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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园区产业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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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园区产业服务中心饭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公告

招标详情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园区产业服务中心饭堂餐饮托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园区产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园区产业服务中心饭堂餐饮托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SZ-2020G62(440605-202012-880157-0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园区产业服务中心饭堂餐饮托管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171,994.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及采购规模。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园区产业服务中心饭堂餐饮托管服务

1项

狮山镇园区内

自采购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年(36个月)

2,171,994.00元

2.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2,171,994.00元。

3.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6、项目内容:

本项目餐饮托管服务包括五个饭堂,分别是红沙产业社区服务中心饭堂(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红沙高新技术开发区华沙路3号)、北园产业社区服务中心饭堂(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业园北园银狮路)、南园产业社区服务中心饭堂(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园C区骏业南路)、西站产业社区服务中心饭堂(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联邦家私旁)、长虹岭产业社区服务中心饭堂(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与长岭路交叉口);五个饭堂日常用餐人数约共150人,需提供早、午餐服务。现对五个饭堂的餐饮托管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一家供应商。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1.2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1.3提供2019年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4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5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

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20年12 月31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1月7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根据平台操作指引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转账方式),售后不退。已办理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2日上午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月22 日9点00分至2021年1月22日9点30分)。

十、开标时间:2021年1月22日上午 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一室(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风尚蓝湾办公区2座(二)二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12月30日起至 2021年1月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园区产业服务中心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联系人: 熊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6680113

传真:0757-86680113 邮编:528200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

联系人: 陈银婷 联系电话: 0757-63507270

传真:010-59369323 邮编:10004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 熊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680113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高海云 联系电话: 0757-6350727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0日

附件:
委托协议(盖章件).pdf 招标文件发布稿(狮山镇产业社区饭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pdf
林和盛

南海区政府采购代理

委 托 协 议

协议编号: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19年7月

南海区政府采购代理委托协议

委托人(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受托人(社会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就以下项目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委托协议。

一、项目基本内容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

(四)采购人类型: A

A. 国家机关 B. 事业单位 C. 团体组织 D. 其他(请注明)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万元。

(六)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止。

二、委托范围

受托人接受采购人委托,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以下各项采购代理活动:

(一)提供招标前期咨询;

(二)编制采购文件、组织投标供应商踏勘现场并答疑;

(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三、采购人和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一)采购人的责任和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

2、保证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

3、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采购人的项目负责人,代表采购人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指定人员如有变更需书面知会受托人。

指定负责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4、采购人负责做好市场调查工作,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项目的技术、商务、质量及服务要求,在委托时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

5、审定采购代理机构拟定的采购文件和更正或澄清通知。

6、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答疑、论证,负责与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本协议约定由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答复的内容除外。

7、确定以下列 A 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本项目采购活动(达到公开招标限额,如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需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批文)。

A 公开招标;B 竞争性谈判;C询价;D单一来源;E竞争性磋商;F 其他方式

8、确定项目评审技术专家类型为专业技术类专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区交易中心从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原则上每个项目单独抽取评审专家)抽取专家。

9、跟踪确保本项目的所有相关的政府采购信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并推送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成交) 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11、如对预中标(成交)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原件核对的,由采购人在交易所 现场进行。

12、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与中标 (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补充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备案。

13、采购人成立履约验收工作小组负责对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

14、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15、评标结束后,采购人需按实际情况填写《中化商务客户满意度评价表》(详见附件2),交受托人存档。

16、其他约定事项:

(二)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按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采购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2、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受托人联系和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及负责采购项目全流程工作的实施。指定人员如有变更需书面知会采购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 黄文珊 联系电话: 0757-63506402 邮箱: huangwenshan@sinochem.com

3、其他约定的事项:

四、受托人的工作要求

(一)必须进入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进行开评标工作,遵守交易所现行工作规范和流程,全程在交易所采购系统中实施。

(二)接收采购人交付的项目资料,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按法律法规参照使用交易所采购业务模板格式,制作项目相关的采购文件、表格和公告等。

(三)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按采购人的要求及时发布采购信息公告、更正、答疑、中标结果公告等。

(四)向采购人呈送采购文件、所有公示及公告的文字稿,并协助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如进口产品、单一来源等的专家论证、公示。

(五)组织召集主持答疑会。

(六)按采购人确定的项目评审专家类型从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原则上每个项目单独抽取评审专家);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标、评标。

(七)对采购预算金额达到200万元(含)或技术性强的采购项目,应组织专家和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商务条款、技术指标、评标标准及办法、合同范本等内容进行论证,论证意见应作为编制采购文件的依据。

(八)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本项目的未中标(成交)供应商 和采购人。

(九)采购项目相关资料需按要求及时扫描后交采购人存档。

(十)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做好代理项目统计登记工作,对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归档,每年终将代理项目情况汇总报镇资源所及财政局备案。

(十一)协助采购人对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

(十二)及时解答招标过程中的问题。经征询采购人意见后,直接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关于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程序方面的询问或者质疑,协助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十三)保持公正立场,公平地对待各投标人。

(十四)签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廉洁自律承诺书》,一式二份,采购人、受托人各执一份。

(十六)其他约定事项:

五、保密约定

(一)在招标采购的全过程中,双方人员都应自觉遵守保密约定,以维护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平,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完成;

(二)招标期间,各方不得向无关人员,尤其是向供应商透露招标工作的内部秘密,如: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与招标投标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任何一方不应私自与投标人就本投标内容进行单方接触或谈判。因工作需要或业务目的的任何对外活动均应事前、事后互相知会和沟通情况,以使工作协调;凡因单方泄漏情况而导致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无法进行,均视为对项目和对方利益的侵害,责任应由泄密方承担。

六、收费

(一)受托人可向投标供应商收取采购文件费用。

(二)委托服务费

1、受托人不向采购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但不限于受托人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2、受托人承担场地费、咨询、专家论证会、市场调研等费用。

3、受托人承担在组织招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4、受托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代理任务的,不收取任何代理服务费用,采购人有权重新选择代理机构。

(三)投标保证金按相关规定收退。

七、其他

(一)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与本委托协议相矛盾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二)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相应责任。

(四)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 同意向委托人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委托协议由双方盖章后立即生效。

(六)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各方按协 议完成保证金和手续费的应付、应收、应退的各项事宜为止。

(七)本项目(或包组)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采购方式变更或采购预算变更等情况,则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或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不再重新签订委托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采购人、受托人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廉洁自律承诺书

2中化商务客户满意度评价表

甲方(盖章):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乙方(盖章):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法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

邮政编码:100045

联系人:黄文珊

电话:0757-63506402

附件1(一式二份)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实施,促进佛山市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在招标活动中,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

1、不接受任何投标单位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不与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私下接触、参与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向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赞助费和宣传费;不在投标单位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

2、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不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或者评审具有明显倾向性等情况时,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3、在代理或承揽政府采购业务中,不向采购人索贿、行贿,不发生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

4、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代理机构负责人: 项目经办人:

年 月 日

附件2

中化商务客户满意度评价表

客户名称:

填表人姓名/职务:

为您服务的项目经理姓名:

填表人联系电话:

序号

调查内容

评分(10分制)

评分标准

1

服务

质量

(40%)

业务文件质量(10%)

很好:9-10 分;

较好:8-9分;

一般:6-8分;

较差:6分以下。

2

业务流程操作依法合规性(10%)

3

业务进度控制(10%)

4

服务成果满意度(10%)

5

服务态度(30%)

沟通效果(10%)

6

工作责任心(10%)

7

工作主动性(10%)

8

专业能力

(30%)

编制招标采购文件的能力(10%)

9

组织招标采购活动的能力(10%)

10

合同管理能力(10%)

总分

您对中化商务公司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客户签名(或公章): 日期: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