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职工食堂
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XSX-GQCG-202104017
采 购 人: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盐城锦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5
一、总 则5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5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6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11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12
第五部分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12
封面16
一、谈判承诺函1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8
三、授权委托书19
四、资格证明文件20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22
六、报价明细表25
七、第 轮谈判报价书25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包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 http://xiangshui .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的相关栏目检索相关内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4 月 22日 15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X-GQCG-202104017
项目名称: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65万元
最高限价:65万元
1、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职工食堂约220人全天候用餐服务外包。具体要求、人员配置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时间: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谈判时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企业 。(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
3.2 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开标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开标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3.3 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dditchina.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地点:响水政府网(http://xiangshui .gov.cn/)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登录响水县人民 政府网-招投标信息(http://xiangshui .gov.cn/)“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谈判文件。
售价:600元/份,由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人员支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4 月 22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灌江东路与东海路交汇处,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4 月 22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灌江东路与东海路交汇处,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付款方式: 按季度付款:季总价=中标 总价/4个季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峰 联系电话:0515-86789009
2.代理机构:盐城锦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林 电话:1390511910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林 电话:13905119101
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采购。
2.合格的供应商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谈判时提供书面声明。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企业 。(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
2.3.2 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开标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开标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2.3.3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dditchina.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上全部条件,方可参加谈判。
3.谈判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1 任何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质疑或者澄清的供应商,均须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对收到的任何质疑或者澄清要求的答复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逾期递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将不予收理)
4.2 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4.3 采购人有权酌情推迟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开始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4.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澄清答疑等所有内容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
4.5 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开始时间后,采购人不予受理供应商就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也不接受投诉。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除封面外,至少应提交以下谈判材料:
5.1 谈判承诺函;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有);
5.4 资格证明文件;
5.5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5.6 报价明细表
5.7 第 轮谈判报价书。
5.8 从封面至5.6项资料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第5.7第 轮谈判报价书,不要装订也不要密封,由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谈判时按采购人谈判小组的要求现场填写,“第 轮谈判报价书”必须预先加盖单位公章。
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6.1供应商应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和规定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
6.2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所有栏目和内容,不得缺项、漏项。
6.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和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的要求。
6.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7.谈判报价
7.1报价的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7.2投标报价,包括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和部件、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费用、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进口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其他税费,以及其他交付使用方使用前的所有费用。
7.3 本次采购代理费用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计取, 公证费用按预算价万分之四收取,包括在谈判总价中,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公司、公证部门。
7.4“谈判承诺函”中报价为第一轮报价。
7.5本项目谈判可能进行多轮次,但成交价以最后一轮谈判报价为准。
8.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8.1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作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9.谈判有效期
9.1谈判有效期为从谈判之日起45天。谈判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
9.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参加谈判,采购人在接到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 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同时受谈判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0.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0.1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准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每份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须按格式和组成装订成册(禁止活页装订或斜角装订),每份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未按上述要求装订或未标明正副本的,按废标处理。
10.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采打印或复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0.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如有行间插字、涂改、增删的,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1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4 月 22日 15 时 00 分。
11.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灌江东路和东海路交汇处,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1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2.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或多个封袋中,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递交到指定地点。原件单独提交。
12.2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的字样。
12.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3.1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13.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和发送,并应在封袋上标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13.3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除按谈判过程中要求作出的修改外,不得擅自对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13.4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谈判
14.谈判开始时间和地点
14.1谈判开始时间和地点:
(1)谈判开始时间:2021年 4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2)谈判地点: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灌江东路和东海路交汇处,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14.2采购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在开标厅组织开标,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携带居民身份证参加的,作自动放弃参加谈判处理。
14.3同意撤回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14.4开标时,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谈判承诺函”的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14.5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在最后一轮报价后请供应商签字。
15.谈判程序
15.1采购人谈判小组:由采购人按法律法规规定组成。
15.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接受各供应商谈判响应性文件,并组织开标公布谈判承诺函中主要内容。
15.3由采购人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出席谈判会议的供应商代表资格、谈判保证金、谈判响应性文件、第一轮报价等进行审查,只有通过上述审查的供应商,方可参加后续谈判。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审查不合格,采购人拒绝和其进行谈判:
(1)要求提供原件而未提供,或虽提供但原件已无效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未提供授权人委托书和身份证。
(4)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在本合同项下同时投标。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
(7) 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dditchina.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5.4由采购人谈判小组与合格的供应商逐个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采购人视情况决定谈判轮次。
15.5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5.6各轮谈判结束后,采购人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报价,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填写好谈判报价书。除承诺函中第一轮报价外,其他每轮报价书必须在预先盖好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报价书上填写,否则按前面的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各个供应商后一轮谈判报价不得超过各自前一轮报价或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调整确定的其他价格。
最后一轮谈判前告诉所有供应商。
最后一轮(最终)最终报价,当轮谈判结束后,邀请所有供应商进入谈判会场,各自独立秘密填好最终一轮报价书并按规定时间提交,然后统一唱标公布。
供应商放弃报价应在报价书中谈判报价相应栏目处打“×”或“放弃”。
供应商不填写报价,其上一轮报价视为最终有效报价。
合格供应商即使是放弃谈判,都应参加各轮谈判会议,并按规定递交谈判报价书,同时在现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供应商表明自己谈判意向。
如最低报价出现并列的,则供应商进行新一轮报价,直至能按报价由低到高列明第一、第二顺序。
15.7按各响应供应商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
15.8按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与首轮报价下浮幅度同比例下浮确定产品单价。
16.谈判报价错误的修正:
谈判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6.1谈判响应文件中谈判承诺函内容与第一轮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承诺函为准;
1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判承诺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6.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谈判无效。
17.谈判纪律
谈判期间采购人的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自与供应商接触,供应商进入或暂时离开谈判现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在指定地点就座或休息,不得相互串通或高声喧哗。如相关单位和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将报有权部门进行处理。
六、合同授予
18.成交通知
成交候选人确定后,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gov.cn/)-招标投标相关栏目上公示七个工作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19.签订合同
19.1采购人和成交商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成交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订立书面项目实施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项目实施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成交人还应当对予以赔偿。
19.2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19.3《项目采购合同》应到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20.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先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回复的,向相关部门投诉。
21.监督
监督单位:响水县财政局
如本次采购活动中相关单位和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将由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人员配备
人员配置 |
管理人员(兼厨师)1名、厨师1名、面点师1名、面点副手1名、配菜师1名、洗碗阿姨2名、打菜阿姨2名、收台1名。 |
注:1、所有配备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
%1、 厨师必须是餐饮烹饪中级及以上,投标提供原件备查。
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满足此条件作为废标处理。
二、服务管理及说明
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负责水、电和燃料等食堂必须用品。
2、乙方负责提供人员及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包括饭堂的安全卫生管理、就餐秩序管理等。
3、供餐运营模式为定点定时模式,需满足甲方早、中、晚餐和接待用餐需求。因特殊需要也必须提供应急供餐服务。
4、所有在甲方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无任何犯罪记录。
三、服务需求
1、甲方食堂承包管理的餐饮服务包括早、中、晚餐以及接待用餐的供应和服务。
2、早餐包含:粥(4至6个品种)、点心(不少于10个品种)及小菜;中餐包含:荤素菜品不低于10个品种及汤和米饭;晚餐包含:同早、中餐。
3、员工应五官端正、谈吐清晰,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着装、仪容整洁整齐,上班穿工作服。所有员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建立档案报甲方备案。
4、保持厨房环境清洁卫生,厨具、餐具按要求清洗消毒;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
5、在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餐饮、食品卫生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有服务质量和加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设立原材料加工标准、配制标准、烹调标准、卫生标准等,生产加工过程统一标准、规格、程序、确保食品质量及安全卫生。
6、签订合同后三个日历天内人员到岗开展服务。
四、服务时间:一年
五、付款方式:
按季度付款:季总价=中标总价/4个季度( 以实际出勤人员的增减计算)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签订及条款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委托乙方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服务概况
服务内容及时间
服务内容: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职工食堂约 220 人全天候用餐。
服务时间: 1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在预算资金落实且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2年,连续续签不得超过2次,同时到政府采购部门备案。
二、服务要求
1、甲方食堂承包管理的餐饮服务包括早、中、晚餐以及接待用餐的供应和服务。
2、早餐包含:粥(4至6个品种)、点心(不少于10个品种)及小菜;中餐包含:荤素菜品不低于10个品种及汤和米饭;晚餐包含:同早、中餐。
3、员工应五官端正、谈吐清晰,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着装、仪容整洁整齐,上班穿工作服。所有员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建立档案报甲方备案。
4、保持厨房环境清洁卫生,厨具、餐具按要求清洗消毒;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
5、在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餐饮、食品卫生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有服务质量和加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设立原材料加工标准、配制标准、烹调标准、卫生标准等,生产加工过程统一标准、规格、程序、确保食品质量及安全卫生。
三、考核要求
1、乙方必须留食样品,以便安全卫生检查;
2、服务人员如有盗窃或其他违法行为的,立即开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对其公司作相应处罚。
3、考核以管理人员每月不定期的实地检查、抽查、拍照、调取录像等方式进行,经企业负责人或乙方管理人员确认,甲方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并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扣除其费用,实行月度计算扣除。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指定资产公司明确专人负责协调联系管理,代表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监督、配合和支持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
2、审定乙方拟定的管理制度、服务实施方案,随机抽查乙方服务人员的出勤情况,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3、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等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具备履行本合同业务任职条件的员工。因乙方自身原因与服务人员发生的劳动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抽调人员成立食堂管理小组,负责食堂运营和管理。
5、服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出换人,乙方应及时(3个工作日内)更换:
①经考核不合格的;
②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不服从甲方管理、监督的:
③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负责任的;
④因身体原因不适应、不适宜在甲方继续从事服务工作的;
⑤着装不规范、不整洁或有影响甲方形象言行的。
⑥发生监守自盗行为的。
⑦其他。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6、遵守有关合作协议,协助乙方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7、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社会保险及最低工资标准,则甲方须按规定作出相应的差额补偿。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将管理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2、乙方不得擅自处置、占用和改变甲方的公共设施、设备及使用功能;
3、乙方负责服务人员的招聘、工资和福利待遇、人员管理、人身安全和保险等,甲方不得干涉。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保险等相关复印件备查,并对甲方提出的不称职人员,立即予以调换;
4、接受甲方对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业务的监督和考核,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服务人员正确履行职责。
5、乙方对饭堂食品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包括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
6、若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卫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则甲方有权在合同执行期间以无法履约为由终止合同执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签订合同后应按甲方的各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事项,不得将项目分包和转让。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9、其他事项
9.1 乙方聘用的人员年龄要求: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同,凭体检报告上岗,费用由乙方负责。
9.2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关于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被上级部门检查产生的罚款由乙方缴纳。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食堂人员工资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年,大写: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2、按季度结算,季总价=中标总价/4个季度。如发生根据服务质量考核被罚款情况将在当季扣除,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凭中标人开据的发票将上个季度经费转至中标人开户银行帐户。
六、附则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