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江阳区综合办公大楼食堂食材配送(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1-14 15:00
项目概况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江阳区综合办公大楼食堂食材配送(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05022021000020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江阳区综合办公大楼食堂食材配送(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元) | 5000000.00 |
最高限价 | 5000000.00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 | 2021年01月15日到2021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 |
方式: | 招标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提供下载,请潜在供应商自2021年01月 15日 9:00至2021年01月 21日17:00前(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获取招标文件(不提供现场购买或邮寄等其他方式)。招标文件300元/份。 |
售价: | 300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2021年02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北公交枢纽站底楼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地址: | 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北公交枢纽站底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0-312350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东段326号(丽景苑B幢)1单元2楼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晋纶;联系电话:0827-226332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0830-3198806 |
|
招标编号:5105022021000020
江阳区综合办公大楼食堂食材配送
(第二次)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泸州)
泸州市江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 01月
共同编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3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39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0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41
第七章 评标办法...............................................................................................................53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66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泸州市江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
心(采购人)委托,拟对 江阳区综合办公大楼食堂食材配送(第二次) 进行国内公
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05022021000020
二、招标项目名称:江阳区综合办公大楼食堂食材配送(第二次)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采购预算共为 5000000.00 元,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 2 个包(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第一包:果蔬、副食、主食类,一批;
第二包:生鲜、肉类,一批。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
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
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
4
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
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
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公告发布形式: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
提供下载,请潜在供应商自 2021 年 01 月 15 日 9:00 至 2021 年 01 月 21 日 17:00
前 ( 北 京 时 间 ) 登 录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四 川 省 . 泸 州 市 )
(http://www.lzsggzy.com),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获取招标文件(不提供现场
购买或邮寄等其他方式)。招标文件 300 元/份。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02 月 04 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21 年 02 月 04 日 09:30(北京时间)。
本项目报名、保证金交纳截止后,是否具备开标条件的信息,请供应商在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的“场地查询”栏目
查看“开标前状态”。如果该栏目提示项目“报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不组织接
收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开标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北公交枢纽站底楼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
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
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
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
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
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泸州市江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2350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北公交枢纽站底楼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98806
2021 年 01 月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共 500 万元;该项目分为 2 包。(按实结算)
第一包:果蔬、副食、主食类,采购预算:200 万元;
第二包:生鲜、肉类,采购预算:300 万元。
本项目按下浮比例报价(下浮率须≥7%)。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第一包:200 万元;第二包:300 万元。
本项目按下浮比例报价(下浮率须≥7%)。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
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
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
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
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
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
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
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
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
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
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
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
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
价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
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2-6五、中小企业(监狱企
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
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
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
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
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
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
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
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
文件中进行承诺。
4
政府采购节能、环
保、无线局域网产品
(不涉及)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
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
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
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
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
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
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采购范围(非强制采购范围)
的,按照第六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节能: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3_118498
36.htm
环保: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
00.htm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六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
7
加分。
5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
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
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6 投标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
作有关事项的通 知》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要求,对疫情防控
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 履约保证金
金额:合同总金额的5%
收款单位:泸州市江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标后由采购单位提供
银行账号:中标后由采购单位提供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银行转账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供货服务期满后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承包人不按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履
约。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
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8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98806
9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98806
10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
州市)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正立信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98806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北公交枢纽站底楼
11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98806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北公交枢纽站底楼
邮编:646000
12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
果的所有质疑均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回复,供应商如有质
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
程序环节的质疑。
8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98806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北公交枢纽站底楼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
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江阳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0-3123682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 6 号党政大楼 608 室。
邮编:646000
14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与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
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负
责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泸州市江阳区财
政局备案。
1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
否
16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
家物价局(2002)1980 号文件的标准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方式,100 万以下(含 100 万)按中标金额的 1.5%收取,100 万-500
万按中标金额的 1.1%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
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招标的采购人是泸州市江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
的供应商。
9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 同
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 相同
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 参加评
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
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 托评标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 标文件未
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
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
两款规定处理。本项目无核心产品。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
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
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
10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
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
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
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
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
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www.ccgp-sichua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http://www.lzsggzy.com)上发布更正公告,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要求领取澄
11
清或者修改内容的书面通知时不得拒绝。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
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
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
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
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
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
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 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允许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
12
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
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
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
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
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
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
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
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
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
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
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
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13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
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15%。(实质性要求)。
14.2 资格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14.2.1 封面(封面须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字样,并标明正、副本,格式见“第
三章”)。
14.2.2 目录(每项目录内容均应标注页码)。
14.2.3 投标函(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三章”)。
14.2.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三章”)。
14.2.5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不必提供)。
14.2.6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
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提供,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要求详见“第五章”)。
14.2.7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格性证明文件。
14.3 技术及服务部分。技术及服务性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14.3.1 封面(封面须标明“技术及服务性投标文件”字样,并标明正、副本,格
式见“第三章”)。
14.3.2 目录(每项目录内容均应标注页码)。
14.3.3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
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
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2)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4)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4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
以下内容:
(1)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
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
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14
(2)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3)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其他人员情况表;
(4)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5)商务应答表;
(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5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14.3.6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
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 5 个工作
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
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
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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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
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
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
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
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准备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技术及服务性投标文
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
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所有投标文件须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如有)和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
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
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实质性要求)。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投标文件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投标人将“开标一览表”、资格性投标文件
正本、所有资格性投标文件副本、技术及服务性投标文件正本、所有技术及服务性投
标文件副本分别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文件名称〔资格性投标文件(或
技术及服务投标文件)〕、正(副)本、项目名称及编号、所投包号(如有)、投标
人名称。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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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
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
间和密封情况,并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投标截止
时间以后送达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
收的原因。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
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
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
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
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
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
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
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
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
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
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
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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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
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
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
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
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
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
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
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
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
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
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
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
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
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
(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
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
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
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
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
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
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
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
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
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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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
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泸州市)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供应商中标后,拒绝或放弃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采购单位可视中标人无正
当理由放弃中标。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
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
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
件到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交易受理科领取中标通知书。
27.投标无效的情形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投标人相互恶意串通投标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上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2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8.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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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要求,采购
人确定中标人期间,采购人将查询中标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8.2 中标候选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8.3 中标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的,中标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
行的,将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
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
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
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9.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9.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
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9.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陆份)送至本级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后送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存档贰
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30.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30.1 在投标文件中已经载明,并经采购人同意的,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
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相
应资质条件,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后不得再次分包。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
主要合同义务。
30.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
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0.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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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1.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
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3.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3.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3.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
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4.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
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5.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6. 履行合同
36.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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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进行处理。
37. 验收
37.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
的要求进行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
37.2 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
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
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
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将与采购合同约定的
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
37.3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
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
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
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
案。
38.资金支付
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按照中标下浮率乘以供货总额按实支付,每月 5 号以前支
付上月款项。
七、投标纪律要求
39.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39.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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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9.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视为投标人相互恶意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40.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
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41.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
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
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
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
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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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
将在评分时(使用综合评分法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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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面格式(一)
资格性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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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封面格式(二)
技术及服务性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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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 标 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投标单位的名
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下浮
率为: XX% 。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技术及服务性投
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XX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 X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XX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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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
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
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在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如果被纳入失信名单且在
有效期内,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
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
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28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X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 项目(招标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合法
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附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情况(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 系 电 话 : 手机:
详细通信地址:
说明: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必须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
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9
六、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XXXXXXX 项目名称:XXXXXX 第 XX 包
序
号
货物
名称
制造商家及
规格型号
数量(含单位)
投标报价
下浮率(XX%)
交货
时间
备注
()类
按采购清单
要求供货
按采购清单要
求供货
按采购需
求供货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
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
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30
七、分项报价明细表(不涉及)
招标编号:XXXXXXX 项目名称:XXXXXX 第 XX 包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数量(含
单位)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
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31
八、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2
九、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3
十、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
收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
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4
十一、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招标编号:
序
号
包号
货物(设备)
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
术参数
符合/正偏
离/负偏离
证明材料
所在页码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5
十二、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6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7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8
十五、制造商家授权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XXX(制造商家名称)是在 XXX(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XXX。
XXX(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XXX(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
点现在 XXXX。
XXX(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XXX(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 XXX 品牌
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 XXX 项目第 XXX 包的报价,
全权处理与该产品采购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采购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
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政府采购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报价共同承担和
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
注:1.供应商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文件中必须明
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报价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
权产品、授权日期、授权单位的公章。制造厂家可以是派出机构。若由代理商授
权的,须同时提供证明代理商有授权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若由国外制造厂
家直接授权的,签字或盖章均可)
2.对技术服务标准统一、市场竞争充分且可以在成交后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产
品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文件不需要提供授权书的采购项目,可以不提供制造厂
家授权书。
39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
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贰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
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
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
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0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副
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2018 年或 2019 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如为 2020 年新成立的公司,则提
供承诺函,承诺建立了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加盖公章)。
3.2018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证明复印件(如为 2020
年新成立的公司,则提供承诺函,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加盖公章)。
4.2018年 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复印件(如
为 2020 年新成立的公司,则提供承诺函,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
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近 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材料(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加盖公章)
7.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应提供市场监管总局(2019 年第 16 号)公布
的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
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
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41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
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 项目概述
该项目分为 2包。其中第一包为果蔬、主食、副食;第二包为生鲜、肉类。
二. 项目清单
1、第一包:果蔬、主食、副食
(1)果蔬类清单
序号 名称 计量方式 规格
1. 洋葱 500g
2. 大土豆 500g
3. 蒜苔 500g
4. 韭菜 500g
5. 蒜苗 500g
6. 芹菜 500g
7. 老南瓜 500g
8. 大葱 500g
9. 小葱 500g
10. 香菜 500g
11. 大青椒 500g
12. 大红椒 500g
13. 线椒 500g
14. 青黄瓜 500g
15. 水白菜 500g
16. 圆白菜 500g
17. 青笋 500g
18. 冬瓜 500g
19. 仔姜 500g
20. 小米辣 500g
21. 生花生 500g
22. 毛豆角 500g
23. 水果玉米 500g
24. 糯玉米 500g
25. 西红柿 500g
26. 青豆米 500g
27. 苦瓜 500g
28. 丝瓜 500g
29. 娃娃菜 500g
42
30. 杏鲍菇 500g
31. 秀珍菇 500g
32. 生菜 500g
33. 瓢儿菜 500g
34. 菜心 500g
35. 软江叶 500g
36. 空心菜 500g
37. 松花菜 500g
38. 西南花 500g
39. 茄子 500g
40. 豇豆 500g
41. 鲜藕 500g
42. 无筋豆 500g
43. 付瓜 500g
44. 白萝卜 500g
45. 红萝卜 500g
46. 净大蒜 500g
47. 油麦菜 500g
48. 红苕尖 500g
49. 小白菜 500g
50. 奶奶菜 500g
51. 青菜 500g
52. 豌豆尖 500g
53. 竹筒白 500g
54. 白油菜 500g
55. 红油菜 500g
56. 冬笋 500g
57. 冬寒菜 500g
58. 鲜大头菜 500g
59. 红皮萝卜 500g
60. 老姜 500g
61. 豆芽 500g
62. 地瓜 500g
63. 血皮菜 500g
64. 净芋儿 500g
65. 毛芋儿 500g
66. 血旺 500g
67. 豆腐 500g
68. 芽菜 500g
69. 寀豌儿 500g
70. 腌大头菜 500g
71. 酸菜 500g
72. 菱角菜 500g
43
73. 盐白菜 500g
74. 苦芥 500g
75. 鲜豌豆 500g
76. 菠菜 500g
77. 豆腐干 块
78. 圆蘑菇 500g
79. 酸萝卜 500g
80. 红苕 500g
81. 棒菜 500g
82. 山药 500g
83. 菜心 500g
84. 石斛 500g
85. 香菇 500g
86. 魔芋 500g
87. 塔菜 500g
88. 泡豇豆 500g
89. 猴头菇 500g
90. 高笋 500g
91. 米块 500g
92. 水面 500g
93. 茶树菇 500g
94. 伦教糕 500g
95. 泡姜 500g
96. 泡海椒 500g
97. 水豆鼓 500 g
98. 白糕 个 泸州白糕
99. 西瓜 500g 大个
100. 山竹 500g
101. 荔枝 500g
102. 波斯蜜瓜 500g
103. 苹果 500g 中果
104. 哈密瓜 500g
105. 香梨 500g 中果
106. 青枣 500g 中果
107. 砂糖柑 500g 中果
108. 椪柑 500g 中果
109. 甜橙 500g 中果
110. 广柑 500g 中果
111. 皇帝蕉 500g
112. 圣女果 件
113. 提子 500g
114. 猕猴桃 500g 黄心
115. 火龙果 500g 红心
44
116. 火龙果 500g 白心
117. 砂糖柑 500g
118. 菠萝 500g 去皮净货
序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1. 海天鲜味生抽 1.9L 瓶
2. 海天鲜金标生抽 1.9L 瓶
3. 海天味极鲜 1.9L 瓶
4. 海天生抽鼓油 1.9L 瓶
5. 海天黄豆酱油 5L 瓶
6. 海天老抽王 1.9L 瓶
7. 海天陈醋 1.9L 瓶
8. 海天陈醋 450ml 瓶
9. 海天香醋 445ml 瓶
10. 海天料酒 450ml 瓶
11. 海天上等蚝油 260ml 瓶
12. 海天上等蚝油 700ml 瓶
13. 太太乐芝麻油 230ml 瓶
14. 千禾白醋(2年陈) 1.8L 瓶
15. 千禾生抽酱油 1.8L 瓶
16. 千禾老抽酱油 1.8L 瓶
17. 黄花园料酒 500ml 瓶
18. 保宁一级醋 430ml 瓶
19. 保宁壶装醋 800ml 瓶
20. 保宁 9度白醋 480ml 瓶
21. 黄酒 500ml 瓶
22. 保宁面条鲜 500ml 瓶
23. 福达坊小磨麻油 518ml 瓶
24. 老恒和五香料酒 500ml 瓶
25. 老恒和葱姜料酒 500ml 瓶
26. 李锦记金标生抽 500ml 瓶
27. 蚝油 700ml 瓶
28. 李锦记一品鲜 500ml 瓶
29. 番茄酱 1 件
30. 甜面酱 400g 瓶
31. 木姜油 70g 瓶
32. 饭扫光系列 280g 瓶
33. 饭扫光爆炒香菌、川味、豆豉 280g 瓶
(2)副食品类清单
45
34. 吉香居特制牛肉酱 280g 瓶
35. 吉香居风味豆豉 280g 瓶
36. 吉香居川味油辣子 260g 瓶
37. 老干妈风味豆豉 280g 瓶
38. 老干妈风味鸡油辣椒 280g 瓶
39. 老干妈辣三丁油辣椒 280g 瓶
40. 老干妈肉丝豆豉油辣椒 280g 瓶
41. 老干妈干煸肉丝油辣椒 280g 瓶
42. 老干妈油辣椒 280g 瓶
43. 老干妈红油腐乳 260g 瓶
44. 老干妈风味腐乳 260g 瓶
45. 桥牌白味腐乳 260g 瓶
46. 桥牌红油腐乳 260g 瓶
47. 吉香居泡椒豇豆 80g 袋
48. 吉香居红油豇豆 80g 袋
49. 吉香居榨菜 80g 袋
50. 吉香居香辣三丝 330g 瓶
51. 乌江清淡榨菜 80g 袋
52. 乌江榨菜微辣 80g 袋
53. 阿依郎冰粉粉 40g 袋
54. 珠海葡萄井凉糕分 250g 袋
55. 护国陈醋 440ml 瓶
56. 天然精制岩盐 350g 袋
57. 安琪高活性干酵母 15g 袋
58. 王守义十三香 45g 盒
59. 伞塔麻辣蒸肉粉 220g 袋
60. 桥头蒸肉粉 220g 袋
61. 二姐麻辣蒸肉粉 200g 袋
62. 好人家老卤汁五香味 150g 袋
63. 好人家老卤汁香辣味 120g 袋
64. 花椒 500g 散装
65. 花椒面 500g 散装
66. 海椒面 500g 散装
67. 八角 500g 散装
68. 三萘 500g 散装
69. 草果 500g 散装
70. 孜然 500g 散装
71. 香果 500g 散装
72. 白扣 500g 散装
73. 茴香 500g 散装
74. 干木耳 500g 散装
75. 干海椒 500g 散装
76. 花椒 500g 散装
46
77. 白糖 500g 散装
78. 烧碱 500g 散装
79. 虾皮 50g 散装
80. 番茄沙司 400g 瓶
81. 酵母 1 包
82. 豆皮 1 件
83. 腐竹 500g 散装
84. 香菇 500g 散装
85. 桂皮 500g 散装
86. 丁香 500g 散装
87. 陈皮 500g 散装
88. 欢建粉线 500g 散装
89. 银耳 500g 散装
90. 特级紫菜 500g 散装
91. 大枣 500g 散装
92. 苡仁 500g 散装
93. 莲米 500g 散装
94. 精品海带 500g 散装
95. 龙口粉丝 500g 散装
96. 粉皮 500g 散装
97. 鹃城豆瓣 10KG 瓶/散装
98. 糯玉米 500g 散装
99. 糯小米 500g 散装
100. 黑米八宝粥 500g 散装
101. 红苕粉条 500g 散装
102. 红苕豆粉(粗) 500g 散装
103. 散装黑芝麻 500g 散装
104. 散装黄豆 500g 散装
105. 黑豆 500g 散装
106. 珍珠红小豆 500g 散装
107. 鹦哥绿豆 500g 散装
108. 麻豆 500g 散装
109. 黑米 500g 散装
110. 荞麦 500g 散装
111. 花生米 500g 散装
112. 腰果 500g 散装
113. 干豆瓣 500g 散装
114. 生玉米淀粉 500g 包/散装
115. 达恒毛红苕豆粉 500g 包
116. 低筋蛋糕粉 1.5KG 袋
117. 麻辣空间清油火锅调味料 320g 袋
118. 麻辣空间老坛酸菜鱼调料 358g 袋
119. 麻辣空间水煮沸腾鱼调料 359g 袋
47
(3)主食品类清单
序号 品 名 单位 规格
1 珍珠米 500g 袋
2 香米 500g 袋
3 五常大米 5Kg 袋
4 面粉(中筋粉) 500g 袋
5 古蔺面 2.5Kg 把
120. 麻辣香水兔调料 180g 袋
121. 德庄麻辣鱼调料 180g 袋
122. 德庄水煮鱼调料 180g 袋
123. 风味居酸菜鱼调料 350g 袋
124. 风味居香水鱼调料 210g 袋
125. 吉香居酸菜鱼全料 227g 袋
126. 重庆德庄大火锅底料 300g 袋
127. 莎麦鸡精 100g 袋
128. 莎麦鸡精 500g 袋
129. 国泰味精 500g 袋
130. 太太乐鸡精 227g 袋
131. 达利毛嫩肉粉 320g 桶
132. 杨天嫩鱼晶 225g 桶
133. 杨天嫩肉粉 225g 桶
134. 泡豇豆 500g 散装
135. 泡酸萝卜 500g 散装
136. 泡酸菜 500g 散装
137. 泡大头菜 500g 散装
138. 泡姜 500g 散装
139. 泡椒 500g 散装
140. 豆腐 500g 散装
141. 烟笋 500g 散装
142. 竹荪 500g 散装
143. 海带 500g 散装
144. 思念灌汤水饺 500g 袋
145. 思念汤圆 500g 袋
146. 思念灌汤水饺 1000g 袋
147. 思念汤圆 1000g 袋
148. 思念小小玉汤圆 1000g 袋
149. 康师傅泡面 桶
150. 野山椒 2KG 包
151. 冰糖 500g 散装
152. 小苏打 500g 瓶
153. 醪糟 600g 瓶
48
6 植物调和油 5L 桶
2、第二包:生鲜、肉类
序号 品 名 计量方式 规格 备注
1. 排骨 500g 粮食猪
2. 精肉 500g 粮食猪
3. 里脊 500g 粮食猪
4. 猪肉馅 500g 粮食猪
5. 猪肉片(丝) 500g 粮食猪
6. 瘦肉 500g 粮食猪
7. 三线肉 500g 粮食猪
8. 二刀肉 500g 粮食猪
9. 排骨 500g 粮食猪
10. 精品排骨 500g 粮食猪
11. 肘子 500g 粮食猪
12. 猪蹄尖 500g 粮食猪
13. 猪头皮 500g 粮食猪
14. 猪肝 500g 粮食猪
15. 肥肠 500g 粮食猪
16. 连肝肉 500g 粮食猪
17. 粉肠 500g 粮食猪
18. 猪耳朵 500g 粮食猪
19. 猪舌 500g 粮食猪
20. 核桃肉 500g 粮食猪
21. 猪香嘴 500g 粮食猪
22. 猪大骨 500g 粮食猪
23. 猪尾巴 500g 粮食猪
24. 猪肚 500g 粮食猪
25. 边油 500g 粮食猪
26. 猪肝 500g 粮食猪
27. 猪腰 500g 粮食猪
28. 精牛肉 500g 黄牛,无注水
29. 牛腩 500g 黄牛,无注水
30. 鲜兔 500g 活杀
31. 鲜鸭 500g 3 个月以上
32. 土鸭子 500g 半年以上
33. 老鸭子 500g 1 年以上
34. 散养土鸡 500g 本地小脚鸡
35. 土鸡 500g 本地土鸡
36. 古蔺乌鸡 500g 无饲料
49
37. 三黄鸡 500g 无饲料
38. 土鳝鱼 500g 鳝片
39. 土泥鳅 500g 泥鳅筒
40. 普通鳝鱼 500g 鳝片
41. 普通泥鳅 500g 泥鳅筒
42. 鹅 500g 散养
43. 鲜虾 500g 鲜活,大个
44. 圣子王 500g 鲜活
45. 小虾 500g 鲜活
46. 鲶鱼 500g 鲜活
47. 草鱼 500g 鲜活
48. 白鲢 500g 鲜活
49. 花鲢 500g 鲜活
50. 黄辣丁 500g 鲜活
51. 乌鱼 500g 鲜活
52. 钳鱼 500g 鲜活
53. 肉蟹 500g 1 斤以上
54. 鲫鱼 500g 鲜活
55. 鲈鱼 500g 鲜活
56. 丁桂鱼 500g
57. 多宝鱼 500g 鲜活
58. 牛蛙 500g 鲜活
59. 黄喉 500g
60. 毛肚 500g
61. 羊肉 500g 本地黑山羊
62. 羊排 500g 本地黑山羊
63. 羊肚 500g 本地黑山羊
64. 牛尾 500g 鲜货
65. 牛鞭 500g 鲜货
66. 羊肾 500g 本地黑山羊
67. 鸭菌肝 500g 鲜货
68. 鸭肠 500g 鲜货
69. 鹅杂 500g 鲜货
70. 兔子 500g 活杀
71. 鸭脚 500g 鲜货
72. 小母猪壳 500g 鲜活
73. 花甲 500g 鲜活
74. 牛蹄 500g 鲜货
75. 丸子系列 500g
76. 鲜鸡蛋 500g
77. 熟盐蛋 个
78. 鹌鹑蛋 500g
79. 鸭蛋 500g
50
三、定价原则(实质性要求):
1、供应价格原则上以自然月为单位进行制定,即每个自然月确定一次供应
价格。
2、供应价格定价方式:当月供应价格=当月市场基准价×(1-价格下浮百分
比);当月市场基准价为当月江阳区农贸市场及超市的市场价,价格下浮百分比
为供应商中标下浮百分比。
3、当月市场基准价原则上由采购方、供应商一起到农贸市场进行询价确定,
并计算核定当月供货价格。当月市场基准价和当月供应价格均以人民币“元”为
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四、质量要求:
(一)果蔬类
1、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
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
2、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要求。
3、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
4、叶菜类:鲜嫩、均匀、粗壮,无老叶、病叶,无泥和杂草;茄果类:新
鲜、成熟度适中,大小均匀、无畸形、无虫斑、病斑,色泽光亮;甘蓝类:球紧
实、花球无毛花,无灰心,叶球均匀,无病虫卵、病叶;瓜类:鲜嫩、色泽光亮、
无畸形果、无病虫斑;葱蒜类:新鲜粗壮,不抽苔,无病虫斑;豆类:新鲜、荚
大小均匀,无虫蛀荚,无锈斑荚;根菜类:大小均匀,表皮光滑、无病斑、无虫
眼、无裂痕。所有蔬菜应保证新鲜、无杂质、无公害。
5、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的,应从其调整。
6、食用农产品需符合《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副食品类
1、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
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
2、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要求。
3、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应
有 QS 食品安全认证编号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
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
4、袋装、瓶装佐料: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
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保质期未过半。
散装佐料:花椒面、散装八角、散装茴香、散装豆皮等,外观无霉变、无斑点、
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
5、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的,应从其调整。
51
6、所供预包装食品等原料必须是获得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
(三)主食品类
1、珍珠米、香米:非转基因,袋装,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
密,有标签标识。色泽呈透明玉色状,“米眼睛”(胚芽部)的颜色呈乳白色或
淡黄色,有股浓浓的清香味,达国家标准(GB/T1354—2009)四级及以上。
2、五常大米:袋装,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有标签标识。
达国家 GB/T 19266-2008 标准。
3、面粉(条)质量指标符合国家 GB1355 最新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
安全认证标识。
4、植物调和油:桶装,达国家标准(GB2716—2018)。
(四)生鲜、肉类
1、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
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
2、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要求。
3、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生鲜肉类包装(或检疫合格证上)
应注明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
4、配送的生鲜肉类(生鲜肉类、生鲜禽类)应为当日生产的冷鲜肉,保证肉
质新鲜,及时配送。应符合 GB 9959.1-2001 鲜、冻片猪肉、GB 16869-2005 鲜、
冻禽产品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强制性规定,每批次猪肉必须提供《肉品品
质检验合格证明》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两章两证),猪肉须经取得合法经
营的或经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屠宰场屠宰。新鲜牛肉、羊肉、鸡、鸭等牲畜、家
禽肉每批次配送必须宰杀清理干净,且未冷冻。同时附带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1)精肉:新鲜、去皮去骨,瘦肉占 80%以上。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膘肥
嫩、色雪白,且有光泽。瘦肉部分呈淡红色,有光泽,不发黏。
(2)三线肉:(位于猪的腹部,即是在猪肋排上的肉,新鲜,半肥半瘦。可
用手摸,略有沾手感觉,肉上无血,肥肉、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应为当日生
产的冷鲜肉,保证肉质新鲜,及时配送。
5、生鲜肉类包装(或检疫合格证上)应注明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
质期、产品标准。
6、蛋类:质量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GB2749-1996 蛋制品卫生标准一级蛋,
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壳凸起、
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杂质:无杂质,内容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禽类组织异物。
7、投标人需承诺供货时提供肉制品生产厂家的检验检疫合格证书。
8、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的,应从其调整。
52
五、配送要求
1、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
转包。
2、供应商保证配送货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
3、供应商应具有对需保鲜的货品进行保鲜储藏或冷冻的设施,所有储藏设
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4、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种管理记录档案,详细记载相关
内容,必要时可查。
5、供应商需做好严格配送的食材/品安全保障工作:
(1)所有配送食材食品在配送前必须自行查验(如:有效期、包装、等)。
肉类留样保存 24 小时,其余规定食材食品留样保存一周。
(2)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3)提供食材/品的正规票据、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
(4)自行承担所配送食材/品的安全责任。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由供
应商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6、配送须无条件接受配送对象的工作日和临时配送需求,并在指定时间内
完成,拒绝或未按时完成的处罚并取消配送资格。
六、商务要求
1、交货期、地点及质保期
1.1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
1.2 考核方式: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共同商定,在合同中约定。
1.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 付款方式: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按照中标下浮率乘以供货总额按实支
付, 每月 5 号以前支付上月款项(中标下浮率须≥7%)。
53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
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
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
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
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54
3.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
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
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
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资格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
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
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3.3 符合性检查。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
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
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
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5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
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
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表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
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
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
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
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
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
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
产品的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
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
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
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
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
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
56
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
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
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
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
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7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
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3.8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
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
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
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
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
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
57
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
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出现本条第(四)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
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
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
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
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
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
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
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
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
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
58
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
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
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
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
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
新评标: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
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
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
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
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
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
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
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59
4.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明细表
本项目采用百分制,总分 100 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点后 2位。投标人评标总得分为评委会各成员评审后得分之和。
第一包:果蔬、副食、主食类
序
号
评分
因素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备
注
1
报价
30%
3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准价(1-最大下浮率)为满
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
报价得分=基准价(1-最大下浮率)÷其他报价(1-
下浮率)×30。
注: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对小、微型、
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工程的价格给
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分;对
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 10%/次的报价累加加成,用
加成后的价格参与评分,若加成后的报价超过采购
预算/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四舍五
入,保
留两位
小数。
共
同
评
审
因
素
2
综合实
力 22%
22
分
1.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金额≥5000 万
的得 4分;保险金额≥3000 万但<5000万的得2分;
保险金额<3000万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
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
2.保鲜储存实力:投标人具有≥30m³保鲜库,得2分;
具有<30 m³以下保鲜库得 1分;无保鲜库的不得分
(提供库房照片和设备购买合同、设备安装合同、
设备购买发票之一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配送能力: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每提供1
辆,得 1分,最高得 3分(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
及车辆照片;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车辆合同)(复
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具有果蔬分拣系统的得 5分(提供果蔬分
拣系统购买合同和汇款凭证)。
5.投标人自(租)有蔬菜、水果供货基地,面积≥
5000 亩的得 8分;≥3000 亩但<5000亩的得4分;
<3000亩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按要求
提供场
地相应
证明材
料与照
片,加
盖投标
人公章
共
同
评
审
因
素
3
实施方
案 30%
3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项目
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组织、食品质量保障、
食品配送、食品溯源、食品留样、食品送货不达
应急预案,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完整、详尽丰富、
切合实际的得 30 分;每缺一项扣 5分;每项中每
有一处错误、不切实际或不具操作性扣 3分,此
项扣完为止。
技
术
评
分
因
素
60
序
号
评分
因素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备
注
4
企业业
绩 3%
3
分
提供投标人 2017 年至今(投标截止当天)的类似
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得 1分,本项最多得 3分。
(提供合同或协议或供货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
按要求
提供证
明 材
料,加
盖投标
人公章
共
同
评
审
因
素
5
售后服
务 12%
12
分
1.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
于召回、销毁、退货、补货)进行评审,售后应急
预案内容完整、详尽丰富、切合实际的得 8分;每
缺一项扣 2分;每项中每有一处错误、不切实际或
不具操作性扣 1分,此项扣完为止。
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
评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完整、详尽丰富、
切合实际的得 4分;每有一处错误、不切实际或不
具操作性扣 1分,扣完为止。
共
同
评
分
因
素
6
少数民
族地
区、不
发达地
区 1%
1
分
供应商工商注册地属于少数民族或不发达地区的
得 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共
同
评
审
因
素
7
投标
文件
规范
性 2%
2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分;
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
止。
共
同
评
审
因
素
第二包:生鲜、肉类
序
号
评分
因素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备
注
1
报价
30%
3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准价(1-最大下浮率)为
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1-最大下浮率)÷其他报
价(1-下浮率)×30。
注: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对小、微型、
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工程的价格给
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分;
四舍五
入,保
留两位
小数。
共
同
评
审
因
素
61
序
号
评分
因素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备
注
对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 10%/次的报价累加加成,
用加成后的价格参与评分,若加成后的报价超过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
理。
2
综合实
力 13%
13
分
1.配送供应链保障:投标人与资质齐全的畜牧屠宰
场签订供货合同得 5分(提供供货合同或协议及屠宰
场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
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与资质齐全畜牧屠宰场签订供
货合同的得 2分(提供承诺函和屠宰场资质证明材
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保鲜储存实力:投标人具有≥50 m³保鲜库,得 5
分;具有≥30m³ 但<50m³保鲜库,得 2分;具有30m
³以下的得 1分;无保鲜库的不得分(提供库房照
片和设备购买合同、设备安装合同、设备购买发票
之一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配送能力: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每提供1
辆,得 1分,最高得 3分(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
证及车辆照片;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车辆合同)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按要求
提供场
地相应
证明材
料与照
片,加
盖投标
人公章
共
同
评
审
因
素
3
实施方
案 36%
36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项目
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组织、食品质量保
障、食品配送、食品溯源、食品留样、食品送货
不达应急预案,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完整、详尽丰
富、切合实际的得 30 分;每缺一项扣 6分;每
项中每有一处错误、不切实际或不具操作性扣 3
分,此项扣完为止。
技
术
评
分
因
素
4
企业业
绩 6%
6 分
提供投标人 2017 年至今(投标截止当天)的类似
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得 2分,本项最多得 6分。
(提供合同或协议或供货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
按要求
提供证
明 材
料,加
盖投标
人公章
共
同
评
审
因
素
5
售后服
务 12%
12
分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
于召回、销毁、退货、补货)进行评审,售后应
急预案内容完整、详尽丰富、切合实际的得 8分;
每缺一项扣 2分;每项中每有一处错误、不切实
际或不具操作性扣 1分,此项扣完为止。
4.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
行评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完整、详尽
丰富、切合实际的得 4分;每有一处错误、不切
共
同
评
分
因
素
62
序
号
评分
因素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备
注
实际或不具操作性扣 1分,扣完为止。
6
少数民
族 地
区、不
发达地
区 1%
1 分
供应商工商注册地属于少数民族或不发达地区的
得 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共
同
评
审
因
素
7
投标
文件
规范
性2%
2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分;
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
止。
共
同
评
审
因
素
5. 废 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
省.泸州市)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
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
人。
6.2.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并按照
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63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指标得分顺序排列。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
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
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
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3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
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
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
64
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9.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招标文件规定
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
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10.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宣布评标纪律;
(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
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
法违规行为;
(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
65
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
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
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66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
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
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
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
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
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
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
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
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
67
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
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
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
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
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
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
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
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
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
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
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
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
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
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
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68
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
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
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
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
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
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
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
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
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
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
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69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
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
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
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
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
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
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
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
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
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
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
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70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
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
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3 技术及服务部分。技术及服务性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14.3.3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
14.3.5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3. 开标程序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27.投标无效的情形
2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8.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
28.2中标候选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8.3中标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9. 签订合同
30.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31.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2. 补充合同
33.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4.合同公告
35.合同备案
36. 履行合同
37. 验收
38.资金支付
七、投标纪律要求
39.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九、其他
41.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
三、投 标 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下浮率为: XX% 。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技术及服务性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XX份,用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XX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四、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
六、在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
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八、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X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六、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XXXXXXX 项目名称:XXXXXX 第XX
序号
货物
名称
制造商家及
规格型号
数量(含单位)
投标报价
下浮率(XX%)
交货
时间
备注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七、分项报价明细表(不涉及)
招标编号:XXXXXXX 项目名称:XXXXXX 第XX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数量(含单位)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八、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九、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十、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十一、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十二、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十五、制造商家授权书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 项目概述
二. 项目清单
1、第一包:果蔬、主食、副食
2、第二包:生鲜、肉类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2.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
4.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明细表
本项目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投标人评标总得分为评委
5. 废 标
6.定标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9.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0.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
一、合同货物
二、合同总价
三、质量要求
四、交货及验收
五、付款方式
六、售后服务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