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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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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2-22 |
一、项目编号: hbzh2021-A01 二、项目名称: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河北正乐食品有限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塔谈生活一区12-2-101 | 911301003989764758 | 涞水县荣马商贸有限公司 | 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西关综合市场南楼 | 91130623MA07MB9940 | 保定坦坤商贸有限公司 | 易县店北村桥北路西 | 9113063359095193X0 | 保定隆澜商贸有限公司 | 易县泰元街东侧农业局一楼 | 91130633589673821E | 保定市碧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腾飞路288号光达e时代2号楼1116室商用 | 91130606MA0FR6WQ0T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说明 | 优惠价/入围价 | 河北正乐食品有限公司 | 盒装中国学生饮用奶,鸡蛋,法式小面包,核桃仁 | 新希望,尧泉山园,聚泽源,北纬四时 | 200ml,60g,20g,15g | 一批 | 2020800 | 2020800 | | | | | | 涞水县荣马商贸有限公司 | 米,面,油 | 柏粮人,恒兴,美临 | 25KG,25KG,5L(9.2斤)/桶 | 一批 | 2027779.44 | 2027779.44 | | | | | | 保定坦坤商贸有限公司 | 盒装学生饮用奶,鸡蛋 | 新希望,尧泉山园牌 | 200ml,60g | 一批 | 2842080 | 2842080 | | | | | | 保定隆澜商贸有限公司 | 盒装中国学生用奶,鸡蛋 | 君乐宝牌,尧泉山园牌 | 200ml,62g | 一批 | 3029000 | 3029000 | | | | | | 保定市碧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盒装学生饮用奶,鸡蛋 | 新希望牌,路增杰牌 | 200ml,60g | 一批 | 2902096 | 2902096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怀玉、肖前进(主任)、黄立菊、李同山、方大伟、杨素霞、刘惠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104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 : 涞水县府前街122号 联系方式: 张怀玉 0312-4530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泽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1999号未来微墅6号楼1305室 联系方式 : 王硕 18903126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硕 电话: 18903126106 十、附件 定稿1.22泽和--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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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zh2021-A01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A~E 包)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 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泽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
2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5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19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29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7
第六部分 合同范本(供参考)..............................................................................55
第七部分 变更澄清通知(如有)..........................................................................60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3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
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
于 2021 年 02 月 19 日 09 点 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zh2021-A01
项目名称: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2868785 元;
最高限价: 12868785 元;
采购需求: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A包:涞水县 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
B包:涞水县 2021 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米、面、油),B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C包:涞水县 2021 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21所学校牛奶、鸡蛋);
D包:涞水县 2021 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24 所学校牛奶、鸡蛋);
E包:涞水县 2021 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24所学校牛奶、鸡蛋);
合同履行期限:1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投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鸡蛋提供养殖场的动物防
疫条件合格证;
3.2 2020年6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
料;
3.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投标人提供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
执行人查询”“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中国政府采
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不允许参加本项
目采购活动;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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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1 月 27日至 2021 年 2月 2日, 9:00-12:00-12: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下载正式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
和修改。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2 月 19 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加本项目。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
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 CA(线下办理:地址朝阳大街 899 号
同美酒店 B座 1116,电话 16631251209/17736285662。线上办理:登录“河北 CA”管网进行在线办
理。线上办理有一个对应的审核时间以及邮寄时间,一般河北省内 4-5 天,线下当下可以做出 U盾,同时
绑定。建议第一次办理来线下)。完成注册并办理 CA 后投标人凭 CA 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
参加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采购文件格式(.bdzf)。并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
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
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投标单位请随时关
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
2、供应商须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供应商未能及时获取的,后果自行负责。
3、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 涞水县府前街 122 号
联系方式: 张怀玉 0312-4530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泽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 1999号未来微墅 6号楼 1305室
联系方式:王硕 18903126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硕
电 话:18903126106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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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采购人名称: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采购人地址:涞水县府前街 122 号
采购联系人:张怀玉
电话:0312-4530978
1.1.3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泽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1999号未来微墅6
号楼 1305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硕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903126106
1.1.4 项目名称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
食品采购项目
1.1.5 项目地点 涞水县,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A包:涞水县 2021 年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
B包:涞水县 2021 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米、面、油)
C包:涞水县 2021 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21 所学校牛奶、
鸡蛋);
D包:涞水县 2021 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24 所学校牛奶、
鸡蛋);
E包:涞水县 2021 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24 所学校牛奶、
鸡蛋);
B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为米面油,预算金额为 2028485
元;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或批发业或零售
业,投标人需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
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ACDE 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3.2 合同履行期限 1 年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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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 他材料
/
2.2.1
招标文件质疑期限
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
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质疑期内向采购人、代
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质疑
必须以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提出,并于招标文件规定质
疑期截止前送达采购人、代理机构,质疑书除详细写明质疑内
容外,还需标注质疑投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传真、
邮件、邮寄概不受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质疑,不予受理。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2月 19日 上午 9 : 30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 标文件澄清的
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 标文件修改的
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 他材料
/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
提交保证金(含电子保函),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
形式。
2、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方式的按照以下要求递交:
单位名称: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涞水支行
账 号:6076080120110100017959
(并注明:保证金的用途为“ 项目 包保证金”)
开标截止以前交至以上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金额:
A 包:40000 元;
B 包:40000 元;
C 包:50000 元;
D 包:60000 元;
E 包:50000 元
注:采用提交保证金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的基本账
户一次性汇入保证金指定账户,否则其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
受理。(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无效。一经发现非从基本账户交纳,投标无效,一切后果自负;
不接受以任何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一经发现非从基
本账户交纳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情形,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切后果自负。
投标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进入保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
统,点击【电子保函入口】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
选择承保机构。
3.6.4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bdtf 格式,在保定市公共资源综
合信息平台中的“采购投标文件上传”上传)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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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保
定市公共资源综合信息平台中的“采购投标文件上传”)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7.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代表及经济技术专家共 7 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
8.1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并确定人排名第一
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投标最高限价
11.1.1
投标最高限价
本项目的投标最高限价:12868785元;
其中:
A 包:2020800 元;
B 包:2028485 元;
C 包:2865000 元;
D 包:3029000 元;
E 包:2925500 元;
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1.2
11.2.1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bdtf 格式)到
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可使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综合信息平台
( 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 )“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
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入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综合信息平台后,
请将 CA 密钥插入电脑,做好解密准备。开标开始,公布完投标单位名单,投标
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网络等
满足远程解密要求,并确保 CA 密钥无故障。 因投标人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
题导致在解密时间截止后,仍然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
评标。
(3)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如需对投标文件进行撤回、修改,
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重新递交。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
当日不得使用备用非加密文件进行补救,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并加盖电子公章。
(5)开标结束后,投标人请随时关注“澄清回复”模块,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要
求投标人在“澄清回复模块”以书面形式(扫描并在线传输由评标委员会接收)
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
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6)特别提示:因保定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
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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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招标代理服务费
11.3.1
招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约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
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
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标准计取。
11.4 中标公示
11.4.1
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
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
果的同时,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1.5 知识产权
11.5.1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
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
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
第三人。
11.6 同义词语
11.6.1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货物技术规格参数、要求和数量”等章 节
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或采购人或需方”和“承包人或投标人或供方”,在招标 投标
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1.7 监督
11.7.1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
施的监督。
11.8 解释权
11.8.1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
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合
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 规
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 顺序
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 者为
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 款前
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1.10 关于同一品牌评审
11.10.1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A、C、D、E 包:学生奶; B 包:大米;
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
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
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政府采 (1)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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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相关
政策要
求
(2)根据财库[2019]9 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
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
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
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
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
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
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 文《关于印发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 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 2019 第 16 号文《市场
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
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
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
授权范围认定。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
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
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中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
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四部分评标
标准和评标方法。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
查询投标人信用信息。
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
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并甄别,并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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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应当决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
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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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100%。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 招标范围、合同履约期限和质量目标
1.3.1 本次招标范围: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
采购项目。
1.3.2 本项目的合同履约期限:详见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目标:合格。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招标公告。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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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本项目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名称、技术规范及有关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合同范本(供参考)
第七部分 变更澄清通知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 10 日前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
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
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 1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 15 天的,招
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 1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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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
件处理。
3.2.2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2.3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投标报价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
润、税金、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3.2.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拦标价),否则视为实
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
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时间、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
帐户转出。
3.4.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3 对于未能按 3.4.1 和 3.4.2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
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或信息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违反政府采购法规,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如实告知原则,扰乱了采购程
序;
(6)提供虚假、恶意质疑投诉材料或在一年内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质疑投诉记录;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资格审查表。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人通过“(https://www.bqpoint.com/)”,网站服务大厅(下载专区)下载“投
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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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投标人凭 CA 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时间场地
信息文件。采购文件格式(.bdzf)。
3.6.3 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
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
签名的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
3.6.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
“(https://www.bqpoint.com/)”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软件制作生成的加
密版投标文件。
3.6.5 采购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
采购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
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6.6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人 CA 秘钥和企业 CA 秘钥
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bdtf 格式和*.nbdtf 格式)时,只能用本单
位的企业 CA 秘钥加密。
3.6.7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必须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红色)的,投标人应签字
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法定代表人签字指 CA 中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盖章,
指 CA 中法定代表人印章。单位公章指 CA 中单位公章。
3.6.8 投标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
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
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加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bdtf 格式,在保定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信息
平台”中的“采购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为无效投标);投
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bd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
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
整、正确。若因保定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
作时间与技术信息处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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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的电子响应文件。
4.3.2 补充、修改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投标人应按照要求重新加密,并在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4.3.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
标,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
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
还的除外。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开标时通过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综合信息平台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环节。
开标时间: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
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工具及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按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时间进行电子开标,投标人应当准时登录网上虚拟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需使用
CA 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远程解密页面展示《开标记录表》,开标结束。 投标单
位无需签章。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网络等满足远程解密要求,并确
保 CA 密钥无故障。 因投标人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时间截止后,仍然未解密
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
5.2 开标需要做的准备工作:
5.2.1 软硬件设施: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包括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 Windows7
及以上,IE 浏览器暂只支持 IE11 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 4M 以上)、
电源(不间断)、CA 密钥等;软件设施包括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
到 河 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5/bsznmore.html 下载数字证书驱动)。
5.2.2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登陆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
综合信息平台进行远程解密,使用制作响应文件 CA 密钥及制作、上传响应文件使用的电脑
进行解密。
5.2.3 可使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综合信息平台
(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
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5.2 开标程序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开标管理员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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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布投标人名单后,投标人在半小时内完成远程解密。具体操作可登录在河北省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办事指南-下载专区-“操作
手册”中下载《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综合信息平台远程解密操作手册》进行相关操作。
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 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
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
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
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
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
3)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或到达解密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点击信息确认按钮,对开标记
录表进行确认,开标结束。
开标时如有问题和异议请联系:4009980000;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未及时提出
的,视为放弃对开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
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4)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6)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7)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8)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
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
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6.1.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
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6.2 评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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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第四部分“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评标过程的保密
6.4.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
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6.4.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
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4.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
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6.5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
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
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
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
标。
6.6 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
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
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招标。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报告
由全体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7.2 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将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
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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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采购或招标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开标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对
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除取消采购任务外,按政府采购法规的
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或招标活动。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部分“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
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
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
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
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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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无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名称: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
项目
二、项目概况:
结合涞水县实际情况,继续实行课间加餐与食堂供餐并存的供餐模式,全县实施营养餐
学校 84 所,学生 20165 人,拟定栗村小学等 15 所学校实施课间加餐方式,学生 2526 人;
拟定富位小学等 69 所学校实施食堂供餐方式,学生 17639 人。标包划分为:
A包:涞水县 2021 年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
B包:涞水县 2021 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米、面、油);
C包:涞水县 2021 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21 所学校牛奶、鸡蛋);
D包:涞水县 2021 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24 所学校牛奶、鸡蛋);
E包:涞水县 2021 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24 所学校牛奶、鸡蛋);
合同履行期限:1 年。
实施时间:1 年(以实际供餐天数为准)。
采购内容:拟定课间加餐招标食品为纯牛奶、鲜鸡蛋、小面包、学生餐核桃仁;食堂供
餐招标食品为大米、小麦粉、花生油、纯牛奶、鲜鸡蛋。
供货地点:涞水县,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三、采购要求:
A包:为涞水县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行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学校每生每天供应
200ml 以上(含 200ml)盒装中国学生饮用奶一份、重量不少于 60g(含 60g)的鲜鸡蛋一枚、
20g 以上(含 20g)独立包装法式小面包 1枚、15g 以上(含 15g)独立包装核桃仁一份(盒
装奶、鲜鸡蛋、法式小面包、核桃仁实行捆绑供应)。
B包:为涞水县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行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早餐学校供应米面油。
C包:为涞水县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行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早餐学校每生每天供应
200ml 以上(含 200ml)盒装中国学生饮用奶一份、重量不少于 60g(含 60g)的鲜鸡蛋一枚。
D包:采购食品同 C包。
E包:采购食品同 C包。
四、采购数量:
A包:实行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学校 15 所,学生数 2526 人。计划供应 200 天,
投标价格为最终目的地价格,每人每天 4 元。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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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包:实行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早餐学校 69 所,学生数 17639 人。全年按 200 天计
算(米面各 100 天)。根据《农村学生膳食营养指导手册》,营养早餐每人每天用量,大米每
生每天 0.2 斤,面每生每天 0.2 斤,食用油按每生每天 0.01 斤计算。
C包:实行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早餐学校 21 所,学生数 5730 人。每人每天一盒奶、一枚
鸡蛋。全年按 200 天计算。
D包:实行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早餐学校 24 所,学生数 6058 人。每人每天一盒奶、一枚
鸡蛋。全年按 200 天计算。
E包:实行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早餐学校 24 所,学生数 5851 人。每人每天一盒奶、一枚
鸡蛋。全年按 200 天计算。
五、质量要求:
A 包:
1、牛奶供应要求: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中国学生饮用奶管理办法之规
定。各项指标要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法》的有关规定,配送到校时保证新鲜、不变质、包装
完好。
2、鸡蛋供应要求:鸡蛋必须是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质量可靠,符合 GB 21710
—2016《蛋与蛋制品生产卫生规范》,其中感官指标达到蛋壳无破损,灯光透视时,整个蛋
呈桔黄色至橙红色,打开检验,蛋黄蛋清分明、蛋黄完整、蛋白澄清、透明、无异味;微生
物指标:不得检出沙门氏菌等致病菌,不得检出违禁药物残留物。每枚不得少于 60g 的标准。
3、法式小面包供应要求: 法式小面包的原料采购、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应符
合 GB 89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表面金黄或淡棕色,面包芯呈乳白色或淡黄色,色泽
均匀,细腻有弹性,气孔均匀,条理清晰,味纯正,无异味。每枚 20g,使用发酵及惰性气
体独立包装, 保质期为 4-6 个月。
4、核桃仁供应要求:执行 GB 19300-2014《坚果与籽类食品》的有关规定。原料要符
合相关要求标准及符合 LLKW-WIA-048《学生餐核桃仁》标准要求。包装为独立塑封包装,
且包装材料要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卫生或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标识应符合 GB7718-2011《预
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 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包装上需注明
品牌名称、生产日期、产品规格、营养成分等内容。净含量不少于 15g,要具有核桃仁的正
常色泽、气味、滋味及组织形态,不得有因包装或其他原因致使食品酸败、氧化、生虫、异
味、霉变外来物污染等现象,其他按标准执行。产品保质期应在六个月,到校时生产日期不
得超过 45 天。
5、食品配送:中标企业必须依照《涞水县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和人数一览表》所列学
校和需求,及时把采购物品送到每所学校和教学点,每周配送 1 次。
B 包: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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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米:产品类型为粳米,质量等级为一级。符合 GB1354-2009 质量标准。非转基因
食品,每袋 25kg 包装,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含有添加剂。
2、小麦粉:小麦粉符合 GB1355-86 质量标准,质量等级为特制一级中筋面粉,非转基因食
品,每袋 25kg 包装,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含有添加剂。
3、食用油:花生油,质量等级为压榨一级,符合 GB1534-2003 国家标准,非转基因食
品,一次性 5L 包装,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指标按 GB 2716、GB 2760 和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花生油中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不含有添加剂。
4、食品配送:中标企业必须依照《涞水县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和人数一览表》所列学校
和需求,及时把米、面、油送到每所学校和教学点,每周配送 1 次。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投产品均为非转基因食品,格式内容自拟。
C 包:盒装中国学生饮用奶、鲜鸡蛋专业资质和质量要求同 A包,配送要求为每周 1 次。
D 包:盒装中国学生饮用奶、鲜鸡蛋专业资质和质量要求同 A包,配送要求为每周 1 次。
E 包:盒装中国学生饮用奶、鲜鸡蛋专业资质和质量要求同 A包,配送要求为每周 1 次。
六、其他商务要求
(一)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要求
食品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企业供应的食品因质量问题或延误送货时
间而造成的事故,企业要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后果严重的解除购销合同并由企业
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二)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2、分别报出产品的单价及总价,不得缺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总报价为最终目的地价格。含税费、包装、运输、装卸、人工、设备、留
样等一切费用。
4、投标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交货运输及保管
1、食品的运送交接必须做到交货、收货双方共同签字,不得委托他人运送。供餐
企业向学校配送的每一批次食品,要向甲方提供与投标食品参数、性状等相同的样品(套
餐不少于 10 套,米面各 1袋,油 1桶)留样封存,(米面油烹饪后也需留样)留样不
得少于 48小时,以备待查。投标人供货时须向甲方提供食品每批次检验报告。
2、中标人负责根据用户指定的地点,将货物材料送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
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3、各种食品,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4.各种食品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出现的破损、腐败变质等情况,需无偿的进行食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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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调换。
(四)完成时限:具体供货时间签订合同时与甲方具体约定。
(五)付款方式:本次采购数量为预购数,采购方可能根据在校生人数变化对采购
数量做适当调整,送货开始后,每月结算一次,最终结算数量以招标方实际食用食品数
量为准。
2021 年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营养套餐)A包学校和人数一览表
单位 学 校 学生数 备注
义安学区 栗村小学 181
涞水镇学区
魏村小学 6
东租小学 472
娄村学区 木井小学 74
石亭学区 八里庄小学 16
三坡学区
京涞小学 82
马各庄小学 90
苟各庄小学 108
赵
各
庄
学
区
福山口小学 2
岭东小学 11
河东小学 8
下明峪小学 18
汤家庄小学 23
野孤小学 4
波峰中学 1431
合 计 15 2526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23
2021 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米面油)B 包学校和人数一览表
单位 学 校 学生数 备注
胡家庄学区
富位小学 168
胡家庄中学 390
胡家庄小学 53
姜各庄小学 41
西武泉小学 31
永阳学区
永阳中学 660
南桥头小学 216
檀山小学 119
西垒子小学 207
洛平小学(东) 126
洛平小学(西) 237
北秋兰小学 210
王村学区
王村中学 509
辛庄头小学 150
吴各庄小学 233
张翠台小学 49
王村小学 49
赵各庄小学 28
石亭学区
集贤小学 117
板城小学 169
东龙泉小学 143
大赤土小学 630
王各庄小学 179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24
义和庄小学 354
石亭小学 445
龙安小学 188
明义学区
明义中学 324
冀家沟小学 186
司徒小学 260
南封村小学 160
南北庄小学 178
涞水镇学区
瓦宅小学 169
东文山小学(含七一) 391
南兵上小学 216
南关分校 219
水北小学 160
上车亭小学 32
三坡学区
庄里小学 101
紫石口小学 269
爱心小学 590
桑园涧小学 279
都衙小学 43
义安学区
下庄小学 147
北高洛小学 152
西义安小学 184
义安镇中学 759
北白堡小学 153
南义安小学 118
寺皇甫小学 207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25
娄村学区
安阳小学 198
中水东小学 370
虎过庄小学 111
娄村学校 690
车厂小学 102
赵各庄学区
其中口小学 207
偏道子小学 22
玉斗小学 65
龙门小学 327
金水口小学 27
赵各庄小学 420
李各庄小学 25
板城小学 32
蓬头小学 230
涞水三中 947
涞水四中 752
林清寺中学 518
镇厂中学 503
实验中学 1031
特教中心 64
合计 69 17639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26
2021 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蛋奶)C包学校和人数一览表
单位 学 校 学生数 备注
石亭学区
集贤小学 117
板城小学 169
东龙泉小学 143
大赤土小学 630
王各庄小学 179
义和庄小学 354
石亭小学 445
龙安小学 188
义安学区
下庄小学 147
北高洛小学 152
西义安小学 184
义安镇中学 759
北白堡小学 153
南义安小学 118
寺皇甫小学 207
三坡学区
庄里小学 101
紫石口小学 269
爱心小学 590
桑园涧小学 279
都衙小学 43
镇厂中学 503
合计 21 5730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27
2021 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蛋奶)D包学校和人数一览表
单位 学 校 学生数 备注
王村学区
王村中学 509
辛庄头小学 150
吴各庄小学 233
张翠台小学 49
王村小学 49
赵各庄小学 28
娄村学区
安阳小学 198
中水东小学 370
虎过庄小学 111
娄村学校 690
车厂小学 102
涞水镇学区
瓦宅小学 169
东文山小学(含七一) 391
南兵上小学 216
南关分校 219
水北小学 160
上车亭小学 32
胡家庄学区
富位小学 168
胡家庄中学 390
胡家庄小学 53
姜各庄小学 41
西武泉小学 31
涞水三中 947
涞水四中 752
合计 24 6058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28
2021 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蛋奶)E 包学校和人数一览表
单位 学 校 学生数 备注
永阳学区
永阳中学 660
南桥头小学 216
檀山小学 119
西垒子小学 207
洛平小学(东) 126
洛平小学(西) 237
北秋兰小学 210
明义学区
明义中学 324
冀家沟小学 186
司徒小学 260
南封村小学 160
南北庄小学 178
赵各庄学区
其中口小学 207
偏道子小学 22
玉斗小学 65
龙门小学 327
金水口小学 27
赵各庄小学 420
李各庄小学 25
板城小学 32
蓬头小学 230
林清寺中学 518
实验中学 1031
特教中心 64
合计 24 5851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29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一、总则
(一)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鼓励充分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
(二)评标监督
招标人接受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一)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
工作。
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
(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
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
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
招标文件及本办法中未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
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议记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
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4、资格后审;
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代表根据招标文件,按照资格审查表的形式,对所有投标文
件进行审查并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满足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不满足资格要求的,由评标委
员审查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30
资格审查表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
格
审
查
营业执照 具备并有效彩色扫描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 具备并有效彩色扫描件(代理商提供)
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具备并有效彩色扫描件(仅限鸡蛋供应商提供)
2020年6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税
收缴纳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
具备并有效彩色扫描件
2019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
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备并有效彩色扫描件
企业信用查询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
明
具备并有效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具备并有效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具备并有效彩色扫描件
5、符合性评审;
(1)开标后,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书面开标记录以及
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按照符合性评审表的形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并逐项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a.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6.3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人印
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
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b.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c.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d.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
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e.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f.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拦标价)的;
g.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h.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i.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相关投标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31
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初步评审被拒绝的
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
(4.1)对投标报价的填报是否齐全,项目内容是否明确,价格构成是否合理等方面进
行审核,判定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4.2)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
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和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②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
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③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
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按无效处
理。
(4.3)评标委员会对在投标报价审核中发现的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应当书面向投标人提
出询问。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符合性审查表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
合
性
审
查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有效期 符合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 符合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质量要求 符合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符合文件要求
签字、盖章 符合文件要求
是否存在初步评审第2条a-i款
情形
不存在初步评审第 2 条 a-i 款情形
其他实质性响应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相关要求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按评标办法进行评
审。
7、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核心产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32
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
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
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
作为中标候选人。
8、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
标报告;
9、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
(二)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
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
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确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发现某评标委员会成员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
3、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己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
4、由招标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三、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
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
承担个人责任。
2、评标过程中招标人的代表不得发表超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倾向性或引导性
的言论,如关于投标人的考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应充分发挥个人技术能力、水平,
依据招标文件独立进行评标工作。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
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否决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并将有关情况记录于评标报告。
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应当回避的评标活动主动提出
回避;不得与任何投标人进行私下接触,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5、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33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4)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6)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7)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8)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7、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的要求,本项目 ACDE 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
审。B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
取中标、成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如弄虚作假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评标办法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34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与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1
投标报价
(40 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
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2
食品综合
评价
(15 分)
依据投标食品的品牌、产地、质量、品种、配料或营养成
分等方面综合评价后划分三挡,
第一档:优良得 10.1-15 分,
第二档:较好得 5.1-10 分,
第三档:一般或有缺陷得 0-5 分。
3
食品配送
方案
(15 分)
根据食品配送方案、配送车辆、人员等综合评定后划分三
挡,
第一档:食品供应配送方案科学性、合理性优良得 10.1-15
分。
第二档:食品供应配送方案科学性、合理性较好得 5.1-10
分;
第三档:食品供应配送方案科学性、合理性一般得 1-5 分;
4
食品质量
安全保障
措施
(15 分)
根据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综合评定后划分三挡,
第一档:措施方案合理可行,满足用户要求得 10.1-15 分;
第一档:措施方案满足用户要求,但有不足之处得 5.1-10
分;
第一档:缺项或方案有缺陷得的得 0-5 分
5
售后服务
承诺
(10 分)
根据售后服务承诺、培训方案、食品垃圾回收方案综合评
定后划分三挡,
第一档:优于采购文件要求且服务承诺范围明确,服务细
节考虑周到、切合实际,服务政策优越的得 5.1-10 分;
第二档: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政策较好的得 3.1-5 分;
第三档:服务政策一般或有缺陷的得 0-3 分。
6
应急方案
(5分)
根据针对本项目编制的应急事故处置方案和责任处理方
案:1、应急处理方案必须针对以下三方面做出应急方案:
因疫情、自然灾害、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食品减产或
断供导致采用替代品的应急方案。2、对食品过敏者(特异
体质)学生的食品替换方案和措施。3、事故和责任处理方
案,根据方案综合比对打分:
优得 4.1-5 分,
良得 2.1-4 分,
一般得 0-2 分, 缺项不得分。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35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评标委员会应遵照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各评委对同一投标人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
数),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在排序中出现
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投标价格较低的投标人排序优先;如果投标价格也一样,则技术部
分得分较高者排序优先。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则由下一中标候选
人递补,依此类推,直至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供应商可以 ABCDE 包可以兼投但不能兼中,中标顺序以 A、B、C、D、E 包先后次序
优先中标,如某供应商被推荐为靠前标包的中标候选人后,后续标包参与评审但不列入推
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3、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五、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
案。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 明
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36
附件: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1.2.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
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1.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1.3.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
进行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评审中价格扣除 6%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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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
投 标 文 件
投标单位: (加盖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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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目 录
投标人自行编制目录页码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39
一、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政府采购编号为: 的 招标文件。
我单位正式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
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
对采购项目进行投标。
为此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全部实质性要求。
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3、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署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5、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
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6、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7、如果在评定后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们的投标
保金可被贵方没收。
8、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天内有效。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40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兹委托 同志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 项目标号)(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投标的有关事宜。
附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岁,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 邮编: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1.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时提供身份证即可;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41
三:投标报价表
(1)开标一览表
投标单位盖章: 报价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总报价
合同履约期限
质量标准
其它说明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42
(2)投标报价明细表
仅适用于 A包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产品
规格
生产厂
家
单价
单价合计
(每份营
养餐)
人数 天数 合计
1 盒装中国学
生饮用奶
4元
(每人每
天)
2 鸡蛋
3 法式小面包
4 核桃仁
投标总报价 小写: 大写:
每份价值 4元(含税费、包装、运输、装卸、人工、设备、留样等一切费用。)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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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适用于 B包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产品
规格
生产
厂家
单价 数量 合计
1 米
2 面
3 油
投标总报价 小写: 大写:
(含税费、包装、运输、装卸、人工、设备、留样等一切费用。)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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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适用于 C、D、E包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产品
规格
生产厂家 单价 数量 合计
1 盒装学生饮
用奶
2 鸡蛋
投标总报价 小写: 大写:
(含税费、包装、运输、装卸、人工、设备、留样等一切费用。)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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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四、货物一览表:
货物一览表
报价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及规
格
食品详细说
明
保质
期
产地 备注
1
2
3
4
投标单位名称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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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五: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
(一)食品综合描述
(二)食品配送方案
(三)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四)售后服务承诺
(五)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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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投标单位情况一览表
投标单位情况一览表
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注册资金:
单位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号:
单位地址
办公地址: 邮编:
通讯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技术负责人:
联系人:
办公室电话: 传真:
手 机: 电子信箱:
单位职工总数:
办公用房面积: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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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备注:本表后应附以下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 营业执照
2. 生产厂家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和代理商食品经营许可证
3. 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仅限鸡蛋供应商提供)
4. 2020 年 6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税收缴纳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
5. 2019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内容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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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扫描件
2.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3.其他方式递交保证金的提供相应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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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八、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 投标食品的彩色照片
2. 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 6 个月内的投标食品检测报告
3. 非转基因食品承诺(仅限 B 包米面油提供)
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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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诚信廉洁承诺书
为充分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 护市场秩序,本单位
在参与 项目采购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以保证在采购活动中无
任何违 规、违纪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违反,甘愿接受没收投标保 证金及相应处
罚,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不以任何手段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谋取投标的不正当照顾。
2.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谋求不 正当利益。
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不向评标专家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采 购人就投标价格、投
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5.不与供应商之间相互串标、串标。
6.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7.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骗取中标。
8.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 让他人。
9.中标后,与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 合同,不订立背离合
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0.主动接受并配合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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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 承诺如
下: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 承诺情况都
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
查实上述承诺的 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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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
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
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
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
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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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
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
备注:本声明函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填写,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未提供不予认定。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删除本项。
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备注: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可删除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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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合同范本(供参考)
甲方:
乙方:
甲方于_____年___月____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项目中标供应商。为了
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
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
1.项目编号:____________
2.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
3.具体内容:(详见乙方报价表)
4.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_ 元(大写: )。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每月结算,无预付款。每月结束后,由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营养办最终核算实际发
生费用和扣减情况,确认无误后由供餐企业开具发票(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不额外付税
费)报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由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按月将款项直接拨到服务方账户。
课间加餐食品质量合格率要求 100%,中标价格为送到指定学校的交货价格,合 同
期之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价。
三、交货时间、地点
供货时间:____________
交货时间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需求足额按时配送到学校或指定地点。配送时要及时
联系学校确定时间和数量,送货时间不能提前或推后,节假日学校不留剩余食品,学校
人数因特殊情况调整及时与供货人负责联系。
四、合同条文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的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并履行各自应负
的责任;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书
(2)合同条款
(3)成交通知书
(4)乙方递交的中标投标文件
(5)公开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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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
为准;
4.乙方应清楚了解所有协议的内容,任何对此等文件的不了解或漠视均不能使其免
除遵守上述条文或规范的责任,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均不获考虑;
5.乙方不得将上述文件(全部或部分地)作本协议以外的其它用途;
6.考虑到乙方将进行本食物的供应、运输及售后服务,甲方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
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给乙方。
五、售后服务
1.严格遵守售后服务承诺,食物在食用中出现任何问题,甲方与乙方联系,乙方在
接到通知后,应该在 1 小时内赶赴现场,对事件进行处理;一旦确认问题由食物质量
不合格造成,乙方将负全部责任。
2.乙方无偿负责所供食品的破损、损耗,试餐及留样。
3.甲方使用本食物过程中,因食品质量发生的任何意外情况,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其它服务承诺。
六、食品质量标准及服务要求
1.食品质量标准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行业现行标准。
食品合格率达到 100%。(距生产日期七日内)
建好采购台账,包括时间、数量、地址、经办人等,实现食品质量可追溯;每批次
购货要留样备查。
2.乙方负责免费提前送至指定学校或位置,保证按时正常供应。
3.乙方向学校提供制式带收据号码的验收清单(样式由采购人提供),由相关
人员填写签字确认。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出入库登记、临时储存保管。
4.乙方须配合甲方共同对配送食品进行抽样检查,出现抽检不合格(如重量不足、
破损、感官较差、沙皮等),计入供应商不良记录,按甲方要求调换合格食品,并无条
件接受甲方处罚。一般抽样检查次数每月不少于两次。抽检食品费用由供应商负担,不
计入结算。
5.乙方负责定期提供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并负责食品的入库留样,用专用
的留样存储设备留样,留样份数不少于 2 份,单独保管,每批次采购均需按要求进行
留样备查,保存时间不少于 7 天。
6.乙方必须使用全封闭专用食品运输车辆运输,不得使用农用三轮车、敞篷车等不
符合卫生要求的车辆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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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乙方的食品储存库房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食品储存离墙离地不得少于 30 公
分,安装安防监控摄像头,安装门窗防护栏和防盗门,有专人负责,定期消毒。
8.乙方必须向甲方签订营养餐质量保证书。
七、交货及验收
乙方配送鸡蛋食品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指定的联系单位及负责人,由专门
负责人进行检验,查验相关证票(供应商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出厂出库证明、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等)是否齐全,并留档一份,
同时抽检食品,看质量和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经双方验收人员共同进行抽检和数量验
收,查验合格后并填写验收单签字盖章。学校验收单一式两份,由学校验收人员和主管
校长或校长签字确认,供货方、学校各存一份。学校验收单无学校验收人员和主管校长
或校长签字确认,不予结算。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定接收单位及联系人验收合格后,
填写验收单签字盖章,验收单一式两份,供货方、接收单位各一份验收单保存。
营养餐食品需要试餐、留样,由供应商免费提供,不在结算范围内。验收严格按照
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甲方认为有必要的,须由生产厂家参与食品验
收。
乙方供应的营养餐食品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事故,或在配送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事
故,乙方要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双方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食品、拒付货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3%的违约
金。
2.乙方须支付履约保金。如因乙方食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或其它食品安全
事件,由乙方负责及时处理并进行赔付,如果乙方未及时处理并赔付,此履约保证金将
由甲方支付学生医疗赔付费用,医疗费用超出履约保证金额度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
承担。
如在合同期限内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合同履行圆满顺利,到合同终止后,
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息)。
3.乙方提供的食品品种、品牌、规格、重量、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的,甲 方
有权拒收、有权拒付货款,造成后果及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严格按中标品牌、重量、价格以及甲方的食用安排等履行采购和配 送
服务。履约中途变更品牌、重量、价格视情况记入供应商不良记录。如确需变更 食品
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证明和供应商变更申请,报甲方同意,方可变更。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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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甲方除扣缴乙方履约保证金外,加罚合同总金额 3%
的违约金。
6.如果乙方逾期配送营养餐食品,延误学生食用时间,甲方将中止合同,违约 责
任由乙方承担。
7.如果乙方提供的营养餐食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学校发现及时未造成学生食物 中毒
影响的,或甲乙双方、主管部门抽样检查不合格,或出现上述 3、4、5、6 条 情况的,
将按供应商违约记录其不良记录,出现 1 次不良记录,扣除供应商当月应 付货款的
1%,出现 2 次不良记录,扣除供应商当月应付货款的 3%,出现 3 次不良
记录,扣除供应商当月应付货款的 5%。如不良记录累计达到 4 次(含)以上,甲
方 将与乙方终止履行合同,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另行采购。因上述情况造成的一切 责
任、事故及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8.在执行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立即 通
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经协商则合同履行期可协商延长, 其
延长期不大于不可抗力影响期。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60 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 好协
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9.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都是签署本合同的依 据。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如有 违反,
应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若 因
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供应食品,延迟超过 3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并请
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成交资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将在延迟交
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 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在履约金中扣除,并提请 政府采购监
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十、不可抗力
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
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
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
任。
十一、争议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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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乙双方因食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质量鉴定或指定的
单位质量鉴定结果为准,鉴定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2.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
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十二、其它
1.本合同共___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 律
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 关
条款执行。
5.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附:乙方报价表清单。
甲方:(单位盖章) 乙 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 址:
电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涞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及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
60
第七部分 变更澄清通知
(如有,平台自行及时查看)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合同范本(供参考)
第七部分 变更澄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