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2020-12-10
项目概况
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或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
项目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400000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所需的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包括大米、新鲜蔬菜(含净菜)、新鲜水果、食用油、冷鲜(冻)肉、豆制品(祖名或鸿光浪花)、禽蛋、鲜活鱼、酱菜、调味品等,合同期限一年。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采购需求。
备注:本项目报价采用“投标折扣率”报价(每类物品对应一个固定的投标折扣率)
合同履约期限: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1)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非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2月3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或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在线登记后获取(潜在供应商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跳转登陆或直接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后完成在线登记后获取采购文件。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0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依法落实政府采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相关规定,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二、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的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 a.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b.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c.“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1-7190。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左右(不同银行略有差异)。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地 址:杭州市长乐路20弄31号
传 真:0571-88173566
项目联系人(询问):楼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881-73566
质疑联系人:叶赛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281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18楼
传 真:0571-85830295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柳霞、谢武剑(13857110281)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0297、87631191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杭州市霞湾巷杭办大厦2号楼6楼
传 真:0571-88355203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835520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杭州市拱墅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 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
宗物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CTZB-2020120129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交易方式: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政府采购云平台)
采 购 人: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代理机构: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二○年十二月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目录」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 1 -
第二章 招标采购需求 ................................................ - 5 -
一、需求概述 ................................................. - 5 -
二、技术与服务要求 ........................................... - 5 -
三、商务条款与要求 ........................................... - 9 -
第三章 投标须知 ................................................... - 12 -
投标须知前附表 .............................................. - 12 -
一、总则 .................................................... - 18 -
二、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26 -
三、采购文件 ................................................ - 30 -
四、投标文件 ................................................ - 31 -
五、投标 .................................................... - 38 -
六、开标 .................................................... - 39 -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 - 40 -
八、评审 .................................................... - 41 -
九、采购结果确认与公告 ...................................... - 42 -
十、采购代理服务费 .......................................... - 43 -
十一、合同签订和履约担保 .................................... - 44 -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 - 45 -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 - 46 -
一、评审方法 ................................................ - 46 -
二、评审流程及内容 .......................................... - 46 -
三、评分细则 ................................................ - 51 -
四、其他评审事项规定 ........................................ - 54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 - 56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64 -
第一部分 “资格文件”格式 .................................... - 65 -
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 - 77 -
第三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 - 95 -
第七章 附件 ...................................................... - 101 -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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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或政府采购云平台
(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 12月 30日 09:00(北京时
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
项目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4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
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
途
一
杭州市拱墅区看
守所 2021年度在
押人员食堂大宗
物品采购项目
1项 2400000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所需的 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
品,包括大米、新鲜蔬菜(含净菜)、新
鲜水果、食用油、冷鲜(冻)肉、豆制
品(祖名或鸿光浪花)、禽蛋、鲜活鱼、
酱菜、调味品等,合同期限一年。具体
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采购需
求。
备注 本项目报价采用“投标折扣率”报价(每类物品对应一个固定的投标折扣率)
合同履行期限: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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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非联合体。
三、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
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或政府采购云平
台(www.zcygov.cn)。
方式:在线登记后获取(潜在供应商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潜在供应
商-获取采购文件”跳转登陆或直接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项目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后完成在线登记后获取采购文件。公告下方
“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
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12月 3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0年 12月 30日 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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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
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
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
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
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依法落实政府采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实施相关规定,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二、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
【2013】24 号)》第六条的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
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
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
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府采
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潜在供应商在参
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
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
a.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b.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c.“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1-7190。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出台了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左右
(不同银行略有差异)。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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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地址:杭州市长乐路 20弄 31号
传真:0571-88173566
项目联系人(询问):楼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173566
质疑联系人:叶赛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281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 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 17-18楼
传真:0571-85830295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柳霞、谢武剑(13857110281)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0297、87631191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杭州市霞湾巷杭办大厦 2号楼 6楼
传真:0571-88355203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835520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www.zcygov.cn/),点击右侧
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
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400-888-4636;天谷 CA 400-087-8198。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二章 招标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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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招标采购需求
一、需求概述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所需的 2021 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
包括大米、新鲜蔬菜(含净菜)、新鲜水果、食用油、冷鲜(冻)肉、豆制品(祖名或
鸿光浪花)、禽蛋、鲜活鱼、酱菜、调味品等,合同期限一年。
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位于杭州市半山路 342 号,2021 年度预计在押人员规模约为
700人左右,每个在押人员每月供应标准为约 280元左右,包括粮食(小计约 15-20公
斤)、蔬菜水果(小计约 16-24公斤)、肉(食)类(小计约 1.4-2.4 公斤)、禽蛋或鱼
虾(小计约 1-1.4公斤)、豆制品(以豆干计,小计约 1-1.4公斤)、食油(小计约 0.7-1
公斤)、调味品(适量)、酱菜(适量),实际供应数量按实结算。
二、技术与服务要求
▲本部分内容全部为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允许任何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
2.1 物品质量标准与要求
序号 内容 采购要求
1 大米
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符合标准 GB1354-2009,粮食卫
生符合标准 GB2715-2005,粮食销售包装符合 GB/T17109-2008。
2
新鲜蔬菜
(含净菜)
(1)一天内出产的新鲜蔬菜,符合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蔬
菜、水果卫生标准》GB/T5009.38-2003;
(2)叶菜: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
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
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3)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等):无虫咬、发芽、发霉现
象,新鲜,形态大小与采购人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4)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
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具有有害物质残
留检测报告。
(5)净菜种类及要求:芹菜(去根洗净)、大白菜(黄芯,去根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二章 招标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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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内容 采购要求
切块洗净)、黄瓜(去头切片洗净)、萝卜(白萝卜,去两头切块
洗净)、胡萝卜(去两头切块洗净)、土豆(切块洗净)、圆白菜
(包心菜,去根切块洗净)、花菜(去根切瓣洗净)、莴苣(去头
去皮切块洗净)、茄子(去头切块洗净)。
3 新鲜水果 符合《蔬菜、水果卫生标准》GB/T5009.38-2003。
4 食用油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大豆油必须符合 GB1535-2003标准。拥有“QS”
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5 冷鲜(冻)肉
定型包装的必须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符合鲜(冻)畜肉卫
生标准 GB2707-2005,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
6
豆制品(祖名
或鸿光浪花)
老豆腐、千张、腐竹等,新鲜保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QS”
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7 禽蛋
两天内出产的新鲜鸡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鲜蛋卫生
标准》GB2748-2003,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
8 鲜活鱼
鲜活鱼,当天捕捞,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符合无公害农
产品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2733-2005,
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
9 酱菜
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外
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
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
10 调味品
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外
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
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
备注 ▲严禁配送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物品。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二章 招标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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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物品供货、粗加工及配送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制定具体有效的质量控制与保证措施,加强质量控制和安全卫生保
障,配置符合规范的配送设备,确保所供物资及配送流程符合国家现行的食品安全卫生
标准;
(2)所有物资必须做到来源可溯,采购货源必须有合法经营许可,持有与销售内
容相对应的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供应、配送被列入
食品安全名单的物资;
(3)冷鲜(冻)肉、禽蛋、鲜活鱼每次配送时必须向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提供动
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
(4)新鲜蔬菜必须当天出品当天配送,保证新鲜,每次配送时提供有害物质残留
检测报告,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芹菜、大白菜(黄芯)、黄瓜、萝卜(白萝卜)、
胡萝卜、土豆、圆白菜(包心菜)、花菜、莴苣、茄子等十种新鲜蔬菜须根据杭州市拱
墅区看守所要求处理(包括去根、去头、切片、切块、削皮等)、洗净后交付。其他物
品如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有需要,应当根据其要求进行处理、洗净后交付。
(5)定型包装类物资交货时必须包装完整、标识清楚,剩余保质期应不低于应有
保质期的三分之二;非定型包装类物资交付时应按规定进行包装,并在包装外标注物资
名称、重量、数量等必要信息。
(6)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确定的种类、数量、规格、送
货时间等要求及时进行配送,如遇市场原因无法配送,应在要求的送货时间1日前向杭
州市拱墅区看守所提出替代清单并在征得其同意后按时按量配送到位。无法按订单配送
时应提前告知,以便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进行调整,特殊情况时无条件服从杭州市拱墅
区看守所配送要求。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物资供应不及时,影响杭州市拱墅区看
守所食堂正常开餐的,中标供应商须按当日应供物资总额向采购人赔偿。
(7)自觉遵守采购文件规定的定价机制及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及杭州市拱
墅区看守所管理。组建专门的服务团队承担本项目物品供应及配送服务,设立项目经理
负责与采购人、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的联络与协调。
(8)由于监所的特殊性,中标供应商应指定专人、专车负责物品配送,配送人员
和车辆进入看守所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有关外来人员、车辆入监的相关规定,服从值勤
民警指挥,不得妨碍监所正常秩序、不得阻碍监所交通。配送新鲜物品的车辆应刷涂标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二章 招标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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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具有相应的保鲜设备,车辆保持整洁、卫生,使用前后进行清洗消毒。所有物品必
须配送至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工作人员指定位置。未经杭州市拱墅区看守
所同意,不得更换配送人员和车辆。物资交付时应提供完整的物资交付清单,并经双方
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留存。
(9)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中标
供应商所供物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其供货资格,没收部分、
直至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
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②含有毒、有害物资或者被有害物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⑥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⑦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⑧超过保质期限的。
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10)中标供应商违反上述规定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扣罚履约保证
金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二章 招标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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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条款与要求
3.1 投标报价
3.1.1 报价形式
(1)本项目报价采用“投标折扣率”报价(每类物品对应一个固定的投标折扣率);
(2)折扣基准为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确认的“基准价”,支付结算价=杭州市拱墅
区看守所确认的“基准价”×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折扣率(%)。
例如: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确认的“菠菜”基准价为 6.40元/斤、中标供应商所报
的“新鲜蔬菜”对应的投标折扣率为 45%,菠菜支付结算价=6.4 元/斤×45%=2.88 元/
斤(保留 2位小数)。
3.1.2“基准价”确认原则和说明
(1)物资配送当天“杭州市菜篮子零售价格”(详询价立方网站
http://jg.jialf.net)有对应的当日均价的,以对应的当日均价为“基准价”;
(2)无对应的当日均价的,以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调查确认的周边三家或以上农
贸市场(或大型超市)均价为“基准价”;
(3)特殊情况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基准价”,但不得超过有关可追溯的价格。
备注:因机构改革,原杭州价格网已关闭,“杭州市菜篮子零售价格”暂以“价立方
网站 http://jg.jialf.net”公布的价格为依据,“价立方微信公众平台”功能改造完毕
后,以“价立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为依据。
3.1.3 各类别物资最高“投标折扣率”限定
序号 内容
▲投标折扣率要求
(投标折扣率超过以下规定的投标无效)
1 大米 投标折扣率≤92%
2 新鲜蔬菜(含净菜) 投标折扣率≤70%
3 新鲜水果 投标折扣率≤70%
4 食用油 投标折扣率≤92%
5 冷鲜(冻)肉 投标折扣率≤85%
6 豆制品(祖名或鸿光浪花) 投标折扣率≤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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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内容
▲投标折扣率要求
(投标折扣率超过以下规定的投标无效)
7 禽蛋 投标折扣率≤85%
8 鲜活鱼 投标折扣率≤90%
9 酱菜 投标折扣率≤85%
10 调味品 投标折扣率≤85%
▲备注
1、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投标折扣率)超过上述规定的,投标无效;
2、支付结算价=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确认的“基准价”×中标供应商的投标
折扣率(%)。
3.1.4 报价范围
(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所需食堂大宗物品的粗加工(如
需)、包装、检验检疫、供货、运输(至指定地点)、装卸、临时仓储、临时搬运、配
套服务所涉及的全部费用,以及完成合同履约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费、保险费、企业
税金、企业管理费、企业合理利润等一切成本与费用。
(2)结算时各批次物品数量按实际交付量确定,结算折扣率以中标供应商的投标
报价(折扣率)为准,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折扣率不调整。
3.2 合同款结算与支付
合同款每个月按实结算一次(中标供应商在每月 1-10 日向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提
交上月货款的正式发票、详细结算清单及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签收记录,采购人确认结
算金额后 5个工作日内支付)。
3.3 合同期限
本次项目合同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3.4 验收
3.4.1 采购人(或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将随时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物品进行检
查和验收,检查和验收结果由双方共同签字。不合格的物品或有质量问题的物品,杭州
市拱墅区看守所将予以拒收,中标供应商必须及时进行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二章 招标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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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3.4.2 合同期内,采购人(或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将对货物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抽
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不受此次数限制),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
包装)不合格的,责成中标供应商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扣除 50%履约保证金、
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等处理;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
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3.4.3 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
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出中标供应商支
付。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三章 投标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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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对应
条款号
内容 说明或要求
1.2.1 项目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 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
目
1.2.2 项目编号 CTZB-2020120129
1.2.3 采购内容 见《第二章 招标采购需求》
1.2.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1.2.5 采购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6 项目类型 政府采购
1.2.7 采购人
单位名称: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项目联系人(询问):楼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173566
地 址:杭州市长乐路 20弄 31号
1.2.8 使用单位(需求单位) 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1.2.9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柳霞、谢武剑(13857110281)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0297、87631191
邮 箱:87631191@zjsct.cn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 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 17-18楼
1.2.10 交易方式 电子交易
1.2.11 电子交易平台 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
1.3.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
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1.4.1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1.7.1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8.1 进口产品投标 不接受
1.11.1 统一现场勘查 不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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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
条款号
内容 说明或要求
1.12.1 标前答疑会时间、地点 不召开
1.13.5
核心产品内容
(非单一产品适用)
不适用
1.15.1 转包、分包 不允许
2.1.1
是否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否
2.2
是否落实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扶持政策
是(详见本章第 2.2款相关规定)
2.3
是否落实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
除扶持政策
是(详见本章第 2.3款相关规定)
2.4
是否落实节能、环保产品
政府采购实施相关规定
是(详见本章第 2.4款相关规定)
3.2.1 采购文件提疑截止时间 2020-12-18,17:30
4.1.1 投标文件的形式
?电子加密的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文件格式“.jmbs”)
4.2.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具体内容要求见本章
4.2.2投标文件内容组成表)。
4.3.1 投标文件的编制
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本项目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zcygov.cn)
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交易
应当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
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并提示。
4.4.1 投标文件的签章形式
?电子签章。按《第三章投标须知》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标注的要求进行盖章、签署(电子签章)。
4.5.2 合同形式 ?总价合同(采购数量发生变化时,根据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4.5.3 投标报价涵盖范围
见《第二章 招标采购需求》“商务要求(合同商务条款主要内
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涵盖范围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无
效。
4.6.1 投标文件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天内保持有效,否则投标无效。
4.7.1 备份投标文件的约定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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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
条款号
内容 说明或要求
线传输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
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
件”由供应商自愿提交,不作强制性要求,但供应商仅递交了
“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7.2 备份投标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是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
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
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未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文件格式“.bfbs”。
以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4.7.3
备份投标文件的存储、
份数、密封包装、标识、
递交接收
(1)备份投标文件的存储:以 U盘或光盘介质存储。
(2)备份投标文件的份数:1份。
(3)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标识:“备份投标文件”应当
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
盖公章。“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密封包装或标识或盖章的视为
未递交。
(4)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等
方式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公司,杭州市
文晖路 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 1801室,接收人:张柳霞,联
系电话:0571-85830297),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签收
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视为未递交。采用邮
寄方式送达的,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
4.8.1 投标样品 无
5.1.1 投标截止时间 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5.2.1
投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
5.3.1 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
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投标文件成功传输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
接收回执。
(3)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
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提示:供应商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应是通过“政采云电子
交易客户端”,并按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编制
并加密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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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
条款号
内容 说明或要求
6.1.1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6.1.2 开标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
6.2.2 开标邀请
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开
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组织
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6.2.3 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6.3.1
(1)
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投标文件【开
始解密】通知,投标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在规定
的“在线解密时间期限(30 分钟)”内自行完成投标文件的
解密。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
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6.3.1
(2)
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异常情况处理办法
供应商传输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无法按时解密时,按以下规定处理:
(1)已按规定递交了合格的《备份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
机构将拆封供应商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云
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并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进行评审。《备份投标文件》上
传成功后,已传输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投
标文件”自动失效。
(2)未按规定递交合格的《备份投标文件》的或递交的《备
份投标文件》无法成功上传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备份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视为投标文件解密成功,供
应商可以继续进入后续评审。
6.3.1
(4)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
认声明书》的签署和提
交
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或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组织所有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供应商应当在收到通
知后 30 分钟内完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的签署
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有效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
书》是供应商资格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
均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投标无效。
7.4
供应商信用信息
查询、存档与使用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
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采购组织机构将
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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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
条款号
内容 说明或要求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
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一律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查询工作在资格审查时由采购组织机构统一进行,查询
结果打印后留存备案。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存在
“被拒绝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被拒绝情形”。
8.7.1 评审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9.1.1
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结果确认)
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
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认采购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具体流
程见本章第 9.1.1款规定。
9.2.1
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
书》签发
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结果,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
《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备注: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提交装订成册的纸
质版《投标文件》3套。
10.1.2
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取标准或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元。收取账户:
户 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7331 6101 8260 0126 385
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凭证将作为采购人合同付款和验收的前
提条件,中标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和投标承诺缴纳采购代
理服务费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
11.1.1 合同签订时间期限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天内
11.2.1
履约保证金
金额、形式、有效期
履约保证金金额:50000元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接收人:采购人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
12.1.1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拱墅区财
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
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左右(不同银行略有差异)。咨询
电话:
◆杭州银行湖墅支行(0571-88067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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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
条款号
内容 说明或要求
◆中国建设银行杭州文晖支行(0571-88396908);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0571-88377095);
◆杭州联合银行上塘支行(0571-88253873);
◆中国农业银行杭州之江支行(0571-88829327)。
12.2.1 重要提醒
(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对照投标须知条款阅读本表,如本表
与须知内容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2)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真
实响应,采购人不接受任何不符客观事实的“响应”或者“应
标”,情节严重的可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行为,并参照“提
供虚假材料”进行处理。
(3)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或商务条款均为实质性要
求条款,不满足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投标无效。
(4)采购文件中所有加粗及加下划线的条款着重提请各供应
商注意,请各供应商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
求,因误读、漏读、错读采购文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组织机构概不负责。
(5)本项目仅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公告的电子版采购文件
与签章的纸质版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2.3.1 采购文件解释权 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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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1 实施依据及适用范围
1.1.1实施依据: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
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
规定组织和实施。
1.1.2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
大宗物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
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 项目基本信息
1.2.1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2项目编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3采购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5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6项目类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7采购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8使用单位(需求单位):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9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10交易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11电子交易平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方式和采购组织类型
1.3.1采购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2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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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4.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 定义
1.5.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即政府采购合同中的“甲方”(本项目的采购人是指“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1.5.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
理采购事宜的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5.3“采购组织机构”:是指采购人或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机构
(本项目的采购组织机构是指“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5.4“投标供应商/投标人/投标单位”: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5“投标供应商代表/投标人代表/投标单位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
动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1.5.6“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或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
的身份参加投标。
1.5.7“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中标单位”:是指经评标委员会推荐并经采购
人确认的中标成交单位,即政府采购合同中的“乙方”。
1.5.8“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是指“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
管科)”。
1.5.9“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企业。
1.5.10“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
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
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1.5.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单位。
1.5.12“项目”:是指投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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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1.5.13“书面形式”:是指加盖有单位公章的信函、传真、电子扫描件等。
1.5.14“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是指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
照、驾驶证等,有期限规定的证件在有效期内方为有效。
1.5.15“制造商”: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
1.5.16“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均指本文件。
1.5.17“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
产品。
1.5.18“实质性条款(或要求)”:是指本文件《第二章 招标采购需求》中标注
“▲”号的技术或商务条款(或要求),供应商投标时应对所有“实质性条款(或要
求)”作出实质性响应,且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
1.5.19“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
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供应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
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产生不公平
影响的。
1.5.20“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
或不响应。
1.6 投标委托
1.6.1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其单位的其他在职员工全权代表其处理
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事项,但其授权代表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法定代
表人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授权(等同未提供)。
1.7 联合体投标
1.7.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7.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应遵守以下
规定:
(1)两个及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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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的,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予以说明
备注;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符合本采购文件
规定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 1条和第 3条第(1)款的规定(投标时各方均应提供
资格证明材料),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载明联合
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未提交有效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联合体无效;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
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采购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的
材料应当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章(或分别提供各自签、章);采购文件没有明确
规定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的材料可以由联合投标协议书中载明的牵头人(主办方)按
规定进行签、章,牵头人(主办方)代表联合体签、章的,对联合体各成员方同样具
有约束力;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联合体均按无效
联合体处理,资格审查不通过;
(7)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可由牵头人(主
办方)一方缴纳,也可以由联合体各方按《联合投标协议书》约定共同缴纳,《联合
投标(响应)协议书》中未明确约定的,由牵头人(主办方)缴纳。
1.8 进口产品投标
1.8.1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8.2《投标须知前附表》未标明允许进口产品投标的合同项(标项)一律拒绝“进
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
境外的产品,“国外品牌产品”不等于“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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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投标费用
1.9.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
用,采购组织机构概不负责。
1.9.2 合同实施过程中,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次采购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10 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
1.10.1 语言文字:除专业术语、签名、盖章、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与本次采购工
作有关的所有材料、来往函电语言均应使用中文,专业术语、名称应附有中文注释。
仅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材料视同未提供。
1.10.2 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
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
1.11 现场勘查
1.11.1现场勘查时间、地点、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统一现场勘查的,采购人将按《投标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勘查,此外其他任何时间采购人不
再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勘查工作(特殊情形除外)。
1.11.3 供应商应自行前往规定的地点参加现场勘查,因参加现场勘查而发生的所
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1.4 现场勘查过程中,供应商应注意勘查安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在
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1.5 采购人在现场勘查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2 标前答疑会
1.12.1标前答疑会时间、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12.2 前附表规定召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组织机构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标前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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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供应商应在答疑会时间的 2 日前,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
组织机构,以便采购组织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
1.12.4 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或标前答疑会完成后的其他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将按本
章第 3.2 款“采购文件的提疑”、第 3.3 款“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更正)”相关
规定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
1.13 关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限制
本采购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
1.1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供应商的资格均作“不合格”处理。
1.13.2 存在以下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否则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6)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7)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
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1.13.3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相关
供应商的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13.4(综合评分法、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适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
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
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
同时,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
相同时,商务技术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综合得分、投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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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商务技术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决定;其他同
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1.13.5(综合评分法、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适用)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时,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照第
1.13.4款处理;本项目核心产品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14 特殊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规定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
24 号)》第六条的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
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
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
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
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
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
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
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
效力。
1.15 转包、分包
1.15.1是否允许转包、分包: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15.2《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声明允许分包的,投标供应商可以根据采购文件的
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包。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
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
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
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
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16 供应商询问、质疑和投诉
1.16.1 询问: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可以就某一事项向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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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采购组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询问”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但规定不予
答复的内容除外。
1.16.2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
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16.2.1上述所指“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16.2.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上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16.2.3 供应商认可采购组织机构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重新评审等程
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再提出异议。
1.16.2.4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原件一式三份),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署后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
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
确的诉求(即通过质疑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即通过合法手段获
得的能够证明供应商的诉求成立的必要材料)。
1.16.3 投诉:供应商对采购组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组织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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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其他说明
1.17.1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外,直接或者间接受采购人控制的当事人,或
者与采购人受共同上级控制的当事人,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
当事人,或者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其他文件的个人、企
业、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17.2 投标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投标供应商业绩与企业认证
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项目实施人员可以为其控股公司的工
作人员。在组织资格性审查、商务或技术评审时,属于投标供应商母公司(总机构)
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
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得作为该投标供应商的资信文件予以确认或审查通
过。
1.17.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
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无效,并须依照相关规定双倍赔偿
给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1.17.4 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17.5 采购文件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为建议性要求或档次选择要求或为代替
部分技术指标描述,投标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所投
产品应当具有相等或更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否则,评标委员会将
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二、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
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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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相关规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如下:
2.2.1 投标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规定,方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
扣除扶持政策: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的划
分标准(行业对应);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全部是本企业(或者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
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备注: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如使用了中、大型企业
注册商标的,等同于中、大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3)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如果
提供的是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服务)的,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是小型、
微型企业的证明材料(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2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分
评审。
2.2.3 小微企业按上述优惠取得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
企业。
2.2.4(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适用)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与小型、微型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协议中如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在报价评审时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文件规定的 10%价格扣除优惠扶持。组成联
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
在投资关系。
2.3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
2.3.1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在全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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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10%的价格扣除扶持政策。
备注:(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果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
物,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2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全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 10%价格扣除扶持政策。
备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2)如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4 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相关规定
2.4.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
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
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
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4.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如遇调整,按最新清单执行)。
品目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1 A020101计算机设备
★A02010104台式计算机;
★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2 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
★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
★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
★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
6 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
★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
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A02052305 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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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
★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
9 ★A020609镇流器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10 A020618生活用电器
★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
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
量≤14000W));
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
11 A020619照明设备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12 ★A020910电视设备 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13 ★A020911视频设备 监视器。
15 ★A060805便器 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
16 ★A060806 水嘴 水嘴。
2.4.3 本次采购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范围
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能提供上述证书的,
投标文件无效。
2.4.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如遇调整,按最新清单执行)。
2.4.5 本次采购对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但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优先采
购,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与标准评分细则中有关“节能、环保”评分内容。供应商在
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4.6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生态
环境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
2.4.7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详见第七章附件(如遇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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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文件
3.1 采购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第二章 招标采购需求;
第三章 投标须知;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
第七章 附件(如有);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如有,另册)。
3.2 采购文件的提疑
3.2.1采购文件提疑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登记后获取的采购文件,如发
现采购文件中有前后不一致或不清楚或有误的内容,应在“采购文件提疑截止时间”
前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3采购组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递交的《疑问函》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答复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通知所有已登记获取采购文件的
供应商。
3.3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更正)
3.3.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
改,澄清或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并以传真或邮件(原文
扫描件)或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已登记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3.2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的供应商均有约束力;当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的内容就同一事项的表述不
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3.3.3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影响到供应商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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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代理机构将按相关规定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相关规
定。
3.3.4供应商收到采购组织机构发出的澄清、修改(更正)文件后,应在 24小时
内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的书面回执。
3.3.5供应商对收到的澄清、修改(更正)文件内容有疑问的,应当同时在书面回
执中加注说明并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疑问内容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
期。
3.3.6任何口头形式的答复、说明均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3.4 采购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本章第1.16.2款规
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
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
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四、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的形式
4.1.1 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加密的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
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格式
“.jmbs”)。
4.2 投标文件的组成
4.2.1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
文件三个部分组成(以下统称“投标文件”)。
4.2.2投标文件内容组成表(投标供应商应按以下清单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一切风
险和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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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投标文件组成内容 格式
第一部分《资格文件》组成内容及要求【依序编制】
1-1 ▲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 1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1-1-1
▲符合“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
.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
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提示和说明:
a.投标供应商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
业执照”;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
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中国公民)
的,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b.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
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
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提供供应商自身的营业执照外,还
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或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
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以证明其具
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无
(2)▲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投标截
止日前二个月内基本账户开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
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提示和说明:
a.投标供应商成立未满一年无法提供最近一个年度财务
报告(或财务报表)的,请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基本
账户开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供应商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
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无需再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
资信证明。
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
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函》(格式见第六章)
有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有
(6)▲《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提示和说明: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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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投标文件组成内容 格式
构在资格审查时统一查询的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统一打印存档。
1-2
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 2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
文件:(无,无需提供)
1-3 ▲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 3条“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1-3-1
▲符合“(1)与参
加本次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政府采购活
动的其他供应商不
存在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证
明材料
(1)▲《"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提交承诺函》(编
入投标文件中,格式见第六章);
(2)▲《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开标后统一组织
签署,无需编入投标文件中,格式见第六章)。
提示和说明:
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或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组织所有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签署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供应商应当在收到通知后 30
分钟内完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的签署并提交至采
购代理机构。有效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是供应商
资格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均作资格审查不
通过处理,投标无效。
有
1-3-2
▲“(2)具有有效
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或《食品流通许
可证》”的证明材料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
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无
1-3-3
▲符合“(3)非联
合体”的证明材料
▲非联合体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有
备注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不得进入后续评标
程序。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内容及要求【依序编制】
2-1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见第六章) 有
2-2 ▲关于《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有
2-3 ▲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有
2-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在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 有
2-5 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表(格式见第六章,后附企业简介) 有
2-6 供应商履约能力评 (1)投标供应商履约能力评价证明材料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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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投标文件组成内容 格式
价材料(对照评分要
求提供)
(2)投标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及证明材料(格式见
第六章)
有
2-7 ▲技术(服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有
2-8 ▲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有
2-9
投标产品政府采购
节能、环保产品认证
证书(如有)
(1)所投产品符合政策要求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
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备注:▲本次采购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范围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供应商应当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
文件无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目录见第七章附件。
无
(2)所投产品符合政策要求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如有,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备注: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品目见第七章附件。
无
2-10 投标技术、服务方案(对照评分要求编制) 有
2-11 关于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有,格式见第六章) 有
2-12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与技术服务有关的资料或说明(如有,格式见第六
章)
有
备注 以上清单中标注“▲”的内容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投标无效。
第三部分《报价文件》组成内容及要求【依序编制】
3-1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见第六章) 有
3-2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有
3-3 ▲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有
3-4
符合政府采购价格
扶持政策的证明材
料(如是)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请提供,格式见第六章) 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请提供,格式见第
六章)
有
(3)相关部门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是,提供复印
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无
3-5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与报价有关的资料或说明(如有,格式见第六章) 有
备注 以上清单中标注“▲”的内容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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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投标文件的编制
4.3.1 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本项目通过“政府采
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
目电子交易应当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
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
将予以拒收。
4.3.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第 4.2.2款“投标文件内容组成表”规定的内容及顺序
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
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4.3.3 本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应按照格式进行
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
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
式的,请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4.3.4本章第 4.2.2款“投标文件内容组成表”内容中约定可以提供复印件(或复
制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例如:各类资格资质
证书、业绩材料、许可材料、荣誉证书、产品注册登记材料、产品检测材料、验收材
料等)。
4.3.5本章第 4.2.2款“投标文件内容组成表”内容中标注“▲”的内容为必须提
供的内容,未提供的投标无效。
4.3.6《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
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4.3.7《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4.3.8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 4.2.2款“投标文件内容组成表”要求提供全部
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
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4 投标文件的签章
4.4.1投标文件的签章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4.2《投标文件》内容应按《第三章 投标须知》规定和《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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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的要求进行盖章、签署,应签章而未签章的材料视为未提供。请各供应商详细查
阅本章第 4.3款“投标文件的编制”规定(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由自然人本人
签字(或盖章),同时提供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4.5 投标报价
4.5.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相关报价格式填写。
4.5.2本项目合同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5.3本项目投标报价涵盖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5.4每类物品对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固定投标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
标(作无效标处理)。
4.5.5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保证,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作任何落标解释。
4.6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4.6.1《投标文件》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有效期少于这
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4.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协
商过程以书面形式进行。
4.6.3 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
《投标文件》。
4.6.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履
行完毕止。
4.6.5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强行撤回(撤销)其投标文件的,须按
采购预算金额的 5%向采购组织机构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叁万的按叁万计),以弥
补因其撤销投标文件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同时采购组织机构将视情
对其失信行为上报至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4.7 备份投标文件
4.7.1备份投标文件的约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7.2备份投标文件的编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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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备份投标文件的存储、份数、密封包装、标识、递交与接收
(1)存储: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密封包装、标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密封包装或标
识或盖章的视为未递交。
(4)递交与接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备份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视为未递交。
4.7.4备份投标文件的使用与失效
合格的备份投标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拆封、使用,电子加密
“投标文件”正常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不再拆封、使用。“投标文件解密异
常情况处理”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7.5“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加密的“投标文件”同时生成,不属于投标备选(替
代)方案。
4.8 投标样品
4.8.1投标样品名称、数量、制作标准、检测报告: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8.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样品的,补充说明如下:
(1)样品用途:更加直观、准确的评价各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功能与采购
需求的符合性;
(2)投标样品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文晖路 42 号现代置业大厦
西楼 17楼开标室,逾期递交的投标样品将被拒收,联系人:张柳霞 18958055955;
(3)投标样品的标识: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样品上标注投标供应商名称、产品规
格型号等信息,否则因此导致漏评、错评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
供应商应将投标样品妥善包装,否则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合同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的
供应商的投标样品在评审结束后 24 小时内由各供应商自行取回,否则采购组织机构
有权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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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
5.1 投标截止时间
5.1.1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2 投标地点
5.2.1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3 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5.3.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4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5.4.1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补充或
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已传输递交的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重新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
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5.4.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5.5 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5.5.1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5.2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
方案。
5.6 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的处理
5.6.1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某个标项成功
解密(备份投标文件成功上传的视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
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不再进行开标,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2)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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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
6.1 开标时间、地点
6.1.1开标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1.2开标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2 开标组织与邀请
6.2.1开标组织:本项目开标现场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准备工作由采购
代理机构负责落实,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开标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人
员主持。
6.2.2开标邀请: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
时间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
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6.2.3投标文件开启顺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2.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
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
同认可开标结果。
6.2.5特别说明: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不建议供应商派代表到开标现场
参加开标,敬请谅解。
6.3 开标流程
6.3.1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按以下流程顺序组织实施开
标:
(1)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解密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如需,处理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情况(包括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等信息);
(4)组织投标供应商签署和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规定见《投
标须知前附表》);
(5)开启所有已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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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束后,公布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不合格名称及理由;
(6)开启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
和商务技术部分评审;
(7)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公布经评审的无效标供应商名称及理由;
公布经评审的有效供应商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8)开启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制作开标
记录表,由供应商代表及相关人员进行确认(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确认”),
供应商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
(9)公布报价文件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得分;
(10)公布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6.3.2开标过程特殊情况说明
(1)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2)开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将通过“政府采购云
平台”进行,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问题无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采购代
理机构将通过邮件、传真等形式组织确认。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7.1开标(标书信息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
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投
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内容负审核的责任,不对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与事实不符的情形,采
购人可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7.2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文件内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
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并不再将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
行后续评审。
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供应商的资格均作“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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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5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项目不再进行评审。除采购任务取
消情形外,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2)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八、评审
8.1 评审工作的组织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8.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8.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
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8.2.2 评审专家从省级或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
式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
8.3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8.3.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8.4 评审原则
8.4.1评审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
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8.4.2 评审工作将依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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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方案讲解、演示、样品等)。
8.5 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
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
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8.6 评委纪律
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
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8.7 评审方法和标准
8.7.1评审方法和标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7.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
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详细评审方法和标准见本采购文件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8.8 评标结果
8.8.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8.2 评标委员会将向采购人推荐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排列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评
审得分排列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
九、采购结果确认与公告
9.1 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供应商)
9.1.1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
《评标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认采购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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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如下: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
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将采取随机抽
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9.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评标委员会职责内的事务做任何解释。
9.2 采购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书签发
9.2.1采购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签发: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2.2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9.2.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9.3 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本
章第 1.16.2款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
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采购代理服务费
10.1.1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中标供应商。
10.1.2收取标准或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0.1.3缴纳时间:中标供应商确定后 7日内,一次性缴纳。
10.1.4缴纳形式:电汇、转账、支票、汇票(不接受现金)。
10.1.5特别说明:
(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将采购代理服务费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项
或计入综合单价内,未计入的视为已包含);
(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凭证将作为采购人合同付款和验收的前提条件,中标供
应商未按上述规定和投标承诺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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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通过;
10.1.6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或因自身原因被取消中
标资格或放弃中标的,已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采购人追偿后支付。
十一、合同签订和履约担保
11.1 签订合同
11.1.1合同签订时间期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1.1.2 中标供应商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云
平台”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
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对合同内容进行
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予以纠正。
11.1.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须按项目预算金额的 5%向采购组织
机构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叁万的按叁万计,赔偿用于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专家
评审费、其他采购组织费用以及因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造成的其他损失),同时采购组织机构将视情对其失信行为上报至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对其依法处理。
11.1.4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1.2 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
11.2.1 履约担保提交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标供应商应提交而未提交
履约担保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
11.2.2 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人可以解除采购
合同,并对中标供应商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此外,中标供应商
还须按以下约定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1)采购人已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了合同款的,中标供应商须一次性退还采购人已
支付的合同款,并向采购人支付等额的违约金;
(2)采购人还未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款的,中标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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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额 30%的违约金。
11.2.3 中标供应商的违约金用于弥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损失,以及支付采
购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等采购组织费用。
11.2.4 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约定履约完毕后退还(具体退还方式以合同签
订时约定为准)。
11.2.5中标供应商不按合同履约的,采购人将对其行为上报至同级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对其依法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12.1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12.1.1中小企业融资相关规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2 重要提醒
12.2.1投标重要提醒: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3 采购文件解释权
12.3.1采购文件解释权: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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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
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项
目编号:CTZB-2020120129)的评审。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 100分,其中商务技术 70分,报价 30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分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
件进行商务和技术的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独立对每
个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评分过程中采用
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二位。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二、评审流程及内容
本项目具体的评审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流程及内容如下:
2.1 评审前准备
2.1.1由评审专家推选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采购人代表不得担
任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
2.1.2由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所有评委成员阅读采购文件及
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
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办法、评审标准,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
的内容。
2.2 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
2.2.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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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2《商务技术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没有对本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采购
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4)“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的;
(5)投标文件未按本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或《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标
注的要求进行盖章或签署的;
(6)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采购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
审查范围的除外);
(7)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
(8)投标文件有效期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采购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
件的;
(10)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本采购文件第三章
投标须知第 1.13.2款规定的利害关系的;
(11)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2.3《报价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没有对本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采购
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采购文
件要求的;
(4)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拒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错误修正原则进行修正的;
(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开标记录载明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承诺价格不一致
且拒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原则进行修订的;
(6)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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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文件未按本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或《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标
注的要求进行盖章或签署的;
(8)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采购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
审查范围的除外);
(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
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时,投标供应商不能在规定的时间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0)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采购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
条件的;
(11)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
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
30分钟。
2.3.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
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在线进行的,将采用书面(含邮件)形式进行。
2.4 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
2.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为准(完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质保期除外,开标一览表中所列的完工期/交货期/
服务期/质保期与《商务技术文件》中商务响应表所列的对应内容不一致时,以《商务
技术文件》中商务响应表所列内容为准进行修正);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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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
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备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
本章第 2.3.2 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
标无效。
2.4.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标书关联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单
独填报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加密的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时,以加
密的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为准进行修正。
2.4.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4.4《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正、副本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5 投标文件的评价、评分
2.5.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
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价与评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投
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评分细则详见本章“三、
评分细则”相关规定。
2.5.2对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汇总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
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
离平均分 30%以上的)情形的,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应提醒相关评
审人员当场改正或书面说明理由,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
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2.6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评标结果汇总完毕后,评标委员会将向采购人推荐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排列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
供应商;评审得分排列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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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起草、签署评标报告
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
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或加注电子签章),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
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
标报告。
2.8 评标特殊情况处理(如有)
2.8.1评标结果修改
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结果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当场
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2.8.2重新评审
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组织原
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将书面报告同级财政监督管理
部门: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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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分细则
3.1 商务技术分(70 分)
3.1.1商务技术分评分细则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细则 分值
1
投标供应商履约
能力评价
1.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
(1)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
(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
(3)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
(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
(5)HACCP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
证明材料: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
1.2投标供应商自 2017年 1月 1日以来类似项目成功业绩评价:每
个成功业绩得 1分,最多得 5分。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和验收
报告(或甲方满意度评价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备注:类似项目是指各类监所或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学校等食堂大
宗物品年度供货业绩。
5
1.3投标供应商自有“蔬菜种植基地”或与“蔬菜种植基地”
取得直接合作的得 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
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2
2
拟供各类物品来
源、品质情况说
明评价
2.1拟供的大米、食用油的品质、等级、来源渠道说明的完整
性、合理性、先进性评价。
5
2.2拟供的豆制品、酱菜、调味品的品质、等级、来源渠道说
明的合理性、先进性评价。
5
2.3拟供的新鲜蔬菜(含净菜)、新鲜水果、冷鲜(冻)肉的
品质、等级、来源渠道说明的合理性、先进性评价。
5
2.4拟供的禽蛋、鲜活鱼的品质、等级、来源渠道说明的合理
性、先进性评价。
5
3
组织实施及服务
方案评价
3.1拟供物品采购流程的科学性、合理性评价。 5
3.2拟供物品质量内部控制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评价,包括
货物保存、保管、卫生、防疫、检测、消毒等质量控制措施。
5
3.3拟供物品配送方案与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先进性评价。 5
3.4拟供物品退换货承诺与处理措施的合理性、先进性评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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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细则 分值
3.5特殊情况应对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评价。 3
3.6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合理性评价,包括人员的数量、
岗位配置、技术水平、相关资格证书等情况。
备注:拟投入的人员应为投标供应商在职员工,提供距离投标
截止日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
3.7拟投入本项目配送服务的车辆的适用性、合理性评价,包
括车辆的数量、种类、规格、冷藏保鲜能力等。
3
3.8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品安全检测设施、设备的完整性、先进
性评价,包括检测设施、设备的种类、规格、检测能力等。
5
3.9拟配置的就近服务网点设置情况的合理性评价,包括网点
设置情况、配套服务能力情况说明等。
3
3.10投标供应商承诺的与本项目履约有关的其他优惠承诺及
特色服务内容的符合性、可行性评价。
3
合计 70
3.1.2商务技术得分为各评委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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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价分(30 分)
3.2.1报价分明细
序号 内容
▲投标折扣率要求
(投标折扣率超过以下规定的
投标无效)
报价分
(满分)
价格权
值
1 大米 投标折扣率≤92% 3 3%
2 新鲜蔬菜(含净菜) 投标折扣率≤70% 5 5%
3 新鲜水果 投标折扣率≤70% 3 3%
4 食用油 投标折扣率≤92% 2 2%
5 冷鲜(冻)肉 投标折扣率≤85% 5 5%
6
豆制品(祖名或鸿光浪
花)
投标折扣率≤85% 3 3%
7 禽蛋 投标折扣率≤85% 2 2%
8 鲜活鱼 投标折扣率≤90% 2 2%
9 酱菜 投标折扣率≤85% 3 3%
10 调味品 投标折扣率≤85% 2 2%
合计 30 30%
备注: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得分为各类别物品报价得分的合计。
3.2.2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审查
(1)分析投标价格是否合理,投标价格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
(2)为防止恶意竞标的行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
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
求投标供应商在评审现场 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
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3政府采购价格扶持政策价格调整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
标报价。
(2)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价格扣除政策)的投标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投标
报价×90%。
3.2.4报价分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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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30 分(即价格
权值为 30%)。
(2)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
后二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评标价)×价格权值×100
四、其他评审事项规定
4.1 串通投标的认定
4.1.1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形,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互相混装。
4.1.2 投标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
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审过程中,
发现投标供应商有上述串通投标情形的,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4.2 投标供应商违法等重大事项的处理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且将《投标文件》、《询标记录》等报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或有关职能部门查处:
(1)未如实提供债权债务、重大违法记录、利害关系等信息,影响或者可能影响
中标结果的;
(2)不遵循公平竞争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竞争、损害采购人
或其他投标供应商合法权益的;
(3)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4)其他严重干扰招投标秩序的行为的。
4.3 评审中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的处理
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在评审过程中,若某个标项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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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2)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4.4 废标适用情形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将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5 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
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
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
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将重新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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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
(本合同样式供参考)
(合同编号:CTZB-2020120129)
甲方(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标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 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的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采购标的与数量)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所需的 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
包括大米、新鲜蔬菜(含净菜)、新鲜水果、食用油、冷鲜(冻)肉、豆制品(祖名或
鸿光浪花)、禽蛋、鲜活鱼、酱菜、调味品等。
二、合同价格
2.1结算折扣率
序号 内容 合同折扣率(%)
1 大米
2 新鲜蔬菜(含净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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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内容 合同折扣率(%)
3 新鲜水果
4 食用油
5 冷鲜(冻)肉
6 豆制品(祖名或鸿光浪花)
7 禽蛋
8 鲜活鱼
9 酱菜
10 调味品
说明:
(1)本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折扣率”合同(每类物品对应一个固定的折扣率);
(2)折扣基准为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确认的“基准价”,支付结算价=杭州市拱墅
区看守所确认的“基准价”×中标供应商的折扣率(%)。例如: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确认的“菠菜”基准价为 6.40 元/斤、中标供应商所报的“新鲜蔬菜”对应的投标折
扣率为 45%,菠菜支付结算价=6.4元/斤×45%=2.88元/斤(保留 2位小数)。
2.2基准价确认原则
(1)物资配送当天“杭州市菜篮子零售价格”(详询价立方网站
http://jg.jialf.net)有对应的当日均价的,以对应的当日均价为“基准价”;
(2)无对应的当日均价的,以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调查确认的周边三家或以上农
贸市场(或大型超市)均价为“基准价”;
(3)特殊情况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基准价”,但不得超过有关可追溯的价格。
备注:因机构改革,原杭州价格网已关闭,“杭州市菜篮子零售价格”暂以“价立
方网站 http://jg.jialf.net”公布的价格为依据,“价立方微信公众平台”功能改造
完毕后,以“价立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为依据。
2.3报价范围
(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所需食堂大宗物品的粗加工(如
需)、包装、检验检疫、供货、运输(至指定地点)、装卸、临时仓储、临时搬运、
配套服务所涉及的全部费用,以及完成合同履约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费、保险费、企
业税金、企业管理费、企业合理利润等一切成本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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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算时各批次物品数量按实际交付量确定,结算折扣率以中标供应商的投标
报价(折扣率)为准,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折扣率不调整。
三、物品质量标准与要求
序号 内容 要求
1 大米
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符合标准 GB1354-2009,粮食卫
生符合标准 GB2715-2005,粮食销售包装符合 GB/T17109-2008。
2
新鲜蔬菜
(含净菜)
(1)一天内出产的新鲜蔬菜,符合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蔬
菜、水果卫生标准》GB/T5009.38-2003;
(2)叶菜: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
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
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3)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等):无虫咬、发芽、发霉现
象,新鲜,形态大小与采购人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4)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
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具有有害物质残
留检测报告。
(5)净菜种类及要求:芹菜(去根洗净)、大白菜(黄芯,去根
切块洗净)、黄瓜(去头切片洗净)、萝卜(白萝卜,去两头切块
洗净)、胡萝卜(去两头切块洗净)、土豆(切块洗净)、圆白菜
(包心菜,去根切块洗净)、花菜(去根切瓣洗净)、莴苣(去头
去皮切块洗净)、茄子(去头切块洗净)。
3 新鲜水果 符合《蔬菜、水果卫生标准》GB/T5009.38-2003。
4 食用油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大豆油必须符合 GB1535-2003标准。拥有“QS”
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5 冷鲜(冻)肉
定型包装的必须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符合鲜(冻)畜肉卫
生标准 GB2707-2005,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
6
豆制品(祖名
或鸿光浪花)
老豆腐、千张、腐竹等,新鲜保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QS”
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7 禽蛋
两天内出产的新鲜鸡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鲜蛋卫生
标准》GB2748-2003,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
8 鲜活鱼
鲜活鱼,当天捕捞,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符合无公害农
产品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2733-2005,
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
9 酱菜
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外
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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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内容 要求
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
10 调味品
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外
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
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
备注 ▲严禁配送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物品。
四、物品供货、粗加工及配送服务要求
4.1乙方应制定具体有效的质量控制与保证措施,加强质量控制和安全卫生保障,
配置符合规范的配送设备,确保所供物资及配送流程符合国家现行的食品安全卫生标
准;
4.2所有物资必须做到来源可溯,采购货源必须有合法经营许可,持有与销售内容
相对应的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供应、配送被列入
食品安全名单的物资;
4.3冷鲜(冻)肉、禽蛋、鲜活鱼每次配送时必须向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提供动物
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
4.4新鲜蔬菜必须当天出品当天配送,保证新鲜,每次配送时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
测报告,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芹菜、大白菜(黄芯)、黄瓜、萝卜(白萝卜)、
胡萝卜、土豆、圆白菜(包心菜)、花菜、莴苣、茄子等十种新鲜蔬菜须根据杭州市拱
墅区看守所要求处理(包括去根、去头、切片、切块、削皮等)、洗净后交付。其他物
品如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有需要,应当根据其要求进行处理、洗净后交付。
4.5定型包装类物资交货时必须包装完整、标识清楚,剩余保质期应不低于应有保
质期的三分之二;非定型包装类物资交付时应按规定进行包装,并在包装外标注物资
名称、重量、数量等必要信息。
4.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确定的种类、数量、规格、送货时间等
要求及时进行配送,如遇市场原因无法配送,应在要求的送货时间1日前向杭州市拱墅
区看守所提出替代清单并在征得其同意后按时按量配送到位。无法按订单配送时应提
前告知,以便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进行调整,特殊情况时无条件服从杭州市拱墅区看
守所配送要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物资供应不及时,影响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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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食堂正常开餐的,乙方须按当日应供物资总额向甲方赔偿。
4.7乙方应自觉遵守采购文件规定的定价机制及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及杭州市
拱墅区看守所管理。组建专门的服务团队承担本项目物品供应及配送服务,设立项目
经理负责与甲方、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的联络与协调。
4.8由于监所的特殊性,乙方应指定专人、专车负责物品配送,配送人员和车辆进
入看守所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有关外来人员、车辆入监的相关规定,服从值勤民警指
挥,不得妨碍监所正常秩序、不得阻碍监所交通。配送新鲜物品的车辆应刷涂标志,
具有相应的保鲜设备,车辆保持整洁、卫生,使用前后进行清洗消毒。所有物品必须
配送至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工作人员指定位置。未经杭州市拱墅区看守
所同意,不得更换配送人员和车辆。物资交付时应提供完整的物资交付清单,并经双
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留存。
4.9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乙方所供物资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其供货资格,没收部分、直至全部履约
保证金,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
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②含有毒、有害物资或者被有害物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⑥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⑦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⑧超过保质期限的。
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4.10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扣罚履约保证金而不
承担任何责任。
五、转包或分包
5.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5.2乙方如将项目转包或有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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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合同期限和实施地点
6.1合同期限:自 2021年 1月 1日起至 2021年 12月 31日止
6.2实施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七、履约保证金
7.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500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7.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7.3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退还。
八、验收
8.1甲方(或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将随时对乙方所提供的物品进行检查和验收,
检查和验收结果由双方共同签字。不合格的物品或有质量问题的物品,杭州市拱墅区
看守所将予以拒收,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更换,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
约责任。
8.2合同期内,甲方(或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将对货物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查(食
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不受此次数限制),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
装)不合格的,责成乙方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扣除 50%履约保证金、情节
严重的解除合同等处理;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全
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8.3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
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出乙方支付。
九、货款支付
合同款每个月按实结算一次(中标供应商在每月 1-10日向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提
交上月货款的正式发票、详细结算清单及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签收记录,采购人确认
结算金额后 5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有权视情节没收或部分没收
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若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双倍返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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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保证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
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
同。
十二、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
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 市。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杭州市拱墅区财政
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杭州市拱墅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
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3.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用
途)。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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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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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重要提示
(1)本章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按照格式进行编制(格
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并
按格式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2)本章未提供格式的,请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
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3)可以提供复印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否则视为未提供(例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许可材
料、荣誉证书、产品注册登记材料、产品检测材料、验收材料等)。
(4)第三章投标须知第 4.2.2款投标文件内容组成清单中标
注“▲”的内容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的投标无效。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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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资格文件”格式
杭州市拱墅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
投标文件
(资格文件)
项目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供应商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截止时间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解密、提取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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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 1 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有效
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提示和说明:
a.投标供应商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为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为自然
人(中国公民)的,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b.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
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提
供供应商自身的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或房产权
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以证明
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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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
前二个月内基本账户开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证明材料: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前二
个月内基本账户开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
公章)。
提示和说明:
a.投标供应商成立未满一年无法提供最近一个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
报表)的,请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基本账户开立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
b.供应商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
保函的,无需再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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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承诺函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 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相
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
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
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
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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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 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相
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已依法办理税务、社保登记手续,并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金,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本文
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
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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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参加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 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
购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
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被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而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
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
一切后果和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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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递交
前,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已经清楚了解本次项目采购文件中有关“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存档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
对我方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统一查询,并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
询的结果为准。
我方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
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
一切后果和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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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 2 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
的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文件
(无要求,无需提供本页)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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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 3 条“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
求”的证明文件
(1)▲《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提交承诺书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提交承诺书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严格按照采
购文件规定签署和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如我方未能在
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署和提交,同意按“未提交”作资格审查不合
格处理,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示和说明:
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或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
组织所有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供应商应当在收
到通知后 30分钟内完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的签署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有
效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是供应商资格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提交或逾期提交
的均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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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开标后填写)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人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姓名)合法授权参加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的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
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_______:
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
请如实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_______: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
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__________________项利害关系。
投标供应商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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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
证明材料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证明材料: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复印
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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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联合体”的证明材料
▲非联合体声明书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的政府采购活动,未与其他单位组
成联合体。
我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
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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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2-1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
杭州市拱墅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供应商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截止时间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解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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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关于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真实有效的承诺函
▲关于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真实、有效的承诺函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 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所提交的投标文
件(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所有内容真实、有效,不
存在虚假响应、资料造假等行为。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
(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
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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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投标函
▲投标函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 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
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我方签字
代表 _________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供应商
________________(投标供应商名称)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同时按采购
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有)以
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已经了解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
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真实的;
3、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
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
4、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
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5、我方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此次报价以我方“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所列投标报
价(大写)为准;
7、本《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 个日历日。我方
承诺:投标有效期内不撤回(撤销)《投标文件》;如撤回(撤销),承诺
按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 4.6.5款相关规定向采购组织机构进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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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赔偿,并无条件接受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所作出的任何处理
意见。
8、如中标,我方承诺如下:
(1)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自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
(2)按采购文件《第三章 投标须知》“十、采购代理服务费”相关
规定,按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3)按采购文件《第三章 投标须知》第 11.1.2 款规定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并将按采购文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我方《投标文
件》承诺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如我方拒绝签订合同,承诺按采购文件《第三章 投标须知》第
11.1.3款相关规定向采购组织机构进行赔偿;
(5)如我方不按合同履约,承诺接受采购人按采购文件《第三章 投
标须知》第 11.2.2款相关规定所作出的所有处理意见。
9、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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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活
动须提交)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______(姓名)______系______(投标供应商名称)______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杭州市拱
墅区看守所 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
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
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正反面均须提供)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正反面均须提供)
投标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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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
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后附企业介绍)
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生产经营
场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有效资质证书
(名称、编号)
主要负责人
姓名
股东信息 (股东姓名、持股比例、任职情况)
注册资本
企业信用
等级
专业技术力量 (与本项目合同履约有关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说明)
专业设备 (与本项目合同履约有关的专业设备情况说明)
售后服务机构 (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等情况说明。如有,请说明)
其他说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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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供应商履约能力评价证明材料
(1)投标供应商履约能力评价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履约能力评价证明材料
对照评分要求提供
(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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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类似业绩汇总表及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
序号 用户单位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 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证明材料页码
备注:证明材料见评审要求。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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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技术(服务)响应表
▲技术(服务)响应表(含偏离说明)
项目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
序号 内容 采购要求 投标响应(逐一对应) 偏离说明
一 物品质量标准与要求
1 大米
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符合标准 GB1354-2009,粮食卫生
符合标准 GB2715-2005,粮食销售包装符合 GB/T17109-2008。
2
新鲜蔬菜
(含净菜)
(1)一天内出产的新鲜蔬菜,符合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蔬菜、
水果卫生标准》GB/T5009.38-2003;
(2)叶菜: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
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
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3)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等):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
新鲜,形态大小与采购人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4)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
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具有有害物质残留检
测报告。
(5)净菜种类及要求:芹菜(去根洗净)、大白菜(黄芯,去根切
块洗净)、黄瓜(去头切片洗净)、萝卜(白萝卜,去两头切块洗净)、
胡萝卜(去两头切块洗净)、土豆(切块洗净)、圆白菜(包心菜,
去根切块洗净)、花菜(去根切瓣洗净)、莴苣(去头去皮切块洗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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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内容 采购要求 投标响应(逐一对应) 偏离说明
茄子(去头切块洗净)。
3 新鲜水果 符合《蔬菜、水果卫生标准》GB/T5009.38-2003。
4 食用油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大豆油必须符合 GB1535-2003标准。拥有“QS”
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5 冷鲜(冻)肉
定型包装的必须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符合鲜(冻)畜肉卫生
标准 GB2707-2005,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
6
豆制品(祖名或
鸿光浪花)
老豆腐、千张、腐竹等,新鲜保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QS”
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7 禽蛋
两天内出产的新鲜鸡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鲜蛋卫生标
准》GB2748-2003,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
8 鲜活鱼
鲜活鱼,当天捕捞,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符合无公害农产
品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2733-2005,具有
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
9 酱菜
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外包
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
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
10 调味品
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外包
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
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
二 物品供货、粗加工及配送服务要求
1
供应商应制定具体有效的质量控制与保证措施,加强质量控制和安全卫生保障,配置
符合规范的配送设备,确保所供物资及配送流程符合国家现行的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2 所有物资必须做到来源可溯,采购货源必须有合法经营许可,持有与销售内容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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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内容 采购要求 投标响应(逐一对应) 偏离说明
的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供应、配送被列入食品安
全名单的物资;
3
冷鲜(冻)肉、禽蛋、鲜活鱼每次配送时必须向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提供动物检验检
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
4
新鲜蔬菜必须当天出品当天配送,保证新鲜,每次配送时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芹菜、大白菜(黄芯)、黄瓜、萝卜(白萝卜)、胡萝卜、
土豆、圆白菜(包心菜)、花菜、莴苣、茄子等十种新鲜蔬菜须根据杭州市拱墅区看守
所要求处理(包括去根、去头、切片、切块、削皮等)、洗净后交付。其他物品如杭州
市拱墅区看守所有需要,应当根据其要求进行处理、洗净后交付。
5
定型包装类物资交货时必须包装完整、标识清楚,剩余保质期应不低于应有保质期的
三分之二;非定型包装类物资交付时应按规定进行包装,并在包装外标注物资名称、
重量、数量等必要信息。
6
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确定的种类、数量、规格、送货时间等
要求及时进行配送,如遇市场原因无法配送,应在要求的送货时间 1日前向杭州市拱
墅区看守所提出替代清单并在征得其同意后按时按量配送到位。无法按订单配送时应
提前告知,以便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进行调整,特殊情况时无条件服从杭州市拱墅区
看守所配送要求。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物资供应不及时,影响杭州市拱墅区看
守所食堂正常开餐的,中标供应商须按当日应供物资总额向采购人赔偿。
7
自觉遵守采购文件规定的定价机制及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及杭州市拱墅区看守
所管理。组建专门的服务团队承担本项目物品供应及配送服务,设立项目经理负责与
采购人、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的联络与协调。
8
由于监所的特殊性,中标供应商应指定专人、专车负责物品配送,配送人员和车辆进
入看守所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有关外来人员、车辆入监的相关规定,服从值勤民警指
挥,不得妨碍监所正常秩序、不得阻碍监所交通。配送新鲜物品的车辆应刷涂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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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内容 采购要求 投标响应(逐一对应) 偏离说明
具有相应的保鲜设备,车辆保持整洁、卫生,使用前后进行清洗消毒。所有物品必须
配送至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工作人员指定位置。未经杭州市拱墅区看守
所同意,不得更换配送人员和车辆。物资交付时应提供完整的物资交付清单,并经双
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留存。
9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中标供应商所
供物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其供货资格,没收部分、直至全
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②含有毒、有害物资或者被有害物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⑥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⑦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⑧超过保质期限的。
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10
中标供应商违反上述规定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扣罚履约保证金而不承
担任何责任。
备注:1、如实填写上表,虚假应标一律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2、“偏离情况”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3、
▲未提供本表的投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投标无效。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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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商务条款响应表
▲商务条款响应表(合同商务条款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
序号 商务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说
明
1 报价形式
(1)本项目报价采用“投标折扣率”报价
(每类物品对应一个固定的投标折扣率);
(2)折扣基准为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确认
的“基准价”,支付结算价=杭州市拱墅区
看守所确认的“基准价”×中标供应商的
投标折扣率(%)。
2
“基准价”确
认原则和说
明
(1)物资配送当天“杭州市菜篮子零售价
格”(详询价立方网站
http://jg.jialf.net)有对应的当日均价
的,以对应的当日均价为“基准价”;
(2)无对应的当日均价的,以杭州市拱墅
区看守所调查确认的周边三家或以上农贸
市场(或大型超市)均价为“基准价”;
(3)特殊情况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基准
价”,但不得超过有关可追溯的价格。
3 报价范围
(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杭州市拱墅区
看守所所需食堂大宗物品的粗加工(如
需)、包装、检验检疫、供货、运输(至指
定地点)、装卸、临时仓储、临时搬运、配
套服务所涉及的全部费用,以及完成合同
履约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费、保险费、企
业税金、企业管理费、企业合理利润等一
切成本与费用。
(2)结算时各批次物品数量按实际交付量
确定,结算折扣率以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
价(折扣率)为准,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
的投标折扣率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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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务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说
明
4
合同款结算
与支付
合同款每个月按实结算一次(中标供应商
在每月 1-10日向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提
交上月货款的正式发票、详细结算清单及
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签收记录,采购人确
认结算金额后 5个工作日内支付)。
5 合同期限 本次项目合同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6 验收
(1)采购人(或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将
随时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物品进行检查
和验收,检查和验收结果由双方共同签字。
不合格的物品或有质量问题的物品,杭州
市拱墅区看守所将予以拒收,中标供应商
必须及时进行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
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2)合同期内,采购人(或杭州市拱墅区
看守所)将对货物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
不受此次数限制),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
(含包装)不合格的,责成中标供应商对该
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扣除 50%履约
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等处理;合
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
或不同货物),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
合同。
(3)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
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
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若检
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出中标供应商
支付。
7 质量要求 合格
备注:1、按上表逐条进行相应;2、投标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上表,虚假应标一律按提供虚假材料
处理;3、“偏离情况”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4、▲未提供本表的投
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投标无效。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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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投标产品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如有)
(1)所投产品符合政策要求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投
标供应商公章)
备注:▲本次采购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
产品范围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
公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目录见第七章附
件。
(2)所投产品符合政策要求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如有,提供复
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备注: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品目见第七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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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投标技术服务方案
技术、服务方案
项目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
1、拟供各类物品来源、品质情况说明;
2、组织实施及服务方案。
(对照评分细则编写)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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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关于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
关于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
项目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
(标注“▲”的实质性条款不得拒绝,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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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其他与技术服务有关的资料或说明(如有)
其他资料或说明
(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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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3-1 “报价文件”封面
杭州市拱墅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
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供应商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截止时间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解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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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
项目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 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详见采购清单)
投标报价
(固定投标
折扣率,%)
内容 固定投标折扣率(%)
大米
新鲜蔬菜(含净菜)
新鲜水果
食用油
冷鲜(冻)肉
豆制品(祖名或鸿光浪花)
禽蛋
鲜活鱼
酱菜
调味品
备注 没有可以不填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标书关联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单独
填报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加密的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时,以加密
的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为准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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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符合政府采购价格扶持政策的证明材料(如是)
(1)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是)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企业为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行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_____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企业参加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2021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
购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0120129)的采购活动全部提供本企业制造
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示:投标供应商应实事求是填写并提供本表,不符合的可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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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
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杭州市拱墅区看守
所 2021 年度在押人员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CTZB-2020120129)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
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投标供应商应实事求是填写并提供本表,不符合的可不提供。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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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相关部门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如是,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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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其他与报价有关的资料或说明(如有)
其他资料或说明
(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七章 附件」
- 101 -
第七章 附件
(以下相关文件及规定如与最新规定不一致的,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
银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
行办法》,并从 2014年 7月 1日起正式启动信用融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杭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的杭州市内中小企
业供应商。
二、相关信息获取方式
请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g.hzft.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专栏,
可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三、申请方式和步骤
1、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需先与六家合作银行对接,办理相关融资前期手续;
2、中标后,供应商应与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及时联系,告知融资需求;
3、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录入中标合同信息时,须在合
同备案页“是否为可融资合同”前打勾,并选择相应的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录入账号
信息;
4、相关信息录入后,相关合作银行将在政府采购信息系统查询到合同备案信息,
经审核,与供应商联系并办理相关融资事宜。
四、注意事项
请各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在合同备案环
节务必请仔细核对收款银行、账号信息等内容,一旦录入将无法修改。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七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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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知(财库[2019]9 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
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生态环境厅(局)、市场监管部门,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管局: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节水)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优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环境,现就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
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
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
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不再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清单”。
二、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
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
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
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三、逐步扩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根据认证机构发展状况,
市场监管总局商有关部门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放开、有序竞争的原则,逐步增加实施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机构。加强对相关认证市场监管力度,推行“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建立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行为。
四、发布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向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提供相关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七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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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方
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了解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
五、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
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
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
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
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六、本通知自 2019年 4月 1日起执行。《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
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
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
同时停止执行。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 2月 1日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七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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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
政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我们研究制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2019年 4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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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 -
附 3-1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品目
序号
名称 依据的标准
1 A020101 计算机设备
★A02010104台式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8380)
★A02010105便携式计算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8380)
★A02010107平板式微型
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8380)
2
A020106 输入输出设
备
A02010601 打印设备
A0201060101喷墨打
印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GB 21521)
★A0201060102 激
光打印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GB 21521)
★A0201060104 针
式打印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GB 21521)
A02010604 显示设备
★A0201060401 液
晶显示器
《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GB 21520)
A02010609 图形图像输入
设备
A0201060901扫描仪
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 中打印速
度为 15 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
3 A020202 投影仪
《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2028)
4
A020204 多功能一体
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GB 21521)
5 A020519 泵 A02051901 离心泵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
值》(GB 19762)
6
A020523 制冷空调设
备
★A02052301制冷压缩机
冷水机组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37480)
水源热泵机组
《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
效等级》(GB 30721)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
机组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GB 29540)
★A02052305 空调机组
多联式空调(热泵)
机组(制冷
量>14000W)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
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4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制冷量>14000W)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
效等级》(GB 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
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79)
★A02052309 专用制冷、
空调设备
机房空调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
效等级》(GB 19576)
A02052399 其他制冷空
调设备
冷却塔
《机械通风冷却塔 第 1 部分:中小型
开式冷却塔》(GB /T 7190.1)
《机械通风冷却塔 第 2 部分:大型开
式冷却塔》(GB /T 7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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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 -
品目
序号
名称 依据的标准
7 A020601 电机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GB 18613)
8 A020602 变压器 配电变压器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级》(GB 20052)
9 ★A020609 镇流器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
效等级》(GB 17896)
10 A020618 生活用电器
A0206180101 电冰箱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GB 12021.2)
★A0206180203 空调机
房间空气调节器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
2019 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
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1455-2019
实施。
多联式空调(热泵)
机组(制冷量≤
14000W)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
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4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制冷量≤14000W)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
源效率等级》(GB 19576)《风管送风式
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
能效等级》(GB 37479)
A0206180301 洗衣机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
(GB 12021.4)
A02061808 热水器
★电热水器
《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级》(GB 21519)
燃气热水器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
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665)
热泵热水器
《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级》(GB 29541)
太阳能热水系统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
能效等级》(GB 26969)
11 A020619 照明设备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
灯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GB 19043)
LED 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 LED 灯具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78
LED 筒灯
《室内照明用 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
效等级》(GB 30255)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
流 LED 灯
《室内照明用 LED 产品能效限定值及
能效等级》(GB 30255)
12 ★A020910 电视设备
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
(电视机)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4850)
13 ★A020911 视频设备
A02091107 视频监控设
备
监视器
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
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GB 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
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
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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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 -
品目
序号
名称 依据的标准
14
A031210 饮食炊事机
械
商用燃气灶具
15 ★A060805 便器
坐便器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 25502)
蹲便器
《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
等级》(GB 30717)
小便器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
等级》(GB 28377)
16 ★A060806 水嘴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
级》(GB 25501)
17 A060807 便器冲洗阀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
效率等级》(GB 28379)
18 A060810 淋浴器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
等级》(GB 28378)
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
2、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 2019年 6月 1日。
3、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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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 -
四、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8 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环境保护局: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我们研究制定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2019年 3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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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 -
附 4-1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品目
序号
名称 依据的标准
1 A020101 计算机设备
A02010103 服务器 HJ2507 网络服务器
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A02010107 平板式微型计
算机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A02010108 网络计算机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A02010109 计算机工作站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A02010199 其他计算机设
备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2
A020106 输入输出设
备
A02010601 打印设备
A0201060101喷墨打
印机
HJ2512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A0201060102激光打
印机
HJ2512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A0201060103热式打
印机
HJ2512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A0201060104针式打
印机
HJ2512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A02010604 显示设备
A0201060401液晶显
示器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A0201060499其他显
示器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A02010609 图形图像输入
设备
A0201060901扫描仪 HJ2517 扫描仪
3 A020202 投影仪 HJ2516 投影仪
4 A020201 复印机 HJ424 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
5
A020204 多功能一体
机
HJ424 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
6 A020210 文印设备 A02021001 速印机 HJ472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
7
A020301 载货汽车(含
自卸汽车)
HJ2532 轻型汽车
8
A020305 乘用车(轿
车)
A02030501 轿车 HJ2532 轻型汽车
A02030599 其他乘用车
(轿车)
HJ2532 轻型汽车
9 A020306 客车 A02030601 小型客车 HJ2532 轻型汽车
10 A020307 专用车辆 A02030799 其他专用汽车 HJ2532 轻型汽车
11 A020523 制冷空调设 A02052301 制冷压缩机 HJ2531 工商用制冷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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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 -
品目
序号
名称 依据的标准
备 A02052305 空调机组 HJ2531 工商用制冷设备
A02052309 专用制冷、空
调设备
HJ2531 工商用制冷设备
12 A020618 生活用电器
A02061802 空气调节电器 A0206180203空调机 HJ2535 房间空气调节器
A02061808 热水器 HJ/T362 太阳能集热器
13 A020619 照明设备 A02061908 室内照明灯具 HJ2518 照明光源
14
A020810 传真及数据
数字通信设备
A02081001 传真通信设备 HJ2512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15 A020910 电视设备
A02091001 普通电视设备
(电视机)
HJ2506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
A02091003 特殊功能应用
电视设备
HJ2506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
16 A0601 床类
A060101 钢木床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A060104 木制床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A060199 其他床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17 A0602 台、桌类
A060201 钢木台、桌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A060205 木制台、桌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A060299 其他台、桌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18 A0603 椅凳类
A060301 金属骨架为主的
椅凳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A060302 木骨架为主的椅
凳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A060399 其他椅凳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19 A0604 沙发类 A060499 其他沙发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20 A0605 柜类
A060501 木质柜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A060503 金属质柜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A060599 其他柜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21 A0606 架类
A060601 木质架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A060602 金属质架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22 A0607 屏风类
A060701 木质屏风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A060702 金属质屏风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23 A060804 水池 HJ/T296 卫生陶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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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 -
品目
序号
名称 依据的标准
24 A060805 便器 HJ/T296 卫生陶瓷
25 A060806 水嘴 HJ/T411 水嘴
26 A0609 组合家具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27
A0610 家用家具零配
件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28
A0699 其他家具
用具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29
A070101 棉、化纤纺织
及印染原料
HJ2546 纺织产品
30
A090101 复印纸(包括
再生复印纸)
HJ410 文化用纸
31
A090201 鼓粉盒(包括
再生鼓粉盒)
32 A100203 人造板
A10020301 胶合板 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
A10020302 纤维板 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
A10020303 刨花板 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
A10020304 细木工板 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
A10020399 其他人造板 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
33
A100204 二次加工材,
相关板材
A10020404 人造板表面装
饰板
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HJ2540 木塑制
品
A10020404 人造板表面装
饰板(地板)
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HJ2540 木塑制
品
34
A100301 水泥熟料及
水泥
A10030102 水泥 HJ2519 水泥
35
A100303 水泥混凝土
制品
A10030301 商品混凝土 HJ/T412 预拌混凝土
36
A100304 纤维增强水
泥制品
A10030402 纤维增强硅酸
钙板
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
A10030403 无石棉纤维水
泥制品
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
37
A100305 轻质建筑材
料及制品
A10030501 石膏板 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
A10030503 轻质隔墙条板 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
38
A100307 建筑陶瓷制
品
A10030701 瓷质砖 HJ/T297 陶瓷砖
A10030704 炻质砖 HJ/T297 陶瓷砖
A10030705 陶质砖 HJ/T297 陶瓷砖
A10030799 其他建筑陶瓷
制品
HJ/T297 陶瓷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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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 -
品目
序号
名称 依据的标准
39
A100309 建筑防水卷
材及制品
A10030901 沥青和改性沥
青防水卷材
HJ455 防水卷材
A10030903 自粘防水卷材 HJ455 防水卷材
A10030906 高分子防水
卷(片)材
HJ455 防水卷材
40
A100310 隔热、隔音人
造矿物材料及其制品
A10031001 矿物绝热和吸
声材料
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
A10031002 矿物材料制品 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
41
A100601 功能性建筑
涂料
HJ2537 水性涂料
42
A100399 其他非金属
矿物制品
A10039901 其他非金属建
筑材料
HJ456 刚性防水材料
43 A100602 墙面涂料
A10060202 合成树脂乳液
内墙涂料
HJ2537 水性涂料
A10060203 合成树脂乳液
外墙涂料
HJ2537 水性涂料
A10060299 其他墙面涂料 HJ2537 水性涂料
44 A100604 防水涂料 A10060499 其他防水涂料 HJ2537 水性涂料
45
A100699 其他建筑涂
料
HJ2537 水性涂料
46 A100701 门、门槛
HJ/T 237 塑料门窗/HJ459 木质门和钢
质门
47 A100702 窗 HJ/T237 塑料门窗
48
A170108 涂料(建筑涂
料除外)
HJ2537 水性涂料
49
A170112 密封用填料
及类似品
HJ2541 胶粘剂
50 A180201 塑料制品
HJ/T226 建筑用塑料管材/HJ/T231 再
生塑料制品
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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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 -
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年第 16号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
证函〔2019〕513号)要求,经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已组织完成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试点优选工
作,现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予以公布。
自本公告发布后,新增认证机构应尽快完成政府采购认证信息系统对接,对接完
成后方可开展相关认证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 4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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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5-1 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序
号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认证机构名录
产品代码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产品名称
1 A020101 计算机设备
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
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
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7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2 A020106
输入输出设
备
A02010601 打印设备
A02010604 显示设备
A02010609 图形图像输入设备
3 A020202 投影仪
4 A020204
多功能一体
机
5 A020519 泵 A02051901 离心泵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6 A020523
制冷空调设
备
A02052301 制冷压缩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A02052305 空调机组
A02052309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A02052399 其他制冷空调设备
7 A020601 电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8 A020602 变压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9 A020609 镇流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10 A020618 生活用电器
A0206180101 电冰箱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A0206180203 空调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Tel:0571-85830297 Fax:0571-85830295 「第七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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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认证机构名录
产品代码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产品名称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A0206180301 洗衣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A02061808 热水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范
围仅限于“热泵热水器”)
11 A020619 照明设备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12 A020910 电视设备 A02091001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
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 13 A020911 视频设备 A02091107 视频监控设备
14 A031210
饮食炊事机
械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
限公司
15 A060805 便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16 A060806 水嘴
17 A060807 便器冲洗阀
18 A060810 淋浴器
附 5-2 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序号 目录 认证机构名录
1 环境标志产品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中环协(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