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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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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及小卖部承包经营权转让公告

招标详情

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及小卖部承包经营权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7

公 告

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及小卖部承包经营权拟面向社会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位于新干县沂江乡务丰山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院内,食堂面积约850㎡,具体位于院内保障楼楼二、三楼,包括二楼职工餐厅、三楼包厢八间(已装修,不对外开放)、食品仓库和厨房等,另有小卖部1个,面积约25㎡。餐厅及厨房水、电、炉灶、家具家饰、电视、空调、灯具等基础设施齐全完好。承包期限为3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起始价90000元,保证金18000元。

二、交易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月13日9:00

地点: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县城金川南大道35号,新干农商行营业部2楼2号开标厅)

三、对竞买人的要求

1、具有经营餐饮或食堂的有效营业执照。

2、从业3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负责人)。

3、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经验,从未发生过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相关部门没有不良记录。

四、转让方式

本次转让采用密封报价的方式进行(明标暗投),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确定买受人即中标人,竞买人采取填写“报价书”的形式进行竞买,“报价书”必须按样本制作(见附件一)。竞买人必须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报价书》。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17:00,以《报价书》送达到交易中心的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无效。

收件人地址: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新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2楼产权交易股), 收件人: 唐佳明 联系电话18797819836。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13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聂先生、联系电话13879604043)

六、报名须知

1、本次转让取消现场报名环节,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到网上下载交易资料,网址: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gggzy.com),竞买保证金缴交到指定账户,即视同报了名。

2、竞买保证金缴纳者户名必须与竞买人一致(必须为企业法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负责人),否则视为无效。

3、竞买保证金18000元必须在2021年1月12日17:00前缴入指定账户(户名: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西新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75267701000003378;未按时足额到账者视为自动弃权。竞买成交者,保证金冲抵等额成交价款;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3个工作日后退还。

联系电话:13879604043(聂)

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1月4日

相关附件:交易资料

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及小卖部承包经营权转让

业主单位: 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聂先生

联系电话: 13879604043

编制时间: 2021年1月4日

公 告

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及小卖部承包经营权拟面向社会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标的概况

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位于新干县沂江乡务丰山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院内,食堂面积约850㎡,具体位于院内保障楼楼二、三楼,包括二楼职工餐厅、三楼包厢八间(已装修,不对外开放)、食品仓库和厨房等,另有小卖部1个,面积约25㎡。餐厅及厨房水、电、炉灶、家具家饰、电视、空调、灯具等基础设施齐全完好。承包期限为3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起始价90000元,保证金18000元。

二、交易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月13日9:00

地点: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县城金川南大道35号,新干农商行营业部2楼2号开标厅)

3、? 对竞买人的要求

1、? 具有经营餐饮或食堂的有效营业执照。

2、? 从业3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负责人)。

3、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经验,从未发生过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相关部门没有不良记录。

四、转让方式

本次转让采用密封报价的方式进行(明标暗投),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确定买受人即中标人,竞买人采取填写“报价书”的形式进行竞买,“报价书”必须按样本制作(见附件一)。竞买人必须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报价书》。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17:00,以《报价书》送达到交易中心的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无效。

收件人地址: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新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2楼产权交易股), 收件人: 唐佳明   联系电话18797819836。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13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聂先生、联系电话13879604043)

六、报名须知

1、本次转让取消现场报名环节,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到网上下载交易资料,网址: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gggzy.com),竞买保证金缴交到指定账户,即视同报了名。

2、竞买保证金缴纳者户名必须与竞买人一致(必须为企业法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负责人),否则视为无效

3、竞买保证金18000元必须在2021年1月12日17:00前缴入指定账户(户名: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西新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75267701000003378;未按时足额到账者视为自动弃权。竞买成交者,保证金冲抵等额成交价款;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3个工作日后退还。

联系电话:13879604043(聂)

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1月4日

竞 买 须 知

一、交易方式

1、本次承包经营权转让竞买人以密封报价的方式进行竞买 ,按综合考评的方式确定买受人。

2、“报价书”的制作(详见样本),每个竞买人只能填写一张“报价书”,并且“报价书”上只能填写一个价格,价格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精确到元为止,不能出现小数点,即不能出现角与分。另“报价书”上签名必须手写,报价大小写必须电脑打印,且“报价书”必须通过快递方式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 未按照要求制作与送达的无效。

3、竞买人的“报价书”上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90000元,否则无效。

二、报价书的递交方式和递交时间、地点

1、竞买人必须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报价书》,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17:00,以《报价书》送达到交易中心的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无效。

2、收件人地址: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新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2楼产权交易股), 收件人: 唐佳明   联系电话18797819836。

三、开标规定:各竞买人必须在2021年1月13日9:00前赶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经资格验证后方可进入竞买现场,进场时竞买人必须签到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副本)、保证金缴纳凭证、法人代表、个体工商户或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原件均须复印一份与报价书一并递交),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开标现场的签到的竞买人视为自动弃权。

四、报价书开封办法:首先由主持人将“报价书”进行密封展示,之后由主持人进行现场开封并展示。

五、买受人的确定:所有有效“报价书”的价格公布后,现场计算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平均值不四舍五入)为基准价,取报价最接近基准价的三个竞买人为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不足三家则全部进入;如报价相同则由业主方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之后由业主方组织相关人员对预中标候选人分别进行综合考评后排名,取排序第一的为中标人(即买受人)。之后业主与买受人签订合同,并先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业主考核合格则直接进入合同期。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其中标资格,业主方将取第二名作为考察对象,以此类推。如考核都不合格,则宣布此次转让失败,业主方将重新组织交易。

六、付款

成交后,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买受人向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成交总价的1.4625%),并在七日内付清第一年的承包价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壹万捌仟元整,再与业主签订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中标人在与业主方完成财务清算及财产等交接手续后,业主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剩下的9个月的承包费。

七、违约责任

买受人超过规定期限未交清承包价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违约。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以返还,造成损失的追究买受人的赔偿责任。

八、其他事宜

1、买受人应遵守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管理办法》,服从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膳食委员会的监督。

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等,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建立厨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和各种应急预案。

4、建立稳定的厨师团队,必须聘用一名以上具有健康证的厨师,勤杂人员至少3人,能提供多品种四季适令菜肴;拥有优秀的面点师,能提供面条、饺子、混沌、煎饼、麻圆、包子、馒头、油条等多品种面食。

5、套餐标准:

1)职工:(按照成本核算)食堂每天供应三餐,定价不高于市场价;

①早餐标准为3元:由就餐人员根据个人喜好自行搭配挑选;

②中餐标准为12元:供应套餐(两荤一素一汤),其中:荤菜6元/份、花荤4元/份、素菜1元/份、汤和米饭(粥)1元/份。

③晚餐标准为8元:供应套餐(两荤一素一汤),其中:荤菜4元/份、花荤2元/份、素菜1元/份,汤和米饭(粥)1元/份。

④为满足部分就餐人员的不同需求,食堂可供应点菜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照市场价的80%收取。

2)患者:食堂每天供三餐,每天15元标准;早餐:每星期一、三、五以稀饭和煎饼、麻圆、包子、馒头、油条等多品种面食为主;二、四、六、七为米粉、面食为主,交替更换;中午以荤菜为主,晚上以蔬菜为主(注:1、为了患者就餐安全,禁食鱼类食品;2、确保患者能够吃饱为主。)。

6、供餐时间及品种:早餐(6:30-9:00):中西式点心8种,拌粉、拌面1种,粥2种以上(可换品种),豆浆;午餐(11:00-13:30):主荤菜2种以上,花荤菜2种以上,蔬菜2种以上,汤1种,米饭,粥1种;晚餐:(17:00-20:00):主荤菜2种,花荤菜2种,蔬菜2种,汤1种,米饭,粥1种;特色点菜中餐、晚餐3种以上;用餐需提供菜普清单目录,总体价格须低于市场价格。

7、出品质量:

①米饭:米质良好、色泽纯正、不糊、不夹生,软硬适当;菜肴:色鲜味美,原料新鲜,无杂物,荤菜肥瘦得当;

②面制品:成品软硬适当,不酸、不涩,色泽纯正。

8、医院每季度组织院委会成员(5人左右)、职工代表(5人左右)、患者代表(5左右)等对食堂管理进行考核评价,评价满意度低于60%为不达标,考核未达到院方要求,院方对食堂管理员口头警告一次;连续三次考核未达到院方要求,院方可对食堂管理员无条件辞退,合同自动终止。

9、食堂的菜谱价格须参照市场行情及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食堂的价格进行定价,定好后的价格公示在食堂进口,日后就餐参照执行。

10、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饮食行业健康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不得有挂靠、转包、借证、假证等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回。

13、本次转让的标的品质、数量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开标会前到现场踏勘,未到现场踏勘者视为已知,业主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14、买受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经营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业主不承担任何责任。

15、竞买人应遵守纪律,不得扰乱竞买会现场秩序,如违反将追究竞买人相关责任。

16、交易资料具有法律约束力,竞买人需认真阅读理解。

17、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

九、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事项:

1、保证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到指定帐户。

2、报价书应按要求制作与送达,未按要求制作与送达者作废标处理。

3、各竞买人的“报价书”一经递交不得撤回,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以返还。

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 1月4日

附件一:

信封封面及报价书填写样式

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及小卖部承包经营权转让

报价书

竞买人:XXX

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及小卖部承包经营权转让

报 价 书

(样本)

承包费(3年总报价)人民币(小写)¥xxxxx。(电脑打印)

人民币(大写):xxxxx。(电脑打印)

竞买人签名: XXX(手写)

注:1、以企业法人名义竞买须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以个体工商户名义竞买须经营者或负责人签名,否则作废标处理。

2、所报价格小写和大写金额必须相互一致,并且报价书上只能有一个报价,如果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报价或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作废标处理。)

附件二:

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及小卖部经营权

承包合同

甲方:新干第三人民医院

乙方:

为给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患者及干部职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餐饮服务,甲方将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权,经过竞价转让的方式进行了转让,现有乙方以 元中标成交,取得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及小卖部承包经营权。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医院食堂的餐饮服务及小卖部的经营。

概况--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位于新干县沂江乡务丰山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院内,食堂面积约850㎡,具体位于院内保障楼楼二、三楼,包括二楼职工餐厅、三楼包厢八间(已经简单装修)、食品仓库和厨房等,另有小卖部1个,面积约25㎡。餐厅及厨房水、电、炉灶、家具家饰、电视、空调、灯具等基础设施齐全完好。

二、承包费用付款方式:

中标人在开标会结束后七日之内交纳第一年的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壹万捌仟元整,再与甲方签订合同,以后每年在 月 日之前交纳下年的承包费并补足履约保证金壹万捌仟元整(如有扣款),逾期未交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三、经营期限

合同期三年,即从 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3个月,试用期间乙方经考核合格后,另外签定正式合同;如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经营形式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五、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捌仟元整,用于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以下情况支付赔偿金、违约金等:

1、违反《食品卫生法》,或违反机关有关管理规定;

2、甲方每季度组织院委会成员(5人左右)、职工代表(5人左右)、患者代表(5左右)等对食堂管理进行考核评价,评价满意度低于60%为不达标,考核未达到院方要求,院方对食堂管理员口头警告一次;连续三次考核未达到院方要求,院方可对食堂管理员无条件辞退,合同自动终止。

3、卫生疾控预防部门抽样检查不合格,除接受检查部门处罚外,同时还应接受医院处罚,处罚为:一项不合格扣200元,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

5、承包期内将食堂设备损坏(达到资产报废年限,经甲方研究鉴定无维修价值除外);

6、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医院工作人员及患者造成各种不便或损失的;

7、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则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无条件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乙方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五、套餐标准、就餐时间及售价

1、职工:(按照成本核算)食堂每天供应三餐,定价不高于市场价;

①早餐标准为3元:由就餐人员根据个人喜好自行搭配挑选;

②中餐标准为12元:供应套餐(两荤一素一汤),其中:荤菜6元/份、花荤4元/份、素菜1元/份、汤和米饭(粥)1元/份。

③晚餐标准为8元:供应套餐(两荤一素一汤),其中:荤菜4元/份、花荤2元/份、素菜1元/份,汤和米饭(粥)1元/份。

④为满足部分就餐人员的不同需求,食堂可供应点菜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照市场价的80%收取。

2、患者:食堂每天供三餐,每天15元标准;早餐每星期一、三、五以稀饭和煎饼、麻圆、包子、馒头、油条等多品种面食为主;二、四、六、七为米粉、面食为主,交替更换;中午以荤菜为主,晚上以蔬菜为主(注:为了患者就餐安全,禁食鱼类食品;2、确保患者能够吃饱为主。)。

3、供餐时间及品种,早餐(6:30-9:00):中西式点心8种,拌粉、拌面1种,粥2种以上(可换品种),豆浆;午餐(11:00-13:30):主荤菜2种以上,花荤菜2种以上,蔬菜2种以上,汤1种,米饭,粥1种;晚餐:(17:00-20:00):主荤菜2种,花荤菜2种,蔬菜2种,汤1种,米饭,粥1种;特色点菜中餐、晚餐3种以上;用餐需提供菜普清单目录,总体价格须低于市场价格;所有菜品须留样48小时。

4、出品质量:

①米饭:米质良好、色泽纯正、不糊、不夹生,软硬适当;菜肴:色鲜味美,原料新鲜,无杂物,荤菜肥瘦得当;

②面制品:成品软硬适当,不酸、不涩,色泽纯正。

5、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要求调整工作餐价格,需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由甲方最终核定售价。

6、公务接待及单独炒菜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7、开餐时间:根据医院的作息时间和甲方的要求,组织按时开餐,定时停餐。

六、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给乙方提供房屋以及现有空调、厨具餐具用品、餐桌等(详见食堂用品和设备清单),乙方负责维保,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2)承包期内,甲方提供的房屋如需装修、补漏、清理下水道等,必须经医院允许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情况下进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水费、电费由甲方承担,燃气费、日常维修费等各种开支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职工餐补费、职工集体福利费到乙方处消费或采购,院办易耗品和办公用品原则上由超市负责采购,并按标价结算。超市所有商品价格对标新干国光超市,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国光超市价格,零售平均毛利率为15%左右。

(5)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承包食堂的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如甲方对主干厨师技术能力不满意,有权要求更换。甲方可视自身情况自愿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指导。对乙方及其违反卫生、质量等规定,可根据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6)承包期满后,甲方不接受乙方添置的可动资产,须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出资的装修及不动产归甲方无偿所有,乙方无权处置。

(7)禁止乙方在院内其他摆摊设点。

(8)医院监督乙方的营业工作,监督食品卫生及安全工作。监督乙方经营商品的价格,严禁乙方哄抬物价。

(9)对乙方经销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食品流入医院。

(10)如发现乙方经营严重危害人员身心健康的不卫生不合格食品,甲方有权没收并勒令乙方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不退承包费及保证金)。

(11)承包期内,在经营场地发生的任何债权债务、食品安全、火灾、盗窃、人员伤亡等事件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事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规范操作,遵守有关法规以及机关各种规章制度,接受各级部门的检查,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聘请,应有稳定的厨师团队,必须聘用一名以上厨师,勤杂人员至少3人,经费自理,应当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提供厨师证、健康证等相关证明。能提供多品种四季适令菜肴;拥有面点师,能提供面条、饺子、混沌、煎饼、麻圆、包子、馒头、油条等多品种面食,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须规定统一着装。

(3)乙方应提供早、中、晚餐服务,双休、法定节假日要保证正常运转,满足值班、加班人员及患者的用餐需求。

(4)乙方应为厨房内要添制足够的厨房设备如冰箱、冰柜、碗筷消毒柜等,保证职工餐具能达到消毒标准及要求,以上所需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承包期满后买受人所添制的一切资产,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置,医院一概不负责。

(5)乙方为医院职工及患者提供的早餐(6:30-9:00):中西式点心8种,拌粉、拌面1种,粥2种以上(可换品种),豆浆;午餐(11:00-13:30):职工餐厅为主荤菜3种以上,花荤菜3种以上,蔬菜3种以上,汤1种,米饭,粥1种;晚餐:(17:00-19:30):主荤3种,花荤3种,蔬菜3种,汤1种,米饭,粥1种;特色点菜中餐、晚餐3种以上;保质保量,价格合理,保证职工及值班人员早、中、晚餐的供应,保证住院病人及家属的营养餐供应。

(6)食品要做到营养搭配,合理编排食谱,每季度增加和变换菜式品种,每餐必须合理搭配。食堂的菜谱价格须参照市场行情及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食堂的价格进行定价,总体价格须低于市场价格。

(7)乙方为医院干部职工提供的中、晚工作餐要成本核算,不得从中赚取利润。

(8)乙方不得购买、使用、加工未经检疫的猪肉或其他肉类产品,蔬菜、蛋类等原材料要新鲜,不得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材料。

(9)在合同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乙方必须自主管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管,如出现以上情况,甲方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本承包合同,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承包费不予与退还。  

(10)乙方在承包期间,应在甲方的指导下对食堂进行必要的升级改造装修,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11)乙方应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和场地设备整洁,做到卫生好、口味好、服务好、价格廉,并与甲方签订《食堂管理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堂负责人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12)乙方应搞好辖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煤球;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舍弃,饭堂内外保持卫生整洁;要做好防毒、防霉、防鼠、防蝇、防蟑螂等工作。

(13)乙方可以在院内小卖部经营文化用品、生活用品、饮料、水果、糕点等成品副食,不能经营生煮熟食品、丧葬用品和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禁营物品。

(14)乙方必须经营国家规定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食品,不能经营“三无”食品及霉变食品,如发生中毒或其它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含刑事、民事、经济赔偿等)。

(15)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严格遵守服务部安全制度,并在甲方指导下开展小卖部营销活动。

(16)乙方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部门规定办理的各种证件,其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7)乙方小卖部经营价格应与医院外市场价格保持平衡。

(18)无条件配合医院迎接上级的一系列安全及食品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如罚款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9)乙方负责服务部室内及门前纵横2平方米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20)乙方销售摊点不得向外延伸。

(21)严禁乙方销售规定不允许的商品,违反一次罚款200元。

(22)承包到期后,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存货。

(23)承包合同一经签订后,乙方的经营就开始自负盈亏,即使因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服务部经营亏损,也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4)合同期满后,在甲方尚未确定新一轮承包经营者并与乙方办理移交手续前,乙方不得停止经营,合同延期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按本合同的规定执行。甲方已确定新一轮承包经营者的,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甲方做好财务清算及财产交接手续。

七、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接待和职工及患者膳食;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关约定,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 

八、纠纷解决

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直接向新干县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合同未争议部分应继续履行。

九、其他条款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甲方《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权转让交易资料》和乙方《报价书》;

2、交易凭证;

3、投标综合考评时,本院各科室参与的投票评议会上乙方上交的《关于做好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方案的承诺报告》

4、双方认可的财产移交清单;

  十、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新干县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