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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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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交易公告】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1-03-29

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采购人)委托,拟对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DCH[2021]015

2.项目名称: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3.采 购 人:泸州市广播电视台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自有资金72000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其他交易公告专区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1供应商具有2020年至今已完成或正在履约2个为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劳务外包服务业绩;

8.2供应商开展经营活动至今未发生过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8.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sichuan.gov.cn)和“信用泸州”网站(www.creditlz.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其他交易公告专区发布,请潜在供应商自2021年03月30日09:00至2021年04月06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69号)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费: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7日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磋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69号。

十、磋商时间:2021年04月07日10:00(北京时间)。本项目报名、保证金交纳截止后,是否具备磋商条件的信息,请供应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的其他交易公告专区“项目开标前状态”栏目查看。如果该栏目提示项目“达不到开标条件”,代理机构将不组织接收响应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泸州市广播电视台

地 址: 泸州市广播电视台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8277606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6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98806

附件: 【磋商文件】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3.29).pdf
项目编号:SCDCH[2021]015 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食堂劳务外包 服务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泸州) 采购人:泸州市广播电视台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1年03月 1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2 第二章 磋商须知.......................................................................................................5 第三章 供应商和所投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0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 21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3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8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9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30 第九章 评审方法.....................................................................................................45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草案).....................................................................54 2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采 购人)委托,拟对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 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DCH[2021]015 2.项目名称:泸州市广播电视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3.采 购 人:泸州市广播电视台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20000.00 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其他交易公告专区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1 供应商具有 2020 年至今已完成或正在履约 2 个为国有企业、机关事 业单位食堂劳务外包服务业绩; 8.2 供应商开展经营活动至今未发生过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8.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 3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人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四川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sichuan.gov.cn)和“信用泸州”网站 (www.creditlz.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 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 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 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 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 商 文 件 在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四 川 省 . 泸 州 市 ) (http://www.lzsggzy.com)--其他交易公告专区发布,请潜在供应商自 2021 年 03 月 30 日 09:00 至 2021 年 04 月 06 日 17:00 前(北京时间)在四川德才 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 69 号)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磋 商文件费: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04 月 07 日 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 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 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磋商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 69 号。 十、磋商时间:2021 年 04 月 07 日 10:00(北京时间)。本项目报名、保 4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证金交纳截止后,是否具备磋商条件的信息,请供应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的其他交易公告专区“项目 开标前状态”栏目查看。如果该栏目提示项目“达不到开标条件”,代理机构 将不组织接收响应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泸州市广播电视台 地 址: 泸州市广播电视台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8277606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 69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98806 5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 数量和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720000.00元/年(大写:柒拾贰万元/年);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720000.00元/年(大写:柒拾贰万元/年); 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 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项目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 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 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 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 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 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在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 价评标,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 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 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 文件中进行承诺。 7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其他交易结果公告栏中予以 公告。 8 磋商保证金 参照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规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20000.00元,以现金方式交纳。 10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830-3198806 11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830-3198806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其他交易 结果公告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德才 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98806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 69 号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98806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 69 号 7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 结果的所有质疑均由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回复,供应商如有质疑, 应在法定质疑期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98806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69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 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采购人纪检部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 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7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以成交价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 务费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规定100万 以内(含100万)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 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泸州市广播电视台。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 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 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 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 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 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 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 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 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 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 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9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 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 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 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 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 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采购活 动)(实质性要求) 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 份竞争性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 章第五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6 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 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 7项规定的特定条件。 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 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联合体协议原件。 6.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 争性磋商的一切事务。 6.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 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根据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规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10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供应商,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 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 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 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 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 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 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 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 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 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 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 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 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 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 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 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 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前; 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 在磋商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 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 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 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 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 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及服务性 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资格审查,技术及服 务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磋商。供应商应分别按下列内容和顺序自编目录后 装订成册,缺少下列任何一项文件,供应商将承担其磋商无效的风险,由此引起 12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3.1 资格性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13.1.1 封面(封面须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字样,并标明正、副本,格 式见“第八章”)。 13.1.2 目录(每项目录内容均应标注页码)。 13.1.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八章”)。 13.1.4 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提 供,资格、资质证明材料要求见“第四章”)。 13.1.5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格性证明文件。 13.2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13.2.1 封面(封面须标明“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字样,并标明正、副 本,格式见“第八章”)。 13.2.2 目录(每项目录内容均应标注页码)。 13.2.3 报价函(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八章”)。 13.2.4 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八章”)。 13.2.5 商务应答表(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八章”)。 13.2.6 服务方案及项目服务计划书(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八章”)。 13.2.7 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3.3 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其它应答和承诺。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 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 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 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 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 13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 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 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 样);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封面上标 注“正本”、“副本”字样);电子文档一份(采用 U盘制作并提供 word 版本)。 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磋商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若正本 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 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 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 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 单位印章代替。 18.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 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18.8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4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 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 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 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 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 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 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 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 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 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 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 正。 15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 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 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 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 成交通知书 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或放弃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单位可视成交人 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 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 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 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 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 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16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2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 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事项 25.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 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 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 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 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6.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 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 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 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 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 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7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26.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 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 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 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 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 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 物、项目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 一致。 2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 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0.履行合同 30.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1.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18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2016〕205 号)的要求、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 32.资金支付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每月支付)。 八、磋商纪律要求 33.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33.1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 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33.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视为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 (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4.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 19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5.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 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36.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 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15%。 37.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 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38.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20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第三章 供应商和所投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 似效力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1 供应商具有 2020 年至今至少已完成或正在履约 2个为国有企业、机 关事业单位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8.2 供应商开展经营活动至今未发生过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8.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 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 万元以上。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 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 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 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1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供应商需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成立时间不足 1年的公司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 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复印 件(加盖公章);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公司可提供承诺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 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 函格式自拟); 6.参加本次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需提供近 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8.根据采购项目特殊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1 供应商具有 2020 年至今至少已完成或正在履约 2个为国有企业、机 关事业单位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8.2 供应商开展经营活动至今未发生过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提供证明材料 并加盖公章); 8.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 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2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 关证明材料 无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 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 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删除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 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3.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 23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由中标单位委派专业厨房管理人员对采购方食堂进行管理服务,提供泸州 市广播电视台食堂就餐膳食服务。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1.服务模式: 采用劳务服务外包的模式。由中标单位委派专业厨房管理人员对采购方食堂进 行管理服务,提供机关食堂就餐膳食服务。食堂用水、电、气、设施设备、原辅材 料等由采购方负责提供。 2.食堂餐饮制作: 中标单位按餐厅餐饮品质要求,加工一日三餐(早餐、午餐、晚餐及临时接待 餐),就餐人数比较稳定,每餐有职工 200 左右人数就餐。 3.原材料验收: 采购方有专人负责保管米、面、油、肉类、蔬菜和干杂等原材料。由采购方管 理人员和中标单位负责人一同验收。 4.就餐时间安排: 机关食堂职工就餐时间表(参考) 序号 餐次 时间 1 早餐 07:50——08:50 2 午餐 11:50——13:20 3 晚餐 18:20——19:20 备注 根据节气时间差异,就餐时间根据上级通知调整。 24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5.食堂保洁: 中标单位负责餐后碗盘器皿以及各种用具清洗消毒,保证后厨区、就餐区、工作 区等的保洁服务,保证就餐区的清洁度和舒适度,工作区按要求做好卫生工作(如: 楼梯、卫生间等)。加工后废弃物、职工就餐后剩菜剩饭等,按要求回收到采购方指 定地点,餐厨垃圾由采购方与回收公司签合同处置。 6.食堂管理: 中标单位要按“泸州市标准化食堂管理”和“互联网+明厨亮灶”的要求,对食堂的 日常生产、人员做好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消防卫生等安全工作;制定食堂的 管理流程及应急预案;配合招标人进行食堂物资、设备管理,并做好食堂各项登记、 统计等工作。 7.食品安全: 中标单位要遵守上级文件规定,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 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12 号公告)文件要求进行操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食品安全法》规范操作,保证食品安全。 8.其他要求: 8.1 为确保食堂人员稳定,正常运行,中标单位提供机关食堂管理服务,管理好 现有厨师团队人员,切实提高机关食堂服务水平,现有人员非自动离职,不得更换。 8.2 项目按月一次性包干费用,中标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相关规定,转 移接收原机关食堂管理员、厨师等团队人员社保“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 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由中标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 定购买,中标单位要为员工购买两套春秋季工作服、两套冬季工作服、防滑鞋、一次 性卫生用品(手套、口罩)等必须品,采购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8.3 中标单位管理员、厨师等团队人员生病住院,伤亡等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 位自行承担。 三、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人员配置: 1.1 食堂管理员、厨师等团队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参见下表。 25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岗位地点 岗位 人数 备注 食堂 厨师长 1 团队总负责人 厨师 2 含面点师 墩子 3 勤杂及服务员 4 合计 10 1.2 在双方确定人员配备后,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特殊情况更换,新员工未到岗, 老员工不得离开,增减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同意。采购方每月将抽查人数,以双方共同 确认的人数计劳务工资。因特殊情况职工人数变动,采购方有权调整劳务人员配置数 量。 2.食品安全 2.1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保 证食品安全。 2.2 签订食品安全承诺责任书。 2.3 严把食品加工、制作、烹制、出品关,做到生熟、荤素分开加工,分开存放, 并有明显标志。 2.4 加工制作食品必须保证安全,若因加工制作环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食药监 管局鉴定为依据),造成食物中毒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方 承担。 2.5 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国家规定使用目录品种,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并不得超剂量使用。 按文件要求做到每餐食品留样,每样不少于 125 克,保留 48 小时后无问题销 毁,并做好记录,记录应具备留样时间、品名、数量、留样人、启封人、销毁时间。 3.菜品质量 3.1 加工制作食品应达到色、香、味、型、器、养应有的质量标准。即:色正, 保持原料固有属性、特点,有良好的感观;香浓,气味芳香,醇正可口;味美,酸、 甜、辣、麻、咸、鲜,复合味醇正鲜明;型好,粗细均匀,厚薄适度,大小一致,长 短整齐,形态美观,讲究艺术;器净,干净无损,盛器得体,菜器合理,具有美感; 养身, 原汁原味,保证营养,绿色环保,具有很好的营养和养身价值。 3.2 食堂餐饮要按社会餐厅餐饮以上的菜品质量,菜品按菜谱进行。剩饭剩菜不 过夜,当餐剩余数量不能超 30 斤。 26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3.2 所制菜品必须保证质量,凡因出售菜品有异味、不洁、粗糙、被学生退回或 投诉成立,当锅菜品由中标单位全额自行买单支付。 3.3 加工制作任何菜肴,都必须亲自加工制作,保证出售的食品新鲜、安全。要 指定每餐成品菜第一试尝人并记录。 4.环境卫生 4.1 中标单位对食堂全部、餐厅厨房及库房必须实行分片、分类、分样包干负责, 责任明确,落实到岗位,落实到每一个人头。 4.2 中标单位必须将设施设备、厨房用具清洁干净,生熟用具分开,摆放整齐, 定期消毒;各种调料缸、盛器、容器无油垢,干净整洁、整齐,做到标志明显。 4.3 员工工作时,必须着工作服、工作帽,主食间操作人员必须带口罩,不得留 长发、长指甲、戴首饰、穿拖鞋、短裤、背心或赤脚赤背,随时保持仪容整洁。 4.4 工作人员在厨房内禁止吸烟,售饭菜时工作人员操作时必须戴口罩。 4.5 必须保持整个食堂全部、餐厅后厨无灰尘、无油垢、无蜘蛛网、无鼠迹、无 积水、阴沟畅通、无苍蝇、无蟑螂。 4.6 工作人员须将纸块、油桶、馊水等收集到采购方指定地点。 5.其它管理 5.1 必须服从管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行政管理,凡因违反采购方相关管理规 定,所造成采购方经济损失或财物损失,由中标单位全额承担。 5.2 必须保证人员安全,凡发生不安全的人和事,造成经济损失和财物损失以及 其它法律责任自行承担,采购方概不负责。 5.3 食堂管理员、厨师等团队员工一日三餐不得另外烹制。不得私吃、私拿一切 食品和食品原料,违者按私吃、私拿价值的二倍赔付,从劳务包干费中扣除。 5.4 不得损坏设施、设备、餐厨用具,若有恶意损坏者,按损坏物品原价二倍赔 付,从劳务包干费中扣除。 5.5 不得将设施、设备、餐厨用具私自拿出或借给他人,违者除追回原物外,视 情节给予罚款。 5.6 不得与他人吵架、打架、斗殴,不得有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违者除承担 民事或刑事责任外,同时每次从劳务包干经费中扣除 500 元。 5.7 不得向供货商索要任何物品或现金,不得故意刁难他人,违者除退还索要的 物品或现金外,另从劳务包干经费中双倍扣除所索要价值的金额。 27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5.8 采购方视实际情况可提供部分住宿。 5.9 中标单位不可随意扣减员工工资或增减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需上报采购方 批准同意后实施。 四、考核方式:按采供双方约定执行。 五、商务要求: 1.服务年限: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每月支付)。 28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1.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2.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3.其他商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4.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 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 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响 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或注 明,并提供证明材料。 29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0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 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31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一、封面格式(一) 资格性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32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二、封面格式(二) 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33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XXX 项目(采购编号: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 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 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附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情况(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 系 电 话 : 手机: 详细通信地址: 说明: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响应文件中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必须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 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4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35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五、承诺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 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 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如果被纳入失信名单且在有效 期内,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 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 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 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36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六、报价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人民 币 XX 万元(大写:XXXX)。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X份,副本 XX 份,用于磋商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 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XX 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37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七、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XXX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XX 号 最后报价(大写人民币):XXXX 元 注:磋商结束后,由供应商填写“最终报价表”,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后密封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其收集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其最后 报价以磋商结束后提交的“最终报价表”为准。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 1 XXX XX 元 38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八、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第 XX 包 序号 包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 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39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九、商务应答表 第 XX 包 序号 包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 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40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十、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 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 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 XXXX 41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十一、服务方案及项目服务计划书 (格式不限,内容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自拟) 注: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详细明确的响应技 术服务方案。该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 本磋商文件没有提到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2、 供应商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项目服务计划书。 3、 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应充足,在响应文 件中列出详细名单和相关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42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十二、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43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项目/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44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十四、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号) 投标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和其他招标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 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投 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法定时间内禁止在本地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等)。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签字) 日期: 注:承诺书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45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 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 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 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 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 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 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 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 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 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 46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 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 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 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 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磋 商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 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 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 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 活动公告。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47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 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 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 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 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 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 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 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 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 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4.9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 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 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 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 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 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 48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 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 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 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 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 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 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推荐 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 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 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 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2.8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 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 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 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 49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 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 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 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 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 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 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 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 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 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 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50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 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者加盖公章。 3.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技术、服务等。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 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 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 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 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 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本项目采用百分制,总分 100 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点后 2位。投标人评标总得分为评委会各成员评审后得分之和。 序 号 评价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10% 10 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 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 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1 业绩 20% 20 分 提供 2020 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两个(不含两个) 以上,每增加 1个加 5 分,最多得 20 分。 提供合同 或中标通 知书复印 件并加盖 公章 51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2 人员配置 26% 26 分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项目负责人:具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式 烹调师得 5分,同时具有全国职业人才认证管理中 心颁发的营养师(高级)加 5分。 其他服务人员:每提供一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 发的中式烹调师的得 2 分, 最多得 16 分。 提供证书 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 3 服务方案 42% 42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食品安全、 质量管理、食堂卫生和消毒管理、人员培训、服务 管理、考核方案、应急管理)进行综合评分;完整 体现以上 7 点内容并满足实际需求的得 42 分;每 缺少一项内容扣 6 分,每项中有一处内容错误或不 符合本项目实际的扣 3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 得分。 4 响应文件规范性 2% 2 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 分; 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1 确定原则: (1)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采取上述第 1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4.2 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取以下确定程序 4.2.1 磋商小组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4.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4.2.3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 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 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 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2.4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2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 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4.2.5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 川省.泸州市)-其他交易公告专区上发布成交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之日起 2个 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4.3 采购单位不退回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其他磋商资料。 5.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5.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其他公告专区上公告,并公告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形。供应商需要知晓导致采购活动终 止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采购单位。 5.2 对于评审过程中采购活动终止的采购项目,磋商小组应当对磋商文件是否存 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6.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 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6.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 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6.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6.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6.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7.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53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 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 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 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 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 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 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 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 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 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 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54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草案)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 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 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 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 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2. 3. 4. 5.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 万元; 2. 万元; 3. 万元。 2.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 55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 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 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 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 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 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 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 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 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 同。 56 尚德 敬业 诚信 务实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 协商在 6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监管部门审批,并 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磋商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第十五条 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采购管理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采购主体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4. 磋商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 成交通知书 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供应商成交后,拒绝或放弃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单位可视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 23.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 23.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七、合同事项 25.签订合同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每月支付)。 八、磋商纪律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六、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 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 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 2.4.8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 2.4.9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2.3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4.2.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 5.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