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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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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食堂食材配送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交易公告】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食堂食材配送采购公告

2021-03-29

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采购人)委托,拟对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DCH[2021]020

2.项目名称: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食堂食材配送

3.采 购 人:泸州市广播电视台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320000.00元/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本次招标拟对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食堂食材配送进行采购,有关具体产品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其他交易公告专区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1供应商具有一辆冷藏运输车辆;

8.2供应商具有一个不少于30m?的保鲜冷库;

8.3供应商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8.4供应商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保险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8.5供应商具有2020年至今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为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配送食材的业绩不少于5个;

8.6供应商开展经营活动至今未发生过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8.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sichuan.gov.cn)和“信用泸州”网站(www.creditlz.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其他交易公告专区发布,请潜在供应商自2021年03月30日09:00至2021年04月06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69号)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费: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7日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磋商地点: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69号)。

十、磋商时间:2021年04月07日09:30(北京时间)。本项目报名截止后,是否具备磋商条件的信息,请供应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的其他交易公告专区“项目开标前状态”栏目查看。如果该栏目提示项目“达不到开标条件”,代理机构将不组织本项目开标。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泸州市广播电视台

地 址: 泸州市广播电视台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8277606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6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98806

附件: 【磋商文件】泸州市电视台食堂食材配送(3.29).pdf
项目编号:SCDCH[2021]020 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食堂食材配送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泸州) 采购人:泸州市广播电视台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1年03月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1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2 第二章 磋商须知.......................................................................................................5 第三章 供应商和所投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0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2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4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30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0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32 第九章 评审方法.....................................................................................................48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草案).......................................................................58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2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采 购人)委托,拟对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 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DCH[2021]020 2.项目名称: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食堂食材配送 3.采 购 人:泸州市广播电视台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320000.00 元/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本次招标拟对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食堂食材配送进行采 购,有关具体产品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 州市)(http://www.lzsggzy.com)——其他交易公告专区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1 供应商具有一辆冷藏运输车辆; 8.2 供应商具有一个不少于 30m?的保鲜冷库; 8.3 供应商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3 8.4 供应商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保险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 8.5 供应商具有 2020 年至今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为国有企业、机关事业 单位配送食材的业绩不少于 5个; 8.6 供应商开展经营活动至今未发生过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8.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 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人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四川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sichuan.gov.cn)和“信用泸州”网站 (www.creditlz.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 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 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 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 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 商 文 件 在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四 川 省 . 泸 州 市 ) (http://www.lzsggzy.com)--其他交易公告专区发布,请潜在供应商自 2021 年 03 月 30 日 09:00 至 2021 年 04 月 06 日 17:00 前(北京时间)在四川德才 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 69 号)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磋 商文件费: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4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04 月 07 日 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 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 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磋商地点: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泸州 市龙马潭区云台路 69 号)。 十、磋商时间:2021 年 04 月 07 日 09:30(北京时间)。本项目报名截止 后,是否具备磋商条件的信息,请供应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的其他交易公告专区“项目开标前状态” 栏目查看。如果该栏目提示项目“达不到开标条件”,代理机构将不组织本项 目开标。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泸州市广播电视台 地 址: 泸州市广播电视台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8277606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 69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98806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 数量和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320000.00元/年(大写:壹佰叁拾贰万元/年);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13200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贰万元/年); 本项目按下浮比例报价。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 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项目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 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 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 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 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 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6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在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 报价评标,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 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 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 文件中进行承诺。 7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将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磋商保证金 参照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规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20000.00 元,以现金方式交纳。 10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830-3198806 11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830-3198806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其他交易结 果公告专区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德 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98806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 69 号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98806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 69 号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 结果的所有质疑均由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回复,供应商如有质疑, 应在法定质疑期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98806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69号 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 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采购人纪检部门 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 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7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以成交价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 务费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规定100万 以内(含100万)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100-500万元按成交金额 的1.1%收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 纳招标服务费。 18 政府采购节能、环 保、无线局域网产品 (本项目不涉及)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 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 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 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 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采购范围(非强制采购范围)的, 按照第九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 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 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节能: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8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3_1184983 6.htm 环保: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0 0.htm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 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九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 进行加分。 20 声明承诺提醒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 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 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泸州市广播电视台。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9 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 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 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 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 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 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 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 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 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 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 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10 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 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 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 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采购活 动)(实质性要求) 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 份竞争性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 章第五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6 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 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 7项规定的特定条件。 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 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联合体协议原件。 6.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 争性磋商的一切事务。 6.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 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根据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规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 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 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11 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 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 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 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 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 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 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 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 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 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 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 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 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其他交易公告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12 专区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 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 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 在磋商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 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 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 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 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 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及服务性 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资格审查,技术及服 务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磋商。供应商应分别按下列内容和顺序自编目录后 装订成册,缺少下列任何一项文件,供应商将承担其磋商无效的风险,由此引起 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3.1 资格性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13.1.1 封面(封面须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字样,并标明正、副本,格 式见“第八章”)。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13 13.1.2 目录(每项目录内容均应标注页码)。 13.1.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八章”)。 13.1.4 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提 供,资格、资质证明材料要求见“第四章”)。 13.1.5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格性证明文件。 13.2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13.2.1 封面(封面须标明“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字样,并标明正、副 本,格式见“第八章”)。 13.2.2 目录(每项目录内容均应标注页码)。 13.2.3 报价函(格式见“第八章”)。 13.2.4 分项报价明细表(本项目不涉及)。 13.2.5 商务应答表(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八章”)。 13.2.6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八章”)。 13.2.7 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3.3 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其它应答和承诺。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 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 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 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 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 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14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 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 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 样);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封面上标 注“正本”、“副本”字样);电子文档一份(采用 U盘制作并提供 word 版本)。 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磋商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若正本 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 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 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 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 单位印章代替。 18.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 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18.8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 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 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15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 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 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 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 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 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 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 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 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 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 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 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16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 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 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 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 成交通知书 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或放弃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单位可视成交人 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 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 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 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 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 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 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17 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事项 25.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 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 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 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 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6.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 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 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 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 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 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18 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转包,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 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 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项目 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 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0.履行合同 30.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1.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 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 库〔2016〕205 号)的要求、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 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 32.资金支付 付款方式: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根据中标下浮率结合供货情况按实支付, 每月 5号以前支付上月款项。 八、磋商纪律要求 33.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19 33.1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 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33.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视为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 (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4.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参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川省 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5.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20 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36.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 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15%。 37.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 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38.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21 第三章 供应商和所投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 类似效力要求 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1 供应商具有一辆冷藏运输车辆; 8.2 供应商具有一个不少于 30m?的保鲜冷库; 8.3 供应商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8.4 供应商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保险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 8.5 供应商具有 2020 年至今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为国有企业、机关事业 单位配送食材的业绩不少于 5个; 8.6 供应商开展经营活动至今未发生过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8.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 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 万元以上。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 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 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 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22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供应商需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成立时间不足 1年的公司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 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复印 件(加盖公章);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公司可提供承诺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 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 函格式自拟) 6.参加本次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需提供近 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8.根据采购项目特殊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1 供应商具有一辆冷藏运输车辆;(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8.2供应商具有一个不少于30m?的保鲜冷库;(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8.3 供应商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 盖公章) 8.4 供应商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保险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提供证明 材料并加盖公章)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23 8.5 供应商具有 2020 年至今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为国有企业、机关事业 单位配送食材的业绩不少于 5个;(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8.6 供应商开展经营活动至今未发生过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函;(承 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8.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 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 关证明材料 无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 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 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删除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 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3.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鲜章。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24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预算 1320000.00 元/年。按采 购人要求提供采购人食堂所需的猪肉、牛肉、鸡、鸭等肉食,蔬菜、水果、粮油、干 货等。 二、服务要求 (一)肉类要求 1、配送的生鲜肉类(生鲜肉类、生鲜禽类)应为当日生产的冷鲜肉,保证肉质 新鲜,及时配送。应符合 GB 9959.1-2001 鲜、冻片猪肉、GB 16869-2005 鲜、冻禽 产品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强制性规定。 2、鲜猪肉(应是当日屠宰),供应时应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当日的《动 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 格验讫印章。牛肉、羊肉等其它家畜白条肉供应时应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在投标时无需提供)。 3、散装生鲜禽(应是当日生产)供应时应提供当日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 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生鲜禽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投标 时无需提供)。 4、生鲜肉类要求相关检疫证书齐全完备(配送人员提供原件,采购人留存原件; 因证书不完备,采购人有权拒收,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保证随时实物抽检检 验检疫合格。 (二)果蔬类要求 原材料名称 质量要求 其他要求 蔬菜 无腐烂、无变质、无泥土、新 鲜。 1、配送的食材必须提供农残检测报告复印 件加盖公章,并符合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分类仓储保鲜,分类包装运输并 48 小时留样备 查。 2、清洁卫生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对每批次水果 无腐烂、无变质、无泥土、新 鲜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25 食材进行相关检测,合格后方可配送,检测报 告交采购人存档,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 担。 3、配送食材需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 调料、粮油、干货类 无过期、无变质、无异常 (三)其它 1、投标人供应的各类食材,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食材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 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所有的货品应可追溯供货源头。供应的蔬菜 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 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无公 害农产品管理规定,供应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 95%以上。供应的禽蛋类食品, 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 和质量标准。不接受任何转基因食材。 2、按照质优、物美、价廉原则,投标人所提供的食品材料必须达到的食品卫生合 格要求,确保所有食材均在保质期内,无变质过保、无以次充好,质量合格、成色新鲜。 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 4)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 5)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6)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7)其它违法违规的食品。 3、投标人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 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市场监督管理、卫生防疫部 门鉴定),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 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 其供应资格。 4、新鲜度要求 1)保质期限为 1 个月(含)以下的,食材到达采购人所在地时,距生产日期不得超 过 5(含)天。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26 2)保质期限为 1 个月(不含)至 2 个月(含)的,食材到达采购人所在地时,距生产 日期不得超过 7(含)天。 3)保质期限为 2个月(不含座至 3个月(含)的,食材到达采购人所在地时,距生产 日期不得超过 10(含)天 4)保质期限为 3个月(不含)至 6个月(含)的,食材到达采购人所在地时生产日期 不得超过 15(含)天。 5)保质期限为 6 个月(不含)至 12 个月(含)的,食材到达采购人所在地时距生产 日期不得超过 20(含)天。 6)保质期限为 12 个月(不含座至 18 个月(含)的,食材到达采购人所在地时距生 产日期不得超过 30(含)天。 7)保质期限为 18 个月(不含)以上的,食材到达采购人所在地时,距生产日期不得 超过 40(含)天。 8)无保质期的食材:蔬菜、鲜果、禽蛋类食材到达采购人所在地时,应保持其新 鲜度,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投标人应无条件免费退换货。 5、配送要求 1)投标人应为资质完备、信誉良好的守法公司,不得有任何关于食品安全涉贿违 法、服务恶劣的不良记录。 2)投标人应管理正规,具备丰富的配送服务经验,有能力高质量的按需配送采购 人所需食材。 3)投标人应具备食材封闭配送的专用车辆及设备,需提供数量、规格、型号,在 车辆限号时能够安排符合要求的其它车辆替换。 4)投标人须安排该公司正式员工按时配送,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及配送人员清单, 人员信息报采购单位相关部门备案,更换人员需经过采购人同意。员工应身体健康,无 传染性疾病,持有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热情服务、遵规守法,具备较强的沟 通能力和临时紧急配送调换的处置能力。 5)投标人须具有配送、分拣打包的能力,且须独立完成配送及分拣打包工作,不 得挂靠其他公司,不得转包配送份额,具备合法完备的税务开票能力,不得借其他公司 开票走账。 6)采购人有权利指定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将配送品种送达,如果投标人没有 按照采购人提出的要求送达,采购人有权利拒收、退货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27 7)采购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一律退货,投标人必须按照采 购人的要求无偿重新配送。 8)投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外包行为。 6、配送时间及地点 1)采购所需的食材配送实行不间断每天制,原则上每天一次,务必于早上 7:30 至 8:00 前将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因采购人特殊性质,投标人需具备应急采购、储备、运输等能力,及时响应。 采购人因特殊情况需加送食材时,投标人务必自接到电话订送时 1 小时内送达指定地 点,不得推诿延误,保证送货时效性。 3)投标人应详细计划安排配送工作,防止误点错送,因天气、市场休市等不可抗 力等原因无法按时到货时,投标人应制定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采购人的需求能 按时、按质、足量配送到位。 4)投标人应保证通讯工具 24 小时畅通,保证随叫随到。 5)配送地点:采购人指点地点。 7、其他服务要求。 1)配送人员严禁泄露采购人信息,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劳动合同。 2)投标人应建立安全库存,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3)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应急突发保障体系(日常食材供应及零星应急食材配送)。 4)配送保持快速、高效、做到直线沟通。在国家节日和法定假日期间,由专人负 责采购人单位供货,负责突发情况处理,保证随叫随到。遇突发情况特事特办。 5)投标人需配备具有从业经验的项目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配送人员等。 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供货商的相关资质证明,以备采购人实地调研提供参 考。 8、验收、检验 (一)验收 到货后,采购人应当及时安排项目负责人、食堂验收员按照订购食材的品名规格、 产地、数量、价格、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检疫)报告之规定进行初步验收, 并出具收货凭证,采购人项目负责人、食堂验收员及送货人三方签字确认。如食材不 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调整更换,采购人也可以拒 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无法验收完毕的应当在出具的收货凭证上注明待验收,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28 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二)检验 涉及到检验检疫的产品,投标人需提供国家或泸州市认可的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 明。 9、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食材送交具有法定检验资质的机构检验,检验不 合格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定价原则: 1、供应价格原则上以自然月为单位进行制定,即每个自然月确定一次供应价格。 2、供应价格定价方式:当月供应价格=当月市场基准价×(1-价格下浮百分比); 当月市场基准价为当月江阳区农贸市场的市场价,价格下浮百分比为供应商中标下浮 百分比。 3、当月市场基准价原则上由采购方、供应商一起到农贸市场进行询价确定,并 计算核定当月供货价格。当月市场基准价和当月供应价格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保留两位小数。 四、商务要求: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食堂)。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3、付款方式:每月按实支付(实际支付以按实结算为准)。 4、配送流程及要求: 4.1、采购人每周五以约定方式(信息/微信/QQ)向成交供应商提交下周所需食 材的配送清单,如需要更换或增加食材以短信方式提前一天报送给成交供应商。 4.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食材名称及需求数量进行供货,每天配送一次, 如遇特殊节日或紧急情况时,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临时协商配送,成交供应商在接 到采购人电话 1小时内将食材配送到指定地点。 4.3、食材配送时间为每天早上 07:30-08:00(北京时间) 4.4、食材送达后,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对质量/数量予以验收,确认单价、总价并 签字。 5、采购人有权组织询价小组对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质量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 格,前两次要求供应商调整,如出现第三次,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6、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诺)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29 6.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对配送的食材提供检测合格报告进行 跟踪回访,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6.2、成交供应商配送的食材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 求及时补货或退、换货。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经相关部门鉴定为成交供应商责任的, 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6.3、成交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配送运输中要确 保安全,如配送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本包采购预算金额为 132 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30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1.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2.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3.其他商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4.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 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 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响应 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或注 明,并提供证明材料。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31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32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 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33 一、封面格式(一) 资格性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正本或副本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34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封面格式(二) 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正本或副本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35 日期: 年 月 日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36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XXX 项目(采购编号: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 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 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附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情况(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 系 电 话 : 手机: 详细通信地址: 说明: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响应文件中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必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 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37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38 五、承诺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 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 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如果被纳入失信名单且在有效 期内,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 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 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 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39 六、报价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下浮率 为: XX%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X份,副本 XX 份,用于磋商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 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XX 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40 七、分项报价明细表(本项目不涉及) 招标编号:XXXXXXX 项目名称:XXXXXX 第 XX 包 序 号 货物 名称 品牌(制造 商家)及 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单价 (元) 金额 (元) 交货 时间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备注 报价合计(元): 大写: 注: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 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41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八、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XXX 项目编号:XXX 号 注:磋商结束后,由供应商填写“最终报价表”,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后密封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其收集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其最后 报价以磋商结束后提交的“最终报价表”为准。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含单位) 报价 1 XXX 按采购清单要求供货 下浮率:XX% 42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九、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第 XX 包 序号 包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 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43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十、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 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 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 XXXX 44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十一、投标产品技术、服务参数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XXXX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应答 备注 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 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及指标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栏中没有填写的,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4.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 关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 XXXX。 45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十二、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46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项目/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47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十四、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号) 投标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和其他招标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 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投 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法定时间内禁止在本地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等)。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签字) 日期: 注:承诺书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48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 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 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 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 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 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 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 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 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 49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 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 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 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 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磋 商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 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 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 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 活动公告。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 50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 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 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 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 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 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 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 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 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 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4.9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 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 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 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 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 51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 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 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 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 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 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 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 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推荐 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 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 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 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2.8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 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 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 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52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 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 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 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 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 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 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 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 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 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 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 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 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 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53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 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者加盖公章。 3.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技术、服务等。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 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 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 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 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 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本项目采用百分制,总分 100 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点后 2位。投标人评标总得分为评委会各成员评审后得分之和。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30% 3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准价(1-最大下浮率)为满分,其他投 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1-最大下 浮率)÷其他报价(1-下浮率)×30 2 综合实力 14% 14 分 1.配送供应链保障:投标人与资质齐全的畜牧屠宰场签订供货 合同得 5分(提供供货合同或协议及屠宰场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 2.保鲜储存实力:投标人具有≥50 m?保鲜库,得 5分;具有≥ 40m? 但<50 m?保鲜库,得 3 分;具有>30m? 但<40 m?保鲜库,得 2 54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提供库房照片和设备安装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配送能力: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每提供 1 辆(不含 一辆)以上加 2 分,最高得 4 分(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照 片;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车辆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实施方案 36% 36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包括 但不限于食品组织、食品质量保障、食品配送、食品溯源、食品留 样、食品送货不达应急预案,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完整、详尽丰富、 切合实际的得 36 分;每缺一项扣 6 分;每项中每有一处错误、不切 实际或不具操作性扣 3分,此项扣完为止。 4 企业业绩 6% 6 分 投标人 2018 年至今(投标截止当天)的类似业绩,提供 5 份(不 含 5份)以上,每增加 1 个业绩加 2分,本项最多得 6分。(提供 合同或协议或供货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售后服务 12% 12 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召回、销毁、 退货、补货)进行评审,售后应急预案内容完整、详尽丰富、切合 实际的得 8 分;每缺一项扣 2 分;每项中每有一处错误、不切实际 或不具操作性扣 1分,此项扣完为止。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食品安 全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完整、详尽丰富、切合实际的得 4分;每有一 处错误、不切实际或不具操作性扣 1分,扣完为止。 6 文件规范 性 2% 2 分 根据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完整,逻辑性强,投标文件排序、打印、 装订、页码、签署规范,没有差错情形的得 2 分;每有一项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1 确定原则: (1)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采取上述第 1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4.2 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取以下确定程序 4.2.1 磋商小组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4.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4.2.3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 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 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 55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2.4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 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4.2.5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 川省.泸州市)——其他交易公告专区上发布成交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4.3 采购单位不退回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其他磋商资料。 5.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5.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其他交易公告专区上公告,并公告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形。供应商需要知晓导致采 购活动终止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采购单位。 5.2 对于评审过程中采购活动终止的采购项目,磋商小组应当对磋商文件是否存 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6.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 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56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6.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 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6.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6.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6.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7.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 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 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 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 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 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 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 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 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 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 57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 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58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第十章 采购合同(草案) (本章为合同主要条款,正式文本以签订时为准) 合同编号: 甲 方: (招标人) 乙 方: (供应商) 甲方委托 ,对 进行采购,于 2021 年 月 日 通过 竞争性磋商,确定乙方 为成交人。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严格遵循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合同金额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 。 3. 下浮比列为: %。 4. 定价原则:供应价格原则上以自然月为单位进行制定,即每个自然月确定一次 供应价格。供应价格定价方式:当月供应价格=当月市场基准价×(1-价格下浮百分 比);当月市场基准价为当月江阳区农贸市场的市场价,价格下浮百分比为供应商中 标下浮百分比。当月市场基准价原则上由采购方、供应商一起到农贸市场进行询价确 定,并计算核定当月供货价格。当月市场基准价和当月供应价格均以人民币“元”为 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四、商务要求: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食堂)。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3、付款方式:每月按实支付(实际支付以按实结算为准)。 4、配送流程及要求: 4.1、采购人每周五以约定方式(信息/微信/QQ)向成交供应商提交下周所需食 材的配送清单,如需要更换或增加食材以短信方式提前一天报送给成交供应商。 4.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食材名称及需求数量进行供货,每天配送一次, 59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如遇特殊节日或紧急情况时,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临时协商配送,成交供应商在接 到采购人电话 1小时内将食材配送到指定地点。 4.3、食材配送时间为每天早上 07:30-08:00(北京时间) 4.4、食材送达后,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对质量/数量予以验收,确认单价、总价并 签字。 5、采购人有权组织询价小组对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质量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 格,前两次要求供应商调整,如出现第三次,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6、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诺) 6.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对配送的食材提供检测合格报告进行 跟踪回访,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6.2、成交供应商配送的食材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 求及时补货或退、换货。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经相关部门鉴定为成交供应商责任的, 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6.3、成交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配送运输中要确 保安全,如配送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本包采购预算金额为 132 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1.按照乙方的投标时报价(下浮比例)按月按实结算,实际支付以按实结算为 准,提供财务要求出具的发票(税率为 %)后 15 日内支付。 2.乙方缴纳 ¥200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到甲方指定账户,在 合同到期十五个工作日后到甲方财务无息退取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 三、合同期限、服务地点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2.服务地点: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食堂。 3.交付方式:采购人要求方式。 四、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本部分具体条款应来源采购文件、技术服务响应文件) 1.服务内容:以采购文件、成交单位的技术服务响应文件为准。 2.质量标准:以采购文件、成交单位技术服务响应文件为准。 60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五、履约验收 1. 乙方所提供的食材,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响应文件承诺, 若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包换,并承担换 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2.甲方可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1) 验收标准:甲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 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 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 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食材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 详尽的现场记录,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六、售后服务(以响应文件中服务承诺为准) 乙方应严格遵守售后服务承诺,食材在使用中出现任何问题,甲方与乙方联系, 乙方在接到电话后 0.5 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现场服务。有关内容如下: 1. 产品质保期以采购文件、成交单位的技术服务响应文件为准。乙方承诺若发 生质量问题,将免费负责更换相同食材,并承担相关责任。 2. 乙方在响应文件中的其它服务承诺: 具体事项按照乙方响应文件执行。 七、相关权利及义务 1. 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 2. 见证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响应文件承诺 内容时加以指出并督促甲方追究乙方责任。 3. 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4. 甲方、见证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5. 甲方有义务并指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交货及验收工作 6.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7. 乙方有义务按响应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61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8、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9、乙方在接到甲方停止供货的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供货。否则,由此造成的损 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向甲方供货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 费、运算符、装卸费、保管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0、甲方保留因有关原因导致甲方调整供货食材的数量及种类的权力,并不承担 任何责任;甲方不保证在供货期内乙方供货金额达到 132 万元,最终费用以实际发生 结算为准。 甲方使用部门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乙方服务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将赔偿因 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 5%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 成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另行追偿。 2、若乙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逾期交货、无法交货、食材品质不符合质量要求达 3 次、食材品质不符合质量要求拒不整改、食材品质不达标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等原因,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违约及食品安全 责任。 3、乙方交付的食材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的 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食材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 交付食材而违约。 4、乙方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响应招投标文件内容和本合同协议内容,如有违 约其中一项,除赔偿因服务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外,并 按合同总额 10%支付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告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 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 时向甲方报告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 62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 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 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甲 方所在地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十一、其它事项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载明的“通知地址”作为双方送达文件信函、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有 效地址,双方通过快递投寄,投寄之日起满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因载明的地址有 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法律文书未能被接收、邮寄送达的, 相关文书及法律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3. 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贰份。 (本页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通知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 话: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通知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 话: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磋商邀请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采购主体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4. 磋商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 成交通知书 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供应商成交后,拒绝或放弃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单位可视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 23.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 23.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七、合同事项 25.签订合同 付款方式: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根据中标下浮率结合供货情况按实支付, 每月5号以前支付上月款项。 八、磋商纪律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六、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 七、分项报价明细表(本项目不涉及) 招标编号:XXXXXXX 项目名称:XXXXXX 第XX 序号 货物 名称 品牌(制造商家)及 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单价 (元) 金额 (元) 交货 时间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备注 报价合计(元): 大写: 注: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十一、投标产品技术、服务参数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XXXX 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及指标响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栏中没有填写的,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 XXXX。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 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 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 2.4.8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 2.4.9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2.3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4.2.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 5.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本章为合同主要条款,正式文本以签订时为准) 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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