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园博园园博村酒店开业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JYP-2021051HG)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园博园园博村酒店开业物资集中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62.1316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园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概况:因园区内江苏园博园园博村酒店开业,需采购一批开业物资。采购品类涉及江苏园博园园博村酒店人力资源部、工程部、保安部、前台、管家部、餐饮部等各部门所需各类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床上用品、厨房用具、小家电、印刷品等,具体详采购清单。2、项目预算(限价):人民币1862.1316万元整(其中招标人预留金886729.33元,暂估价65703元,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后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确定一名中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园博园园博村酒店开业物资集中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园博园园博村酒店开业物资集中采购:
1、必要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资产负债和利润表);
(3)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承诺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营范围包括日用百货、酒店用品、厨房用品、五金建材销售等或其他类似内容(以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为准);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费用400万元及以上的国际连锁品牌酒店综合物资供货业绩,或具有单一国际连锁品牌酒店1个年度内综合物资供货金额累计达到1200万元及以上的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国际不特指国外。国际连锁酒店最起码为在两个国家及以上有开设品牌连锁酒店经营。比如一家中国境内酒店,在日本或泰国或其他国家开设连锁酒店,也视为国际连锁酒店,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
(3)具有本招标项目招标清单所列物资及相同品类物资的按时供货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项服务团队人员不得少于5人,分项目专项负责人、供货交货人员、售后人员等职能。(提供承诺书原件上,格式自拟,并提供人员配置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拒绝下述投标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在投标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3-11 09:00到2021-03-17 17:00
获取方式:1、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晨报发布,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须购买招标文件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100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3 月 11 日起至2021年 3 月 17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9:00-12:00、13:30-17:00。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88号竹山大厦三楼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52166105。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须携带招标文件报名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一式两份)。3、本次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请各位投标人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活动。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4-01 09:30:00
递交方式: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需提供加盖公章扫描件,其中报价清单为excel文件格式,U盘与正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4-01 09:30:00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88号竹山大厦三楼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2、投标人参加投标会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投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本标段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
5、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文档一份(需提供加盖公章扫描件,其中报价清单为excel文件格式,U盘与正本封装)。
7、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缴纳金额:保证金数额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交纳办法: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或从本单位基本帐号转(汇、存)入以下账户:开户名: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320899991010003234426,开户行:交通银行东山支行。
非电汇或网银方式的,请在开标日3个工作日前携带转账支票、本票、汇票等到代理公司财务部现场递交,款项进账后,由代理公司财务部门开具保证金到账收据,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收据原件在开标时交于代理机构。投标人应考虑保证金到账的在途时间,未能及时换取收据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其投标无效。
注: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不予受理。转(汇、存)投标保证金时,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简称”字样。
8、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具体详招标文件正文。
9、交货期:30天
10、招标文件澄清以及投标答疑,不涉及到实质性条件重大变更,开标日期不因澄清或答疑而推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