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应急管理局布拖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伙食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3-29 13:49
项目概况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应急管理局布拖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伙食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34292021000052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应急管理局布拖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伙食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预算金额(元) | 1401600.00 |
最高限价 | 1401600.00元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后一年。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据实承诺; 4.竞标人需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 | 2021年03月30日到2021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 |
方式: | 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1.获取磋商文件时,现场报名请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 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请邮寄: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邮寄加盖供应商鲜章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报名费缴纳凭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邮寄加盖供应商鲜章本人身份证明及报名费缴纳凭证。(以上材料除报名费缴纳凭证外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邮寄报名资料报名的,邮寄资料需在报名截止前寄出。报名费以转账方式缴纳,收款单位: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银行账号:24810154800000283) |
售价: | 300.0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 | 2021年04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 |
五、开启 |
时间: | 2021年04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监狱企业发展 、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3、布拖县财政监督电话:0834-8531801。 4、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为预算金额的1.5%。 |
附件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应急管理局 |
地址: | 布拖县菩提下街35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毛先生;联系电话:0834-853123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834-218955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毛先生 |
电话: | 0834-8531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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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技术部分
一、项目概述
采购人:布拖县应急管理局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拟采购一名成交人为布拖县综合应急救援大
队提供一年的餐饮伙食服务。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地点:布拖县城、龙潭镇、拉果乡、地洛镇。
服务就餐总人数:82 人。
二、服务内容(实质性要求)
1、本次服务期限:提供一年的餐饮伙食服务。
2、服务地点及人数:布拖县城、龙潭镇、拉果乡、地洛镇。服务就餐总人
数:82 人。其中 2021 年 3 月-2021 年 6 月底 41 名职工将在龙潭镇、拉果乡、地
洛镇进行驻点。完成驻点任务后 41 名职工将返回布拖县城。因此驻点期间成交
人需派专人跟随其驻点,每个地点工作人员不得少于 3人。驻点期间人员不得随
意更换。驻点工作人员需每天按时向其应急救援大队职工提供就餐伙食服务,驻
点食堂场地在救援大队职工住宿地就近安排。成交人跟随驻点期间产生的一切费
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提供针对此情况的承诺书,应包含派驻跟随的驻点人员、
驻点食堂地点的提供以及所产生的费用。格式自拟)
3、食堂场地:布拖县城内食堂地点由采购人提供,布拖县龙潭镇、拉果乡、
地洛镇食堂地点由成交人自行提供。
4、食堂设施设备:服务期内,食堂水、电、气费用、公共区域维修改造、
设备设施及厨杂用品全部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5、餐补:对于就餐期间需要出任务、或遇突发情况当天不能返回就餐的职
工,成交人按采购人提供的人员名单后,按照就餐标准向其发放就餐补贴。(布
拖县城内为每天 40 元/人,龙潭镇、拉果乡、地洛镇驻点人员为每天 50 元/人;
不足早、中、晚三餐的,实行分餐补贴)
6、食堂以职工就餐服务为主,成交人应保证提供早、中、晚工作餐服务,
每周制定食谱,提供特色菜品,实现菜品多样化,不得以外送、外卖的形式提供
工作餐。
7、早餐餐标:早餐 10 元/人。
饮料类:牛奶、豆浆。
面食类:包子、馒头、花卷、面包或蛋糕、面条(抄手、水饺、汤圆、米线、
酸辣粉等每周轮流供应)。
菜品:四个素菜(泡菜、拌菜、炒菜)。
主食:稀饭一种,鸡蛋(卤鸡蛋、茶叶蛋、煎鸡蛋等品种每周轮流供应)。
8、午餐餐标:布拖县城内职工午餐 15 元/人,龙潭镇、拉果乡、地洛
镇驻点职工午餐为 20 元/人。
主食:米饭。
菜品:三荤两素,下乡驻点人员为四荤两素。
小吃:每天轮流供应一种小吃、粗粮一种。
汤:一种。
水果:每人按份发放时令水果一种。
9、晚餐餐标:布拖县城内职工晚餐 15 元/人,龙潭镇、拉果乡、地洛
镇驻点职工晚餐为 20 元/人。
主食:米饭。
菜品:三荤两素,下乡驻点人员为四荤两素。
小吃:每天轮流供应一种小吃、粗粮一种。
汤:一种。
水果:每人按份发放时令水果一种。
10、人员配备要求:布拖县城内食堂人员不得少于 10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厨师长 1人,厨师 2人,面点师 1人,前厅服务员 3人,勤杂工 2人。驻点
期间龙潭镇、拉果乡、地洛镇派驻食堂人员每个地点工作人员不得少于 3人。以
上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特殊情况下,应提前一周告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
确保服务质量不受影响,方可更换人员。(提供所有食堂服务人员名单、健康证、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公章)
11、竞标人应确保食材来源可靠及安全,保证食品及消防安全,杜绝一切安
全事故发生。因竞标人及其工作人员造成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
失的,竞标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2、服务期限内,竞标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依据《食堂服务管理考核标准》
细则对食堂服务质量进行就餐职工的民意测评和考核,竞标人每季度将接受采购
单位组织的餐饮服务综合性考核。如果考核达不到 60 分,采购人将扣除当季度
费用的 10 %,考核达不到 80 分的,采购人将扣除当季度费用的 5 %,考核标准
达到到 80 分及以上,采购人全额支付本季度费用。分数不足 80 分为考核不合格
的,采购人将对其提供书面整改意见,竞标人按整改意见限时整改。如连续或累
计两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根据情况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为此造成的后果采购
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违约赔偿。(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附:《食堂服务管理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内容无需在响应文件中逐项响应)
1.行为规范 (10 分)
1.1 食堂工作人员凡患有疮疖、化脓性创伤(特别是手指被切破)、流行性
感冒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肠道疾病、呼吸道疾病或其他传染性带病者,一律
不准从事食堂食品的加工和制作,成交供应商应建立伤病即时报告制度和清退制
度。(1 分)
1.2 食堂管理人员的姓名、照片、职务公示,员工健康证原件及各项规章制
度、应急预案等均应张贴于食堂显眼的位置。(1 分)
1.3 服务人员应做到佩戴标志,仪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规范,热情大方、
服务主动、细致周到。(1 分)
1.4 厨房工作人员严禁上班期间吸烟、嬉闹、聊天,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做
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 分)
1.5 上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牌。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链)、戒指、
耳环等饰物,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女职工不准长发披肩,男职工不准留 长
发和胡须。(2 分)
1.6 食堂工作人员不能当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挖耳朵,梳
头发,剔牙等),打喷涕时应适当遮掩并远离食材。食堂工作人员应勤洗澡、
勤换衣、勤洗头发、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工作服不得有油渍、皱痕且
每周清洗不得少于一到两次。(2 分)
1.7 合同期间成交供应商因工作原因调整变动相关炊厨人员必须征得采购
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1 分)
2.服务质量(15 分)
2.1 按时、按规定、按标准供应饭菜,中途补充要及时。(4 分)
2.2 凡接触食品的员工,加工操作前必须用皂液洗手,并用流水冲净。(2
分)
2.3 采购人每季度对餐饮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一次民主意见征求,对用餐人员
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包商要立行立改。(2 分)
2.4 食堂服务人员不得与服务对象、职工及管理人员有谩骂、肢体冲突等行
为现象的发生。(2 分)
2.5 成交供应商在餐饮服务期间用餐人员对餐饮服务质量评分满意率达
90%以上。(5 分)
3.食品安全(45 分)
3.1 严格执行餐饮卫生、食品安全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制作等各
项操作规程。(2 分)
3.2 副食品一律不得使用冻肉冻菜及其他冷冻食品。当天未食用完的菜品一
律不准纳入第二天的食品加工和制作。(5 分)
3.3 严禁使用过期、变质、霉变等食品。(6 分)
3.4 严格执行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食物与杂物分开的
四分开制度。(2 分)
3.5 加工生熟食品使用的刀、板、墩、炊具等工具及筐、盆、盘、桶、碗等
容器要严格分开,定期进行消毒并做好相关记录。不使用时必须彻底清洁,并
存放于指定的位置。(2 分)
3.6 生冷菜、凉拌菜、水果等必须在专用凉菜制作间或操作台进行再次加工。
(2 分)
3.7 原则上不存放成品食品或已加工好的熟食品。(2 分)
3.8 蔬菜及其它食品必须严格执行先清洗后加工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2
分)
3.9 饭菜中一律不得出现头发、蚊虫、鼠粪、干枯草、烟头等异常杂物。(6
分)
3.10 从后厨传入餐厅的已加工好的食品必须用保鲜膜、餐盖等遮覆,严禁
裸露。(2 分)
3.11 严禁发生食物中毒及其它影响用餐人员饮食安全的事件和行为现象发
生。(6 分)
3.12 必须严格执行好每餐食物留验记录制度,留验食品每份必须按要求留
足,且必须完整的保存在冰箱内时间须在一个星期以上。(2 分)
3.13 菜品要体现出色、香、味俱全和咸淡清香,不得有腥、膻等异味,且
必须达到全熟标准。(3 分)
3.14 严格遵守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不得使用违禁食品。(3 分)
4、食堂卫生及后厨卫生标准和要求(20 分)
4.1 目视地面清洁干净,无杂物、水渍、尘渍、痰渍、胶渍,地面光亮,干
净完好,无垃圾、无污迹。(1.5 分)
4.2 墙面保持光亮无尘、无明显污染,无蜘蛛网。(0.5 分)
4.3 玻璃门窗无污渍、无灰尘、无水渍,无手印,光洁明亮。(1 分)
4.4 天花板、风口、悬挂装饰、悬挂牌无蜘蛛网、无污渍、无灰尘。(0.5
分)
4.5 餐桌、餐椅:完好无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规范、无污迹、无破损、
备用物品一应俱全、无隔餐遗留垃圾等。(1.5 分)
4.6 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无油渍、无残渣、无水
迹。(1 分)
4.7 餐厅工作台,随时保持清洁,不得留置任何食品,以防止细菌传入。(1
分)
4.8 布件:清洁完好、熨烫平整、无污迹、光亮如新,摆放规范,不得交叉
使用。(0.5 分)
4.9 服务间内设施归类合理、规范,摆放有序,整洁干净。(1.5 分)
4.10 服务用具:无油腻、无污迹、使用灵活、清洁完好,摆放规范。转台:
清洁、无脏痕、无油腻、转动灵活。(1 分)
4.11 门顶、面、框、门把手无尘土、无污迹。(0.5 分)
4.12 洁具干净、无污迹、无灰尘。(0.5 分)
4.13 消防设施、标识牌等公共设施干净、无积尘。(0.5 分)
4.14 垃圾桶按指定位置摆放,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痰渍、异味,内胆应
定期清洁、消毒。(0.5 分)
4.15 清洁间中各种设备、物品表面干净、无水迹、无污渍,清洁工具摆放
整齐有序、规范,室内无异味。(1.5 分)
4.16 各操作间无老鼠、蟑螂;有防鼠措施,无卫生死角。(1.5 分)
4.17 清洗池无污迹,水龙头光洁。(0.5 分)
4.18 餐具洗消工作时,餐具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上;及时清扫地面污迹,
不得堵塞下水道。(0.5 分)
4.19 餐具消毒柜所有餐具码放整齐、规范。(1 分)
4.20 排水沟无残留物、无积水、无污垢,无异味。(1 分)
4.21 烟罩无油污、无水渍、无污垢、无灰尘,保持原有光亮度。(0.5 分)
4.22 厨房设备设施有周期性清洁、保养计划,有具体落实措施。原则上每
半年对烟道清洗一次(清洗费用采购单位解决)。(0.5 分)
23.垃圾处理及时,袋装垃圾摆放整齐。残食处理处地面无明显垃圾,无污
水外溢,无明显异味,无蚊蝇飞舞, 垃圾日产日清。泔水处理要及时并符合
国家相关规定。(1 分)
5.餐具消毒(10 分)
5.1 餐具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且餐餐必须进行消毒。(2 分)
5.2 消毒柜定期检查维护,保证消毒柜的正常使用。(2 分)
5.3 保持餐具的完整美观、摆放整齐洁净,餐具不得有意损坏。(2 分)
5.4 所用餐具、刀具、筐、盆、盒子必须用后消毒,分类存放,禁止直接裸
露在外。(2 分)
5.5 洗涤剂、消毒液符合国家安全规定;配置比例必须根据要求配置,并在
使用日期内使用。(2 分)
三、技术服务要求
1、竞标人根据服务内容及地点配备食堂工作人员,竞标人应按国家规定同
全体食堂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支付所派出全部工作人员工资、社保、
等费用及各项补助、节日福利等,应按照国家及相关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并对其疾病和人身安全等完全负责,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凉山州的最低工资标
准,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竞标人应有规范而完善的为食堂
量身定做的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
2、供应商明确管理责任人,便于采购人随时联系。作业时段保持通讯畅通,
主要管理人员 24 小时通讯畅通。保证 24 小时有专职员工在岗,节假日照常上班,
员工加班费由竞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负责。
3、定期进行应急措施的演练。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建
立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采
购人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4、食品卫生管理:
4.1 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原则,分片
包干,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安排专人按国家相关标准做好垃圾分类管理。
4.2 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
4.3 竞标人每 2周一次进行灭“四害”处置,并做好登记。
4.4 食堂仓库专库专用,食品与非食品分开保管。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
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4.5 对腐烂变质的食品(由原料到成品)做到“四不”:即不采购,不收,
不保存,不加工。
4.6 食堂工作人员要按食品行业的要求统一着装,做到“四勤”, 即勤洗
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子,勤洗工作服。
4.7 竞标人为食堂全部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每日做好晨检,发
现传染病患者,立即停止工作。
4.8 食堂工作人员要经常学习卫生知识,按照设备分工和划分的卫生区域,
经常打扫,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4.9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
关饮食卫生制度,餐具消毒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坚持公
用餐具每餐消毒,卫生检查每次都有记录。
5、竞标人应具备突发断水、断电、停气、消防、食品卫生事件的相关应急
措施。
6、食材要求:
6.1 食堂购买配送的货物包括粮油类、蔬菜类、肉禽鱼类、蛋奶类、干杂调
料、预包装食品以及低值易耗品类等。
6.2 所配送食材在溯源体系内,并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可被追溯。
6.3 配送的产品应为保持新鲜的合格产品,符合卫生、防疫、质量、安全、
检验标准,并提供国家规定相关证明;配送猪肉应符合项目所在地生猪溯源体系
的要求,提供“两证、两章、一报告”。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产
品检疫合格证,生猪定点屠宰场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有动物卫生监
督机构的检疫合格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以及
生猪定点屠宰场提供的“瘦肉精”自检报告;配送供应蔬菜,需按相关规定配送
前采样送检,供货时提供具有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报告等。
6.4 肉禽鱼类需冷链配送。
6.5 蔬菜: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 95%。严禁采购有
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
状异常的食品。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
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每批货物均需提供所供应蔬菜的其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
定无公害的标准。配送的蔬菜需具有追踪溯源标识或记录记载,并可实现追踪溯
源;不能配送转基因食材。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
商品菜基地 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蔬菜包装要
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
现象。
6.6 水果: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
口感好;水果保持新鲜,无损坏。食品专用袋或整洁完整的周转箱盛放,不得裸
露在外。水果具有水果特有的香气,无磕碰外伤,外形饱满,无腐烂变质。
6.7 肉类:
鲜肉要求: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
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猪肉质量要求:若提供鲜片生猪肉必须是去头蹄、肚杂的,新鲜无异味,
有检疫合格证明,每边 要盖有动检部门检疫章,不得有病猪、死猪、公母种猪
肉。应符合项目所在地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
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
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若提供冷鲜猪肉的,必须在包装上有检疫标志;
牛、羊、兔禽等其它家畜、家禽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动物产
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
①冷藏储运:随每批次供货时提供《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②验收标准:按照 GB 2707-2016,GB/T 9959.1,GB/T 9959.2,GB/T
17238-2008 标准执行,肉食品需新鲜无质变。
③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动物检验检疫合格标准。
腊肉、腊肠要求:
①腊肉:符合国家标准,良质腊肉色泽鲜明,肌肉暗红色,脂肪透明呈乳
白色,肉干燥结实,带有固有的腊式香味;
②腊肠:符合国家标准,品质好的腊肠是肠衣干燥,不发霉,无粘液,肠
衣与肉馅紧密联在一起,表面紧而有弹性,色泽均匀,肥肉色白,瘦肉色红,无
灰色斑点,气味芳香。
新鲜光禽和冷冻类要求:
①新鲜光禽:光禽是指经宰杀去毛以后的鸡、鸭、鹅等禽类,质量好坏,
是否新鲜,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来判别:
喙有光泽、干燥、无粘液;
口腔:新鲜的光禽口腔粘膜呈淡玫瑰色,有光泽、洁净、无异味;
新鲜的光禽眼睛明亮,充满整个眼窝;
皮肤:新鲜的光禽皮肤上毛孔隆起,表面干燥而紧缩,呈乳白色或淡黄色,
稍带微红,无异味;
脂肪:新鲜的光禽脂肪呈淡黄色或黄色,有光泽,无异味;
肌肉:新鲜光禽肌肉结实,有弹性,有光泽,颈、腿部肌肉呈玫瑰红色。
变质的光禽肌肉松驰,湿润发粘,色变暗红,有明显腐败气味;
②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
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小时以内(室
温 20℃)。供货质量均需严格按
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卫
生标准,动物检验检疫合格标准。
6.8 水产:符合《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水产须为非污染水域产品,执
行标准须符合国家有关水产类食品卫生流通标准。无特殊说明水产类须保持鲜活。
用整洁完好的周转箱或水产 专用塑料袋封装。水产鲜活,无硬伤及血块,形态
正常无包块畸形。
6.9 蛋类:符合 GB 2749-2015 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6.10 预包装食品:应具有 SC(QS)标记,具有合格证、检测报告。须保
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包装规格、口味、种类齐全。保质期在 3天以
内的,必须是送货当天生产的货品;保质期在 7天以内的,送货日不超过生产日
两日;保质期在 6个月以内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
数的三分之二;6个月以上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
数的二分之一,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6.11 奶类:符合 GB 19645-2010《国家安全食品标准 巴氏杀菌乳》及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盒装奶必
须为资质齐全的正规厂家生产。
每批货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剩余有效期须在 6个月(含)以上。包装
要求:必须采购预包装产品。包装执行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装标识清楚。
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每批货均需提供盒装奶生产
厂家出具的《质检报告》。外观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乳固有的香味,呈均匀
一致液体,无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6.12 豆制品:配送供应豆制品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
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制做。
7、菜肴质量管理
7.1 保证原材料新鲜,严禁使用过期、发黄、腐烂变质的食材制作菜肴。
7.2 保证食材卫生操作,严禁使用未经过消毒处理或清洗干净的食材。
7.3 口感好,对每道菜认真烹制,做到咸淡适宜,色味具备,饭菜温热可
口。
7.4 变换菜品,菜肴、花色、品种要常更换更新,做到每月推出新菜,一
周内不出现 2次以 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若采购人对菜品提出相应要求的,供
应商须满足。根据季节变换调整
食材,最大限度使用时令蔬菜及水果,尽量少用或不用反季节蔬菜。
7.5 保证营养,使用油和调味料使用要适量,菜品齐全,做到菜品荤素搭
配合理、科学、营养。
7.6 坚持做好每日留样管理制度,留样时间 48 小时。
7.7 食品应烧熟煮透,熟制品在 10℃到 60℃之间的温度存放时间应小于 2
小时。
8、以上第 6、7项要求,由采购人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监管。
四、技术要求
1.1.竞标人须满足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并作为评审依据,等于或高
于本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都视作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低于本磋商文件要
求的,按评分细则进行扣分。
第二部分:报价部分
预算控制价为 1401600.00 元,竞标人须报出总价,超过预算价的报价视为
无效竞标。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劳务费、货款、配餐费、运输
费、配送费、税费、人员培训费、驻点场地费、差旅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
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竞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竞标人自行承担质
量必须达到验收标准并通过验收。
第三部分:商务部分
一、实质性条款要求
1.合同签订
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履约时间及地点
(1)履约时间:签订合同后一年。
(2)履约地点:布拖县城、龙潭镇、拉果乡、地洛镇。
3.履约验收
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国家相关标准和磋商文件所列的各项要求、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按照原《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
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资金结算
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每季度根据考核情况,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本
季度的食堂劳务费用及餐费,具体以采购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5、供应商提供成交后购买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不低于
1000万元的承诺函(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