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2021年春节节日职工慰问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8层8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CX-CS-ND-202101002
项目名称: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2021年春节节日职工慰问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采购范围及要求 | 预算最高金额 (元) | 数量 | 项目完成期 |
1 | 1-1 | 2021年春节节日职工慰问品采购配送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276000 | 1项 | 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 |
注:
1、本项目只有一个合同包,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报价人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3、成交人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的义务和承担全部的责任。未经采购的允许,成交人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对于非主体或非关键拟外包给第三方专业公司承担的部分,成交人必须书面报告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但成交人应与第三方对外包的服务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报价人,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2)报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报价人须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价人尚未完成2020年度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价人已完成2020年度财务审计的应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按本条内容规定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基本开户银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的印章);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至投标截标时间止,报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信息的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投标;(5)报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7)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8)报价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9)①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提交的响应文件。 ②报价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③报价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磋商小组对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报价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人后,如发现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成交人中标资格并追究成交人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1日 至 2021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8层802
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本公告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至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磋商文件纸质文本和磋商文件电子档售价为100元,纸质版与电子版磋商文件成套发售,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8层802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8层8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信箱:1071985285@qq.com
2、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标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 开户名: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 |
账号:13210101040019137 |
3、潜在报价人在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13号
联系方式:陆工13685085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8层802
联系方式:欧燕芳0593-2953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燕芳
电 话: 0593-2953396
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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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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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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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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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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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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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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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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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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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备注:
1、请购买磋商文件的报价人如实填写本登记表,并领取磋商文件及全部资料,报价人所登记的信息必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若报价人与汇款人名称不一致时,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2、报价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缺页、字迹不清等情况,自购买磋商文件当日内向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