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2 00:52:49.0
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研学食材与就餐服务项目五次
【发布时间:2021-04-01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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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研学
食材与就餐服务项目五次
项目编号:czcg202103-186
交 易 文 件
招 标 人: 滁州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盖章)
代 理 机 构: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2021 年 04 月
目 录
第一章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2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二、投标人须知 .................................................................... 14
(一)总 则 ....................................................................... 14
(二)交易文件 ..................................................................... 1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8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 21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 23
(六)合同的授予 .................................................................. 26
(七)纪律和监督 .................................................................. 27
(八)质疑与投诉、诚实信用 ........................................................ 2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30
一 总则 .......................................................................... 30
二 投标文件初审 .................................................................. 31
三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33
四 比较与评价 ..................................................................... 34
五 推荐中标候选人 ................................................................ 35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38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55
一 合同协议书(格式) ..............................................................55
二 合同条款 ........................................................................5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9
资信证明文件 ........................................................................59
商务标 ............................................................................. 67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 .................................. 74
- 2 -
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研学食材与就餐服务项目
五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研学食材与就餐服务项目五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交易文件,并于 2021 年 04 月 21 日 08点 30分(北京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cg202103-186
项目名称: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研学食材与就餐服务项目五次
预算金额:130 万元
最高限价:1300000 元
采购需求: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研学食材与就餐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采购需求
及技术参数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
合一证书);
②投标人须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能力;
③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
的;
- 3 -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4 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 拒绝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附件 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三、获取交易文件
时间:2021 年 04 月 01日至 2021 年 04 月 2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
作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4 月 21 日 08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交易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滁州市龙蟠大道 109号房产大厦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1.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
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
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 CA 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
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 数字证书
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
(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 转 5-2 ;2. CA 数字证书有
关问题:安徽 CA 客服 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
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
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
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
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投标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
- 4 -
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
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http://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
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
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
解密功能,无法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
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
超过 60 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琅琊东路 254 号
联系方式:0550-3083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花园西路与丰乐大道交叉口向东 200 米,3 号楼 15 层 1505 室
联系方式: 0550-3831128、13965950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翁海玲
电 话:0550-3083186 0550-38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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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项目名称 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研学食材与就餐服务项目五次
1.2 项目编号 czcg202103-186
1.3 供货期(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
1.4 供货地点 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1.5 招标人及联系人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50-3083186
1.6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联系人:翁海玲 电话:0550-3831128 、13965950189
1.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8 采购预算 投资估算价约 130 万元
2.1 招标范围(内容)
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研学食材与就餐服务项目,具体详见交易文件 《采
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4.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2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
他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②投标人须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能力;
③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
- 6 -
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4 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 拒绝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附件 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现场。
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及方式
如投标人对交易文件有疑问,请于 2021 年 04月 06 日 17 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
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
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772eb8bed33f&categoryNum=004001
002)
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
方式
2021 年 04 月 07 日 17 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
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
11.1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3 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
按照 2020-2021 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服务费报价标准,以中标价计算
(约 12000 元),不含专家评审费(评委费约 6300 元,具体以实际发生费用为
准),上述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上述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
16.3
投标人要求澄清交易
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
式
同表 10.2
19.1
综合投标报价
下浮率
综合投标报价下浮率至少为 10.0%(百分数后小数点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否则第
二位将四舍五入)
21 投标时携带的原件 本项目不采用
2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交易
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4 投标保证金
1.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25.1 投标文件数量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
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7 -
(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
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3 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
递交给代理机构)
25.2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
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6.1.1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具
体密封要求
本项目不采用
26.1.2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封
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本项目不采用
27.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
时 间:2021 年 4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注: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
标文件将被拒绝。
27.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滁州市龙蟠大道 109 号房产商
务大厦二楼)
29.1 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
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
式:
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网址为 http://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
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
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
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
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
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
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
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 60 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
被拒绝。
开标顺序:先开资信证明文件,再开商务标文件。
30.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 5名专家评委依法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8 -
32.1.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候选人
是,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32.1.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等网站
32.3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36.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①银行转账或②银行保函方式【须为见索即付保函(无条件保
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10%
收款单位:另行通知
开 户 行:另行通知
账 号:另行通知
缴纳时间: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
后 15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退还时间:合同到期后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银行保函具体要求:
1、保函形式须为见索即付型(无条件保函);
2、须从中标人基本账户办理;
3、须有保函编号;
4、须加盖银行公章而非银行业务专用章;
5、格式及内容须符合招标人要求,经招标人认可。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实际供应情况按月进行账款核对,经确认无误,每半年支付一次货款,
乙方开出税制发票后,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账号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款项(供货单
位与收款单位必须一致,发票上公司银行帐号必须与支付帐号相同)。
报名及交易文件领取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交易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交易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
首页左侧点击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2、如果过程中出现交易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请注意投标报名成功后,一定要用本单位身份下载交易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
行文件上传。开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
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
依据线索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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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所需材料可以选择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投标文件时插上 CA 数字证书,从投
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或按招标交易文件要求上传至指定位置;
5、投标单位须用 CA 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请及时到滁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 CA 证书办理窗口办理。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
诚信库申请>关于企业办理 CA 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网址: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5c136bed-337f-4baf-8b89-677d85ac0805&cate
goryNum=004001001。 因未及时办理 CA 锁手续导致无法报名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各投标人开标时,务必携带本项目加密投标文件所用 CA 锁。开标时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
7、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下载请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左下方进行下载,
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
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 0550-3801701;
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
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http://ggzy.chuzhou.g
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
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
系统操作手册》;
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
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
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 60 分钟,否
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需要补充的内容
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
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
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 CA 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
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
010-86483801 转 5-2 ;2.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 CA 客服 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3.市
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
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
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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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投标
报名栏目>“企业报名、下载文件及项目网上提问操作手册”。网
址: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772eb8bed33
f&categoryNum=004001002;
3、开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
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
法查处;投标人 MAC 地址一致,投标无效。
4、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人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
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凡投标人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7、投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
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8、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
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9、根据目前信用管理现状和我市实际情况,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工作作如下规定:
9.1 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
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
易活动。
9.1.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9.1.2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9.1.3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9.1.4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②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仍在披露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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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②被滁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9.2 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
9.2.1 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上述失信
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
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
9.2.2 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评审最终得分排序前 3 名(含)的预中标候
选人、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
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9.3 相关要求
9.3.1 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并注明承诺
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 5 日内)。
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
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
以处理。
9.3.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交易文
件附件执行)。
9.3.3 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
为准。
10、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投标人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
12、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被记不良信息记录。
13、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供应商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
递交保函的,由招标(采购)人予以追缴。
友情提示: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后,需要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公司到开标截止时间后共同解锁,不存在商务报价等
投标信息通过系统泄密的风险;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修改。
集中到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
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无
法及时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而废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况,责任自负!
- 12 -
备注
1、投标人若为外资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标后将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网上公示,
如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2、系统中提供的表格与交易文件中不一致时,以交易文件中提供的表格格式为准。
3、本交易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
条款均视为对交易文件的响应。
4、评标委员会只依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而不依靠任何
外来的证明材料。
5、原上网的招标公告与本次上网的交易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上网的交易文件为准。
6、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 13 -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供货期(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人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技术要求:详见交易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3.标包划分:
3.1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包。
4.招标方式:
4.1 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 固定单价 。
6.评标办法:
6.1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下浮率 )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投标人资格:
7.1 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7.2 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
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 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
注册并且审核通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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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网--企业备案—投标单位入库须知查询)。
7.4 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
的信息相一致。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8. 投标费用
8.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 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
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
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投标预备会
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交易
文件的组成部分。
11.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11.1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
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1.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
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
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1.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2.招标代理费
12.1 按照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服务费报价标准,以中标价计算(约12000元),
不含专家评审费(评委费约 6300 元,具体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上述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
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上述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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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上述费用。
13.交易服务费
13.1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无。
14.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14.1 投标人一旦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交易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
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交易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
果由投标人承担。具体封装要求见本章第 26 条。
14.2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
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14.3 投标人对《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说明等必须完全响应
或优于交易文件的要求,否则该投标书作无效标处理;《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中条款如具有
唯一性,评委会评审时将不作为硬性指标,投标人可以用相近的指标代替,其性能和质量不得低于
上述技术要求的标准,否则该投标书作无效标处理。
14.4 推荐品牌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所投产品,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品牌
的产品,但要完全响应或优于交易文件提供的详细参数。
14.5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交易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
14.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7 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
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
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 CA 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
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 数
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
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 转 5-2 ;2.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 CA 客服 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
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
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
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
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14.8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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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本交易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14.9 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交易文件
15. 交易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编制本交易文件。
16. 交易文件的组成
16.1 交易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投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确认
16.2 除 16.1 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6.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交易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所遇到的问题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
查看: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
-772eb8bed33f&categoryNum=004001002),要求招标人对交易文件予以澄清。
16.4 交易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答
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
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7. 交易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7.1 交易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
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答疑澄清
文件”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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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7.2 招标人在交易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
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17.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
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7.4 交易文件的解释
本交易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8. 交易文件的发出
18.1 交易文件、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备
案后,方可发出。
19. 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
测内容、中标样品封存等事项。(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
检测机构检测的,在投标人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项目不采用)
交易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
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
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
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2 除交易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1. 投标文件的组成、上传及其光盘刻录说明
投标文件由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和投标书二(商务标)二部分组成。
21.1 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
资信证明文件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
标的要求,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
件);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投标人在有效期内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企业所使用的配送车辆证明和配送人员的健康证(提供车辆行驶证和人员健康证原件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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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件)注:配送车辆必须是满足食材配送的中小型及以上货车,提供行驶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所
有人显示的须是投标单位);
(5)投标人的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或报告);
(6)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单位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或企业
所得税,提供税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税收凭证或银行缴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7)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期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官网在线截图或专用收据或社
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缴款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9)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0)交易文件资信评审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21.2 投标书二(商务标)
21.2.1 商务标部分是对投标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
报价清单》等标明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投标人系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
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
件)(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4)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有);
(5)交易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21.3 投标文件的上传及其刻录说明(本项目采取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递交电子光盘)
(1)投标单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利用用户名或 CA 锁登录下载交易文件(.czzf 格式)
后,在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后,在线制作投标文件自行准备投标光盘,制作好的投标文件格
式有 2 种:第一种.cztf 格式加密投标文件,此种投标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来上传投标文
件;第二种.ncztf 格式是不加密投标文件,是防止投标人在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不成功或者解密不成
功的情况下,由投标人购买自带刻录和数据备份工具的光盘,密封后带到开标现场备用。
(2)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则需按标段分别生成对应的投标文件,并分别刻录到不同的光盘中,
一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投标文件。
(3)刻录完成后,务必要检查数据是否刻录到自备的投标光盘中,否则,后果各投标人自负。
(4)请投标单位通过系统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利用 CA 锁进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已加
密的投标文件,务必通过此方式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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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签章、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操作的疑问请及时联系 井工、吴工,电话:
0550-3801701。
21.4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本次招标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会员
系统中制作、电子签章、上传投标文件。并将上传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复制一份刻入电子光盘中。电
子光盘须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人未按交易文件要求递交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以投
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得拒绝投标人投标,但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登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和指定开标室,主动向
收件人申请投标登记),逾期登记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不接收投标人投标。
(3)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要求详见系统内帮助模块。
(4)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应按交易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和投标单位分别签章。
22.投标报价
22.1 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22.2 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
22.3 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22.4 投标人应按“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所列货物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在
投标报价单中明确填报投标报价下浮率(优惠率)。综合投标报价下浮率至少为 10.0%(百分数后
小数点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否则第二位将四舍五入),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低于 10.0%的,
按无效投标处理。
22.5 投标报价的价格是货物交货地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
22.6 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招标
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
22.7 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22.8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
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22.9 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交易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
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
22.10 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交易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
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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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22.11 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
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22.12 投标人应根据货物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
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
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
付费用。
23. 投标有效期
2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
2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交易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4. 投标保证金
2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
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
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4.2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
日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网上备案完成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履约
担保。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
24.4 投标保证金按《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滁公管【2017】17 号)
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5.1 投标文件份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
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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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
数:正本 1 份,副本 3 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
25.2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
标监管部门批准后,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6.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采取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递交电子光盘)。
26.1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密封
26.1.1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6.1.2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及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1.3 投标人未按交易文件要求递交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
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得拒绝投标人投标。
26.1.4 未按本章第 26.1.1 项或第 26.1.2 项中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其投标文
件将被拒收。
26.1.5 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标段),则投标书必须以包(标段)为单位进行封装,并在密封
袋上标识标段号。
27.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提交
27.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开标截止时间
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
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8.1 投标人在本章 27.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
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8.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21.5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28.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
金。
28.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第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8.5 采用网上招投标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撤回已递交
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9. 开标
29.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9.1.1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 27 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9.1.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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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http://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
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
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
密功能,无法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
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
过 60 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9.1.3 投标企业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
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代理公司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
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代理公司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
29.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29.2.1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也可邀请监察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29.3 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
称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等;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
(5)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质量目标、供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开标结束。
29.4 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 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等;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
(5)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供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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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标结束。
29.5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0. 评标委员会
30.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30.1.1 评标由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30.1.2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
30.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30.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30.4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
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无效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
(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30.5 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
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
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30.6 评标委员会接受招标人授权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31. 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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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评标准备工作
31.1.1 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31.1.2 阅读、研究交易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31.1.3 熟悉交易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31.1.4 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31.2 评标办法
31.2.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31.3 评标原则:
31.3.1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1.4 关于提供相同品牌的处理(本项目不采用)
使用最低评标价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
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
按照交易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交易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
在交易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31.5 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6 评标报告的签署
31.6.1 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
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31.7 评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应将所有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1 个工
作日(若有业绩要求,业绩同时公告)。
31.8 投标文件的澄清
31.8.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
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
31.8.2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25 -
31.9 报价合理性的判断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10 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
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
(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投标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
31.11 评标过程的保密
31.11.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
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须严格保密。
32. 定标
32.1 中标人的确定
32.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1.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人名单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公告。
32.2 中标通知书
32.2.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网站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公章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后,
方可发出。
32.2.3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和其评
审得分与排序。
33. 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33.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3.2 变更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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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滁州市公管局《招标失败转变采购方式暂行规定》(滁公管【2017】4 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合同的授予
34. 合同授予标准
34.1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 32 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后 15 日内
按照交易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
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32 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
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
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32 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35.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5.5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
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6. 履约保证金
3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交易文件第五章“合同
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6.2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交纳履约保证金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36.3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3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七)纪律和监督
37.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7.1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8.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8.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 27 -
39.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9.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9.2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
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0.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0.1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八)质疑与投诉、诚实信用
41. 询问、质疑
41.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1.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招标人。
41.3 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或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 41.1 条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
质疑的,不予受理。
41.4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
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号标段名(如果有分标段)、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
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将该质疑函递交至招
标人或代理机构。
41.5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
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投标人出具受
理证明。
41.6 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42. 投诉
42.1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
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43、诚实信用
43.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
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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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投标人不得以向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
有关规定处理。
43.3 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
良行为,招标人将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43.4 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43.5 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失信行为将被
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
- 29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1.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交易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
选人的评标方法。
1.2 最低评标价法一般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的项目评审。
2.评标程序
2.1 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
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 符合性检查。依据交易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交易文件的响应程度
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
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
变更价格、供货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
2.2.2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
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
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2.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
2.3 比较与评价
2.3.1 按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
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4.1 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
2.5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
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第 30 页
二 投标文件初审
3.资格性审查
3.1 评审细则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重要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有效
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原件)
检验电子标书,原件彩色扫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
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投标人无须到交易文
件中规定的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
(2)投标人备案报名情况
是否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企业信息库中
备案且审核通过并在网上报名、下载文件,根据见
证部验证结果确定。
2
投标人
应符合
的基本
资格条件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有效期内在食品流通许可证
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
件
(5)企业所使用的配送车辆证明
和配送人员的健康证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配送车辆行驶证和配送人员的健康证,原件彩色扫
描件
注:配送车辆必须是满足食材配送的中小型及以上
货车,提供行驶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人显示的
须是投标单位)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的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或报告)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检验电子
标书)
注: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以提供
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报告)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单位依法
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或企业所
得税,提供税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税收凭证或银行
第 31 页
缴款凭证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彩色扫描或网页在线截图的彩色扫描件,检验电子
标书);
2、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期投标单位缴纳社
保资金的凭证(官网在线截图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
险缴纳清单或银行缴款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
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检验电
子标书)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参加本项目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
拟,检验电子标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9)诚信投标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检验电子标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插上 CA
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若所需材料无对应栏目,则将该材料上传至“其
他投标用证明材料”里或电子标书对应栏中,做电子投标书时从“其他所需材料”里获取。请各投
标单位自行完善诚信库管理中的单位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
3.3 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
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交易文件中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中涉及到的投标单位需要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如企业
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等可以提供公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扫描件的效力
等同于原件扫描件。在交易活动资格审查和评标环节中,凡是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扫描件
的,投标企业均可以提供带官方二维码的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替代原件扫描件,但投标
企业自行承担复印件扫描件二维码不清晰,无法扫描,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
4.符合性审查
4.1 评审细则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标书的有效性
(1)投标文件签署 签字、盖章符合要求。
(2)投标方案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3)报价唯一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
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完全响应。
第 32 页
2 标书的完整性
(5)投标文件份数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6)投标文件形式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
(7)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执行交易文件要求
(8)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括
供货期、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
完全响应或优于交易文件要求
4.2 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
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4.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交易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
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4 投标人可在现场 20 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根据交易文件及有关
规定对投标人的异议进行复议
4.5 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温馨提示:
1、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完善诚信库管理中的单位基本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
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
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即使投标单位将原
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1 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否则将视为放弃回复。
请投标人及时关注系统。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系统进行,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
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具体相关操作方法详见“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
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3d450d5b-86ce-40e3-b4f4-017ed
27b4778&categoryNum=004005003。
5.3 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
5.3.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货物服务报
价表、投标函的总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3.2 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
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
5.4 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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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予以
书面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当
否决其投标。
四 比较与评价
6. 详细评审即按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
务报价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
6.1 商务标评审
6.1.1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
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
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中小型企业的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181 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
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 号)有关规定:本项目对
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产品投标声明
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
同为中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
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
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
明函》。
第 34 页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产品品名及生产厂家,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
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安徽省财政厅按有关规定处理。
6.2.1 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温馨提示:
1、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完善诚信库管理中的单位基本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
2、投标文件请精心准备,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
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标处理。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
同样按无效标处理。
五 推荐中标候选人
7.本项目按投标报价下浮率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
7.1 评标委员会按修正后综合投标报价下浮率由高到低顺序排序,以综合投标报价下浮率最高的确
定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出现综合投标报价下浮率相同的情况,由招标人采用
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7.2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 1 个工作日后,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公共资
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
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交易文件规定应当提
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其他虚报投标资料、其
他不良记录等违背交易文件的,可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由招标人重新组
织招标。
8.无效投标条款
8.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
8.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
(1)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投
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
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http://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
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
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第 35 页
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
密功能,无法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
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
求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 60 分钟,否则投标文
件将被拒绝。
8.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8.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
(4)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5)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6)被暂停营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10)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
(11)开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
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
(12)其他情形,经评标委员会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13)投标人 MAC 地址一致,投标无效;
(14)交易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8.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公共资源交
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
核准的;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交易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4)投标文件没有对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交易文件的规定对交易文件的
第 36 页
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7)其他情形,经评标委员会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8)未按照交易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交易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8.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
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
(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
(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
(7)其他情形,经评标委员会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8)交易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 37 -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蔬菜鉴定标准
1、蔬菜的分类
按照蔬菜的构造及可食部位分为叶菜类、茎菜类、根菜类、果菜类、花菜类和食用菌类等;
2、蔬菜的检验
蔬菜的品质检验主要是鉴别其新鲜度,收获的最佳期,品种的优越性,一般可从其含水量、形态、色泽
等方面来检验;
3、具体瓜果类检验标准
4、大白菜:新鲜洁白,表面无黑色斑点,里面无烂心、无开花、坏叶不超过 3 片;
5、白萝卜:表皮光洁,无黑心、无空心,小的不低于 0.5 斤,大的不超过 3 斤;
6、青笋:新鲜、通体均称,无竹节、无乱尾、无空心,叶片不能超过长度的 1/3;
7、尖椒:无异味,尾部新鲜、硬朗、硬而不青,长度不短于 10 公分;
8、圆椒:无异味,尾部新鲜、硬朗、硬而不青;
9、红椒:无异味,尾部新鲜、硬朗、硬而不烂,长不能太小;
10、包菜:1.5 斤以上,无黄叶、虫叶、结实无烂心;
11、小葱:长而匀称、绿色鲜艳、无暗斑、尾部老硬不能超过 1 寸,没有冻伤(中间抽看,防冻烂);
12、红萝卜:直径 2 公分、长度 1 公寸,大而均匀、色泽鲜艳;
13、豆角:新鲜、长度 40 公分左右,长而结实,折断为实心、无虫;
14、花菜:直径 1 公寸, 洁白而无黑点斑点, 箱装则防冻烂;
15、西兰花:表面蓓蕾平展, 无开花现象,无异味臭味, 外表如有潮表色则证明已变质;
16、青瓜:长而直、带刺、折断为实心无籽, 两头大小一致;
17、竹笋:大小合适, 鲜嫩, 指甲掐进有水冒出;
18、山药:白色, 有木质感、结实、外表无凸出枝节;
19、海带结:油绿色、肉饱满、大小均匀、不变质;.
20、冬瓜:个小、结实、无松软感, 检查表皮, 防烂;
21、京包菜:个小、结实、呈圆椎状, 味甜、无黄叶、虫叶;
22、香菜:味香浓、色泽绿鲜嫩无烂叶;;
23、生菜:叶大要嫩、无烂叶;
24、生姜:个大、金黄色、无芽、黑色则烂, 白色则嫩;
25、蕃西:叶青鲜嫩;
26、西芹:嫩绿色折断无筋, 无烂心;进口西芹则棵大、杆长、节稀.
- 38 -
27、土豆:大而圆滑、无泥土、无发芽;
28、茄子:长、直、嫩、折断洁白无籽;
29、西红柿:红而不软, 硬而不青;
30、鲜木耳:新鲜、肉饱满、色泽光亮;
31、皇帝菜:鲜嫩、无烂叶、叶多。
32、菠菜:鲜嫩、亮丽、无烂叶:
33、油麦菜:、鲜嫩、身长叶青、无烂叶:
35、红薯:大个、无虫眼、无腐烂、肉红水分足;
36、红萝卜:大个身长、色泽鲜红、无腐烂、肉红水分足、
37、洋葱:要饱满、无烂皮、
38、大蒜:新鲜、无腐烂、要均匀;
39、红枣:色泽鲜红、肉饱满;无黑点;
40、莲藕:身长大个、鲜亮、无烂皮;
41:西红柿:红而不软,硬而不青;
42、空心菜:鲜嫩、叶青、无烂叶:
序号 品名 优质质量形态 劣质质量形态
1 小白菜 梗白色,较嫩较短,叶子淡绿色,整棵菜水份充足,无根. 有黄叶,枯萎,虫蛀洞或小虫,腐烂,压伤,散水太多;
2 青菜
梗白色或浅绿色,较嫩,叶子深绿色,整棵菜水份充足,无
根.
有黄叶,枯萎,虫蛀洞或小虫,腐烂,压伤,散水太多;
3 油菜
梗短粗,呈淡绿色或白色,叶子厚肥大,主茎无花蕾.水份充
足,无根.
有黄叶,枯萎,小虫,腐烂,压伤,散水太多;
4 韭菜
叶较宽,挺直,翠绿色,根部洁白,软嫩且有韭菜味,根株均
匀,长 20 历米以内;
有泥土,黄叶或叶上有斑,枯萎,无尖,腐烂.
5 韭黄 叶肥挺,稍弯曲,色泽淡黄,香味浓郁,长 20 历米以内. 有泥土,黄叶,干软,有断裂,腐烂.
6 香芹
又旱芹,叶翠绿,无主茎分枝少,根细,茎挺直,脆,芹菜香
味,水份充足,长约 30历米.
有泥土,黄叶,烂叶.干叶、根粗、分枝多、茎老帮、
弯曲、空心,有锈斑、黄斑、断裂、腐烂。
7 水芹
叶嫩绿或黄绿,茎、根部呈白色,茎细软,中间空、水份
充足,有清香味,长约 30历米。
有泥土、烂叶、黄叶、根茎变黄、有锈斑、黄斑、
断裂、腐烂、杂草。
8 西芹 叶茎宽厚,颜色深绿,新鲜肥嫩,爽口无渣。 有黄叶、梗伤,水秀,腐烂,断裂,枯萎。
9 菠菜
颜色碧绿,平嫩,叶子大、挺直,根桃红,无主茎且无柄
无红色,棵株适当。
有泥土,带穗,抽茎和黄叶,枯叶,干尖,腐烂和
虫眼。
- 39 -
10 生菜
颜色鲜艳,淡绿,叶子水份充足,脆嫩薄、可竖起,棵株
挺直。
叶子发黄,有褐色边或褐斑,干软,卷曲,脱叶。
11 空心菜
叶薄小翠绿,有光泽,棵株挺直,梗细嫩脆、淡绿色易折
断,棵株约 15历米。
叶子大、黄叶、烂叶和锈斑,有花蕾、虫洞、腐烂,
棵株软,梗粗老,节上有白色支头。
12 西洋菜
颜色淡绿或深绿,茎细脆嫩,易折断,水份充足,棵株挺
直。
茎粗老,白色支头多,有黄叶、烂叶、杂草,棵株
软且大。
13 苋菜
有红绿两种,叶子为绿色或红色,叶大薄软,有光泽,茎
细短、光滑嫩脆,棵株挺直,水份充足。
有黄叶,叶背有白点有虫,枯萎有籽,茎粗老。
14 菜芯
颜色碧绿、梗脆嫩,掐之易断,有花蕾或无花蕾,棵株挺
直,水分充足。
有叶班、虫洞、枯萎,梗粗老,或开花过多。
15 小葱
叶翠绿、饱满充气,均匀细长、鳞茎洁白、挺直、香味浓
郁,长 15-30 历米。
有黄叶、烂叶、干尖、叶斑。有毛根、泥土,枯萎,
茎弯曲或浸水过多。
16 胡葱
叶翠绿、饱满充气,均匀细长、鳞茎洁白、挺直、香味浓
郁,长 15-30 历米。
有黄叶、烂叶、干尖、叶斑。有毛根、泥土,枯萎,
茎弯曲或浸水过多。
17 青蒜 叶翠绿、薄嫩、挺直,蒜茎洁白,水份充足,外表无水。 有黄叶、干尖、烂梢,有根、泥土。
18 香菜 翠绿、挺直、根部无泥、香气重、水份充足。 黄叶、腐烂、泥土、发蔫。
19 青椒
长形或萝卜形,颜色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
定硬度和弹性,肉层中等有辣味。
腐烂、干尖、表面无光泽、有皱纹、断裂,干软、
凹陷,有泥土.
20 西椒
柿形或灯笼形,较大,颜色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
有一定硬度各弹性,肉厚少籽,味道香甜。
腐烂、表面无光泽、有皱纹、断裂,干软、压伤划
痕。
21 辣椒
细长圆锥形、颜色黄绿或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
有一定硬度和弹性,肉薄籽多、辣味重。
腐烂、干尖、表面无光泽、有皱纹、断裂,干软、
划痕.
22 红椒 颜色红艳、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
腐烂、干尖、表面无光泽、有皱纹、断裂,干软、
划痕.颜色部分红。
23 蕃茄
颜色大红、粉红或黄色、光泽亮艳,个大圆整,饱满有弹
性,至少八成熟,肉厚籽少,味甜中带酸。
腐烂、压伤、过软或过硬,表皮有斑点或畸形果。
24 大白菜
外叶淡绿色、奶黄色、帮白内叶乳白色,叶新鲜光泽,棵
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
空心、乱心、压伤、冻伤、虫蛀、雨淋、水浸、裂
缝、老帮黄叶、外叶萎蔫,包心松,有泥土。
25 苞菜 外叶淡绿色、,内叶淡黄色,叶肥厚脆嫩,棵株大,完整,包心松散有黄叶、虫蛀,萎蔫、雨淋水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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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
26 大葱
葱叶为管状、浅绿色,,葱白长、紧实、挺直,无根、长
约50历米。
分葱、花皮、枯萎、霉叶、黄叶,有泥土、葱白松
空、弯曲。
27 茄子
色正(青、紫、白)形正(棒形、卵形、灯泡形),表面
光滑有光泽,有弹性不软,皮薄肉嫩籽少,个体均匀。
表皮有皱,压伤、虫蛀、烂斑、籽肉分离,太软。
28 蒿笋
笋形粗壮,条直、均匀、叶绿色,茎皮光泽,绿或淡绿色,
断面碧绿。嫩叶少。
压伤、裂纹、水锈斑,空心、厚度、黄叶、毛根、
有泥土。
29 蒜苔 颜色深绿、梗细滑、有光泽、挺直、鲜嫩、指甲掐之易断。
颜色黄绿,梗粗,表面有皱纹。老掐之不断,梗尖
干黄。
30 花菜
花蕾颜色洁白或乳白、功密紧实不散,球形完整、表面湿
润,花梗乳白或淡绿,紧凑,外叶绿色且少,主茎短,断
面洁白。
花蕾发黄,有黑斑及污点,粗且松,表面发干,压
伤,刀伤,虫害,主茎长。
31 西兰花
花蕾颜色深绿、功密紧实不散,球形完整、表面有白霜,
花梗深绿、紧凑,外叶绿色且少,主茎短。
花蕾有烂斑,污点、粗且松,表面发干,压伤、刀
伤、主茎长。
32 黄瓜
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顶花带刺,有
白霜或光泽,肉脆甜、瓤小籽少。
颜色黄,皮皱,有大肚或瘦尖,弯曲,有压伤、腐
烂、断裂,肉白或有空心。
33 冬瓜
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厚嫩、紧密,膛小,有一定硬
度。
压伤、烂斑、较软,肉有空隙,水份少,发糠。
34 丝瓜
有棱和无棱两种,皮颜色翠绿、薄嫩、有白霜,条直均匀、
细长挺直,易断无弹性,肉洁白软嫩、子小。
颜色泛黄、皮粗糙,弯曲、不均,伤疤、烂斑、黄
斑,较软有弹性,肉松软或空。
35 苦瓜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凸处明显,条直均匀,有一定硬度,
瓤黄白,子小、味苦。
腐烂、压伤、刀伤、磨损,有虫洞,斑点,颜色发
黄、甚至发红,瓜身软。
36 南瓜
颜色金黄色或橙黄色,瓜形周正,肉金黄紧密、粉甜,表
面硬实。
斑疤、破裂、虫洞、料斑、软烂、畸形。
37 蒲瓜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表面光滑平整、有白色绒毛,有一
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
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颜色发黄。
38 新豆
颜色淡绿有光泽,豆荚细长、均匀、挺直、饱满、有花蒂,
有弹性,折之易断。
虫洞、黄斑、烂斑、粗细不均、豆荚松软,有空、
折之不断、筋丝较韧。
39 毛豆
颜色青绿、表面有黄色绒毛,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
绿色、完整、有清香。
受潮、虫洞、软烂、颜色发黄发黑,豆粒瘪而小有
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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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青豆 颜色青绿单一、有光泽,豆粒大,均匀完整,较嫩。 颜色杂,大小不均匀,碎粒、烂粒、霉粒、杂质。
41 四季豆
颜色翠绿色、表面有细绒毛,豆荚细长均匀,水分充足。
饱满有韧性、能弯曲,指甲掐之后有痕,断之容易。
有虫洞,斑点水锈腐烂萎蔫,纤维明显,筋丝粗韧,
豆荚粗壮,难弯曲。
42 荷兰豆
颜色嫩绿有光泽,豆荚挺直,折之易断,筋丝不明显,豆
粒小而无。
枯萎、颜色黄绿色,筋丝明显,折之不断。
43 黄豆芽 豆芽挺直,芽身短而粗,根须少,芽色洁白晶莹。 发黄、发黑、干燥、豆壳多,断芽、烂头、烂尾。
44 绿豆芽 豆芽挺直,芽身短而粗,根须少,芽色洁白晶莹。 发黄、发黑、干燥、豆壳多,断芽、烂头、烂尾。
46 土豆
颜色为淡黄色或奶白色,个大形正、大小整齐,表皮光滑,
体硬不软,饱满。
发芽、青斑、萎蔫、腐烂、坑眼多、有毛根、泥土、
糙皮。
46 洋葱
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
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
腐烂、干枯、过软、裂开、发芽、发乌、有泥土。
47 红薯
颜色粉红或淡黄色,依品种而定,个大形正,大小整齐,
表面无伤,体硬不软、饱满。
腐烂、破皮、坑眼多、畸形、泥土多发软。
48 生姜 颜色淡黄,表皮完整,姜体脆硬,肥大有姜味。 烂斑、干硬、碰伤、毛根、泥土多。
49 蒜头 颜色白色或紫色,蒜皮干燥,蒜瓣结实不散,有硬度。 发芽、散瓣、烂瓣,瘪瓣、虫孔,须根。
50 胡萝卜
颜色红色可橘黄色,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硬实不
软、肉质甜脆、中心柱细小。
表皮争缩,刀伤、开裂、体软、褐斑,肉质薄、发
糠、泥土多。
51 青萝卜
颜色青绿,皮薄且较细,肉质紧密,形体完整,水分大份
量重。
糠心、开裂、刀伤、泥土多,局部腐烂。
52 白萝卜
颜色洁白光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份量重,底
部切面洁白,水分大,肉嫩脆、味甜适中。
糠心、花心、灰心、断裂、压伤、虫洞、毛根、糙
皮、泥土多,表面有黄斑或褐斑。
53 莲藕
表皮颜色白中带黄,藕节肥大,无叉,水分充足,肉洁白
脆嫩,藕节一般为 3-4 节。
有外伤、断裂、有褐色斑,干萎颜色发黄。
54 鲛白
叶颜色青绿,完整,茎粗壮、肉肥厚较嫩,颜色洁白或淡
黄色,折之易断。
茎肉颜色青绿、有斑、较细且空、有刀伤或虫洞。
55 冬笋
笋壳淡黄色,有光泽、完整清洁,壳肉紧帖、饱满,肉质
洁白较嫩,根小。
冰冻、霉烂、风干、刀伤,壳皮卷曲,离肉、有黑
斑,根大、肉老。
56 竹笋
笋壳淡黄色,有光泽,笋体粗壮、充实、饱满,肉质洁白
较嫩,水分多。
断裂、黑斑、风干、刀伤,壳皮卷曲,壳肉有空隙,
笋根变黑、肉变色。
- 42 -
57 香菇
菌盖颜色褐色、有光泽、菌耀为淡米色或乳白色,菌身完
整无损,不湿,菌盖大、有弹性、柄短小,香味浓、重量
轻。
腐烂、破损、潮湿、粘手,菌身不完整,颜色暗淡,
发黑,味淡或异味。
58 平菇
菌为洁白色或浅黑色,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
菌环相连未展开,根短。
发霉、潮湿、粘手、水浸、杂质、菌盖边缘裂开,
盖柄脱离,颜色发黄有黄斑。
59 草菇
顶部颜色为鼠灰色,根部为乳白色,蛋或卵圆形、饱满,
菌膜未破、湿度适中。
潮湿、粘手、水浸、菌盖边缘欲裂或腰凹陷.
60 金针菇
菌盖颜色乳白、菌柄淡黄色、根部淡褐色,菌身细短,挺
直。
腐烂、潮湿、枯萎、菌盖脱落,柄粗长,颜色发黄。
肉禽、水产冻货类(含禽蛋)技术参数
一、鲜肉
[1]鲜猪肉
鲜度标准: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陷地方马上按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滑、切
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分级标准:一级猪:重量 60-65KG 之间,
从头往下数算第五、六肋骨上方脊膘厚度≤2CM,后腿肌肉丰满,臀部弧线明显,成弓状,且体表无
伤;一级猪:重量在 70-75KG 间,从头往下数第五、六肋骨上方脊膘厚度小于 3CM,大于 2CM 后腿
肌肉丰满,且体表无伤;三级猪:重量在 75KG 以上,从头往下数第五、六、肋骨上方脊膘厚度超过
3CM,后腿肌肉松弛折多瘦肉较多,带有肥肉或瘦肉。 1-5%。订一级猪送二级猪,扣秤按
10-20%,三级猪拒收
按一级猪标准收及扣秤
五花肉 带皮的肥瘦肉,肌肉与脂肪相间多层
瘦肉 基本为瘦肉,无肥肉,骨腱少
猪扒 圆而长的通脊肉,全部是瘦肉,肉质红嫩,紧密
排骨 带肉的排骨,排骨带少量肉,不带肥油,厚实,完整,不得剔降,骨肉不分离。 临
场与供应商协议扣秤
龙骨 剔除了里脊肉的脊椎骨,色泽肉红,不带皮,不带油
汤骨
猪蹄 腿骨,圆管形、浅黄骨髓充满全部管状骨腔,带部分肌肉、干净、完整、无毛、无黑
斑、无指甲、表皮光滑、肉质有弹性。
猪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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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心 肝叶完整、暗红、质地柔软、湿润、有光泽、边缘薄
心冠脂肪洁白、组织结实有弹性、用手可挤出鲜红的血液和血凝结块
猪肺 内呈红色、有光泽
猪腰 表面有一层光亮的薄膜、呈浅红色,柔软有光泽、有弹性
猪大肠 呈浅黄、无黑斑、柔软、表面光滑湿润、无异物、极小味道
猪肚 呈浅白、色泽光润、不带肥油、内部干净、无异物、极小味道
[2]鲜牛肉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扣秤标准
鲜牛肉 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陷部分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小渗出物;具有
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寄生虫,无注水,若有注水且注水不明显,按 10-20%扣秤,
注水明显的拒收
[3]鲜羊肉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扣秤标准
鲜羊肉 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面细腻,有弹性、外表微干、不粘手、肉皮为
白至浅灰白色、无注水 符合质量标准的按 1-5%扣秤
[4]鲜鸭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扣秤标准
鲜鸭 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
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无血水、无异味 扣 1-5%
[5]鲜鸡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扣秤标准
鲜鸡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外形特征、大小符合要求、鸡肚内无一切内脏、眼球饱满、皮肤有
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色、肌肉切而发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
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淤血斑无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鸡的翼部
或鸡关节,不能有骨折和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扣 1-3%
二、冻品类、冻肉、冻副产品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扣秤标准
冻猪肉 肌肉有光泽、色红均匀、脂肪洁白、无霉点、肉质紧密、有坚实感、外表及切面微
湿润、不粘手、无异味、外包装箱完好 外包装箱完好、符合完好、符合质量标准、一般不
扣,若的注水、迹象拒收
冻牛肉 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白色或微黄、肌肉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
但不粘手、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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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羊肉 肌肉色鲜艳、有光泽、脂肪白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
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外包装箱完好。
冻鸡肉 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或灰白色等、肌肉切面
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恢复、且不能完全恢复、外包装箱完好。
[2]冻副食品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扣秤标准
鸡中翼 无黄衣、大小均匀、无异味、无碎杂、有光泽、无明显淤块、无破皮、外表色泽正
常、肉质淡红、无鸡毛 外包装箱完好、符合质量标准、不般不扣
鸡爪 大小均匀、色泽乳白、无粘手、无异味、无黑斑、无碎架、爪底部
鸡全翼
鸡腿 大小均匀、无碎杂、有光泽、无异味、肉色淡红、无骨折和破皮、无黄衣、无异味、
无鸡毛
大小均匀、无碎杂、无黄认、无淤血斑、有光泽、肉质淡红、无异味
猪耳 无种猪耳、无毛或少毛、无异味、色泽正常
鸡肾 呈鸡肾特有色泽、无病斑、外表及切面湿润、但不粘手、无污物及其它肉眼可风杂质、
无异味
猪副产品 无冻干脱水发暗迹象、其它同鲜猪肉副产品
水产类
三、水产品
(1)鱼类:由于各种鱼类品种颜色较多,所以鉴别时有时则根据以下来配合鉴别,通常鉴别鲜度。
①鱼身颜色光度好;
②眼睛发亮且有光泽
③鱼鳞亮且有光泽
④鱼腮颜色鲜红
⑤鱼鳍坚硬
⑥对于鱼眼浑浊,凹陷、鱼身没有弹性,并且发粘、有异味,且与鱼身有较大区别则属于变质的鱼。
(2)虾:对于冷冻虾或保鲜虾的鉴别质优劣的常识,鲜虾有着自然的腥香味,虾身光泽、丰满,摸起
来不会软烂,虾身与虾头没有松脱。变质虾虾身暗淡,没有光泽,并且有氨臭味,虾头发红(但有的
虾属于本身虾脑发红并不是变质)。
(3)足类:(鱿鱼等)新鲜度为眼睛明亮,外皮鲜艳、挺直、有光泽、不掉皮,对于掉皮后发干、发粘
有异味则属于变质。
- 45 -
调味料验收标准
一 感官指标
1.1 色泽:色泽正常
1.2 滋气味: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
1.3 性状: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
1.4 包装质量: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
二 理化指标
2.1 水分:见附页
2.2AW 值:见附页
2.3 净含量
2.4 铅(以 pb 计)mg/Kg≤0.5
砷(以 As 计)mg/Kg≤0.5
2.5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GB2760 的规定
2.6 食品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要求。
三 微生物指标
3.1 菌落总数 cfu/g:
3.2 大肠菌 调味料验收标准 MPN/100g:
3.3 致病菌:不得检出
四 不合格品处理
4.1 若粉包一箱中有两包以上破包,漏包,做单箱退货处理,三箱以上全部退货。 若酱包一箱中有
1 包以上破包,漏包,做单箱退货处理,三箱以上全部退货。
4.2 若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产品有产气状况,一律作全批次退货处理。
4.3 若产品中 3 箱以上重量不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 43 号(1995)规定要求,作整批退货处理。
五 其他
5.1 每批产品必须提供出厂检验单。
5.2 运输要求:用洁净、防雨、无异味车辆运输。
5.3 生产日期小于 60 天。
干货类
严格安装国家标准执行,包装、生产日期、色泽等要符合技术要求。肉禽、水产冻货类(含禽蛋)
规格要求和调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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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咸菜类食品市场调查价格表
序号 品 名 单位 规格 价格(元) 备 注
1 大白菜 斤 新鲜,无烂叶
2 包 菜 斤 新鲜,无烂叶,无烂心,单颗 1kg 左右
3 紫包菜 斤 新鲜,无烂叶,无烂心,单颗 1kg 左右
4 莲 藕 斤 鲜嫩,表面光洁,无腐烂
5 蒜 黄 斤 新鲜,洁净,无腐烂
6 有机花菜 斤 鲜嫩,表面光洁,无腐烂
7 生 菜 斤 新鲜,无烂叶
8 韭 菜 斤 新鲜,洁净,无烂叶,无黄叶
9 油麦菜 斤 新鲜,无烂叶
10 空心菜 斤 新鲜,洁净,无烂叶
11 苋 菜 斤 新鲜,无腐烂
12 香 菜 斤 新鲜,无腐烂
13 菠 菜 斤 新鲜,洁净,无烂叶,无黄叶
14 芹 菜 斤 新鲜,表面光洁,无腐烂、无黄叶
15 茭 白 斤 新鲜,去壳,表面光洁
16 茼 蒿 斤 新鲜,无腐烂
17 小青菜 斤 新鲜,洁净,无烂叶,无黄叶
18 西兰花 斤 新鲜,感观良好,无腐烂
19 土 豆 斤 新鲜,表面光洁,无腐烂、大小均匀
20 西红柿 斤 新鲜,表面未变软,无腐烂
21 苦 瓜 斤 新鲜,粗细适中,洁净
22 丝 瓜 斤 新鲜,无腐烂,大小匀称
23 冬 瓜 斤 新鲜,表面光洁,无腐烂,8-10cm
24 黄 瓜 斤 新鲜,粗细适中,洁净
25 荷兰黄瓜 斤 感观良好,无腐烂
26 南 瓜 斤 新鲜,表面光洁,感观良好
27 莴 笋 斤 新鲜,表面光洁,单个 150g 以上
28 西葫芦 斤 新鲜,无烂叶
29 山 药 斤 新鲜,无腐烂,大小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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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红 薯 斤 新鲜,表面光洁
31 紫心山芋 斤 新鲜,表面光洁
32 茄 子 斤 新鲜,表面光洁
33 糯玉米 斤 新鲜,表面光洁
34 白萝卜 斤 新鲜,洁净,无腐烂,大小合适
35 红萝卜 斤 新鲜,洁净,无腐烂,大小合适
36 青萝卜 斤 新鲜,洁净,无腐烂,大小合适
37 胡萝卜 斤 新鲜,洁净,无腐烂,大小合适
38 老 姜 斤 新鲜,表面光洁
39 蒜 米 斤 新鲜,表面光洁
40 大蒜头 斤 新鲜,表面光洁,无变色
41 刀 豆 斤 新鲜,表面光洁,无腐烂 四季豆
42 蒜 苗 斤 新鲜,表面光洁,无腐烂
43 蒜 苔 斤 新鲜,表面光洁,无腐烂
44 大 葱 斤 新鲜,表面光洁,无腐烂
45 洋 葱 斤 新鲜,洁净,大小均匀
46 香 葱 斤 新鲜,表面光洁
47 青 椒 斤 新鲜,表面光洁,无腐烂
48 线辣椒 斤 新鲜,表面光洁,无腐烂
49 大红椒 斤 新鲜,表面光洁,无腐烂,8-10cm
50 小红尖椒 斤 新鲜,表面光洁,无腐烂
51 原木香菇 斤 新鲜,表面光洁,洁净
52 平 菇 斤 散装、无腐烂
53 金针菇 斤 新鲜,表面光洁,无腐烂
54 鸡腿菇 斤 新鲜,表面光洁,无腐烂
55 茶树菇 斤 新鲜,表面光洁,无腐烂
56 长江豆 斤 新鲜,粗细适中,洁净
57 毛豆米 斤 新鲜,表面光洁,无腐烂
58 毛 豆 斤 新鲜,表面光洁,无腐烂
59 鲜海带 斤 新鲜,表面光洁,无腐烂
60 砀山梨 斤 国产,大小均匀,直径 7cm,4 两
61 黄冠梨 斤 国产,大小均匀,直径 7cm,4 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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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猕猴桃 斤 国产,大小均匀,2 两
63 苹 果 斤 国产,红富士,直径 7cm4 两,大小均匀 山东精品
64 火龙果 斤 国产,色泽鲜艳,大小均匀 白 心
65 桔 子 斤 国产,色泽鲜艳,大小均匀
66 香 蕉 斤 国产,色泽鲜艳,大小均匀
67 哈密瓜 斤 国产,椭圆,长径 24cm,色泽鲜艳 天山 1 号
68 萝卜干 斤 散装、无腐烂
69 雪 菜 斤 散装、无腐烂 半成品
70 咸豆角 斤 散装、无腐烂 成 品
71 海白菜 斤 散装、无腐烂 成 品
72 五仁酱丁 斤 散装、无腐烂 成 品
73 甜蒜头 斤 散装、无腐烂 成 品
74 高杆白 斤 散装、无腐烂 半成品
禽蛋肉、水产、冷冻类食品市场调查价格表
序号 品 名 单位 规格 价格(元) 备 注
1 鲫 鱼 斤 新鲜,去内脏
2 鳊 鱼 斤 新鲜,去内脏
3 鲈 鱼 斤 新鲜,去内脏
4 花 鲢 斤 新鲜,去内脏
5 昂刺鱼 斤 新鲜,去内脏
6 草 鱼 斤 新鲜,去内脏
7 白 鱼 斤 新鲜,去内脏
8 青条鱼 斤 冷冻
9 鲢鱼身 斤 新鲜,去内脏 白 鲢
10 鱼 头 斤 新鲜,去腮 白 鲢
11 鱼 头 斤 新鲜,去腮 花 鲢
12 带 鱼 斤 冰鲜,三指宽,整条,无腐烂变质 解 冻
13 冰鲜黄鱼 斤 冷冻,每条 90g 左右
14 花 蛤 斤 新鲜,无变质
15 皮 蛋 个 新鲜,无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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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咸鸭蛋 个 新鲜,无变质
17 草鸡蛋 个 新鲜,无变质
18 鸡 蛋 斤 新鲜,无变质
19 五花肉 斤
当日现杀,新鲜,非注水,表面无粘液,
无变质
20 瘦 肉 斤
新鲜,非注水,色泽鲜红,表面无粘液,
无变质
21 肉 丝 斤
新鲜,非注水,色泽亮丽,表面无粘液,
无变质
22 肉 沫 斤
新鲜,非注水,色泽亮丽,表面无粘液,
无变质
腿肉
23 前 排 斤
新鲜,非注水,色泽亮丽,表面无粘液,
无变质
24 仔 排 斤
新鲜,非注水,色泽亮丽,表面无粘液,
无变质
25 鲜猪蹄膀 斤 新鲜,色泽亮丽,无变质
26 带肉筒骨 斤 新鲜,色泽亮丽,无变质
27
解冻带筋猪
蹄
斤 新鲜,色泽亮丽,无变质
28
带皮去骨前
腿肉
斤
新鲜,非注水,色泽亮丽,表面无粘液,
无变质
29
带皮去骨后
腿肉
斤
新鲜,非注水,色泽亮丽,表面无粘液,
无变质
30 大 肠 斤
新鲜,非注水,色泽亮丽,表面无粘液,
无变质
半成品
31 猪 肝 斤
新鲜,非注水,色泽亮丽,表面无粘液,
无变质
32 熟牛肚 斤
新鲜,非注水,色泽亮丽,表面无粘液,
无变质
33 牛 肉 斤
新鲜,非注水,色泽鲜红,表面无粘液,
无变质
新 鲜
34 牛 腩 斤 新鲜,非注水,色泽鲜红,表面无粘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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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变质
35 牛百叶 斤
36 牛 杂 斤
37 羊 杂 斤
38 牛 肠 斤
39 牛骨头 斤
40 羊 肉 斤
新鲜,非注水,色泽亮丽,表面无粘液,
无变质
41 红毛鸡 斤 新鲜,非注水,去内脏
42 老公鸡 斤 新鲜,非注水,去内脏
43 老母鸡 斤 新鲜,非注水,去内脏
44 小公鸡 斤 新鲜,非注水,去内脏
45 仔 鸡 斤 新鲜,非注水,去内脏
46 鸡 腿 斤 冷冻,鸡大腿,每个 100g 以上
47 鸡脯肉 斤 冷冻 解冻
48 鸡翅中 斤 冰鲜
49 鸭边腿 斤 冷冻 解冻
50 鸭全翅 斤 冷冻 解冻
51 鸭翅根 斤 冷冻 解冻
52 鸡翅根 斤 冷冻 冰鲜
53 光 鸭 斤 新鲜,非注水,去内脏
54 咸 鸭 斤 表面光洁
55 鸭 血 斤 新鲜,无变质
56 鸭 肠 斤 新鲜,无变质
57 鸭 肝 斤 新鲜,无变质
58 老 鹅 斤 新鲜,非注水,去内脏
59 水 饺 袋 思念简装、500g
60 汤 圆 袋 思念简装、500g
61 腌制黄鱼 550g 袋装 袋 装
62 腌制鲈鱼 550g 袋装 袋 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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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制品类食品市场调查价价格
序号 品 名 单位 规格 价格(元) 备 注
1 绿豆芽 斤 散 装
2 黄豆芽 斤 散 装
3 白 干 斤 散 装
4 香 干 斤 散 装
5 千 张 斤 散 装
6 千张结 斤 散 装
7 老豆腐 斤 散 装
8 豆 饼 斤 散 装
9 豆 泡 斤 散 装
10 三 鲜 斤 散 装 配好的
11 素 鸡 斤 散 装
12 面 筋 斤 散 装
13 脆皮豆腐 斤 散 装
14 卤面筋 斤 散 装
调料、干货类食品市场调查价格表
序号 品 名 单位 规格 价格(元) 备 注
1 恒顺 6°白醋 瓶 500ml
2 恒顺香醋 瓶 500ml
3 老才臣料酒 瓶 1.75L
4 海天生抽 瓶 1.9L
5 海天蚝油 瓶 700ml
6 海天蒸鱼鼓油 瓶 450g
7 海天黄豆酱 瓶 800g
8 海天老抽王 瓶 1.9L
9 海天海鲜酱 瓶 250g
10 六月鲜酱油 瓶 500ml
11 中 盐 袋 500g
12 陶华碧老干妈 瓶 280g
13 陶华碧老干妈 瓶 280g 鸡 油
14 莲花味精 袋 400g
15 太太乐鸡精 袋 250g
16 太太乐麻油 瓶 230ml
17 王守义十三香 袋 4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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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王守义麻辣鲜 袋 118g
19 乌江榨菜 袋 80g
20 三海白胡椒粉 瓶 500g
21 辉腾生粉 袋 300g
22 玉米淀粉 袋 25kg
23 大桥鸡粉 桶 1000g
24 李记酸菜鱼料 袋 300g
25 郫县七里香豆瓣酱 桶 7kg
26 阿香蒸肉粉 袋 100g
27 剑石泡打粉 袋 50g*50 袋
28 三五火锅底料 袋 150g
29 四川辣油 瓶 350ml
30 安琪酵母 袋 500g
31 辣湘随玉米粒罐头 罐 400g
32 中原油条精 袋 400g
35 高化酒精 箱 6 瓶
36 生辉面包糠 袋 400g
37 天车香辣酱 罐 500g
38 泡 椒 桶 1kg
39 双鱼米醋 袋 250ml
40 三海椒盐 瓶 500g
41 狮球吉士粉 袋 200g
42
港家乐银企鹅番茄
沙司
瓶 660g
43 非衣花椒油 瓶 168ml
44 非衣香油 瓶 380ml
45 紫薯黑米粥料 斤 散装
46 粉 皮 斤 散装
47 山芋粉丝 斤 散装
48 龙口粉丝 袋 400g
49 挂 面 板
50 干辣椒 斤 散装
51 花 椒 斤 散装
52 八 角 斤 散装
53 桂 皮 斤 散装
54 香 叶 斤 散装
55 梅干菜 斤 散装
56 黄花菜 斤 散装
57 紫 菜 包 散装
58 玉米渣 斤 散装
59 薏 米 斤 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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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小 米 斤 散装
61 黑 米 斤 散装 圣宝
62 杂 粮 斤 散装
63 腐 竹 斤 散装
64 手工面 斤 散装
65 干百合 斤 散装
66 干香菇 斤 散装
67 干木耳 斤 散装 东北
68 干海带 斤 散装
69 莲 子 斤 散装
70 银 耳 斤 散装
71 草 果 斤 散装
72 丁 香 斤 散装
73 陈 皮 斤 散装
74 玉米粉 斤 散装
75 糯米粉 斤 散装
76 冰 糖 斤 散装
77 白砂糖 袋 散装
78 黄 豆 斤 散装 东北
79 绿 豆 斤 散装
80 红 豆 斤 散装
81 黑 豆 斤 散装
82 芝麻(脱皮) 斤 散装
83 黑芝麻(脱皮) 斤 散装
84 馓 子 斤 散装
85 葡萄干 斤 散装
86 新疆灰枣 斤 散装
87 葡萄干 斤 散装
88 枸 杞 斤 散装 质量好
89 花生米 斤 散装
90 肉花肠 包 90g
91 风干咸肉 斤
92 方 腿 块 350g
93 虾 皮 斤 散装
94 手抓饼 箱 散装
以上表格为市场价调查表格(货物种类如有增减,自行调整),产品价格于大型商超和日常菜场调
查。中标人供货按照市场调查价格为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结算,按照合同调整基准价。
- 54 -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副 食 供 货 协 议 书
(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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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 应 商):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学生研学餐饮食材服务项目招投标结果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
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供应范围和期限。 副食品协议供应。供货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供应方式。甲方提前 向乙方提供所需副食品订单,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依据订
单将甲方所需的副食品购齐,并无偿配送至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进行验收。乙方不得以任何
理由拒绝供应、随意变更订单项目、内容,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供应的副食品,乙方应提前通知
甲方,经甲方许可后方能调整所订副食。
三、供应价格
1.市场价格调查。
甲方 2 名代表与乙方 名代表组织市场调查现场抽定一家,以最低价确定为市场调查价。
2.结算价格确定。
1、结算价款=招标人市场调查价价格×(1-中标人所报的下浮率)。
2、关于招标人市场询价价款定价依据:以滁州市区苏果超市(金光大道店)、滁州大润发超市(丰
乐大道店)、凯玛特超市(99 广场店)、苏果超市(泰鑫城市星座店)、利群时代超市(天长路店)
或其他农贸市场五家商品价格,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价格后的三家最低价格作为参考依据(若
考察过程中存在个别品种超市没有销售,招标方将在滁州市区苏果(金光大道店)和凯玛特超市(99
广场店)进行考察,招标方保证此类品种数量不超过品种总数的 20%)。日常供应时,招标人一个
月将组织一次市场考察,具体以招标人实际下发的每一批采购清单为准,并调整结算价格。(价格
浮动较大的季节可以增加询价次数)以双方协商为准,但每月不超过 3 次。
3、招标方定价依据为超市和市场零售的正常价,打折促销等活动的价格不在采集之列。
四、质量标准和检验
1.质量标准。乙方所供应的副食品数量不得短缺,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有过期、变质、霉烂和不符合标准的副食品。
2.验收检验。乙方每天向甲方提供地方卫生部门检疫证明,甲方每天对供应副食的品名、规格、数
量、单价和质量进行现场验收,并进行卫生检验。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食品检验检疫、农药残留
报告。
- 56 -
3.供应时间。乙方必须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前将甲方所需副食配送至各伙食单位现场过秤。非正常
工作时间,遇特殊情况,乙方要为甲方提供紧急配送服务。
五、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实际供应情况按月进行账款核对,经确认无误,每半年支付一次货款,乙
方开出税制发票后,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账号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款项(供货单位与收款单位必须一
致,发票上公司银行帐号必须与支付帐号相同)。
六、履约保证金:乙方向甲方缴 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因乙
方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违约责任
1.数量违约:若出现供应副食品存在缺斤少两现象,其中若实际供应比预约计划少 5%以下,按实际
验收数量结算,若少 5%以上,供应商应及时予以免费补足。如发现供应商存在主观故意或不予补足,
第一次发现,按副食品类别扣除当日全部货款的 10%;第二次发现,按副食品类别扣除本旬全部货
款的 10%;第三次发现,按副食品类别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 10%和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
2.质量违约:若检验发现所供副食品出现以次充好、变质、农药残留超标、注水或其他不符合国家
食品安全规定的情况等质量问题时,且经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后,确实存在上述任何一种问题的,一
经发现,按副食品类别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 10%和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因副食品质
量不达标引起的食物中毒,由供应商负全责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服务违约:除不可抗力外,若供应商未按时送达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影响伙食保障工作
正常开展,或未经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同意擅自更改采购计划品种的,第一次发现,按副食
品类别扣除当日全部货款的 10%;第二次发现,按副品类别扣除本周全部货款的 10%; 第三次发现,
按副食品类别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 10%和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甲方每季度组织人员
进行供应情况民主测评,若对乙方供应满意率不足 80%,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 2 日内
整改。
4.保密违约:乙方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对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供应情况不得提供给任何
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
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对方,并说明不可
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九、联系方式
- 57 -
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
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甲 方: 乙 方:
联系人: 联系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电 话: 邮 编: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十、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
决;协商无效的,可申请仲裁。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陆份,正本贰份,副本贰份;甲方持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乙方持正本壹份。代理机构、
和交易中心各壹份正本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 58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明正本或副本
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 59 -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
件);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投标人在有效期内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企业所使用的配送车辆证明和配送人员的健康证(提供车辆行驶证和人员健康证原件彩色
扫描件)注:配送车辆必须是满足食材配送的中小型及以上货车,提供行驶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所
有人显示的须是投标单位);
(5)投标人的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或报告);
(6)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单位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或企业
所得税,提供税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税收凭证或银行缴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7)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期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官网在线截图或专用收据或社
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缴款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9)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0)交易文件资信评审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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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_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或 1、授权委托书【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采用本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名称) 的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
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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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
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
人的合法权益;
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
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8、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
在披露期内的;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
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
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
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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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单位承诺声明: (投标人名称)对本交
易文件采购内容技术参数的相关要求 (完全响应/优于交易文件)。若有幸
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投标单位名称: (签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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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正本或副本
商务标
(投标文件三)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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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
件)(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4)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有);
(5)交易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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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综合投标报价
下浮率(%)
总投标价 大写:百分之 (百分数后小数点最多保留一位小数,
否则第二位将四舍五入)
小写: %(百分数后小数点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否则第二
位将四舍五入)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
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标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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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函(以此投标函为准)
致: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编号: )”的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
宜。
2、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的货物与服务,我方愿以市场询价下浮大写:百分之 (小写: %)
【的下浮比率(百分数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将四舍五入)】的总报价
承包本项目。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
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
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
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单位名称: (签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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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
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签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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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郑重声明,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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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
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 1 年内累计发生 3 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
险作业的;
(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
(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
使用的;
(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
(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
责人逃逸的;
(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
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 号)第二
条
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
(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
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
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
(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
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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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
(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
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
坏的;
(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
(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
(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
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 号)
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
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 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
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 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 交易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
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 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
(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 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
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
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
的;
(九)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 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
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 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 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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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 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交易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
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协议的;
(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 严重的;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
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 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 人
进行协商谈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 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
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
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 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
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
(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
(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
采购文件的;
(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 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 他
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 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
况等情形的;
(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
(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
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
(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 投资运营的;
(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 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
会保险待遇的;
(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
(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 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
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 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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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
(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 1 年内累计发生 2 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
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
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
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拖欠工程款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按规定支付,经有关机关核实认定后拒不偿还拖欠的;
(三)依法应招标的工程未接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或搞场外交易的,在招投标过程
中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
(四)引起异常、越级、群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经核实确实存在侵害群众利
益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中下发执法建议书、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处罚决定
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
依据:《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
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一)三万元以上罚款;
(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 78 条修改前作出的处罚决定)。
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
七、水利建设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
(二)围标、串标的;
(三)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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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行贿、受贿违法记录的;
(五)对重(特)大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六)公开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各类别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
惩戒文件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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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研学食材与就餐服务项目四次
的交易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 滁州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委托代理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5256687008
(单位盖章)
2021 年 04月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翁海玲
电 话:0550-3831128 、13965950189
(单位盖章)
2021 年 04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获取交易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二)交易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六)合同的授予
(七)纪律和监督
(八)质疑与投诉、诚实信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二 投标文件初审
三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四 比较与评价
五 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信证明文件
商务标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
2021-04-01T13:20:38+0800
75页(349,99)
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1-04-01T13:20:29+0800
1页(34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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