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XSY2021-002
二、项目名称:大同市新荣区古长城森林公园管理中心食堂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同塑仁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同市云州区南环路路北综合服务楼
中标(成交)金额:769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大同市新荣区古长城森林公园管理中心食堂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食堂管理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白雪莲、李小军、秦志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标收取,金额:1.1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大同市新荣区古长城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地 址:新荣区
联系方式:黄先生18234247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山西晟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同市E家公寓5楼513号
联系方式:0352-609005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0352-6090058
原公告的采购招标编号:SXSY2021-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同市新荣区古长城森林公园管理中心食堂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2月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新荣区古长城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地 址:新荣区
联系方式:黄先生18234247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西晟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同市E家公寓5楼513号
联系方式:0352-609005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0352-6090058
现更正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大同市新荣区古长城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地 址:新荣区
联系方式:黄先生18234247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晟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同市E家公寓5楼509号
联系方式:彭女士、0352-6090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0352-6090058
更正日期:2021年3月18日
大同市新荣区古长城森林公园管理
中心食堂管理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XSY2021-002
山西晟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
大同市新荣区古长城森林公园管理中心食堂管理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XSY2021-002
采 购 人:大同市新荣区古长城森林公园管理中心(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晟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1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磋商标准和磋商方法
第四部分 招标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同市新荣区古长城森林公园管理中心食堂管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昌宁街E家公寓5楼50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SY2021-002
项目名称:大同市新荣区古长城森林公园管理中心食堂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843150元
采购需求: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服务期:三年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四处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8日-2021年02月03日,每天8:00至11:00,12: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昌宁街E家公寓5楼509号
方式:代理公司办公室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7日09点00分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昌宁街E家公寓5楼509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07日09点00分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昌宁街E家公寓5楼50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以上资料原件(法人身份证除外)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新荣区古长城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地 址:新荣区
联系方式:黄先生 1823424716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晟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昌宁街E家公寓5楼509号
联系方式:0352-6090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0352-6090058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预算金额843150元,报价高于此金额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定义
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
2.2“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
2.3“服务”指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2.5“投标人”指服务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与响应的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均可参加磋商。
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
3.3投标人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3.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6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4. 磋商响应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内容
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磋商标准和磋商方法;
第四部分 招标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6.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现场考察或如开磋商前答疑会。如果进行或召开,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6.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磋商现场,对采购情况在不改变磋商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版(Word格式)壹份。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磋商,投标人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8.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商务部分:
*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见‘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社会信用体系查询
4.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记录查询
*近一年内交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投标人企业简况;
*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 (见‘响应文件格式’);
*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见‘响应文件格式’);
*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及证明资料;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格式’);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2)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
整体管理服务方案;
管理制度及措施;
服务人员配备;
食材采购及储存方案、菜品搭配及供应计划;
服务承诺及质量保障措施;
服务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递交响应文件时,请另外将资格审查资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肆份,单独密封(无需装订)。
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装订须采用胶装装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须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 磋商保证金
(1)投标人须在磋商开始前提交:壹万伍仟元整 作为磋商保证金。
(2)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现金形式交纳。
收款人名称:山西晟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632516496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向阳街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3)投标人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5 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9.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投标人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4报价一览表为在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投标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1.5投标人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投标人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复印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的,投标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磋商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1.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11.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人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12.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4.2投标人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
14.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五、磋商程序和要求
15.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2名,采购人代表1人。
16.响应文件审查
16.1响应文件审查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6.2资格性审查
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6.3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服务方案、响应承诺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5)投标人社会信用体系查询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6.4对审核中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处理原则
16.4.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磋商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一览表为准。
16.4.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6.4.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16.4.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响应将被拒绝。
17.磋商
17.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审查合格的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17.2磋商文件的变动
17.2.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7.2.2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17.2.3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7.3响应文件的澄清
17.3.1磋商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小组专家共同签字。
17.3.2投标人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投标人。
17.4最后报价的确定
17.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
17.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7.4.3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可以为2家。
17.4.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
18.评审
18.1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8.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8.3具体磋商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标准和磋商办法”。
19.重新评审
19.1除符合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20.确定成交(候选)人
磋商小组按照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成交投标人。
21.采购活动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2.磋商过程保密
22.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在磋商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4.成交通知
24.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投标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投标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成交服务费
本次磋商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请投标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6.签订合同
26.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投标人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投标人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3成交投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投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投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七、保密和披露
27.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披露
28.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询问和质疑
29.投标人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 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 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9.4 投标人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9.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9.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报价,而于磋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10 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29.11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30.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磋商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报价;
(2)在评审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品目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
(2)投标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认证证书。采购人依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3、投标货物中有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
4、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6、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7、贫困地区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9】27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统计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2)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时要遵循就近、经济的原则。
(3)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第三部分 磋商标准和磋商方法
本次磋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诚实信用和择优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
一、磋商标准
磋商小组在磋商时,依据响应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投标人及响应服务进行综合评价。
1.资格性审查
1.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
1.3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2.符合性审查
2.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审小组认定的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导致投标无效。
2.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审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原则。
2.3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3.政策性要求审核内容及标准
审核内容:评审小组遵循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原则,审核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二、磋商方法
1.1本次磋商采取综合评分方式进行。
1.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结果,对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1.3磋商小组按照综合评分法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名,甲方依照法定程序依法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
1.4分值构成:
技术部分75分;
商务部分15分;
响应报价10分。
具体评价因素见下表:
评分标准及方法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得分 |
一、商务部分 |
0-15 |
1、投标人须提供从2018年1月至今在国内具有同类型的业绩(一个完整的案例资料为: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项目结算凭证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每提供一份合同得3分,最高得9分,提供不齐全者不得分。 |
0-9 |
2、响应文件响应程度 根据投标人制作标书的质量情况、提供资料的齐全性、编排的合理性等综合评分,0-6分 |
0-6 |
二 、技术部分 |
0-75 |
1、整体管理服务方案 管理服务的宗旨、方针、目标、设想与特色,管理重点难点分析及总体管理设想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方案。 根据服务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重点、难点阐述明确,满足本项目需求及招标人服务要求等情况评委酌情打分, 优良得11~20分;一般得1~10分;无此项不得分。 |
0-20 |
2、管理制度及措施 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全面、规定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符合实际评委酌情打分, 优良得6~10分;一般得1~5分;无此项不得分。 |
0-10 |
3、服务人员配备 员工招聘、考核标准完善合理及对员工的培训方案,本服务项目人员数量、业务水平等 人员招聘培训实施方案、内部组织机构、内部体系运作流程内容全面详细、科学合理、实施操作性强,依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服务人员配备完全满足要求等情况评委酌情打分, 优良得8~15分;一般得1~7分;无此项不得分。 |
0-15 |
4、食材采购及储存方案、菜品搭配及供应计划 食材采购及储存方案方案合理、切实可行、菜品搭配及供应计划计划合理、切实可行评委酌情打分, 优良得6~10分;一般得1~5分;无此项不得分。 |
0-10 |
5、服务承诺及质量保障措施 所提供的服务实施保障合理可行,管理过程中对突发事件的解决预案齐全,针对性强、操作性科学合理,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满足本项目需求等情况评委酌情打分, 优良得6~10分;一般得1~5分;无此项不得分。 |
0-10 |
6、服务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 针对本项目工作时间进度计划的安排及说明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紧密程度及招标人服务要求等情况评委酌情打分, 优良得6~10分;一般得1~5分;无此项不得分。 |
0-10 |
三、价格分 |
0-1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10 |
第四部分 服务要求
1、采购需求:保障日常70人就餐,投标人确保制作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工作,根据采购人规定标准制定菜单,负责菜品制作、餐厅环境卫生保洁等
2、人员配置要求
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厨师4名,帮厨2名。
3、食堂服务要求
(1)就餐模式为自助餐,按照采购人要求每天定时开餐,并且保证餐厅干净卫生、菜品色香味俱佳。
(2)餐厅场地、厨房设备、水、电、燃料、保洁所需各项耗材及低值易耗品由采购人提供,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食材原料由投标方提供,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4、投标方必须每日将饭菜成品留样至少48小时,作为食品检测依据,凡不服从管理、违纪或发生因操作、管理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同时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5、餐后清洗,餐后组织人员对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负责操作间、库房、办公室、食堂的卫生工作,保证每日清洁。每周三组织相关人员对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汇报食堂的工作并听取意见反馈,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以便更好地为采购人服务。
6、按照《食品安全法》以及采购人有关要求完成落实,以及接受相关检查及整改。
7、成交投标方人员工资及食材原料应根据物价等客观因素变动由采购方和成交投标方双方协商调整,制定补充协议。
8、合同履行期内,投标方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
9、投标方应对全体派驻人员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及定期专业强化培训。
10、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要求:进行全体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卫生培训工作和日常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员工定期体检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体检,并领取餐饮行业健康证,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投标方自理。不定期进行除害灭虫、灭鼠。食堂内不得带入和存放个人一切用品,要采用二次更衣,更衣间内个人物品应整洁卫生摆放整齐。持证上岗,严禁吸烟,穿拖鞋等不文明行为。
11、粗加工管理要求:分别设置肉类、水产品和蔬菜类食品专用刀、墩、案、清洗池进行加工,不得混用,对于加工原材料食品要择洗干净,并放在清洁容器内或冷冻冷藏摆放整齐。每餐后及时清理地面,排水明沟,不得有油污垢、积水及异味。
12、烹调管理要求:各种生熟半成品分开储存或冷冻冷藏,同时接触生熟食品的工具、容器要分开,不得交叉使用,各种炊具,用具、容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熟食品用容器必须杀菌消毒。保持环境清洁,台面、地面每餐后清扫一次,每周一次大的清除卫生。要保持排油烟机、烟罩清洁,物见本色,漆见亮。调料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无异物,加盖防尘,要定期清洗。烹调间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杂物,废弃物品存放在有盖的容器内,一餐一清。
13、投标方严禁利用采购人场地、资产等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和作其他用途。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14、食堂操作间、用餐区等经营场地均属于投标方管理范围,卫生防疫、环境卫生等必须达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标准和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餐饮法规,并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15、投标方应保证供餐正点,足量、优质、品种多样,能适应不同口味的人员就餐。不准制作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投标方,投标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餐。
16、食堂操作间、用餐区所需的灶具、器具等设施、设备,食堂经营使用的水、电、燃气等费用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有权对水、电、燃气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避免浪费。
17、投标方必须对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等进行及时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托管期满后,投标方应将有关设施、设备等交还采购人,如有遗失、损坏,由投标方负责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18、托管期内,投标方应健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投标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毒、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工作,服从采购人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若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投标方全部承担。
19、在托管期内,投标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投标方自己处理。
20、用餐形式及标准:
(1)餐制:早、午、晚三餐。
(2)用餐形式:自助餐。
(3)早餐标准:热菜一种、凉菜一种、汤粥一种、主食两种。
(4)午餐标准:凉菜一种、素菜两种、荤菜一种、汤粥一种、主食两种。
(5)晚餐标准:凉菜一种、素菜一种、荤菜一种、汤粥一种、主食两种。
(6)费用结算:按半年提前支付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范本)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 组织的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供应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服务
(具体内容、价格、服务质量等清单后附)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款项支付
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价款支付手续。
四、服务方式
1.合同价包工、包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需求书的约定执行),包服务期、包质量、包安全;
2.按国家规定应由服务方缴纳的各种税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由服务方向有关部门支付。
五、服务期限及地点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六、服务约定:
1、服务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措施,服务方应按被服务方要求为上岗工人领取统一的工作服,自行解决实例作业问题。进行管理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事故或意外,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服务方负责事故处理和承担一切费用。
2、服务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服务方员工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服务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如被服务方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盗、抢、破坏、火警等治安事故),由供需双方共同确定责任归属,除非服务方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并已尽责,否则由服务方负责赔偿及有关善后事宜
七、考核办法及标准
(详见本招标文件)
八、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九、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服务质量标准。
2、保证提供的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服务。
十、违约责任
由供需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约定。
十一、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 份,其中 份分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
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
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响
应
文
件
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二〇二 年 月 日
响 应 函(格式)
山西晟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报价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磋商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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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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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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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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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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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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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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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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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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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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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
企业简介 |
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格式
投标人(代理商/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代理机构名称:
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
无违法记录声明
代理机构名称:
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
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为维护本次招投标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投标、正当竞争、廉洁经营。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投标工作中做到:
1.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
2.不与用户串通投标,损害采购人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3.不以向用户、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
4.不利用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
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招标工作;
6.保证严格遵守招标会议纪律。
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之规定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近三年服务业绩情况表
序号 |
用户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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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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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中所列的业绩请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证明材料(如适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 (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的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如投标人认定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
(2)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4)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投标货物明细表(如有)
第 包
产品名称 |
生产厂家 |
品牌 |
型号或规格 |
生产厂家类型 (小型、微型/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小计(元) |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产品金额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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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产品金额合计/投标总价) |
% |
注: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或规格、单价等应与《投标报价表》一致。
2、本表内容属中标公告公示事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报价一览表 (格式)
采 购 人:
项目名称 |
|
报价(元) 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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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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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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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本报价一览表及报价函须另外单独密封一份唱标用。
报价明细
(格式自定)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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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内 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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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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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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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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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银行汇票( )支票( ) |
后附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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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人名称 (和交款单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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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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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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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金额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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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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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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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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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
我公司承诺上述资料是真实正确的,并愿承担如因上述资料填写错误而导
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缴时必须在银行电汇单上注明该项目的“招标编号”。
2、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时请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单独递交招标代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