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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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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云南省委、省政府2021年春节慰问昆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慰问品釆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云南省委、省政府2021年春节慰问昆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慰问品釆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2月10日 13:00

附件1退役军人磋商文件.doc

项目概况

云南省委、省政府2021年春节慰问昆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慰问品釆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5栋8楼,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二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1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20210010

项目名称:云南省委、省政府2021年春节慰问昆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慰问品釆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毛毯:

1.单床整重:2kg±3%,外观平整均匀,四边平直,手感柔软,不得有板结油污和异味等。

2.顶破强力: 320N。

3.纤维含量:100%聚酯。

4.耐水洗色牢度:变色 3-4级,粘色 3级。

5.耐汗渍色牢度:耐酸碱变色,耐酸碱粘色 3级。

6.耐摩擦色牢度:干摩 3级,湿摩 3级。

7.PH值:4.5~8。

8.单位面积(g/㎡):660±20g/㎡。

9.尺寸规格:150cm*200cm,允许偏差3%。

10.包装要求:每40床毛毯为1包,外包用正品纯白色聚丙烯编织袋。每床毛毯用礼品袋单独包装、并按采购人要求印字。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指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3.2 采购人、使用方有权充分参与投标项目的服务等各项工作,投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使用方的监督。

3.3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

3.4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本服务采购。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3.2 采购人、使用方有权充分参与投标项目的服务等各项工作,投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使用方的监督。3.3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3.4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本服务采购。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9日 至 2021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5栋8楼,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二部

方式: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5栋8楼,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二部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1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1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ZD20210010

二、项目名称:云南省委、省政府2021年春节慰问昆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慰问品釆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云南名臣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双桥路201号银海尚御小区4幢1单元15层1501号

中标(成交)金额:49.9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云南省委、省政府2021年春节慰问昆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慰问品釆购

品牌(如有):逸臣云毯

规格型号:2*1.5m;重2kg。

数量:4500套

单价:111元/套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蒸(磋商小组组长)、雷振成 、 储丽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金额:749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50.4万元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2楼

联 系 人:柏老师

联系方式:0871- 67431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五幢8楼,业务二部

联系方式:0871-63135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师工

电 话:18788180694

2021年2月10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2楼

联系方式:柏老师0871- 67431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润城第一大道五栋八楼(招标二部)

联系方式:0871-63135986、187881806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师雅然

电 话: 18788180694

云南省委、省政府2021年春节慰问昆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慰问品釆购

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D20210010

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元月

地址:昆明市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5栋8楼(招标二部)

电话:18788180694 传真:0871-63116420

目 录

TOC \o "1-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第二章 磋商须知 5

一、总则 7

二、磋商文件 8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五、磋商 14

六、成交通知和合同授予 16

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8

第三章 合同条款 21

第四章 附 件 22

附件一:磋商申请书 22

附件二:磋商保证书 24

附件三:磋商申请人承诺书(1) 25

附件四:磋商售后服务承诺 27

附件五:磋商质量保证书 27

附件六:《云南省委、省政府2021年春节慰问昆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慰问品釆购》方案内容应包括 28

附件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29

诚信声明(格式) 31

保密承诺(投标人) 3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33

记录的声明 33

附件八:供应商应提供及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4

第五章 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35

第六章 磋商办法 36

1 磋商委员会 36

2 磋商原则 36

3 磋商纪律 36

4 磋商方法 36

5 磋商程序 37


磋商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云南省委、省政府2021年春节慰问昆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慰问品釆购

项目编号:ZD20210010

磋商供应商:

磋商报价

(万元)

服务地点

磋商保证金形式

备注

磋商报价合计(大写):

磋商供应商(盖法人单位印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磋商供应商应将此表放于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磋商供应商须按照上述表格内容要求完整填写,不得缺报漏报。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公证人员现场查验。供查验的资料由公证人员和相关监督部门人员检验并登记收取交予评标委员会审核,待评标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

2.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4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

以上证件不全投标被拒绝责任自负。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受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委托,对《云南省委、省政府2021年春节慰问昆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慰问品釆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D20210010

2. 采购内容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单位

云南省委、省政府2021年春节慰问昆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慰问品釆购

50.4

4500

本项目供货期非常紧张,需在成交通知发出之日起1个工内签合同且供货,货品数量及质量需达到磋商文件及现行国标行标要求。

2.1项目实施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2服务要求:满足现行国标及采购人的要求。

3.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3.2 采购人、使用方有权充分参与投标项目的服务等各项工作,投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使用方的监督。

3.3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

3.4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本服务采购。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5 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报名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 01 29 日至2021 02 05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5栋8楼,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二部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可按本公告的联系地址携带下列资料获取磋商文件(加盖公章的一套复印件交采购代理公司留存):

投标人可按本公告的联系地址,携带下列资料获取磋商文件:

4.1.1 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1.3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2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谈判(具体要求见本邀请书4.1条款)。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02 10 日上午0800分至08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5.2 磋商时间为:2021 02 10 日上午083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为: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采购信息、成交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 柏老师

联系电话:0871- 67431397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2楼。

代理机构: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师工;

联系电话:0871-63135986、18788180694;

传 真:0871-63116420;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路,润城第一大道5栋8楼,业务二部。

邮政编码: 650011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昆明祥云支行

户 名: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5300 1875 0360 5100 2850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编 列 内 容

1

项目名称:云南省委、省政府2021年春节慰问昆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慰问品釆购

磋商文件编号:ZD20210010

2

项目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项目完成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采购预算:50.4万元整。

3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3.2 采购人、使用方有权充分参与投标项目的服务等各项工作,投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使用方的监督。

3.3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

3.4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本服务采购。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5 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

磋商保证金金额:柒仟伍佰元整。

磋商供应商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按无效磋商保证金处理。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02月 0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5:00时前提交并保证查收到账至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只有在此时限以前查收到账的磋商保证金才被认为是有效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基本账户转出。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出示已交磋商保证金的依据。

磋商保证金应交至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方式详见“磋商文件12.2条”

财务电话:0871-63116420

账 号:53001875036051002850

户 名: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昆明祥云支行

注:请磋商供应商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在昆明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投标保证金退还:

请各投标人在结果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与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递交纸质版或发送电子扫描版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资料(保证金退还信息资料包含: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是否中标、投标保证金金额、开户行资料、开户行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具体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如未递交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资料或资料不全所导致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延迟,请后果自负。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付完中标服务费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5

磋商时间:2021 02 10 日上午08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6

磋商文件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60天。

7

响应文件的份数:1正4副1电子版(电子版与正本一同封装)

8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02 10 日上午08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中所叙述的项目。

1.2 本磋商文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后有效。

1.3 凡获取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4项目概况

1.4.1 项目名称: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

1.4.2 项目介绍:本项目内容见“第五章《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2、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2.1 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

2.2磋商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2.3磋商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磋商,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磋商费用

3.1 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 成交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规定参考执行。

3.3 公证费:由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公证费:1200元整。

二、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 磋商文件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附件

第五章 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六章 磋商办法

4.2 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则其磋商将被拒绝。

5、磋商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7个工作日前按磋商邀请书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单位,代理单位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77个工作日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的方式予以答复,同时书面答复传给每个获取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磋商文件的修改

6.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7个工作日,采购人(即需求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磋商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6.2 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所作的补充、修改或者更正、澄清一并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和网上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6.3 为使磋商供应商编写磋商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6.4 特别说明:决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磋商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项目的磋商文件,磋商开始后不再受理针对磋商文件的相关质疑及投诉。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磋商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 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字体要便于辨识,以正楷、宋体为好。

7.2 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资格资质证书等,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7.3 磋商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法定计量单位。

8、磋商响应文件

8.1 磋商申请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内容应至少包括下列部分:

(1)按照磋商文件中附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磋商报价一览表》、《磋商申请书》、《磋商保证书》、《磋商申请人承诺书(1)、(2)》、《磋商质量保证书》、《针对本项目详尽的技术实施方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按照磋商文件中附件所提供的《磋商报价一览表》及《技术要求》,逐项填写。《磋商报价一览表》应该放在投标文件的第一页,以方便磋商时查找;

(3)按照第10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磋商申请人是合格的,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4)按照第11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磋商申请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5)按照第12条规定要求提交的磋商保证书的所有内容;

8.2 磋商申请人技术文件的编制及编目

8.2.1 磋商申请人技术文件由磋商申请人视需要自行编制,应包括产品、设备技术资料等方面,文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8.2.2 磋商申请人技术文件可以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实施的技术方案;

(2)项目实施的人员配置;

(3)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

(4)磋商申请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5)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培训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6)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各种表格,其中第四章的“附件六”必须填写详尽的方案,否则将导致废标。

8.3 磋商申请人应将以上磋商文件内容依次装订成册,并填写目录和页码。

9、磋商报价

9.1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无人民币报价或报价无法折算成人民币的磋商报价属无效磋商。

9.2 报价应根据自行编制的方案综合考虑到:

9.2.1、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9.2.2、各项服务所需用具、耗材等的费用。

9.2.3、经招标人同意的其它费用。

9.3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本次采购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磋商供应商对同一磋商项目报价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准,以所报单项价格最低的计价,否则按无效磋商处理。

9.4 磋商最终确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9.5 磋商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其磋商将可能被拒绝或被宣布为无效磋商。

10、证明投标单位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0.1.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0.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0.1.3磋商供应商至少应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1、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2020年度新成立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月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0.1.4、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0年 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注:证明材料可以是税款所属时期税务局或银行的(电子)缴款凭证,且清晰反应缴款品名/名目)。(复印件加盖公章);

10.1.5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0年 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0.1.7信誉要求: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后提交磋商小组评审);

10.2 对磋商供应商(供应商)要求:

10.2.1磋商供应商(供应商)若不能提供上述列出的资格证明及相关要求文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其所递交的磋商文件将视为不合格的磋商文件而拒绝进入评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磋商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10.2.2如果磋商供应商(供应商)是新成立(或注册)的公司,不能提供上述一些证明文件,则需要出具相关的说明材料;如果由于公司商务活动的原因或证件的查审导致不能提交一些证件的原件,则需要相关的证明材料。所提供的说明材料及证明材料须保证真实无误(如果有),如有不实后果自负,一经查实,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进行处罚。

10.3关于中小企业。

10.3.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0.3.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10.3.2.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0.3.2.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0.3.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0.3.4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10.4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分别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有效期的自动失效。

11、证明项目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 按照第二章第8条的规定,磋商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项目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磋商文件的一部分。

11.2 证明项目和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磋商应提供:

(1)项目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

(2)填报《项目施工组织技术方案》;

(3)技术说明资料,以磋商供应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为准,若技术说明资料不完整或表达不清导致无法评审,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11.3 磋商供应商在阐述上述第11.2(2)时应注意:本次磋商以磋商文件所列技术要求为采购项目技术上的基本要求,磋商时应满足其功能要求,应与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一致(或高于磋商文件所列技术要求)。

12、磋商保证书

12.1磋商保证书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所附《磋商质量保证书》格式填写,并按磋商文件“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数额、时限提交磋商保证金。

12.2磋商供应商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按未提交保证金处理。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 02 月 0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5:00时前提交并保证查收到账至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只有在此时限以前查收到账的磋商保证金才被认为是有效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基本账户转出。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出示已交磋商保证金的依据。

12.3 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财务电话:0871-63116420

账 号:53001875036051002850

户 名: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昆明祥云支行

12.4 未按上述12.2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12.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

(6)成交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或交纳成交服务费的。

13、磋商有效期

13.1 响应文件应从“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之日起,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的时间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予以拒绝。

13.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需求方)可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等。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需求方)的这种要求但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14、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4.1 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 响应文件的正本应用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除已要求签章的内容和封面外,还应对要求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的地方签字或盖公章予以确认)。授权人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副本由正本复印而来。正本、副本封面,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在内封上标明下列识别标志: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3)投标单位名称和地址,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投标的有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4.3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在修改错漏处签字或盖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如有提交的电子软盘应与正本包封在一起),并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再把密封好的正本、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外层包中,在外封上标明下列识别标志: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3)投标单位名称和地址,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投标的有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 分开标,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样。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照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识,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予以拒绝,并退回给投标单位。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将作拒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按包号单独制作、装订、胶粘封装。

7)密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15.2未按15.1条要求、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将作拒收投标文件处理;

15.3 投标书应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送交。

1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16.1 采购人(需求方)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6.2 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

16.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交的磋商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承诺不作为评审的依据。

17、迟到的响应文件

17.1 按照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需求方)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7.2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中所规定的地点。

18、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

18.1 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磋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限之前书面申请并经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认可才能生效。

18.2 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5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内层封套上另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18.3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文件做任何修改。

18.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磋商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磋商

19、磋商

19.1 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背靠背式磋商。采购人(需求方)代表、磋商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磋商由招标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全过程的现场监督公证;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在“磋商报价一览表”中签字确认。磋商顺序在开标现场随机抽签确定。

19.2 按照第二章第18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磋商将不予开封。

19.3 磋商时,监督人员应检查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资格,确认无误后作为有效磋商当众启封、唱标和记录。唱标员将当众宣读磋商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磋商的通知、是否提交磋商保证金,以及合适的其他内容。

19.4 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将做磋商记录,磋商记录包括按第19.3条的规定在磋商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19.5响应文件初审

19.5.1 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9.5.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磋商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编排有序等相关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19.5.1.2 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所谓重大偏离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并且改变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采购人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提供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9.5.1.3采购人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内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磋商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对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进行纠正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响应文件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造成不公正的竞争地位。因此,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响应文件人不得通过撤销或修正不合要求的偏离来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

(1)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保证金不合格或金额不足的;

(2)响应文件报价有缺项,不完整的;

(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4)响应文件没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5)超出磋商供应商经营范围投标的;

(6)磋商供应商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内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的;

(7)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8)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9.5.1.4采购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磋商一览表报价与响应文件明细表不一致的,以磋商一览表报价为准。

(2)响应文件大写和小写表示的金额不一致,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19.5.1.5 采购人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9.5.1.6在详细评议之前,磋商小组应审查每份响应文件

19.5.2 本次竞争性磋商允许各磋商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作为最后报价的依据。

19.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初步评审有关规定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0、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20.1 磋商后,直至向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磋商供应商及磋商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0.2 磋商间,磋商供应商不得与磋商小组成员和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更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一经核实,其磋商将被宣布为无效,并将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20.3 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性质和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并邀请相关代表参加;

20.4 磋商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法、保密”原则;

20.5 磋商办法:评定成交单位采用综合评标法。(磋商办法详见第六章);

20.5.1招标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代表等单位的有关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对全部响应文件进行评定。

21、成交条件

在磋商供应商进行了最后报价后,磋商小组将按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2、响应文件的澄清

22.1 为有助于对磋商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分别要求对磋商供应商进行技术质疑、询问,要求澄清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磋商报价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传、传真提交,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供应商的澄清答复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2.2除了本须知第22.1条的规定外,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与其响应文件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六、成交通知和合同授予

23、成交

23.1 磋商委员会根据磋商结果,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3.2 本次合同将授予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磋商报价合理、技术支持和服务能力好的磋商供应商。

23.3 在磋商(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无效磋商,采购人可否决所有磋商并不作任何解释:

23.3.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3.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3.3除本办法第19.5.3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3.3.4磋商(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

23.3.5采购任务取消。

24、成交通知

24.1 成交意见决定后,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根据磋商结果和采购人定标确认表签发《成交通知书》并进行公布。

24.2 对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代理机构于发出成交通知并公布成交结果后5日内退回其磋商保证金(无息),但不予解释未成交原因。

25、签订合同

25.1 成交单位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5.2 磋商文件、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作为签订合同内容的依据。

25.3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按规定提交成交服务费后7日内无息退还。

25.4结算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

26、其他事项

质疑和投诉

26.1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且证据合法、真实、有效。

供应商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6.2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受理质疑部门:

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871-63135986)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五栋八楼。

2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6.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

26.5当事人提出的投诉事项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采购代理服务费

26.6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7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磋商文件编制依据

本磋商文件编制及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解释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7.1关于中小企业:

27.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7.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7.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7.1.4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7.1.5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7.2关于监狱企业:

27.2.1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7.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7.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7.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7.3.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7.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7.3.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7.4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

27.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非公示稿)中的产品,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

27.4.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非公示稿)中以“★标注类别的节能产品,磋商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单页扫描件一份, 并在扫描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

27.4.3当期“节能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查阅、下载;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


合同条款

(依照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结合本项目的情况,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合同条款前附表

项号

编 列 内 容

1

项目地点: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为准。

2

项目完成时间: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为准。

3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四份,乙方四份(其中一份用于结算,一份存档)

第四章

附件一:磋商申请书

(项目编号:ZD20210010

致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代理的云南省委、省政府2021年春节慰问昆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慰问品釆购的磋商文件。我单位(公司)决定参加磋商,经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_________)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文件(按顺序):

(1)磋商报价一览表;

(2)按磋商文件第10条:证明投标单位合格和资格的文件要求提交。

(3)《磋商申请书》;

(4)《磋商保证书》;

(5)《磋商申请人承诺书(1)、(2)》;

(6)《磋商售后服务承诺》;

(7)《磋商质量保证书》;

(8)《针对本项目详尽的技术方案》;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我单位(或公司)同意以下事项:

1、本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填项目编号)投标总价为:________(人民币、万元),大写: ;项目完成时间:

2. 遵守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并在磋商申请人须知第2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质保期满为止,本投标书保持有效。

3、我方承诺严格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及合同条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5、我方已详细审核磋商文件,我方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和评标办法无异议。

6、如果在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没收。

7、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磋商申请人全称(加盖公章):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传 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附件二:磋商保证书

致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本书作为____________(磋商申请人)对云南省委、省政府2021年春节慰问昆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慰问品釆购竞争性磋商邀请提供的磋商保证金的保证。

由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名称)提供的_______(填磋商保证金形式)总额为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元)。

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单位(或公司)将放弃追索保证金的权利:

(1)从磋商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前,磋商申请人撤回磋商;

(2)磋商期间发生违反磋商文件规定的行为;

(3)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未能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需求方)签订合同;

(4)成交后未按规定交付成交服务费。

本保证书自磋商之日起120天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证书。

磋商申请人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附件三:磋商申请人承诺书(1)

本企业参与云南省委、省政府2021年春节慰问昆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慰问品釆购的磋商申请人,现作如下承诺:

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2、不与其他磋商申请人串通投标,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磋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

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不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监督人员行贿。

6、不扰乱昆明市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

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

如出现上述行为,本磋商申请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磋商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磋商申请人承诺书(2)

致: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本书作为(磋商申请人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的承诺书,现做出如下承诺:

我方承诺我方会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及要求,如发现磋商文件规定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我方必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在磋商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加盖鲜公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否则,即等同于我公司已完全认同磋商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开标后不再针对磋商文件的规定及要求提出任何质疑及投诉。

磋商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四:磋商售后服务承诺

磋商申请人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服务承诺具体项目和内容说明

备 注

注意:磋商申请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对此部分格式做调整、修改。

磋商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 日期:

附件五:磋商质量保证书

致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本书作为______ _(磋商申请单位)对云南省委、省政府2021年春节慰问昆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慰问品釆购,项目编号为 ______ ,竞争性磋商提供质量保证的证明。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国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货物。

2、提供的货物符合磋商响应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3、保证“磋商售后服务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

4、保证不擅自更换产品品牌、型号,不擅自更改对安全或性能有影响的关键零部件。

5、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不以次充好。

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90天内有效,如我方中标则至货物保质期满为止有效。

磋商申请单位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六:《云南省委、省政府2021年春节慰问昆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慰问品釆购》方案内容应包括

1、项目概况
2、技术规范偏离表(表)
3、组织设计技术方案

4、磋商价格组成表





附件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的 项目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部 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注册资金: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日期: 年 月 日

诚信声明(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云南省委、省政府2021年春节慰问昆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慰问品釆购

致: (采购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保密承诺(投标人)

致: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鉴于云南省委、省政府2021年春节慰问昆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慰问品釆购投标过程中,涉及到贵单位的保密信息,为保证信息不外泄,我方做出以下保密承诺:

1.此所述的保密信息是指我方在整个投标过程中直接或间接获得的所有信息(包括口头、书面信息及资料)。

2.我方获得的保密信息只用于本次投标项目工作,绝不用于它途。

3.我方将对从贵单位处得到的信息进行保密管理,采取措施防止信息的全部或任一部分泄露给第三方。

4.我方采取严格措施,防止与本次投标工作无关的我方人员接触保密信息,防止其泄露信息,如果发生泄密,我方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5.我方对内部因工作原因接触到保密信息人员,进行保密教育,防止泄露信息。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0年月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声明

致: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本人以 (磋商申请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若在本次项目的招投标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活动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 日期:

附件八:供应商应提供及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格式及内容自拟。


第五章 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采购标的相关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毛毯:

1.单床整重:2kg±3%,外观平整均匀,四边平直,手感柔软,不得有板结油污和异味等。

2.顶破强力:≥320N。

3.纤维含量:100%聚酯。

4.耐水洗色牢度:变色≥3-4级,粘色≥3级。

5.耐汗渍色牢度:耐酸碱变色,耐酸碱粘色≥3级。

6.耐摩擦色牢度:干摩≥3级,湿摩≥3级。

7.PH值:4.5~8。

8.单位面积(g/㎡):660±20g/㎡。

9.尺寸规格:150cm*200cm,允许偏差3%。

10.包装要求:每40床毛毯为1包,外包用正品纯白色聚丙烯编织袋。每床毛毯用礼品袋单独包装、并按采购人要求印字。

11、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提交样品:

样品品名

样品种类

备注

毛毯

1

全新完整包装,外包装上印“云南省委、省政府2021年春节慰问昆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慰问品”

备注:本项目样品须按技术要求各项规定,提交完备样品。


第六章 磋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磋商委员会

(1)磋商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采购单位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磋商专家参加评标。

(3)磋商专家应当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市场行情,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磋商纪律,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磋商原则

(1)磋商遵循“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只对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作为评标的依据和参考。

磋商纪律

(1)磋商委员会的成员应严格自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2)磋商过程中,磋商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3)磋商委员会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不得向磋商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泄露对磋商文件的评审、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4)磋商委员会如有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专职联络员负责联系负责转告。

(5)不允许任何人把磋商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会场(已经公开的价格等资料除外),所有资料不得复制,完成评标后所有材料如数交还。

(6)违反上述规定对评标造成不良影响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磋商方法

(1)对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

(2)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程序

(一)响应文件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未按要求递交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符合性检查:

(1)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没有对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将被拒绝。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a.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b.响应文件没有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c.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d.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e.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f.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g.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h.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i.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a.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b.磋商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磋商的澄清

1.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三)比较与评价

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出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的磋商供应商。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评委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磋商供应商评分,然后汇总每个磋商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磋商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推荐中标供应商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

公式:评标总得分B=F1+F2+…+Fn,其中: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评分细则:

评委将综合考虑投标人所提供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因素综合打分。

投标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

F1为投标报价得分,满分30分;

F2为商务部分得分,满分24分;

F3为技术部分得分,满分46分;

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的得分;

评审标准

评审项目

评审因素

评 审 标 准

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国内注册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经营该产品的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4、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5、同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持股50%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等(非控股子公司除外),只能由一家参加投标,否则采购人/招标代理在开标前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自行决定撤回部分投标人只保留其中一家,或在开标前、开标后均可决定对该集团、总公司、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子公司一并拒绝。某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下属的唯一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仅允许使用其自身的资质、资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如实、完整地披露其自身信息,一切相关的责任均应当由其独立承担。

符合性审查

1、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报价部分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一)F1-磋商报价评分(满分30分)

1

磋商报价

30分

1、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有效磋商报价。

2、得分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有效磋商报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磋商申请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30

注:1、若磋商申请人磋商报价超采购预算,则该磋商申请人磋商报价得分作零分计算。

2、报价得分计出小数点后3位,“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后两位。

3、小微企业政策:政策根据相关政策的精神,磋商申请单位被认定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以磋商申请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且所投产品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所生产的,对磋商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磋商报价作为评标价参与报价得分计算。即:评标价=磋商报价×[1-6%]【小型或微型企业必需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否则不予磋商价格6%的扣除】。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二)F2-商务部分评分(满分24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企业

综合实力

4分

提供2017年以来类似案例经验,提供1项的得2分,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

2

质量体系

及承诺

20分

1、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对质量保证措施有阐述,服务承诺及措施完善具体的得10-20分;
2、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要求但存在一些问题,服务承诺及措施不完善的得5-9分;
3、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违约责任承诺但不具体,没有服务承诺及措施的得1-4分。
4、无质量保证承诺及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三)F3-技术部分评分(满分46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服务要求的响应性

5分

根据磋商申请文件的响应程度打分。

磋商申请人所提供的服务技术完全满足磋商要求的得基本分5分,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有正偏离每项加1分,加到满分为止,满分5分。

2

样品

25分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样品附检测报告原件(优等品),按样品材质、制作工艺、设计等各项指标进行评审。专家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价为优的得分10-25分,评价为良的得分3-9分,评价为中的得分1-2分,评价为差的不得分。

2

服务方案

16分

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设计合理、架构完整、层次清楚,响应本项目服务要求,满分7分。

专家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价为优的得分3-5分,评价为良的得分2分,评价为中的得分1分,评价为差的不得分。

7分

第一个档次(2-4分):有具体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现场服务计划完善具体;投标人在本地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第二档次(1-0分):未在服务方案中体现售后服务方案或售后服务方案尚有欠缺。

4分

有完善的项目管理方案,整个项目设有项目经理人及技术负责人,进度安排有具体方案,分工合理、责任明确;针对应急响应及突发事件有具体可行的应急措施和解决方案,有明确的承诺。满分5分。

专家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价为优的得分3-5分,评价为良的得分2分,评价为中的得分1分,评价为差的不得分。

5分

6、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用书面方式阐述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可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将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供应商,确定最终中标资格。

(3)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报价一定中标。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