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发布时间:2021-04-08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将于近期就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食堂服务承包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现就拟定的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并向潜在供应商和相关专家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中的文件为非正式采购文件,正式采购文件详见后续采购公告。
一、征求意见范围:
(一)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科技、绿色等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服务标准、时限等要求;
4.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二)采购文件
1.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出现倾向性条款;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出现排他性条款;
3.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
4.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5.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二、意见的提交方式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和专家应于2021年4月13日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意见送至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4-2。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458101863@qq.com。联系人:吴江,联系电话:0513-68002662。
三、合格的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采购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有关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须有本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同时还应提供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四、虚假与恶意扰乱的处理
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南通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理。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4月8日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食堂服务承包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采购人: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第三章 项目需求 10第四章 评审办法 14第五章 合同授予及条款 19第六章 履约验收及付款 23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 23第八章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2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0
第四章 评审办法 14
第五章 合同授予及条款 19
第六章 履约验收及付款 23
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 23
第八章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26
尊敬的投标供应商(以下称投标人):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为了保证本次招标顺利进行,请在制作招标响应文件(以下称投标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食堂服务承包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食堂服务承包项目;
二、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项目预算:约300万元;
四、项目内容: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负责为医院职工、住院病人及陪伴家属提供(早、午、晚三餐)集中供餐服务及预约餐饮服务;
五、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
3、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自2018年3月1日以来在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遵纪守法、诚信明礼,无食品中毒、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外包、转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
六、资格后审材料、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4月 日14时00分;地址: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区南楼二楼东侧小会议室(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兴隆街43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日历天。
七、评标小组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开标。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
九、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100000.00元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单位名称: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唐闸支行
银行账户:1111823109000032897
十、投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9216127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
联系人:吴江;
联系电话:0513-68002662;
传真: 0513-68002662;
邮箱: 458101863@qq.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以下称代理机构)的公开招标活动。
2、公开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代理机构。
4、投标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后提出询问或是在发布之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实名制形式提出质疑;未提出询问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的视作投标人接受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人不得在招标活动期间及招标结束后针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5、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招标。
6、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提供的可能涉及到的工艺、材料、设备、技术规范、参数规格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项目需求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
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
2、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均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3、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4、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日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不足7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投标人对涉及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装订
1、投标文件由 :①资格后审材料文件、②技术标响应文件、③商务标响应文件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投标人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称受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中,均为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
2、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正本”,须为打印的,其正文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4、开标程序顺利进行后,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投标人须将本项目投标文件:①、②、③分别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投标文件上明确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投标人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特别提醒:投标文件中的①及②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任何商务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报价单)的内容,否则作废标处理。
六、投标响应文件内容
A、资格后审材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四副文件):
1、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这两项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提供完成本行业的专业团队(至少1名营养师、3名烹调厨师、1名点心师、配餐员至少5人,总用工人数不得少于15人)清单,营养师、厨师、点心师上岗证书,全体人员的健康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提供卫生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提供承诺书:承诺投标人自2018年3月1日以来在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遵纪守法、诚信明礼,无食品中毒、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6、提供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三、A、A.2、”中的“资格后审资料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中的相关内容: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投标人一般情况表、财务状况表。
B、技术标响应文件(格式参见第八章)(一个密封包,含一正四副文件):
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C、商务标响应文件(格式参见第八章)(一个密封包,含一正四副文件):
【特别提醒】商务标响应文件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及相应说明的全部内容。
1、投标响应报价总表;
2、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报价明细表中的设备清单与项目需求一致)。
七、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多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1、投标人必须在2021年4月 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地址: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区南楼二楼东侧小会议室(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兴隆街43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资格审查及开标评审时间及地址
1、资格审查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 日14时00分整。
2、地址: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区南楼二楼东侧小会议室(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兴隆街43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服务期限
1年。
十一、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
3、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总价和明细价的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若有差异,以大写为准。
4、报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投标报价采用综合总价报价:
(1)投标人对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包含固定式套餐的所有食材原材料费、加工制作费、运输费、水电煤佐料等费用、各项税费、本次招标评委费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投标报价为成交价。一旦成交,除因特殊原因并经与采购人协商取得同意,成交的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3)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一旦成交,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任何市场变化的因素而变动。
6、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可列入报价,但须包含在报价内。项目报价:包括买方项目需求所涉及的所有费用,项目单价按配置及明细报价表中各分项要求填报。
7、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即本次招标项目仅为一次报价。
8、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同意,中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中标人的中标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十二、投标费用
1、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出不退。无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委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为3000元,评委费按实支付。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并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的该项费用及风险并将其综合在单价内,不得单列。
十三、投标保证金
1、本次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以 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现金 的形式带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保证金(不需密封在投标文件封袋内)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上银行汇票必须注明收款人为: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
3、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066 5820 276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青年东路支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的 5 日内 ,予以退还(无息)。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所签合同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人在谈判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100000.00元整。
2、在成交通知书发出送达后的15日内,中标人凭成交通知书和已经汇至采购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履行完成该项目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中标人负责为医院职工、住院病人及陪伴家属提供(早、午、晚三餐)集中供餐、订餐及预约餐饮服务,满足职工、病患及家属普通餐、营养餐、特色餐饮(包括面条、馄饨、炒菜、汤、煲、锅仔、中式面点、西式糕点等)。同时中标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菜品定价,负责制定菜谱、菜品加工制作、销售饭菜、职工及病员订餐送餐、餐具洗消、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保证食品安全等。
2、医院情况:医院现有员工730人,开放病床620张,病床使用率>90%,平时实习生、见习生、进修人员及外来人员共约80—200人左右。医院在职职工凭就餐卡就餐,医院就餐卡在食堂及医院小卖部均可消费。根据以往数据每天约330-400人在医院食堂就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投标人可实地考察综合考虑报价。
3、医院提供经营场所,现有的主要炊事设备、餐桌椅见下表,其它设备、餐具由中标人自理。具体情况由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到医院实地查看。
主要炊事设备、餐桌椅
序号 |
主要炊事设备、餐桌椅 |
规格 |
数量 |
主食烹饪区 |
|
|
|
1 |
双眼电磁大锅灶 |
2000*1050*800 |
2 |
2 |
双炒双温电磁炉 |
2000*1050*800 |
2 |
3 |
八眼电磁煲仔炉 |
1200*760*800 |
1 |
4 |
双头矮汤炉 |
1100*650*550 |
1 |
5 |
不锈钢调料台 |
500*1050*800 |
2 |
7 |
双向移门工作台 |
1800*800*800 |
6 |
8 |
简易工作台 |
1800*800*800 |
5 |
9 |
四层花格货架 |
1500*500*1600 |
6 |
10 |
夹层蒸汽锅锅 |
300KG可倾全钢 |
1 |
11 |
双门蒸饭车 |
24盘 |
4 |
切配区 |
|
|
|
12 |
四门双机铜管冰箱 |
130*730*1950 |
5 |
13 |
简易工作台 |
1800*800*800 |
4 |
鱼类加工区 |
|
|
|
14 |
四层花格货架 |
150*500*1600 |
5 |
17 |
残菜台 |
850*750*800 |
1 |
|
蔬菜加工区 |
|
|
21 |
残菜台 |
850*750*800 |
1 |
22 |
简易工作台 |
1800*800*800 |
2 |
|
荤菜加工区 |
|
|
25 |
残菜台 |
850*750*800 |
1 |
26 |
四层花格货架 |
1200*500*1600 |
2 |
|
主食仓库 |
|
|
27 |
地架 |
1200*500*200 |
6 |
28 |
四层花格货架 |
1500*500*1600 |
4 |
|
副食仓库 |
|
|
29 |
平板货架 |
1500*500*1600 |
4 |
|
营养配餐及留样区 |
|
|
30 |
单门陈列柜 |
|
1 |
31 |
平冷工作台 |
1500*760*800 |
1 |
32 |
简易工作台 |
1500*800*800 |
1 |
|
冷库 |
|
|
33 |
六门冰箱 |
|
3 |
34 |
四层花格货架 |
1500*500*1600 |
9 |
|
洗碗区 |
|
|
35 |
污碟台 |
1500*750*800 |
1 |
36 |
洁碟台 |
1200 |
1 |
37 |
简易工作台 |
1800*800*800 |
2 |
38 |
残菜台 |
950*750*800 |
1 |
40 |
简易工作台 |
1500*750*800 |
1 |
41 |
双门消毒柜 |
|
1 |
42 |
保洁厨 |
1200*500*1800 |
2 |
44 |
木面工作台 |
1500*800*800 |
2 |
45 |
双孔残菜台 |
1500*700*800 |
1 |
46 |
单孔残菜台 |
750*700*800 |
1 |
47 |
简易工作台 |
1800*800*800 |
1 |
49 |
四层花格货架 |
1500*500*1600 |
2 |
50 |
五格保温餐台 |
1800*700*800 |
1 |
51 |
简易工作台 |
800*700*800 |
3 |
52 |
恒温桶 |
DF50 |
3 |
53 |
五格保温餐台 |
1800*700*800 |
3 |
54 |
单向移门工作台 |
1800*800*800 |
1 |
55 |
保洁厨 |
1200*500*1800 |
1 |
56 |
平板车 |
|
3 |
57 |
三层餐车 |
|
3 |
4、水、电、蒸汽收费标准:按南通市相关部门收费标准执行,食堂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及院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维修费用,采购人承担50%、中标人承担50%。中标人产生的蒸汽费用按照每月1000元的定额支付给采购人。
5、委托经营期限:1年。根据履约情况可以考虑续签,但服务总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6、进场时间:合同签认后一个月内。
二、经营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人负责管理,总用工人数不得少于15人且均具有健康证,至少有1名营养师、3名烹调厨师、1名点心师、5名配餐员(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5周岁以下;采购人按照当年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补贴4名配餐员工资)。中标人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医院各项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得与职工、病员及家属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医院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2、中标人安排厨房工作,负责厨房管理;按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和院方的要求条款从事生产经营,按要求制定出适合医院职工及病员的菜肴,并保证出品质量,提供安全食品,确保饮食安全;配合医院建立内控体系,卫生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
3、中标人根据医院食堂经营和管理的要求,从事职工餐厅、病员餐厅菜肴制作和医院接待用餐制作。中标人必须根据医院规定经营。接待餐厅根据需要不定期开放,接待餐要体现健康膳食的特色。
4、中标人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每周菜谱须进行调整,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人员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医院将定期或不定期在职工及病员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
5、中标人向采购人职工和病员提供早、中、晚三餐的集中供餐和预约餐炊服务,品种多样化,早餐品种不少于6种;中午餐每日品种不少于8种,每天更新品种不少于5种;晚餐供应品种不少于6种。中、晚餐对医院工作人员采取盒装定额快餐(含1大荤1小荤、1素菜、1米饭、1汤)及自选菜品分别计费两种售卖模式。并充分满足住院病人普伙、治疗饮食等各种膳食要求,病员主食不低于3种。小餐厅根据需要不定期开放,体现健康膳食的特色。菜谱每天更新。
必须提供特色餐饮。特色餐饮种类应包括面条、馄饨、锅仔、小炒、净菜、卤菜、西式糕点、中式点心等。
订餐服务要多样化。应配备网上订餐系统,并提供菜谱图册供选择,人工订餐和网上订餐相结合,努力提升患者和职工就餐满意度。
6、医院职工就餐满意率必须达到85%以上(含85%)、病员第三方满意度调查达到85%以上(含85%)。
采购人每两个月组织人员对就餐满意率进行测评,满意率(85%)每下降1%扣300元,每上升1%奖励300元;若医院职工满意度连续两个月低于80%,医院可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负责人。食堂运行过程中,若连续三个月出院病员第三方满意度调查低于市直医院平均值或满意度低于80%,则医院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7、中标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医院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8、医院食堂包括餐厅(职工、病员)、操作间、储物间等均属于中标人管理范围,中标人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
9、食堂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以及院方提供的设施维修费用费用,采购人承担50%、中标人承担50%。中标人产生的蒸汽费用按照每月1000元人民币定额支付给采购人。
10、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理,因中标人管理不善,食材采购及烹调贮存不当等因素造成食物中毒,由中标人负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扣除保证金10%--30%。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考核。
11、中标人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2、中标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3、中标人负责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院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14、中标人可自行将食堂重新设计、装修,以利经营,需经甲方同意并备案,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合同终止时医院也不予任何补偿。
15、试用期3个月,期间如职工满意度低于70%,采购人有权更换承包经营人;经营过程中拒不服从院方管理或不执行合同条款,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约,更换承包经营人。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一、本工程评标程序:
投标人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三、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以后。
2、评标地点: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2会议室
3、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核对评标结果,有下列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则予以书面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①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②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③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④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1)独立履行审查、评价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并进行比较和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实质性内容。
(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5、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履行以下职责与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
(5)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6)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7)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6、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7、开标后直到公告项目成交结果发出成交通知书并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等的相关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8、评审期间,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仍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判为无效投标。
9、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可能的中标资格。
四、评审方法
1、评标小组将仅按本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与规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审并进行评价和比较。
2、本次项目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
(1)技术标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 90%(权重) (取小数点后二位);
(2)商务标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 10%(权重) (取小数点后二位)。
3、评标小组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
4、评标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当技术标评委为5人(含5人)以上的,技术分是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均算而成,当评委少于5人时,技术分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6、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报价标,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未实质上响应,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7、分别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标报价得分,与技术标得分相加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投标报价相等时,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五、评审细则
(一)技术标评分:(90分)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企业资格认证 |
具有符合ISO90001质量体系认证;具有符合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符合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具有符合IS0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符合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一项得2分,五项证照齐全,得10分。 提供真实有效的认证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10 |
2 |
员工队伍 |
投标人企业具备健康证人数50(不含)人以下得1分;50-99人得2分; 100-149人得3分;大于150(含)人得4分。 提供企业为其缴纳2020年10月-2021年3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健康证原件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4 |
3 |
普通菜谱评分 |
投标人提供2周的菜谱(春夏和秋冬季各1周),根据投标人提供菜谱的量、质进行比较评分,综合评分好11-15分,较好6-10分,一般1-5分。 注:按照每份快餐价格10元。含2荤(1大荤、1小荤)2素、米饭1、汤1制作菜谱。 |
15分 |
4 |
营养菜谱评分 |
投标人以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肾病、肿瘤、术后、孕产妇为病例制定三天食谱,根据投标人提供菜谱的热量及各营养要素分析、价格进行评分,综合评分好9-10分,较好5-8分,一般1-4分。 |
10分 |
5 |
项目负责人 资质及业绩 |
1、自2018年3月1日起具备三级医院食堂管理经验得3分,二级医院食堂管理经验得2分,一般得1分; 2、具有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得0.5分; 3、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0.5分。 |
4分 |
6 |
投标人类似业绩 |
1、自2018年3月1日以来具有就餐人数800人以上的食堂经营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2、自2018年3月1日以来具有医院(就餐人数800人以上)的食堂经营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最多得6分。 提供食堂服务合同、甲方服务效果评价表,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得分表,以上三项原件的复印件,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提供的医院业绩年度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有连续两个月满意度分数在市属医院平均分以下者不得分。 注: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需明确服务时间、就餐人数,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否则按不得分处理。 |
8分 |
7 |
经营方案(包括特色餐饮的种类、原材料供应方式(直供或加价)、增值服务、管理措施等) |
综合评分好9-12分,较好6-9分,一般4-6分。 |
12分 |
8 |
各岗位的设置、人员的配备,设施、设备添置、补充 |
综合评分好6-8分,较好4-6分,一般2-4分。 |
8分 |
9 |
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规章制度 |
综合评分好4分,较好2-3分,一般1-2分。 |
4分 |
10 |
服务承诺(服务及价格延续性) |
综合评分好4-5分,较好2-4分,一般1-2分。 |
5分 |
11 |
提升病员及职工就餐满意度的具体举措 |
综合评分好8-10分,较好6-8分,一般4-6分。 |
10分 |
注:以上技术评分项设得分上限,评委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评分,评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价格标评分:(10分)
1、本次项目固定式快餐最高限价为10元/份;超过限价作废标处理。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商务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三)评标时评委对评标细则若有争议,由评标委员会评委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
(四)对落标的投标人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六、评审程序
1、评标小组依据投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满足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合格的进入评标。
2、评标小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实质性响应程度等。
3、评标小组如遇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向投标人质询。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实质性内容。
4、投标中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投标人技术资料、报价和其他信息。招标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评标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5、评标小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估。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
3、投标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
4、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出现谈判价格的内容;
5、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投标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
7、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用户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8、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9、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11、评审小组可以认定为其他可构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八、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符合资格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所有投标人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评标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
九、中标通知
1、开标结束后,招标采购人将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体上公告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中标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 合同授予及条款
1、中标人在接到代理机构发出送达的《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中标人各执两份),所签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中标人不得采用转包、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合同范本(如下)
甲方: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1.1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1合同条款。
2.1.2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1.3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2.1.4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3.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二、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招标内容。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乙方中标的投标书;
(3)招标文件;
(4)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三、服务内容
1.乙方负责为医院职工、住院病人及陪伴家属提供(早、午、晚三餐)集中供餐服务及预约餐饮服务。同时承包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菜品定价,负责制定菜谱、菜品加工制作、销售饭菜、职工及病员订餐送餐、餐具洗消、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保证食品安全等。
2.服务期限:自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根据履约情况可以考虑续签,但服务总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续签合同时根据原材料市场涨幅情况,甲乙双方可对固定式快餐单价进行调整。
3.服务费用按月结算。
四、经营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总用工人数不得少于15人且均具有健康证,至少有1名营养师(可聘用招标方的营养学专家)、3名烹调厨师、1名点心师、5名配餐员(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5周岁以下;甲方按照当年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补贴4名配餐员工资)。乙方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医院各项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得与职工、病员及家属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医院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2.乙方安排厨房工作,负责厨房管理;按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和院方的要求条款从事生产经营,按要求制定出适合医院职工及病员的菜肴,并保证出品质量,提供安全食品,确保饮食安全;配合医院建立内控体系,卫生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
3.乙方根据医院食堂经营和管理的要求,从事职工餐厅、病员餐厅菜肴制作和医院接待用餐制作。乙方必须根据医院规定经营。接待餐厅根据需要不定期开放,接待餐要体现健康膳食的特色。
4.乙方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每周菜谱须进行调整,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人员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医院将定期或不定期在职工及病员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乙方,乙方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
5.乙方向甲方职工和病员提供早、中、晚三餐的集中供餐和预约餐炊服务,品种多样化,早餐品种不少于6种;中午餐每日品种不少于8种,每天更新品种不少于5种;晚餐供应品种不少于6种。中、晚餐采取盒装定额快餐及自选菜品分别计费两种售卖模式(售价见下表)。并充分满足住院病人普伙、治疗饮食等各种膳食要求,病员主食不低于3个。小餐厅根据需要不定期开放,体现健康膳食的特色。菜谱每天更新。要有特色餐饮服务,提供特色餐饮(包括面条、馄饨、炒菜、汤、煲、锅仔、中式面点、西式糕点、净菜、卤菜等)。订餐服务要多样化,提供菜谱图册,人工订餐和网上订餐并存。
项目 |
金额(元/份) |
备注 |
固定式快餐 |
|
1大荤、1小荤、2素菜、1汤、米饭 |
服务期 |
1年 |
在食堂用餐的定额快餐,必须采用小份自选模式,不得用餐盘混装在一起。
6、医院职工就餐满意率必须达到85%以上(含85%)、病员第三方满意度调查达到85%以上(含85%)。甲方每季度组织人员对就餐满意率进行测评,满意率(比85%)每下降1%扣300元,每上升1%奖励300元;若医院职工满意度连续两个月低于80%,医院可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负责人。食堂运行过程中,若连续三个月出院病员第三方满意度调查低于市直医院平均值或满意度低于80%,则医院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食堂在餐饮质量及服务上接到病人或职工投诉,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甲方对食堂处予100-300元处罚。
7.乙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医院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8.医院食堂包括餐厅(职工、病员)、操作间、储物间等均属于乙方管理范围,乙方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
9.食堂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及院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乙方产生的蒸汽费用按照每月1000元人民币定额支付给甲方。
10.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因乙方管理不善,食材采购及烹调贮存不当等因素造成食物中毒,由乙方负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扣除保证金10%--30%。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考核。
11.乙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2.乙方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3.乙方负责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按规范定期清洗油烟管道,服从院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14.乙方可自行将食堂重新设计、装修,以利经营,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必须经由甲方同意并备案,合同终止时医院也不予任何补偿。
15.试用期3个月,期间如职工满意度低于70%,医院有权更换承包经营人;经营过程中拒不服从院方管理或不执行合同条款,医院有权随时解除合约,更换承包人。
16.乙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等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
1.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甲方违约责任
2.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的毁约,应向乙方偿付30000元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3.乙方违约责任
3.1乙方不能按时服务(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服务),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30000元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3.2乙方逾期服务的,应在事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4.不可抗力
4.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六、索赔
1.索赔
1.1甲方有权根据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2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2.1乙方同意退订服务,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
1.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七、履约保证金
1.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行保证金壹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或包含的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
1.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退回。
八、合同的解除
1.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九、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服务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十三、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经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释。
第六章 履约验收及付款
一、采购人和中标人应相互配合,按采购合同约定积极组织本项目的实施,确保按时交货。
二、采购人、中标人不按采购合同规定履约,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三、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
2、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条第4款”的约定提出质疑,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后未进行谈判响应登记的投标人,不能就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后的谈判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在开标过程中,凡主持人或评标小组明确提出须由投标人确认的事项,投标人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投诉。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的权限。
4、对本次招投标有质疑的,须实名制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得进行匿名、虚假、恶意质疑。
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作无效质疑处理,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招标人、采购人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委托代理人送达代理单位和招标人。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招标人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并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质疑函》,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招标人负责将质疑人提交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标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投标人(以下称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期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回复,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招标人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视情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
(4)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招标人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招标人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
(5)对明显有违背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委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投标人举证无依据的质疑,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本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市、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6)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
投标人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采购人单位的采购活动。
五、投诉的提出
质疑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六、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
投标人进行质疑后,招标人回复质疑不成立,投标人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采购人单位的采购活动。
七、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
《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市、省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采购机构对该投标人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
第八章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一、投标响应文件目录
A、资格后审资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四副文件)
B、技术标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四副文件)
C、商务标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四副文件)
二、投标响应文件封面范例
项目名称: 投标响应文件 对应投标标文件,对应填写: 资格后审材料文件 商务报价标响应文件 (资格后审) 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全称 年 月 日 |
三、投标响应文件
A、资格后审材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四副文件)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A.1、目录
序号 |
资格后审材料包 清单 |
是否符合(√) |
---|---|---|
1 |
||
2 |
||
3 |
||
4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注:1、以上由投标人填写,作为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包内的资料首页清单目录。
2、所有资格证明复印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供审查及留存!
A.2、资格后审材料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负责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粘贴此处)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兹授权 (委托代理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委托代理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
注:如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投标人一般情况
1 |
企业名称: |
||
2 |
总部地址: |
||
3 |
当地代表处地址: |
||
4 |
电话: |
联系人: |
|
5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6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 |
|
7 |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
||
8 |
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
||
9 |
服务经营范围1. ;2.……………………… |
||
10 |
投标人从事投标项目的年数 |
||
11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可自行添加 |
注:本表不是格式化表格,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添加删除。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B、技术标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四副文件)
【特别提醒1】以下技术标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项或漏项。否则将有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处理,或可能直接影响技术标评审的得分;
【特别提醒2】投标人应根据本标书第三章“项目需求”提供的主要技术规范,配置要求和货物产品标准等,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第四章评审方法内的评审细则,编写编制技术响应文件。
1、投标响应函
(格式,不得变动)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依据贵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公开招标的邀请,我方经仔细阅读和研究,决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向贵公司承诺: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标的项目的所有服务,投标商务响应文件见《投标响应报价总表》及《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2、我方已经详细审查了全部招标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
3、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并承诺在本次招标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4、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限为项目开标后的90个日历天,如果我方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接受投标保证金被贵公司作为投标违约而不予退还的处理。同时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5、我方尊重评审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贵公司有权决定中标人,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人,同时也清楚理解到投标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6、我方同意被确定中标后若不履行我方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没收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服务的义务。我方同意若有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等行为,贵公司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
8、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应缴纳给代理机构的各项费用;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技术响应文件
(格式自定,按项目需求编写,按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技术规范,配置要求和所投产品标准。未尽事宜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
C、商务标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四副文件)
【特别提醒】商务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包括本招标文件规定涵盖的所有招标范围及相应说明的全部内容涉及到的费用。本次招标项目的商务付款方式要求,必须完全响应不得有任何负偏离,且不接受任何意在更改的说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中标后如据此提出疑义,不履行签订合同等下一步工作,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全额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1、投标报价总表
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食堂服务承包项目
固定式快餐 |
(大写)人民币:每份 |
(小写)¥: 元/份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特别说明:
1、上述表格格式不得自行修改,根据实际内容填写。
2、投标人对投标报价中包括固定式套餐的所有食材原材料费、加工制作费、运输费、水电煤佐料等费用、各项税费、本次招标评委费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