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缙云县教育局的委托,就其缙云县学校食堂米面油定点配送服务单位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 采购编号:浙鼎峰【2021】7号
二. 项目名称:缙云县学校食堂米面油定点配送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内容 | 简要服务要求 | 配送期限 | 数量 | 备注 |
1 | 缙云县学校食堂用米面油定点配送 | 详细的技术服务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 2021.2.22-2023.7.31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五. 投标人的资格:
1. 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 特定条件:
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六.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
1.报名/发售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22日17:00时前止。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021年1月22日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2.报名/发售地址:
2.1报名地点:缙云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
2.2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投标人签章);
⑶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2.3发售地址:缙云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
2.4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七.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09:00时(北京时间)
八.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新区黄龙路广电大楼六楼)
九.开标时间:2021年2月4日09:00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址: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新区黄龙路广电大楼六楼)
十一.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采购文件获取:
2.1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在本公告下方下载采购文件。
2.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三.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缙云县教育局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8-3122859
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问渔东路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8-3311234 传真:0578-3311234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8-3311234 传真:0578-3311234
地址:缙云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
注:1、参加投标响应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丽水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潜在供应商若为省外的,供应商代表在持有“丽水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2、“丽水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场地,“丽水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场地参加采购活动。
3、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4、参加磋商响应的人员进场后分散就坐,避免面对面就坐,人员间隔不少于1.5米,严禁人员聚集。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5、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供应商应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磋商响应现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缙云县教育局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5日
附件信息:
缙云县学校食堂米面油定点配送服务单位选定项目-招标文件(终).doc
315.7 KB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浙鼎峰【2021】7号
项目名称:缙云县学校食堂米面油定点配送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采 购 人:缙云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一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目 录 2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采购需求 7
前附表 12
一 总则 13
二 招标文件说明 14
四 投标文件的包装、装订、提交、修改和撤回 17
五 开标和评标 19
六 投标无效的情形 21
七 法律责任 22
八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
九 询问 24
十 质疑 25
十一 投诉 25
十二 授予合同 25
十三 验收 27
十四 其他事项 27
第四章 合同格式 28
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32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32
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3
2、授权委托书 34
日 期: 35
3、财务状况报告 36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7
5、资格证明 38
6、无重大违法及相关失信曝光记录声明书 39
7、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0
二 资信及商务文件格式 41
1、投标声明书 42
2、投标人参标申请表 44
3、商务响应表 45
4、其 他 46
三 技术文件格式 47
8、其他 56
四 报价文件格式 57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 59
一 总则 59
二 评标委员会 59
三 评标程序 59
四 评审一般规定 61
五 评审内容及标准 61
六 评审纪律和要求 64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缙云县教育局的委托,就其缙云县学校食堂米面油定点配送服务单位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 采购编号:浙鼎峰【2021】7号
二. 项目名称:缙云县学校食堂米面油定点配送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内容 |
简要服务要求 |
配送期限 |
数量 |
备注 |
1 |
缙云县学校食堂用米面油定点配送 |
详细的技术服务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
2021.2.22-2023.7.31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五. 投标人的资格:
1. 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 特定条件:
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六.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
1.报名/发售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22日17:00时前止。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021年1月22日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2.报名/发售地址:
2.1报名地点:缙云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
2.2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投标人签章);
⑶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2.3发售地址:缙云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
2.4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七.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09:00时(北京时间)
八.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新区黄龙路广电大楼六楼)
九.开标时间:2021年2月4日09:00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址: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新区黄龙路广电大楼六楼)
十一.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采购文件获取:
2.1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在本公告下方下载采购文件。
2.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三.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缙云县教育局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8-3122859
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问渔东路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8-3311234 传真:0578-3311234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8-3311234 传真:0578-3311234
地址:缙云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
缙云县教育局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5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招标内容:
1、本次将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缙云县中小学食堂米面油定点配送服务单位。
2、本项目合同期限为2.5个学年(2021.2.22-2023.7.31),在此期间为缙云县教育局下属片区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配送以下食材,具体供货数量以使用单位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3、 采购人合理安排各中标人的配送学校。并将以书面行文的方式明确中标人对应服务的使用单位具体名称。
4、货物产地、品牌和质量要求和投标基准价: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产地、品牌和质量要求描述 |
投标基准价 |
1 |
晚籼米 (长粒) |
国标一级晚籼米,符合国家标准(GB1354-2018),原厂定量包装(说明定量包装规格),有食品质量认证(“QS”);稻谷产地和大米加工地为江苏、安徽省。 |
江苏产:4.87元/千克 |
安徽产:4.87元/千克 |
|||
2 |
晚粳米 |
国标一级晚粳米,符合国家标准(GB1354-2018),原厂定量包装(说明定量包装规格),有食品质量认证(“QS”);稻谷产地和大米加工地为江苏省。 |
4.76元/千克 |
3 |
东北大米 |
国标一级晚粳米,符合国家标准(GB1354-2018),原厂定量包装(说明定量包装规格),有食品质量认证(“QS”);稻谷产地和大米加工地为东北三省。 |
5.78元/千克 |
4 |
面粉 |
国标特一级粉,符合国家标准(GB1355-1986),使用新国标的为一级面粉,原厂定量包装(说明定量包装规格),有食品质量认证(“QS”),面粉加工地为江苏省、山东省或河南省。 |
4.1 元/千克 |
5 |
非转基因大豆油 |
品牌限定为福临门和金龙鱼,一级,符合国家标准,原厂5升定量包装。 |
福临门: 71元/5升 |
金龙鱼: 72.25元/5升 |
|||
6 |
非转基因玉米油 |
品牌限定为福临门和金龙鱼,一级,符合国家标准,原厂5升定量包装。 |
福临门: 65.31元/5升 |
金龙鱼: 66.31元/5升 |
二、项目要求:
1、针对晚籼米、晚粳米,每个产地的大米,投标人至少供应两种不同生产厂家的不同品牌货物;针对东北大米、面粉两种货物,投标人至少供应两种的不同品牌货物;针对非转基因大豆油和非转基因玉米油,投标人必须同时供应福临门和金龙鱼两个品牌,货物品牌由各片区学校选择。
2、配送分组
投标人为3-4家的,确定2家中标人为定点配送企业;投标人为5家及以上的,确定3家中标人为定点配送企业。全县公办学校(约76所学校,6万人就餐) 分为6组,中标人为2家的,则每一中标人配送3组,中标人为3家的,则每一中标人配送2组,一学年一轮换不重复配送,投标人中标后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3、配送条件约定
1)配送企业应实施电子网络化管理,与缙云县学校食堂管理系统联网,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采购、数据统计、评议、对账等配送相关工作。
2)配送企业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内容要求如下:
《不合格产品召回、销毁制度》、《食品原料进出货台账登记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送货不达应急预案》、《食堂食品原料中毒应急预案》、《财务制度》、 《投诉处理管理制度》等其它相关制度。
3)所有配送企业必须在中标后50天内在缙云县境内成立分公司(如无)并组建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场所;有独立的仓储,安装配送管理软件及监控设备;自备配送车辆等配送所必需的设备设施;食品质量管理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4)配送企业必须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配送企业必须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额度不低于:每人医疗费用限额10万,每人每次责任限额50万,每次事故限额500万,全年累计限额1000万。
5)配送企业在投标时必须对以上相关内容作出书面承诺。
4、质量约定
配送企业对所配送的米、面、油的质量严格把关,向供货商索取能证明货品来源的有效凭证,建立进出货台账。所供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缙云县教育局制定的验收要求, 配送到学校方时产品有效期在该产品保质期限的一半之前,并提供所供商品生产企业的资质、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严格按照投标约定的品牌、规格配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5、服务约定
所配送的食堂食品原料应按学校订货时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送达学校指定的地点。如配送的食堂食品原料不符合相关验收要求,配送企业必须按学校要求及时补货或退、换货。
6、价格约定
1)粮油价格每月确定一次,每月月底发布下一月价格。
2)价格浮率的确定:以浙江粮油交易网(http://www.zjlyjy.com/)价格中心的粮油市场价格行情发布的每个品种的零售价为标准(若中标品类网上没有公布的,由采购人选择网上公布的其他品牌对应品类价格为依据),以前一个月每个周三价格的平均价为基准价,以当前月每个周三价格的平均价为调整价。
价格浮率=(调整价-基准价)/基准价×100%(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3)首月(2月份)合同结算价=投标基准价×中标折率(B%);
次月(3月份)合同结算价= 2月份合同结算价×(1+价格浮率);
再次月(4月份)合同结算价= 3月份合同结算价×(1+价格浮率);
……以此类推。
注:中标折率B%中的B值取所有中标企业同产地同类货物的商务报价A值的算术平均值(B值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以下同)。
4)如因市场因素引起货物价格大幅波动,合同规定调价机制无法反映货物价格变化,中标人或学校有权向对方提出价格市场询价,由缙云县教育局组织价格核查小组进行市场调查,确定下一个供货期的合同结算价格。任何一方市场询价要求一年内不得多于二次。
7、责任约定
1)中标人方因所送的商品质量与投标承诺不符的、或使用单位要求不符、或短斤缺两的,发现一起扣罚2000元,第二次扣罚5000元,第三次扣罚10000元。中标人在缙云县学校累计有三次以上质量保证金扣罚记录的,丙方将有权终止中标人所有配送合同并在五年内拒绝中标人的招投标项目报名。
2)中标人原因不能及时供货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且影响使用单位正常运作的,每发生一起扣罚2000元,第二次扣罚5000元,第三次扣罚10000元。中标人在缙云县学校累计累计有三次以上供货保证金扣罚记录的,缙云县教育局将有权终止中标人所有配送合同并在五年内拒绝中标人的招投标项目报名。
3)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偿付给中标人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采购人应指派专人负责货物的验收,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如有上述情况,中标人有权要求采购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5)凡因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食物中毒等不良后果,均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并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8、履约保证金约定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交缙云县教育局保管。合同履约期内如无货物质量问题和配送服务问题,履约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9、合同约定
配送企业每学年与所配送的学校签订合同,合同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缙云县教育技术中心作为鉴证方执壹份。
10、其它约定
1)出现有中标企业被取消配送资格或配送企业自动退出时,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 先将退出企业所配送的学校调整到另一家配送企业,另一家配送企业没有特殊原因的 必须无条件承担配送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对学校反映较差或认为调整增加学校后配 送能力不够的配送企业不予调整增加。
2)配送期间,如遇特殊原因(如:货物停产)中标人需更换所投米、面的品牌,应向缙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更换后的米、面的检验报告、货物生产厂家或其区域代理商针对本项目供货授权证明等佐证材料,经缙云县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更换。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配送企业按结算单价乘以配送数量结算出本月应付款总额,开具税务部门提供的正式发票向各学校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学校在次月前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付款(特殊情况除外)。
四、货物经销授权约定
签订供货合同时,中标人需提供货物生产厂家或其区域代理商针对本项目供货授权证明。
附件:
缙云县学校食堂米面油配送分组安排
第一组:(11所)
仙都中学 大洋学校 大洋幼儿园 胡村小学 章村小学 胡源幼儿园 盘溪中学 舒洪小学 实验新区园 实验幼儿园 舒洪镇中心幼儿园
第二组:(14所)
缙云中学 大源小学 大源幼儿园 双溪口幼儿园 溶溪小学 溶江幼儿园 缙云二中 实验小学 机关幼儿园 双溪口小学 紫薇小学 水南小学 七里小学 七里幼儿园(含教学点)
第三组:(13所)
新建小学 城北小学 葛湖小学 河阳小学 笕川小学 马渡小学 凝碧小学 工艺美术学校 电大缙云分校 培智学校 教师进修学校 新建幼儿园 新建中学
第四组:(17所)
宫前小学 壶滨初中 壶镇幼儿园 壶镇中学 湖川初中 湖川小学 白竹小学 坑沿小学 南顿小学 前路小学 上王小学 实验二小 唐市小学 团结小学 左库小学 前路幼儿园 壶镇应庄幼儿园
第五组:(11所)
实验中学 岱石小学 东方学校 靖岳小学 胪膛小学 三溪小学 仙都小学 下小溪小学 新碧初中 碧川小学 三溪乡中心幼儿园
第六组:(10所)
东渡小学 东渡中学 方川小学 方溪小学 石笕小学 长坑小学 兆岸小学 职业中专 方溪幼儿园 石笕幼儿园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须知项目 |
内容、要求和时间 |
1 |
项目名称 |
缙云县学校食堂米面油定点配送服务单位选定项目(采购编号:浙鼎峰【2021】7号)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采购人 |
缙云县教育局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
6 |
投标文件份数 |
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7 |
答疑与质疑 |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其他违法内容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请。 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详见招标公告“十三.其他事项” |
8 |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 |
9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09:00时(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新区黄龙路广电大楼六楼) |
10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2月4日0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新区黄龙路广电大楼六楼) |
11 |
评审办法和细则 |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 |
12 |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
中标结果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等媒体上发布,并发布中标通知书。 |
13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
14 |
招标文件解释 |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5 |
发布媒体 |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等。 |
一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缙云县教育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并报名参与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 “合同”系指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6 “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7 “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2.8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
3. 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
3.1 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五”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联合体说明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特别说明
▲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 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参加同一合同项投标的,应当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5.4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 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项目所需产品、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6.1.1公开招标公告
6.1.2 招标需求
6.1.3 投标人须知
6.1.4 采购合同格式(范本)
6.1.5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6.1.6 评审办法和细则
6.1.7 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7. 投标人的风险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报名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请。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5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等上公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报名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权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2 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投标文件应全部单独密封。
10.2 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格式、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1 资格审查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
▲11.1.1 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11.1.2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参与开标会的需提供身份原件核对);有被委托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核对);
11.1.3 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相应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凭据的复印件;
提供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复印件;
(营业执照属于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属于五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11.1.5 资格声明;
▲11.1.6 无重大违法及相关失信曝光记录声明书;
▲11.1.7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11.1.8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1.1.9 以上材料有格式的严格按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第五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11.1.10资格审查文件应装订成册,纸张建议采用A4规格。上述所涉复印件应装订入资格审查文件中;
11.1.11 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准备相关原件提交备查,资格审查结束后所有原件交回投标人。
11.2 资信及商务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
▲11.2.1 投标声明书;
▲11.2.2 投标人参标申请表;
▲11.2.3 商务响应表;
11.2.4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利于其本次投标的其它资信及商务材料等)。
11.2.5资信及商务文件应装订成册,纸张建议采用A4或A3规格。上述所涉复印件应装订入资信及商务文件中。
11.2.6 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的资信及商务文件中注明上述相关明细或证明的,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3 技术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
11.3.1 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
11.3.2 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 “第二章 招标需求”所列的内容提供完整产品、服务、技术指标等。
11.3.3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技术证明资料。
11.4 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4.1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的要求,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4.2 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所列的相关内容编制。
11.4.3 投标报价
▲11.4.3.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表格格式填写投标产品、服务的单价和投标总价。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者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4.3.2 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
▲11.4.3.3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不进入报价评分且其报价得分为0分,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1.4.3.4 投标人报价只有总报价而无分项报价的,投标人不进入报价评分,其报价得分为0分,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报价只有分项报价而无总报价的,其报价得分为0分,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1.4.3.5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招标文件特殊说明外,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物资、劳务、管理、材料、质保、保险、利润、税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第三方检测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1.5 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采用黑色,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并应设在每页的页脚正中,页码应采用单纯的阿拉伯数字标示,数字两侧不出现诸如括弧、小横线等其他符号,页码字体为小四号宋体。任何一页上不设置页眉。正文文字说明部分的行距为1.5倍行距,表格内文字部分的行距为单倍行距。建议纸张采用白色标准A4纸(210×297mm)。
11.6 封面: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制作封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其负责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2. 投标产品(或服务)应符合第二章招标需求的要求。
12.1 投标人需提交其拟供产品(或服务)所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其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电子文本、图纸和数据。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均为90天。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的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印刷,并由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相关位置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 投标文件的包装、装订、提交、修改和撤回
15. 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标记和装订
15.1投标文件按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单独密封封装成投标文件。
15.2投标文件封面及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制作要求:
15.2.1 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封面上应注明文件名称(即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字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正副本字样。
15.2.2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应注明文件名称(即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字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5.3 投标文件统一左侧装订,采用不可拆卸方式装订。
15.4超过截止时间送达或未按规定签字、盖章、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投标人标记错误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5.5 对以下不符合密封、装订、包装要求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代表人:
15.5.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
15.5.2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的;
15.5.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提交的投标文件;
15.5.4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出现包装混装。
16. 投标文件的提交
▲16.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6.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做好投标文件签收手续,明确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人等信息。
17.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7.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的意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7.2 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
▲17.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17.4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负责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五 开标和评标
18. 开标
18.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应到场。如投标人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8.2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标前基本情况、投标人名单,宣读开标日程安排,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公布开标会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人员名单,应要求投标人代表书面提出其中是否有应当回避的人员。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18.3 投标文件经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投标人确认无误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开启投标文件。
18.3.1 投标文件正、副份数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
18.3.2因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投标人不足三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18.4 唱标
18.4.1 采购代理机构按递交的投标文件顺序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8.4.2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验核对,并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影响评审过程,但有可能影响投标人诚信。
18.5 开标会议结束。
19. 资格审查
19.1 采购人或代理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当场告知审查结果。
19.2 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进入评审,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20. 评审流程
20.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询标、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20.2 评审
20.2.1 符合性审查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20.2.2 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及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
20.2.3 报价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保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21. 投标文件的澄清
21.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 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
(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
(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 修正错误的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同意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 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估
22.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
22.2当技术评审时发现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参加同一项目竞争的,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相同且有一家以上投标人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的,评审后得分最高为有效投标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如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认定后,造成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
23.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
24. 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
24.1 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24.2 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 投标无效的情形
2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
25.1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
25.2 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的;
25.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5.4 投标文件无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25.5 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25.6 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文件分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5.7 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25.8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5.9 若采用暗标的项目(包)的技术文件没有采用暗标的
25.10 评标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 “▲”条款的负偏离的;
25.11 评标委员会评定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项数的;
25.12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
25.13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5.14 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投标人额外免费、无偿赠送或分项报价为0元情况的;
25.15 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
25.16 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的;
25.1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18 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
25.19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5.20 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5.21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
七 法律责任
26.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6.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6.3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6.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6.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26.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26.1至26.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27.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7.1 向评标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7.2 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7.3 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7.4 将采购合同转包;
27.5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27.6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28. 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采购活动。
2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9.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9.2 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29.3 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29.5 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29.6 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29.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9.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9.9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9.10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9.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9.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八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0. 中标结果公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九 询问
31. 投标人有权就采购活动的事项提出询问。
31.1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1.2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31.2.1 采购代理机构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建议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准备好需答疑、澄清的内容(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内容、技术参数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31.2.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投标人澄清的要求予以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予以公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3 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1.4 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问。
十 质疑
3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2.2 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32.3 质疑投标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
32.3.1 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2.3.2 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投标人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2.3.3 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
32.4 质疑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2.5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投标人。
32.6 质疑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十一 投诉
33.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缙云县教育局投诉。
十二 授予合同
34.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4.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34.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中发布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通过系统内结果查看栏目查看项目中标通知书。
35.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5.1 采购数量为暂定,采购人有可能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采购人减少采购数量的,数量按实结算,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
36. 签订合同
36.1 本次合同由各学校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36.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6.3 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按有关法律法规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36.5中标人应按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缙云县教育局交纳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在7个工作日内返还。
36.6如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履行有关义务或项目未验收通过的,采购人将延期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直到中标人正常履行有关义务止。
36.7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并经验收合格的,其履约保证金在项目产品质保期满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期满后无息退还。
十三 验收
37. 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7.1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37.2 如本项目采购人将邀请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中标产品的技术指标、规格型号、保修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相符合。
37.3其他投标人,在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7.4其他投标人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四 其他事项
38. 解释权
38.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39.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40.项目监督。
40.1本项目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41. 代理服务费标准:
1、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为200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平均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第四章 合同格式
(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发包方全称: (甲方)
承包方全称: (乙方)
鉴证方全称: 缙云县教育局 (丙方)
经缙云县教育局组织的缙云县学校食堂米面油配送权招标,确定 为中标单位,经甲、乙、丙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合同价格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采购配送商品:
大米、面粉、食用油。
大米品牌为:
面粉品牌为:
食用油品牌为:
二、合同价格结算及付款方式
1、应付款总额计算方式:
应付款总额=标的物合同结算价×配送数量
2、付款方式:
配送企业按结算单价乘以配送数量结算出本月应付款总额,开具税务部门提供的正式发票向各学校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学校在次月前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付款(特殊情况除外)。
3、供货期间货物合同结算价变化调整方案:
(1)粮油价格每月确定一次,每月月底发布下一月价格。
(2)价格浮率的确定:以浙江粮油交易网(http://www.zjlyjy.com/)价格中心的粮油市场价格行情发布的每个品种的零售价为标准,以前一个月每个周三价格的平均价为基准价,以当前月每个周三价格的平均价为调整价。
价格浮率=(调整价-基准价)/基准价×100%(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3)首月(2月份)合同结算价 = 投标基准价×中标折率(B%);
次月(3月份)合同结算价= 2月份合同结算价×(1+价格浮率);
再次月(4月份)合同结算价= 3月份合同结算价×(1+价格浮率);
……以此类推。
注:中标折率B%中的B值取所有中标企业同产地同类货物的商务报价A值的算术平均值(B值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4)如因市场因素引起货物价格大幅波动,合同规定调价机制无法反映货物价格变化,甲方或乙方有权向对方提出价格市场询价,由丙方组织价格核查小组进行市场调查,确定下一个供货期的合同结算价格。任何一方市场询价要求一年内不得多于二次。
第二条:合同履约期限:2021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
第三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所供的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2、乙方所供商品配送到甲方的时间应在该商品的保质期限的一半之前。
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供商品生产企业的资质、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证件。
第四条:配送流程及要求
1、丙方把乙方中标的商品名称、规格、结算单价等相关信息在发文系统、网络平台上公布。
2、乙方必须按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地点配货送货到位。
3、货物送达后由甲方相关负责人对质量、数量验收后确认签字。
第五条: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见招投标文件。
第六条:验收
甲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丙方发出的货物中标公告文件要求的规定按供货批次验收,并把验收结果报丙方备案。甲乙双方对商品质量有争议的,以丙方所在地的卫生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为准,检测不合格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否则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运输要求
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全过程,乙方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凭丙方发放的食品配送专用车辆标志进入校园,在校内运输要遵循学校指挥,确保师生安全前提下方可运输搬运,在配送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交缙云县教育局保管。合同履约期内如无货物质量问题和配送服务问题,履约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因所送的商品质量与投标承诺不符的、或使用单位要求不符、或短斤缺两的,发现一起扣罚2000元,第二次扣罚5000元,第三次扣罚10000元。乙方在缙云县学校累计有三次以上质量保证金扣罚记录的,丙方将有权终止乙方所有配送合同并在五年内拒绝乙方的招投标项目报名。
2、乙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且影响使用单位正常运作的,每发生一起扣罚2000元,第二次扣罚5000元,第三次扣罚10000元。乙方在缙云县学校累计累计有三次以上供货保证金扣罚记录的,丙方将有权终止乙方所有配送合同并在五年内拒绝乙方的招投标项目报名。
3、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偿付给乙方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货物的验收,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乙方提供的货物。如有上述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5、凡因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食物中毒等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其他约定
1、当结算价格有变化时,丙方应及时发出价格调整通知,保证甲方采购顺利进行。
2、乙方应无条件提供运输工作人员资质、食品质量等相关资料,配合监督人员实施检查监督。
3、乙方应与丙方共同组织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确保配送工作顺利进行。
4、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五天内向丙方提供一份完整的配送计划书及乙方认为可能需要的其它文件。
5、经查实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丙方有权取消乙方配送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询标纪要、 “承诺书”、“投标函”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末尽事宜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进行调解。
2、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缙云县政府有关部门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
3、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可向缙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丽水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叁方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期自 2021年 月 日至 2023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丙方(公章):缙云县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签约时间:2021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须提供原件核对;
3.复印须加盖公章确认。
2、授权委托书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 (负责人姓名)系 (投标人全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委托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负责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1、被委托人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性别:
注:1、投标人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其负责人为自然人本人。
2、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
▲3、本“授权委托书”需附负责人、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负责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
负责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3、财务状况报告
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一种材料作为本单位财务状态报告:
1.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
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复印件需要盖章确认。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
1.提供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相应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包括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凭据的复印件;
2.提供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复印件;
4.营业执照属于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属于五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5.复印件需要盖章确认。
5、资格证明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 (投标人名称) 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证明如下:
(一)名称及概况:
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
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人数: _______人
6.企业性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必需的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注:
1.上表8、9项内容可自行添加(格式自拟)。
6、无重大违法及相关失信曝光记录声明书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参与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在处罚有效期内无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投标截止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在处罚有效期内无被曝光的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附: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页面的信息打印件;
2.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页面的信息打印件;
3.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栏目查询页面的信息打印件;
4.查询页面的信息打印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打印件须加盖公章确认。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1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 资信及商务文件格式
1、投标声明书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 (投标人名称) 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 1 份,副本4 份;
资信及商务文件正本 1 份,副本4 份;
技术文件正本 1 份,副本4 份;
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4份;
投标人须知要求的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表。
3、如果我方中标,在合同签订后 天(日历天)完成该项目。
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
5、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90天内有效。
6、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
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0、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注:▲按照本声明书要求填报。
2、投标人参标申请表
机构代码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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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编号 |
投标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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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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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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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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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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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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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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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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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品牌(如招标文件有品牌可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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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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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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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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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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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3、商务响应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类别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承诺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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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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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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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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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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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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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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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4、其 他
除招标文件规定的资信及商务文件要求格式外,投标人还可以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业绩证明;
(2)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