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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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YDXG-2021-HW009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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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浑源县教育科技局浑源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学生饮用奶、熟鸡蛋、烘烤类食品、干果、水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YDXG-2021-HW009
采 购 人:浑源县教育科技局
采购代理机构:大同市宏扬鼎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
目 录
TOC \o "1-1" \u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9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26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28
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29
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 36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9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浑源县教育科技局浑源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学生饮用奶、熟鸡蛋、烘烤类食品、干果、水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同市平城区迎宾东路116号中铁十七局办公楼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6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DXG-2021-HW009
项目名称:浑源县教育科技局浑源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学生饮用奶、熟鸡蛋、烘烤类食品、干果、水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82万元
本次招标分为四个标段,所有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标段 |
货物名称 |
总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一 |
学生饮用奶 |
1364000 |
2455200 |
二 |
熟鸡蛋 |
1023000 |
767250 |
三 |
烘烤类食品 |
1705000 |
1636800 |
四 |
干果 |
1705000 |
1619750 |
五 |
水果 |
341000 |
最高限价:标段一245.52万元、标段二76.725万元、标段三163.68万元、标段四161.975万元、标段五34.1万元
采购需求:浑源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学生饮用奶、熟鸡蛋、烘烤类食品、干果、水果)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155个学生在校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同市平城区迎宾东路116号中铁十七局办公楼二楼
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招标文件领取后不退)
注:报名供应商需到“山西政府采购网”中“供应商库”内进行注册并登录“供应商库”内的“注册信息维护”中自主备案。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同市平城区迎宾东路116号中铁十七局办公楼二楼22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1.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果代理人为法人,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
5.《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相关政府采购要求及项目要求的资料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浑源县教育科技局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永安镇
联系方式:张先生、13033497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同市宏扬鼎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迎宾东路116号中铁十七局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0352-2455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52-2455559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投标人应 具备的资格要求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 是 4、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2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 份、副本4份、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 |
3 |
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递交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近一年内交纳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 ★4、近一年内交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 ★5、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七部分); ★6、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七部分); ★7、按照本部分序号2“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8、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具体检查的内容标准详见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 |
4 |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
★1、报价函(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七部分); ★2、投标人代表的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招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第七部分),自然人参加招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4、响应货物/服务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6、响应货物/服务的技术说明文件、供货方案(按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的内容提交); 7、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8、售后服务承诺及服务保障(格式见第七部分);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 10、提供货物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货物中如含有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5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标段一:4.9万元 标段二:1.5万元 标段三:3.2万元 标段四:3.2万元 标段五:0.6万元 开户名称:大同市宏扬鼎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大同分行 帐号:8115 5010 1220 0397 917 ( 保证金的提交、退还规定,请详细阅读投标人须知第9.3条) |
6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 |
7 |
政府采购 相关政策要求 (如涉及的话)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投标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认证证书。采购人依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3)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 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5、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谈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 注: 1.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参加谈判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8项应作为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若未提供,响应无效。 2.格式见第七部分。 9.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依据《财政部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在评审中,等同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 10.贫困地区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9】27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统计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2)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时要遵循就近、经济的原则。 (3)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
8 |
本项目预算金额和投标最高限价 |
项目预算: 标段一: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伍万伍仟贰佰元整(¥:245.52万元) 标段二: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柒仟贰佰伍拾元整(¥:76.725万元) 标段三: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叁万陆仟捌佰元整(¥:163.68万元) 标段四: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壹万玖仟柒佰伍拾元整(¥:161.975万元) 标段五: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壹仟元整(¥:34.1万元) 最高限价: 标段一: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伍万伍仟贰佰元整(¥:245.52万元) 标段二: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柒仟贰佰伍拾元整(¥:76.725万元) 标段三: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叁万陆仟捌佰元整(¥:163.68万元) 标段四: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壹万玖仟柒佰伍拾元整(¥:161.975万元) 标段五: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壹仟元整(¥:34.1万元) |
9 |
现场勘查 |
无 |
10 |
评标小组构成 |
评标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11 |
是否授权评标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 否,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 |
12 |
无效投标情形 |
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下列序号的规定 3.5/12.2/12.3/13.2/14.1/21.1/21.2/21.3/21.4/21.5A/22.2 |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
2.2 “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大同市宏扬鼎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 “货物”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6 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2.7 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的要求。
3.4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6.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6.2 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6.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联系方式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内容
6.1 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2 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
6.3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6.4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5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6.6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
7.4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协助采购人确定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召开标前答疑会,将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通知。
三、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 投标文件的份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提交。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按照序号4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内容(若有的话)。
9.2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双面打印胶粘装订。封面“投标文件”为华文中宋初号加黑字体,其它为华文中宋三号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华文中宋五号字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9.3 投标保证金
9.3.1 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按下列提交方式提交:
9.3.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大同市宏扬鼎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专用存款账户上,并将交纳凭证附在投标文件内,以备资格审查时审验。
收取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大同市宏扬鼎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大同分行
帐号:8115 5010 1220 0397 917
注:供应商需在汇款凭证附言中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号(项目名称可缩写)
9.3.2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9.3.3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9.3.4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签订合同确认函》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格式见第八部分)。
9.3.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已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9.3.6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9.4 投标报价
9.4.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安全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2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9.4.3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9.4.4 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9.4.5 投标人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
9.4.6 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9.4.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
10.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0.2 投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回答。
10.3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5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0.6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
12.投标文件的签署
12.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2.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
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2 如果投标人未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盖章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截止时间
14.1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4.2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相关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效。
15.2 投标人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补充、修改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书面递交采购代理机构,修改、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3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后书面递交采购代理机构。
15.4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
16. 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6.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活动,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6.2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
16.3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16.4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后签字。
16.5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由采购人代表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报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的报价或认为应唱出的事项未被唱出或唱出有误,应在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6.6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编制唱标记录,由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和唱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7.项目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
18. 投标人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9. 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部分的评标事务,出具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19.3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组织项目的评标工作。
20.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21.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A、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D、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E、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F、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1.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A、有恶意串通的;
B、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
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21.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B、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以书面形式调整确认,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
21.5 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
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B、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C、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技术需求书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2. 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 比较与评价
23.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
23.2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中标条件以及评分细则进行。
24. 评审复核
24.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4.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5. 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25.1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5.2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6.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评审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27. 评标过程保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8. 采购项目废标
28.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A、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
B、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8.2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
七、签订合同
29.中标通知
29.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9.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2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八、服务费
31. 服务费
本次招标,中标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收费标准如下:
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服务费的计费基数为中标价,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九、保密和披露
32. 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3. 披露
33.1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3.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询问和质疑
34.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4.1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4.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4.3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34.4 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质疑要一次性全部提出,书面送达并当面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34.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4.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邮箱)。
34.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4.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4.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4.10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号 |
货物名称 |
总数量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学生饮用奶 |
1634000盒 |
每盒≧200ml,每一百毫升牛奶中蛋白质含量≧3g,保质期3个月到6个月(包含3个月),外包装中有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 |
2 |
熟鸡蛋 |
1023000颗 |
每颗在62.5克~70克之间。 |
3 |
烘烤类食品 |
1705000盒 |
每份≧45克,品种不少于4种,保质期3个月到6个月(包含3个月)。 |
4 |
干果 |
1705000份 |
含核桃、腰果、杏仁等,每份≧14克,保质期3个月到6个月(包含3个月) |
5 |
水果 |
新鲜卫生、果表光洁、果形端正、无机械伤、大小适中,品种以苹果、梨、葡萄等应季水果为主 |
以上食品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技术指标要求。
以上食品合计每生每天4元。
注:1、供应商需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需提供食品加工人员健康证(至少两名)。
3、以上所有食品需提供《食品出厂检验报告》(鸡蛋、水果除外)
4、包五中标供应商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市场价格行情表
二、质量及服务
1、中标方所提供食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产品。若食品质量标准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采购方对中标人供应的食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换货,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食品中如出现问题,按《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4、货物出厂到交接结束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均按照最新的国家标准规范送配和储存保鲜,确保卫生安全和新鲜。
5、中标方在供应食品过程中,因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经查实后确属中标方责任的,中标方应承担全部刑事、民事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事故处理费用等。
6、对产品提供质量保证,对破漏、坏包等于当天无条件更换。
7、中标人所供应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保证质量及安全,如出现违规产品,采购方有权立即中止供货合同,并追究供货方全部责任。
8、每份食品必须按招标参数要求标明重量克数、保质期等。不得以称重方式交货(包一、包二、包三)。以称重方式交货(包四、包五),中标方每天必须提供一份同批次食品加以密封包装待查。
9、供应商需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送来的食品发现过期、包装损坏、数量短缺、破损有异味等,学校有权拒绝接收,厂家负责无偿退换。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投标人代表证明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2 |
投标函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3 |
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 |
4 |
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
递交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5 |
良好的纳税记录 |
近一年内交纳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 |
6 |
良好的交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记录 |
近一年内交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 |
7 |
履行合同的能力 |
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 |
8 |
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 2、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 3、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 |
9 |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 |
投标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且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并将交纳凭证附在投标文件内,以备资格审查时审验。 |
10 |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
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投标文件的报价 |
1、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 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
2 |
响应文件的签署 |
组成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2条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 |
3 |
响应文件的提供 |
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要求完整提交。 |
4 |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报价函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要求。 |
5 |
售后服务承诺 |
服务方案满足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商务要求的服务要求。 |
6 |
供货方案 |
提供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规格、数量、服务方案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的技术/服务需求。 此项审查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文件/服务方案进行。 |
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1条规定的原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品目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
(2)投标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认证证书。采购人依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3、投标货物中有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
4、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交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6、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谈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
注: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参加谈判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8项应作为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若未提供,响应无效。
9.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依据《财政部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在评审中,等同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
三、无效投标的情形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中标第一候选人。计算评委计分时,按算术平均法计算得分,所有计分运算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标段一、标段三)
一、商务部分(18分) |
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签订、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采购合同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最高得10分。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案例必须是以其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合同的全部内容: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任何部位不得有遮挡、涂改内容,否则不得分(开标现场提供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 2、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在评审中,符合脱贫攻坚的供应商得2分。 3、提供相关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4、供应商制作标书的编排合理、资料齐全、严谨规范、条理清晰等酌情打分。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其他得1分。 |
二、技术部分(52分) |
供货产品品质: 根据加工工艺、管理和装备水平、厂房的卫生(0分-8分) 根据货物质量、重要营养指标等(0分-5分) (3)根据产品包装、外观等(需提供样品)(0分-5分) 供货能力: 配送方案(人员、设备等)(0分-5分) 配送响应时间承诺 (0分-5分) 紧急预案、防疫措施(0分-8分) 质保期的时间承诺和食品安全保证措施(0分-8分) 3、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0分-8分)。 |
三、报价部分(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为合理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小微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小微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标段二、标段四、标段五)
一、商务部分(20分) |
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签订、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采购合同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最高得10分。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案例必须是以其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合同的全部内容: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任何部位不得有遮挡、涂改内容,否则不得分(开标现场提供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 2、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在评审中,符合脱贫攻坚的供应商得2分。 3、供应商制作标书的编排合理、资料齐全、严谨规范、条理清晰等酌情打分。优秀得6分、良好得4分、其他得2分。 4、投标单位获得国家级奖项或荣誉的每提供一项原件得2分,获得省部级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份原件得1分,满分2分 |
二、技术部分(50分) |
1、供货产品品质: (1)根据加工工艺、管理和装备水平、厂房的卫生(0分-5分) (2)根据货物质量、重要营养指标等(0分-5分) (3)根据产品包装、外观等(需提供样品)(0分-5分) 2、供货能力: (1)配送方案(人员、设备等)(0分-8分) (2)配送响应时间承诺 (0分-5分) (3)紧急预案、防疫措施(0分-6分) (4)质保期的时间承诺和食品安全保证措施(0分-6分) 3、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0分-10分)。 |
三、报价部分(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为合理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小微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小微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
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大同市宏扬鼎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 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货物
(具体品牌、数量、价格、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清单后附)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款项支付
验收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供方向需方承诺:
五、交货
1、交货期限:
2、交货地点:
六、交验
1、验收由需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货物后要制作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供需双方共同确认。
2、交货时供方须提供所供货物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供方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需方的合法权益,供方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九、违约责任
由供需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约定。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盖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 份,其中 份分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双方协商为准。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3、序号4中的内容及顺序编排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3、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正/副)本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号:
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大同市宏扬鼎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三) 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大同市宏扬鼎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人民币(大写) (¥ )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
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导致投标无效。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
9、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
10、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
11、对贵方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
12、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6、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7、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E-mail: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该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
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大同市宏扬鼎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违法记录声明
大同市宏扬鼎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失信黑名单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