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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教育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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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教研大楼2021-2023年度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MASCG-0-J-F-2020-1419)

招标详情

马鞍山市教研大楼2021-2023年度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MASCG-0-J-F-2020-1419)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2020-12-16

马鞍山市教研大楼2021-2023年度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马鞍山市教研大楼2021-2023年度食堂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ASCG-0-F-F-2020-1419

2、项目名称:马鞍山市教研大楼2021-2023年度食堂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1.4264万元/年

5、采购需求:马鞍山市教研大楼2021-2023年度食堂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磋商文件(网址:http://zbcg.mas.gov.cn/);

6、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供应商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通过后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磋商,必须从网上获取该包别的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3)网上资料获取、投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4、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1)网上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网址:http://zbcg.mas.gov.cn/。

(2)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提交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6开标室(谈判文件接收室)。

3、供应商需要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2)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接收现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

五、开启

1、开启时间(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开启地点(磋商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六楼竞争性谈判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3、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供应商仅能委派1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并参加磋商。到场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手机上下载“皖事通”APP,并完成相关实名制注册。磋商当日,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并自行考虑磋商现场所在地(安徽省马鞍山市汇通大厦)疫情防控期间对入场人员身体健康检测的时间要求,做好提前到达,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教育局

地址:马鞍山市印山西路299号

项目联系人:谢阳

联系方式:0555-2471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况文娟、陈倩倩

电话:0555-5208835、5200278

九、磋商保证金交纳(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附件:采购需求-2020-1419.docx



  • 马鞍山市教研大楼2021-2023年度食堂服务项目.pdf

(仅供参考,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

一、项目概况

教研大楼:位于太白路与印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就餐人数早餐约70人/天,中餐约100人/天。教研大楼食堂内外装、灶具、家具及餐具、水、电、气、空调及电梯等设备已配置完成,具备餐厅服务条件。

用餐单位包括:马鞍山市教育局、市侨联、市民主党派、市科技局、市体育局

二、相关要求

教研大楼食堂实行委托管理方式经营,包括供应

①职工工作餐【就餐人员就餐卡充值标准:每人每月按22天×15元,实行月结制度】

②接待用餐。【按照用餐标准记账后由用餐单位结算,实行月结制度】

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早餐和中餐。早餐和中餐按刷卡金额累计结算,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有就餐收入全部用于每日菜肴成本,保证菜肴质量,采购人按就餐刷卡记录按月支付用餐费用。

注:食堂设备设施(包括维修、更换)、餐用具、水、电、燃、卫生保洁耗材、食堂人员工作服、劳保工具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三、经营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各项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并实施经营管理方案和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等。由于成交供应商管理经营不当、违规操作、违规经营,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有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中途解除合同。

2、成交供应商要搞好内部安全防范,做到五防(防火、防盗、防滋扰闹事、防电击雷击、防破坏和各类事故),做到安全文明经营。

3、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有关酒店经营应遵守的法律、法规政策,所进一切原材料必须合格、卫生,杜绝购买和出售腐烂变质物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必须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4、成交供应商应与聘用的食堂工作人员建立合法的劳动或劳务关系,并对聘用的食堂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负责。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有为干部职工服务的意识和大局观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持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经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者,并持有健康合格证,且随时接受卫生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5、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

6、食堂应提供良好就餐保障。

6.1早餐:提供面食、稀食等8个品种,采取零点模式,丰俭由人。

6.2中餐:窗口有主3道、次荤2道、蔬菜3道供职工选择一份套餐在餐厅就餐。每份工作餐套餐:主荤1份次荤1份,蔬菜1种(若2种量减半),汤1份、米饭1份(量自选)。

6.3餐厅应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营业,确保能及时供应同时就餐的干部职工饭菜食品。

6.4成交供应商需将刷卡费用全部用于餐厅食材成本

7、成交供应商向职工提供通讯费用、燃气、自来水、供电费用缴纳服务。

8、成交供应商向职工提供出售各类副食品服务,且不得高于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

9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提供使用的房屋、场地、设备设施等要按规定使用操作,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自然损坏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告知采购人,若有人为损坏、缺失成交供应商负责修复,因成交供应商修复不及时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予赔偿。成交供应商应负责食堂相关消防安全。

10食堂提前终止运营或采购人需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30日通知成交供应商,双方应结清相关费用。本项目服务期届满或提前解除、终止合同履行,成交供应商应在服务期届满或提前解除、终止合同履行之日起 10 日内撤离食堂,并由双方对房屋、设备设施等进行交接,如在交接过程中发现有损坏或灭失的(除自然损耗外),成交供应商应予以赔偿。若成交供应商逾期撤离的,则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进入食堂接收,成交供应商未搬离的物品属于遗弃物,采购人可任意处理,成交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要求任何赔偿或补偿。

四、商务要求

1、进场时间:2021年1月1日。

2、服务:3年

3、付款方式:合同款(仅限采购人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费用)实行每3个月一结,在成交供应商切实履行了该3个月的全部合同义务后,成交供应商将正规发票原件等材料交于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于30日内支付该3个月的合同款。

4、本项目总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含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费、劳务费以及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