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关于2021年度凤山县城区机关食堂供餐点的招标公告
为方便职工就餐,经县本级机关单位伙食补助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在县城区范围内适当招标部分机关食堂供餐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数量
2021年度凤山县城区机关食堂供餐点设20家,其中A类为规上餐饮企业类,设4家,B类为平民大众消费类,设16家。
二、报名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的资质,能提《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门面租赁合同;
(二)遵纪守法,依法缴纳税额,诚信经营,近年来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顾客投诉问题;
(三)2019或2020年度的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以在税务部门的申报表为依据,已成为凤山县限上餐饮企业的商家无须竞标,直接入围伙食补助商家,不占原招标名额);
(四)有独立门面,早餐点就餐场地面积20平方米以上(含20平方米),中餐点就餐场地面积30平方米以上(含30平方米),以上所定面积均不包括厨房或食品加工区场地面积。厨房和餐厅有效隔离,场地干净卫生,餐桌椅、炊具摆放整齐,“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齐全。面积增加可加分;
(五)具备提供早、中餐的餐饮店可加分;
(六)在具备上述条件下,贫困户或残疾人经营的餐饮店、热心公益事业服务的餐饮店可视情况给予加分。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7日18:00前。
(二)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三证缺一不可)原件和复印件1份;
2.2019年度或2020年度在税务部门的申报表;
3.提供店面正面、大厅、厨房、包厢等实拍图片电子版各2张发到县公务接待服务中心邮箱。
(三)报名办法:在报名有效期内,持报名材料到县公务接待服务中心204办公室(金洲大酒店和维也纳酒店中间)报名。
联系人:黄明雷,电话:0778-6822863邮箱:a6813197@163.com
四、评定办法
由县公务接待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报名的商家按区域位置、菜品质量、服务质量等要素进行第一轮资格筛选,按照1:1.2的比例直接选出入围第二轮环节的商家(企业),进而组织召开伙食补助领导小组成员评标会,由县伙食补助领导小组各成员对各入围商家进行现场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20名中标商家。中标商家名录将在社会、电视媒介、政府网站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最终确定为凤山县2021年度机关定点食堂。
特此公告
凤山县公务接待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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