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莲花镇中心幼儿园食堂设备设施一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2-16 17:38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528202000052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莲花镇中心幼儿园食堂设备设施一批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2月14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
谈判文件中第五章 2、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参数有更改;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更正为:2020年12月22日11:00 |
更正日期 | 2020年12月16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本项目受兴文县财政局监管,联系电话:0831-8862830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莲花镇中心幼儿园 |
地址: | 兴文县莲花镇中心幼儿园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祝老师;联系电话:0831-8953534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中国(西部)国际珠宝交易中心4栋14层06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8669581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蔡女士 |
电话: | 028-86695818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项目编号:SCBZZB(2020)269 号
兴文县莲花镇中心幼儿园食堂设备
设施一批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中国·四川(宜宾)
兴文县莲花镇中心幼儿园、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0年 12月
- 2 -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 4 -
第二章 谈判须知.................................................................................................................. - 7 -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6 -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7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29 -
一、 项目概述........................................................................................................... - 29 -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实质性要求).....................................................- 29 -
三、质量要求(实质性要求).................................................................................- 40 -
四、商务要求 (实质性要求)............................................................................... - 40 -
五、售后服务与培训要求(实质性要求).............................................................- 43 -
第六章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44 -
第七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46 -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 47 -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48 -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49 -
三、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50 -
四、承诺函(一).....................................................................................................- 51 -
五、报价函.................................................................................................................- 52 -
六、报价表.................................................................................................................- 53 -
七、承诺函(二).....................................................................................................- 54 -
八、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55 -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56 -
十、监狱企业声明函.................................................................................................- 57 -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8 -
十二、技术要求应答表.............................................................................................- 59 -
十三、商务应答表.....................................................................................................- 60 -
- 3 -
十五、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61 -
十六、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62 -
第九章 评审方法.................................................................................................................. - 63 -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71 -
附件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
【2018】123 号文................................................................................................................. - 76 -
附件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
财采〔2020〕28 号)........................................................................................................... - 81 -
附件三: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 83 -
- 4 -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 兴文县莲花镇中心幼儿园(采购
人)委托,拟对 兴文县莲花镇中心幼儿园食堂设备设施一批采购项目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
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BZZB(2020)269 号。
2.采购项目名称:兴文县莲花镇中心幼儿园食堂设备设施一批采购项目。
3.采购人:兴文县莲花镇中心幼儿园。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采购预算:185085 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兴文县莲花镇中心幼儿园食堂设备设施一批采购项目(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
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 5 -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
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
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
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
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
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
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 12月16 日上午09:00-12:00,14:00-17:00
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上(远程)办理获取或现场报名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
判资格不能转让。
1、网上报名方式: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的要求,为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
炎疫情蔓延,防范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
请通过网上(远程)办理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
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文件供应商扫描后连同
本采购项目报名登记(本采购文件的附件)通过邮箱发送至 3118373467@qq.com;四川标
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上述所有报名资料后,将发送文件费收款码至报名供应商邮箱,
供应商方可付款,收到文件费后,我公司通过邮箱发售谈判文件,如已付款确未收到谈判
文件,请及时联系(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831-2221206)。注:①付款时请使用微
信 APP 转账支付,切记在转账时一定要备注报名单位公司名称;②获取谈判文件的资料原
- 6 -
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③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
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 8栋(商铺)2 层 4 号
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
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
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11:00(北京时间)。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
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
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11:0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
启。
十一、谈判地点: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 8栋(商铺)2 层 4 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文县莲花镇中心幼儿园
通讯地址:兴文县莲花镇中心幼儿园
联 系 人:祝老师
联系电话:0831-8953534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 595 号中国(西部)国际珠宝交易
中心 4栋 14 层 06 号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831-2221206(报名咨询)
联 系 人:竹女士 联系电话:028-87590221(财务室)
- 7 -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
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ichuan.gov.cn)
上以公告形式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85085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185085元;
1.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
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谈判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
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
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
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
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还
需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
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
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
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
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
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注:1、本项目供应商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合理时
间由谈判小组现场确定。
2、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说明、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若在项目
评审后等发现其项目成本明显高于其说明、证明的,供应商需承担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等行为情形的
相关法律责任。
- 8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
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
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
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
[2016]35 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只需要在其投标、
响应文件中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在评审时认定其
中小企业身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中小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外的其他证明中小企业身份的材料。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
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否定处理。
6、投标人若同时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或其中之二,
仅享受一次价格扣除。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
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
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
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
行承诺。
7 谈判情况公告
评审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注: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
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9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8
谈判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
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采购人指定账户。
金 额:合同总金额的5%。
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特别注意:
1、银行转账的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采购文件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
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
10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28-83385568
11
谈判过程、结果工作
咨询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28-83385568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原
件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办公室领取成交
通知书。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28-86695818
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 595 号中国(西部)国际珠宝
交易中心 4栋 14 层 06 号。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
答复。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28-83385568
14 供应商质疑
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质疑均由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
构)受理和答复,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
疑。
联 系 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28-83385568
联系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中国(西部)国际珠宝
交易中心4栋14层06号。
邮政编码:610000
- 10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
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当
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
政部第94号令)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质疑函》范本。明确的请求是指: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还是对采购过程还是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想要
达到的结果,如中标成交无效、废标、重新组织采购、赔偿、追究法律责
任等;
(1)必要的证明材料是指:包含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
代表人质疑时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参加采购项目的证明、权
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证明提出质疑的事实存在的材料等。
(2)如因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
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要求,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将要
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进行质疑函补正,未进行补正或在法定质疑期内
未进行补正的将不予受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否
则不予受理。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
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7
采购代理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进
行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谈判报价。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
民币:6000元(大写:陆仟圆整)。
2、代理服务费账户
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竹女士 联系电话:028-87590221(财务室)
收款单位: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万达支行。
银行账号:22891101040014753
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采购文件项目编号”代理服务费!
- 11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8
建议品牌或者供应
商
(如涉及)
若谈判文件涉及品牌或者供应商,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楚说明采购项目
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
其品牌或供应商具有可替代性。
19
3C 认证、节能、环保、
或其他强制认证产品
(如涉及)(实质性要
求)
1.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涉及 3C 认证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在中
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提供 3C 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本项目如涉及采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
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或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0
无线局域网产品(如
涉及)(实质性要求)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 号)的
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
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
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
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供应商
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是本采购文件的采购项目清单或采购项目质量、
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
21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
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
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
“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
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川财
采[2018]123 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
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
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
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
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 号”)。
- 12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 兴文县莲花镇中心幼儿园 。
2.2 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
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 13 -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
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
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
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
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
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炊用燃气大锅灶.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
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
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
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
- 14 -
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
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
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6.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联合体谈
判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
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2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6.3 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6.4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
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
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
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一)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
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
- 15 -
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8.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
权。
8.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
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
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
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8.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
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9.谈判文件的构成
9.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
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
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9.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
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
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
或者修改。
10.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
- 16 -
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
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前发
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更正公告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供应
商在收到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具有约束作用。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公告的内容。
10.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
在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
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1.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1.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
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
召开答疑会。
11.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
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
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
理。
11.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11.4 本次采购不组织现场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
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
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谈判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谈判小组谈判。
12.1 资格性响应文件
- 17 -
(1)承诺函;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
(6)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四章);
(7)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2.2 其他响应文件
(1)报价函、报价表
(第一次报价、谈判后第二次报价(如有需要可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第三次报价),
按谈判文件报价表报价)
(2)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如涉及);
(3)技术要求应答表;
(4)商务应答表;
(5)证明谈判供应商实力的有关材料;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应答,谈判文件中明确规定实质性要求的条款,一
律不作为谈判内容,必须在响应文件中逐条响应,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3.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
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
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3.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
- 18 -
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
单位。
15.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16.响应文件格式
16.1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16.2 对于谈判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7.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
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日期、供应商名称以及“正
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日期、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
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
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一份(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
的 PDF/WORD 或 DOC 文档存入 U盘)。
17.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
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7.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在响应文
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
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7.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7.7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 19 -
17.8 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
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7.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8.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
及名称(若有)、日期、供应商名称。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8.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
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9.2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
章“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0.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
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
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
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0.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
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0.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
20.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
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 20 -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
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
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0.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1.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2.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报价由低到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2.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
定成交供应商。
22.2 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
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
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2.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 21 -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
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
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
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
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4.成交结果
24.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
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4.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4.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
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5.成交通知书
2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25.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
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
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6.签订合同
26.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
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
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22 -
26.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
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6.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
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
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
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
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6 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采购合同(一式二份)送
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归档。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28-86695818。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7.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
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
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
主要合同义务。
27.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
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
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
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23 -
29.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
府采购合同一致。
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0.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
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内容除外。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履行合同
33.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
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进行处理。
34.验收
34.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
进行验收。
35.资金支付
- 24 -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谈判纪律要求
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
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
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
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 25 -
38.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
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39.(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对同一品
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20%。
40.(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
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如涉及)。
41.(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可以采购进
口产品的品目外。(如涉及)
- 26 -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无。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 万元。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
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
- 27 -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
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
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盖供应商鲜章)
(1)供应商提供 2019 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的有
效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
事务所盖章);
(2)供应商提供 2019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3)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
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
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提供承诺函。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1)-(5)项具有同等的效力,供应商
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承诺函;(原件)
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
件)
9、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无。
- 28 -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
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
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3.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
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 29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
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名称为:兴文县莲花镇中心幼儿园食堂设备设施一批采购项目。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实质性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A烹饪间
1
球形汤炉(电
热)
1.加厚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台面及围板;
2.炉面隔热材料采用耐高温防火隔热保温棉;
3.承重立柱采用DG50无缝钢管外套¢51不锈钢管制成,
配置全钢重力可调子弹脚。
4.选用国产优质节能环保型炉头(节能 20%);
5.尺寸(mm):700×700×1250 ±5%
1 台
2 油网烟罩
1.采用优质加厚不锈钢砂纹板制作;
2.附件:不锈钢接油槽及密封式烟罩灯。
3、尺寸(mm):1140×610 ±5%
1.5 米
3 炉拼台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面板加厚;
2.立柱采用Φ38 不锈钢结构管
3.配可调节升降脚。
4.尺寸(mm):300×1150×1250 ±5%
3 台
4
炊用燃气大
锅灶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面板(包含:侧板、背板、前挡板)
加厚。
2.炉灶前沿带溢水排污槽,配有挡渣板;炉包选用不锈
钢整体冲压件配铸铁炉圈;
3.炉膛底板采用加厚冷轧板,表面作防腐、防锈处理;
并以耐火砖砌成节能燃气器炉腔;炉面隔热材料采用耐
高温防火隔热保温棉;
4.炉体架采用≥40×40 镀锌角钢制作,承重立柱采用
DG50 无缝钢管外套¢51 不锈钢管制成,配置全钢重力可
调子弹脚。
5.配全预混式节能炉头, 炉灶噪音在≤62 分贝以下,
热效率65%以上,干烟气中CO(a=1)环境排放标准0.010%
以下;
6.节能率:30%及以上
▲7.产品符合:CQC13-448212-2019 要求,具有产品认证
证书;
▲8.配置:不锈钢大锅 800mm1 口;(不锈钢大锅符合:
2 台
- 30 -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GB4806.9-2016 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
全认证证书”)。
9.尺寸(mm):1200×1200×1250 ±5%
5 油网烟罩
1.采用优质不锈钢砂纹板制作;
2.附件:不锈钢接油槽及密封式烟罩灯。
3.尺寸(mm):1200×610 ±5%
5.7 米
6
单门蒸饭车
(电热)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面板及围板加厚;水胆采用优质不
锈钢;
2.采用保护装置控制系统;功率:≥11.8KW,电压:380V;
4.产品具有自动进水功能,冲压成型经久耐用的层条;
▲5、配置:不锈钢蒸饭盆 12 个、不锈钢面点盆 12 个;
不锈钢蒸饭盆、不锈钢面点盆符合:GB4806.9-2016 标
准和技术要求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及
GB4806.9-2016,GB4806.1-2016 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
“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书”。
5.尺寸(mm):700×650×1700 ±5%
1 台
7
中餐燃气炒
菜灶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台面及围板加厚,炉面配铸铁炉花
架;
2.炉灶前沿带溢水排污槽,配有挡渣板;炉包选用不锈
钢整体冲压件配铸铁炉圈;
3.炉膛底板采用加厚冷轧板,表面作防腐、防锈处理;
并以耐火砖砌成节能燃气器炉腔;炉面隔热材料采用耐
高温防火隔热保温棉;
4.炉体架采用镀锌角钢制作,承重立柱采用 DG50 无缝钢
管外套¢51 不锈钢管制成,配置全钢重力可调子弹脚。
5.配全预混式节能炉头, 炉灶噪音在≤65 分贝以下,
热效率65%以上,干烟气中CO(a=1)环境排放标准0.010%
以下;
6.节能率:30%及以上
▲7.产品符合:CQC13-448212-2019 要求具有产品认证
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8.配置:小炒锅 450mm1 口,小炒锅具有食品接触产品
安全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9.尺寸(mm):1200×1200×1250 ±5%
1 台
8
四层栅格层
架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层板加厚、以不锈钢 U形加强筋承
托补固。
2.立柱和层板直接接触部分须为满焊焊接,U形加强筋
和层板间可采用点焊焊接。
3.立柱采用φ38mm 不锈钢圆管、配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4.尺(mm):1200×500×1600 ±5%
1 台
- 31 -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9
单星洗物洗
涮盆台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台面板厚度≥1.2mm、洗涮盆板厚
度≥1.2mm;
2.配置 304 不锈钢"DN40"带滤渣提篮去水器 1个,水嘴
(单把厨房龙头)1个;
3.主横管采用φ25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作横向
拉力支撑。
4.立柱采用φ38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配不锈
钢可调子弹脚调节高度。
▲5.产品符合:GB4806.9-2016 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食
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及 GB4806.9-2016,
GB4806.1-2016 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卫
生认证证书”。
6.尺寸(mm):700×700×950 ±5%
1 台
10
★双通打荷
台柜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台面及层板厚度≥1.2mm;侧板及
门板厚度≥1.0mm。
2.台面板内衬δ=18mm 环保优质防潮减震板,接缝处用
防潮锡箔胶密封处理;采用加强筋加固,所有加强筋厚度
均≥1.2mm。
3.工作台面下柜身两边设置不锈钢趟门,一层可移动中
置平层板,不锈钢平底层板,可调较高度柜脚;
4.1 张可移动中置平层板,4个可调节子弹脚,2扇可移
动滑动门;
5.柜脚采用φ51 不锈钢圆柱管,配不锈钢重力调节脚。
▲6、产品符合:GB4806.9-2016 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食
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及 GB4806.9-2016,
GB4806.1-2016 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卫
生认证证书”。
7.尺寸(mm):1500×800×800 ±5%
3 台
11 灭蝇灯
1.采用 LED 蓝紫色光波灯管,超低功耗 1度电/周;
2.UV 光源技术,辐射诱蚊理想曲线,电流高效击杀;
3.尺寸(mm):460×128×380 ±5%
1 台
12
商用冷柜(四
门双温冰箱)
1.温度:-5℃~5℃/-6℃ ~-18℃;容积:冷藏≥425,
冷冻≥395L;外形尺寸:≥1220*760*1950mm;制冷方式:
直冷;输入功率:≤470W
2.自动回归门设计;微电子数码显示温控器;箱体由环
保环戊烷节能环保发泡剂发泡成型。
1 台
B切配间
13 切菜机
1.外形尺寸:≥780*510*950mm,额定功率:≤1.1KW,
电压:220V 或 380V。
2.生产能力:≥240KG/H;防水等级:IPX1;拨料盘直径:
350mm;传动轴转速:260r/min。
1 台
- 32 -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14 绞切肉机
1.电源:220v/50Hz/1.5kw;
2.绞肉转速 350r/min、切肉转速 460r/min;
3.绞肉产量:185kg/h、切丝产量 260KG/H、切片产量
520KG/H;
4.采用机身全不锈钢制造而成,卫生、安全、耐用;
5.采用不锈钢刀片、梳刀、蛟龙、孔板;
6.尺寸(mm):650×450×900 ±5%
1 台
15
单星洗物洗
涮盆台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台面板厚度≥1.2mm、洗涮盆板厚
度≥1.2mm;
2.配置 304 不锈钢"DN40"带滤渣提篮去水器 1个,水嘴
(单把厨房龙头)1个;
3.主横管采用φ25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作横向
拉力支撑。
4.立柱采用φ38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配不锈
钢可调子弹脚调节高度。。
5.尺寸(mm):900×700×950 ±5%
1 台
16 双层工作台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台面≥1.2mm、下层板≥1.0mm。
2.台面板内衬δ≥18mm 环保优质防潮减震板,接缝处用
防潮锡箔胶密封处理;采用加强筋加固,所有加强筋厚度
≥1.2mm。
3.立柱采用φ38(厚度≥1.2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重
力调节脚。
▲4.产品符合:GB4806.9-2016 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食
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及 GB4806.9-2016,
GB4806.1-2016 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卫
生认证证书”
4.尺寸(mm):1500×700×800 ±5%
1 台
17 灭蝇灯
1.采用 LED 蓝紫色光波灯管,超低功耗 1度电/周;
2.UV 光源技术,辐射诱蚊理想曲线,电流高效击杀;
3.尺寸:460×128×380 ±5%
1 台
18 双层工作台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台面≥1.2mm、下层板≥1.0mm。
2.台面板内衬δ≥18mm 环保优质防潮减震板,接缝处用
防潮锡箔胶密封处理;采用加强筋加固,所有加强筋厚度
≥1.2mm。
3.立柱采用φ38(厚度≥1.2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重
力调节脚。
4.尺寸(mm):1500×700×800 ±5%
2 台
- 33 -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19
单星洗物洗
涮盆台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台面板厚度≥1.2mm、洗涮盆板厚
度≥1.2mm;
2.配置 304 不锈钢"DN40"带滤渣提篮去水器 1个,水嘴
(单把厨房龙头)1个;
3.主横管采用φ25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作横向
拉力支撑。
4.立柱采用φ38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配不锈
钢可调子弹脚调节高度。
5.尺寸(mm):700×700×950 ±5%
1 台
20
双通打荷台
柜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台面及层板厚度≥1.2mm;侧板及
门板厚度≥1.0mm。
2.台面板内衬δ=18mm 环保优质防潮减震板,接缝处用
防潮锡箔胶密封处理;采用加强筋加固,所有加强筋厚度
均≥1.2mm。
3.工作台面下柜身两边设置不锈钢趟门,一层可移动中
置平层板,不锈钢平底层板,可调较高度柜脚;
4.1 张可移动中置平层板,4个可调节子弹脚,2扇可移
动滑动门;
5.柜脚采用φ51 不锈钢圆柱管,配不锈钢重力调节脚。
6.尺寸(mm):1800×600×800 ±5%
1 台
21 菜墩架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矩管厚度≥1.2mm、以不锈钢 U形
加强筋(厚度≥1.2mm)承托补固。
2.立柱采用φ30mm(厚度≥1.2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
不锈钢脚。
3.尺寸(mm):800×500×500 ±5%
1 台
22 不锈钢刀箱
1.食品级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制作;
▲2产品符合:GB4806.9-2016 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食
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及 GB4806.9-2016,
GB4806.1-2016 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卫
生认证证书”。
3.尺寸(mm):450×95×600 ±5%
1 个
C 粗加工间
23 灭蝇灯
1.采用 LED 蓝紫色光波灯管,超低功耗 1度电/周;
2.UV 光源技术,辐射诱蚊理想曲线,电流高效击杀;
3.尺寸(mm):460×128×380 ±5%
1 台
24 土豆脱皮机
1.外形尺寸:≥640*680*800mm,额定功率:≤1KW,电
压:220V 或 380V。
2.生产能力:≥240KG/H;防水等级:IPX1;料桶直径≥
350mm;
1 台
- 34 -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25 单通工作台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面板厚度加厚,侧板、背板、前挡
板厚度加厚;
2.内衬 20mm 实木板用于减震、消音;
3.配备可移动式趟门;
4.加强筋采用不锈钢板;
5.柱脚采用 50 不锈钢管。
6.尺寸(mm):1800×600×800 ±5%
1 台
26 三星盆水池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台面板加厚、洗涮盆板加厚;
2.配置优质不锈钢"直径 DN40"带滤渣提篮去水器 2个,
水嘴 2个;
3.主横管采用φ25mm 不锈钢圆管作横向拉力支撑;
4.立柱采用φ38mm 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调
节高度。
5.尺寸(mm):900×700×950 ±5%
2 台
27 四层货架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层板厚度、以不锈钢 U形加强筋承
托补固。
2.立柱和层板直接接触部分须为满焊焊接,U形加强筋
和层板间可采用点焊焊接。
3.立柱采用φ38mm 不锈钢圆管、配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4.尺寸(mm):1200×500×1600 ±5%
2 台
28 双层工作台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台面≥1.2mm、下层板≥1.0mm。
2.台面板内衬δ≥18mm 环保优质防潮减震板,接缝处用
防潮锡箔胶密封处理;采用加强筋加固,所有加强筋厚度
≥1.2mm。
3.立柱采用φ38(厚度≥1.2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重
力调节脚。
4.尺寸(mm):1800×600×800 ±5%
1 台
D 备餐间
29
单星洗物洗
涮盆台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台面板厚度≥1.2mm、洗涮盆板厚
度≥1.2mm;
2.配置 304 不锈钢"DN40"带滤渣提篮去水器 1个,水嘴
(单把厨房龙头)1个;
3.主横管采用φ25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作横向
拉力支撑。
4.立柱采用φ38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配不锈
钢可调子弹脚调节高度。
5.尺寸(mm):600×600×950 ±5%
1 台
- 35 -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30 单通工作台
1. 食品级不锈钢材质,面板厚度加厚,侧板、背板、前
挡板厚度加厚;
2. 内衬 20mm 实木板用于减震、消音;
3. 配备可移动式趟门;
4. 加强筋采用不锈钢板;
5.柱脚采用 50 不锈钢管
6.尺寸(mm):1500×800×800 ±5%
2 台
31 灭蝇灯
1. 采用 LED 蓝紫色光波灯管,超低功耗 1度电/周;
2.UV 光源技术,辐射诱蚊理想曲线,电流高效击杀;
3.尺寸:460×128×380 ±5%
1 台
32 食品留样柜
1. 温度:冷藏-5℃~5℃;容积:冷藏≥200L;
2. 制冷方式:直冷;
3. 自动回归门设计;微电子数码显示温控器;箱体由环
保环戊烷节能环保发泡剂发泡成型,保温效果时长、环
保卫生。
4.尺寸(mm):600×650×1800 ±5%
1 台
E 白案间
33 油网烟罩
1.采用优质不锈钢砂纹板制作,加厚板材;
2.附件:不锈钢接油槽及密封式烟罩灯。
3.尺寸(mm):1000×610 ±5%
2 米
34 灭蝇灯
1.采用 LED 蓝紫色光波灯管,超低功耗 1度电/周;
2.UV 光源技术,辐射诱蚊理想曲线,电流高效击杀;
3.尺寸(mm):460×128×380
1 台
35
双门烤箱(电
热)
1、外形尺寸:≥1220×850×1220mm,功率:≥19.8KW,
电压:380V;
2.结构类型:三层,每层配 2个 600×400 标准的烤盘;
3.防水等级:IPX4,开关寿命≥10000 次,温控器寿命
≥10000 次。
1 台
36
十三盆醒发
箱
1.全自动微电脑触摸式控制面板;
2.全自动喷雾式加热加湿;
3.坚固透明的不锈钢组合柜门;
4.手动式调节内部温度;
5.生产能力:36kg/h;
6.用电:2.9KW/220V。
7.尺寸(mm):700×790×1720 ±5%
1 台
37
包边木案工
作台
1.面板为实木;
2.尺寸:1800×800×800 ±5%
1 台
38 和面机
1.规格:20L:电压:220V/50Hz;
2.输入功率;1.8KW;
3.搅拌桶:釆用加厚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制作;
4.电源线:采用防漏电保护线。
1 台
- 36 -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5.尺寸(mm):400×550×850 ±5%
39
单星洗物洗
涮盆台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台面板厚度≥1.2mm、洗涮盆板厚
度≥1.2mm;
2.配置 304 不锈钢"DN40"带滤渣提篮去水器 1个,水嘴
(单把厨房龙头)1个;
3.主横管采用φ25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作横向
拉力支撑。
4.立柱采用φ38 不锈钢圆管(厚度≥1.2mm)、配不锈
钢可调子弹脚调节高度。
5.尺寸(mm):600×600×950 ±5%
1 台
40
冷柜
(平冷工作
台)
1.温度:-5℃~5℃;容积:≥440L;外形尺寸:≥1800
×800×800mm;制冷方式:直冷;输入功率:≤150W;
2.自动回归门设计;微电子数码显示温控器;箱体由环
保环戊烷节能环保发泡剂发泡成型,保温效果时长、环
保卫生。
1 台
F主副食库
41 灭蝇灯
1.采用 LED 蓝紫色光波灯管,超低功耗 1度电/周;
2.UV 光源技术,辐射诱蚊理想曲线,电流高效击杀;
3.尺寸(mm):460×128×380 ±5%
1 台
42 四层货架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层板厚度加厚、以不锈钢 U形加强
筋加厚承托补固。
2.立柱和层板直接接触部分须为满焊焊接,U形加强筋
和层板间可采用点焊焊接。
3.立柱采用φ38mm 不锈钢圆管、配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4.尺寸(mm):1200×500×1600 ±5%
2 台
43 米面架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层板厚度、以不锈钢 U形加强筋承
托补固。
2.立柱和层板直接接触部分须为满焊焊接,U形加强筋
和层板间可采用点焊焊接。
3.立柱采用φ38mm 不锈钢圆管、配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4.尺寸(mm):1500×600×150 ±5%
1 台
G 更衣室
44 两门更衣柜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台面厚度加厚。
2.采用加强筋加固,所有加强筋厚度加厚。
3.尺寸(mm):800×450×1800 ±5%
1 台
- 37 -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45 洗手星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台面板厚度加厚、洗涮盆板厚度加
厚;
2.配置优质不锈钢"直径 DN40"带滤渣提篮去水器 1个,
水嘴 1个;
3.主横管采用φ25mm 不锈钢圆管作横向拉力支撑;
4.立柱采用φ38mm 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调
节高度。
5.尺寸(mm):400×300×400 ±5%
1 台
H 消洗间
46
四层栅格货
架
1.不锈钢材质,层板厚度加厚、以不锈钢 U形加强筋承托
补固。
2.立柱和层板直接接触部分须为满焊焊接,U形加强筋
和层板间可采用点焊焊接。
3.立柱采用φ38mm 不锈钢圆管、配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4.尺寸(mm):1200×500×1600 ±5%
1 台
47 收餐工作台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台面厚度加厚。
2.采用加强筋加固,所有加强筋厚度加厚。
3.下层板厚度加厚,立柱采用φ38mm 不锈钢圆管,配不
锈钢重力调节脚。
4.尺寸(mm):1200×700×950 ±5%
1 台
48 ★消毒柜
1、尺寸:≥1190×530×1800mm;功率/电压:≥
1.8KW/220V;外壳采用无磁不锈钢板制作,高压整体发
泡保温层,移动式层架,方便使用,一体式折边豪华把
手,内设超高温保护功能,使用更安全;定温定时功能;
▲2、产品依据 GB4706.1-2005、GB17988-2008 标准检测
合格,内部采用远红外发热管加热,120℃以上高温消毒,
符合二星级消毒柜要求,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平均灭活
对数值>4.00,产品依据卫生部颁发《消毒技术规范》
标准检测,对大肠杆菌杀灭对数值>5.00。
2 台
49 三星盆水池
1.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台面板厚度加厚、洗涮盆板厚度加
厚;
2.配置优质不锈钢"直径 DN40"带滤渣提篮去水器 3个,
水嘴 3个;
3.主横管采用φ25mm 不锈钢圆管作横向拉力支撑;
4.立柱采用φ38mm 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调
节高度。
5.尺寸(mm):1800×700×950 ±5%
1 台
50 灭蝇灯
1.采用 LED 蓝紫色光波灯管,超低功耗 1度电/周;
2.UV 光源技术,辐射诱蚊理想曲线,电流高效击杀;
3.尺寸(mm):460×128×380 ±5%
1 台
排烟设备
- 38 -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51 镀锌烟包
1.采用优质镀锌板材
2.管道与法兰共板,冷轧,焊接成型
3.法兰螺栓孔径不小于 10mm,对接口加防漏胶垫,不锈
钢螺栓连接
4.管内采用 20*10 不锈钢管对管内壁进行加固处理.降
低应力变化产生的振动及异响
5.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
6.尺寸(mm):600×600 ±5%
52 镀锌风管
1.采用优质镀锌板材
2.管道与法兰共板,冷轧,焊接成型
3.法兰螺栓孔径不小于 10mm,对接口加防漏胶垫,不锈
钢螺栓连接
4.管内采用 20×10 不锈钢管对管内壁进行加固处理.降
低应力变化产生的振动及异响
5.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
6.尺寸(mm):800×600 ±5%
9.2 m
53
镀锌风管弯
头
1.采用优质镀锌板材
2.管道与法兰共板,冷轧,焊接成型
3.法兰螺栓孔径不小于 10mm,对接口加防漏胶垫,不锈
钢螺栓连接
4.管内采用 20×10 不锈钢管对管内壁进行加固处理.降
低应力变化产生的振动及异响
5.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
6.尺寸(mm): 800×600/R200
15 m
54
镀锌风管三
通
1.采用优质镀锌板材
2.管道与法兰共板,冷轧,焊接成型
3.法兰螺栓孔径不小于 10mm,对接口加防漏胶垫,不锈
钢螺栓连接
4.管内采用 20×10 不锈钢管对管内壁进行加固处理.降
低应力变化产生的振动及异响
5.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
6.尺寸(mm):800×600/R200
3 个
55
镀锌风管变
径口
1.采用优质镀锌板材
2.管道与法兰共板,冷轧,焊接成型
3.法兰螺栓孔径不小于 10mm,对接口加防漏胶垫,不锈
钢螺栓连接
4.管内采用 20X10 不锈钢管对管内壁进行加固处理.降
低应力变化产生的振动及异响
5.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
6.尺寸:现场定制
2 个
- 39 -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56 软连接
1.用于风管与设备之间,起到防震降噪作用.
2.材质要求:耐温-30℃—100℃,
3.耐压程度不低于 3000pa 及既有轻微耐腐蚀材料.
4.尺寸:现场定制
2 个
57
新型节能环
保低噪音排
风柜
1.风量≥20000m?/h。
2.全压:680pa.
3.噪音 80db.
4.转速:600/min.
5.壳体内嵌隔热降噪保温材料,消音、降噪效果佳.
6.外壳转角作防撞处理
7.环保漆喷涂。
1 个
58
风柜减震支
架
1.L50 角钢焊接制作,
2.上置四组座式消极减震器
3.支架制作完成后做防锈处理.
4.尺寸:现场定制
1 台
59
静电式饮食
业油烟净化
设备(单元)
1.油烟净化设备额定风量≥12000m?/h;
2.单一油烟净化设备本体阻力≤370Pa、控制箱接地电阻
≤0.19Ω、两极板绝缘电阻≥190MΩ、设备整体漏风率
≤4%、臭气排放浓度≤52;
3.单一油烟净化设备额定风量条件下的油烟排放浓度≤
0.7mg/m?;
4.单一油烟净化设备 80%额定风量下去除效率≥95.3%、
120%额定风量下去除效率≥92.3%
1 台
60
油烟净化器
支架
1.L50 角钢焊接制作,
2.上置四组座式消极减震器
3.支架制作完成后做防锈处理.
4.尺寸:现场定制
1 组
61 270℃防火阀
1.常开型,
2.管道内气体温度达到 70℃时候,易熔片熔断
3.阀门在扭簧作用力下自动关闭。
4.该产品须取的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 3C 认证.
5.尺寸(mm):1050×600
1 台
62 回路阀
1.产品需能通过热力流动或外力且能自动开,关闭阀片,
用来防止油烟倒流。
2.材质要求:镀锌板制作,
3.环保漆喷涂。
4.尺寸(mm):800×600
1 个
63 电缆线
1.风柜及净化器电缆使用 BVR-4×6+PE4
2.室外电缆需穿镀锌钢管,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1 个
- 40 -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64
风柜降压控
制器
1.电机启动时将电机接成星型接线
2.当电机启动成功后再将电机改接成三角形接线
3.通过双头开关快速切换,
4.既做到降低功率来换取降低启动电流.
5.可做到大功率电机的平顺启动.提高电机的使用年限.
6.星三角
1 套
65 安装辅料 现场定制 1 批
其他用具
66 生铁锅
1.材质采用生铁整体拉伸成型;
2.锅底、锅壁加厚,锅底一次成型;
3.一体化反边锅沿设计;
2 个
67 熟铁锅 1.材质采用优质熟铁整体锻打成型; 1 口
68 灭蝇灯
1.采用 LED 蓝紫色光波灯管,超低功耗 1度电/周;
2.UV 光源技术,辐射诱蚊理想曲线,电流高效击杀;
3.尺寸(mm):460×128×380 ±5%
2 台
69 30KW 发电机
1. 机组尺寸≥1700*700*1100mm;额定功率≥30kw;毛
重≥790kg
2.发电机效率≥87%;电压调节≤±1;绝缘等级:H;
3.柴油机额定功率≥30kw;进气方式:自然吸气;气缸
数:4.L;排量≥3.61L;压缩比≥19:1;机械调速率≤5%;
噪音≤95dBA;排气温度≤540℃;机油容量≥9L;燃油消
耗量≥7.74L/H。
1 台
注:1.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涉及 3C 认证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前提供 3C 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实质性要求)。
2. 本项目如涉及采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需在响
应文件中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或网站
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实质性要求)。
3. 供应商应对采购清单中规定的货物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要求逐项做出响应,如有负
偏离,视为无效投标;清单中“▲”项参数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检测报
告、彩页资料、技术白皮书、产品说明书等)或相关证书复印件予以佐证,若未按要求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即无效投标。
4.带“★”标识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样品,未提供或少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三、质量要求(实质性要求)
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所投货物的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
技术规范等,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相关
- 41 -
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
2、所响应的货物是经检验合格的全新正品,提供的货物,密封包装不得拆开。若开
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等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
坏,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
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3、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对其在本采购项目范围内所提供产品
进行现场测试和试运行。确保各设备完整地通过验收,并负责向采购人提交所提供产品完
整的通过验收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应免费将所供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为使用单位免费提供安装及
调试服务,以保证产品正常投入使用。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调试安装投入使用(货
物的安装、调试由专业工程师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段完成)。
(二)履约地点:兴文县莲花镇中心幼儿园,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三)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价款的 5%,交款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
现金形式交纳。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
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履约保证金退还: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付款方式: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 95%,剩余 5%作
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
及人工劳务、设备投入、验收、利润、风险、税金、培训等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
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 42 -
(六)验收方法和标准
1、验收要求:设备安装完毕后,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会同成交供应商依据提供的
装箱清单、检验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及质量标准等有关资料共同检验。如有短缺、规格
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成交供应商在 7个工作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
产生的全部费用。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
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
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
4、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
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
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
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成交后,自成交公示期满之日起,须按政府采购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
标权或著作权。
3、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
文件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
根据违约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
4、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6、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
- 43 -
五、售后服务与培训要求(实质性要求)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 1年,质量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
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自带配件和安装工具对本次采购的所有产品进
行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和维护;在安装、调试产品或软件的同时,对相关操作人员免费进行
技术培训,使其按提供的操作规程使用产品,并熟悉例行维护的程序。对于人为损坏或其
他不可抗拒的外部环境损坏部分,由供应商提供维修,只收取实际材料费(按厂价计算)。
2、保修期外硬件部份维修只收取损坏的零部件费用,
3、维修响应时间:提供每周 7天每天 24 小时的全年无休服务;维修响应时间:1小
时以内;质保工程部 24 小时内维修并排除故障,设备维修期间提供备用机,保证正常业
务开展。
4、提供售后服务地址、负责人及专职技术人员姓名和 24 小时在线移动联系电话
5、供应商应当针对采购人使用人员 1到 2名进行技术培训,培训至精通维护处理日
常设备问题;对所有设备使用员工进行详细的操作使用培训直到员工能熟练使用设备。
六、样品清单(实质性要求)
(一)样品清单
序号 样品名称 详细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双通打荷台柜
同采购清单中技术参数及
配置要求
1
台
2 消毒柜 1
台
(二)样品要求
1、样品递交时间: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递交样品时还须递交一
份样品清单。
2、样品递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3、样品密封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密封不得含有任何带有公司标志性的标识(如:
生产厂商的文字、logo、图文等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样品退还时间: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在评审结束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
- 44 -
购人封存,作为验收依据。交货时如货物质量低于样品质量,采购人有权利拒收。
第六章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3、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 号)文
件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只需要在其投标、响应文件中按照有关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在评审时认定其中小企业身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
求中小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外的其他证明中小企业身
份的材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
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否定处理。
4、投标人若同时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或其中之二,仅享受一
次价格扣除。
- 45 -
- 46 -
第七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
出应答,对谈判文件中明确规定实质性要求的条款,一律不作为谈判内容,必须在响应文
件中逐条响应,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 47 -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
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
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
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
注明。
- 48 -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项
目(项目编号: )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
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代表亲自参加谈判时适用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49 -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你单
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谈判活
动、并参与项目的谈判、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
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谈判时适用本证明书
- 50 -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51 -
四、承诺函(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
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
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
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
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
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
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
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52 -
五、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
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总报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其中报价产品 为进口产品。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用于谈判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
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谈判,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90 天。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 53 -
六、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 XX 包
序号
货物(设
备)名称
生产厂
商
品牌 产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元)
合计 备注
1
2
3
4
5
6
分项报价合计 元
注:1、供应商必须按“报价表”的格式详细报出谈判报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供应商必须按“报价表”格式完全响应,逐项真实明确填写表内内容。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54 -
七、承诺函(二)
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55 -
八、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
罪记录的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包
号: ) 投标活动中,已认真阅读并认知了关于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方面的规定要求,在此我单位声明并承诺
如下:
1、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十年内(单位注册不满十年的,按实计算),我单位
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情况为: (填写“具有”或“不
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主要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情况为: (填写
“具有”或“不具有”);我单位的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为: ,身
份证号: 。主要负责人姓名为: ,身份证号: 。
2、如若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规定期限内具有行贿犯罪记
录,我单位承担如下:
1)中标(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成交)无效;
2)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承担的处理;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承担的相关处罚;
3、其他未尽事项按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56 -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属于 行业,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
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57 -
十、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
[2003]7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的规定,本企业 (填写:“是”或“不是”)监狱企业。即,本企
业同时 (填写:“满足”或“不满足”)以下条件:
1. 本企业 (填写:“是”或“不是”)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
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的监狱企业;
2、本企业全部产权属于 (请选填:司
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监狱企业须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非监狱企业无须提供此证明。
- 58 -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提供此证明。
- 59 -
十二、技术要求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 XX 包
序号 包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响应情况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
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60 -
十三、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 XX 包
序号 包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响应情况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61 -
十五、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
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
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62 -
十六、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63 -
第九章 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
点制定本谈判办法。
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
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
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
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
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程序
- 64 -
2.1 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
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
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导致评审无法进行;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
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1 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
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
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
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
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2.4 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
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
- 65 -
采购活动公告。
2.4 谈判
2.4.1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
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
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2.4.2 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2.4.3 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实质性条款均不作为谈判内容,供应商应当按照
谈判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实质性响应,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标处
理。
2.4.4 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
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5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6 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
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增加采购内容或提高质
量或服务要求前提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该项目前一轮的报价。否则,谈判小
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2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3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
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
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 66 -
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
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
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
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推荐 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优
先选择推荐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的节能环保产品、少数民族或不发达地区产品
或企业。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推荐供应商或随机选择推荐供
应商。
2.8 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8.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
认定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
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
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
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
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 67 -
2.9 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
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
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
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
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
2.10 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
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
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
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2.11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1.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1.2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
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授权代表
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2 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68 -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 3家的。
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3.1 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
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3.2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
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3.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
应商。
3.4 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3.5 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
认。
4.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
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
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通知书
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2 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后 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
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
- 69 -
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
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5.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
文件。
6.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
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
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
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
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
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 70 -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
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
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
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
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 71 -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
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
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
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 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
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
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
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
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
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 72 -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
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
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
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项目实施的具体乡镇),随即在 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
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 XX 年 XX 月 XX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
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
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
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
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
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
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XX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
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
- 73 -
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
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 XX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xx%即¥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剩余 X%即¥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作质保金于质保
期满后付清。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
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
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
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
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 74 -
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
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
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
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
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
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
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
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
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
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75 -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注:本合同是参考格式,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相关法律法规、本采购文件具体要求及成交供应商承诺的原则上协商签订。
- 76 -
附件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
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 号文
- 77 -
- 78 -
- 79 -
- 80 -
- 81 -
附件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
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
- 82 -
- 83 -
附件三: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
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包号: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QQ 邮箱:
报名资料 原件 复印件 备注
三证合一副本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报名人身份证(验原件)
本人保证以上资料真实有效。
报名人签字:
报名日期:2020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填好后开标时同报名资料一起交给代理机构。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实质性要求)
三、质量要求(实质性要求)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五、售后服务与培训要求(实质性要求)
六、样品清单(实质性要求)
第六章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第七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四、承诺函(一)
五、报价函
六、报价表
七、承诺函(二)
八、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监狱企业声明函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二、技术要求应答表
十三、商务应答表
十五、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十六、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第九章 评审方法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附件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
附件三: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