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东莞市大朗镇政府及行政服务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东莞市大朗镇政府及行政服务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东莞市大朗镇政府及行政服务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莞市大朗镇政府及行政服务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33号福禧大厦61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大朗镇政府及行政服务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预算金额(元):资格项目无具体预算,按照财政预算据实支付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A 大朗镇政府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一项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年
B 大朗镇行政服务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一项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 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 或 共0条记录 ,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③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01月0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33号福禧大厦611号
方式:现场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dghxzb.com)中的 相关表格下载 )。
售价: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1月1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33号福禧大厦611号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地 址:东莞市大朗镇美景路1号
联系方式:0769-83310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33号福禧大厦611号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69-22230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蕊
联系电话:0769-22230393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HX2020ZC0196-委托代理协议.pdf
2、招标文件: HX2020ZC0196东莞市大朗镇政府及行政服务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发售稿.pdf
发布人: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29日

公开招标文件 东莞市大朗镇政府及行政服务 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采 购 人: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2 / 75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0分钟内。 二、 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各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招标代理服务 费账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投标的资格及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四、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五、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六、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 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七、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八、 首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立即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链接: http://www.gdgpo.com/workEnchiridion.html)进行注册。(注:已注册过账号的供应 商请忽略此信息。) 九、 首 次 参 与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投 标 的 供 应 商 , 应 通 过 东 莞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 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相关事宜详见 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 十、 因供应商未及时按第八、九条要求注册登记和建档入库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十一、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3 / 75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4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 7 第三章 开标、评标、定标 ................................................................................................ 8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 19 第五章 合同文本 ............................................................................................................. 3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9 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 ......................................................................................................... 64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4 / 75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 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东莞市大朗镇政府及行政服务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进行 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大朗镇政府及行政服务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资格项目无具体预算,按照财政预算据实支付; 四、 采购数量:包组 A:拟招一家; 包组 B:拟招一家 。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包组 A : 大朗镇政府饭堂食材配送服务;包组 B: 大朗镇行政服务中心饭堂食材配送 服务;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3. 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大朗镇政府饭堂及行政服务中心饭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 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级财政部门。 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 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六、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 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0 年任意 1 个月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 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5 / 75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须在有 效期内);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 明:①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 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 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③采购代理机构同时 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1.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 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 身份证复印件。) 3. 《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dghxzb.com)中的“相关表格下载”)。 注: 1)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2)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 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 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3) 凡 参 与 东 莞 市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的 供 应 商 , 应 通 过 东 莞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 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1.东 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 各供应商在入库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入库信息管理联系电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6 / 75 话:0769-28330677,系统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769-28330604。(相关事宜详见东莞市政府采购 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 八、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 月 6 日期间(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详 细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 33号福禧大厦 611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 件每套售价 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 1月 19日 14时 00分至 14时 30分。 十、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 33 号福禧大厦 611 号东莞市合信招标 有限公司。 十一、 开标时间:2021年 1 月 19日 14时 30分。 十二、 开标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 33 号福禧大厦 611 号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 司。 十三、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20年 12月 29日至 2021年 1月 6日止。 十四、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4.1.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dghxzb.com)。 14.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 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 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东莞市大朗镇美景路 1号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69-83310825 邮编:523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 33号福禧大厦 611号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230393 邮编:523009 邮箱:DGSHXZB@163.com 发布人: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 12月 29日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7 / 75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说明: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第七章《投标人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条款,是对第七章《投标 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项号 内 容 一、说明 2.2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招标文件 9.1 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举行。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3 投标报价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如有删除品种、缺项、漏项(数量不符合 将被视为漏项)的,视为无效投标。 13.4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5 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6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9.1 1. 投标保证金金额: 包组 A:RMB40000 元(人民币肆万元整); 包组 B:RMB30000 元(人民币叁万元整)。 2. 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 3. 投标保证金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4405 0177 8808 0000 055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邮箱:DGSHXZB@163.com 注: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 20ZC0196+包组 号 ,以便查询。 4. 投标人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投 标文件一同递交。 5. 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0.1 投标有效期:90 天。 21.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七份,电子文件一份。 四、授予合同 28.1 履约保证金: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其他说明 /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8 / 75 第三章 开标、评标、定标 1. 开标 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 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2.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1.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 他内容。 1.4.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 员签字确认。 1.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 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 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6.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7人单数。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 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2.2.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2.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2.2.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2.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2.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3.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 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4.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4.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4.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4.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9 / 75 2.4.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4.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5.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 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6.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7.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2.7.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7.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7.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第 2.6 规定经 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8.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0.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 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 标报告。 2.1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2.11.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11.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2.1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2.11.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 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10 / 75 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 评标 3.1.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 评标步骤: 3.2.1. 本项目按各包组进行独立评审,按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 3.2.2.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应实行及时告知投标当事 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3.2.3.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 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被认定为符合性 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可实行告知投标当事人,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 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 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3.2.4. 详细评审: 3.2.4.1.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技 术、商务、价格部分的评审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 3.2.5.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2.6.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 人的得分。 3.2.7. 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4. 推荐中标候选人: 4.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 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 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11 / 75 4.3. 推荐各包组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 选人。 4.4. 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4.5. 在任何情况下,任一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组。 4.6. 同时对多个包组投标的投标人,如投标人在前一个包组中已被评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评 审委员会在评审后一个包组时,不再继续授予该投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顺延为第二中 标候选人;如该投标人未在前一个包组中被评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一个包组综合排名 第一,则可被评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5. 定标 5.1. 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标报告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 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 标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5.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 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3.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 确定中标人,没有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6. 特别说明 6.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6.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1.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6.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1.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1.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2. 废标 6.2.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6.2.2.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6.2.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2.4.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12 / 75 6.2.5.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13 / 75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 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 则其投标无效。 资格性审查表(适用于各包组) 序号 评 审 内 容 1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 公章。 符合性审查表(适用于各包组) 序号 评 审 内 容 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有法定 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2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4 投标下浮率报价没有大于或等于 100%,也没有为负数或零,且是固定唯一值的; 5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6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8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14 / 75 综合评分表(适用于各包组)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细则 技术部分(满分 65分) 1 本项目理解和 认知程度 12分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详细、透彻,能结合本项目实际情 况分析,科学、合理的,得 12分;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较详细、透彻,能结合本项目实际 情况分析,较科学、合理的,得 6分;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不够详细、透彻,不能结合本项目 实际情况分析,缺乏科学合理性的,得 2分; 无相关内容的,得 0分。 2 配送服务方案 16分 方案内容完整、详细、表述清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得 16分; 方案内容比较完整、详细、表述比较清晰、合理、可行, 得 9分; 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表述基本清晰、基本合理可行,得 5 分; 方案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晰、缺乏合理性,得 2分; 其他或无响应,得 0分。 3 投标产品的质 量保证和食品 安全保障措施 方案 16分 投标产品的来源回溯、加工、运储、仓储各环节的质量保 证及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完整、科学、合理的得 16分; 投标产品的来源回溯、加工、运储、仓储各环节的质量保 证及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完整、较科学、合理的得 9分; 投标产品的来源回溯、加工、运储、仓储各环节的质量保 证及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基本完整、基本科学、合理的得 5 分; 投标产品的来源回溯、加工、运储、仓储各环节的质量保 证及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不完整、缺乏科学合理性的得 2 分; 无相关内容的,得 0分。 4 突发事件的应 急响应方案 8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应急服务预案评分: 针对本项目拟定的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全面、 科学、合理、可行且详细的,得 8分; 针对本项目拟定的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不够 全面、科学、合理和可行的,有一定欠缺,得 4分; 针对本项目拟定的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不全 面、科学、合理和可行的,有重大欠缺,得 2分; 其他或无响应,得 0分。 5 出现产品质量 问题退换货方 案 8分 根据各供应商的退换方案(包含:退换流程)及措施进行 评分: 退换货方案全面、详细具体、流程科学(合理)、退换货 周期快速,得 8分;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15 / 75 退换货方案不够全面、简略一般、流程基本科学(合理)、 退换货周期一般,得 4分; 退换货方案存在重大缺陷、流程具有重大漏洞的、退换货 周期慢,得 2分; 其他或无响应,得 0分。 6 特色服务方案 5分 根据各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特色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方案全面科学、针对性强,得 5分; 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得 2分; 方案简约粗糙,得 1分; 其他或无响应,得 0分。 商务部分(满分 25分) 1 食堂承包(或运 营或托管)类项 目业绩 13.5 分 投标人具有食堂承包(或运营或托管)项目的,每个业绩合 同得 1.5分,本项满分 13.5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食堂承包(或运营或托管)合同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证明文件不得分。 2 食品安全检测 4分 根据投标人的检测能力进行评分,每提供 1台检测设备得 1分,本项满分 4分。 注:须提供检测设备的购买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没有提供不得分。 3 体系认证证书 7.5 分 投标人具有由国家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 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得 2.5 分,满 分 7.5分: 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 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的查询截图(证 书状态为有效),复印件和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否 则不得分。 价格部分(满分 10分) 1 投标报价 10分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 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权 值(10%) 备注: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 数; 投标报价以“1-投标下浮率”进行价格评分的计算。 备注: 1. 投标人应如实提交《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16 / 75 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2. 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 数)。 3. 投标人根据以上评分要求提供的投标材料因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清晰辨认进行评审 的,视为无效材料。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17 / 75 价 格 扣 除(适用于各包组) 1.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 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 除。(民办非企业组织、个体工商户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中小企 业的优惠政策) 1.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 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1.2.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4.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4.1.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 1.1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1.4.2.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1.4.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1.5.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 1.1 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1.5.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 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18 / 75 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 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 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3.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3.1. 投标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该 部分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同一个产品同时获得以上两个认证的,不重复计算),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4. 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价格扣除 4.1. 供应商注册地在 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所投农副产品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 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对所投农副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价格扣除。 4.2. 提供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 章。如所提供产品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中供应商的产品,应同时提 供合作协议(或授权函)和该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 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19 / 75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 视为无效投标。 2.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 导致投标无效。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A 大朗镇政府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一项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年 B 大朗镇行政服务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一项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年 一、 项目基本概况: 为了规范食堂的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原材料品质,拟对食堂所需食品原材 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每个包组确定 1 名中标供应 商,中标供应商资格确定后,采购人将根据实际需求向中标供应商采购其所需食材。 中标人为采购人供应蔬菜、肉类、水产品、副食品类等食材配送服务。中标人可能是供应上 述种类的某一种,也可以是供应多种产品,视乎采购人的需求而定。所供应的货品必须安全卫生, 量足价平,并提供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二、 食材服务需求(适用于各包组): (一)质量要求 2.1副食品供应货品质量要求 外包装清晰标注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厂家电话号码、出厂日期、保质期限、产品成份等, 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坚决杜绝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从收货之日起计算剩余保质期 不得低于标注保质期的 50%),供货时并提供 QS认证、及产品相关的检验合格证书。 2.2 蔬菜供应货品质量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蔬菜须确保鲜嫩度,不得有黄叶、斑点、腐烂或有异常味道,利用率不得低于 95%,且不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并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 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采购人对所配送蔬菜进行二次农残检测,如含量超标采购 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2)中标人需设自检测室或有固定的送检机构,每天所供蔬菜类都要提供农药残留的检测报告,并 交采购人存档备查。 (3)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采购人立即通知中标人将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20 / 75 问题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如中标人所供应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中标人应承 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4)蔬菜采购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产品: 序号 物品名称 单位 备注 1 大白菜 斤 2 油麦菜 斤 3 箱装油麦菜 斤 4 上海青 斤 5 箱装上海青 斤 6 小白菜 斤 7 生菜 斤 8 箱装生菜 斤 9 箱装菜心 斤 10 小芥菜 斤 11 去头花菜 斤 12 去头散花 斤 13 去头西兰花 斤 14 韭菜 斤 15 韭黄 斤 16 西红柿 斤 17 豆角 斤 18 白萝卜 斤 19 红萝卜 斤 20 荷兰豆 斤 21 青瓜 斤 22 青木瓜 斤 23 蒲瓜 斤 24 白洋葱 斤 25 红洋葱 斤 26 西芹 斤 27 去头香菇 斤 28 冬瓜 斤 29 粉芋头 斤 30 莲藕 斤 31 生姜 斤 32 小葱(红葱) 斤 33 蒜心 斤 34 蒜苗 斤 35 青椒/尖椒 斤 36 新土豆 斤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21 / 75 37 荷兰土豆 斤 38 蒜米 斤 39 玉米棒 斤 40 黄豆芽 斤 41 绿豆芽 斤 42 香菜 斤 43 茄子 斤 44 圆椒 斤 45 老南瓜 斤 46 苦瓜 斤 47 酸菜 斤 48 酸豆角 斤 49 平菇 斤 50 云南小瓜 斤 51 丝瓜 斤 52 海带丝 斤 53 淮山 斤 54 沙葛 斤 55 马蹄肉 斤 56 鲜草菇 斤 57 白金针菇 斤 58 秀珍菇 斤 59 茶树菇 斤 60 带皮莴笋 斤 61 去皮莴笋 斤 62 香芹 斤 63 娃娃菜 包 64 玉米粒 斤 65 海带结 斤 66 大红椒 斤 67 大葱 斤 68 鲜木耳 斤 69 红薯 斤 70 芋仔 斤 71 湖南红椒 斤 72 湖南青椒 斤 73 去梗指天椒 斤 74 梅菜 斤 75 枸杞叶 斤 76 红木瓜 斤 77 粉葛 斤 78 节瓜 斤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22 / 75 79 包芥 斤 80 泡椒 斤 81 京包菜 斤 82 西生菜 斤 83 紫苏叶 斤 84 奶白菜 斤 85 大头菜 斤 86 青豆(圆) 斤 87 荷兰豆(加工) 斤 88 菜脯 斤 89 头菜丝 斤 90 杏鲍菇 斤 91 芥兰 斤 92 干蒜头 斤 93 干葱头 斤 94 菠菜 斤 95 箱装菠菜 斤 96 咸菜 斤 97 水白菜 斤 98 佛手瓜 斤 99 豆苗 斤 100 蚕菜 斤 101 红苋菜 斤 102 通菜 斤 103 番薯叶 斤 2.3 肉类、水产品类供应货品质量要求 (1)鲜肉类全部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保证为当日新鲜肉,并提供政府检疫部门出示的检疫合格 证明。(鲜肉类利用率不低于 98%) (2)非冰鲜类必须鲜活,利用率不低于 95%;冰鲜类水产品解冻后利用率不低于 80%。 (3)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眼球光亮透明,鳃口紧闭,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保新 鲜。 (4)身体饱满结实,无腐烂,无异味(如泥腥味、电油味等),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 现象。 (5)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冻品采购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产品: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 单位 1 不带颈骨排边 1*20 斤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23 / 75 2 排骨粒 1*20 斤 3 冻猪小排(排骨条) 1*20 斤 4 冻猪尾巴 1*20 斤 5 冻牛腩(整块) 1*25kg 斤 6 龙骨 1*20 斤 7 猪脚粒 1*20 斤 8 猪心 1*20 斤 9 鸡壳 1*14 斤 10 国产鸡翅 1*20 斤 11 鸡中翅 1*20 斤 12 毛毛肉 1*24 斤 13 奥尔良腿排 1*20 斤 14 三黄鸡 8只 1*19 斤 15 鸡边腿 1*28 斤 16 鸡爪 20kg 斤 17 琵琶腿 80只 1*20 斤 18 麦乐鸡 1*30 斤 19 鸡肉肠 1*32 件 20 白条鸭 8只 1*28 斤 21 健康白条鸭 8只 1*28 斤 22 半边鸭 1*9 斤 23 老鸡 1*23 斤 24 鸡胸肉 1*20 斤 25 鸭胸肉 1*20 斤 26 鸭边腿 1*19 件 27 鸭腿 1*20 件 28 鸡肾 1*20 斤 29 腊肠 1*10 斤 30 腊肉 1*10 斤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24 / 75 31 三文治 1*28 斤 32 西式方腿 1*28 斤 33 方腿片(切片火腿) 1*40 斤 34 糯米鸡 1*40 只 35 狮子头 1*20 斤 36 鸡米花 1*30 斤 37 1号秋刀鱼 1*22 斤 38 带鱼 1*20 斤 39 中带鱼 1*20 斤 40 青虾仁 1*20 斤 41 如意蛋卷 1*24 斤 42 珍珠丸 1*30 斤 43 贡丸 1*20 斤 44 包心贡丸 1*20 斤 45 包心牛肉丸 1*20 斤 46 香菇丸 1*20 斤 47 干蒸 1*20 斤 48 牛肉丸 1*20 斤 49 龙虾丸 1*20 斤 50 淡水丸 1*20 斤 51 包心贡丸 1*20 斤 52 日本豆腐 1*40条 箱 53 脆皮肠 1*20 箱 54 热狗肠 1*20 箱 55 培根肉 1*20 件 56 鱼豆腐 1*20 斤 57 墨鱼花 1*12 斤 58 川香鸡柳 1*20 斤 59 薯饼 1*180块 件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25 / 75 60 馅包 1*336个 件 61 馒头 1*400个 件 62 水饺 1*20 件 63 金锥榴莲酥 1*12 件 64 椰香黄金糕 1*28 件 65 地瓜丸 440G*10包 件 66 黑米糕 360G*20包 件 67 紫菜卷 1*20 斤 68 太阳堡 1*20 件 69 绿豆饼 1*240个 件 70 老婆饼 1*240个 件 71 蛋挞皮(椭圆形) 1*352个 件 72 汉堡饼 1000G*10包 件 73 冻青豆 1*20 件 74 冻玉米粒 1*20 斤 75 汤圆 20斤 件 76 A级糯玉米 50斤 件 77 南瓜饼 336G/包*16包 件 78 山药(淮山卷) 山药 件 79 无骨鸡柳 1*9kg 件 80 烧麦 1200G*18包 件 83 饺子 1*20 件 2.4新鲜肉类、水产品、豆制品及禽类配送采购内容要求 采购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别: 序号 类别 物品名称 单位 1 鲜 肉 前上肉 斤 2 后上肉 斤 3 前精肉 斤 4 后精肉 斤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26 / 75 5 五花肉 斤 6 无皮五花肉 斤 7 排骨 斤 8 龙骨 斤 9 扇骨 斤 10 筒子骨 斤 11 颈骨 斤 12 猪肘子 斤 13 猪手 斤 14 猪脚 斤 15 猪尾巴 斤 16 带肉猪耳朵 斤 17 无肉净猪耳 斤 18 猪板油 斤 19 带喉管猪舌头 斤 20 无喉管猪舌头 斤 21 猪心 斤 22 猪肚 斤 23 猪肝 斤 24 猪腰 斤 25 猪粉肠 斤 26 猪小肠 斤 27 猪大肠 斤 28 猪头骨 斤 29 牛肉 斤 30 牛腩 斤 31 猪扒 斤 32 牛骨 斤 33 猪生肠 斤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27 / 75 34 大肠头 斤 35 肉丸 斤 36 肉胶 斤 37 猪红 斤 38 禽 类 光鸭 斤 39 麻鸡 斤 40 烧鸭 斤 41 光鹅 斤 42 番鸭 斤 43 老鸡 斤 44 乌鸡 斤 45 带戒指三黄鸡 斤 46 豆 制 品 水豆腐 盒 47 大豆腐 板 48 香干 斤 49 千张 斤 50 油豆腐 斤 51 大油豆腐 斤 52 豆腐串 串 53 豆腐块 斤 54 白豆干 斤 55 水 产 草鱼(2斤-4斤) 斤 56 福寿鱼(0.5斤-1斤) 斤 57 塘鱼 斤 58 带鲢鱼 斤 59 去头鲢鱼 斤 60 大头鱼(1.5斤-3斤) 斤 61 鲢鱼头 斤 62 大头鱼头 斤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28 / 75 63 红鲳鱼 斤 64 钳鱼 斤 65 保鲜虾 斤 66 魔芋 斤 67 冰鲜鱿 斤 68 冰鲜鱿丝 斤 2.5 配送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载工具,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应为抗腐蚀、 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堆放科学合理, 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应确定食材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 存档。 (2)容器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3)冰鲜类水产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到达目的地时 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4)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 (5)中标人要免费提供运送及卸货服务,并免费向采购人提供至少一个帮厨,对水产品进行现 场粗加工。 (6)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货品规格、数量、质量配送,如数量不足的,中标人应立即补足; 如有 10%以下(含 10%)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进行更换; 如有 10%以上的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选择整批退货或要求中标人按时整批 更换。 2.5 中标人需设立自有检测室或有固定的送检机构,每种蔬菜每天都要随货提供农药残留的检 测报告,食品检测人员或检测机构资料交采购人存档备查。 2.6 对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质量问题(如农药残留超标、腐烂变质等)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 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货品全部退货。 (2)若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货品质量有问题,采购人立即通知中标人, 将问题货品作退换货处理。 (3)中标人所供应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经查实后属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29 / 75 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二)价格确认(适用于各包组) 1.本项目以基准价报下浮率,报价范围为 0~100%。 2. 中标人供货价按东莞市物价部门最新公布价格为基准价进行下浮,若产品未在《东莞市发展和改 革局》网站上发布,则按下一条方式进行计算基准价。供货价即为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 3. 本次采购的主要目的是为大朗镇政府饭堂及大朗镇行政服务中心饭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投标人 各类食品的单价原则上以东莞市物价部门最新公布本期零售价格作为基准价;若东莞市物价部 门最新公布数据中无采购人所需的相同品种,则先由中标人对东莞市三个市场(由采购人另行 指定)进行抽样统计(大宗货物按市场批发价加税收统计,零星货物按市场零售价统计),核定 相同品种的市场平均价格(则基准价=市场平均价=3 个市场抽样价格之和÷3),以此(大宗货 物中标人当期报价不得高于抽样统计价的 10%)计算整理出当期报价清单报采购人审核。履行 期间的经营风险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4.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每周进行一次协商定价,中标人在每周四前将下周的报价以书面的形式报给 采购人,双方协商,一经定价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价或减价,由于市场因素单价上涨或下 浮超过百分二十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5.各类食品的单价以不得高于市场同等级同规格的市场零售价。 三、服务要求说明(适用于各包组) 3.1 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照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如数送 到指定地点。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 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由于中标人延迟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 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 3.2 水产品类一般每天送货 1-2 次;蔬菜类一般每天送货 1 次,采购人在前一天确认采购订单;调 味品类一般一个星期送货一次,采购人至少提前一天确认采购订单。每次订单不论数量多少, 中标人都必须按采购人要求配送。对于临时性采购订单,中标人须积极配合,按照采购人要求 按时、按质、按量将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 3.3 配送时间:每天上午 6:10 前送达采购指定地点。其中水产品类午餐要求 9:30 前现场劏好,晚 餐要求下午 15:30 前现场劏好。烧鹅、叉烧类晚餐要求下午 15:30 前送达。如采购人需要临时 增加补货,中标人必须在采购要求的时间内将货物保质保量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配送时 间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30 / 75 3.4 中标人负责货品配送前的仓储,采购人不提供仓库。 3.5 水产品类中标人须免费为采购人提供至少一名帮厨跟随配送,为采购人进行简单加工。 3.6 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3.7 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订单配送货品,不得随意增减数量或改变品种。如因市场流通问题 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 可变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8 中标人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分包中的某些货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中标人存 在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此项下违约行为包括但 不限于下列各项: (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2)中标人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3)中标人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合法票据进行结算的。 (4)中标人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但不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或做出有损采购人形 象和利益的事情的。 (5)中标人泄露采购人的秘密的。如泄密行为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 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质量及包装要求(适用于各包组) 1.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 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 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 期的 50%。 2.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水产品和蔬菜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 3.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 拆封的货品。 4.货品质量或包装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5.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货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 将受到如下处罚: (1)中标人提供过期、变质货品 3次以上或提供假冒伪劣货品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因中标人供应货品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部门鉴定后,中标人须负担全数的医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31 / 75 药费及赔偿费等,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 责任。 ★五、服务期(适用于各包组)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年。 ★六、付款方式(适用于各包组) 按采购人要求分期配送,按实支付,本合同的每笔款项均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具体付款要求 如下: 双方采取先送货后结款的方式,从第一次送货之日起,采购人每月向中标人清货款一次。 双方应在每月 10日前核对上期货款,再由中标人根据双方核对无误确认好的金额开具发票给采 购人请款,采购人应在收到中标人发票后的 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的货款,采购人以银行转账 方式将货款一次性转入中标人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项目验收标准(适用于各包组) 中标人所供应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东莞市的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同时符合 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各分包所列的货品质量要求。中标人在接受订单时须确认采 购人对货品的使用要求,对于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 八、考核标准(适用于各包组) 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对中标人实行考核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常规考核(考核内容见附件: 《供应商月度评价表》),每半年进行一次资格复评。在半年内,中标人有 1-2 次常规考核低于 80分的,中止其配送服务,但保留其配送资格,对其提出整改要求;在半年内,中标人有 3次 常规考核得分低于 80分的,终止其配送服务并取消其配送资格。如发现中标人有如下行为之一 的,即时取消配送资格,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如提供假证照、供应假冒伪劣产品等。 (2)整改时间结束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 (3)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合法票据进行结算的。 (4)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配送资格的。 九、其他要求(适用于各包组) 1.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配合采购人到农场基地、食物配送点进行现场考察。 2.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可追溯和追责。 3. 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要求,落实我市关于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相关政策要求,通过贫困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32 / 75 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或定向扶贫地区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十、履约保证金(适用于各包组):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33 / 75 附件:供应商配送月度评价表:(适用于各包组) 供应商名称 供货种类 供货月份 评价指标 指标说明 得分 备注 送货及时性 (满分 30分) 要求按时送货。 1、送货迟到,但不耽误饮食服务部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 2分; 2、送货迟到,且耽误饮食服务部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 5 分。 货品质量 (满分 40分) 要求货品新鲜、质优。 1、送来货品,品相一般,但都可使用,未变质,每次扣 1 分; 2、送来货品,品相较差,但都可使用,未变质,每次扣 2 分; 3、送来货品,剩余保质期不超过该货品标明的保质期的一 半,每次扣 5 分; 4、送来货品,过期或变质,每次扣 15分。 货品数量 (满分 20分) 要求按订单供应准确数量(允许误差±5%内)。 1、±5%≤供货数量误差≤±10%,每次扣 1 分; 2、±10%<供货数量误差≤±20%,每次扣 2 分 3、供货数量误>±20%,每次扣 3分。 服务态度 (满分 10分) 要求服务态度良好,积极配合,有问题及时改正。 1、服务态度一般,但问题及时改正的,每次扣 1分; 2、服务态度一般,且问题不能及时改正的,每次扣 2分; 3、服务态度差,且问题不能及时改正的,每次扣 3分。 是否存在 以下行为 1、供应假冒伪劣产品; 2、整改时间结束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 1.□是 □否 2.□是 □否 综合评价 注:对考核成绩较差(低于 85 分)的供应商下达整改意见书;如连续两次接收整改意见书或职工满 意度低的,采购人将扣除当月货款的 2%作为处罚及有权调整配送公司配送次数或解除合同。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34 / 75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合同通用条款(适用于各包组) 甲 方(采购人): 电 话: 传 真: 住 所: 乙 方(中标人): 电 话: 传 真: 住 所: 根据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的采购 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 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采购标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2、采购标准: 3、采购要求: 4、具体采购内容采购标准及要求以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条款及方案为 准。 二、价格 1、乙方供货价按东莞市物价部门最新公布价格为基准价进行下浮,若产品未在《东莞市发 展和改革局》网站上发布,则按下一条方式进行计算基准价。供货价即为基准价×(1-中 标下浮率)。 2、乙方各类食品的单价原则上以东莞市物价部门最新公布本期零售价格作为基准价;若东 莞市物价部门最新公布数据中无甲方所需的相同品种,则先由乙方对东莞市三个市场(由 甲方另行指定)进行抽样统计(大宗货物按市场批发价加税收统计,零星货物按市场零售 价统计),核定相同品种的市场平均价格(则基准价=市场平均价=3 个市场抽样价格之和÷ 3),以此(大宗货物乙方当期报价不得高于抽样统计价的 10%)计算整理出当期报价清单报 甲方审核。履行期间的经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与乙方双方每周进行一次协商定价,乙方在每周四前将下周的报价以书面的形式报 给甲方,双方协商,一经定价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价或减价,由于市场因素单价上涨 或下浮超过百分二十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35 / 75 4、各类食品的单价以不得高于市场同等级同规格的市场零售价。 三、付款方式 按甲方要求分期配送,按实支付,本合同的每笔款项均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具体付款 要求如下: 双方采取先送货后结款的方式,从第一次送货之日起,甲方每月向乙方清货款一次。双 方应在每月 10 日前核对上期货款,再由乙方根据双方核对无误确认好的金额开具发票给甲 方请款,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的货款,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 将货款一次性转入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 年,合同生效之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服务地点: 或甲方指定地点。 五、项目验收标准 乙方所供应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东莞市的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同时符合 甲方的使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各分包所列的货品质量要求。乙方在接受订单时须确认甲 方对货品的使用要求,对于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货品,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 六、考核标准 甲方在服务期限内对乙方实行考核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常规考核(考核内容见附件:《供 应商月度评价表》),每半年进行一次资格复评。在半年内,乙方有 1-2 次常规考核低于 80 分的,中止其配送服务,但保留其配送资格,对其提出整改要求;在半年内,乙方有 3 次 常规考核得分低于 80 分的,终止其配送服务并取消其配送资格。如发现乙方有如下行为之 一的,即时取消配送资格,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如提供假证照、供应假冒伪劣产品等。 (2)整改时间结束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 (3)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合法票据进行结算的。 (4)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配送资格的。 七、其他要求 1. 乙方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配合甲方到农场基地、食物配送点进行现场考察。 2.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可追溯和追责。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36 / 75 3.乙方需配合甲方要求,落实我市关于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相关政策要求,通过贫 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或定向扶贫地区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八、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由于乙方拖沓造成甲方利益受损(提前一天与甲方协商,且未影响甲方伙食供应的 除外),甲方有权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出现上述情况 2 次, 由甲方对乙方做出书面警告,出现上述情况累计 3 次的,将由甲方对乙方处以人民币 5000 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经发现乙方存在私自更改供货内容情况,将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 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出现上述情况 2 次,将由甲方对乙方做出书面警告,出现上述情况 累计 3 次的,将由甲方对乙方处以人民币 5000 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3)因质量问题退货且情节严重的,甲方将记录在案,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 方承担,并对乙方予以书面警告,出现上述情况 2 次,将由甲方对乙方做出书面警告,出 现上述情况累计 3 次,将由甲方对乙方处以人民币 5000 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 除。 (4)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由甲方对乙方处以人民币 10000 元罚款,罚款由供 货结算款内扣除: 1.发生上述(一)或(二)或(三)情况其中一项累计达到 3 次以上; 2.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3.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经沟通仍不同意更换货物; 4.供货数量仅为甲方采购计划数量的 80%-90%(不含本数),且影响甲方伙食供应;(乙 方供货数量大于甲方计划数量的,甲方有权退回给乙方); 5.未按甲方指定地点、规定卸货; 6.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 2 天内不向甲方提供关于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原因的书面回 复,3 天内不反馈处理结果; 7.乙方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 (5)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由甲方对乙方处以人民币 20000 元罚款,罚款由供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37 / 75 货结算款内扣除: 1.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2.因退换货或未按甲方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甲方无法按时供应伙食; 3.供货数量低于甲方采购计划数量的 80%(含本数); 4.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甲方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 5.把甲方验收不合格并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甲方; 6.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连续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业务部门, 造成无法及时联系; 8.乙方的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甲方内部情况,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9.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6)发生上述(四)或(五)情况累计超过 3 次且情节严重的,乙方除需赔偿相关费用外, 甲方还有权单方面终止供货合同。 (7)在未影响甲方伙食按时供应、未因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在合同期 第一、二月内可予以豁免罚款,第三月起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8)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并按照采购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十、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 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 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38 / 75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 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四、合同生效 1)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壹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附件: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39 / 7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仅供参考) 正本/副本 东莞市大朗镇政府及行政服务中心饭堂 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参投包组: (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40 / 75 投标文件目录(适用于各包组) 项目名称:东莞市大朗镇政府及行政服务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说明: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 2 、 投 标 人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项 目 编 号 应 为 ( 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 (HX2020ZC0196))。 序号 文 件 名 称 页码范围 一、价格评审 1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2 中小企业声明函 3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 5 政策功能情况(节能产品、环境保护标志产品) 6 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情况(如有) 二、资格性审查文件 注:投标人必须严格按要求资格性审查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如以下资格性审查文件提供不齐全将导 致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序号 文 件 名 称 自查结论 页码 范围 通过 不通过 1 投标函 2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5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0 年任意 1 个月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任意 1 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 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9 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10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 „„ 三、符合性审查文件 注: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符合性审查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41 / 75 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序号 文 件 名 称 自查结论 页码 范围 通过 不通过 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的; 5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6 投标下浮率报价没有大于或等于 100%,也没有为负数或零,且是固定 唯一值的; 7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 离的; 8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10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四、技术文件 序号 文 件 名 称 页码范围 1 对本项目理解和认知程度 2 配送服务方案 3 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4 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方案 5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 6 特色服务方案 五、商务文件 1 食堂承包(或运营或托管)类项目情况一览表(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 食品安全检测(提供检测设备的购买发票等证明材料) 3 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和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 4 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其他内容资料 1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 2 用户需求书响应一览表 3 项目经理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 4 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 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8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9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0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42 / 75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投标下浮率(%) 服务期 A 大朗镇政府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一项 自合同签定之 日起三年 B 大朗镇行政服务中心饭堂食材配 送服务 一项 自合同签定之 日起三年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职务: 日期 备注: 1. 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的说明或资料,否则 为无效投标。 3. 投标报价要求具体见第七章“投标报价”及用户需求要求。 4. 投标下浮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 100%,不能为负数或零。 5. 投标下浮率的报价均应包含国家规定的税费。 6. 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只允许报一个下浮率,且所报的下浮率应当适用于该类别 所有产品单品。 7.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如投标下浮率报价为 10%,则供货单价:产品单价=产品的基准 价×(1-10%)×实际供货量】。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43 / 75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认为其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交本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附表》,明确企业类型,否则 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此声明函格式不得修改,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 期: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44 / 75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 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45 / 75 政策功能情况(如有) 包组号: 类别 投标产品 (规格型号) 制造商 认证证书号 金额 节能产品 合计 环境标志 产品 合计 说明 注: 1.节能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提供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提供投标产品的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 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情况(如有) 项目名称:东莞市大朗镇政府及行政服务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包组号: 类别 省 市 县 供应商名称 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所投农副 产品金额 农副产品 农副产品总金额: 农副产品金额占总投标报价比重: % 说明:提供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 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所提供产品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中供应 商的产品,应同时提供合作协议(或授权函)和该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 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46 / 75 投 标 函 致: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 (项目名称) 采购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投标人名称、地址) 作为投标人 已正式授权 (被投标人授权代表全名、职务) 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 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 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 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 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我们理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 任何投标,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 唯一条件。 6. 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 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 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8.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 处理。 9.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如 有)和采购代理机构。 10.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 (投标人地址) 备注: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除投标有效期 承诺的时间外,本投标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电话: 传真: 邮编: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47 / 75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关 于 贵 公 司 年 月 日 发 布 项 目 ( 项 目 编 号 : 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 并声明: 一、 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根据《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 号)的规 定,本公司(企业)及附属机构,并非受托为本项目(包组)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 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 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 (包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 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备注: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电话: 传真: 邮编: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48 / 75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一、设备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运行状况 备注 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序号 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岗位 备注 本公司承诺上述材料真实有效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职务: 日期: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49 / 7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本公司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声明: 本公司参加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职务: 日期: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50 / 7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 的 (投标人名称) 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 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 目编号)的招投标活动,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 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51 / 7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 位 性质: 地 址: 成 立 时间: 年 月 日 经 营 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地址: 签发日期: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52 / 75 技术服务方案 (包组号:)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1. 对本项目理解和认知程度 2. 配送服务方案 3. 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4. 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方案 5.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 6. 特色服务方案 7. 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 及因素; 8. 须采购人配合事项; 9. 投标人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职务: 日期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53 / 75 食堂承包(或运营或托管)类项目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包组号: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序号 用户/业 主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总价 签订时间 完成时间 用户/业主 联系人及 电话 查阅/证明 文件指引 1. 第 页 2. 第 页 3. 第 页 4. 第 页 „ 第 页 合计: 个业绩。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职务:日期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54 / 75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带“★”的实质性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投标人名称: 包组号: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投标人响应描述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 负偏离) 查阅/证明文件 指引 1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2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3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4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5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6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7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备注:1、本表中“招标文件条款描述”的条款与用户需求中的条款描述不一致的以用户需求中规定 的为准。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职务: 日期: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55 / 75 用户需求书响应一览表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投标人名称: 包组号: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投标人响应描述 (投标人应按响应服务 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 抄要求) 偏离情况说 明 (正偏离/ 完全响应/ 负偏离)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一般技术条款(除带“★”之外的技术条款) 1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2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商务条款 1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2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备注: 1. 本表的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的条款与用户需求中的条款描述不一致的,以用户需求中规定 的为准。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职务:日期: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56 / 75 项目经理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包组号: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专业 经验年限 拟担任职务或 承担工作内容 „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职务:日期: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57 / 75 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投标人名称: 包组号: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序号 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描述 投标人响应描述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 应/负偏离) 1 2 3 4 5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职务:日期: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58 / 7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 地 址: 传 真: 3. 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 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5. 营业注册执照号: 6. 公司简介 文字描述: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技术力量、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阐述图 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二、投标人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和国内外知名厂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等级 证书有效期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如以上数据有虚假, 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59 / 75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项目名称:东莞市大朗镇政府及行政服务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且属于虚假应 标情形。 备注: 1.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 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 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 投标单位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 10个的,填写前 10 名,不足 10个全部填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序 号 名称 (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出资额 (人民币 万元) 出资方式 占全部股份 比例 1 2 ...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60 / 75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东莞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 在参加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的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公司保证按照招标文件 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 如我公司违反上款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签署日期: 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 缴纳方式 一次性以支票、汇票、电汇的形式支付 (注:采用汇款方式付款,汇款单位必须以投标人单位的对公账 户支付) 收款人名称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人民币) 账 号 44050177880800000544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61 / 75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特别提醒: 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原则上,我司按保证金汇入的原账户退还,投标人必须填写原来汇 入我司保证金账户时的账户信息。 我方为(项目名称)包组 的投标(项目编号为: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 (HX2020ZC0196))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大写金额)元,请贵司退还投标保证金 (小写金额) 元, 请划到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地址 开户银行 (具体到 XX银行 XX支行) 联系人 账 号 联系电话 备注:当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招标结果通知书,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招标采购单位按 其提供的“退投标保证金说明”,按规定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公章): 日期: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62 / 75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若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方式等交纳投标保证金,可不递交该投标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 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 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 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 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 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 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 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 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63 / 75 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 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 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 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64 / 75 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2. 采购人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 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贷款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贷款用 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3. 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 2.4. 供应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 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 有效期、售后服务等实质性要求,其中包括但不仅仅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 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 其它义务。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且满足实质性采购需求。 3.3.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依据《政府采购进 口产品管理办法》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 应商的进口产品。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本招标文件中所述 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5.1.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东财〔2018〕189号 规定执行。 5.1.1. 投标担保。是指由担保机构为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 证担保。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由担保机 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责任。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65 / 75 5.1.2. 履约担保。是指由担保机构为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 保证担保,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的,由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 行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责任。 5.1.3. 融资担保。是指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 5.2. 供应商可自主决定是否使用信用担保方式,并选择担保机构提供的任何一种信用担保品种、 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得进行干预。 6 其他 6.1. 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6.2. 供应商(投标人)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 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二、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7.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7.2. 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招标文件共七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 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第三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 7.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所有。 8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 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 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66 / 75 8.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通知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 应商,其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 件)予以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8.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 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8.5.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 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9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9.1. 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 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9.1.1. 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9.1.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 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代表于上述的时间和地 点出席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9.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出席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视为对招 标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的语言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 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 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价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 编排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 11.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文件的编写 1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 和密封。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 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2.2.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2.3. 如果因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 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67 / 75 12.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 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 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 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应按照“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 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 价格。 13.2.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13.3. 投标分项报价应包含: 13.3.1.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全部产品价 格、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 安装、伴随服务、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 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是提供境外的货物,还应包括货物 从境外进口己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国外运 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等费用。投标资料表中对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13.3.2. 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13.4. 除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 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3.5. 除投标资料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6. 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 投标货币 14.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 联合体投标 15.1. 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 必须满足: 15.1.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5.1.2.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 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包组)中投 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投标。 15.1.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1.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68 / 75 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1.5.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6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 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投标协议并注明主 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6.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投标人。 17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7.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 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17.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8 分包 18.1.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 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 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9.3. 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 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9.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 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9.5.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9.5.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19.5.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9.5.3. 依法取消中标资格。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应自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并与投标资料表 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20.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 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 予以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 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69 / 75 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1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密封 21.1. 投标文件的式样: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 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1.2. 投标文件的签署: 21.2.1.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且招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 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示盖章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可以用正本复 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在投标文件中。 21.2.2.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 旁边盖个人名章或签字或盖投标人公章才有效。 21.3. 投标文件密封: 21.3.1.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21.3.2.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21.4. 投标文件标识: 21.4.1. 外包装上应当清楚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和“在(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1.4.2. 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识,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2 投标文件递交 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22.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2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3.2.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24 询问、质疑、投诉 24.1. 询问 24.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 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70 / 75 24.1.2. 如采用书面形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 公章。询问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提出询问的,询问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 容,并提交由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 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24.1.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4.2. 质疑 24.2.1. 质疑期限: 24.2.1.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 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24.2.1.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4.2.1.3.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 24.2.2. 提交要求: 24.2.2.1. 以书面形式(指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 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4.2.2.2.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和项目编号,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应列明具体的包组号;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24.2.2.3.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 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 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提交由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 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 和相关事项。 24.2.2.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4.2.2.5.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24.2.2.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 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71 / 75 24.2.3. 询问、质疑的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 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询问和质疑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 不算过期。 24.2.4. 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 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5.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24.3. 投诉 24.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 出投诉。 25 中标通知书 25.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 出《中标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 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5.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五、 授予合同 26 合同的订立 26.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 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 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3.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 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6.4.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备案。 27 合同的履行 27.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 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 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7.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72 / 75 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28 履约保证金 28.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资料表规定的金额,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信用担保形 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9 招标代理服务费 29.1.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9.1.1招标代理服务费: 包组 A: 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固定收取 RMB40000 元/年/家,三年共计收费 120000 元(人民币壹拾 贰万元整)。 包组B: 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固定收取RMB30000元/年/家, 三年共计收费90000元(人民币玖万元 整)。 29.1.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a. 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详见《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投标人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凭领取 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 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六、 履约验收 31 履约验收 31.1.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 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1.2. 在验收时,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 31.3. 由采购人对货物或服务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 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31.4.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73 / 75 1:询问函格式 询 问 函 一、询问供应商基本信息 询问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询问项目基本情况 询问项目的名称: 询问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询问事项具体内容 询问事项 1: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建议: 询问事项 2: „„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74 / 75 2:质疑函格式 质 疑 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附件:质疑供应商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材料来源 证明对象 1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11-441918-0006W(HX2020ZC0196) 75 / 75 2 „„ 质疑函制作说明: 1.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 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 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包组号。 4.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 每个质疑事项应有与之相对应的证据予以支持。质疑事项属于涉密的,应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 证据。 2.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 诉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事实、 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禁止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有本人签名;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不按上述要求拟写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可能不予受理。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