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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通州湾科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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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年科创城A04地块第三层师生食堂和F02-2地块北部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1-2023年科创城A04地块第三层师生食堂和F02-2地块北部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1-18 】

2021-2023年科创城A04地块第三层师生食堂和F02-2地块北部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通州湾科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21-2023年科创城A04地块第三层师生食堂和F02-2地块北部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1-2023年科创城A04地块第三层师生食堂和F02-2地块北部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项目预算:本次项目最低限价为为按每月营业额的5%计提服务保证金,低于限价作废标处理。

(3)经营期限:本期合同经营期约二年半,暂定自2021年2月25日始至2023年7月31日止,具体进场时间待采购人书面通知。合同分两次签订,第一次合同签订服务期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如第一年度履约良好,满意度评价达到采购人要求,将续签合同至本次服务期满,否则将不予续签。

(4)经营范围:南部生活服务中心第三层师生食堂(含普通餐窗口、特色窗口、清真餐厅、包厢)经营服务。北部职工食堂(普通餐窗口)经营服务,北部食堂需设置25平米左右小卖部一个。

(5)服务内容:2021-2023年科创城A04地块第三层师生食堂和F02-2地块北部职工食堂运营服务,详见项目需求。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招标文件内容

详见附件1,供下载,请仔细研究。

四、潜在的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采购单位其它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是从事餐饮行业的餐饮实体,营业执照需包含餐饮服务的营业范围。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需派项目负责人一名负责与采购人的沟通协调及食堂的组织管理工作,高中及以上学历,需有餐饮管理2年以上经验,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以及沟通协调能力,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为了促进食堂之间的充分竞争,提高食堂服务质量,本项目不接受南部生活服务中心第二层师生食堂的运营单位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人资格,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 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商务技术、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2月8 日9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滨海园区东海大道88号科创城6号楼四楼会议室一,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六、领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8 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交易信息-政府采购栏目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相关资料。

七、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8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滨海园区东海大道88号科创城6号楼四楼会议室一。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通州湾科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菲菲 15062723125

招标代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恒隆国际B座903室

联 系 人:高丽

电 话:13773759775

邮编:226001

九、其它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2、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2021-01-18


分散采购-2021-2023年科创城A04地块第三层师生食堂和F02-2地块北部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2021.1.18.doc

2021-2023年科创城A04地块第三层师生食堂和F02-2地块北部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采 购 单 位:南通通州湾科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代 理 机 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高丽

日 期:2021年 月 日

采购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1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第五章 合同协议书与合同条款 第六章 合同授予 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 第八章 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第五章 合同协议书与合同条款

第六章 合同授予

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

第八章 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尊敬的投标人(以下称投标人):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为了保证本次招标顺利进行,请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通州湾科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21-2023年科创城A04地块第三层师生食堂和F02-2地块北部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2021-2023年科创城A04地块第三层师生食堂和F02-2地块北部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项目预算:本次项目最低限价为为按每月营业额的5%计提服务保证金,低于限价作废标处理。

(3)经营期限:本期合同经营期约二年半,暂定自2021年2月25日始至2023年7月31日止,具体进场时间待采购人书面通知。合同分两次签订,第一次合同签订服务期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如第一年度履约良好,满意度评价达到采购人要求,将续签合同至本次服务期满,否则将不予续签。

(4)经营范围:南部生活服务中心第三层师生食堂(含普通餐窗口、特色窗口、清真餐厅、包厢)经营服务。北部职工食堂(普通餐窗口)经营服务,北部食堂需设置25平米左右小卖部一个。

(5)服务内容:2021-2023年科创城A04地块第三层师生食堂和F02-2地块北部职工食堂运营服务,详见项目需求。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招标文件内容

详见附件1,供下载,请仔细研究。

四、潜在的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采购单位其它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是从事餐饮行业的餐饮实体,营业执照需包含餐饮服务的营业范围。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需派项目负责人一名负责与采购人的沟通协调及食堂的组织管理工作,高中及以上学历,需有餐饮管理2年以上经验,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以及沟通协调能力,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为了促进食堂之间的充分竞争,提高食堂服务质量,本项目不接受南部生活服务中心第二层师生食堂的运营单位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人资格,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商务技术、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2月8 日9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滨海园区东海大道88号科创城6号楼四楼会议室一,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六、领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8 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交易信息-政府采购栏目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相关资料。

七、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8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滨海园区东海大道88号科创城6号楼四楼会议室一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通州湾科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菲菲 15062723125

招标代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恒隆国际B座903室

联 系 人:高丽

电 话:13773759775

邮编:226001

九、其它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2、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南通通州湾科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组织的公开招标活动。

2、公开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南通通州湾科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投标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后之日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询问或以书面实名制形式提出质疑;未提出询问、质疑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询问、质疑的,视作供应商接受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人不得在招标活动期间及招标结束后针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投诉。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5、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

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且以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政府采购”发布的信息为准。

3、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4、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投标人对涉及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投标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1、招标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供货及安装现场、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装订

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报价标共三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的 “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报价标”各自装订成册。特别提示:“报价标”必须单独装订和封装,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技术标”之中。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

1、投标人应准备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分三册密封。第一册为“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为“商务技术标”,第三册为“报价标”,投标文件的第一册、第二册、第三册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报价标”。

3、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4、投标文件正本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投标人印章。

六、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包的投标文件上明确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投标人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个“日历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八、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

3、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

5、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标处理。

6、一个标的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投标报价中主要考虑菜品质量、价格控制、优质服务,也含有本项目委托服务任务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费用、经营期间的原料及低值易耗品采购费、餐具检测费、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费、烟道等设备清洗费、拟派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培训等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市场价格变动不予调整)。

7、本项目拟派人员工资须严格执行南通市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和相关税收规定,报价中须包含国家规定的五项保险,报价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费用

1、招标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原件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

2、无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十、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公告,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采购单位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

2、在成交通知书发出签收后15日内,成交人凭“成交通知书”和已经汇至采购单位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详见合同相关条款。

4、由于成交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还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项目需求

请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前和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项目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况(数据仅供参考,投标方应充分考虑到前述现状实情可能存在的误差与将来可能出现的变化)

科创城现有入驻各类人员6100余人,其中南部教育区约5500人,北部产业区约600人。另外南部地区暑假短期培训学员约1000-2000人,持续约45天,寒假短期培训学员约1000人,持续约20天。

特别提醒:(1)因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会出现学生外出实习、实训、毕业离校,学期中一定时段内在校学生人数可能会减少,减少人数为1000人左右,投标人应充分考虑;(2)科创城内有部分餐饮类、小吃类商铺,投标人应考虑到这些商铺对食堂经营的影响。

南部教育区A04地块生活服务中心1层为商铺配套服务, 2-3层为食堂,每层食堂面积约3800平米。北部产业区食堂为企业职工食堂,面积约800平米。

三层有学生食堂、清真餐厅、1个接待包厢、两个活动室。

食堂设有粗加工间、操作间、洗消间、仓库,并配备基本的炊具、货架、水池、冰箱、桌椅、工作台、保温台等。

二、招标范围

南部生活服务中心第三层师生食堂(含普通餐窗口、特色窗口、清真餐厅、包厢)经营服务。北部职工食堂(普通餐窗口)经营服务,北部食堂需设置25平米左右小卖部一个。

招标经营期限:本期合同经营期约二年半,暂定自2021年2月25_日始至2023年7月31日止,具体进场时间待采购人书面通知。合同分两次签订,第一次合同签订服务期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如第一年度履约良好,满意度评价达到采购人要求,将续签合同至本次服务期满,否则将不予续签。

三、项目需求

1、经营方必须合法自主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国家、地方政府制订的有关餐饮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遵守科创城的相关制度,服从科创城的管理和监督(比如服从科创城安排在节假日、寒暑假保质保量向入驻人员提供服务等)。

2、委托经营的食堂由中标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招聘工作人员,办理工作人员用工手续,自行解决食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税、险等其他一切费用、责任等。同时投标人必须及时办妥专属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确保经营的合法性。项目经理必须相对固定,如需调整项目经理必须经科创城认可且新项目经理的资质、条件不得低于投标时承诺的条件。如中途随意调整一次,科创城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因经营管理不善,科创城要求经营方调整项目经理的,经营方应无条件安排,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逾期则按每人每天2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经营方须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等规定合法用工,经营方的员工,与科创城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经营方员工在工作过程造成的事故,安全责任由经营方负责。经营过程中,食堂所有员工必须持有合法的健康证,办证费用由经营方自行承担。

4、投标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不得私自改变食堂布局结构,经营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将经营的场所、设备、设施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转租、转让、分租。如发现有任何分包、转包、转租、转让、分租的形式,科创城将立即停止相应窗口的营业并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且科创城有权终止合同,在当期合同经营期满后不再考虑续签,同时经营方将被列入科创城招投标工作中的黑名单。

5、安全责任:经营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重视食品卫生安全,不得在操作功能区以外的地方增设摊位和售卖点。经营方应负责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和消防安全,做好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工作人员不得在食堂区域内留宿,遵守相关消防法规,明确好现场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服从科创城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日常运营和消防安全等无事故。如发生食品安全、水电、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事故,由经营方承担全部责任。经营方应注重后场安全,落实门禁、监控等安全措施,杜绝无关人员私自进入。

6、餐厅、各操作间、走廊、厕所、室内外楼梯、电梯等环境卫生清洁、承包区域周围10米内均属于经营方的管理范围。科创城只提供现有的设备和设施、炊具,日常低值易耗品由经营方根据需要自行购置。经营过程中,科创城的房屋建筑的维修工作及维修费用,每年两次专业机构油烟管道清洗费用由科创城承担;科创城提供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及维修费用、日常油烟烟道清洗工作由经营方承担,确因设备设施老化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耗及损坏,经科创城确认,更换费用由科创城承担。经营方自备的餐具、设备、设施维修及更换费用由经营方自行承担,经营方需根据现场情况加装油水分离器,减少下水堵塞。

7、经营方在经营期间自觉接受科创城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科创城将定期对经营食堂的服务、价格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若经营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及年度综合测评不合格,科创城可对经营方作出相应处理直至终止经营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经营方承担,科创城不承担任何赔偿义务或其他附加责任。

8、合同期满或因经营方的责任而导致合同终止后,经营方自备物资(指库存物资、自行添置的餐具、设备等)由经营方自行处理,科创城不承担任何处理的义务。科创城所提供或投入的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存放地点如需调整须征得客户服务部同意备案。经营方经营期满必须确保科创城所投入的设施、设备正常、完好,保质保量如数交回,如有缺损或丢失照价赔偿。

9、经营方从事的经营服务范围只限于餐饮服务(厂区食堂含小卖部),不得从事其它项目的服务。

10、食堂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为了能适应不同地区、风俗、口味、经济状况的入驻人员就餐,必须承诺履行菜肴品种丰富,价格有高、中、低搭配(比例原则上为2:5:3);学生普通餐窗口不得少于4个;价格为1.5元及以下菜品每天同时供应不少于3个品种,保证不脱销,中、晚餐必须有免费汤供应,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工作用餐包间和快餐配送服务。学生食堂禁止制售海产品和凉菜。不准出售变质、变味、剩饭菜。

科创城将不定期在入驻师生、职工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经营者,经营者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11、食堂每周五提交普通餐窗口下一周的周菜单,经科创城客户服务部确认后再进行安排。

12.经营方派驻项目负责人1名,需有餐饮管理2年以上经验,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有事业心,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以及沟通协调能力,熟悉操作流程,有烧菜技术。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与招标人日常工作沟通、负责协调及食堂管理工作。采购人对项目负责人的适岗表现享有一票否决权。

13、经营方必须购买餐饮场所责任险或校园餐饮场所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险。签订合同前需提供相关保单。

14、中标后经营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和菜品质量、价格控制、优质服务保证金(以下简称服务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在合同签订前一次交清。服务保证金作为商务标报价,最低限价为每月营业额的5%计提,每学期末根据满意度考评结果返还;以上计提基数不包括包厢接待用餐营业额。

15、食堂区域物业服务自理,水电气费用、食堂人工、食材采购、垃圾清运费等经营费用均由经营方承担。

16、经营方经营期间使用的(冻货、米面、油、肉)大宗商品采购需在大型正规供应商处采购(原则上定点采购),供货商目录需向科创城提前报备,必须留有票据账目可查。其它小型采购、菜品加工制作、销售饭菜、洗消餐具、环境卫生等工作由经营方自行安排,所采购的商品必须提供三证材料(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以保证采购食品的安全。

17、经营方负责承包食厨废弃物(泔水)的清运,按相关要求招请有资质的单位专门承担此项任务,所发生的费用由经营方承担。食厨废弃物(泔水)按规定投放专用容器中,严禁混入生活垃圾收集桶内,做到日产日清,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若发现食厨废弃物(泔水)混入生活垃圾收集桶内,每发现一次处罚违约金100.00元。食堂营业过程会产生包装袋、打包盒等生活垃圾,当前每天产生约5个桶,由经营方承担相应的垃圾清运费。

18、经营方经营食堂窗口原则上必须使用一卡通消费,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移动支付的,需经科创城指定的微信或支付宝账户消费,由此产生的移动支付设备或移动支付管理费由经营方承担。经营方承担的水、电、气及当月考核扣款等费用,由科创城在结算当月营业款时由科创城财务部门代为扣缴。

19、合同期内因科创城提档升级或科创城发展需要,科创城可能会对食堂进行改造,经营方须无条件服从。

20、科创城入驻院校每学期结束前进行一次满意度综合测评,测评人数不少于在城人数的20%,综合满意度95%及以上的,无息全额退还当期服务保证金;综合满意度80%-95%(不含95%)的,按满意度比例无息退还当期服务保证金[即:服务保证金(无息)*满意度比例];综合满意度80%以下的扣除当期全额服务保证金,作为经营者自愿捐助科创城作为爱心基金用于改善食堂就餐环境,服务水平和菜品质量或资助入驻特困学生等。

21.招标期内,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科创城相关部门进行满意度考核,对综合满意度达到75%以上,且无食品安全事件的,经科创城同意可以续签至合同期满。若经科创城考核,营业方不符合续签条件或无意续签,则双方按前述“合同终止”内容执行,经营方必须配合科创城新招标服务商办理进场交接手续,否则科创城有权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一、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1、成立评标委员会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依法组成。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

二、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标并记录,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相应处理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十一条的规定。

三、资格审查

1、开标后,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评标。

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相应处理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十一条的规定。

四、评标

1、评标时间:开标以后。

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核对评标结果,有下列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则予以书面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①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②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③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④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1)独立履行审查、评价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并进行比较和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实质性内容。

(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5、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履行以下职责与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

(5)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6)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7)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6、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7、开标后直到公告项目成交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等的相关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8、评审期间,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仍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判为无效投标。

9、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可能的中标资格。

五、评审原则

1、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经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完整计划标的物的科学性、可行性、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及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

4、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任何外来证明文件。

六、评审方法

1、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技术标评审——报价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各投标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商务技术标的开标。先开商务技术标,商务技术标打分结束后再开报价标。

资格审查标准条件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备注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检查有效性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需包含餐饮服务的营业范围。

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从事餐饮行业的餐饮实体。

投标人为从事餐饮行业的餐饮实体。

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协议并附餐饮实体照片

4

餐饮服务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5

拟派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拟派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①有效的劳动合同书;

②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交纳近6个月(2020年7月至 2020年12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6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投标人需派项目负责人一名负责与采购人的沟通协调及食堂的组织管理工作,高中及以上学历,需有餐饮管理2年以上经验,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以及沟通协调能力,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

1? 有效的劳动合同书;

2?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交纳近6个月(2020年7月至 2020年12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③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第七章;

④毕业证书。

7

资格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

8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见第七章

备注:

①若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虚假,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同时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②上述材料为原件扫描件的,需在扫描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③上述(1)~(8)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 ,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④如法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化,请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如遇年检,请提供相关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2、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本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与规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审并进行评价和比较。

3、本次项目的商务技术标和报价标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

商务技术标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90%(权重) (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报价标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 10%(权重) (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4、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

5、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或5人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

6、当评标委员会评委为5人以上的,技术分是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均算而成,当评委少于5人(含5人)时,技术分按算术平均值计算(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7、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报价标,现场唱标后由投标人代表签名确认。

8、投标人的报价标评审得分直接计算取得,并与其商务技术标得分相加为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9、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抽签顺序分别为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签到顺序号)

10、评标结果按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确定中标人,出具评审报告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七、关于投标价格评审

1、针对投标价格实质响应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未实质上响应,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针对投标价格合理性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评审评分项

(一)商务技术标评分:(90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1

经营高校

食堂经验

5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今为高校提供过餐饮服务经验满一年得1分,满两年得3分,满三年及以上得5分。同期年份不重复得分。(提供经营合同,时间以经营合同签订日期推算,如合同中体现不了高校,须由高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是续签合同,需能体现相关年限或续签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能按满两年或满三年加分。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高校”是指具备办学资质的专科及以上院校和职业学校。

2

经营情况

18

1? 在经营或近3年(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经营过的高校、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面积达3000㎡以下的单个经营业绩得1分,食堂面积达3000㎡及以上的单个经营业绩得2分,最高分得6分(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填写面积,可由业主方提供书面证明)。

②提供正在经营或近3年经营过的高校、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无债务纠纷(含关联企业)证明,每提供一份业主方出具的证明得2分,每增加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经营合同及业主方出具的证明为准)。③根据以往高校、机关、事业单位餐厅经营过程中师生、工作人员的满意度或测评结果打分,每提供一个满意度80%以上(或满意)的业主方证明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合同委托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师生、工作人员满意率评分、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

食材采购渠道

8

投标人提交由业主方出具的2018年1月1日以来大宗物品(冻货、油、米面、肉四类)合格供应商证明,且同时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向该供应商采购的发票或业主方的领料单,每提供四类物资中其中一项的得2分,最高得8分。

4

认证情况

4

①经营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②经营企业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③经营企业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④经营企业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5

项目经理及主厨资质等

6

1? 拟派项目经理以往的经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一职,获得校方或业主方荣誉证书的,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2?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3? 拟派项目经理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1分;

注:提供荣誉证书、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证书、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拟派主厨具有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提供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拟派主厨具有3年及以上(具体时间以聘书日期为准)高校接待餐厅或饭店任厨师职务的工作经验的得1分。(提供工作经验的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获得的荣誉

4

投标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每个2分,市级奖项每个1分。本项目满分4分(可累计得分,但最多得4分,单个奖项以最高分计取)。

7

银行资信证明

1

有相关银行资信证明得1分。

8

制定适合科创城实际的经营方案

22

经营目标:目标明确、量化。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最高得2分。

经营思路:目标清晰、策略可行的。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最高得2分。

食品安全控制及预案:根据方案内容酌情打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最高得4分。

价格控制措施:如窗口菜价目标、中央厨房、原材料采购、人员结构优化等措施的方案,根据方案内容酌情打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最高得5分。

菜品数量及质量控制与提升方案(包括普通窗口、特色窗口、自助餐厅):根据方案内容酌情打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最高得5分。

包厢工作餐方案:桌餐分500元、800元、1000元标准,每个标准提供3套菜单;营养均衡,体现通州湾特色,能满足接待要求,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最高得2分。

科创城开学迎新、寒暑假培训接待、举办运动会等配合方案,支持有力,措施得当,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最高得2分。

9

人员配备

8

1? 用工方案和年龄结构合理并配备足够员工数量。根据方案优劣打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最高得2分(所有员工的年龄均在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内,否则不得分)。

②服务人员注重个人卫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懂得礼仪的基本要求。提供承诺书得1分。

③配备营养师的得1分(必须提供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

4? 面点师和厨师各配备1名得1分。面点师或厨师在市级以上技能竞赛中得奖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必须提供资质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

5? 厨师取得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得0.5分,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1分(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

6? 面点师取得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得0.5分,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1分(必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

10

节能控制措施

2

有详细的灶具、水电、饭菜节能手段及措施,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最高得2分。

11

各种岗位职责

2

有各种岗位管理制度,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最高得2分。

12

应急预案

3

具备停水、停电、停气应急预案,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最高得3分。

13

服务承诺及增值服务

3

评委根据投标单位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增值服务情况评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最高得3分。

14

无食品安全、卫生事故

2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无食品安全事故、无食品卫生事故的得2分,提供承诺书。未提供得0分。(格式见第七章)

15

无市场监督管理部行政处罚

2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未受到县级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行政处罚的得2分,提供承诺书。未提供得0分。(格式见第七章)

特别提醒:商务技术响应评分中所涉及相关资料等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将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未携带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报价标评分:(10分)

(1)本次项目最低限价为按每月营业额的5%计提服务保证金,低于限价作废标处理,等于限价不得分。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服务保证金计提比例每增加0.5%加2分,最高得10分。

(三)评标争议

评标时评委对评标的细则若有争议,由评标委员会评委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

(四)落标原因

评标小组不对落标的投标人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九、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低于招标文件中规定最低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十一、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处理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十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所有投标人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4、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

十三、中标通知

1、开标结束后,招标采购单位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期限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中标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 合同协议书与合同条款

甲方:南通通州湾科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做好甲方食堂的要求,经甲方招标确定,2021-2023年科创城A04地块第三层师生食堂和F02-2地块北部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由乙方经营。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后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经营期限:本期合同经营期约二年半,暂定自2021年2月25_日始至2023年7月31日止,具体进场时间待采购人书面通知。合同分两次签订,第一次合同签订服务期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如第一年度履约良好,满意度评价达到采购人要求,将续签合同至本次服务期满,否则将不予续签。

二、经营范围:科创城A04地块第三层学生食堂普通餐、清真餐厅、特色小吃、包厢一间,娱乐活动室两间;科创城F02-2地块食堂普通餐、特色小吃、小卖部等。

三、费用结算:

1.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在合同签订前一次交清。菜品质量、价格控制、优质服务保证金(以下简称服务保证金)按每月营业额的一定比例计提(计提比例为 %),每学期末根据满意度考评结果返还。以上计提基数不包括接待用餐营业额。

2.乙方必须购买餐饮场所责任险或校园餐饮场所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险。签订合同前需提供相关保单。

3.南北部食堂零租金、物业服务自理,水电气、食堂人工、食材采购、垃圾清运费等经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招聘工作人员,办理工作人员用工手续,自行解决食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税、险等其他一切费用、责任等。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办妥专属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确保经营的合法性。

序号

项目

价格

备注

1

水费

3.5元/吨

按科创城学生收费标准

2

热水费

33元/吨

按科创城学生收费标准

3

电费

0.6元/度

按科创城学生收费标准

4

燃气费

按燃气公司标准 

4.乙方使用的水、电、气及当月考核扣款等费用,应定期结算给甲方。乙方经营食堂窗口原则上必须使用一卡通消费,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移动支付的,经甲方同意,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账户消费,相关账户必须由甲方财务部进行监管,产生的移动支付设备或移动支付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经营期间使用的(冻货、米面、油、肉)大宗商品采购需在大型正规供应商处采购(原则上定点采购),供货商目录需向科创城提前报备,必须留有票据账目可查,其它小型采购、菜品加工制作、销售饭菜、洗消餐具、环境卫生等工作由乙方自行安排,乙方所采购的商品必须提供三证材料(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以保证采购食品的安全。

6.乙方负责餐具、食品检测费用。

7.乙方必须在进场前所有人员取得合法的健康证。健康证必须报甲方备案并在食堂公示。

8.甲方在科创城入驻院校每学期结束后进行一次食堂服务综合满意度测评,测评人数不少于在城人数的20%。综合满意度95%及以上的,无息全额退还当期服务保证金;综合满意度80%-95%(不含95%)的,按满意度比例无息退还当期服务保证金[即:服务保证金(无息)*满意度比例];综合满意度80%以下的扣除当期全额服务保证金,作为乙方自愿捐助科创城作为爱心基金用于改善食堂就餐环境,服务水平和菜品质量或资助入驻特困学生等。

9.合同正常履行结束后,甲乙双方完成有关交接,履约保证金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只提供现有的操作场所、设备设施及炊具(见附表以实际交接为准)。食堂经营所需的水电气到户。乙方用水、用电、天然气费用按照科创城公布的收费标准,由甲方代收代缴。

(2)经营过程中,科创城的房屋建筑的维修工作及维修费用,每年两次专业机构油烟管道清洗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及维修费用、日常油烟烟道清洗工作由乙方承担,确因设备设施老化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耗及损坏,经甲方确认,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自备的餐具、设备、设施维修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需根据现场情况加装油水分离器,减少下水堵塞。

(3)甲方定期组织召开食堂工作会议,定期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服务教育、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

(4)甲方根据科创城工作安排和作息时间规定,安排乙方的营业时间。(如安排乙方在节假日、寒暑假保质保量向入驻人员提供服务等。)

(5)甲方有权不定期的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的服务质量、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及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

(6)遇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a.乙方在经营期间,未按公示的食品标价销售,食品质价不符;

b.乙方在经营期间,未按《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食品卫生不符合相关要求;

c.乙方在经营期间,食堂的卫生工作管理较差,在各项常规卫生检查中不合格;

d.乙方在经营期间,未按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经营,超出约定的经营项目和范围;

(7)遇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继续合作,乙方将被列入甲方招投标工作中的黑名单:

a.乙方在经营期间,未按《食品安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操作,存在违法经营行为;

b.乙方在经营期间,未按合同约定擅自将经营点转让、分包、转租、分租、出租或转包他人经营或中途无故停业、不正常经营(清真餐厅除外);

c.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学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

d.乙方在经营期间,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用工,存在严重的违法用工行为;

e.乙方在经营期间,未能及时结清处理好自身的债务债权问题,存在严重的负债行为;

f.乙方在经营期间,未按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采购,采购商品不索证索票、登记备案,食堂大宗商品集中定点采购、索票索证、食品留样等未严格执行。

g.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整改到位的。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合法用工,乙方的员工与甲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如乙方员工出现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及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处理。乙方工作人员在上下班时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

(2)乙方从事的经营服务范围只限于餐饮服务,不得从事其它项目的服务。乙方对其经营的食堂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堂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加强食品、环境、员工的卫生管理,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3)日常低值易耗品由乙方根据需要自行购置,乙方自备的餐具设备、设施维修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自行安装油水分离器,乙方负责厂区小卖部的的建设及改造等工程。

(4)乙方在经营期内不得擅自转让、分包、转租、分租、出租或转包他人经营(清真餐厅除外),不得中途停业或不正常营业。乙方因故需要终止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研究同意后乙方方可撤离。撤离前,乙方须办理结清相关交接手续、卫生工作。

(5)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乙方严格执行食堂大宗商品集中定点采购、索票索证、食品留样等有关工作,采购的商品须严格进行登记、备案。

(6)乙方须按时逐月结清自己经营的用水、用电、天然气及其它相关费用,自觉清理自身的相关债务、员工工资等。经营期内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一概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7) 乙方应负责区域内(含清真餐厅)所有食品卫生安全,不得在操作功能区以外的地方增设摊位和售卖点;严格把控区域内(含清真餐厅)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和消防安全,遵守相关消防法规,明确责任人,服从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如发生食品安全、水电、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注重后场安全,落实门禁、监控等安全措施。

(8)乙方不得擅自破坏房屋结构及室内装潢,如确因经营需要进行内部改造的,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改造。按照甲方的规定在指定区域制作、粘贴有关菜谱和广告牌,不得随意乱写、乱贴、乱挂。

(9)正确使用炊事机械、灶具,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一旦损坏,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或赔偿。经营期满,甲方将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如有损坏,乙方须及时修复或予以赔偿。乙方因经营需要自行添置的设备、炊具等,经营期满后自行处理,甲方不补贴任何费用。

(10)乙方负责经营点操作场所、营业场所(含公共走廊楼梯、公共卫生间、电梯等承包区域周围10米内均属于经营方的管理范围)和宿舍的卫生工作,负责使用灯具、插座、水龙头等的安全使用,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费用自行承担。

(11)乙方须做好经营食堂的服务工作,统一着装,配戴工号牌,服务规范,有问必答,坚持对就餐者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及时处理窗口矛盾。

(12)南部第三层食堂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为了能适应不同地区、风俗、口味、经济状况的入驻人员就餐,必须承诺履行菜肴品种丰富,价格有高、中、低搭配(比例原则上为2:5:3);学生普通餐窗口不得少于4个,价格为1.5元及以下菜品每天同时供应不少于3个品种,保证不脱销,中、晚餐必须有免费汤供应。学生食堂禁止制售海产品和凉菜,须保证开设一个清真窗口。不准出售变质、变味、剩饭菜。

北部食堂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菜肴品种丰富,中、晚餐必须有免费汤供应。

甲方将不定期在入驻师生、职工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乙方,乙方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1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主动做好节水节电节能,如甲方工作人员发现乙方有浪费水电气等现象,乙方需支付300元每次的损失赔偿金给予甲方。

(14)任何消费者在食堂消费必须使用“一卡通”或甲方指定的移动支付帐户结付,乙方杜绝消费者其他形式现金消费,如甲方工作人员发现食堂有其他形式现金消费或未使用甲方指定的移动支付帐户结付等现象,每发现一笔违约金1000元。营业额由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发生的一卡通和移动支付账户或其他支付途径确定,乙方如有疑义,应先行缴纳当期费用,同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在下个月费用结算中予以扣除。甲方有权增加任何形式的监督措施。

(15)乙方负责承包食厨废弃物(泔水)的清运,按相关要求招请有资质的单位专门承担此项任务,所发生的费用由经营方承担。食厨废弃物(泔水)按规定投放专用容器中,严禁混入生活垃圾收集桶内,做到日产日清,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若发现食厨废弃物(泔水)混入生活垃圾收集桶内,每发现一次处罚违约金100.00元。食堂营业过程会产生包装袋、打包盒等生活垃圾,由乙方承担相应的垃圾清运费。

(16)乙方服从甲方的管理,自觉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工作会议和活动,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甲方举办的各项培训活动。

五、违约责任的处理

1.乙方若中途无故停业,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造成损失的补偿,甲方不予退还,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并解除合同。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完好交还甲方,出现损坏或遗失等情况的,乙方应按实支付修理费或给予赔偿。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前一周进行有序交接,确保平稳过渡。乙方合同终止当日无条件迁出经营点,自行处置其经营过程中购置的炊具等设备,如未处置的,视为乙方放弃该等设备,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能按期撤场的,按照每天5000元的标准支付损失赔偿金给予甲方。

3.乙方未按规定或逾期不更换合法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资质证件的,被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公安部门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导致甲方遭受处罚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擅自将所经营的食堂转让、分包、转租、分租、出租给他人经营(清真餐厅除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并给以相应的处罚。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不得参与甲方食堂的招标活动。

5.因乙方提供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卫生标准的食物造成甲方人员出现食物中毒的(3人以上),甲方有权直接终止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和服务保证金,乙方还需向甲方赔偿50000-200000元损失赔偿金。由此带来的相关违约金、赔偿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乙方项目经理必须相对固定,如需调整项目经理必须经甲方认可且新项目经理的资质、条件不得低于投标时承诺的条件。如中途随意调整一次,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甲方要求乙方调整项目经理的,乙方应无条件安排,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逾期则按每人每天2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管理制度,接受文明服务、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监督考核,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甲方每月组织对乙方服务质量考核,考核由甲方客户服务部组织,乙方若违反考核标准相关规定,甲方从乙方当月营业额中扣减相关费用。

六、其他约定:

1.招标期内,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甲方相关部门进行满意度考核,对综合满意度达到75%以上,且无食品安全事件的,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至合同期满。若经甲方考核,乙方不符合续签条件或乙方无意续签,则双方按前述“合同终止”内容执行,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新招标服务商办理进场交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

2.招标期满前甲方重新组织招标,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周必须配合甲方新招标服务商办理进场交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

七、免责条款

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省、市有关城建规划需要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此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合同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违约,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如双方因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则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南通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处理。

十、本合同书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甲 方: 乙 方: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科创城提供食堂主要设施设备明细表

序号

固定资产名称

规格型号

图片

数量

购买时间

1

单槽加深水池

1100*750*800

4

2016.9

2

四层货架

1200*550*1680

10

2016.9

3

四层货架

1200*550*1680

10

2016.9

4

双层工作台

1200*830*800

10

2016.9

5

双层工作台

1880*830*800

12

2016.9

6

双槽水池

1200*750*800

10

2016.9

7

全封闭宰杀台

750*750*800

1

2016.9

8

灭蝇灯

40W

10

2016.9

9

双头双尾港式炒灶

2200*1200*800

1

2016.9

10

配灶调料台

500*850*800

3

2016.9

11

双眼大锅灶

2200*1200*800

1

2016.9

12

单眼矮汤炉(带风机)

700*750*580

1

2016.9

13

双向移门调理台

1880*830*800

 

3

2016.9

14

分米工作台

1200*750*800

1

2016.9

15

单槽淘米水槽

1100*750*800

1

2016.9

16

四门冰箱(风冷)

1220*720*1920

4

2016.9

17

灭蝇灯

40W

10

2016.9

18

地架

1200*500*300

30

2016.9

19

STF-HOT-047排烟罩(VAV变风量烟罩-阻燃型)

16000*1450*500

23.2

2016.9

20

120KG推车式蒸房

24盘

2

2016.9

21

STF-HOT-047排烟罩(VAV变风量烟罩-阻燃型)

5800*1450*500

8.41

2016.9

22

双通切配调理台

1880*830*800

4

2016.9

23

五格保温台

1800*700*800

4

2016.9

24

保温饭汤车

800*700*800

2

2016.9

25

留样大二门陈列柜

1200*760*1920

2

2016.9

26

四移门保洁碗柜

1400*550*1800

8

2016.9

27

双槽水池

1800*750*800

5

2016.9

28

一开三温直饮机

一开四温

1

2016.9

29

全封闭收残工作台

1200*750*800

1

2016.9

30

大双门热风循环消毒柜

1900*900*1850

1

2016.9

31

涡轮式18.5kw传动风机

58000风量

1

2016.9

32

油烟净化器

58000风量

1

2016.9

33

防火阀

常规

2

2016.9

34

八人餐桌櫈

2000*1500*780

80

2016.9

35

风摹机

1.5米

5

2016.9

36

四头煲仔炉

800*750*800

1

2016.9

37

手推车

常规

2

2016.9

38

三层收餐车

常规

2

2016.9

39

绞肉机

常规

1

2016.9

40

筷子紫外线消毒车

常规

1

2016.9

41

微波炉

美的

2

2016.9

42

调料车

常规

1

2016.9

43

土豆去皮机

660型

无图片

1

2016.9

44

煮面机

常规

1

2016.9

注:最终以进场后双方实际盘点为准。


附件2:

通州湾科创城食堂考核标准

考核时间:

基 本 要 求

违 约 处 理

一、采购、拣切、清洗、放置、贮存

(一)采购、拣切:

1、采购物料应主动检查质量,索取有关产品合格证,严禁采购质次价廉的物料。

2、拣切应在固定场所。拣切前首先要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禁止加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3、改切生熟食品和荤素食品应专墩专用,分类加工。蔬菜要拣尽枯黄老叶、泥砂杂物和不可食部分。

4、废弃杂物要时出时清,及时倒入清洁桶内,并及时清除。

5、不得采购半成品及成品食品。(特殊情况须经监管部门同意)

6、食品添加剂按“五专”要求管理到位。

7、不得采购科创城明令禁止的食品。

(二)清洗:

1、荤、素食品应分池清洗。

2、清洗要认真仔细,清洗后的蔬菜应无泥砂杂质;水产品应无磷无鰓无内脏,浸泡时间在15分钟以上;肉禽类应无羽毛、头和内脏。

3、肉禽类清洗干净后,应先出水(或上浆),冲洗干净后备用。半成品应无污、无血。

(三)放置:

1、清洗干净后的原料应按规定要求使用容器、盛器,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

2、清洗干净后的原料应及时送入烹调间,并置于规定的货架。

(四)贮存:

1、分类摆放整齐,通风良好。

2、生、熟成品、半成品贮存规范。

3、无“三无”变质、过期食品。

1、采购、改切变质原料,且送烹调的,但未造成后果的扣200元;

2、菜墩或洗池混用且生熟、荤素不分的,扣50元;

3、垃圾积压且未当日清除的,扣20元;

4、经查发现或师生反映食品不干净的,经监管人员核实,扣50~100元;并对投诉者行5~10倍的赔款;

5、生熟容器、盛器混用、乱放的,扣100元;

6、生、熟食品混放扣100元;

7、无索证资料扣300元;索证资料不全经监管人员检查限期整改不到位扣100元;

8、经监管人员发现,有“三无”变质、过期食品,所用产品没收并扣300元/次;

9、采购科创城明令禁止的食品,没收食品,未造成后果的扣罚500元;触犯法律的交司法部门解决;

10、食品添加剂未按规定使用、存放的扣除100元/次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