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食堂生活物资配送及超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食堂生活物资配送及超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食堂生活物资配送及超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4-08 14:32

项目概况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食堂生活物资配送及超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www.baireal.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20022021000142
项目名称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食堂生活物资配送及超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400000
最高限价 投标折扣率100%(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投标折扣率报价)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2)单位(自然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单位(自然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4月09日到2021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www.baireal.com
方式: 网上发售。在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期内,在www.baireal.com在线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见该网站的“供应商服务系统”,关于“供应商服务系统”的使用问题可以在www.baireal.com下载使用手册。供应商服务系统注册及网上报名询问电话:028-85219267、028-85960219转602;供应商服务系统技术问题询问:028-85960219转608。
售价: 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梓州大道6900号新川时代中心4楼43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监督电话:028-26920959;2、采购预算:人民币2400000元,本项目为投标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为:100%;3、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
地址: 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希望大道3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冷老师;联系电话:028-26920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梓州大道6900号新川时代中心4楼430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8-85219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28-85219267、85960219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项目编号:5120022021000142 招标文件 项 目 名 称: 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食堂生活物资配 送及超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 购 方 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 共同编制 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4 二、总 则..........................................................................................................................9 三、招标文件....................................................................................................................10 四、投标文件.................................................................................................................... 11 五、开标和中标................................................................................................................16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19 七、投标纪律要求............................................................................................................21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1 九、其他............................................................................................................................22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3 一、资格性(资格性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格式............................................................24 二、技术、服务及其他投标文件格式............................................................................29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44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4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 证明材料 .................................................... 46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6 第六章 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 49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53 一、总则............................................................................................................................53 二、评标程序....................................................................................................................55 三、评标方法、评标细则及标准....................................................................................59 四、废标............................................................................................................................62 五、定标............................................................................................................................62 六、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63 七、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64 八、政府采购回避原则....................................................................................................64 九、相关违法处理规定....................................................................................................65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 67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委托,拟对资阳市 雁江区中医医院食堂生活物资配送及超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5120022021000142 二、项目名称: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食堂生活物资配送及超市物资配送采 购项目(第三次)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简介: 包号 包名称 采购预算(元) 最高限价(投标折扣率) 第一包 超市物资配送 2400000 100% 备注: 1、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投标折扣率报价; 2、结算价格=基础价格×投标折扣率; 3、基础价格:以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市场价格监测周报》平均价或资阳 市雁江区大型农贸市场批发价为准。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00%,投标人报价折扣率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投标:否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项目。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2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 2.单位(自然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 罪记录。 3.单位(自然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1年 04月 09日至 2021年 04月 15日 09: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www.baireal.com 发售方式:网上发售。在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期内,在 www.baireal.com 在线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见该网站的“供应商服务系统”,关于“供应商服务 系统”的使用问题可以在 www.baireal.com下载使用手册。供应商服务系统注册 及网上报名询问电话:028-85219267、028-85960219转 602;供应商服务系统技 术问题询问:028-85960219 转 608。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04 月 29日 10:30 九、投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梓州大道 6900 号新川时代中心 4 楼 430 号。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 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21 年 04 月 29日 10:30 十一、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梓州大道 6900 号新川时代中心 4楼 430 号。 十二、本投标邀请(公告)发布:四川政府采购网 十三、联系方式: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3 采 购 人: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希望大道 3号 联 系 人:冷老师 联系电话:028-2692069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梓州大道 6900号新川时代中心 4楼 430 号 邮政编码:610041 传 真:028-8596135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8-85219267、85960219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项目简介”。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 价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项目简介”。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 价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 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货物、 工程、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 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 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 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 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 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 详细陈述。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关于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 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 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 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含未在约定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或者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3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和失 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第一包:批发业; 注: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规定的划分。 一、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规定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5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本项目中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结果公告 中将同时公示其声明函)。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以上虚假声明或证明材料的,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 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 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 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 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 算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 诺。 4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 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 予以公告。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6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作要求。 7 采购文件询问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85219267。 8 开评标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85219267。 9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及有效身 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电话:028-85219267、85960219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梓州大道 6900号新川时代中心 4楼 430号 10 供应商质疑 1.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部分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招 标项目的其他部分和招标(采购)流程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 复。 2.接收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质疑函必须为书面形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的要求。 3.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同 一采购程序环节两次及以上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及本文件第一章投标 邀请。 11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26920959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蜀乡大道 邮编:641300 12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备案。 13 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 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标准下浮 20%。以成交金额作为代理 服务费的计算依据, 在发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纳(交 款方式采取转账或汇款等非现金的方式,转账或汇款前需向代理机构确认账 户信息等;确有困难的,可采取现金支付)。 14 参与投标与 投标文件制作 (如有分包) 本项目参与投标和投标文件制作均以“包”为单位。 15 落实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如有),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 民族地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16 履约期限、地点 (实质性要求) 履约期限 第一包:一年。 履约地点 第一包:采购人指定地点。 17 核心产品(实质性 要求)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第一包:无。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 供相同品牌产品。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 报价相同的,以投标人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确定一个参加评标; 如果均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由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非强 制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比重最大的确定一个参加评标;如以 上条件均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一 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 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 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8 产品强制认证 (实质性要求) 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最新目录,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 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产品强制认证证书。 19 强制节能采购 (实质性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 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的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 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 相关标准规范的品目清单,如供应商所投(销售)产品的品目属于政府采购 强制节能品目清单,则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 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0 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注: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须以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清单中具体产品标注的 允许进口产品为准,未标注的视为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关 境是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 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 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 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些区域仅在关税待遇及贸易管制方面实施不同于我 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的特殊政策,但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 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因此,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 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 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 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 2. 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应当坚持有利于本国企业自主创新或消化吸收核 心技术的原则,优先购买向我方转让技术、提供培训服务及其他补偿贸易措 施的产品。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 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其加以限制,应当按照公 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21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 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 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2.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 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 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 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22 关于招标文件规 定的时间释义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23 采购代理机构廉 洁及服务质量监 督投诉电话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8-85968039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4 履约验收 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 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招标 文件、响应文件及澄清(变更)文件的约定执行。 25 本项目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实质性要求) 否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9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 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 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提供承诺。)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 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 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 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承诺) 5.2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10 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承诺)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 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四)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 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七)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 纸等; (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九)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 (十)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十一)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十二)投标有效期;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十五)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 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十六)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11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 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提交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不足 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 (更正)内容我单位将通过投标人(供应商)报名时留存的邮箱发送至所有相关 投标人(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应将澄清(更正)内容打印 签字盖章后反馈至我公司的邮箱地址,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 认可其澄清(更正)内容。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 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 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 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 8.2 供应商现场考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12 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 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 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 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计量单位。 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以人民币进行投标报价(项目最高限价为折扣率或其他形式时,则供 应商必须按照最高限价体现的形式进行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12.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 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 承担所有相关责任。(承诺) 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承诺) 12.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 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 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承诺) 12.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 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承诺)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 件应包括资格性(资格性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和技术、服务及其他投标文件两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13 部分。 资格性(资格性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编写;技术、 服务及其他投标文件的编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编写,包含以下内容: 13.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 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提供的每项服务(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 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 理。 13.2 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应答,主要是 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 技术、服务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服务应答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2)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3.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 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如有) (4)商务应答表; (5)投标人类似业绩一览表; (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具体按照第三章的规定执 行)。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14 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5.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16.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6.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 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 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6.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 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6.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 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 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资格性(资格性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和《技 术、服务及其他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文件完整的电子文档 U 盘壹份(电子文档须采用所有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完整扫描件壹份);用于开标唱 标的“开标一览表”原件壹份(注:技术、服务及其他投标文件中也应制作“开 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 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实质 性要求)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 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15 17.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7.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 订。 17.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7.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除附加页或原件等其他资 料外)。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 投标文件包括:(1)资格性(资格性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正、副本; (2)技术、服务及其他投标文件正、副本;(3)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 标一览表”(4)投标文件电子档 U 盘 1 份。(1)、(2)、(3)、(4)应当 分别单独密封和标注(正、副本也可分别单独密封)。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 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包号(如有分包)。 1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名称及包号(如有分包)。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 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将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 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 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将拒收。 19.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包号应当与投 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 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 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19.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16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 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 标注“修改”字样。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1.开标 21.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 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 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1.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 场监督。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21.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 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 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 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 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 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1.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 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 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17 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 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 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开标程序 22.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 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 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 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 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 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 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 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 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 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 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 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 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 标工作。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 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 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18 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 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3.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 档。 24.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 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 公告。 25.中标通知书 25.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 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 出中标通知书。 25.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25.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 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 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 证明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19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3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一份)送 采购代理机构处进行合同编号。 27.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7.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应当在合 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 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 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7.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享受扶持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 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 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 为。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20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 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履约保证金 按照本文件“一、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规定执行。 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 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 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验收 34.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 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等政府采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21 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34.2 本项目如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 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 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35.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支付细 则详见本文件“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具有的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 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22 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 、《财政部关于加强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九、其他 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 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 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 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23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性(资格性证明材料)投标文件 资格性(资格性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应包含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 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不得出现差项和漏项,否则因差项和漏项导致的“资格性检查”相关 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技术、服务及其他投标文件 (一)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以下“注”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 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 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 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 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 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注:投标文件格式实质性要求为:投标函。本章中“X”为可替 换符号,不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24 一、资格性(资格性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性(资格性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如有):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25 1.1 资格性证明材料 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 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中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 (内容)必须完整,格式自拟。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26 1.2 资格承诺函 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 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 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没有 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8)我单位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并认同我单位如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 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 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 目提供规范编制。) (9)我单位(自然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 贿犯罪记录。 (10) 我单位(自然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27 1.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或(2)。 (1)法定代表人证明 (仅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28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 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的 (法定 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 我方“ 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食堂生活物资配送及超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第三 次)”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5120022021000142)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 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以下不作必须格式要求)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29 二、技术、服务及其他投标文件格式 技术、服务及其他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如有):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30 2.1 投标函 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食堂生活物资配送及超市物资配 送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5120022021000142),决定参 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 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货物), 投标折扣率 %(大写: )。 其中进口产品为投标折扣率 %,大写: 。(如不 涉及进口产品,可以不填写,或填写“零”)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且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期限、地点。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 U盘壹份, “开标一览表”原件一式两份,投标文件正本中一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 览表”一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 截止时间届满后 90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七、我方承诺履行投标人须知中投标费用的规定。 八、我单位如存在《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关于记录情况及次数我单位 将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 九、如本文件约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我方承诺一旦我公 司成为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将按照规定向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交 纳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月 XXXX日。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31 2.2 项目相关承诺函 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 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 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三、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 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四、我单位承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 为。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 时委托同一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单位(自然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 犯罪记录。 六、承诺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七、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八、知识产权承诺: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 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 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本 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 权。我单位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会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单位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 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 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采用我单位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32 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33 2.3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货物/服务内容 投标折扣率 备注 1 % 备注: 1、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报价; 2、结算价格=基础价格×投标折扣率; 3、基础价格:以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市场价格监测周报》平均价或资阳市雁江区 大型农贸市场批发价为准。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00%,投标人报价折扣率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注:1.“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 盖投标人印章。2.“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3.报价应是最终通过采购人 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含运输、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 (我公司同时承诺满足:(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 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 人每种服务(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34 2.4 技术、服务应答表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备注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作出响应,投标人也可以根据 其他格式、形式来应答。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35 2.5 商务应答表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备注 注:1.本表中所称商务条款是指本招标文件中所列出的商务内容等,投标人 应该根据情况响应。除本表商务应答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其他所有商务条件, 均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投 标人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2.对于商务应答,投标人也可以根据其他格式、形式来应答。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36 2.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37 2.7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 印件。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38 2.8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39 2.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 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40 2.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依照投标人的实际情况来确认是否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投标人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的《三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41 2.11 投标人其他相关承诺 致四川佰瑞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参加 (项 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本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1)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的规定(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我单位记入诚信档案(失信行为)有 次 (建议填写方式如零、壹、贰、叁、肆......,如没有填写“零”);具体情况 为 。(如没有,则不填写。) (2)我单位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至今仍在正常经营。 (3)我单位完全遵循招标文件关于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的相关规定。 (4)若我单位中标,如因我单位未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我单位与采购 人签订的合同(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而可能造成的投标保证金逾期 退还等相关问题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注:此承诺函为参考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42 2.12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注: 1.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文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 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如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不能享受采购文件规定的价格扣 除,但不影响供应商文件的有效性 4.非监狱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无需提供本证明材料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43 2.13 其他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需要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44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 2.单位(自然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 罪记录。 3. 单位(自然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2.按规定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按照四 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317 号《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对非经营活动中 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 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 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或者没收财产 5万元以上。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45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 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 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 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46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 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2015年 9月 25日以来在四川省或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地区 新注册的公司或换过证的公司,只需提供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 本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不具备营 业执照的组织机构,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证明文件),如法人登 记证书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 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没有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 门处罚(处理);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17 年 1 月 1 日(含 2017 年度)至今任意 一个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注:①可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 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②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 印件);③非盈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④投标 人为自然人的须出具银行机构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人员简介、设 备照片或承诺)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9年 01 月至投 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交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注:可以提供主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47 管部门出具的专用发票、银行转账凭证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证 明材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别,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另成立日期距离投标截 止时间(开标时间)不足 3个月或确实存在提供困难的法人,对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均可提供情况说明或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提供承诺。有前述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在发售采购文件 前或者开标、评审前,将供应商名称书面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委员会。告 知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前书面告知评审委员会。供应商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 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规范编制。) 2.单位(自然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 罪记录。(提供承诺。) 3.单位(自然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 道查询供应商在获取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查询时以输入供应商全称搜索后的结果截图为准,如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48 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 件加盖公章)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投标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此项。) (3)按规定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参与了本项目报名,审查时由采购代 理机构提供项目(含分包)的报名情况记录。)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要求签字处签字。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49 第六章 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品名 种类 数量 1 饮料、奶制品 如:矿泉水、纯净水、碳酸饮料、果汁饮料、 纯牛奶、酸奶、牛奶饮品等 注:奶制品及相关用具不得涉及婴儿哺乳方 面。 以采购人 实际需求 数量为准 2 速冻类 如:冰淇淋、冰棒、雪糕等 3 干果、小吃类 如:瓜子、花生、开心果、杏仁、松子、卤鸡 脚、泡椒鸡脚、山楂、果冻、牛肉干、薯片、 豆腐干、威化饼、沙琪玛、曲奇、蛋黄派、口 香糖、棒棒糖、巧克力等 4 速食类 如:方便粉丝、方便面、火腿肠、面包、干拌 酱、拌饭酱、榨菜等 5 米油调料类 如:米、油、面、盐、味精、鸡精、海椒面、 花椒面、香油、酱油、醋、料酒、醪糟、豆瓣 等 6 洗化类 如:洗发水、护发素、香皂、肥皂、洗衣粉、 洗衣液、洗洁巾、牙刷、牙膏 、洗洁精、宝 宝霜、唇膏等 7 纸品类 如:卷纸、抽纸、湿巾纸、成人护理垫、纸尿 裤、卫生巾系列等 8 杂货类 如:衣架、水杯、水桶、洗脸盆、拖把、蚊香、 毛巾、袜子、拖鞋、内裤(男女)、暖手袋、 电池、插线板、不锈钢碗、饭盒、勺子、大便 器、小便器 二、产品要求 1、种类:投标人履约期限内需配送种类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2、包装及规格: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如国家或行业对产品包装有要求的 除外),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50 (2)产品无过期、变质、破损,感观无异常。 4、所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或者优于国家现行 相关行业技术规范(或标准)及国家强制性标准; 5、投标人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6、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合格的全新正品。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密封 包装不得拆开,一次性开箱合格率须达到 99%以上,若开包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 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采购人要求不符,或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如产 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延期交付,采购人有权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 造成的直接损失向投标人索赔。 三、服务要求 1、安全要求:本项目自中标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之 日止,中标人将负责实施过程中所有的运输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 全、人事纠纷等,因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 担,中标人需采取严密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该项目安全实施。 2、运输及配送要求 2.1货物的包装均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 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2运输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配送清单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人 人需自行提供配送服务,配送过程中应合理规划运输路线、保障交货时间,配送 货物过程中注意货物安全,做到货物无丢失、污染、损坏等情况发生;无错送货、 少送货等现象。 3、投标人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4、投标人制定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措施、货物更换方案、 货物储存方案、售后响应时间及更换时间、售后人员配置等。 5、验收要求 5.1货物送货完毕,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会同中标人根据《财政部关于进 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51 要求和中标人提供的检验合格证书及产品质量国家行业标准等有关资料共同检 验。如有短缺、质量不符、资料不全、有安全隐患、有“三无”产品的以及技术 指标达不到标准,由中标人在 7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 部费用。 5.2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并结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 ▲6、投标人须承诺在履约期限内若遇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 全国助残日、全国爱眼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疾病 健康主题日等)需积极配合采购人需求进行节日氛围营造。保障重大活动和节假 日产品稳定供应。(投标人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格式 自拟) 四、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一年;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每月对帐一次(对账时间每月 25 日—次月 10 日之间), 过期不再核对。双方的结款依据为甲方签字确认后的对账单。 (2)乙方需押三个月的货款为质量保质金,乙方出现违约行为时,甲方有 权予以扣除。待合同期限届满乙方无违约或赔偿责任已了结的情况下,甲方向乙 方无息返还。 (3)甲、乙双方在对账无误后,在次月 15日之前,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税 务发票(发票上面的账号户名须与付款账号户名一致)。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发 票导致延期支付货款,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4、询价 4、询价要求 4.1基础价格:以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市场价格监测周报》平 均价或资阳市雁江区大型农贸市场批发价为准; 4.2询价周期: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为询价日。经双方确定价格后,下一季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52 度第一个月 1号开始按定价后的价格执行供货。 4.3 调整方式:若在定价后市场价格涨幅超过 10%,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 采购人相关部门核实后,重新询价和定价。若下降幅度超过 10%,中标人也应有 义务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相关部门核实后,重新询价和定价,也可以由采购人 相关部门直接重新询价。中标人未尽告知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 5、最终结算单价=基础价格×投标折扣率。不得上浮。 注:本章中“▲”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完全满足,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53 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 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 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 当为 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 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 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 的评审专家。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 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 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 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 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 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 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 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54 (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七)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 行为;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 1.6 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宣布评标纪律; (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 扰; (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 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 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本章 2.10.1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 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 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 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 件一并存档。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55 二、评标程序 2.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2.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2.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 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本条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 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 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 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 评审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 资格性检查。 招标采购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 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不具备投标 资格的供应商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56 2.3 符合性检查。 2.3.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 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 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 符合性审查事项。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 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 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 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 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二)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 用章加盖的; (三)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 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2.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5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2.6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推荐 3名中标候选供 应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 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 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57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7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 性予以特别说明。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 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2.8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 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 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2.9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9.1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58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 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2.9.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 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9.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2.9.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 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 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59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2.10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2.10.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 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 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 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 门。 2.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三、评标方法、评标细则及标准 3.1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2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 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 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 何调整。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60 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应当 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 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评 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 个投标人的得分。 3.3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 的报价加成按照“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规定执行,用执行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 重(An) 分值 (Fn*An) 评分标准(Fn*An) 说 明 1 报价 15% 15分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 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 准价/投标报价)×100 2.报价最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权重。评分的取值 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价格扣除或加成按照本文件第二章“一、投标 人须知附表”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 加成。 共同评分因素 2 投标人综合实 力 12% 12分 1、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资质的认证机构颁发的 在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3 分; 2、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资质的认证机构颁发的 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3分; 3、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资质的认证机构颁发的 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3分; 4、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资质的认证机构颁发的 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证书 得 3分。 共同评分因素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61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 重(An) 分值 (Fn*An) 评分标准(Fn*An) 说 明 注: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 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未提供不得分。 3 设备投入 10% 10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工具: (1)每具有一辆专业冷藏车得 3分,最多得 6分; (2)每具有一辆厢式配送专用车辆得 2分,最多得 4分。 注:需提供投入使用车辆行驶证件复印件;所投入 设备为自有,需提供设备购置证明材料复印件,若 投入设备为租赁则需提供设备租赁合同复印。以上 要求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提供不得分。 共同评分因素 4 服务方案 40% 40分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方案内容包括①配送方案(路线、人员班次、装卸 安排、到货验收及补送);②配送企业管理制度; ③安全与卫生、食品质量检验制度(出入库校验、 存放现场、运途质量管理);④留样管理制度;⑤ 不合格产品召回、销毁制度;⑥送货不达应急预案; 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⑧疫情防控措施。以上每有 一方面内容合理、具备针对性且内容完整得 5分, 每有一方面存在缺陷或不够完整得 2.5分,未提供 该方面不得分。(本项最多为 40分) 共同评分因素 5 售后服务 12% 12分 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编制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 需包含①售后服务专职人员(清单及身份证明); ②售后服务流程;③快速退还货物机制;④售后服 务响应时间;以上每有一方面内容合理、具备针对 性且内容完整得 3分,每有一方面存在缺陷或不够 完整得 1.5分,未提供该方面不得分。(本项最多 为 12分) 共同评分因素 6 项目经验 10% 10分 投标人自 2018年至今,每提供一份与本项目类似的 共同评分因素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62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 重(An) 分值 (Fn*An) 评分标准(Fn*An) 说 明 履约经验得 2分,本项最多得 10分。 注: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 鲜章,同一项目经验不重复计分,未提供不得分。 7 扶持不发达地 区和少数民族 地区 0.5% 0.5分 投标人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 0.5 分。 注: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少数民族地区需为少 数民族人民为主聚集生活的地区。不发达地区需提 供为不发达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行政部门的认 定或公示)。 共同评分因素 8 投标文件 的规范性 0.5% 0.5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0.5分, 有一项细微偏差情形的扣 0.2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 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素 四、废标 4.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 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4.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五、定标 5.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63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 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 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5.2. 定标程序(适用于“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 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5.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5.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5.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 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3 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5.4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六、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 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64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 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 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八、政府采购回避原则 8.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 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65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九、相关违法处理规定 9.1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 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 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9.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追究法律责任: (1)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 不正当利益; (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66 9.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4 其他未明确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67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BRCG202101260698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月 XX日。 采购人(甲方):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 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食堂生活物资配送及超市物资配 送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5120022021000142)的《招标文件》,乙方的 《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 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 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XXXX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履约期限:一年。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 2.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XX万元;XX万元;XX万元。 3.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每月对帐一次(对账时间每月 25 日—次月 10 日之间), 过期不再核对。双方的结款依据为甲方签字确认后的对账单。 (2)乙方需押三个月的货款为质量保质金,乙方出现违约行为时,甲方有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68 权予以扣除。待合同期限届满乙方无违约或赔偿责任已了结的情况下,甲方向乙 方无息返还。 (3)甲、乙双方在对账无误后,在次月 15日之前,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税 务发票(发票上面的账号户名须与付款账号户名一致)。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发 票导致延期支付货款,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4.资金支付时间:履约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将资金 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 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 5.资金支付条件:产品或服务质量达到本项目采购文件及乙方的投标(响应) 文件约定的内容,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验收合格。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 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 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 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6.甲方应在乙方履约完成后,及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及乙方的投标(响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69 应)文件约定的内容,以及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对乙方履行的合同内容开 展验收工作。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 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 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6.乙方应当在甲方组织验收合格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发票交予 甲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 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 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 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 照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对于乙方已完成政府采购合同 规定所有义务及内容的,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额支付等价资金;对于乙方已完 成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部分内容,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 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成合同部分的价款,并按未完成合同部分价款的 % 支付给乙方违约赔偿金;对于乙方还未开始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内容 时,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金 额的 %,作为违约赔偿金。 4.因乙方原因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供相应发票或其他资料导致资 金支付或退还逾期的,甲方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70 5.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开展履约验收,支付采购资金和退还履 约保证金,由此承担相应责任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应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 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 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 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经协商在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 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专业·专注·高效·汇智 71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