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MMFZ00022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公安局城区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妙管家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9幢合肥大兴周谷堆农产品物流园9幢商138-2商138-2上室
中标(成交)费率:百分之八十八(小写: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巢湖市公安局城区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巢湖市区各单位食堂 服务要求:所有货品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1+X(X≤2)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服务期内具有 90%以上的公安局城区单位食堂反馈满意的,合同到期后,经合同双方同意,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 2 年,服务内容及合同费率不变。)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金水、邓传娥、张能军、许善春、卞泰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合价[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叁万柒仟捌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 )向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半汤路51#,联系人:李平峰,联系电话:13675653939。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巢湖市公安局
地 址: 巢湖市半汤路
联 系 人: 卞先生
联系方式: 0551-66273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巢湖市半汤路51号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方式: 1367565393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13675653939
十、附件
1.公开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正文)
2.防疫措施落实承诺书
3.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小型企业声明函
5.专家评委认可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