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水美王川—“天工之城”农创研育所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SC2021A030
一、招标条件:
遂昌县金竹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遂昌县水美王川—“天工之城”农创研育所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批复文号遂发许[2021]61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代理本项目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遂昌县水美王川—“天工之城”农创研育所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
遂昌县水美王川—“天工之城”农创研育所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位于遂昌县金竹镇王川村。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9983.33㎡,总建筑面积约4009.7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676.91㎡,地下建筑面积约332.79㎡】。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创客宿舍楼、数字农业中心、田野咖啡餐厅、石蛙农创科研楼、连廊等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包含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室外标志标识)和智能设备采购安装、环卫设施、空调设备、电梯设备、厨房设备的采购安装等内容。
三、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自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批复后开始,范围具体细化为:⑴ 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优化与修改、各专项施工图设计、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⑵ 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建筑设备、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保管等;⑶ 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各类专项工程、附属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⑷ 工程验收:负责法人验收以及政府验收(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活动组织及相关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⑸ 工程移交。⑹ 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⑺ 按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承担总承包工程的质量责任、安全责任、工期责任、竣工验收备案责任、工程资料移交责任等。
四、项目工期要求:工期不超过120日历天【其中:工程总承包合同签署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图审及施工图预算,建设工期为100 天】。
五、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1704.67万元。
六、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及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之一资质类别和等级:
⑴ 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⑵ 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3 本项目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具有上述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
7.4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⑵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⑶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⑷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7.6 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7.7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周年内,投标人至少有一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
7.8浙江省外企业需出具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的谢绝参加本工程投标。
7.9 根据建市规〔2019〕12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承担本工程初步设计的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八、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途径
10.1 本工程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10.2 网上下载:2021年4月8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了解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一、其他规定:
11.1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工资、人事、养老保险关系在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已有预中标项目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执业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社保参保证明可在企业所在地“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或“政务网”上打印,能扫描二维码或验证)。
11.2 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1.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8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276号)。
11.4 招标人定于2021年5月8日 9 时 30 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活动。若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参加;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在投标企业连续六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出席开标活动。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经理必须出席开标会议并持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和身份证签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11.5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6中标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在遂昌设立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实行分账管理,并按遂建设[2018]23号及丽水市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执行。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必须按丽水市相关规定办理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卡。
★注:初步设计CAD图纸因内存量偏大而不能上网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向招标人获取。联系人:曾春东 联系电话:0578-8526707(15925767723)
11.7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下项目保证金退还联系单”。
11.8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下项目保证金退还联系单”下载方式: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遂昌)——下载园地——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填写联系单时,应按保证金缴纳情况在“投标单位填写区域”内填写,所填写的内容应详实。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昌县金竹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春东 联系人:沈泳声
电 话: 0578-8526707(15925767723) 电 话:0578-8176867(13905786438)
地 址:遂昌县金竹镇金竹村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西街98号三楼
遂昌县金竹镇人民政府
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告发布时间:二○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