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1月06日 15:14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小学部新建幼儿园直饮水机及常用电器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生活用电器/其他生活用电器 | ||
采购单位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小学部 | ||
行政区域 | 廊坊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1月06日 15:14 |
评审专家名单 | 穆吉祥(主任)、苏双臣、何立辉、李庆、陈秀松 | ||
总中标金额 | ¥116.88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洪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633065312 | ||
采购单位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小学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秀松 0316-60773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琨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都市花园12号楼(建业大厦)12-1-1310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洪 17633065312 | ||
附件: | |||
附件1 | (最终版)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小学部新建幼儿园直饮水机及常用电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
一、项目编号:Z1310002009772001(招标文件编号:Z1310002009772001)
二、项目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小学部新建幼儿园直饮水机及常用电器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碧丽饮水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富安工业区同兴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116.8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广东碧丽饮水设备有限公司 | 教师直饮水机、幼儿直饮水机、壁挂餐具消毒柜、毛巾消毒柜、全自动洗衣机、小厨宝、电热水器、高速干手器 | 教师直饮水机、幼儿直饮水机:碧丽;壁挂餐具消毒柜、毛巾消毒柜:康宝;全自动洗衣机、小厨宝、电热水器:海尔;高速干手器:莫顿 | 教师直饮水机:JO-2Q5A-RO、幼儿直饮水机:JO-2YE-RO、壁挂餐具消毒柜:XDZ70-B19、毛巾消毒柜:ZTP350Y-1、全自动洗衣机:XQB90-BM1269、小厨宝:ES10FU、电热水器:ES60H-D3S、高速干手器:M-2008F | 1 | 11688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穆吉祥(主任)、苏双臣、何立辉、李庆、陈秀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以中标价为基数计算,在项目结束后一次性结清全部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85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小学部
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陈秀松 0316-60773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琨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都市花园12号楼(建业大厦)12-1-1310
联系方式:陈洪 17633065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洪
电 话: 17633065312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小学部新建幼儿园直饮水机及常用电器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1310002009772001
采购人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小学部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琨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 年 12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1310002009772001
项目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小学部新建幼儿园直饮水机及常用电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元。
最高限价:1200000元。
采购需求:为给教职工及幼儿的正常教学活动提供必要保障,需为新建幼儿园采购一批直饮水机、餐具消毒柜、毛巾消毒柜、洗衣机、小厨宝、干手器等日常电器设备。
交付时限: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配送、安装并调试正常。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 、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中不少于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新成立三个月内的公司可提供不足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
1.2 、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进行网上查询。
1.3 、上一年(2019 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4 、投标保证金相关缴款凭证资料在投标时作为必须提供的投标资料组成部分,并作为存档资料;同时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其他能体现基本账户信息的相关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 年12月 4 日至 2020 年12月 1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29日09 点 30 分
开标时间:2020 年 12月29 日 09 点 30 分。评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 年 12 月 4 日上午 8:30 至 2020 年 12 月 10 日下午 17:00
(节假日除外)。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 年 12月 4 日上午 8:30 至 2020 年12月 10 日下午 17:00(节假日除外)。
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 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 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保证金提示:本项目采用虚拟子帐号缴纳投标保证金,请仔细核对本公告中的分包信息与账号信息,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后可自主在【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保证金缴纳情况】菜单查询缴纳状态,保证金由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代收代退,缴纳保证金后可在主体系统中自主查询本单位缴纳情况。
6、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 网址:http://ggzy.hebei.gov.cn/tss/municipalpage.html?code=1310 。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8、本项目公告发布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0、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小学部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陈秀松 0316-60773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琨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都市花园12号楼(建业大厦)12-1-1310
联系方式:陈 洪 17633065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 洪
电话:1763306531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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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采购人 |
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小学部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陈秀松 联系方式:0316-6077372 |
名称:河北琨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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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采购代理机 构 |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都市花园12号楼(建业大厦)12-1-1310 联系人:陈 洪 |
联系方式:17633065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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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资金来源及项目预算 |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此次采购项目的估算价为 1200000 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中不少于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新成立三个月内的公司可提供不足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 1.2、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进行网上查询。 1.3、上一年(2019 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4、投标保证金相关缴款凭证资料在投标时作为必须提供的投标资料组成部分,并作为存档资料;同时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其他能体现基本账户信息的相关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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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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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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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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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价应包括设备材料费、包装费、运杂费、各种税费、保险费及相应伴随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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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是否允许提 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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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单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20000 元整(贰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转账。汇保证金需在“附加信息”栏中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可简写)。 保证金由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代收代退。保证金汇入账户信息: 户名: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00634141545 开户行:中国银行廊坊市金光道支行 保证金由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代收代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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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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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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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3、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LF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4、投标供应商因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问题无法上 传文件时,可拨打就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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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20 年 12月29日09 时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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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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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不见面开评标
一:
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咨询。
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均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 在 线 签 到 。 登 录 廊 坊 市 网 上 开 标 大 厅 : http://222.222.66.156: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 n/hall/login,根据操作手册(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办事指南-“操作手册”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 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 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温馨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 CA 密钥进行解密;如解密失败请立刻通过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交互功能联系开标主持人,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0316-6065109】。
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
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
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 Windows7 及以上,IE 浏览器暂只支持 IE11 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 4M 以上)、电源(不间断)、CA 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5/bsznmore.html 下载数字证书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二:
本项目开标时通过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
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非加密文件进行补救,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可使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 )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3、进入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后,请将 CA 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发出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 CA 密钥不出故障。若因投标人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 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
4、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地址http://222.222.66.156: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 o n/hall/login
5、【温馨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 CA 密钥进行解密;如解密失败请立刻通过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交互功能联系开标主持人,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0316-6065109】。
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1. 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 投标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
(1) 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联合体投标
5.1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采购进口产品
6.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采 购 文 件
%1. 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可以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1. 偏离
9.1 本款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必须满足或正偏离其功能要求,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的语言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
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 投标文件构成
11.1 投标文件包含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及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及具体填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1.2 、投标供应商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河北公共资源版)” ;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
11.3 投标供应商凭 CA 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变更澄清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格式为*.LFZF,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打开。
11.4 投标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 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
11.5 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11.6 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11.7 投标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人 CA 秘钥和企业 CA 秘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和*.nLFTF 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秘钥加密。
%1.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
1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2.4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 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3.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3)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 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开始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14.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 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5.1 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署并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
15.6 投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文件递交说明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非加密文件进行补救,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6.2 因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17.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迟交的投标文件
18.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形式的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2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如要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1. 开标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