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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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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港海关机关办公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0615-214121050035)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新港海关机关办公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0615-214121050035)招标公告
附件1天津新港海关机关办公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docx附件2招标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天津新港海关机关办公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214121050035

项目名称:天津新港海关机关办公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9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2)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投标人须提供《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时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特别声明: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已按照国家规定更换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证且在有效期内。(2)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能够保证项目服务期限内的技术服务支持和后期保障的承诺函。(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信用良好,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须无涉及刑事案件、无涉及失信被执行、无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无涉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无涉及企业经营异常等信息。评标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的以上信息进行查询,以评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中也须附截止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天的在这两个网站的自行查询结果。(7)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 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8)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10)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11)本项目总报价不得高于92.5万元,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特别声明:评标过程及相关资料的保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执行。(12)1)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服务期限:一年。3)付款方式: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按季度进行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季度的第一个月30日前支付上一季度费用)。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正式发票。*注:。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开标时还需按上述要求单独携带进行资格审查(不能和投标文件密封在一起)。投标人需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0日 至 2021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标书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光大银行天津紫金山路支行

帐 号:08755712010030400742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联系方式:卢老师 022-84201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联系方式:周涛、黄楠022-23556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涛、黄楠

电 话: 022-23556656


政 府 采 购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天津新港海关机关办公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0615-214121050035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03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1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5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书9

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14

第五部分 投标人须知23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响应文件格式3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天津新港海关机关办公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0331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214121050035

项目名称:天津新港海关机关办公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92.5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2)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投标人须提供《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时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特别声明: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已按照国家规定更换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能够保证项目服务期限内的技术服务支持和后期保障的承诺函。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信用良好,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须无涉及刑事案件、无涉及失信被执行、无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无涉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无涉及企业经营异常等信息。评标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的以上信息进行查询,以评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中也须附截止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天的在这两个网站的自行查询结果。

7)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 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8)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10)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

11)本项目总报价不得高于92.5万元,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特别声明:评标过程及相关资料的保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执行。

12)1)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服务期限:一年。3)付款方式: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按季度进行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季度的第一个月30日前支付上一季度费用)。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正式发票

*注: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开标时还需按上述要求单独携带进行资格审查(不能和投标文件密封在一起)。投标人需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310 20210316,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3310930(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光大银行天津紫金山路支行

帐 号:08755712010030400742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联系方式:老师 022-84201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

联系方式:022-23556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涛、黄楠

话:022-23556656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本表是对采购文件部分中投标人须知内容的强调和具体补充和修改,如二者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规 定

1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2)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投标人须提供《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时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特别声明: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已按照国家规定更换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能够保证项目服务期限内的技术服务支持和后期保障的承诺函。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信用良好,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须无涉及刑事案件、无涉及失信被执行、无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无涉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无涉及企业经营异常等信息。评标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的以上信息进行查询,以评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中也须附截止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天的在这两个网站的自行查询结果。

7)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 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8)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10)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

11)本项目总报价不得高于92.5万元,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特别声明:评标过程及相关资料的保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执行。

12)1)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服务期限:一年。3)付款方式: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按季度进行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季度的第一个月30日前支付上一季度费用)。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正式发票

*注: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开标时还需按上述要求单独携带进行资格审查(不能和投标文件密封在一起)。投标人需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投标

5

质疑、投诉方式: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8.1

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收据电汇凭证单独封装,并密封提交。

11.5

投标备选方案:不适用。

12.1

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包人民币138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

3、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人民币开户行:光大银行紫金山路支行

银行帐号:087557120100304007426

注:1、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并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403室)获取收据。开标时须携带收据原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递交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3.1

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

14.4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标书2份(U盘)。

备注:电子标书内容要求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完全一致,PDF格式扫描拷贝,密封于信封袋内,信封袋外表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16.1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至:

单 位: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201

16.1

投标截止日期:20210331

时 间:09:30时止(北京时间)

18.1

开标时间:2021033109:30时止(北京时间)

地 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

19.3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9.4

中标条件:1、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带*号条款(实质性条款)有一项不合格,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投标响应文件中,其它一般技术条款中的不合格条款作扣分处理;3、其它详见项目需求书。4、最终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总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序,推荐排名第一名的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本项目不承诺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有权拒绝本项目的所有投标。总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20.7

*1、投标人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采购文件商务、技术条款进行逐条应答,并逐条标明“优于、响应或者偏离”,投标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30

履约保证金保函:采购人与投标人协商。

31

中标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缴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全额收取)。如不按时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注:*1、“*”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一条不满足,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投标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天津新港海关机关办公地点天津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恒富大厦,为保障员工就餐需求,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海关餐饮服务商。

%1、 服务需求

1.食品安全及食堂工作区域安全

(1)燃气、电等火源需每天进行安全监测,要求落实到人,有记录;

(2)提供良好的食堂餐饮服务保障;

2.岗位人员资格要求

(1)食堂的工作人员须具有健康证(提供健康证原件、清晰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和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厨师长需有三年以上餐饮服务企业担任厨师长岗位的工作经验,熟悉内部操作流程,拥有高级一级技师级以上资格证书(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清晰完整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厨师需有餐饮服务企业厨师岗位工作经验2年以上,有着良好的职业素质,拥有中级二级技师级以上资格证书(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清晰完整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面点师有3年以上餐饮服务企业面点师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各种中西糕点制作,其中1人应拥有中式面点师资格证书(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清晰完整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服务人员需持有服务员资格等级证(提供证件原件、清晰完整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1)食堂人员配备不少于11人,其中厨师长、厨师、面点师等主要工作人员5人以上,其他从业人员自行配备。

(2)为不断提高餐饮及服务水平,根据需求,每半年对厨师、面点师等人员进行合理调配一次。

(3)厨房工作人员交通、住宿自行解决(明确投标方人员责任)。

%1、 服务内容

1.提供150人内部员工就餐服务(工作日的早中餐);

2.公务接待用餐;

3. 根据职工实际需求每天制作外卖,加工半成品或成品(粽子、月饼、面食、中西点、酱制品、半成品菜等);

4.大型活动会议活动自助餐: 根据餐标及人数要求,编制会议自助餐菜谱,提供菜品加工制作、场地摆台布置、全程就餐服务等,菜品制作能力需满足180人就餐人数要求;

5. 员工餐就餐形式:以自助餐为主要供应方式,提供餐饮服务(早餐:07:00-08:30、午餐:11:40-13:00)。

6.负责所有原材料和食材保管;

7.负责食堂餐厅整体清洁;

8.遇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应保证按照原配餐标准按时提供餐饮服务;

9.负责食堂操作间及就餐区消防安全;

%1、 食堂备餐要求

1.(1)早餐:小凉菜(炒菜)四至六种、主食五种、汤粥三种、辅食八种、蛋两种、风味四种(不少于)

(2)午餐:凉菜两种、主食四种、馅食类两种、主荤两种、次荤两种、素菜四种、杂粮两种、汤粥三种、水果/酸奶二选一种、风味小吃两种(不少于)

2.入口成本

(1)食堂需提供采购清单明细(涉及种类、数量、日期);

(2)食堂需提供消耗明细表(涉及种类、数量、日期)(确保可以提供每日出入库记录以备后查)。

3.菜谱管理

菜谱根据双方协商每周更换,确认菜品、风味同上周不重复。

%1、 管理方案

1.菜品及服务计划(人员组成及管家管理方式,各种服务工作计划、流程);

2.环境卫生、安全保障体系,对餐厅设施,设备的维护措施;

3.机构设置及资源配置;

4.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

%1、 费用结算:

1.新港海关实际就餐人数为150人,需按照每天日常供餐150人;以季度为结算周期。实际用餐增加到190人后,食堂人员配备不少于12人,按照中标价格基础上追加费用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0%(且不得超过7万元);

2.中标企业承担餐厅从业人员餐费25元/人/天。



























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

1. 前言:

1.1为保证政府采购招标“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次采购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实行评审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1.2 本评审办法仅适用于本次采购;

1.3 本评审办法的解释属采购人;

2. 评审依据:

2.l 评审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12号令)等,以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

2.2 评审的依据是采购文件及其补充通知、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以及本评审办法;

2.3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3. 评审机构:

3.1 采购委员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成招标委员会负责组织本项目采购的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向采购人汇报评审工作情况及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3.2 评审委员会:本次评标工作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由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负责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部分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

3.2.1 根据评审标准和办法及采购文件要求,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

3.2.2 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推荐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4. 评审原则、标准和纪律:

4.1 评审原则:

4.1.1 评审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4.1.2 整个评审工作不受任何个人和机构的干扰,投标人的任何试图干扰评审的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1.3 在有效投标报价中,报价合理、报价低廉的投标更具竞争力,最低的投标报价并非中标的唯一标准;

4.2 评审标准:

4.2.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将对各有效投标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符合性、报价、各技术因素、工期、质量标准和社会信誉等指标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详细评议;

4.2.2 为维护采购人的利益,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4.2.3 如各投标人报价均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评审委员会有权拒绝所有投标;

4.2.4 预中标单位由评审委员会确定;

4.3 评审纪律:

4.3.1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3.2 评审委员会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与评审有关的任何情况。

5. 评审方法:评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格、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服务、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和比较确定本项目中标供货商;

5.1 投标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5.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5.1.2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1.2.1 评审委员会将审查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5.1.2.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否绝;

5.1.2.3 对于投标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审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其他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5.1.2.4 *在投标响应文件初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1.2.4.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5.1.2.4.2 投标响应文件所加盖公章为电子版印章(计算机打印)的;

5.1.2.4.3 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的;

5.1.2.4.4 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5.1.2.4.5 投标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5.1.2.4.6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1.2.4.7 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不是以U盘形式提交的;

5.1.2.4.8 投标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否决其投标的其它商务条款的;

5.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

商务评审(29分)

1.投标人业绩(8分)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2018年01月01日至今签订的且已完成的与本项目内容相当的食堂服务项目的成功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合同原件复印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合同签订日期
B.验收报告复印件;

C.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截至目前合同履行良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均须有用户公章或用户印章。

注:B项和C项可任意提供一项。

投标文件中每提供1个满足要求的业绩,得2分,最多得8分;未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每提供1个满足要求的证书得1分,最多得4分。未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拟派驻厨师评价(6分)

(1)拟派驻的厨师长具有三年及以上同类类型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厨师长岗位工作经验(提供履历表原件加盖公章)且具备一级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齐全得2分,其他0分;

(2)拟派驻的厨师具有餐饮服务项目厨师(中餐餐饮)岗位工作经验两年及以上(提供履历表原件加盖公章)且具备二级中式烹调师资格及以上等级厨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齐全得2分,其他0分;

(3)拟派驻的面点师具有三年及以上同类类型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岗位工作经验(提供履历表原件加盖公章)且具备中式面点师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齐全得2分,其他0分;

注:以上人员须出具本单位2020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4.食堂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或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颁发的服务人员的健康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每提供1个满足要求的证书得1分,最多得11分。未提供或未满足要求,不得分。

技术评审(61分)

1.服务内容及食堂备餐要求技术参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6分)

1)所有技术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6分);

2)非实质性技术参数有1项负偏离扣2分,最低0分。

2.投标人所提供菜品菜色情况(9分)

(1)结合本项目采购人要求选配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多样,优于招标文件要求(9分);

(2)结合本项目采购人要求选配食堂餐厅菜品,菜色较齐全,菜单品种较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分);

(3)结合本项目采购人要求选配食堂餐厅菜品,菜色一般,菜单品种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分);

(4)投标人所提供菜色菜品方案差或未提供方案的(0分)。

3.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计划(包括管家管理方式,各种服务工作计划、流程)进行评价(6分)

(1)管家管理方式全面周到,各种服务工作计划、流程非常全面,不漏项,专业性、可行性非常强(6分);

(2)管家管理方式较全面周到,各种服务工作计划、流程较全面,不漏项,专业性、可行性较强(4分);

(3)管家管理方式一般,各种服务工作计划、流程一般,基本不漏项,专业性、可行性一般(2分);

(4)服务计划差或未提供的(0分)。

4.对投标人提供的机构组织设置及资源配置方案进行评价(5分)

(1)机构组织设置非常全面合理,人员稳定性强、经验丰富,资源配置科学合理(5分);

(2)机构组织设置较全面合理,人员稳定性较强、经验较丰富,资源配置较科学合理(3分);

(3)机构组织设置一般,人员稳定性一般、经验一般,资源配置一般(1分);

(4)机构组织设置差,资源配置差或未提供方案的(0分)。

注:提供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姓名、年龄、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岗位、工作履历及曾参与的类似项目名称、获得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5.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进行评价(5分)

(1)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全面准确,措施有力,可行性非常高(5分);

(2)服务质量保证体系较全面准确,措施较有力,可行性较高(3分);

(3)服务质量保证体系一般,措施一般,可行性一般(1分);

(4)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差,措施差,可行性差或未提供的(0分)。

6.厨房设施设备及用具等的使用、管理措施(5分)

(1)厨房设施设备及用具等的使用、管理措施完善(5分);

(2)厨房设施设备及用具等的使用、管理措施较完善(3分);

(3)厨房设施设备及用具等的使用、管理措施一般(1分);

(4)厨房设施设备及用具等的使用、管理措施差或未提供措施的(0分)。

7.食堂环境卫生、用品用具保洁服务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5分)

(1)食堂环境卫生、用品用具的保洁措施非常全面详实、安全保障措施非常细致(5分);

(2)食堂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安全保障措施较好(3分);

(3)食堂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安全保障措施一般(1分);

(4)方案差或未提供方案的(0分)。

8.食材保管措施评价(4分)

(1)食材保管措施合理、可行(4分);

(2)食材保管措施较合理、较可行(2分);

(3)食材保管措施合理性、可行性一般(1分);

(4)食材保管措施差或未提供措施的(0分)。

9.对各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食物中毒,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的保障方案)进行综合比较(3分)

(1)方案非常规范、详细、合理,火灾,食物中毒,停水、停电、停气等突发情况的保障方案可行性非常高(3分);

(2)方案较规范、详细、合理,火灾,食物中毒,停水、停电、停气等突发情况的保障方案可行性较高(2分);

(3)方案一般,火灾,食物中毒,停水、停电、停气等突发情况的保障方案可行性一般(1分);

(4)方案差或未提供方案的(0分)。

10.对投标人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进行评价(3分)

(1)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3分);

(2)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健全、较可行(2分);

(3)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一般(1分);

(4)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差或未提供的(0分)。

价格评审(10分)

1、有效投标报价:即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且投标报价无算数偏离和供货范围偏离,若投标报价有明显遗漏,则按照其他供应商对该遗漏报价中最高值予以增加;若供货范围有重大偏离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其投标将被否决;

2、评标价格

(1)如无价格调整,非小型或微型企业其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格。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2)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2)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供应商须提供《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时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特别声明: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价格调整:供应商的投标分项报价中所涵盖的内容与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相比较产生缺漏项,评审委员会根据其他有效投标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价格。评审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有重大缺漏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采购预算的各供应商投标价格得分按照如下步骤计算:

评标基准价:以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不同的按下述公式计算报价得分:

报价得分=10×评标基准价/投标供应商报价(得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

(4)供应商除需在开标一览表中提供总价报价外,还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列明分项报价。

5.3 评分汇总:总分(100)=商务得分(29)+技术得分(61)+价格得分(10),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序;

5.4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如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6. 其他注意事项

6.1 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6.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现场人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任何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部分 投标人须知


A.说明

1. 投标人:

1.1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有生产或供应能力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 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

1.3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应出具联合体协议;

1.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

1.5 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6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

1.7 “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B.采购文件

4. 采购文件:

4.1 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和资料或投标人未对采购文件做出全面实质响应,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5. 采购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形式于开标日期前10天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技术交流会,或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做出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6. 采购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采购人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 均可对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6.2 对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招标机构确认;

6.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C.投标响应文件

7. 投标响应文件计量单位:投标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如适用):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6)依法纳税证明

(7)无违法记录声明

(8)项目经理相关证书

(9)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9.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 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9.2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投标人应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投标书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10.1 投标响应文件附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10.2 投标书附件可以包含以下内容:(本项目不适用)

10.2.1 产品组成系统说明,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及其技术支持材料;

10.2.2 关键元器件明细表(包括制造厂名和国别);

10.2.3 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10.2.4 详细的交货清单;

10.2.5 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

10.2.6 投标人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货物表;

10.2.7 投标人提出的备选方案(若投标资料表或项目需求书有要求);

10.2.8 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11.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要按采购文件要求所列事项分项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署;

11.3 对于非标准系统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11.4 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系统,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并列明折算方式;

11.5 所有投标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人案(除非投标资料表或项目需求书中另有规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资料表或技术规格中规定允许有备选方案,投标人必须说明主选方案,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评议;如果投标人未说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主选方案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其备选方案不予考虑;

11.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提供足额投标保证金;

12.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12.2.1 电汇;

12.3 未按第12.1条和第12.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4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保函和中标服务费后无息退还;

12.5 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中标投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若要求的话)后5天内无息退还;

12.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2.6.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的;

12.6.2 中标投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签约或不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若要求的话);

12.6.3 中标投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

13.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3.1 投标书应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3.2 根据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响应文件。

14.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组成投标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8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4.2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4.3 投标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署;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本外,投标响应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法定代表或全权代表签署;

14.4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资料表中要求的份数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如果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另外须提交和投标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版U盘一份;

14.5 投标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14.6 投标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由同一被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14.7 投标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D.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5.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封装:

15.1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其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15.2 内外层信封的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5.3 将全部投标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装完好后,外层封皮上应详细写明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名称、地址、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投寄人;

15.4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导致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响应文件处理不当或提前启封,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16.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或派人送达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投标地点;

16.2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果用现金、支票的形式,须在开标前派人送采购代理机构换取收据;(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

16.3 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6.4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响应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迟到或损坏概不负责;

16.5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7.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响应文件;

17.2 投标人修改投标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响应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7.3 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17.4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E.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8.2 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8.3 开标时查验投标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8.4 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投标保证金是否提交等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唱标记录。

19.评标、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19.1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19.2 评标原则:评标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依据进行,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9.2.1 设计方案先进、合理;

19.2.2 系统的性能、互换性及标准;(本项目不适用)

19.2.3 系统的先进性、可靠性;(本项目不适用)

19.2.4 系统的寿命、运行成本;(本项目不适用)

19.2.5 维修服务、备件供应;(本项目不适用)

19.2.6 交货时间、安装竣工时间;

19.2.7 运输条件;

19.2.8 经营信誉和业绩;

19.3 评标方法: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确定的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打分法进行评标;

19.4 中标条件:

19.4.1 投标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19.4.2 综合打分得分最高;

19.4.3 有执行合同的能力。

20.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初审:

20.1 评审委员会将审查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0.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公告.docx 天津新港海关机关办公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