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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餐饮配送(江苏)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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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中央厨房净菜配送(中小学)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2021-02-03

滨海县中央厨房净菜配送(中小学)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滨海县中央厨房净菜配送(中小学)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滨海县,327省道与西湖路交汇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3号楼三楼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2月 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每个分包确定一名供应商,并根据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进行供货。供货过程中,所供食材被市场监督管理、卫生检验检疫等职能部门抽检认定为不合格的,随即取消其供货资格;如供货达不到学校和招标人要求的,取消该供货资格,经招标人许可,由另一供应商供应;若供应商之间相互恶意串通违规操作的,一经发现,中止供货资格,并将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二、磋商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滨海县中央厨房净菜配送(中小学)食材采购项目

三、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简要说明:此项目涉及滨海县有关中小学,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滨海县中央厨房净菜配送(中小学)食材采购2021年春学期2月至3月底所需大米、食用油、猪肉(热鲜肉)、冷冻品(肉类(除禽类))、冷冻品(禽类)等五类食材的供应商。2021年春学期2月至3月底约需大米 22万千克、食用油 2.1万升、猪肉(热鲜肉) 2.2 万千克、冷冻品(肉类(除禽类)) 2.2万千克、冷冻品(禽类) 2.2万千克,调味品3.5万升,所列食材为预估量,供应商供货量以学校实际需求为准。合同由供应商和苏北餐饮配送(江苏)有限公司签订。

2、项目分为六个包,分别是一包:大米;二包:食用油;三包:猪肉(热鲜肉);四包:冷冻品(肉类(除禽类))、五包:冷冻品(禽类)、六包调味品。潜在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3、合同签订:投标人中标后,根据苏北餐饮配送(江苏)有限公司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一)冷冻品送到苏北餐饮配送(江苏)有限公司指定仓库,(二)米、粮、油、调味品送到指定学校。供货商与苏北餐饮配送(江苏)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2021年春学期2月至3月底。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每月续签或采取竞价方式合作。招标人对不满意的供应商不续签。

4、结算方式:食材供应商与苏北餐饮配送(江苏)有限公司一周汇总一次,在次周五前结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清单或完税凭证,单位缴纳社保的记录,上级文件有规定免交、缓交的除外);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须提供材料,评标时网上查询)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其唯一授权代表(须提供所代表生产厂家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上级文件有规定免交、缓交的除外。(法人代表投标的无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教育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1年2月3日至2月7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及本单位正式职工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滨海县,327省道与西湖路交汇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3号楼三楼会议室 现场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电子档)。同时缴纳300元/分包材料费(不接受电话、传真、网络报名),未报名验资和交纳材料费的不得参与投标。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五、响应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2月 9日下午15:00。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接受投标人的响应文件。

递交及开标地点:滨海县,327省道与西湖路交汇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3号楼三楼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分别为一包:大米,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二包:食用油,保证金为人民币壹元整;三包:猪肉(热鲜肉),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四包:冷冻品(肉类(除禽类))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五包:冷冻品(禽类),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多投多缴。方式:转账或电汇或现金缴款单。收款账户: 苏北餐饮配送(江苏)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南湖支行,账号: 32050173724800000080 。

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一日缴纳到招标人账户。

注:请各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请注明XX包XX项目。

七、招标人及其他情况

招标人名称:苏北餐饮配送(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雄惟 电话:181051189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圆圆 电话:19850949826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