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KWCD5C2020078)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KWCD5C2020078)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KWCD5C2020078)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年12月18日 17:48

附件112.17--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KWCD5C2020078)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doc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公告内文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WCD5C2020078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就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本次采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KWCD5C2020078

三、采购内容:物业管理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有履行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在 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8:00~12:00,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代理人请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 天街V+国际中心1#楼8F-02)购买磋商文件,售价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9时整(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 天街V+国际中心1#楼8F-02)。

3、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磋商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即为磋商时间,请各磋商供应商代表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磋商代表可以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九、信息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涛 联系电话:0773-8998923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告内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内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内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8日 至 2020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内文

方式:详见公告内文

售价:¥2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内文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内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内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详见公告内文

地址:详见公告内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内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公告内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内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涛

电 话: 0773-8998923

慰问品采购

广 西 科 文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KWCD5C2020078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 第三章 服务采购需求 17 第四章 评审办法 28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2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6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

第三章 服务采购需求 17

第四章 评审办法 28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2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6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就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本次采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KWCD5C2020078

三、采购内容:物业管理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有履行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8:00~12:00,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代理人请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天街V+国际中心1#楼8F-02)购买磋商文件,售价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9时整(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天街V+国际中心1#楼8F-02)。

3、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磋商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即为磋商时间,请各磋商供应商代表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磋商代表可以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九、信息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涛 联系电话:0773-8998923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8日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KWCD5C2020078

2

3

供应商资格

3.1 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有履行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2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单的供应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4

12

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总金额

12.1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50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2.2供应商必须就“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

13

响应文件有效期

13.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

14.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册,副本肆册,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须完整提交(A4纸装订)。

7

14.2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供应商应按本章第10.1款“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

8

14.6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标记

14.6.1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及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一并装入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4.6.2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单位名称:

在2020年12月29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

14.7

供应商公章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磋商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0

16.1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020年12月29日8时30分至9时

11

16.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天街V+国际中心1#楼8F-02)

12

16.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9日9时整(北京时间)

13

17.1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共 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

14

17.2

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7.2.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7.2.2磋商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天街V+国际中心1#楼8F-02)。

17.2.3磋商事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17.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开启响应文件。

15

18.2

评审办法

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16

24

成交公告

及成交通知书

24.1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4.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17

25.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合同总金额的3%(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提交。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18

26.1

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19

26.3

合同备案存档

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1份交采购代理机构。

20

27

磋商保证金

27.1磋商保证金金额(须足额交纳):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人民币。

27.2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27.3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应于2020年12月27日1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磋商供应商银行账户通过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账户,磋商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缴纳的磋商保证金均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其响应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银行账号:210 3200 2093 0000 2088

开户银行:桂林工行桂湖支行

21

28

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的70%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22

30

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一、总则

1. 适应范围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KWCD5G2020078

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定义

2.1“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2“货物”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3“服务”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2.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 供应商资格

3.1 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有履行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2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 转包与分包

6.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7. 特别说明

7.1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2磋商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磋商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磋商供应商员工。

7.3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4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磋商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磋商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二、磋商文件

8. 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服务采购需求;

(4)评审办法;

(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响应文件格式。

9. 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2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9.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9.4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

9.5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收受人,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0.1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函(必须提供);

(2)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4)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6)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以及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磋商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20年9月至11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7)磋商报价明细表(必须提供)

(8)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必须提供)

(9)拟投入人员名单(必须提供)

(10)供应商2019年度通过第三方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1)供应商承接的项目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2)“服务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3)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并于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10.2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11.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1.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1.2 磋商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请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2. 磋商报价

12.1 采购预算金额:150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2.2 供应商必须就“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3 磋商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价款、所用耗材、所有人员食宿、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服装及设备费、保洁用品、管理费用、维护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的总和,磋商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2.4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3. 响应文件有效期

13.1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3.2 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14. 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

14.1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册、副本肆册(A4纸装订)、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须完整提交。

14.2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供应商应按本章第10.1款“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

14.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14.4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应写全称,响应文件副本可以是加盖公章的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4.5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4.6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标记:

14.6.1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一并装入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4.6.2 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4.7 供应商公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磋商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5.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5.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5.2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16. 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8时30分至9时,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6.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天街V+国际中心1#楼8F-02)。

16.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9时整(北京时间)

16.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

17. 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7.1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

17.2 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7.2.1 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7.2.2 磋商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评标室(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天街V+国际中心1#楼8F-02)

17.2.3 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17.2.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开启响应文件。

18、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18.1 磋商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8.2 评审办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18.3 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

18.4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磋商小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18.5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19、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

19.1 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统一保管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19.2 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19.3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内容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9.4磋商小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一次性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当场补正或更正。

19.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由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办法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中,磋商小组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19.6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

19.7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9.8最后报价

19.8.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9.8.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19.8.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退出磋商。

未以书面形式申请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磋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9.10 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报价(最后报价及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优惠扣除)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含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9.11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20. 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3)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1.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

(2)超越了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5)属于“必须提供”的响应文件未能按时提供或补正、更正的;

(6)响应文件有效期、服务时间、服务内容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7)供应商未就“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总金额的;

(8)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

(9)未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的;

(7)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未做变动,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

2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3. 磋商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24.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24.1 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4.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24.3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

五、签订合同

25. 履约保证金

25.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合同总金额的3%(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提交。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25.2 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将取消该成交资格,并有权授予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25.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履行完毕后,向采购人申请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5.4 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26. 签订合同

26.1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26.2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的,由采购人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采购人可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6.3 合同备案存档: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1份交采购代理机构。

六、其他事项

27.投标保证金

27.1磋商保证金金额(须足额交纳):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人民币。

27.2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27.3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应于2020年12月27日1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磋商供应商银行账户通过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账户,磋商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缴纳的磋商保证金均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其响应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

磋商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善安排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

27.4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均以转账形式(无息)退回到磋商供应商银行账户。除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予以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27.5 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成交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采购程序的;

(8)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的。

28. 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的7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费 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9.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银行账号:210 3200 2093 0000 2088

开户银行:桂林工行桂湖支行

30. 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服务采购需求

一、中支机关物业服务项目要求

(一)物业服务商数量、服务期限、采购预算、服务地点及说明

1.物业服务商数量:1家。

2.服务期限:1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3.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 150万元。

4.服务地点:桂林市七星路28号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临桂库区(桂林市临桂区万平路)。

(二)物业服务项目

1.安全保卫服务

2.保洁服务

3.用电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服务

4.食堂服务

5.司勤服务

6.业务协办服务

(三)服务范围

1.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位于桂林市七星路28号,总建筑面积约 15791.07 平方米(包括1号办公楼、2号办公楼及发行库区、食堂附属楼、征信查询服务厅)。办公区设置1个正门。

(1)1号办公楼建筑面积约 5536.81 平方米,地上12层,地下2层;办公区1个出入口。办公楼服务面积2423平方米:1-12楼通道、楼梯间及卫生间约1272平方米,3楼一个电教室约 100.83平方米,7、8、12楼三个会议室约 203.04平方米,7楼和8楼办公区域约435.32平方米,地下1、2层职工之家活动室约 412.38平方米。

(2)2号办公楼建筑面积约 5518.07 平方米,6层,办公区1个出入口,发行库区1个出入口。办公楼服务面积2640平方米:1-6楼通道、楼梯间及卫生间约880.4平方米,2楼党员活动室约 131.23平方米,5楼职工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约 118.82平方米,5楼职工之家心灵驿站约 96.76平方米。6楼二个会议室约 493.91平方米。发行库区 918.88平方米。

(3)食堂附属楼建筑面积约 1150.28 平方米,3层,地面1层为架空层车库和食堂保管室。

(4)征信查询服务厅建筑面积约 86.27 平方米。

(5)办公大院道路、公共绿地、自行车停车棚和露天停车场约 3585.91平方米;

(6)职工之家文体活动室(七星路28号小区)约 315平方米。

2.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临桂库区位于桂林市临桂新区万平路,总建筑面积约 8374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1层,办公区设置1个正门。

临桂库区服务面积9129平方米:库务用房1845平方米,办公楼清洁服务面积404平方米,楼道132平方米,楼梯400平方米,卫生间55平方米,道路2400平方米,绿地44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1330平方米,地下配电房63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175平方米,地下水泵房50平方米,地下储物间50平方米,地下走道75平方米,楼顶面积1700平方米。

(四)物业服务的内容

1.安全保卫服务

(1)共设三个保安岗:七星路28号机关大门门卫保安岗24小时轮班值守;征信查询服务厅及临桂库区大门门卫保安岗24小时轮班值守。

(2)负责办公区、临桂库区秩序安全维护,包括门岗执勤、门卫监控室执勤、防盗、防火、灭火、车辆行驶与进出、停放秩序管理等;协助外来人员办理业务和维护秩序;以及配合、协助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物业管理辖区内一切与治安有关的工作。

2.保洁服务

(1)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及临桂库区所有办公楼周边公共区域及道路、楼顶天台、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停车场、自行车停车棚环境卫生;

(2)负责1号办公室、2号办公楼、食堂附属楼及发行库区、征信查询服务厅及临桂库区所有室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包括卫生间、墙面、走廊、楼梯间、电梯间清洁;所有会议室、电教室、职工之家活动室、党员活动室等根据采购方需求每次使用后清洁;

(3)负责食堂附属楼公共区域包括卫生间、墙面、走廊、楼梯间清洁;

(4)负责疏通公共区域的明沟;

(5)负责收集、清理公共区域内垃圾,督促环卫站及时清运;

(6)和桂林市临桂区万平路的发行库区保洁实行单向保洁(即七星路28号发行库区保洁时,临桂区万平路的发行库区不需保洁)。

3.用电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服务

(1)配电系统:配电设备、电机组巡查、保养和维修。

(2)给排水系统:供水管线、供水泵,生活水泵及排污设施所有地漏、排水道、下水道出入口日常巡视检查及维修。

(3)电梯系统:设立电梯安全员,对电梯安全进行监控检查,记录电梯运行情况,建档备案,巡视检查记录。

(4)办公设施的零星维修。

(5)统计报送水电报表。

4.食堂服务

负责供应职工早餐、中餐、晚餐和内部接待用餐,以及食堂、餐厅和餐具的清洁卫生工作、食堂服务工作。

5.司机服务

根据工作需求提供驾驶服务,参与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后勤服务中心司机班日常工作,由司机班进行日常工作安排、管理。

6.节能减排管理服务

一是针对服务区域按甲方节能减排工作目标提出工作改进方案或建议;二是每月对服务区域的水、电、气等设备设施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三是配合后勤节能减排管理岗人员做好节能减排相关数据的采集及分析工作。四是配合做好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五是其他节能减排相关工作。

会议服务

会场布置、重要会议茶水服务及会议结束后的会场清理。

业务协办服务

服从分配,参与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相关科室日常工作,由科室进行日常工作安排、管理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物业服务单位负责的其他事项。

(五)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和质量标准

成交人应树立“采购单位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为采购单位创造一个安全、宁静、整洁、优雅的办公环境;成交人应为采购单位提供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单位的服务要求;成交人应主动、积极地加强与采购单位的联系,多途径、多渠道征询和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成交人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成交人派出具备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管理人员到采购单位进行日常工作和管理,处理物业中心各项管理、培训、劳务、服务及法律事务,对各班组岗位进行日常管理,物业公司提供具备先进文化理念的标准化服务方案和管理手段,有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对业主提供可靠的服务质量信誉保证,并提出科学高效的管理方案,实现业主对物业管理理念、过程、结果的可视化和可控化。

要求每季服务外包管理人员对每季物业服务质量进行总结汇报,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指定部门。

1.服务管理要求

(1)物业公司从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物业职位的标牌。

(2)物业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行业礼仪培训,提供文明服务。

(3)物业公司每月对员工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并可根据物业公司制度和劳务合同对员工执行奖惩、激励措施。

(4)物业公司应对违反业务操作流程或出现业务差错的行为及员工进行必要的处罚,对造成重大安全事件的员工按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或第三方损失的行为,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更换不称职、失职的劳务员工。物业公司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提出更换要求后7天内更换掉不称职、失职的劳务员工,并按照原合同人员要求补充相应数量的新劳务员工。

(6)物业公司不得将服务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不得以人民银行的名义开展其他活动。

(7)物业公司与劳务员工之间的法律纠纷应由物业公司进行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2.门卫值班要求

(1)进出办公区域口设立门卫值班室,24小时值班巡逻,从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物业职位的标牌,注意仪表仪容,不准穿便服、拖鞋,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准睡觉、打牌、喝酒聊天或做其他有碍执勤的事情。

(2)对来访人员实行登记、物品出入凭放行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等。

(3)管理和指挥进入办公区的车辆停放、维持停车秩序,确保道路通畅,无堵塞现象。

(4)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公共安全。

(5)在巡逻检查时,注意公共设置的检查,发现有隐患问题及时报告处置,要正确处置安全隐患和险情,严防工作失误,确保无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火灾发生。

3.公共环境要求

(1)从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物业职位的标牌,按照环卫保洁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合理组织,保证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2)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筒)外表干净,无异味。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维护堆放点附近卫生。

(3)公共道路、水泥地面每天打扫,需在上午8点完成,保持路面干净,无积土、积水、垃圾,绿化地内无垃圾、落叶和其他杂物。走廊、楼梯间每天至少拖扫两次,楼梯扶手每周至少擦拭一次,保持地面、梯级干净无积尘。

(4)办公室、楼道地面干净,无污渍、积水、杂物,扶手干净、无积尘,其他部位无明显积尘,无蜘蛛网。公共场地保持清洁,无杂物、废物,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等。办公室外墙玻璃二个月擦拭一次。

(5)公共卫生间保持清洁,无污渍、无异味,地面干爽无水渍。每日清洁不少于2次,地面、洗手盆、墙面、门窗干净,无积尘、无污痕,便池无赃物。

(6)遇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后,及时清理灾后留下的各类垃圾。每年爱国卫生日,各种临时性的卫生整治活动,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参加采购单位责任区清洁工作。

(7)不定期清理水沟、下水道,确保畅通。

(8)发现白蚁及时报告采购单位。

4.用电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及运行管理服务

(1)从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物业职位的标牌。

(2)办公区(包括临桂发行库区)中央空调、分体空调、地暖、电梯的运行管理、监控室及安防系统、消防系统、供配电系统(含高、低压配电)、发电机等日常巡视检查,及时上报维修或更新改造。

(3)采购单位为重点用电单位,在断电两小时内,电工需到采购单位进行发电。

(4)机关会议室音响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5)办公区(包括发行库区)办公通讯系统、供水系统、天燃气管道日常巡视检查及维修,代抄水、电、燃气以及与水电燃气管理部门核对。

(6)照明系统等日常维修、养护。(注:中央空调、电梯的日常维修及养护不在物业服务范围内)。

(7)政策性周转房的供电设施的维修。

(8)日常小型维修。

(9)准确报送季度水电报表。

5.食堂服务要求

(1)从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物业职位的标牌,负责供应平均每天约150人的早、中餐,对配送的食材进行签收审核。

(2)负责接待用餐生产服务。(每月45人次)

(3)所有用餐包括烹饪、切配,分发、上桌摆放。要求食物新鲜,菜式品种根据采购方食堂管理员提出的要求、数量充足、富有营养,符合膳食结构要求。

(4)负责餐后所有餐具的清洗、消毒,厨房、餐厅、楼梯及过道等清洁、打扫及整理,符合饮食场所规定的卫生要求。

(5)对食堂人员日常工作进行排班考勤,对食堂日常用餐情况、服务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6)对食堂各类餐饮用品、食用干货、经久耐用品等进行造册登记,办理出入库手续;与配送单位进行订单、账务结算核对;完成食堂流水账登记与核算;完成采购单位临时交办的工作等。

6.司机服务要求

(1)根据采购单位的调度安排,按时完成出车任务,保证行车中遵守交通规章,注意行驶安全。

(2)承担押运中心市内及所辖县发行库调拨任务。

(3)承担区内和所辖各县及市区出车任务。

(4)执行出车任务前,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完善良好。

(5)执行出车任务完毕,进行车辆的清洁和日常维护工作。按照车辆要求进行车辆定期维护和保养,并对车辆维修结果予以确认。

(6)按照采购单位相关规定做好行车记录工作。

(7)注意车辆年检日期,按时办理年检和其他车务手续。

(8)遇到交通事故及时报告,协助进行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参加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业务培训,保证遵守交通规章制度,提高业务技能保护自身安全。

7.节能减排服务要求

按照甲方工作目标配合做好节水、节电、节气、垃圾分类等节能减排相关工作。

8.业务协办服务要求

具备基本的电脑操作水平等,服从分配,完成协办范围内及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9.其他要求

(1)综合满意率在98%以上。

(2)安排管理人员派驻单位,行政班管理,对日常物业服务情况进行管理监督。

(3)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如物业公司承诺完成的指标有达不到的,采购单位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按相关约定进行处罚;如有重大责任事故,经采购单位、物业公司及相关物采购单位管部门等确认属物业公司责任的,由物业公司赔偿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

(5)物业公司须每月对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一次检查,物业公司在组织检查前需告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可自愿参加,物业公司应将检查结果报采购单位备案。

(6)按照物业公司的服务承诺,采购单位每季度对服务情况进行评分考核。连续2个季度考评不满意,采购单位可以提出赔偿、甚至终止合同的要求。(评分考核办法在合同签订前由物业公司提供给采购单位审定)。

(7)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采购单位的投诉,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如发生以下事项,如火灾、盗窃、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乙方应在1小时内向采购人通告。

(六)人员素质要求

物业公司应根据物业服务要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服务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勤奋踏实,吃苦耐劳,身心健康,品行良好,五官端正,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具体要求如下:

1.委派管理员: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5岁以下,有3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保安人员: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可靠,品行良好,形象较好,反应灵敏。

3.保洁人员:要求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服从安排,责任心强,为人诚实,友善团结协作,服务意识强。

4.电工:要求有中级以上电工证,从业工作经验三年以上,必须持电工证上岗,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责任心强,为人诚实,服务意识强,适应加班工作。

5.厨师:要求必须具备三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有厨师职业操守,勇于开拓和创新,擅长红案或白案,年龄50岁以下。必须持饮食健康证上岗,外包商应按食品卫生管理规定,每年组织厨师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提交采购单位审查。

6.食堂服务员:要求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责任心强,为人诚实,服务意识强,适应加班工作,年龄50岁以下。必须持饮食健康证上岗,外包商应按食品卫生管理规定,每年组织服务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提交采购单位审查。

7.司勤人员:熟知驾车行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驾驶技巧,具备三年以上驾驶经验,无不符合车辆驾驶的身体和生理缺陷;有较强的自控能力,具备基本车辆故障判断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具备良好服务意识,具备B2及以上有效驾驶执照。适应加班和出差工作。物业公司应每年组织司勤人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提交采购单位审查。

8.业务协办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服从安排,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电脑操作基础,年龄50岁以下。

9.所有人员必须具备保密意识。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费用要求

1.为保证物业服务顺利交接,平稳过渡,原则上优先接收本项目原有的部分物业公司员工25人(物业人员情况详见下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或身体健康不符合用工要求的除外),工资由成交人支付,不得原有水平。成交人对原有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和考核,3个月后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可以依据《劳动法》解除劳务合同关系。如需详细了解请咨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人民银行桂林市中支机关原有服务人员配备参考表

序号

项 目

人数

参考人员工资

1

门卫保安

3

1900元/月·人

2

征信查询服务厅保安

1

1900元/月·人

3

保洁员

1

1900元/月·人

4

电工

2

3450元/月·人

5

大厨师

1

3900元/月·人

6

二厨师

1

3600元/月·人

7

服务员

4

1900元/月·人

8

司机

3

2400元/月·人

9

业务协办员

5

1900元/月·人

合计

21

2.如果因实际业务需要,发生人员岗位变动及人数增减的情况,由磋商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和桂林市的物价水平自行测算,要求报单月价格及一年的总价和详细项目预算表,报价既要考虑经济,又要考虑物业服务的实际情况。

3.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为1年。

4.付款方式: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固定综合单价,无预付款,服务费用根据实际岗位人员费用标准加相应的额外费用按月据实结算,采购人支付每笔款项时,成交人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发票。

5.物业管理费用(采购预算不含额外费用)包括下列各项费用及物业管理所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的总和。

(1)服务人员的费用支出,包括服务人员工资及按规定提取的保险和福利费用及国家地方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具体为应发工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体检费、服务人员服装费、补贴等支出。

(2)服务人员按国家法定节假日统计加班天数,并按国家规定的计费方式支付加班费,临时性加班费费用由双方协调解决,并报送加班报表。

(3)额外费用支出,人员出差,差旅费按实际出差天数及《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机关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2018版》(桂人银办发[2018]126号)的标准计付差旅费,按月据实开具发票并结算。

(4)司勤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金额不低于20万元/年.人。

(5)物业公司与本项目直接有关的其他费用支出。

(6)物业公司合理利润。

(7)法定税费。

(8)因不可抗力和其他重大政策调整造成费用增减,由双方协商解决。

5.特别说明

(1)中央空调、电梯的维修、保养、消防、防雷检测、外墙清洗等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费用、大中修缮费用及更新费用均由采购单位承担。

(2)绿化用水、化肥及农药由采购单位承担。

(3)保洁易耗品如洗手间用卫生纸、洗手液、檀香、卫生球等易耗品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

(二)服务用工人数,具体岗位详见下表

序号

岗位

人数

办公区域

备注

1

门卫保安

4

七星区28号

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44小时。

2

门卫保安

4

临桂区万平路

3

征信查询服务厅保安

1

七星区28号

4

保洁员

4

七星区28号

保洁员

1

临桂区万平路

5

电工

2

七星区28号

6

大厨师

1

七星区28号

7

二厨师

1

七星区28号

8

配菜员

1

七星区28号

9

服务员

5

七星区28号

10

司机

3

服从车队派谴

11

业务协办员

5

七星区28号

合计

32

(三)劳务员工保障要求

1.物业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员工签署劳动用工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购买五险一金,由双方同意确认后缴纳。所有劳务员工的社保必须在桂林市购买,确保劳务员工得到所应享受的各项福利,不拖欠工资(每月工资报表要有工资及五险一金明细)。

2.物业公司应根据业务工种体现劳务员工薪资的差异性。

3.物业公司对服务人员发放薪酬及社保公积金缴纳等,须提交详细的发放、签收和缴纳记录给采购人备案。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原因,物业公司不需或未为服务人员缴纳五险一金等,采购人有权扣除对应金额的费用。

(四)安全保密要求

1.物业公司以及部分岗位劳务员工应与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签署保密协议,确保人民银行资料、信息不泄露、不传播。

2.物业公司须将每个劳务员工的身份信息交予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进行备案。

3.物业公司应每半年对所有劳务员工进行1次岗位风险排查和人员思想分析。

4.物业公司须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报告员工聘用、辞退、调岗、奖励、处罚等事宜。

5.劳务员工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须保障业务安全和信息安全。

(五)服务管理要求

1.物业公司须具有服务连续性保障机制,由于物业公司自身原因不能完成工作量的,应及时通过补充人员等方式予以保障。

2.物业公司须安排管理人员到采购单位工作,进行日常管理,统筹协调相关事宜,及时与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人员沟通,及时处理和解决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3.物业公司须建立有完善的物业标准化管理制度体系,具备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规范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工作职责、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业务现场管理、风险管理、奖惩等方面。

4.物业公司应对违反业务操作流程或出现业务差错的行为及员工进行必要的处罚,对造成重大安全事件的员工按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或第三方损失的行为,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更换不称职、失职的劳务员工。物业公司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提出更换要求后7天内更换掉不称职、失职的劳务员工,并按照原合同人员要求补充相应数量的新劳务员工。

6.物业公司不得将服务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不得以人民银行的名义开展其他活动。

7.物业公司与劳务员工之间的法律纠纷应由物业公司进行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六)考核要求

1.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如物业公司承诺完成的指标有达不到的,业主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按相关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有重大责任事故,经业主、物业公司及相关物业主管部门等确认属物业公司责任的,由物业公司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2.物业公司须每月对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一次检查,物业公司在组织检查前需告知业主,业主可自愿参加,物业公司应将检查结果书面报业主备案。

3.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接受业主的监督。如发生以下事项,如火灾、盗窃、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物业公司应在1小时内向采购人通告。

4.按照物业公司的服务承诺,业主每季度对服务情况进行评分考核。考核评价内容包括服务人员配备、业务质量、操作规范性、服务满意度、安全管理、业务连续性等6个方面,考核评价周期为每个季度1次。

物业公司须根据考核评价内容细化考评指标,经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审核后制作成服务评价表,考核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人员配备:没有按照合同要求配足劳务服务人员,或所招聘的服务人员数量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的,以及服务人员减少后未能及时补充等,因上述原因导致工作任务未能按要求完成的,在当期服务评分中予以扣分。

(2)业务质量:所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合同约定质量(例如未按要求向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上报有关凭证材料,相关数据报表不准确,上报不及时等)要求的,在当期服务评分中予以扣分。

(3)操作规范性:服务人员考勤不达标的;不按业务流程进行规范操作的;在业务操作中出现重大差错,或差错达到一定数量的,在当期服务评分中予以扣分。

(4)服务满意度:客户满意度调查反馈不满意的情况或发生客户投诉的,在当期服务评分中予以扣分。

(5)安全管理:不及时签订保密协议的,不及时将服务人员调整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备案的,不按安全保密要求做好保密工作导致人民银行相关资料和信息泄露的;出现重大业务差错,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造成资金、财产等损失的,在当期服务评分中予以扣分。

(6)业务连续性:由于物业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规定业务量的,或导致业务中断无法正常开展的,在当期服务评分中予以扣分。

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在每季度第1个月初对物业公司上季的服务进行评分,评分按百分制计。当季服务评分将与物业公司当期结算的费用挂钩。

注:本章所有服务采购需求均为实质性要求,磋商供应商必须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依据及方式

1. 评审依据:磋商小组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技术、业绩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2. 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

3. 根据财库〔2012〕69号文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级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二、评审办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1. 价格分……………………………………………………………………………30分

(1)以最低的评审报价为满分30分。

磋商供应商最低磋商报价金额

(2)磋商供应商价格分 = ×30分

磋商供应商磋商报价金额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分……………………………………………………………30分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物业管理服务方案的服务总体设想、重点关键问题、机构设置及管理服务运作流程方案、节能减排方案、人员工资方案、人员培训方案、应急服务方案、管理制度等内容,由磋商小组各成员进行评定并独立评分。具体如下:

(1)服务方案分(满分6分)

一档(0分):未提供服务方案的。

二档(2分):服务方案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无针对性。

三档(4分):服务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要求,针对性一般,方案架构基本完整,较为合理,基本可行。

四档(6分):服务方案符合本项目要求,有较强针对性,完整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强。

(2)服务人员工资方案分(满分3分)

一档(0分):未提供服务人员工资方案的。

二档(1分):服务人员工资方案简单,无针对性。

三档(2分):服务人员工资方案较合理,较完整,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

四档(3分):服务人员工资方案详细、合理、完整,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

(3)人员培训方案分(满分3分)

一档(0分):未提供人员培训方案的。

二档(1分):人员培训方案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无针对性。

三档(2分):人员培训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要求,方案架构基本完整,较为合理,基本可行。

四档(3分):人员培训方案符合本项目要求,完整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强。

(4)应急服务方案分(满分6分)

一档(0分):未提供应急服务方案的。

二档(2分):应急服务方案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无针对性。

三档(4分):应急服务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要求,针对性一般,方案架构基本完整,较为合理,基本可行。

四档(6分):应急服务方案符合本项目要求,有较强针对性,完整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强,且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

(5)机构设立、运作流程及管理方式分(满分6分)

一档(0分):未提供机构设立、运作流程及管理方式的。

二档(2分):机构设置不合理、运作不流畅、管理方式不科学。

三档(4分):机构设置基本合理、运作比较流畅、管理方式比较科学。

四档(6分):机构设置合理、运作流畅、管理方式科学,建立的标准体系结构合理,标准化工作良好,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认证,达到AAAA级的。

(6)管理规章制度与档案管理制度分(满分3分)

一档(0分):未提供管理规章制度与档案管理制度的。

二档(1分):建立有相关的规章管理制度与档案管理制度。

三档(2分):规章管理制度与档案管理制度基本满足项目服务需要。

四档(3分):规章管理制度与档案管理制度详细、完善、可行,满足项目服务需要。

(7)节能减排方案分(满分3分)

一档(0分):未提供节能减排方案的。

二档(1分):节能减排方案简单,无针对性。

三档(2分):节能减排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要求,较为合理,基本可行。。

四档(3分):节能减排方案详细、完善、可行性较强。

3、履约能力分……………………………………………………………………25分

(1)磋商供应商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SA 8000:2014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RBT 302-2016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 GB/T 31950-2015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ISO/IEC 27001:2013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0647.9-2006物业服务认证(五星级),每获得1项认证得1分(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满分8分。

(2)磋商供应商具有中国清洁清洗行业国家一级资质的(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得1分,满分1分。

(3)磋商供应商2017年以来获得税务机关纳税信用评价“4连A企业”证书的(提供税务机关证明,原件备查),得3分,满分3分。

(4)磋商供应商2017年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行政部门颁发“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证书”的(以政府行政部门出具的证书为准,原件备查),得3分,满分3分。

(5)磋商供应商2017年以来获得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称号的(提供相关有效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得3分,满分3分。

(6)磋商供应商工商注册地在广西区内的或在广西区内设立有直属分支机构的(以营业执照相关信息为准),得2分。

(7)磋商供应商聘请的在职员工具有本科学历、具有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师、工程类中级职称、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以上证书(人力资源类)、高级清洁项目管理师的(需提供在职员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上述人员中属招聘人员的须提供三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提供在编人员证明复印件),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5分。

4、业绩分……………………………………………………………………………15分

磋商供应商2017年以来承接的项目符合以下两项标准之一的(以项目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验收报告或业主单位证明为准,原件备查,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每个项目得1分,满分15分。

(1)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以上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国家党政机关或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备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应包含保安、保洁、维修、绿化、会议、餐饮等服务内容其中4项(以合同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验收报告或业主单位证明相关信息为准)。

5、总得分=1+2+3+4

三、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

(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按履约能力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履约能力分仍相同的,按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磋商小组可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条款

1 定义

1.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1.3“甲方”系指采购人。

1.4“乙方”系指成交后提供合同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单位。

2 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

3 技术规格和标准

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服务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应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相一致。

4 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即自202111日起至 20211231日止。

5 价格

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乙方为其所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而要求甲方支付的金额应与其磋商报价一致。

6 责任赔偿

6.1乙方对所提供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已于合同规定的委托管理期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甲方取消其不符合要求的服务项目,退还已经收取的该项目的物业管理费、佣金和酬金。

(2)对于情节轻微的,经双方同意可降低该类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价格。

(3)对于情节严重,造成甲方损失金额巨大的,同意甲方终止全部委托管理合同,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对于物业服务区域内发生的财物丢失、损坏等进行的赔偿,应根据责任大小实行“责任赔偿”,赔偿责任的确定,一般由执法部门裁定进行确认,由乙方根据确认结果实施赔偿。被丢失、损失的物品价值的确定,按市场价格和相关规定的使用折旧情况综合确定,即按实际价值确定。

6.2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签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 甲方将从预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6.3乙方对甲方的工作业务、办公事项等负有保密义务,需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如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发生泄密事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有关人员的责任。

7 不可抗力

7.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7.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或传真等书面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8 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8.1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3%,签订合同前乙方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8.2付款方式: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固定综合单价,无预付款,服务费用根据实际岗位人员费用标准加相应的额外费用按月据实结算,采购人支付每笔款项时,成交人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发票。

9 争议的解决

9.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合同终止

10.1本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0.2出现下列情况时合同自动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时。

(2)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合同终止,责任方赔偿损失。

(3)物业被征用。

11 合同修改

11.1对于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

12 适用法律

12.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13 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3.1合同应以中文书写。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3.2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 合同份数

14.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 合同生效

15.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第二部分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格式)

委托方(甲方):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 合同编号:

受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和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广西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地方有关城市物业管理法规,以合同的形式委托物业服务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以甲方委托的物业进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甲乙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选聘乙方对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

(一)物业概况:

物业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物业管理内容:

1.安全保卫服务

(1)共设三个保安岗:七星路28号机关大门门卫保安岗24小时轮班值守;征信查询服务厅及临桂库区大门门卫保安岗24小时轮班值守。

(2)负责办公区、临桂库区秩序安全维护,包括门岗执勤、门卫监控室执勤、防盗、防火、灭火、车辆行驶与进出、停放秩序管理等;协助外来人员办理业务和维护秩序;以及配合、协助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物业管理辖区内一切与治安有关的工作。

2.保洁服务

(1)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及临桂库区所有办公楼周边公共区域及道路、楼顶天台、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停车场、自行车停车棚环境卫生;

(2)负责1号办公室、2号办公楼、食堂附属楼及发行库区、征信查询服务厅及临桂库区所有室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包括卫生间、墙面、走廊、楼梯间、电梯间清洁;所有会议室、电教室、职工之家活动室、党员活动室等根据采购方需求每次使用后清洁;

(3)负责食堂附属楼公共区域包括卫生间、墙面、走廊、楼梯间清洁;

(4)负责疏通公共区域的明沟;

(5)负责收集、清理公共区域内垃圾,督促环卫站及时清运;

(6)和桂林市临桂区万平路的发行库区保洁实行单向保洁(即七星路28号发行库区保洁时,临桂区万平路的发行库区不需保洁)。

3.用电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服务

(1)配电系统:配电设备、电机组巡查、保养和维修。

(2)给排水系统:供水管线、供水泵,生活水泵及排污设施所有地漏、排水道、下水道出入口日常巡视检查及维修。

(3)电梯系统:设立电梯安全员,对电梯安全进行监控检查,记录电梯运行情况,建档备案,巡视检查记录。

(4)办公设施的零星维修。

(5)统计报送水电报表。

4.食堂服务

负责供应职工早餐、中餐、晚餐和内部接待用餐,以及食堂、餐厅和餐具的清洁卫生工作、食堂服务工作。

5.司机服务

根据工作需求提供驾驶服务,参与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后勤服务中心司机班日常工作,由司机班进行日常工作安排、管理。

6.节能减排管理服务

一是针对服务区域按甲方节能减排工作目标提出工作改进方案或建议;二是每月对服务区域的水、电、气等设备设施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三是配合后勤节能减排管理岗人员做好节能减排相关数据的采集及分析工作。四是配合做好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五是其他节能减排相关工作。

会议服务

会场布置、重要会议茶水服务及会议结束后的会场清理。

业务协办服务

服从分配,参与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相关科室日常工作,由科室进行日常工作安排、管理。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物业服务单位负责的其他事项。

(二)物业类型:办公场所。

1.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位于桂林市七星路28号,总建筑面积约 15791.07 平方米(包括1号办公楼、2号办公楼及发行库区、食堂附属楼、征信查询服务厅)。办公区设置1个正门。

(1)1号办公楼建筑面积约 5536.81 平方米,地上12层,地下2层;办公区1个出入口。办公楼服务面积2423平方米:1-12楼通道、楼梯间及卫生间约1272平方米,3楼一个电教室约 100.83平方米,7、8、12楼三个会议室约 203.04平方米,7楼和8楼办公区域约435.32平方米,地下1、2层职工之家活动室约 412.38平方米。

(2)2号办公楼建筑面积约 5518.07 平方米,6层,办公区1个出入口,发行库区1个出入口。办公楼服务面积2640平方米:1-6楼通道、楼梯间及卫生间约880.4平方米,2楼党员活动室约 131.23平方米,5楼职工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约 118.82平方米,5楼职工之家心灵驿站约 96.76平方米。6楼二个会议室约 493.91平方米。发行库区 918.88平方米。

(3)食堂附属楼建筑面积约 1150.28 平方米,3层,地面1层为架空层车库和食堂保管室。

(4)征信查询服务厅建筑面积约 86.27 平方米。

(5)办公大院道路、公共绿地、自行车停车棚和露天停车场约 3585.91平方米;

(6)职工之家文体活动室(七星路28号小区)约 315平方米。

2.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临桂库区位于桂林市临桂新区万平路,总建筑面积约 8374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1层,办公区设置1个正门。

临桂库区服务面积9129平方米:库务用房1845平方米,办公楼清洁服务面积404平方米,楼道132平方米,楼梯400平方米,卫生间55平方米,道路2400平方米,绿地44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1330平方米,地下配电房63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175平方米,地下水泵房50平方米,地下储物间50平方米,地下走道75平方米,楼顶面积1700平方米。

二、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2、合同条款

3、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函、磋商报价表和技术文件等全部响应文件

4、项目实施方案

5、成交通知书

6、甲、乙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

三、委托管理事项

按照《服务采购需求》中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所有要求执行。

四、合同期限及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五、付款方式: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固定综合单价,无预付款,服务费用根据实际岗位人员费用标准加相应的额外费用按月据实结算,甲方支付每笔款项时,乙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发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审议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二) 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计划。

(三) 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四) 有权对乙方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提出整改意见。

(五) 本合同所指物业有建筑本体、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六) 合同签订之后,甲乙方就本合同内的各物业向乙方的物业管理处无偿提供具备办公条件的物业管理保安值班室(有效期至合同期止)。

(七) 负责处理非乙方管理原因而产生的涉及本合同物业管内容范围各种纠纷和协调工作。

(八) 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本合同所指的物业管理费。

(九)维护乙方权利和地位,保障乙方正常开展工作,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管理资料。

(十)(指定一个部门科室负责)协调乙方在涉及本合同物业管理内容范围管理上的各种关系。

(十一)按合同规定负责房屋及配套设备的大修、中修及更新更换维修材料的费用。

(十二)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二)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

(三)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四)按《服务采购需求》进行养护、服务与管理。

(五)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需报甲方批准。

(六)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七)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八)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借用的物品、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九)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服务区域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因乙方未能履行本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甲方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十一)乙方管理人员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甲方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为救助他人生命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例如某位业主的生命安全出现危险物业管理者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门、破窗而入);

2、为避免甲方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而造成的必要的财产损失(如出现消防事故,又无人在内,为不使其造成巨大损失,物业管理者强行入内救助);

3、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十二)本项目主管人员的更换,须在30日前书面通知甲方。

(十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见,立即安排执行。

(十四)乙方在物业管理工作全过程中,必须坚持节约原则,节约用水、用电,节约所有资源。

(十五)乙方在磋商时所提供的所有响应文件均应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八、物业服务管理要求及质量标准

1.服务管理要求

(1)物业公司从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物业职位的标牌。

(2)物业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行业礼仪培训,提供文明服务。

(3)物业公司每月对员工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并可根据物业公司制度和劳务合同对员工执行奖惩、激励措施。

(4)物业公司应对违反业务操作流程或出现业务差错的行为及员工进行必要的处罚,对造成重大安全事件的员工按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或第三方损失的行为,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更换不称职、失职的劳务员工。物业公司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提出更换要求后7天内更换掉不称职、失职的劳务员工,并按照原合同人员要求补充相应数量的新劳务员工。

(6)物业公司不得将服务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不得以人民银行的名义开展其他活动。

(7)物业公司与劳务员工之间的法律纠纷应由物业公司进行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2.门卫值班要求

(1)进出办公区域口设立门卫值班室,24小时值班巡逻,从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物业职位的标牌,注意仪表仪容,不准穿便服、拖鞋,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准睡觉、打牌、喝酒聊天或做其他有碍执勤的事情。

(2)对来访人员实行登记、物品出入凭放行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等。

(3)管理和指挥进入办公区的车辆停放、维持停车秩序,确保道路通畅,无堵塞现象。

(4)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公共安全。

(5)在巡逻检查时,注意公共设置的检查,发现有隐患问题及时报告处置,要正确处置安全隐患和险情,严防工作失误,确保无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火灾发生。

3.公共环境要求

(1)从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物业职位的标牌,按照环卫保洁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合理组织,保证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2)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筒)外表干净,无异味。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维护堆放点附近卫生。

(3)公共道路、水泥地面每天打扫,需在上午8点完成,保持路面干净,无积土、积水、垃圾,绿化地内无垃圾、落叶和其他杂物。走廊、楼梯间每天至少拖扫两次,楼梯扶手每周至少擦拭一次,保持地面、梯级干净无积尘。

(4)办公室、楼道地面干净,无污渍、积水、杂物,扶手干净、无积尘,其他部位无明显积尘,无蜘蛛网。公共场地保持清洁,无杂物、废物,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等。办公室外墙玻璃二个月擦拭一次。

(5)公共卫生间保持清洁,无污渍、无异味,地面干爽无水渍。每日清洁不少于2次,地面、洗手盆、墙面、门窗干净,无积尘、无污痕,便池无赃物。

(6)遇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后,及时清理灾后留下的各类垃圾。每年爱国卫生日,各种临时性的卫生整治活动,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参加采购单位责任区清洁工作。

(7)不定期清理水沟、下水道,确保畅通。

(8)发现白蚁及时报告采购单位。

4.用电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及运行管理服务

(1)从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物业职位的标牌。

(2)办公区(包括临桂发行库区)中央空调、分体空调、地暖、电梯的运行管理、监控室及安防系统、消防系统、供配电系统(含高、低压配电)、发电机等日常巡视检查,及时上报维修或更新改造。

(3)采购单位为重点用电单位,在断电两小时内,电工需到采购单位进行发电。

(4)机关会议室音响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5)办公区(包括发行库区)办公通讯系统、供水系统、天燃气管道日常巡视检查及维修,代抄水、电、燃气以及与水电燃气管理部门核对。

(6)照明系统等日常维修、养护。(注:中央空调、电梯的日常维修及养护不在物业服务范围内)。

(7)政策性周转房的供电设施的维修。

(8)日常小型维修。

(9)准确报送季度水电报表。

5.食堂服务要求

(1)从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物业职位的标牌,负责供应平均每天约150人的早、中餐,对配送的食材进行签收审核。

(2)负责接待用餐生产服务。(每月45人次)

(3)所有用餐包括烹饪、切配,分发、上桌摆放。要求食物新鲜,菜式品种根据采购方食堂管理员提出的要求、数量充足、富有营养,符合膳食结构要求。

(4)负责餐后所有餐具的清洗、消毒,厨房、餐厅、楼梯及过道等清洁、打扫及整理,符合饮食场所规定的卫生要求。

(5)对食堂人员日常工作进行排班考勤,对食堂日常用餐情况、服务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6)对食堂各类餐饮用品、食用干货、经久耐用品等进行造册登记,办理出入库手续;与配送单位进行订单、账务结算核对;完成食堂流水账登记与核算;完成采购单位临时交办的工作等。

6.司机服务要求

(1)根据采购单位的调度安排,按时完成出车任务,保证行车中遵守交通规章,注意行驶安全。

(2)承担押运中心市内及所辖县发行库调拨任务。

(3)承担区内和所辖各县及市区出车任务。

(4)执行出车任务前,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完善良好。

(5)执行出车任务完毕,进行车辆的清洁和日常维护工作。按照车辆要求进行车辆定期维护和保养,并对车辆维修结果予以确认。

(6)按照采购单位相关规定做好行车记录工作。

(7)注意车辆年检日期,按时办理年检和其他车务手续。

(8)遇到交通事故及时报告,协助进行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参加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业务培训,保证遵守交通规章制度,提高业务技能保护自身安全。

7.节能减排服务要求

按照甲方工作目标配合做好节水、节电、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