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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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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人民法院2021年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屯昌县人民法院2021年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0年12月17日 16:19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屯昌县人民法院2021年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屯昌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屯昌县公告时间2020年12月17日 16:1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
预算金额¥10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工
项目联系电话13118914770
采购单位屯昌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海南省屯昌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女士、0898-67830036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景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南区E座1201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杜工、13118914770

项目概况

屯昌县人民法院2021年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南区E座12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B-2020-80

项目名称:屯昌县人民法院2021年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屯昌县人民法院2021年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海南省屯昌县兴业横路。

三、项目规模

屯昌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建筑面积为8223平方米;新兴法庭审判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539.85平方米;南坤法庭审判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929.57平方米;南吕法庭审判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925.86平方米。

四、人数配置

1.司法铺助9人。

2.物业管理服务15人。

3.食堂管理服务4人。

4.人员共计28人。

五、管理方式

1.司法铺助属于劳务派遣式管理,工作安排和人员管理由甲方负责。

2.物业管理与食堂管理属于委托式管理,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物资采购由甲方负责。

3.食堂菜品、酱料、油米采购由乙方负责,菜品采购地点按甲方要求指定。

4.食堂每月提前按编制93人,每月22天,每人12元中餐的费用标准一次性拨付给企业。

5.每月需额外就餐的人员需要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充值,充值后早餐和晚餐按刷卡消费。

6.编制内人员中午就餐按签到制。

六.食堂就餐标准

1.院里编制93人,中餐按12元/餐的标准执行,需额外就餐的人员每月需付早餐按100元/月,晚餐按200元/月支付。

2.编制外需就餐的人员:每月需付早餐按100元/月,中餐按200元/月,晚餐按200元/月的标准执行。

七、费用说明

1.本项目年预算为105万元。

2.食堂刷卡设备与宽带网络需要甲方负责。

3.其中绿化工、保洁员、法庭勤杂工、乙级协警人员由公益性岗位、退休人员返聘,不含社保及公积金费用。

4.食堂需添置的物品和设备损耗、维修均由甲方负责。

5.物业与食堂服务工作使用的办公类物资、工具、保洁日耗品、清洁药剂等均由甲方负责。

6.司法辅助与物业人员的工资不能低于现有水平;所有人员工作制服由甲方负责。

八、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财务报表或2018年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纳税凭据、社保缴费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服务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8日 至 2020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南区E座1201房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屯昌县人民法院

地址:海南省屯昌县

联系方式:许女士、0898-67830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景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南区E座1201房

联系方式:杜工、13118914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工

电 话: 13118914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