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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公安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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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1/3/18

项目概况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YH【2021】011-磋04

项目名称: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80000

最高限价(元):168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8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周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方式:政采云平台自行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3月29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大厅(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27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昌县公安局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公安路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金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7067964

质疑联系人:包春福

质疑联系方式:13777692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348号203室

传 真:0578-8126963

项目联系人(询问):华莉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4268787

质疑联系人:曹磊

质疑联系方式:1385704335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遂昌县财政局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东街101号

传 真:0578-8121718

联系人 :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812171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3.18(定稿)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pdf

    1.4M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 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 SCYH【2021】011-磋 04 项目名称: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 包服务项目 采 购 人: 遂昌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3 第二章 采购需求 ........................................................ 7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 20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 20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 ................................................. 23 一 总则 ............................................................. 24 二 磋商文件 ......................................................... 29 三 磋商响应文件 ..................................................... 30 四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 30 五 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 31 六 开标、资格审查、磋商和评审 ....................................... 33 七 响应无效的情形 ................................................... 37 八 成交和合同 ....................................................... 39 九 其他事项 ......................................................... 41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参考) ............................................... 42 第五章 磋商相关文件格式 ............................................... 48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 48 二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 53 三 报价文件格式 ....................................................... 60 第六章 磋商办法和细则 ................................................. 69 一 总则 ................................................................ 69 二 评审一般规定 ........................................................ 69 三 评审内容及标准 ..................................................... 69 四 评审纪律和要求 ...................................................... 72 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 75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3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 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ssggzy.lishui.gov.cn) 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03月 29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 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YH【2021】011-磋 04 项目名称: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标项一: 数量:1 单位:批 预算金额:168万元 最高限价:168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备注:无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 1,1周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1.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 2021年 03月 29日,每天上午 00:00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4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4 2.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3. 方式:政采云平台自行下载 4.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 03月 2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 03月 2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大厅(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 27 6 号)。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 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 准)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受理地 点: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 348号 203室,联系人:华女士,传真:0578-8126963)。质 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 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 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 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⑴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 采云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 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 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电子投标时如遇平台 技术问题详询 400-881-7190。 ⑵ 为确保在线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 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需要提前申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5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5 领 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⑷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与最终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相一致的文件压缩加 密后发至邮箱(邮箱地址:846824067@qq.com)作为备份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密 后,备份文件自动失效。因政采云平台引起不能正常解密,投标人可通过电话方式与项 目负责人联系开启备份文件,投标人未主动联系或不配合提供备份文件密码或备份文件 未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供备份文件的将视为投标无效。 备注:投标人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 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3.其他事项 ⑴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 财采监[2013]24 号)第 6 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 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 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 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⑷ 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 A. 潜在供应商可登录 “浙江政府采购网”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 B. 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磋 商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询问):华莉瑛 联系电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质疑负责人(质疑):曹磊 联系电话:13857043357 传真:0578-8126963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6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6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 348号 203室 2. 采购人名称:遂昌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毛金强 联系电话:13957067964 质 疑 人:包春福 联系电话:13777692529 地址: 遂昌县妙高街道公安路 28号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遂昌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8121718 传真:0578-8121718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东街 101号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400-888-4636;天谷 CA 400-087-8198。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7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7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遂昌县公安局大楼及下属派出所等 13 处办公场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门卫保 安、服装洗涤、窗帘洗护、花木租摆、绿化养护以及水电零星维修等后勤服务。 二、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 食堂炊事 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堂管理工作要求,并严格遵守执行,确 保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卫生。 1. 整理清洗食材原料时,要注意节约与适度原则,认真清理与清洗。加工操作时,垃 圾及下角料要第一时间入袋(框、桶),切配食材要讲究粗细长短,合乎加工需求。 2. 菜肴烧制时,要煮熟烧透。生熟餐具器皿要分开使用。要注重色、香、味、咸淡等 的合理处理。食品完成熟制后必须在 2 小时内食用。清洗后的原材料、半成品、成 品均要离地存放,同时要做好防蝇、防尘、保洁工作。 3. 必须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经常检查成品和半成品原料的质量,发现有霉烂或变质 的原料要及时更换。菜肴烧制完毕,要按照留样要求第一时间做好留样工作。 4. 餐具要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漂四消毒五保洁”的流程做好清洗消毒保洁工作。漂 洗不得少于 3遍流水清洗。碗柜内不得存放餐具以外物品,并定时清洁。 5. 爱护公物,保管好用具,节约用水、用电、用燃料,保持炉灶、台、铲、勺等用具 的清洁消毒。 6. 每周一次食堂清洁工作,包括餐厅、食堂、仓库、冰柜(箱)等,定期清洁墙壁门 窗,风扇、灯管等,保持下水管道通畅。 (二) 卫生保洁 1. 所有办公室、会议室、楼道、走廊、大堂、卫生间等区域,要求顶面、墙面、地面 清洁无尘,无蜘蛛网、无积水;室内设施表面、门窗等无灰尘;定期灭鼠、消杀除 虫;大堂、室内主要通道地面无尘印。 2. 会议室、接待室和其他功能室要定期清洗、擦拭保洁,确保随时可以使用。 3. 室内外金属护栏、把手和电梯轿厢定期擦拭保养,确保无锈迹、污渍、汗渍。 4. 路灯、草坪灯、牌匾、宣传栏牢固、安全、美观、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8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8 5. 公共玻璃门、窗、玻璃隔断保持无污迹、灰尘。 6. 楼层卫生间的用纸和洗手液提供和摆放;卫生间无明显异味。 7. 室内盆栽阔叶植物叶面无灰尘、盆内无纸屑、烟头,定期清洗托水盘。 8. 建筑外墙、屋面、室外场地、道路、地下室等保持清洁无积尘,无纸屑、树叶、烟 头等杂物。 (三) 门卫保安 1. 实行 24小时安全管理,协助当值(民)警做好门岗安保工作,确保无漏岗、脱岗、 睡岗等失职现象。 2. 加强门卫管理。严格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管理,做好外部人员、车辆来访报告、 证件检验登记等工作,并负责对携带的物品出入进行查验,确保安全和正常的工作 环境及秩序。 3. 做好安全防范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发现反常或意外情况,除及时向 领导报告外,要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火灾事故及破坏行为的发生。 4. 若发现盗窃、凶案、火灾、投毒、损毁财物,以及一切有现场的案件或时间,要妥 善保护好现场、迅速上报并积极协助调查。 (四) 服装洗涤、窗帘洗护 看守所关押人员服装洗涤(约 500 套)及 13 处场所的窗帘洗护(半年一次)。仔 细查验。认真检查衣兜内是否有遗留物,当面确认是否有少扣、少装饰物、搭色、掉色、 染色、“极光”、磨损等现象。 1. 认真记录。洗涤好的衣物要进行抽检、核对、整理、套袋,并做好存放记录。取衣 时,做好发放记录。 2. 严格清洗。洗涤药水要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绿色环保产品。衣物洗涤要求干净 挺括、无污渍;洗涤、熨烫质量不合格的,要返洗、重熨。洗涤过程中损坏衣物的, 要照价赔偿。 (五) 花木租摆 1. 在指定的位置摆放规定数量的花卉,根据季节变化提供鲜活、造型美观、大小适中 并适合办公环境的盆景、花卉。 2. 租摆的花卉要指定专人养护;配备相应的托盘、花架;做到及时修剪、浇水等保养 工作,确保花卉无枯枝黄叶、无蛀虫、叶面和花盆无尘渍,长势旺盛;对过时的、 有枯枝黄叶的、有病虫害的花卉要及时调换。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9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9 3. 摆放的花卉不管是否过时、长势情况如何,每半个月需更换一次,以利美观。 4. 完成临时性提出的布置任务。 (六) 绿化养护 1. 植物景观。 1) 植物:确保长势良好,植被株间无明显杂草,绿地内无黄土裸露情况,残缺植株应 选用原树种规格及时补种,加大清洗力度。 2) 草坪:做到及时修剪、松土、施肥和除草,草坪修剪高度控制在 4-6cm,最高不高 于 8cm(常绿草高度不超过 6cm),要求美观大方。草坪保洁度在 98%以上,无明显 纹横,割下的草当日清运完毕。草坪内无空秃、黄化现象。 3) 修剪:乔灌木的修剪按有关植物养护技术规程进行操作,乔木及时抹牙、疏枝, 无黄化,冬季刷白,防止害虫;发现枯枝、死枝必须 24小时内处理完毕;对枯死的 树木应连根部在 24 小时内挖除,并填平挖穴,在 2天内补种完毕,对花灌木应随时 修剪,球形灌木应常年保持形态完整,色块灌木应保持一定高度,常年保持色块完 整,曲线必须清晰流畅,无缺株、无空洞;宿根植物及时翻种,断根。 4) 切边:地被与灌木之间的切边做到清晰,线条流畅,草坪切边要及时,线条清晰 流畅,充分体现植物群体美,达到景观设计要求。 5) 用药:防止用药时应先经过小面积的药效和药害试验,以确定使用药剂的品种、浓 度和使用方法,切实做到安全有效。 2. 成活率。 1) 乔木:死株、缺株或长势不良而影响景观的植株做到及时调换。及时抹芽、修枝, 全年抹芽不少于 3 次,不定芽的长度不应该超过 15cm,在枝条稀疏或缺枝处,要有 目的地保留一些不定芽,使它成为补充枝,新栽树木存活率达到 98%。 2) 灌木:死株、缺株要及时补种,修剪要及时,使形态整齐。加强修剪有利于促进短 枝和花芽形成,有利于枝叶繁茂,分布均匀,修剪应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 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保存率 100%。 3) 地被:无明显破坏,枯死现象。地被植物内应及时除草,中耕若干次,除草、中耕 时要防止损伤地被植物的根系。浇水时要把握“小水勤浇”,注意不要积水,保活 率达到 100%。 3. 卫生。绿地:绿地整洁,地面卫生无垃圾杂物,清除的垃圾堆放在指定的场所,绝 不允许倒入附近垃圾箱中。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0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10 4. 其它。养护工作中,浇水要及时,抗雪、防台措施要到位,以促进植物生长,避免 树木受到损坏。 (七) 水电等零星维修 1. 负责采购单位水电等零星维修工作,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范,确保用电安全,水电、 土建等零星 2. 保证各分电表箱、配电箱、配电柜及每层管线分线盒无积尘,无接头松动现象。 3. 保证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完好;路灯、楼道灯、各房间内的照明 灯,亮灯率不低于 100﹪。发现照明、指示灯具、路灯、楼道灯及各房间照明灯有 损坏,应在一个工作日之内修复。 4. 保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并无异常声响。 5. 保证场地、步道、路面、侧石、井盖等道路畅通,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 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6. 定期检查污水泵、排水泵、生活水泵、阀门、管道、仪表等,确保给排水系统正常 运行,无“跑”、“冒”、“滴”、“漏”现象。 7. 定期对水泵、管道进行养护,每年至少两次对水箱进行全面清洗。 三、 工作地点及岗位要求 序号 工作地点 岗位 人数 工作时间 1 公安大楼及及下 属派出所等 13处 办公场所 项目经理 1 24 小时*7天 2 水电工 1 24 小时*7天 3 绿化员 1 8 小时*7天 4 公安大楼 卫生保洁员 3 8 小时*7天 5 门卫保安员 4 24 小时*7天 6 巡特警大队 食堂炊事员 3 早、中、晚*7天 卫生保洁员 1 8 小时*7天 7 刑侦大队 卫生保洁员 1 8 小时*7天 8 遂昌看守所 食堂炊事员 4 早、中、晚*7天 卫生保洁员 2 8 小时*7天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1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11 门卫保安员 1 24 小时*7天 9 妙高派出所 食堂炊事员 1 早、中、晚*7天 卫生保洁员 1 8 小时*7天 10 云峰派出所 食堂炊事员 1 早、中、晚*7天 11 北界派出所 食堂炊事员 1 早、中、晚*7天 12 大柘派出所 食堂炊事员 1 早、中、晚*7天 13 石练派出所 食堂炊事员 1 早、中、晚*7天 14 湖山派出所 食堂炊事员 1 早、中、晚*7天 15 金竹派出所 食堂炊事员 1 早、中、晚*7天 16 黄沙腰派出所 食堂炊事员 1 早、中、晚*7天 17 王村口派出所 食堂炊事员 1 早、中、晚*7天 合 计 32 ?1.服务工种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的资格证、上岗证和“健康证” 条件,要求持证上岗;并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定期体检且有年审合格记录。 ?2.劳务派遣人员需由采购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派驻,采购单位有权要求调换 不适合相关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四、 人员素质要求 1. 食堂炊事员:男性 60 周岁以下,女性 50 周岁以下,具备基础文化水平,能独立完 成菜品制作、清洗餐具、厨房及就餐环境卫生保洁等全过程服务,理解、接受能力 较强,身体健康。 2. 卫生保洁员:男性 60 周岁以下,女性 50 周岁以下,具备基础文化水平,理解、接 受能力较强,工作认真负责,服从管理,爱岗敬业,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3. 门卫保安员:男性 60 周岁以下,女性 50 周岁以,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安保知 识和消防知识,具备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 五、 日常管理服务要求 1. 中标单位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采购单位将对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书面通知及时整改。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2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12 3. 除中标单位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需接受采购单位对服务人员的集中进行培训。 4. 中标单位应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如消防、公共安全、抗台等),并培训相关人员达 到相关要求。 5. 所有劳务派遣岗位须建立岗位责任与运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 6. 重大接待任务必须事先制订周密的接待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7. 保密规定:中标单位应当对涉及采购单位的信息严格保密,须签订保密协议,未经 采购单位许可,不得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单位有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 权利。 8. 采购单位有权在需要时对相关人员做集中调配并以调休、补休等方式进行补偿,此 方式中标单位必须认可。 9. 中标单位达不到采购单位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采购单位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 款或终止合同。 六、 检查与考核 1. 中标单位所有的工作除应按其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单位随时检查。 2. 中标单位派遣的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所有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素 质过硬,坚决杜绝监守自盗、违规操作行为,能严格执行采购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 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中标单位承担因管理不善所带来的全部责任。 3. 采购单位每月不定期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低于 80分的,扣除季度支付费 用的 5%;连续二次考核成绩低于 80分,扣除季度支付费用的 10%;连续三次考核 成绩低于 80分,扣除季度支付费用的 15%,并有权终止合同。(考核标准详见本章 节第十点“考核内容及标准”) 七、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年。 八、 付款要求 1. 采购人按季付款,每个季度付款按年合同价 1/4金额。 2. 中标单位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扣款则在季度付款的同时相应扣除。 九、 其他要求 1. 中标单位须承担保洁设备、工具及保洁消耗品、卫生用纸、洗手液以及劳务派遣人 员工作所需日常消耗用品、花木租摆等产生的费用。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3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13 2. 因采购单位的特殊性,劳务派遣人员应有良好的保密意识,严禁在工作岗位拍照, 严禁将采购单位相关活动发布上网,严禁泄露采购单位工作安排。 3. 中标单位须遵照国家《劳动法》相关要求,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 商业意外保险。 4. 采购单位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投标人违反《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和政府法律法规和政策而造成业主方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 应由中标单位承担。 十、 考核内容及标准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4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14 1. 保洁频率及标准(1) 区 域 项 目 工作内容 标 准 频 率 循环 日 星 期 月 季 总 体 外 围 地面 清扫、收集垃圾、 水力冲洗 无垃圾、烟头、杂物、 明显泥沙 清扫 冲洗一次 明沟 清扫、收集垃圾、 刷洗 无垃圾、杂物、无苔藓 清扫一次 冲洗一次 外露管道 (二米以下) 除尘 无积灰、污渍 清抹一次 外墙金属嵌条 除尘 无积灰、污渍 清抹一次 标志牌 除尘 无积灰 清抹一次 大厦铬牌 除尘 无灰尘 清抹一次 2米以下外墙 刷洗 无积灰、污渍 清洁一次 监控探头 除尘 无灰尘 清抹一次 绿化植物 浇水 较好观赏效果 浇水一次 修剪一次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5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15 2. 保洁频率及标准(2) 区 域 项 目 工作内容 标 准 频 率 循环 日 星 期 月 季 大 厅 、 各 楼 层 地毯、踏垫 除尘 无垃圾、无泥巴 清扫 冲洗一次 地面 除尘、抛光 无脚印、无灰尘、光亮 推尘 抛光一次 重点清理 污渍一次 墙身 除尘 无积灰、无蜘蛛网 清除一次 大理石柱 除尘 无积灰、污渍 2米以下清抹 2米以上清抹 木质立面 除尘(用碧丽珠) 无灰尘、光亮 保洁 保养一次 标识牌(各类) 除尘 无积灰 2米以下清抹 2米以上清抹 灯箱 外表除尘 无灰尘 清抹一次 各类消防设施 除尘 无灰尘 清抹一次 墙脚线 除尘 无积灰 保洁一次 清除一次 风口 除尘 无积灰 清除一次 烟灰缸 清除烟蒂和保洁 烟蒂不超过三只、外表清洁 及时清洗 废物箱 清除垃圾、外表抹净 无垃圾满溢、无拖挂 保洁 倾倒一次 清洗一次 门框 除尘(木质上碧丽珠)铜把手 无灰尘、无手印、明亮 保洁 保洁一次 大玻璃窗内 清洗 无积灰、无刮刀印、明亮 保洁 清洗一次 大厅、餐厅落地玻璃 清洗 无积灰、无刮刀印、明亮 保洁 清洗一次 大厅感应自动门 清洗 无积灰、无刮刀印、明亮 保洁 清洗一次 花岗岩墙身 除尘 无积灰 2米以下清抹 2米以上清抹 花盆套 除尘 无灰尘、盆内无垃圾 保洁 清抹外表 灯具 除尘(大型灯具除外) 无积灰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6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16 3. 保洁频率及标准(3) 区 域 项 目 工作内容 标 准 频 率 循环 日 星 期 月 季 电 梯 地毯 除尘、清洗 无灰尘、无垃圾、无污渍 吸尘二次 清洗一次 清洗一次 墙面 木质(除尘)铝合金(上 保护剂)、镜面清洁 无灰尘、无手印、光亮 保洁 清洁、上光 门(内外) 抹净(上保护剂) 无灰尘、无垃圾、光亮 保洁 清洁、上光 门槽 清除垃圾、杂物 无灰尘、无垃圾、光亮 及时清除 上光一次 指示牌和按钮 除尘 无灰尘、无手印 保洁 灯片和风口 除尘 无灰尘 清除一次 洗 手 间 尿斗、坐厕、面盆 除污垢(用中性药剂) 除锈斑、消毒 无污垢、无积垢、清洁 保洁 清洗一次 消毒一次 隔断 除尘、除污垢 无灰尘、无涂画、无污垢 保洁 清洁一次 水龙头 抹净 无水锈、无污渍 保洁 清洁一次 镜面 抹净 无水迹、无污渍、明亮 保洁 清洁一次 地面 清洗、消毒 无垃圾、无水迹、无污渍 保洁 清洁一次 墙面 除尘 无灰尘、无污渍 保洁 清洗一次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7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17 4. 保洁频率及标准(4) 区 域 项 目 工作内容 标 准 频 率 循环 日 星 期 月 季 洗 手 间 灯片、天花及风口 除尘 无积灰 清除一次 门和门框 除尘 无灰尘、无污渍 保洁 清洁一次 台面 抹净 无水迹、无污渍 保洁 清洁一次 废物箱 清除垃圾、外表清洁 无垃圾满溢、无污渍 倾倒二次 清洗一次 玻璃窗 清洗、除尘 无灰尘、无水迹 清洗一次 卷筒纸 装添纸 无短缺 视需要添加 层面 公共 大理石 除尘、清洗 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随时推尘 抛光二次 清洗一次 电梯厅地坪 随时推尘 抛光二次 清洗一次 楼 梯 楼级和平台 清扫垃圾、清洗 无垃圾、死角、无积灰 清扫一次 清洗一次 墙面 大理石(除尘、抹净) 涂料(除尘) 无灰尘、无污渍 清除一次 灯具 除尘 无灰尘 清除一次 扶手、栏杆 除尘、抹净、上保护 剂 无灰尘、无污渍 随时清抹 外露管道 除尘 无积灰 清除一次 地 下 室 地面 清扫、冲洗 无垃圾、无杂物 除尘 无灰尘、无 污渍 门窗 除尘 无灰尘、无污渍 清洗一次 立体车库 除尘 无灰尘、无污渍 除尘 无灰尘、无 污渍 各类消防设施 除尘 无积灰 保洁一次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7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17 5. 遂昌县公安局劳务外包服务考核标准明细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地点: 本次考核得分: 分 项目 序 号 考核内容 扣分 备注 行为 指标 1 人员在岗,着装整齐、挂牌上岗、服从管理、无投诉。 2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串岗、脱岗、闲谈。 3 工具不乱丢、乱放、不干私活。 4 无吵架、打架等不良行为。 5 应有良好的保密意识,严禁将采购单位相关活动发布 上网,严禁泄露采购单位工作安排。 食堂 炊事 6 成本管理:配合业主做好食堂成本管理。 7 厨房设备、刀、砧板、锅铲、勺等按照规定摆放整齐, 不留有残。 8 垃圾桶及时清理,不要长时间放在操作间和餐厅。 9 餐厅所有玻璃、门窗透明干净。 10 提供的餐具是清洗干净且经过消毒。 11 饭菜、汤内出现虫子、头发等现象。 12 冰箱、冰柜里食物分开放,每周解冻清理一次,冰箱 冰柜内保持清洁。 13 食堂饭菜可口情况。 14 食堂所提供饭菜的种类状况。 15 饭菜口味适当,不出现过咸、过油、烧糊等现象。 16 把握好饭菜数量,不出现大量剩菜剩饭,造成浪费情 况。 17 工作期间,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注意个人卫 生,包括不留胡须,工作服干净整洁。 18 提高服务水平,避免人员投诉。 19 有无发现食堂工作人员外带厨房用品。 卫生 保洁 20 每天人员上班前打扫好办公室,并随时响应业主及使 用人合理的保洁要求和临时保洁任务。 21 公共场所水泥地面、石材地面及楼道地面、楼梯每日 拖洗一次,巡回保洁,无积灰、污迹、垃圾、水渍。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8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18 22 会议室桌椅、柜、每日抹灰,保证清洁。 23 门窗、阳台、死角清洁无灰,天花板无吊灰、无蜘蛛 网。 24 玻璃清洁明亮、地面无水迹、污迹、烟头、纸屑、杂 物。 25 楼梯、扶手、栏杆、标牌、消防箱等清洁无灰。 26 开水间清洁无杂物,墙面、地面、水池无污迹、油渍。 27 大楼院内卫生做到无积水、污物,树叶、纸屑、烟头 数量在允许范围。 28 卫生间定期消毒、墙、地面、水池清洁,马桶无异味、 无尿碱。 29 蹲坑、隔板无污迹,垃圾袋每日保持清爽。 30 洗脸池、纸架、毛巾架、肥皂盒、笼头,光洁无污渍。 31 洗手液、卫生纸等保持足量供应。 门卫 安保 32 做好来访人员和重大物品进出登记工作,禁止无关人 员(如产品推销及收购废品等闲杂人员等)进入大楼。 遇到来楼内找人,办事的人员,一律需要电话经相关 人员确认并登记后才可放行。 33 做好外来车辆进出登记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确 需进入的应引导车辆有序进入,停放。 34 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法,熟练操作使用营门防 暴器具、通信设备、警铃和消防器材。 35 维护好值班室内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36 值班期间不准吸烟、喝酒、会客、玩手机游戏、听音 乐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看报纸、杂志、会客 等)。 服装 窗帘 洗涤 37 做好衣物存放、发放记录,收件时认真检查衣兜内是 否有遗留物,当面确认是否有少扣、少装饰物、搭色、 掉色、染色、“极光”、磨损等现象,洗涤过程中避 免损坏衣物。 38 服装洗涤干净挺括、无污渍;洗涤、熨烫质量合格的。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9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19 绿化 养护 39 在指定的位置摆放规定数量的花卉,根据季节变化提 供鲜活、造型美观、大小适中并适合办公环境的盆景、 花卉。 40 植物长势良好,植被株间无明显杂草,绿地内无黄土 裸露情况, 41 绿化养护工作认真对待,草坪及时修剪、松土、施肥 和除草,乔灌木的修剪按有关植物养护技术规程进行 操作,浇水要及时,抗雪、防台措施要到位。 42 绿地整洁,地面卫生无垃圾杂物,清除的垃圾堆放在 指定的场所,绝不允许倒入附近垃圾箱中。 水电 零星 维修 43 保证各分电表箱、配电箱、配电柜及每层管线分线盒 无积尘,无接头松动现象。 44 保证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完好;路 灯、楼道灯、各房间内的照明灯,亮灯率不低于 100 ﹪。发现照明、指示灯具、路灯、楼道灯及各房间照 明灯有损坏,应在一个工作日之内修复。 45 保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并无异常声 响。 46 保证场地、步道、路面、侧石、井盖等道路畅通,路 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 和行人通行。 47 定期检查污水泵、排水泵、生活水泵、阀门、管道、 仪表等,确保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无“跑”、“冒”、 “滴”、“漏”现象。 说明:总分 100 分,以上内容如有违规,发现一次扣 1分,情节严重扣 2-5分。 检查中存在的特殊问题: 供应商检查人: 采购单位检查人: 供应商负责人签字: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0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20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1 采购人 遂昌县公安局 1.2.2 采购代理机构 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1.4.1 联合体 不接受; 1.7.1 现场踏勘 不组织; 1.8.1 答疑会 不召开; 1.9.1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11.1 节能环保产品 认证 须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环保清单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清单查询结果 截图扫描件 1.11.2 ?强制采购的 节能产品 □台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激光打印机 □针式打印机 □液晶显示设备 □水嘴 □制冷压缩机 □空调机组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镇流器 □视频设备 □电热水器 □便器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电视设备 □空调机 1.11.3 小型、微型企 业的价格扣除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 1.14.6 质疑联系人 1. 采购需求及供应商资格条件质疑: 单 位:遂昌县公安局 联系人:包春福 联系电话:13777692529 2. 其他事项质疑: 单 位: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磊 联系电话:13857043357 传真:0578-8126963 1.14.11 同级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2.4 澄清、修改发 布网址 1. 浙江政府采购网( zfcg.czt.zj.gov.cn ) 2.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lssggzy.lishui.gov.cn )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1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21 3.2 资格审查文件 组成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 ?2. 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 ?3. 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 身份证电子文档; ?4. 财务状况报告电子文档; ?5. 依法缴纳税收; ?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7.其他。 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3.3 资信商务及技 术文件组成 1. 磋商响应函; 2. 企业实力; 3. 类似业绩; 4. 项目管理团队; 5. 项目实施方案; 6. 管理目标、指标及方式; 7. 拟设备投入情况; 8. 内部管理考核制度; 9. 应急措施; 10.服务承诺;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或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结合“第二章采购需求”和“第六章磋商办法和细则”进行编 制,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3.4 报价文件组成 1. 开标一览表; 2. 磋商响应分项报价表; 3. 供应商类型声明函(若有); 4.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5. 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有); 6.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若有); 7. 制造企业声明函(若有)。 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4.4.1 磋商有效期 90 天 4.6.1 磋商响应文件 份数 1.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上传一份; 2.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提供的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数 量 1份。(自行决定,非必须要求) 注:供应商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否则不启用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5.2.1 磋商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5.2.2 磋商响应文件 提交地点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6.1.1 开标时间和地 点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供应商远程在线参加(电脑自备) 6.3.1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2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22 7.2.1 成交公告发布 网址 1. 浙江政府采购网( zfcg.czt.zj.gov.cn ) 2.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lssggzy.lishui.gov.cn ) 8.3.1 履约保证金 无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23 2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 采购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备注 1 发布竞争性磋商采 购公告 2021年 03 月 18日 1.浙江政府采购网 (zfcg.czt.zj.gov.cn) 2.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lssggzy.lishui.gov.cn) 2 发放磋商文件 2021年 03 月 18日起 3 现场踏勘和地点 不组织 4 答疑会 不召开 5 更正公告 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 件编制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5日前, 不足 5日的,顺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澄清或修改内容获取方式: 更正公告 6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7 开标时间 同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8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 知书 成交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9 成交结果质疑期限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 作日内 10 成交结果投诉期限 质疑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 11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日内,按照 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的规 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24 24 一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 定义 1.2.1 “采购人”是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1.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一); 1.2.3 “投标人”系指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并提交投标文件的自然人、法人或 其他组织; 1.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 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1.2.5 “投标人代表”系指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1.2.6 “合同”系指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 有附件、附录、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7 “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 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 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1.2.8 “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 助、维修、产品三包制度、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1.2.9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2.10 标有“?”符号均属于“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1.2.11 标有“★”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作为判断同品牌产品的依据。 1.2.12 “电子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的数据电文 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2.13 “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 件。 1.3 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 1.3.1 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 1.4 联合体投标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25 25 1.4.1 联合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1.4.2 联合体各方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4.3 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但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 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 定资质等级; 1.4.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 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5 联合体参与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5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5.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 1.5.2 投标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 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1.5.3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 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7 现场踏勘 1.7.1 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 1.7.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7.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7.4 招标人在现场踏勘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7.5 投标人自身原因不参与现场踏勘的,不得就此提出质疑。 1.8 答疑会 1.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 会; 1.8.2 答疑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 2.2款规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 澄清答复;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26 26 1.8.3 投标人自身原因不参与现场踏勘的,不得就此提出质疑。 1.9 分包 1.9.1 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1.9.2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 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10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的获悉的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1 政府采购政策 1.11.1 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有效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系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并且认证证书的认证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 1.11.2 ?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各投标人拟投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必须提供符合第 1.11.1条规定的认证证书; 1.11.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 在政府采购活动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价格扣除: ⑴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⑵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 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一); 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投标人类型声明函》及相应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及《制 造企业声明函》。 1.11.4 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第 1.11.3 条的扶持政策;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27 27 1.11.5 投标人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 1.11.3条的扶持政策。 1.11.6 ?采购进口产品:招标需求中未注明进口产品或允许进口产品,不得提供进口 产品。 1.12 相同品牌产品 1.12.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 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 的,则按照技术优的投标人参加评标;均相同时,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 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相同时,取报价最低者;均相同时,随 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招标需求中标注“★”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 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1.12.2 核心产品:劳务外包服务 1.12.3 因相同品牌产品原因造成多家投标人按一家有效认定后,造成项目有效投标人 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 1.13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 1.13.1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1.13.2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记录 将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的依据; 1.13.3 查询内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3.4 信用信息留存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页面打印(或截图)等方 式进行留存; 1.13.5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4 质疑和投诉 1.14.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28 28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14.2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 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1.14.3 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须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以答复; 1.14.4 质疑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等相关 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1.14.5 质疑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函(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 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 ⑴邮寄方式送达质疑函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 到质疑的日期。 ⑵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取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 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⑶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函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 1.14.6 质疑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1.14.7 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 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 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 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1.14.8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人的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 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 1.14.9 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14.10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29 29 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提起投诉; 1.14.11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1.14.12 质疑函、投诉书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中 下载。 1.15 特别声明 1.1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属 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5.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 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2.1.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1.2 第二章 采购需求; 2.1.3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2.1.4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2.1.5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1.6 第六章 磋商办法和细则; 2.1.7 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 的,应当在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修改; 2.2.2 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磋商响应 截止时间 5日前,将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潜在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2.2.3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修改,澄清或修改后的补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起同 等约束作用;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30 30 2.2.4 澄清、修改等更正内容发布网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2.2.5 当磋商文件与澄清或修改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 或修改文件为准。 三 磋商响应文件 3.1 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3.1.1 磋商响应文件形式: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和“备 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磋 商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3.1.2 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具 有同等效力,数据电文内容应完全一致。 3.1.3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按时解密成功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 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按时启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且有效的,以备 份磋商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又未提交备份磋商响 应文件(包括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提供解密密码或密码错误的),视 同放弃投标; 3.2 磋商响应文件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3.3 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 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3.4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3.5 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四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4.1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 4.1.1 ?本磋商文件中若有多标项的,若参与多标项磋商的,则按每个标项分别独立 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4.1.2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请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31 31 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 I3m/6IMVAG0BFdiHxlNdQ8Na)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 4.1.3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磋商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 求给予明确响应,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磋商响应文件响 应内容对磋商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磋商小组有权视 作磋商响应文件不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4.1.4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有正确的索引目录及连续页码标注; 4.1.5 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晰可辨,因模糊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2 磋商报价要求 4.2.1 ?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4.2.2 ?每轮磋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3 磋商有效期 4.3.1 ?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磋商响应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 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 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 4.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 以书面形式进行。 4.4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应 当按照磋商文件已提供的格式填写,无格式的可自行设计。 4.5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及签署 4.6.1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4.6.2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签章。 五 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磋商响应文件导入和加密 5.1.1 供应商应当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 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导错位置; 5.1.2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好后应当生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生成电子加密磋商响 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32 32 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 5.2 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2.1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5.2.2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5.2.3 不予接收的磋商响应文件情形 ?⑴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磋商响应文件; ?⑵未生成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 5.2.4 供应商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5.3 磋商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 5.3.1 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 撤回。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 生成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并重新上传提交; 5.3.2 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 导入和提交; 5.3.3 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5.4 供应商家数要求 5.4.2 因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 5.4.3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格合作项目)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提交最后报价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2家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5.4.4 上述 2中情形除外,采购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均不得少于 3家。 5.5 备选磋商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磋商 响就文件”不是磋商备选(替代)磋商方案。 5.6 供应商诚实信用 5.6.1 供应商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5.6.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会报告财政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⑴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磋商响应文件的; ⑵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⑶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33 33 ⑷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⑸供应商有串通投标行为的; ⑹严重扰乱政府采购程序的; ⑺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5.6.3 因供应商有第 5.5.2条情形之一造成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损失的,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追究供应商赔偿责任。 六 开标、资格审查、磋商和评审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询标、磋商、报价, 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务必不 要离开电脑,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 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 400-881-7190)。 6.1 开标 6.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6.1.2 供应商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线参加,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 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质疑; 6.1.3 开标程序 ⑴主持人宣布项目开标会开始,介绍参加本次开标会的相关人员; ⑵介绍采购项目采购情况,包括采购方式,发布媒体,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 应商家数、供应商名称; ⑶宣布开标纪律; ⑷供应商填写并递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 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文件解密后 30 分钟内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846824 067@qq.com,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 ⑸供应商进行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解密未成 功的,供应商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代理机构邮 箱 846824067@qq.com)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压缩解密密码;否则视为放弃 磋商; ⑹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可点击【查看开标记录】 查看开标记录;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34 34 6.1.5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 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应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或回避申请; 6.1.6 开标会议结束。 6.2 资格审查 6.2.1 资格审查内容: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内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本章第 3.3 条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内容进行审查; 6.2.2 ?资格审查:全部满足下表要求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 通过;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 审查因素 1 营业执照 营业期限在有效期内; 负责人身份 1. 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 2. 和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一致; 授权委托书及委 托代理人 1. 是否按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填写且签字盖章; 2.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 2 财务状况报告 下列方式取其中之一: 1.有资质的审计部门提供的近三年中,任一年度的财务报告电子 文档; 2.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中,任一年度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证 书电子文档; 3.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电子文档。 3 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 1.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税务部门出 具的完税证明的电子文档(享受免税政策的,须提供税务部门出 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2. 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缴纳社会保 险的凭据电子文档(税务部门出具的专用收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 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 无重大违法记录 声明书 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且盖章。 5 特定资格条件证 明材料 无 6 信用信息查询 1. 查询网址: ⑴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⑵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 核对事项: 有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35 35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信息已修复的,以修复后的信息为准。 注:以上资料内容须清晰可辨的,模糊不清造成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由供应商自行负 责; 6.3 磋商和评审 6.3.1 评审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6.3.2 磋商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或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 组成,成员人数为 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审专家按规定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如有特殊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组建 磋商小组; 6.3.3 磋商和评审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 据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和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磋商、独立评审; 6.3.4 磋商期间,磋商供应商代表必须到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6.3.5 磋商和评审程序 ⑴符合性审查 ? 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 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 是指磋商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⑵磋商 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格式条款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供应商进行线上多轮磋商。 ? 磋商小组按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顺序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若有演示内 容,演示顺序同磋商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 进行线上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格式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 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36 36 ?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 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线上最后报价进行综合 评分。 ⑶评审 ?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 评审,其中客观部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其他技术部分由评委委员 会对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并根据澄清、演示、样品 等情况按评审细则进行独立打分; ? 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 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 ? 报价文件评审 ?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的完整性、 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 报价修正; ? 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 ? 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 分。 6.4 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4.1 ⑴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发起在线询标,供应商线上电子件回复。供应商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⑵供应商的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6.4.2 评审时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 能影响服务(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 6.4.3 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5 报价错误修正 6.5.1 磋商小组对确定磋商响应文件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报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37 37 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⑴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⑵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⑶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 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⑸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 ⑹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⑺修正错误的响应报价,经供应商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在线盖章确认后产 生约束力。调整后的响应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 后的响应报价,则其响应无效。 6.6 评审报告 6.6.1 评审结果汇总,确定供应商结果排序; 6.6.2 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 推荐成交候选人; 6.6.3 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生效,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 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6.4 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成交公告的形式宣布评标结果。 七 响应无效的情形 7.1 在开标时,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⑴未按要求提交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 ⑵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 ⑶提交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且未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提 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供解密密码或密码错误的)。 7.2 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盖章的; ⑵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 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的;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38 38 ⑷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 的。 7.3 在资信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⑴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 ⑵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 ⑶磋商小组评定有非实质性条款负偏离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项数的,项数要求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⑷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 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 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磋商响应 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 ⑸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未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的; ⑹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而导致评审无法正常进 行(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的); ⑺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审委员认定的其他 属于重大偏离的。 7.4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⑴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⑵响应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报价文件内容与对应资信商 务及技术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⑶磋商小组评定其响应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 材料的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⑷报价有涂改,涂改处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⑸拒不接受报价错误修正或报价错误修正后未盖章确认的。 7.5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⑴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 情况并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 ⑵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39 39 ⑶供应商之间协商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⑷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 ⑸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⑹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⑺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 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⑻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⑼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⑽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⑾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⑿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7.6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7.6.1 磋商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政府采购云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 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⑴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⑵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⑶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⑷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⑸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 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 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八 成交和合同 8.1 成交 8.1.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提交采购人确认; 8.1.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 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 8.1.3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40 40 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 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8.1.4 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人名单 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8.2 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8.2.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规定的网址发布成交结果; 8.2.2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 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 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但不包括国 家秘密或商业秘密; 8.2.3 成交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8.2.4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结果公告中附成交通知书,视同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 书,同时成交人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签订合同前,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 目负责人处领取书面成交通知书; 8.2.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 交。否则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 处理。 8.3 履约保证金 8.3.1 履约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8.3.2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并经验收合格的,其履约保证金按 规定要求由采购人无息退还。 8.4 合同 8.4.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磋商响 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 事项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8.4.2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 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8.4.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 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41 41 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九 其他事项 9.1 解释权 9.1.1 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9.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9.2 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按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 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标准计取,少于 4000元按 4000元收取。成交人在成交结果公 告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户名: 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 1690 1012 0100 9000 6822 开户行: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遂昌支行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42 42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参考)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需求方: 提供服务方: 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43 43 根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 )在 年 月 日开标会上,经评 审委员会评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 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询标函(如有) d. 招标文件 e. 投标文件 (二)合同标的物 本合同标的物名称: 内容: (三)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乙方负责支付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正常劳动报酬及加班费用。 (四)合同价款的支付 1、 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 支付方式:①甲方按季付款,每个季度付款按年合同价 1/4 金额;②乙方因工 作失误造成的扣款则在季度付款的同时相应扣除。 3、 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五)本合同履行期限、地点 履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一年一签) 本次签订期限: 履行地点: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44 44 (六)服务人员要求 1、具体管理服务人员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同时乙方应指定一名 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 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 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 乙方应派出投标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 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 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 甲方代表: 电话: 乙方代表: 电话: 2、乙方派驻的管理服务人员上岗前需经过培训,培训费由乙方负责。 3、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上岗时统一着装,佩带识别标志,热情礼貌待客,服装款 式,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当地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经营范围 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利用职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乙方法定代表人对其招聘 雇用员工的行为向甲方负连带责任。 5、若甲方认为派驻的服务人员不能胜任本项目服务工作,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 调整工作人员。 6、若遇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调动或辞职时,乙方需按规定提前告知甲方并得到甲 方同意后才能更换,项目主管需提前 15 天告知,炊事、保洁、保安需提前 7 天告知。 再得到甲方同意后,乙方需按要求及时补充相应人员,提前做好交接班。 (七)服务考核 甲方每月不定期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低于 80分的,扣除季度支付费用的 5%; 连续二次考核成绩低于 80分,扣除季度支付费用的 10%;连续三次考核成绩低于 80分, 扣除季度支付费用的 15%,并有权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 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 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月合同总价款的 0.5%计收。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45 45 天按一周计算。 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商确定: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 起 15 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遂 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十)违约解除合同 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同 时 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 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标的物 的; 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3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3.2“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 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3.3“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 损害 甲方的利益的行为。 2、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于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 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 退还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十一)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 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 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十二)转让和分包 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 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46 46 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十三)合同变更、解除 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 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 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1)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不能实现采购目的,又不能 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2)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不能实现采购目的,重新采购费用和违约金、违约损失赔 偿金额占合同金额比例过大,但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3)属于合同主要条款确定的事项,但变更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 (4)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内容;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合同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 (3)乙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乙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乙方转包,或者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解除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十四)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 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十五)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十六)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 同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47 47 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 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 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4、若甲方由于政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视为不可抗力,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适用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 江省 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 (十八)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 实质性内容。 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十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单位章): 乙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 得违背单一来源文件实质性要求。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48 48 第五章 磋商相关文件格式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1.1 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名称: 资格审查文件 采 购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 应 商 地 址 : 年 月 日 1.2 资格审查文件目录 (格式自行设计)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49 49 1.3 有效营业执照电子文档 内容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1.4 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内容要求: 1、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50 50 1.5 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 (负责人姓名)系 (供应商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 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标项)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开标、 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 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性别: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 正面: 反面: 注:1. 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 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其负责人为自然人本人。 2. 若是负责人参会的,不需要提供此授权委托书。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51 51 1.6 财务状况报告 内容要求: 供应商可提供以下一种材料作为本单位财务报告: 1、有资质的审计部门提供的近三年中,任一年度的财务报告电子文档; 2、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中,任一年度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证书电子文档; 3、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电子文档。 1.7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内容要求: 1、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⑴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的电子文档; ⑵享受免税政策的,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⑶完税证明确实无法体现或无法提供的须提供依法纳税承诺函。 2、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电子文档(税 务部门出具的专用收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52 52 1.8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参与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 的响应活动,我方郑 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响应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1.9 信用信息查询 内容要求: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电子公章。 1.10 其他 (供应商认为有利于其本次响应的其它资格证明材料等。)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53 53 二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2.1 资信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名称: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采 购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 应 商 地 址 : 年 月 日 2.2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 (格式自行设计)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54 54 2.3 磋商响应函格式 磋商响应函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 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提交下述文 件: 政府采购云系统提交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 份; 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 份。 据此函我方就本次响应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 材料。 3、如果我方成交,在合同签订后 天(日历天)完成该项目。 4、如果我方成交,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 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 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 5、我方的磋商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 天内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磋商有 效期内撤回响应,贵方可按相关规定处理我方。 6、我方在响应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 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 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55 55 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 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采购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1、如成交,本磋商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磋商 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1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 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与本次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注:按照本声明书要求填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56 56 2.4 企业实力 注: 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 2.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2.5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 供应商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序号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起止时间 采购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 ... ... ... ... ... 注:2018年 1月 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业绩认 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57 57 2.6 项目驻场人员 项目参与人员构成格式 (格式仅供参考)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项目任职 毕业院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履历 时间 参加过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业主及联系电话 附: 1、需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人员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 文档。 2、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均属违约行为。 工作小组人员一览表 姓名 岗位 学历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编号 工作经验 附: 1、需附相关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人员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 档。 2、列入本表人员的更换须经采购人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均属违约行为。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58 58 2.7 项目实施方案 注: 1. 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 2. 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2.8 管理目标、指标及方式 注: 1. 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 2. 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2.9 拟投入设备情况 注: 1. 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 2. 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59 59 2.10 内部管理考核制度 注: 1. 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 2. 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2.11 应急措施 注: 1. 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 2. 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2.12 服务承诺 注: 1. 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 2. 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2.13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或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行设计)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60 60 三 报价文件格式 3.1 报价文件文件封面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名称: 报价文件 采 购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 应 商 地 址 : 年 月 日 3.2 报价文件文件目录 (格式自行设计)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61 3.3 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名称 服务期限 总报价(元) 项目总报价 一周年 大写 (¥ ) 注: 1. 具体价格明细详见《响应分项报价表》; 2.报价应包括:项目人员费用(工资、各类社会保险、公积金、福利、津贴、奖 金、食宿与交通、服装费等)、培训费用、服装洗涤、花木租摆、办公楼窗帘洗护、卫 生保洁设备、工具及保洁消耗品、卫生用纸、洗手液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专用设备及工 具、器材、管理费、税费等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 费用。 ▲ 3.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负责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62 3.4 响应分项报价表格式 服务人员及其他费用明细报价表 一、服务人员 序 号 拟派岗位 单位 月工资 服务 时间 人 数 合价(元) 备 注(姓 名、年龄) 1.1 项目经理 人 (元/月·人) (其中基本工资: 元/月) 12个月 月工资*服务 时间*人数 1.2 食堂炊事员 人 (元/月·人) (其中基本工资: 元/月) 12个月 1.3 卫生保洁员 人 (元/月·人) (其中基本工资: 元/月) 12个月 1.4 门卫保安员 人 (元/月·人) (其中基本工资: 元/月) 12个月 1.5 水电工 人 (元/月·人) (其中基本工资: 元/月) 12个月 1.6 绿化员 人 (元/月·人) (其中基本工资: 元/月) 12个月 小计 1(1.1+1.2+1.3+1.4+1.5+1.6) 二、其他 序 号 内容 数量 单位 合价(元) 备注 2.1 管理费 % 数量为管理费费率 2.2 服装洗涤 2.2 窗帘洗护 2.3 花木租摆 2.4 税费 % 数量为税费费率 … … … … … … 小计 2(2.1+2.2+2.3+2.4+…) 合计(一+二)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63 要求: 1、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包含项目人员费用(工资、各类社会保险、公积金、福利、 津贴、奖金、食宿与交通、服装费等)、培训费用、服装洗涤、花木租摆、办公楼窗帘 洗护、卫生保洁设备、工具及保洁消耗品、卫生用纸、洗手液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专用 设备及工具、器材、管理费、税费等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其他任何费用。 2、明细报价合计金额必须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同。 ▲3、所有单项报价均不得为 0,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负责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64 3.5 供应商类型声明函格式 供应商类型声明函 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公司(单位)制造的货物。 ?⑴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⑵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本企业是监狱企业。 ?⑶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本企业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企业(单位)为代理商,本企业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监狱、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⑴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⑵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 ?⑶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制造的货物。 3、?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 位)货物或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磋商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 例为 。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 4.《制造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注: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联合体一方(是小微、监狱、残疾人 福利性企业)享受价格优惠政策须提供此声明; 2.供应商根据勾选或填写内容选择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以证明供应商及制造企业是小 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如未填写或未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供应商放弃相关政策优惠处理。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65 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 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 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 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66 附件 2:监狱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产品名称见下表一),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 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表二)。本条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 表一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企业 品牌 规格型号 备注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表二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企业 品牌 规格型号 备注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监狱企业。 2.供应商提供的是其他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制造的产品,还需提供 制造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盖章: 日 期: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67 附件 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下表一),由本单位承接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下表二),本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表一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企业 品牌 规格型号 备注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表二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企业 品牌 规格型号 备注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须附相关主管部门(民政或残疾人联合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残疾人福利 性企业。 2.供应商提供的是其他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制造的产品,还需提供 制造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盖章: 日 期: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68 附件 4:制造企业声明函 制造企业声明函 【制造企业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 为(请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划分标准、《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 业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下表)。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 货物。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备注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制造企业盖章: 日 期: 注:1.小微型制造企业须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最新年度企业报表(报表须体现本企 业从业人员数量及营业收入),否则视为非小微企业。 2.监狱制造企业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监狱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须附相关主管部门(民政或残疾人联合会)的证明文件,否则 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有调整按其规定执行。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69 第六章 磋商办法和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 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1.1 评审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应 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和报价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 评审报告。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 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 1.2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相同的, 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排列。磋商小组按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位。 二 评审一般规定 2.1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分。 2.2 资信商务及技术分的权重为 90%,评审分值为 90 分。评审专家对各供应商的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其中客观部分(即资信商务部分)应统一意 见后统一给分,其他部分(即技术部分)由评审专家独立评定打分。各有效供应商的资 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 2.2 报价分的权重为 10%,评审分值为 10分,由磋商小组按各供应商报价统一计 算。 2.3 供应商总得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2.4 评审专家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评分保留两位小数。 三 评审内容及标准 3.1 报价分(10 分) 3.1.1 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 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报价权重×100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70 3.1.2 价格扣除: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 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 调整后的磋商报价=调整前的磋商报价×(1-扣除率) 3.2 资信商务及技术分 90分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1 企业实力 (7分) (1)供应商具有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得2 分。 (2)供应商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 A 级“守合同重信用”证 书的得1分,AA级的得2分。 (3)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 系认证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 3分。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给分。 0~7 2 类似业绩 (5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类似项 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0~5 3 项目服务团队 (8分) 项目经理具有高级(二级)保安员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建 (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在本单位社保证明(近三 个月)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0~2 团队其他服务人员: (1)根据本项目团队其他人员(不包含项目经理)的素质、 能力、资格、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5分; (2)团队其他人员具有电工作业证,最高得1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在本单位社保证明(近三 个月)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0~6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71 4 项目实施方案 (15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 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内容不仅限于以下方面:有明确的 项目管理服务理念,针对本项目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 服务公司有完善的组织架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 束机制、信息反馈及处理机制;项目负责岗位职责、保安职 责、厨师职责、保洁员职责、绿化职责等职责明确、作业程 序规范;岗位执勤记录样表设置合理、安保服务装备配置优 质实用;服装洗涤、窗帘洗护符合标准;花木租摆数量符合 要求并按季节变化进行更换;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且满 足需要的,得10-15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5-10分; 存在明显不合理且存在不足的,得0-5分。 0~15 5 管理目标、指 标及方式 (12分) 根据投标人对食堂、保安、保洁质量管理目标考核量化管理 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先进性,是否建立对外协调机制和内部 服务反应机制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且 满足需要的,得8-12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4-8分; 存在明显不合理且存在不足的,得0-4分。 0~12 6 服务设备投入 情况(12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相关机械设备、器材、物资配 备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且满足需要的, 得 8-12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 4-8分;存在明显不 合理且存在不足的,得 0-4分。 0~12 7 内部管理考核 制度(12分) 根据投标人内部管理考核制度、人员薪酬制度、员工培训计 划及内容保证措施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针对性 强且满足需要的,得8-12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4-8 分;存在明显不合理且存在不足的,得0-4分。 0~12 8 应急措施 (12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具备综合应变能力。包括处理突发事 件的范围、原则和方法,应急预案的组织架构,日常管理和 各种安全突发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留痕记录等情况进行综合 评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且满足需要的,得 8-12 分;基 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 4-8分;存在明显不合理且存在不足 的,得 0-4分。 0~12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72 9 服务承诺 (5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后期服务方案、措施、配合响 应等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且满足需 要的,得 3-5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 1-3分;存在明 显不合理且存在不足的,得 0-1分。 0~5 10 标书质量 (2分) 投标文件点对点应答是否详尽、明晰,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 求,投标文件编制是否完整、格式规范、内容齐全、表述准 确、条理清晰,内容无前后矛盾,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得 0-2分。 0~2 四 评审纪律和要求 4.1磋商小组成员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 4.2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 4.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 4.4磋商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 4.5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供应商响应 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主 要技术参数、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磋商小组成员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 少评。如发现与磋商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 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文件的,可询问供应商,并允许供应 商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4.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 释或者说明。 4.7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磋商小组成员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 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 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 (如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 30%以上),提醒相关磋商小组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4.8 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成员,磋商 小组成员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9 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 人确定成交人的合法依据,磋商小组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磋商文件的评 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成交候选人的技术、服 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73 必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 4.10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 影响其他磋商小组成员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 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 4.1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 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 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4.1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 理机构说明情况。 4.1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4.1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4.15磋商小组成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 的罚款: 4.15.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4.15.2 在知道自己为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供应商 的; 4.15.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4.15.4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4.15.5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 4.15.6上述 4.15.1 至 4.15.5行为影响成交结果的,成交结果无效。 4.16 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 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 为对磋商小组成员的考核管理依据。 4.17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 上 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成交、成交结果的,处 2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 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 2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 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74 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 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 2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 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 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遂昌县公安局食堂炊事、卫生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75 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人经由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合 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 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 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供应商名称) 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 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 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和 供应商之间 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投标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与本声明书一同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询问核查; 2、该声明书在投标文件解密后 30分钟内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8468 240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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