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2月06日 10:10
附件1 | 附件.docx |
项目概况
天津海关六纬路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QZX-2021-06
项目名称:天津海关六纬路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天津海关六纬路食堂外包服务;
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天津海关六纬路食堂外包服务,负责食堂的运营管理,提供相应的人员及服务。负责厨房操作间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承担和满足采购人所需要的优质合格食品等(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或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若供应商在采购人要求的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提供磋商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不足1个月的,须提供免缴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如没有,则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5)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7日 至 2021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方式:网上领取(加项目负责人微信号18622182564进行购买),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给予的价格扣除政策不重复享受。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评审过程中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的查询截止时点:评审结束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截屏并以纸质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2-84201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联系方式:李文怡、韦尚鸿、侯刚 022-23858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怡、韦尚鸿、侯刚
电 话: 022-23858032
磋商项目要求
一、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磋商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报价。
A.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报价事项:
报价包括: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关服务费用、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服装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以及与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其他费用。
B.磋商报价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部分的分项报价表提供服务的价格分析。
3.供应商所报总价必须是固定价,在磋商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4.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二)服务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菜品菜色情况;管理方案;厨房操作间及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方案;食堂服务流程;食堂服务管理规章制度;设施设备及用具等的使用、管理措施;服务人员培训方案;应急预案;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
(三)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或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若供应商在采购人要求的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四)付款方式
按月进行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下个月3号前支付上一个月费用),该费用包括供应商管理费、税费、政采代理费及提供人员(含人员工资及各类工伤、保险费、健康体检费、生产许可证年检费、防疫站年检费等)和服务的费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3万元。
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六)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60天(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三、技术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及人员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服务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3.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四、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货物及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验收质量需达到磋商项目要求相关参数标准。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出具验收报告,列明货物及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为保障员工就餐需求,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海关餐饮服务商,达到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管理考核和提高职工餐饮水平等三个方面的目的。
二、服务需求(本项目属餐饮业)
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餐饮服务管理。
1.海关内部职工员工餐
(1)就餐人数:早餐、午餐海关内部职工400人,晚餐:120人。
(2)就餐形式:
早餐、午餐:自助餐;
晚餐:自助餐,就餐人数约120人,具体人数前一天报送给供应商;
(3)用餐时间及就餐标准:
早餐7:30~8:30;午餐:11:30~13:00;晚餐17:30~18:30
餐标:早餐8元,午餐17元,晚餐,15元;
(4)菜品要求:
早餐:餐品包含鸡蛋2种、咸菜8种、小菜8种(素菜4凉3热、热荤菜1种)、主食8种、1汤2粥、风味餐品8种,小吃点心8种;
午餐:每周一、三、五餐品不少于主荤4种、次荤菜4种、素菜8种、小菜6种、主食4种,分别搭配水饺或包子2种、捞面3种,糕点2种、2汤2粥、水果或酸奶1种,另配其他风味小吃4种;
每周二、四餐品不少于主荤6种、次荤菜6种、素菜8种、小菜6种、主食8种,糕点2种、2汤2粥、水果或酸奶1种,另配其他风味小吃4种;
早餐、午餐:应保证50人份低脂、低油、低糖健康营养餐供应,同时保证50人份运动营养餐供应。
晚餐:餐品不少于主荤2种、次荤菜2种、素菜4种、主食2种,1汤1粥;
公务接待及大型会议提前制定菜谱并根据菜谱加工制作;
2.合同制职工员工餐
(1)就餐人数:合同制职工120人。
(2)就餐形式:
早餐、午餐:自助餐;
晚餐:自助餐,就餐人数前一天报送给供应商;
(3)用餐时间及就餐标准:
早餐7:30~8:30;午餐:11:30~12:30
早餐4元,午餐8元。
(4)菜品要求:
早餐:餐品包含鸡蛋、咸菜2种、小菜4种、面食6种、豆浆、风味2种、 汤粥 2种;
午餐:餐品不少于荤菜2种、次荤菜2种、素菜4种、主食4种、1汤1粥。
3.外卖食品加工制作:
工作日外卖食品的加工制作,品种包含面食、中西高点、酱制品、成品菜、半成品菜等,所有品种均需自行加工制作,不得外购。外卖加工制作能力需满足500人份。
传统节日外卖品种包含(汤圆、粽子、月饼、面食、中西点、酱制品等)上述餐品均需自行加工制作,不得外购。外卖加工制作能力需满足500人份。
4.传统节日工作餐品特色食品制作:
根据传统节假日人数(500人)安排加工制作节日特色餐品如(汤圆、粽子、月饼、面食、中西点、酱制品等)上述餐品均需自行加工制作,不得外购。
5.公务活动宴会:
根据餐标要求,编制宴会及自助餐菜谱,提供菜品加工制作、场地摆台布置、全程就餐服务等,菜品制作能力需满足200人以上就餐人数要求,同时厨师应具备专业宴会厨师水准,服务人应不少于2名专业宴会服务员。
6.大型活动会议活动自助餐:
根据餐标及人数要求,编制会议自助餐菜谱,提供菜品加工制作、场地摆台布置、全程就餐服务等,菜品制作能力需满足300人以上就餐人数要求。
7.职工集体活动外带中、西式套餐便当制作:
根据外出活动需要和餐标要求,制定外带中、西式套餐便当菜谱。并完成餐品制作及分装打包工作,配合完成配送工作。
%1、 技术需求
(1) 供应商服务能力
1.供应商须具有同类型食堂服务经验(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及验收报告复印件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均须有用户公章或用户印章)。
2.供应商须按照以下管理体系标准提供高质量的餐饮服务(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体系认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
ISO45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
(二)委托方式:半托管式服务。
采购人提供食堂所需用的房屋、设备、用具、水、电、燃料及食品原料。
供应商负责食堂的运营管理,提供相应的人员及服务。负责厨房操作间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承担和满足采购人所需要的优质合格食品,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食堂的卫生许可证的年检及防疫站年检的办理。
双方自合同签定起,应进行食堂整体用房、用具、设备的交接。交接后供应商将承担起食堂的安全、防火、维护等相关责任。合同到期时,供应商应将食堂整体用房,用具、设备食品原材料等交还采购人。缺少的物品(由供应商造成的)由供应商负责赔偿。供应商应保证配合好采购人完成清算工作。
(三)食堂托管费及结算方式
1.食堂托管费:为供应商自主报价部分,由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价。包含:人员工资费用、加班费用、服务津贴费用及各类保险及其他一切与本项目食堂服务工作有关的成本费用(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及延时加班费)。
2.结算方式(支票或电汇):按月进行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下个月3号前支付上一个月费用),该费用包括供应商管理费、税费、政采代理费及提供人员(含人员工资及各类工伤、保险费、健康体检费、生产许可证年检费、防疫站年检费等)和服务的费用。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正式发票。
(四)食堂服务人员需求
1.供应商向采购人食堂配备的工作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主要工作人员不少于8人。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人提出的各项食品制作任务。供应商工作人员的住宿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1.1厨师长需有3年以上同类型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厨师长岗位经验,熟悉内部操作流程,拥有技师级以上资格证书;
1.2厨师需有中餐餐饮工作经验2年以上,有着良好的职业素质,拥有三级技能以上资格证书;
1.3面点师有3年以上同类型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岗位经验,熟悉各种中西糕点制作,拥有面点师资格证书。
2.供应商向采购人食堂提供的上岗人员需持有相关岗位资格等级证。
3.供应商为采购人食堂配备的全体工作人员须具有健康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工作人员身份证及天津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主要工作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主要工作人员本公司社保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经营托管承包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六)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
1.用餐量的确认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员工就餐人数制定并满足采购人员工的餐饮要求,采购人需保质保量完成采购并交予供应商。
2.餐饮服务内容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每日早、中两餐及临时性用餐服务。服务方式为现场制作。每周一提供最新一周的菜谱。
3.餐饮服务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具体安排。
4.用餐方式
采购人职工出示识别卡用餐,供应商应严格把关,不得向无卡人供餐。采购人无卡人员用餐由采购人开具用餐证明。
5.供餐质量卫生的保证
供应商保证所有和餐饮服务有关的行为均符合国家、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供应商需保证向采购人提供足量、新鲜卫生、营养、可口的食品。并提供相应的保温措施。供应商须严格按菜单供餐,保证菜肴的新鲜,严禁供应隔日菜品(因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造成职工食物中毒和不适,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应当配合采购人进行食品留样(留在采购人冰柜)用于卫生送检,留样需保留48小时,每个菜样需达150克(主、次荤素菜)
供应商进入餐厅后须遵守四点要求,统一穿制服、工作鞋、工作帽、戴口罩(供应商自担费用)采购人保证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均有检疫票证并建立原材料采购检疫台账,供食品卫生管理部门随时监督检查(注:因采购人采购问题导致食物中毒及处罚或年检不合格等一切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采购人承担),供应商应有专人验收采购人提供的食品原料(做好复称记录)。验收后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避免浪费和变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6.客户反馈
针对采购人员工集中意见,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客户意见反馈处理方法。根据采购人意见及时调整服务和菜品。
7.供应商除应保障以上条款和应做的食堂管理服务外还应承担下列责任和义务:
(1)供应商应对厨房操作间卫生全权负责,保持整洁。同时应做好食堂的安全防火、防盗消除蚊、蝇、鼠害等工作。供应商协助采购方联系生物消杀公司进行病虫害防疫工作(费用由采购方另行支付)。
(2)供应商应管理和使用好厨房的设施设备和用具包括水池和下水道。对因供应商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和人为破坏造成的设施设备和用具的损坏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3)供应商员工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厨房纪律。供应商有义务做到禁止外人进入操作间、储物间(卫生检疫部门,采购人专管人员除外)。
(4)供应商的服务只限于供应采购人单位职工(含工作招待餐)用餐,不得从事外卖活动。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用餐时间供餐,不得提前和超时。供应商食堂员工用餐应与采购人职工用餐相同,不得利用采购人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单独制餐,不得将食品占为私有。
8.发生非原材料采购及运输问题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供应商除承担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外,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9.供应商须对燃气、电等火源每天进行安全监测。每季度协助采购方联系专业公司进行烟道清洗( 费用由采购方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