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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望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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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望区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托管服务

招标详情

博望区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托管服务
信息时间:2021-03-25

博望区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需求标前公示

各相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委托,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将对“博望区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实施采购。

为维护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我公司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诚请各相关供应商就本项目采购需求存在的问题予以反馈。

如对本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3月30日17:30前,将你单位的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我公司指定邮箱(邮箱号:mascg@126.com),我公司将对各相关供应商的反馈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转交采购人。根据采购人的回复意见及项目的实际情况,修改完善采购需求。

非常感谢参与。

联系人:况文娟

联系电话:0555-5208835

邮箱:mascg@126.com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5日

  • 博望区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托管服务-标前公示采购需求.docx
  • 博望区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托管服务-标前公示反馈意见.doc

预算:180万元/年

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

1、 项目概述:

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机关食堂、双力食堂和区卫健委食堂(总计3个)。其中:机关食堂就餐人员约450人(另包含3间包厢,用于公务用餐、招商接待);双力食堂就餐人员约100人(就餐地点根据实际变动进行调整);区卫健委食堂有就餐人员约80人(另包含1间包厢,用于公务用餐、招商接待)。

中标人配置食堂主要餐厨用具,并提供其他设施设备。水、电、燃气由中标人承担。

餐饮费按刷卡和就餐券数量乘以餐标计算,早餐8元/人,中餐16.5元/人,晚餐15元/人。


二、食堂工作内容及要求:

1、食堂实行一日三餐制,早餐7:30-8:45,午餐12:00-13:00,晚餐17:30-19:00。

2、早餐、午餐、晚餐均以自助餐形式提供,具体要求如下:

早餐:满足630人左右就餐,每餐提供至少稀食、面点、粗粮、点心等不少于20个品种的主食供应,并配备小菜、酱菜等佐菜。

午餐:满足630人左右就餐,菜肴包括至少两主荤、两次荤、两素菜、一汤,配水果,并配备2种以上主食。

菜肴要求主荤、次荤、蔬菜色泽、口味、营养、烹调方法搭配合理,干湿适中。主荤原料兼顾家畜、家禽、水产等,每天要安排排骨、鱼类、虾、牛羊肉等较高价位的原料,每周主荤菜肴原则上不同样。

晚餐:满足100人左右就餐,菜肴要求与中餐一致。

3、招标人按要求提供正常餐饮服务,必要时要能同时满足3间包厢的公务招待使用需求。品种为冷菜、热炒、点心、汤羹类。


三、人员配置及相关要求:

1、 投标人在应提供详细的人员配置,人员数量和岗位应不少于下表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

1

项目经理

1

2

财务会计

1

3

厨师长

1

4

大锅菜厨师

3

5

大锅菜副厨

2

6

宴会厨师

1

7

宴会副厨

1

8

面点主厨

2

9

面点副厨

2

10

服务员领班

1

11

服务员

5

12

厨务

25


合计

45


(1)中标人为本项目安排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须持有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健康上岗证,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

(2)中标人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社保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人的相关规定。中标人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不得拖欠工资。

2、 人员一般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事10年(含)以上餐饮行业管理经验,同时具有烹调师或营养师资格;有同类项目管理经历,能够全面、综合的协调安排日常的供餐活动、各方关系协调和用餐过程中意外问题的处理等。

(2)厨师长:从事厨师岗位5(含)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或者2年(含)以上的餐饮行业厨师长岗位工作经验;能够全面、综合的安排日常的供餐活动,包括供餐品种设计、人员调度安排各方关系协调和用餐过程中意外问题的处理等。

(3)厨师、主厨、副厨:具备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能配合厨师长工作计划和岗位安排,重点对菜品质量、品种等方面有较好的把握。

(4)餐厅服务员:身体健康,初中学历(含)以上毕业,普通话熟练,有责任心,有亲和力。正式上岗前经过正规培训。

四、食堂管理要求:

1、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各项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于中标人管理经营不当、违规操作、违规经营,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中途解除合同。

2、中标人需每周根据市场、季节、营养、采购人要求等综合因素制定下周菜单,每周菜单要体现绿色健康、营养合理、品种多样的要求。中标人每周上报菜单供招标人审核。招标人对周菜谱实行评审制度,结合就餐职工的意见建议持续改进菜谱质量,努力提高就餐满意度。

3、中标人负责食堂食品原料采供,所进一切原材料渠道合法、安全,具有可追溯性。并按照国家规定索证,以保证质量。

4、中标人须建立完备的采供保障体系(如车队、仓库、合作供应商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标准化的操作程序,以保证本项目服务在特殊情况(如防疫、防汛抢险、大型会议后勤保障)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

5、招标人自始至终监督食堂管理,配备专人对中标人采购的各项食品检查验收;检查监督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抽查评价服务品种的质量,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协调员工就餐秩序。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6、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一切管理,无条件接受干部职工评价和监督,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各项中心工作。采购人制定《食堂管理考评实施细则》、《食堂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等每年度对中标人服务质量打分,,实行双百分考核。采购人从中标人总托管费中,每年提取30万元作为考核费用,考核分为以下四档:两项分值达到160分,30万元全部支付;分值达到150分,支付25万元;分值达到140分,支付20万元;分值达到120分,支付15万元;如分值达到各档次的中间分值,按照考核每个档次费用的差值与分值的平均数进行计算;12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费用为零;连续两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7、中标人须建立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制定突发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投诉等情况应急预案,并落实疫情防控、消毒、餐厨垃圾处置等措施。

8、中标人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9、中标人要定期不定期主动了解就餐人员的要求,配合做好就餐人员满意度调查。

10、中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独立核算,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主动接受招标人的监管。

11、中标人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包或分包,否则按违约处理。

12、 中标人如在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①如因食堂内部管理不善,无法保证向员工提供规定的伙食标准。

②员工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强烈不满,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开展。

③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影响食堂整体形象,员工对伙食严重不满,多次提出未整改。

④不履行合同条款,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或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和违反采购人有关规定。

⑤出现食物中毒或严重接待事故。

13、合同期内中标人如因自身管理、操作问题导致发生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事故,或对招标人整改建议拒不执行的,招标人有关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责任。


二、商务要求

(一)进场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完成进场工作。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三)服务地点:博望区政府机关食堂、双力办公点机关食堂、卫健委机关食堂。

(四)付款方式

合同款实行每3个月一结,在成交供应商切实履行了该3个月的全部合同义务后,成交供应商将正规发票原件、该3个月的工作小结等交于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于30日内支付该3个月的合同款。

(五)投标报价

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所有工作人员的值休、轮休、法定假日休息以及岗位顶班、日常机动人员的配备,以上所有费用均计入投标总价。

附件:博望区机关食堂考评实施细则

序号

项目

问卷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分值

1

饮食质量(32分)

面粉、大米、食用油等主要食品原料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蔬菜要求新鲜、洁净无污染。

有一项不合格扣2分,扣完5分为止。

5分

食堂采购的不需加工食品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要标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无霉变、异味现象。

有一项不合格扣2分,扣完5分为止。

5分


每周中,中式菜品花式不少于6种,荤、素营养搭配合理。

每减少一种扣1分,荤、素营养搭配不合理扣2分,扣完5分为止。

5分


饭菜可口程度。

饭菜不可口扣10分。

10分


食品食物中出现杂物、不熟或口感较差现象。

有一项扣2分,扣完6分为止。

7分


2

服务质量(30分)

炊事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定时检查,在加工及分发食品时穿戴整洁的工作服。

无健康证并没定时检查扣3分,没穿工作服上岗扣2分。

5分

炊事人员必须保持整洁,不准佩戴首饰,两手干净,操作食品时禁止吸烟、对食品打喷嚏等不卫生行为。

有任何一项扣2分,扣完5分为止。

5分


分发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

直接接触食品扣5分。

5分


食堂服务人员要耐心解答、微笑服务,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有问题反映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出现不文明行为一次扣2分。

10分


按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规定时间开饭。

出现一次提前或延误扣2分。

5分


3

卫生质量(38分)

工作间无苍蝇、老鼠,防尘设备齐全、有效。

发现一次苍蝇、老鼠扣2分。

10分

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生、熟食品分开,食品存放分类分架,无过期、变质食品。

生、熟食品未分开扣5分,食品存放没有分类分架扣3分。

10分


工作间、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卫生整洁。就餐场所地面及桌椅每日清扫,地面整洁,桌椅清洁无油污。

有一项不清洁扣2分,扣完7分为止。

8分


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等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洁二净三消毒四隔离”。

无消毒作业扣6分,不定期扣4分。

10分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