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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心血站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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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心血站特殊纪念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南通市中心血站特殊纪念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3-30 】

南通市中心血站特殊纪念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中心血站(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南通市中心血站特殊纪念品采购项目拟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中心血站特殊纪念品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

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标段一:剃须刀 预算400元/只

标段二:电热水壶 预算300元/只

标段三:保温杯 预算200元/只

标段四:餐具套装 预算200元/套

本项目分四个标段,按照从一到四的顺序开标。投标供应商可选择投一个标段,也可多个标段兼投,可多个标段兼中。

投标供应商如选择投多个标段,除资格审查文件可只做一份,技术响应文件及商务报价文件需要按每个标段单独制作,并在相应文件上明确标注标段号。不可多个标段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报价文件制作在一起。

4、最高限价:

标段一:剃须刀 最高限价400元/只

标段二:电热水壶 最高限价300元/只

标段三:保温杯 最高限价200元/只

标段四:餐具套装 最高限价200元/套

5、采购需求:南通市中心血站特殊纪念品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剃须刀、电热水壶、保温杯、餐具套装等,详见附件一。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供货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竞争性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①提供授权代表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2020年9月-2021年2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非采购单位原因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9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1年4月9日17时后不再发放磋商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3、方式:现场领取(或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办理,联系电话17778751998)。

4、售价:300元。

5、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1年4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中心血站117室(南通市崇川区观阳路115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参加投标的人员,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后按规定入口进入。

五、样品要求

1、样品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4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样品接收地点:南通市中心血站117室(南通市崇川区观阳路115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样品要求:

标段

样品要求

数量

标段一:剃须刀

符合附件一对应标段技术参数的要求

1只

标段二:电热水壶

符合附件一对应标段技术参数的要求

1只

标段三:保温杯

符合附件一对应标段技术参数的要求

如有多种颜色,可提供最多三只(同款)

标段四:餐具套装

符合附件一求对应标段技术参数的要求

1套

4、样品不能出现投标供应商的任何标志、标记,样品上涉及投标供应商的标志及标记请做遮挡,请供应商提前处理好各自相应的样品。

5、采购单位将对成交供应商的样品进行封存,作为货物验收的标准之一。无论中标与否,各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样品采购、运输等费用。

6、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必须于开标后及时搬离,采购单位不承担样品的保管责任。

六、开启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4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通市中心血站117室(南通市崇川区观阳路115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南通市中心血站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观阳路115号

联系电话:0513-85219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17778751998

邮箱号码:1205007749@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乐乐

联系电话:0513-85219555

南通市中心血站

2021年3月30日

附件二: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docx 附件一:项目需求.docx

南通市中心血站特殊纪念品采购项目需求

标段一:剃须刀


1、 项目概况

南通市中心血站采购电动剃须刀,数量暂定400只,具体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按实结算。

2、 技术参数

1、刀头:悬浮式

2、续航时间:40分钟以上

3、供电方式:充电式

4、充电时间:1小时快充

5、高强度密闭防水,可全身水洗

三、建议品牌

(一)建议品牌:飞利浦、博朗、松下、飞科

)“建议品牌”只是为保证本建设项目质量而建议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投标供应商可以投“建议品牌”也可以投非“建议品牌”的产品,但所投非“建议品牌”产品的档次须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且技术参数须优于建议品牌的设备参数。

投标供应商提供非“建议品牌”产品参加投标响应的,必须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齐全的证明文件(缺一不可),否则视其为重大漏项,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①由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本项目投标要求产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制造商红章;

②所投品牌产品制造商出具的该产品技术说明书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制造商红章;

上述“①、②”项的资料证明文件,须放置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携带至开标现场,以便开标评审时核查。如中标,上述各项的原件须同时交由采购单位查验。

、验收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须产品验收方案,该方案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验收标准。

(二)货物到达采购单位指定现场前,应提前3天通知采购单位做好准备,由采购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设备清单,进行现场验收;

(三)成交供应商在完成项目后,若经采购单位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五、质保期:至少一年

六、付款方式

所有货物送货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支付全部合同总价的90%,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支付。

七、其他要求

1、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供货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若未按时提供,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标段二:电热水壶

一、项目概况

南通市中心血站采购电热水壶,数量暂定330只,具体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按实结算。

二、技术参数

1、容量:1.5升—1.7升

2、壶体层数:双层

3、额定功率(W)≥1500W

4、内胆材质:食品级304不锈钢,无缝内胆

5、具备精准控温功能

三、建议品牌

(一)建议品牌:苏泊尔、美的、九阳、飞利浦

)“建议品牌”只是为保证本建设项目质量而建议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投标供应商可以投“建议品牌”也可以投非“建议品牌”的产品,但所投非“建议品牌”产品的档次须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且技术参数须优于建议品牌的设备参数。

投标供应商提供非“建议品牌”产品参加投标响应的,必须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齐全的证明文件(缺一不可),否则视其为重大漏项,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①由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本项目投标要求产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制造商红章;

②所投品牌产品制造商出具的该产品技术说明书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制造商红章;

上述“①、②”项的资料证明文件,须放置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携带至开标现场,以便开标评审时核查。如中标,上述各项的原件须同时交由采购单位查验。

、验收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须产品验收方案,该方案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验收标准。

(二)货物到达采购单位指定现场前,应提前3天通知采购单位做好准备,由采购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设备清单,进行现场验收;

(三)成交供应商在完成项目后,若经采购单位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五、质保期:至少一年

六、付款方式

所有货物送货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支付全部合同总价的90%,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支付。

七、其他要求

1、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供货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若未按时提供,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标段三:保温杯

一、项目概况

南通市中心血站采购保温杯,数量暂定960只,具体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按实结算。

二、技术参数

1、容量:420毫升—500毫升

2、可拆卸式防烫杯口,密封防漏

3、内胆材质:食品级304不锈钢,无缝内胆,真空隔热

4、保温效果:6小时68度以上

5、保冷效果:6小时 9度以下

6、多种颜色可选

三、建议品牌

(一)建议品牌:膳魔师(合资)、虎牌(合资)、象印(合资)、苏泊尔、希诺、双立人(合资)

)“建议品牌”只是为保证本建设项目质量而建议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投标供应商可以投“建议品牌”也可以投非“建议品牌”的产品,但所投非“建议品牌”产品的档次须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且技术参数须优于建议品牌的设备参数。

投标供应商提供非“建议品牌”产品参加投标响应的,必须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齐全的证明文件(缺一不可),否则视其为重大漏项,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①由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本项目投标要求产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制造商红章;

②所投品牌产品制造商出具的该产品技术说明书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制造商红章;

上述“①、②”项的资料证明文件,须放置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携带至开标现场,以便开标评审时核查。如中标,上述各项的原件须同时交由采购单位查验。

、验收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须产品验收方案,该方案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验收标准。

(二)货物到达采购单位指定现场前,应提前3天通知采购单位做好准备,由采购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设备清单,进行现场验收;

(三)成交供应商在完成项目后,若经采购单位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五、质保期:至少一年

六、付款方式

所有货物送货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支付全部合同总价的90%,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支付。

七、其他要求

1、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供货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若未按时提供,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标段四:餐具套装

一、项目概况

南通市中心血站采购餐具套装,数量暂定255套,具体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按实结算。

二、技术参数

1、餐具可自由搭配

2、微波炉、洗碗机可用

3、如有图案装饰,均须为釉下彩工艺

4、优质骨瓷或耐热玻璃

5、手提彩盒包装,防震隔离,全面保护防破损

、验收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须产品验收方案,该方案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验收标准。

(二)货物到达采购单位指定现场前,应提前3天通知采购单位做好准备,由采购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设备清单,进行现场验收;

(三)成交供应商在完成项目后,若经采购单位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四、售后服务

质保期至少一年。在采购单位向献血者发放餐具套装前发现的餐具破损,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更换。

五、付款方式

所有货物送货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支付全部合同总价的90%,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支付。

六、其他要求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供货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