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招标机构)受南通市口腔医院(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口腔医院食堂承包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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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南通市口腔医院食堂承包项目;
二、服务范围:
1、全院医务人员、进修实习生、物业管理人员、住院患者的早餐、午餐、晚餐和临时性桌餐提供服务。;
2、食物的加工和订餐、配送等。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就餐标准为16.00元/人/天。
四、项目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五、服务期:三年,中标单位服务期满后,通过综合考核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履约期间服务不满意甲方可以终止续签。
六、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4、所有拟派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需在有效期内),主厨师(根据项目需求至少配备三人)需获得二级及以上厨师资格;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外包、转包;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
(1)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八条中A、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供磋商小组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须认真对照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磋商响应;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 曝光台 公开。
七、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http://www.chongch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栏下载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代理机构;
2.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3月1日09时30分前。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址:南通市跃龙南路36号(南通市口腔医院),B楼2楼视频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45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十、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1年3月1日09时30分整;开标地点:南通市跃龙南路36号(南通市口腔医院),B楼2楼视频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采购人将委托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谈判。
3.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跃龙南路36号(南通市口腔医院),B楼2楼视频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南通市跃龙南路36号(南通市口腔医院),B楼2楼视频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
十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贰万元整。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单位:南通市口腔医院;
联系人:秦工
电话:18012881001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903室;
联系人:单晓花;
联系电话:15896245291;
邮箱:292619374@qq.com。
十四、磋商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http://www.chongch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栏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