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天津市梨园监狱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天津市梨园监狱2021年警察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1-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梨园监狱2021年警察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1-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梨园监狱 2021年警察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21-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梨园监狱 2021年警察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21-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警察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1-002
项目名称:2021年警察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9.0万元
最高限价:249.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39 139 其他农副食品 详见磋商文件
第2包 110 110 其他农副食品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至预算额内货物全部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2018年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 B. 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19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4日到 2021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梨园监狱
地址:天津市梨园头村南,监狱大院
联系方式:23099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联系方式:022-86436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 话:022-8643656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2021年警察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4日

2015年天津市政府债券

2021年警察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GXZC-2021-002)

采购人:天津市梨园监狱

招标代理: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


目 录

TOC \h \z \u \t "标题 3,1"

4

1

4


2021年警察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ZC-2021-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梨园监狱委托,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21年警察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21年警察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XZC-2021-002

二、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分2包;第一包:139万、第二包:110万

本项目总预算:249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2018年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

B. 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19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11日,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4.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本,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6日下午02:30止。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16日下午02:30整。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韩工

2.联系方式:022-86436560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梨园监狱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梨园头村南

3.采购人联系人:王老师

4.采购人联系方式:022-2309923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86436560

4.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公司名称: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天津银行第三中心支行

账号:258901201091156365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2021年警察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ZC-2021-002

2

招标范围:2021年警察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详见第二项技术要求)

3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至预算额内货物全部供货完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4

服务地点:天津市梨园监狱

5

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每月月底结算本月货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必须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tjgp.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技术要求:(详见第三项技术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 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2018年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 2019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 被授权人身份证

8.? 保证金银行回单或电汇凭证原件

9.? 中小企业声明函

10.? 以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所有证件及证明文件。

备注:投标时请携带上述证件资料复印件(银行回单须携带原件)以备审验,且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7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后60天(日历日)

9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递交金额:第一包:人民币贰万元整

第二包:人民币贰万元整

接受投标单位以电汇、支票、汇票、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天津银行第三中心支行

账号:258 901 201 091 156 365

备注:投标人最迟于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递交保证金后获取的相关凭证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正、副本)中,开标时须携带相关凭证原件备验。

10

投标人替代方案:响应文件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任何替代方案。

11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需在文件右上方标识“正本”或“副本”字样),标书电子版(CD-R光盘或其它电子存储设备1份)。

12

踏勘现场:无

13

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就项目需求内所有供应品进行单价汇总报价:即所有需求品目单价价格及单价汇总价格一起填报,根据投标投标人所报所有品目单价汇总价格进行评审。

2、投标人的报价还应包括:货物货款、配送费、仓储费、材料耗损及其他应有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的最终优惠价格。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各种风险,供货过程中不予追加。

3、报价书(包括“投标报价一览表”附报价明细表)须单独密封提交。

14

本项目收取招标费用:本项目收取成交服务费(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关于成交服务费的规定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规定及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经与采购人协商,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由成交(中标)单位交纳成交服务费。

(2)成交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a)? 收到成交通知后,可用支票、现金等方式付款;

(b)? 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按款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缴清成交服务费。

(3)如果成交方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仍未按上述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则招标公司有权从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收取成交服务费。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磋商。

(二)定义

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公司。

3. “服务”系指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相关义务。

(三)追究

1.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磋商申请人递交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求磋商申请人的责任:

(1) 提供虚假的资料;

(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或不完整。

2.本文件未做应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组织机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合格的磋商申请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磋商申请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磋商申请人。

2.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符合采购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 关于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五)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保密

参与采购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七)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八)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九)磋商货币

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位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十)偏离

磋商文件允许磋商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草案;

(5)响应文件格式。

2. 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以中文编印。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编写要求

(一)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响应文件的组成

1. 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 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自行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响应文件应采取背胶装订的方式。

3.磋商响应文件的电子文件制作到一张光盘内,电子文件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内容一致,电子标书文字部分使用pdf格式编制为只读文件,不可修改。磋商响应文件CD-R光盘的内容及格式应与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一致,电子文件应包括书面文件的全部内容,当文件内容、格式不一致时,以书面内容为准。

(三)磋商有效期

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60天的,视为无效响应。

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完好,注明项目编号及正本或副本。

(2)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2021年03月16日14时30分正式开启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盖章。

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六)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9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磋商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只接受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转)出的汇(转)款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磋商截止前将保证金电汇至招标代理单位。其银行回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密封于响应文件中,在开标时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原件或电汇凭证加盖公章备查。
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磋商,采购单位将视为未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4. 采购代理单位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候选人之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其他成交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开标与确定成交

1.开标

1.1采购人将于本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

1.2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1.3投标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应同时递交相关证件原件,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相关证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1.4开标程序

1.4.1开标会议由采购人(或受权采购组织人)组织并主持。

1.4.2介绍参加开标会议单位和主要人员。

1.4.3采购人简要介绍采购项目的概况或情况。

1.4.4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检查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1.4.5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受权采购组织人)按以下步骤当众拆封,开标流程:

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即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本项目共设置两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5磋商小组

1.5.1磋商小组由三人组成,由专家二人及采购单位一人组成;

1.5.2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1.5.3磋商小组将对磋商申请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1.6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1.6.1磋商响应文件启封后,直至向成交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1.6.2在磋商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采购组织人和参与评定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九)评审方法及标准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有关机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7、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8、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第一包:

第一部分价格(10分)

分值

1

价格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报价分项一览表中单价合计)为评标基准价。

10

第二部分客观分(24分)

分值

1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自2016年至今完成过的与本项目规模及内容相当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项案例得2分,最高得18分;

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供货协议或采购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

(2)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18

2

拟派人员持证情况

拟派人员均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持有健康证人员为3人及以上,得6分;未提供或不符合0分。

6

第三部分主观分(66分)

分值

1

本包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评价

考察投标人对本包项目的整体把握能力,包括对整体服务目标、配送人员安排、具体配送措施等需求进行分析描述,提供整体实施方案(包括各主要项目需求工作服务事项)。

实施方案完整详细、列明所有要求事项,方案针对性、专业性强,时间效率最高:8分;

上述要求对比次之或其中某一项有所缺失:6分

上述要求缺失二项及以上:3分

无描述:0分

8

2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评价

组织机构设置为图表形式,须列明职能分工、岗位说明、人员职能介绍、协作方式、事件处理流程,每项要求2分,共10分。

10

3

配送及运输服务方案

根据监狱系统特点描述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配送准备,人员准备、设备配置齐全程度、合理性及配送、运输方案的可行性、及时性及科学合理性综合评审打分。

整体方案完整且科学合理:8分

上述要求对比次之或其中某一项有所缺失:6分

上述要求缺失二项及以上:3分

无描述:0分

8分

4

应对本次“新冠”疫情运输组织措施

因监狱系统存在特殊性、结合本次疫情影响,投标人提供相对本包内容应对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疫情处理方式;货品运输全过程风险管理方法;人员、车辆及其货品管控与消杀措施;特殊情况处理办法;隔离措施等

整体方案科学,能够结合当下疫情环境及监狱系统本身特殊性最为紧密;方案实际执行后简便、高效、安全度最优:8分

上述要求对比次之或其中某一项有所缺失:6分

上述要求缺失二项及以上:3分

无描述:0分

8

5

食品安全的保证措施及方案

食品安全的保证措施及方案(包括材料保鲜、材料密封、材料存储、突发食品安全问题解决措施等方面)

食品安全措施科学且充分考虑到成本控制、方案内容完善科学:8分

上述要求对比次之或其中某一项有所缺失:6分

上述要求缺失二项及以上:3分

无描述:0分

8

6

突发状况应急预案评价

应急预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恶劣天气影响,重大节假日或临时性、特殊任务等特殊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8分;

上述要求对比次之或其中某一项有所缺失:6分

上述要求缺失二项及以上:3分

无描述:0分

8

7

人员保密管理及稳定性方案

人员保密管理及稳定性方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方案,条款设置、应急处理方案、稳定性制度、保障措施等)(8分)

方案内容充实详细,涵盖内容最广并与本项目要求结合最为紧密:8分;

上述评审内容对比次之或有漏项:5分;

方案内容差:3分;

无方案:0分

8

8

报价合理性

报价的合理性,根据投标人所列货物单价报价情况综合评定。

报价科学合理:8分;

所报单价明显超出或低于该品目市场成本价:5分

以部分品目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某项品目明显高于成本价从而拉低整体综合报价谋取综合单价降低的:3分;

报价大部分低于市场成本价涉嫌恶意低价竞标的:0分。

8

合计

100

第二包:

第一部分价格(10分)

分值

1

价格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报价分项一览表中单价合计)为评标基准价。

10

第二部分客观分(24分)

分值

1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自2016年至今完成过的与本项目规模及内容相当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项案例得2分,最高得18分;

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供货协议或采购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

(2)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18

2

拟派人员持证情况

拟派人员均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持有健康证人员为3人及以上,得6分;未提供或不符合0分。

6

第三部分主观分(66分)

分值

1

本包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评价

考察投标人对本包项目的整体把握能力,包括对整体服务目标、配送人员安排、具体配送措施等需求进行分析描述,提供整体实施方案(包括各主要项目需求工作服务事项)。

实施方案完整详细、列明所有要求事项,方案针对性、专业性强,时间效率最高:8分;

上述要求对比次之或其中某一项有所缺失:6分

上述要求缺失二项及以上:3分

无描述:0分

8

2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评价

组织机构设置为图表形式,须列明职能分工、岗位说明、人员职能介绍、协作方式、事件处理流程,每项要求2分,共10分。

10

3

配送及运输服务方案

根据监狱系统特点描述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配送准备,人员准备、设备配置齐全程度、合理性及配送、运输方案的可行性、及时性及科学合理性综合评审打分。

整体方案完整且科学合理:8分

上述要求对比次之或其中某一项有所缺失:6分

上述要求缺失二项及以上:3分

无描述:0分

8分

4

应对本次“新冠”疫情运输组织措施

因监狱系统存在特殊性、结合本次疫情影响,投标人提供相对本包内容应对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送准备;人员准备、设备配置齐全程度;疫情处理方式;货品运输全过程风险管理方法;人员、车辆及其货品管控与消杀措施;特殊情况处理办法;隔离措施等

整体方案科学,能够结合当下疫情环境及监狱系统本身特殊性最为紧密;方案实际执行后简便、高效、安全度最优:8分

上述要求对比次之或其中某一项有所缺失:6分

上述要求缺失二项及以上:3分

无描述:0分

8

5

食品安全的保证措施及方案

食品安全的保证措施及方案(包括材料保鲜、材料密封、材料存储、突发食品安全问题解决措施等方面)

食品安全措施科学且充分考虑到成本控制、方案内容完善科学:8分

上述要求对比次之或其中某一项有所缺失:6分

上述要求缺失二项及以上:3分

无描述:0分

8

6

突发状况应急预案评价

应急预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恶劣天气影响,重大节假日或临时性、特殊任务等特殊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8分;

上述要求对比次之或其中某一项有所缺失:6分

上述要求缺失二项及以上:3分

无描述:0分

8

7

人员保密管理及稳定性方案

人员保密管理及稳定性方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方案,条款设置、应急处理方案、稳定性制度、保障措施等)(8分)

方案内容充实详细,涵盖内容最广并与本项目要求结合最为紧密:8分;

上述评审内容对比次之或有漏项:5分;

方案内容差:3分;

无方案:0分

8

8

报价合理性

报价的合理性,根据投标人所列货物单价报价情况综合评定。

报价科学合理:8分;

所报单价明显超出或低于该品目市场成本价:5分

以部分品目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某项品目明显高于成本价从而拉低整体综合报价谋取综合单价降低的:3分;

报价大部分低于市场成本价涉嫌恶意低价竞标的:0分。

8

合计

100

9、其他

9.1、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

(1)围标或陪标的;

(2)扰乱磋商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9.2 响应质量减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减5分

9.2.1. 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9.2.2. 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9.2.3.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目录顺序和格式制作的。

9.2.4. 响应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9.2.5. 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与网上电子应答内容不一致的。

9.2.6. 样品与响应文件表述不符的。

9.2.7.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9.2.8. 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复制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技术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9.2.9. 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9.2.10.响应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开标一览表与开标分项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点对点应答表与技术资料内容不一致、响应文件内容与官方网站、彩页等公开发表的资料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的。

9.2.11.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的。

9.3、供应商须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一经发现虚假伪造,取消成交资格。

(九)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1.1 评审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并按照本项目评标办法,向采购人推荐出成交候选人。

1.2 采购人可以对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最终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技术状况、供应商资质、信誉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他问题。

1.3 最终审查的方式可以为:对成交候选人进行询问,或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1.4 接受最终审查的成交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询问或接受考察,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1.5 采购人根据最终审查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2竞争性磋商组织人接受和拒绝响应的权利

竞争性磋商组织人保留在授予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竞争性磋商响应,宣布竞争性磋商程序无效或拒绝竞争性磋商响应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成交通知书

3.1 在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竞争性磋商组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确认其竞争性磋商响应已被接受。

3.2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签订合同

成交人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签订合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十)验收要求:本项目参照《关于加强我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08〕18号)组织验收。

(十一)其他要求

1. 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但不排除同一包中分项成交的可能。

2.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若出现上述情形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书

一、总则及须知

1总则

1.1适用范围:本文件仅适用于2021年警察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1-002)。

1.2本文件所列的采购要求,采购人对其准确性拥有最终解释权。

1.3投标人应准确理解磋商文件。

1.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认真编写响应文件,详细提供以下采购人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应与技术规范文件中所列的采购技术要求,须有相对点的应答内容供专家进行评审(须提供规范偏离表)。

1.5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声明(价格折扣或其它声明)都必须在投标报价一览表中标明。

1.6投标人认真核对需求,成交后独立承担采购需求所涉及事项的全部相关工作,甲方不再额外增加支付任何费用。

二、技术部分

第一包:

一、服务要求

第一条 每日上午8:00前配送当日货物,遇特殊情况按照需方要求的时间随时准时配送(限30分钟内)。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送货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津淄公路梨园头村南天津市监狱。

第二条 供方应确保参与配送工作的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并持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无病毒性肺炎、伤寒、痢疾、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配送人员不得无故更换,对配送车辆定期进行消毒。

第三条 供方在供应保障全过程中,不得冠以或提及需方单位名称,不准向外泄露需方供应保障情况,对外不得谈及需方任何情况。

第四条 供方保障单位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必须质量合格,如有以次充好现象发生需方有权在合同期内暂停或解除供方的配送工作。

第五条 配送食品单价应低于市场零售价。(含税)

二、所需食材及要求

(一)材料分类:食堂所需食材(果蔬类、肉禽类、副食等等)的供应及相关服务。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果蔬类:鲜香菇、洋白菜、大白菜、大葱、黄瓜、香菜、尖椒、胡萝卜、姜、长茄子、绿豆菜、黄豆菜、去皮蒜、西葫、冬瓜、蒜苗、带皮蒜、土豆、藕、长豆角、豆角、茄子、西红柿、洋葱、油麦菜、香葱、茼蒿、青椒、球生菜、金针菇、有机菜花、杏鲍菇、白玉菇、苦菊、红尖椒、菠菜、西芹、苦瓜、芹菜、娃娃菜、小白菜、油菜、金瓜、山药、紫薯、红薯、花生、毛豆、蒜薹、韭菜、香菇、荷兰瓜、西瓜、苹果、橘子、香蕉、桃、梨、面筋、香干、豆腐、五香豆腐丝、豆皮、干海带丝、海带结、腐竹、咸菜丝、红油笋丝、竹叶青、辣萝卜条、酱香地环、五香疙瘩头、全豆角、白酸菜、梅干菜、八宝菜、雪里红、鱼酸菜、酱黄瓜、榨菜丝、芽菜、鸭血、素丸子、辣干、粉条、粉丝等等。

肉禽类:牛肉、羊肉、猪蹄、肘子、带皮五花肉、培根、鸡翅、鸡排、琵琶腿、鸡腿、鸡胸、鱼丸、蟹棒、虾仁、鱿鱼、猪腰、鸡软骨、排骨、肥肠、鸭胸、龙利鱼、三黄鸡、带鱼、养殖虾、花蛤、羊肉片、猪肉馅、火腿、猪肝、猪棒骨、肥瘦肉片、猪里脊、鸡肉片、鸡肉丝、鸡胗、鸡柳、鸡米花、半片鸭、鸭胸、鸭胗、鸭脖、鸭腿、羊肉馅、羊腿肉、羊蝎子、羊肚、羊肠、羊排、羊杂、羊骨头、肥牛片、牛肉馅、牛骨头、鳕鱼、鲫鱼、平鱼、黄花鱼、草鱼、鲢鱼、虾丸、毛肚、腊肠、盐水火腿、鸡蛋、鹌鹑蛋等等。

(二)质量要求

1、果蔬类

外观色泽正常、无变暗、表皮无褶皱、无斑点、无水锈、无虫眼、无病害及腐烂、无水分丢失、无不正常外来水分、无刺伤、无碰压伤、形态正常、果梗完整。色泽正常指成熟时应具有的色泽。并且安全卫生优质新鲜,不得检出违禁药物残留物;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食用安全。农药残留应符合国家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2、冷冻品类:

包装及标志: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卫生要求;采用包装箱,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无破损。包装袋应有产品名称、注册商标、QS标识及编号、净含量、执行标准、质量等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标志,色泽均匀、形态完整、具有冷冻产品应有的滋味喝气味。

3、肉禽类:

色泽鲜亮、无异味,无杂物;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检验证明。

4、鲜活水产品:

产品规格、产地与使用部门的要求相一致。产品保持鲜活、体态完整、色泽明亮、花纹清晰、无异味。产品有正规渠道和来源。

5、鸡蛋要求: 所供鸡蛋是产出不超过一周的新鲜鸡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执行国家鲜鸡蛋卫生标准要求,保证新鲜,食用安全;鸡蛋感官指标及标准:蛋壳外观清洁完整且色泽正常(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无破裂、无异味、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及其他鸡组织异物、并符合国家鲜鸡蛋卫生标准;每500克鸡蛋平均控制在8-9颗;鸡蛋生产厂家应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6、所供食材杜绝一切转基因食品。

三、其他要求

1、贮存要求:食品应贮藏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室贮存或运输。

2、运输要求:运输食品应使用厢式货车,避免日晒、雨淋、容器内应避免因重量或机械压伤、压破、不得与有毒、有害或其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运输过程中要轻拿轻放。

3、对于每日所需供应的食材详细清单,需方将于前一日下午17:00时前发送给供货商。对于每日供货的货物,对比每日所需供应的货物详细清单需方允许投标人每次供货有1-2个种类货物的偏差,但是须与需方协商,经需方同意方可变更食材。

4、每日送货须附带发货清单。

5、 结算方式:月底前当月费用必须结算完毕。(除特殊情况外)对于结算过程中发生的发票错误或其他事项,投标人应按需方要求重新开具发票或采取需方认可的其他处理方式。

6、投标人建好采购台账,包括时间、数量、地址、经办人等,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

7、售后服务

提供的所有货物应当是正厂出品、配套且全新的、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测标准;所提供的货物开箱后,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由供方无偿更换;

明确售后服务能力,包括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等;

8、特别说明:考虑到我单位的工作性质及实际情况,供方对需方提出的需求(包含货物供货数量、供货质量、配送及其他服务等)应尽量配合,特殊情况协商确定,对于双方商定事项,供方未按要求执行的,在送货中出现质量问题的一次警告;两次暂停3个月配送;三次直接解除合同,责任完全由投标人承担;对于对我单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我方直接解除合同,并由供方支付50000元赔偿;对于违法犯罪、构成刑事责任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成交投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规范业务开展,营造良好的合作关系,达到共赢,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个人披露项目信息,不得公开和提供有关项目情况,未经同意,不得将取得的资料用于合同范围以外的事项。成交投标人要严格执行我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办法;成交投标人要对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负完全责任,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天津市梨园监狱全年采购预算汇总表

天津市梨园监狱全年采购预算汇总表

一、肉禽类

牛肉(1KG)

羊肉(1KG)

猪蹄(1KG)

肘子(1KG)

带皮五花肉(1KG)

培根(1KG)

鸡翅(1KG)

鸡排(1KG)

琵琶腿(1KG)

鸡腿(1KG)

鸡胸(1KG)

鱼丸(1KG)

蟹棒(1KG)

虾仁(1KG)

鱿鱼(1KG)

猪腰(1KG)

鸡软骨(1KG)

排骨(1KG)

肥肠(1KG)

鸭胸(1KG)

龙利鱼(1KG)

三黄鸡(1KG)

带鱼(1KG)

养殖虾(1KG)

花蛤(1KG)

羊肉片(1KG)

猪肉馅(1KG)

火腿(1KG)

猪肝(1KG)

猪棒骨(1KG)

肥瘦肉片(1KG)

猪里脊(1KG)

鸡肉片(1KG)

鸡肉丝(1KG)

鸡胗(1KG)

鸡柳(1KG)

鸡米花(1KG)

半片鸭(1KG)

鸭胸(1KG)

鸭胗(1KG)

鸭脖(1KG)

鸭腿(1KG)

羊肉馅(1KG)

羊腿肉(1KG)

羊蝎子(1KG)

羊肚(1KG)

羊肠(1KG)

羊排(1KG)

羊杂(1KG)

羊骨头(1KG)

肥牛片(1KG)

牛肉馅(1KG)

牛骨头(1KG)

鳕鱼(1KG)

鲫鱼(1KG)

平鱼(1KG)

黄花鱼(1KG)

草鱼(1KG)

鲢鱼(1KG)

虾丸(1KG)

毛肚(1KG)

腊肠(1KG)

盐水火腿(1KG)

鸡蛋(1KG)

鹌鹑蛋(1KG)

二、果蔬类

鲜香菇(1KG)

洋白菜(1KG)

大白菜(1KG)

大葱(1KG)

黄瓜(1KG)

香菜(1KG)

尖椒(1KG)

胡萝卜(1KG)

姜(1KG)

长茄子(1KG)

绿豆菜(1KG)

黄豆菜(1KG)

去皮蒜(1KG)

西葫(1KG)

冬瓜(1KG)

蒜苗(1KG)

带皮蒜(1KG)

土豆(1KG)

藕(1KG)

长豆角(1KG)

豆角(1KG)

茄子(1KG)

西红柿(1KG)

洋葱(1KG)

油麦菜(1KG)

香葱(1KG)

茼蒿(1KG)

青椒(1KG)

球生菜(1KG)

金针菇(1KG)

有机菜花(1KG)

杏鲍菇(1KG)

白玉菇(1KG)

苦菊(1KG)

红尖椒(1KG)

菠菜(1KG)

西芹(1KG)

苦瓜(1KG)

芹菜(1KG)

娃娃菜(1KG)

小白菜(1KG)

油菜(1KG)

金瓜(1KG)

山药(1KG)

紫薯(1KG)

红薯(1KG)

花生(1KG)

毛豆(1KG)

蒜薹(1KG)

韭菜(1KG)

香菇(1KG)

荷兰瓜(1KG)

西瓜(1KG)

苹果(1KG)

橘子(1KG)

香蕉(1KG)

桃(1KG)

梨(1KG)

面筋(1KG)

香干(1KG)

豆腐(1KG)

五香豆丝(1KG)

豆皮(1KG)

干海带丝(1KG)

海带结(1KG)

腐竹(1KG)

咸菜丝(1KG)

红油笋丝(1KG)

竹叶青(1KG)

辣萝卜条(1KG)

酱香地环(1KG)

五香疙瘩头(1KG)

全豆角(1KG)

白酸菜(1KG)

梅干菜(1KG)

八宝菜(1KG)

雪里红(1KG)

鱼酸菜(1KG)

酱黄瓜(1KG)

榨菜丝(1KG)

芽菜(1KG)

鸭血(1KG)

素丸子(1KG)

辣干(1KG)

粉条(1KG)

粉丝(1KG)

第二包:

一、服务要求

第一条 每日上午8:00前配送当日货物,遇特殊情况按照需方要求的时间随时准时配送(限30分钟内)。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送货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津淄公路梨园头村南天津市监狱。

第二条 供方应确保参与配送工作的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并持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无病毒性肺炎、伤寒、痢疾、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配送人员不得无故更换,对配送车辆定期进行消毒。

第三条 供方在供应保障全过程中,不得冠以或提及需方单位名称,不准向外泄露需方供应保障情况,对外不得谈及需方任何情况。

第四条 供方保障单位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必须质量合格,如有以次充好现象发生需方有权在合同期内暂停或解除供方的配送工作。

第五条 配送食品单价应低于市场零售价。(含税)

二、所需食材及要求

(一)材料分类:食堂所需食材(粮油类、调料类等等)的供应及相关服务。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粮油类:大米、面粉、玉米面、玉米渣、小米、八宝米、绿豆、黄豆、红小豆、薏米、挂面、油、切面、云吞皮、锅巴菜、饼丝、黑米面、江米、绿豆面、黄豆面、小米面、果仁、黑米、方便面等等

调料类:醋、生抽、酱油、料酒、白醋、蚝油、豆瓣酱、麻酱、香油、面酱、番茄酱、老干妈、麻油、排骨酱、柱候酱、海鲜酱、黄豆酱、老抽、豉油、干锅酱、胡椒粉、白糖、五香粉、火锅底料、十三香、泡打粉、孜然粉、内脂、小苏打、鸡精、味精、盐、碱面、沙司酱、生粉、淀粉、芥末油、木耳、干香菇、干黄花菜、花椒、大料、虾皮、辣椒段、辣椒面等等。

(二)质量要求

1、粮油类

大米必须是品牌产品并具有注册商标,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并取得食品安全生产许可。

(1)大米要求要求色泽正常,富有光泽,米粒饱满均匀,颗粒没有生霉,无虫,无其他杂质、爆腰(米粒上有裂纹)、腹白(米粒上乳白色不透明部分叫腹白)等,应具有新鲜粮食香味。具体品质指标如下:

水分≤15.5%; 碎米总量≤7.5%; 小碎米≤0.5%  不完善粒≤3.0%; 最大限量杂质≤0.25%; 糠粉≤0.20% ;矿物质≤0.02%; 带壳颗粒≤3(粒/Kg); 稻谷粒≤4(粒/Kg);黄曲霉素B1≤10ug∕㎏;黄粒米≤1.0%; 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2包装及标志: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卫生要求;采用包装袋,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无破损。包装袋应有产品名称、注册商标、QS标识及编号、净含量、执行标准、质量等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标志。大米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质量等级为一级大米的合格产品,要符合国家一级大米安全标准等有关规定,并确保供货时离产品保质期截止日期分别不得少于70天和60天。

(3清真类食材食品应在外包装上标明“清真”字样。

(4)成交投标人供货时每批次大米应随货同行产品检验报告单。

2、调料类: 

包装及标志: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卫生要求;采用包装袋,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无破损。包装袋应有产品名称、注册商标、QS标识及编号、净含量、执行标准、质量等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标志。

3、所供食材杜绝一切转基因食品。

三、其他要求

1、贮存要求:食品应贮藏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室贮存或运输。

2、运输要求:运输食品应使用厢式货车,避免日晒、雨淋、容器内应避免因重量或机械压伤、压破、不得与有毒、有害或其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运输过程中要轻拿轻放。

3、对于每日所需供应的食材详细清单,需方将于前一日下午17:00时前发送给供货商。对于每日供货的货物,对比每日所需供应的货物详细清单需方允许投标人每次供货有1-2个种类货物的偏差,但是须与需方协商,经需方同意方可变更食材。

4、每日送货须附带发货清单。

5、 结算方式:月底前当月费用必须结算完毕。(除特殊情况外)对于结算过程中发生的发票错误或其他事项,投标人应按需方要求重新开具发票或采取需方认可的其他处理方式。

6、投标人建好采购台账,包括时间、数量、地址、经办人等,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

7、售后服务

提供的所有货物应当是正厂出品、配套且全新的、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测标准;所提供的货物开箱后,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由供方无偿更换;

明确售后服务能力,包括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等;

8、特别说明:考虑到我单位的工作性质及实际情况,供方对需方提出的需求(包含货物供货数量、供货质量、配送及其他服务等)应尽量配合,特殊情况协商确定,对于双方商定事项,供方未按要求执行的,在送货中出现质量问题的一次警告;两次暂停3个月配送;三次直接解除合同,责任完全由投标人承担;对于对我单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我方直接解除合同,并由供方支付50000元赔偿;对于违法犯罪、构成刑事责任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成交投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规范业务开展,营造良好的合作关系,达到共赢,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个人披露项目信息,不得公开和提供有关项目情况,未经同意,不得将取得的资料用于合同范围以外的事项。成交投标人要严格执行我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办法;成交投标人要对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负完全责任,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天津市梨园监狱全年采购预算汇总表

天津市梨园监狱全年采购预算汇总表

一、粮油类

油(1L)

大米(1KG)

面粉(1KG)

切面(1KG)

云吞皮(1KG)

锅巴菜(1KG)

饼丝(1KG)

红小豆(1KG)

黑米面(1KG)

江米(1KG)

小米(1KG)

玉米面(1KG)

方便面(1KG)

八宝米(1KG)

黄豆(1KG)

绿豆(1KG)

黑米(1KG)

果仁(1KG)

绿豆面(1KG)

小米面(1KG)

黄豆面(1KG)

二、调料类

醋(1L)

生抽(1L)

酱油(1L)

料酒(1L)

白醋(1L)

蚝油(1KG)

豆瓣酱(1KG)

麻酱(1KG)

香油(1KG)

面酱(1KG)

番茄酱(1KG)

老干妈(1KG)

麻油(1L)

排骨酱(1KG)

柱候酱(1KG)

海鲜酱(1KG)

黄豆酱(1KG)

老抽(1L)

豉油(1L)

干锅酱(1KG)

胡椒粉(1KG)

白糖(1KG)

五香粉(1KG)

火锅底料(1KG)

十三香(1KG)

孜然粉(1KG)

泡打粉(1KG)

内脂(1KG)

小苏打(1KG)

鸡精(1KG)

味精(1KG)

盐(1KG)

碱面(1KG)

沙司酱(1KG)

生粉(1KG)

淀粉(1KG)

芥末油(1L)

木耳(1KG)

干香菇(1KG)

干黄花菜(1KG)

花椒(1KG)

大料(1KG)

虾皮(1KG)

辣椒段(1KG)

辣椒面(1KG)

注(含1、2包):

1.本汇总表不代表最终购买清单,未列清或未列品目在实际供货过程中根据实际需求调整。

2.投标人按照本需求中所标明的单位进行单价分项报价及单价汇总报价,以各投标人最终单价汇总报价进行价格评审。

3.由于不能确定货物采购数量,投标人对于投标总价统一按预算报价,供货期为预算内价格货物供货完毕为止。

三、法律责任及保密要求:

1. 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承接业务,并承续法律责任。

3. 成交供应商需与证书持有人双方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 GXZC-2020- 采购方式:□招标 □谈判 □单一来源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单一来源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项目名称 )

采购服务的具体要求详见后附表。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服务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大写),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乙方应提供服务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编号为GSZC-2015- 的采购和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的补充协议。

第四条 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相一致;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交付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服务,服务成果的交付地点由甲方指定。如采购文件对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和招响应文件的要求。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将服务进度及时汇报给甲方,及时提供将相关资料;乙方不能完整交付服务成果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4、甲方应当在收到相关文件后的 个工作日内对服务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服务成果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将向采购中心交纳的 万元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将在该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时无息退还给乙方。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经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认定后,甲方可以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相应的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在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 元。

付款方式如下: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在甲方、鉴证人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和鉴证人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和鉴证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乙方未提供服务类似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甲方和鉴证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若30天内仍无法解决,则应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合同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应在甲、乙两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在乙方向鉴证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和公证费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以中文书写。

3、本合同的全部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两方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附件(投标书)。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采购服务明细

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 正/副 本 )

技术及资格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详细地址:

供应商授权代表:

供应商授权代表电话: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递交日期:


响应文件总目录
(需投标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

投标书

致: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GXZC-2021-002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和电子版一份。

1. 投标书

2. 磋商点对点应答表

3.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4. 针对项目需求书中“法律责任及保密要求”及“其他要求”能否达成的承诺函

5. 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 承诺书

7. 服务承诺书

8. 磋商文件实质性资格要求的文件

9. 供应商认为有利于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其他材料

注: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实质性资格要求的文件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另需单独提交一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该磋商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且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 本磋商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有效期为60天。

4.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2

磋商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实质性资格要求

2021年警察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我要登录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