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贵阳市精神病医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 公告项目名称:贵阳市精神病医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 原公告项目名称: 贵阳市精神病医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GZHLCG21-8004
- 项目序列号: 2021-ZFCC-0214
- 首次公告日期: 2021-02-20
-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各投标人: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1)价格扣除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 X%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现更正为: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1)价格扣除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 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其余内容不变。
- 更正日期: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PPP项目: 否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人名称:贵阳市精神病医院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贵州桦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谢普敏、彭芳芳
-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麒龙CBD中心B2栋8层
- 联系方式:0851-84810343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谢普敏
- 联系方式:0851-84810343
- 澄清公告.pdf
二、更正信息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十二、附件
贵州桦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