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7 01:48:18.0
安徽省明光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发布时间:2021-04-16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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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cg202104-082-01]安徽省明光中学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一标包 (1).CZ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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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cg202104-082-02]安徽省明光中学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二标包 (1).CZ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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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明光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
项目编号:czcg202104-082
采 购 人: 安徽省明光中学 (盖单位章)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
位章)
二〇二一 年 四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25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 34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1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徽省明光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
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05月 08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cg202104-082
项目名称:安徽省明光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1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0 万元
采购需求:安徽省明光中学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整体委托供
餐校区一幢食堂,共三层,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分二个标包:一标包安徽省明光中学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一层和教工区(西 3楼));
二标包安徽省明光中学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二三层
区)
(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二个标包,只能中一个标包,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参加后标包开标评标,但不参加中标候选人排名。开标顺
序先开一标包,再开二标包。)
2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同一公司的不同单位同时
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工商局注册的餐饮企业;
2、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
可证;
3、近五年内未出过食品安全问题,无违法违规经营并提供承诺函(新
成立公司不满五年至少需提供三年);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
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
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3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
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4款信誉要求①
-⑨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 ?拒绝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 4、5条按照附件 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
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04 月 15 日至 2021 年 05 月 08 日(提供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05月 08日 09 点 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
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光分中心第二开标室(明光市
祁仓路与柳湾大道交叉口祁仓路 98号
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公开招标限额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公开招
标数额以上项目按下列要求:
1.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 项 目 只 接受 在 安徽 省 公 共资 源 交易 市 场 主体 库
(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
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登录安
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
CA 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
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
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
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 5-2 ;2.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 CA客服 400-880-4959、0550-3019013(工
作日),CFCA 客服 025-66085508 、0550-3801669(工作日);3.
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 400-998-0000
(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 CA 数字
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
5
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
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
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
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
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
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
远程解密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滁 州 市 “ 不 见 面 开 标 系 统 ” ,网 址 为
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
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
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
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方式
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
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
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
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两种方
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
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 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人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
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
6
标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
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钉
钉直播群:
http://ggzy.chuzhou.gov.cn/zwxx/002001/20200519/216004ab-a559-4c98-84fd-951b068
b8979.html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省明光中学
地址:明光市笃学路 18号
联系方式:13505556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会峰路 72-12号门面房
联系方式:1395501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 广从 罗道群
电 话:13505556307 13955010538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项目名称 安徽省明光中学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1.1 项目编号 czcg202104-082
1.1 供货期/服务期 三年
1.1 供货(服务)地点 安徽省明光中学
1.2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
话
联系人:邢 广从 ;电话:13505556307
1.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人及电话
联系人:罗道群; 电话:13955010538
1.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4 采购预算 投资估算价 一标包 108 万元;二标包 72 万元
1.5
使用设备折旧费率
最低限价
为保证食堂设备正常运转,本次招标设置使用设备折旧费率最低投标
费率为 3%,投标费率不得低于最低投标费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1 采购内容
安徽省明光中学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保证供应一日三餐,现在校
师生近 5000 人,寄宿生 1600 人,不保证具体就餐人数,校区一幢食
堂,本次招标为一二三层,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
采购内容包括: 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3.1 标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二个标包(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二个标包,只能中
一个标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参加后标包开标评标,但不参加中
标候选人排名。开标顺序先开一标包,再开二标包。)
4.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2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
其他要求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0.2
投标人提出疑问的
截止时间及方式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 2021 年 04 月 19 日 17 时(投标截
止 10 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
(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
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10.3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及方式
2021 年 04 月 21 日 17 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 /)“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
11.1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 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按照《滁州市 2020-2021 年度公共资源交易招标
代理服务机构征集文件》的规定收取,(计算基数按三年经营额计算,
一标包暂估经营额 60 万元/月,二标包暂估经营额 40 万元/月,)、
专家评审费以实际支付为准,上述两项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
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以上费用请各投标人考虑在投标报价
中。
8
16.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及方式
同表 10.2 款
2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
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4
投标保证金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5.1 投标文件数量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
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
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 1份,副本 2 份;中标单位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密封的电子光盘 1 份
25.2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招标文件
格式中要求“签章”部位,指电子签章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均可。
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无效投标
处理。
26.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
时间)
注: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
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解密程序开始后 60 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
准)。
2.解密时间为 2021 年 05 月 08 日 09时 00 分至 2021 年 05 月 0
8 日 10 时 00 分。
27.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28.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光分中心第二开标室(明光市祁
仓路与柳湾大道交叉口祁仓路 98 号)
28.3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后,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29.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 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采购人在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2.1.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候选人
是,评标委员会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每标包)。
32.1.2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
zx/)等网站
32.2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后方可发出。
9
36.1 履约担保
是否收取履约担保:?收取,?不收取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 ?保函(?电子保函?银行直开或分
离式纸质保函)?支票?汇票?本票
履约担保的金额:每标包 200000.00 元
收款单位:另行通知
开户行、账号:另行通知
缴纳时间: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①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政府采购验收合格后后,
一次性无息退还;②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方式:有效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供货期)满后止。
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付款方式、时间、条件
乙方在次月的 10 号前缴纳上月的使用设备折旧费。使用设备折旧费为
当月食堂营业收入乘以中标费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10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
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
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
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 0550-3801701,
4009980000。
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
标文件上传。
5.投标人须用 CA 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
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
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 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
责任自负。
6.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 CA 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 CA
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7.投标人投标 MAC 地址一致,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8.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则其投标。
9.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
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
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0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后,需要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公司到
开标截止时间后共同解锁,不存在商务报价等投标信息通过系统泄密
的风险;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修改。集中
到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
作电子投标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
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否则由于无法及时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而废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况,
责任自负!
11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 标 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供货期(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供货(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人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3.标包划分:
3.1 本项目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方式:
4.1 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 固定单价 。
6.评标办法:
6.1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投标人资格:
7.1 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7.2 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
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 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
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
12
信息确认提交。
7.4 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有关
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
8. 投标费用
8.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 踏勘现场
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采用)
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
购人澄清。
10.3 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
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 联合投标
11.1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
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
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1.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
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1.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12.招标代理费
13
12.1 见前附表
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13.1 投标人一旦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
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便评委审核。否则,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3.2 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和要求等必须最大限度的满足
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13.3 推荐品牌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所投产品,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可以选择性能不
低于推荐品牌的产品,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详细参数。
13.4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
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的,以支票、汇票、本票、保
函等递交的时间为准)。
1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6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
不限于:
(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
业管理标准;
(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采购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13.7 凡投标人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
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13.8 投标人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
13.9 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被记不
良信息记录。
13.10 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由采购人予以追缴。
(二)招标文件
15.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16. 招标文件的组成
16.1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6.2 除 16.1 款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
作用。
16.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 2021 年 04 月 21日 17 时(投标
截止 10 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
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16.4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ggzy.chuzhou.gov.cn/)发布,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7.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7.1 招标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和 补 充 , 并 以 澄 清 公 告 形 式 在 滁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
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7.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
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7.3 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8. 招标文件的发出
18.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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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19. 样品(本项目不采用)
19.1 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
的要求、检测内容、中标样品封存等事项。(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
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投标人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
告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
告。
19.2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
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按上述要求自行描述)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0.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
文。
20.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1. 投标文件的组成、上传说明
2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二(技术标)和投标文件三(商务
标)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21.2 投标文件的上传
(1)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利用用户名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下载招标文
件(.czzf 格式)后,在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后,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好的投标文
件格式有 2 种:第一种.cztf 格式加密投标文件;第二种.ncztf 格式是非加密投标文件。请
投标人将第一种投标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中。
(2)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则需按标段下载对应标段招标文件分别生成对应的投
标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按标段分别上传到系统中。
(3)请投标人通过系统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利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投标
文件,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务必通过此方式上传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签章、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操作的疑问请及时联系技术
支持,电话: 0550-3801701。
(5)如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
16
时,投标文件无效;因代理公司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的,经代理公司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
21.3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次招标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
投标人的会员系统中制作、电子签章、上传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要求详见系统内帮助模块。
(4)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
人分别签章。
22.投标报价
22.1 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服务(货
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招标
文件要求的服务(货物)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供应
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22.2 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
单价和总价。
22.3 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22.4 投标人应按“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所列货物逐项进行单价报价,并最终按
货物总量乘以货物单价报总价,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综合单价包括:
设备费、材料费用(含主材和所有辅材)、运输费用、装货费、保险费用、运输过程
中发生的损耗费用、现场交货时的卸货费用、安装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代理费、
专家评审费、调试、验收、培训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
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
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人应当保持单项价格的合理性,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的
情况,项目采购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各单项价格进行核查,对于严重超过市场价格的单价,
将在正式合同中明确:对于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单项,如果发生数量变动,将按照有利于甲
方的单价进行认价。
22.5 投标报价的价格是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包括后期的相关服务)交付验收的价格,
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
22.6 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
含税价,采购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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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22.8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9 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
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22.10 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
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
22.11 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
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
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22.12 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
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22.13 投标人应根据货物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
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
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采购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
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
23. 投标有效期
2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2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
的责任。
2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4. 投标保证金
2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
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
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4.2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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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
24.4 公开招标限额以上项目投标保证金退付按《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投标
保证金管理规定》(滁公管【2017】17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5.1 投标文件份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
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
公章;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2 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
25.2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
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6. 投标文件的提交
26.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
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投
标将被拒绝。
2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7.1 投标人在本章 26.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
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7.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21.5 款的要求签字或
盖章。
27.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
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27.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三)投标文
件的编制、第(四)投标文件的递交的规定进行编制、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7.5 采用网上招投标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
统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
的投标文件为准。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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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开标
28.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8.1.1 采购人按本须知第 26 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
投标人参加。
28.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28.2.1 采购人可以邀请相关监管部门参加。
28.3 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文
件的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等;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
(5)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质量目标、供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开标结束。
多标包项目按照标包顺序按以上程序依次开标。
28.4 开标质疑
投标人对开标有质疑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请投
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
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29.评标委员会
29.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9.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9.1.2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
29.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29.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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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除《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政府采
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得
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29.4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
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无效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
(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29.5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9.6 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
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
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31. 评标
31.1 评标准备工作
31.1.1 阅读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31.1.2 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31.1.3 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31.1.4 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31.2 评标办法
31.2.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1
31.3 评标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1.4 关于提供相同品牌的处理(根据使用的评标办法选择对应内容)(本项目不采用)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
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
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
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
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
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
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31.5 投标文件的澄清
31.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
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
书面答复。
31.5.2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
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6 报价合理性的判断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31.7 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
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
(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认为需要
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
31.8 评标报告的签署
31.8.1 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
22
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31.9 评标过程的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1.10 评标结果公告
采购人应将中标人的情况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若有业绩要求,业绩同时公告)。
32. 定标
32.1 中标人的确定
32.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
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1.2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将中标信息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公告。
32.2 中标通知书
3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2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并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见证
章后,方可发出。
32.2.3 采购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
的原因。
33. 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33.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3.2 变更采购方式
按照滁州市公管局和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
(六)合同的授予
34. 合同授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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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 32 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采购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 采购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32 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中标
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
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35.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32 条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
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
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
给他人。
36. 履约保证金
3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
交履约担保。
3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36.1 款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七)纪律和监督
37.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37.1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8.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8.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9.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9.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9.2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
24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0.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0.1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八)质疑与投诉
41. 询问、质疑
41.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
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1.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
购人。
41.3 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 41.1 款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
疑的,不予受理。
41.4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投标人提出质疑
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招标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应当一次性提出。
41.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
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
疑函并向投标人出具受理证明。
41.6 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42. 投诉
42.1 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
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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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总则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1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 综合评分法一般适用于较为复杂、评价指标难以量化且价格为非主要因素的非标
准定制商品和非通用服务项目的项目评审。
2.评标程序
2.1 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
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
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见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人
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书
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供货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
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
2.2.2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
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
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2.3 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2.3 比较与评价
2.3.1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
文件进行资信、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4.1 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
2.5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
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第 26 页
二、投标文件初审
3.资格性审查:
3.1 评审细则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重要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
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
检验电子标书。
(2)保证金缴纳情况(本项目
不采用)
按规定数额、时间及交易文件要求缴纳
(3)投标人登记情况 是否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
(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
记且进行信息确认,根据交易中心验证结
果确定。
2
投 标 人 应
符 合 的 基
本 资 格 条
件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
料: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
织机构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市场
监管部门注册的餐饮企业;
2、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餐饮,
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近五年内未出过食品安全问题,无违
法违规经营并提供承诺函(新成立公司不
满五年至少需提供三年);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评审核验电子投标文件中的下述文件:
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
明
(7)诚信投标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检验电子标书
(8)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 联合体协议(如有)
(9)保函 如有
3.2 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上传到投标人系统-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对应栏
目,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插上 CA 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若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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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无对应栏目,则将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用证明材料”里或电子投标文件对应栏中,
做电子投标文件时从“其他所需材料”里获取。请各投标人位自行完善主体库管理中的单
位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
3.3 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
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投标人将原件携带至现场
的,同样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中涉及到的投标人需要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书扫描
件,如企业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等可以提供公证件扫描件,
公证件扫描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扫描件。交易活动资格审查和评标环节中,凡是要求提供
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扫描件的,投标企业均可以提供带官方二维码的相关证书(证明)复
印件扫描件替代原件扫描件,但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复印件扫描件二维码不清晰,无法扫描,
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
4.符合性审查
4.1 评审细则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投标文件
的有效 性
(1)投标文件签署 签字、盖章符合要求。
(2)投标方案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3)报价唯一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
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完全响应。
2
投标文件
的完整 性
(5)投标文件份数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6)投标文件形式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
3
投标文件
的响应程
度
(7)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除必须满足
项外)
(8)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
括不限于业绩、供货期、售后
服务、技术培训等)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2 资格审查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按招
标文件要求上传彩色扫描件,以供审查。
4.3.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
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4.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
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5 投标人可在现场 20 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质疑,评标委员会根据招
第 28 页
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质疑进行复议。
4.6 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温馨提示:1.请各投标人自行完善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的单位基本信息,保
证信息最新且有效。
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投
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以上相关资料的,按无效投标
处理。即使投标人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1 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
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同投标人放弃该权
利。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系统进行,但不得超
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
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
5.3 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
5.3.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当投标数量与招标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当分项报价清单、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
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3.2 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
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投标的数量与招标的
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
5.4 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
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签字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
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四、比较与评价
6. 详细评审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
标文件,进行资信、技术和商务部分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6.1 资信标评审细则(55 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审细则 备注
第 29 页
1 企业资信 31
A、近三年(2018 年 4 月 15 日至今,以发文时
间为准)投标人经营的食堂获得市县级及以上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A 级
(优秀)得 16 分,B 级(良好)得 8 分,C 级不
得分。(提供经营食堂的有关合同和行政主管部
门文件为准)本项满分 16 分。按得分最高计分,
不重复加分。
B、近三年(2018 年 4 月 15 日至今,以发文时
间为准)投标人经营的学校食堂获得县级以上行
政部门颁发的“示范食堂”,“健康食堂”等荣
誉称号的,省级及以上 10 分,地市(设区)级
8 分,县(市)级 5 分。本项满分 10 分。按得
分最高计分,不重复加分。
C、投标人获得 ISO9001 餐饮服务类质量管理类
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投标人获得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投标人获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
得 1 分、投标人获得 HACCP 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投标人获 ISO22000 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的得 1 分、本项最高 5 分。(行业协会以中
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民政部公布的“离
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
效。提供网络截图)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
证明材料(证书、奖牌等)
2 业绩证明 16
1、供应商具有正在经营的不低于 5000 人的学
校食堂业绩得 10 分;供应商具有正在经营的不
低于 3000 人的学校食堂业绩得 6 分,满分 10 分。
(提供合同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服务满意证
明和在校人数证明文件)。以较高得分计算不重
复加分
2.经营案例过程管理原始材料(时间为 2020 年
度其中的一个月),根据完整性:好 5—6 分,
一般 3—4 分,较差 1—2 分,本项最高分 6 分。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
证明材料
第 30 页
3
项目负责
人
8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中式烹调师、具有二级中
式及以上面点师证书、具有高级公共营养师证
书、具有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具有大专及以上
学历证书、具有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的高级食品
安全管理师证书、具有厨政管理师证书、具有食
品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证书,本项满分 8
分,每缺一项扣 1 分;缺前三项或其他四项以上
本项不得分。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
证书、证明材料
烹调师及面点师证书需
要提供国家职业资格网
站查询截图,提供投标单
位为其购买的3年社保证
明
注:1、各评委得分的平均值为投标人资信标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点,
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在投标系统中按评分顺序上传资料,否则造成评委漏评,责任自负。
6.2.技术标评审细则(25 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审细则
备注
1
项目经营
方案
2
对供应商项目经营服务方案、食品安全卫生计
划、生产流程、设备操作流程设计,服务标准和
质量、服务保障、财务制度等承诺进行综合评价
(由评委评定)。齐全:2 分;缺少一项:1 分;
缺少二项:0 分。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
2
管理制度
科学性和
合理性
2
供应商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食品留样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采购管理制度、设备安全维护制度、库房管理制
度、加工制度。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不提供 0
分。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
3
人员组织
结构
14
A、厨师长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及国家级行业协
会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得 4 分。
B、其他人员配备
(1)中式烹调师:每配一名一级中式烹调师得
2 分,每配一名二级中式烹调师得 1 分,每配一
名三级中式烹调师得 0.5 分,本项最高 4 分。
(2)中式面点师:每配一名一级中式面点师得
2 分,每配一名二级中式烹面点得 1 分,每配一
名三级中式面点师得 0.5 分,本项最高 4 分。
(3)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中国烹饪协会颁发
的食品安全证书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满分 2 分。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
烹调师及面点师证书需要
提供国家职业资格网站查
询截图,提供投标单位不
低于 1 年的社保证明
4
安全
控制措施
及成效
3
根据供应商食品卫生关键环节、质量保证措施等
进行综合评价,优得 3 分;良得 1 分;不提供 0
分。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
第 31 页
5 应急预案 2
评委根据供应商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的具体、全
面、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不提供 0 分。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
6 文化建设 2
体现学校文化氛围,注重对学生人文关怀,发挥
餐饮服务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功能,提供解决
方案和实施计划。
优秀 2 分 良好 1 分 一般 0 分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
注:1、各评委得分的平均值为投标人技术标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点,
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在投标系统中按评分顺序上传资料,否则造成评委
漏评,责任自负。
6.3 商务标评审细则(20 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审细则
1 报价
(20)
分
采购人设置投标报价最低限价,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
得低于最低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使用设备折旧费率报价总分 20 分;
评标基准为:通过商务标详细评审的【且按有效投标报价超过
5(不含)家去掉一个最高值,有效投标报价超过 10(不含)
家去掉二个最高值,有效投标报价超过 15(不含)家以上去掉
三个最高值后(以此类推。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
投标报价小于等于 5 家时,则计算所有有效报价平均值)】有
效投标人使用设备折旧费率的算术平均值。
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相同的得20分,
每增加 1%比率扣 0.5 分,每减少 1%比率扣 0.6 分,扣完为止;
不足 1%时按插入法计算,扣完为止。百分数取二位小数,小
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特别说明:
1.上述评分细则各分项中要求开标时提供样品、软件各功能演示的,如不能按招标文
件评审要求提供样品或者进行功能演示,其对应项不得分(本项目不采用)。
2.评标专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的上述材料,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
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后果有投标人自行承担。
3.以上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中标候选人享受政策性优惠的,在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书时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开、公
示。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 32 页
7.评标委员会按资信、技术和商务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顺序,推荐 1-3 名中标候
选人。
7.1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资信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排列;还是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7.2 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的情况下,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数量多者优先。
8. 无效投标条款
8.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
(1) 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
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企业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
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解密时间:从本项
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 60 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
被拒绝。
8.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
(4) 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
(5)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6)被暂停营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10)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
(11) 开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
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
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
(12) 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
准的;
(13) 投标人 MAC 地址一致的;
(14) 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
(15)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第 33 页
(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经公共资源交
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
方案的除外;
(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高
于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
(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
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
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
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
(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
(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
(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
的;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第 34 页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一、 采购内容及相关参数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一)标包划分
本次分二个标包:一标包:一层和教工区;
二标包:二三层区。投标人需制定相应经营方案。
(二) 设施设备
1.采取整体委托供餐企业方式。学校提供现有的食堂经营的厨房、厨具、
餐厅、场地、设施设备,供餐企业须负责学校提供的厨具、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
和承担维护保养费用,爱护学校设备设施,加强厨具、餐具、设施设备的管理,
确保所有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和正常工作,常用餐具,企业文化等有供餐企业
自行负责。在承包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应完好无损移
交学校,破损者须照价赔偿。
2.学校尽力做好服务工作,对就餐人员的变动情况、供水供电部门的停电停
水情况等及时通知供餐企业。
二、经营要求
1、主厨区域即一楼 1 至 10 号窗口,二楼 1至 7号窗口由承租人直营,不得
转租或分租。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更不能违法经营,一经发现给予经济处罚 5
万元人民币,2 周内不能完成整改学校有权取消承包人承包资格。教工食堂不得
对社会营业。不得使用罐装液化气及煤炉等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
2. 招标方协助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供餐企业配合提供资料。
3.食堂经营:供餐企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食堂工作人员由供餐企业自
行聘用,人员经费自理。食堂管理人员须与公司有合同关系。供餐企业与学校以
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学校无关。供餐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每周到学校督查工作不少于一个工作日,项目负责人每周在校不少于三个工
作日;同时学校派人随时监督食品原料的采购、使用、加工、售卖整个过程。凡
第 35 页
遇到学校通知,供餐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到校方参加会议,参与
检查或处理事件。学校有权对供餐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
管理、价格质量、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结算管理。
4.经营期限为暂定三年。期限结束,学校对供餐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综合
评估,确认合格后,学校可以与供餐企业续约。不合格的,或供餐企业不续约的,
学校另行选择供餐企业。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终止,学校不承担补偿
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学校预先通知供餐企业做好准备。
5.供餐:一日三餐,但不得对校外经营。
6.管理要求:要保证开饭时的窗口数量并且服务热情。供餐企业需自行用
标准隔离设施布置好就餐排队隔离带。食堂餐厅、操作间、烹调区、售饭区、加
工区、主副食仓库、更衣室等均属于供餐企业管理范围,其卫生防疫、就餐环境
等必须达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制定的标准。食堂操作人员应有健
康证,每年体检一次。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供餐企业
自理。按照餐饮企业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标准进行管理。严格遵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操作,确保食堂不发生火灾和
食物中毒事故。燃气使用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严禁违规使用。因供餐企业管理
责任造成食物中毒,或受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由供餐企业承担一切
责任。供餐企业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承包区域
内所有设施设备、工具物品及不动产的安全完好。不得将产权属学校的设备、用
具等拿到校外。需送外维修的,必须经过学校同意,办理出门手续后才能出门。
供餐企业应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人员到岗和变动前需向学
校通报和备案相关信息,提交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以及相关证书。所属工作人
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统一着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
所有员工不允许带家属(老人、小孩、包括不在校内工作的配偶等)进入学校。
出现工作人员工伤或死亡事故,供餐企业负完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7.质量要求:保证采购、储存、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安
全标准。供餐企业使用的食用油、米、面以及所有调料由供餐企业采购并索证索
票。原料厂家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具有相应资质。根据学生营养
膳食需求制定搭配合理的不同食谱,每周在供饭窗口墙上公布和及时更新菜谱、
第 36 页
饭菜分量及价格,并接受学校和师生监督。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学校要求
建好各类台账,如:索证、食品添加剂领用记录、消毒记录、采购、支出账目等。
接受学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虚心听取意见,对所提出的问题
和师生投诉及时清查和整改。
8.使用设备折旧费:每月按投标文件约定的比例交给学校。供餐企业单独
安装水表电表,水费电费由供餐企业自行负责。食堂内部和周围清洁要及时,清
洁费(含排污/垃圾清运)由供餐企业自行负责。学校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办
公设备不足的由承租方自行添置和处理。
9、供餐企业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日内为食堂投保公众责任险。
10、所有窗口收费汇入总账户,所有窗口不单独产生计费清单。
三、供餐企业的日常管理
1、供餐企业应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餐
饮行业的监督、指导与管理。
2、供餐企业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承担食品卫生管理职责。
3、供餐企业应依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相应岗位技能
培训;供餐企业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4、供餐企业采购的主副食品原材料应符合规定标准和有关要求,建立台帐
管理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流程;销售食品要符合卫生规范;销售
食品成品要实行留样制度;不得制作售卖凉菜。
5、供餐企业应建立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
储藏保鲜设施。
6、供餐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储存期
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要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
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
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和学生餐桌。
7、供餐企业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原材料采购索证验收、仓库卫生管
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
查及奖惩、除虫灭害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上
墙明示。
8、供餐企业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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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
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
戒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9、供餐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0、“明厨亮灶”所需的设备及管理费由供餐企业自行负责。
11、在合同期间,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食堂人员非因以下原因不得更换。如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手续后方能变更人员,并且替换的人员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
(1)因管理人员重大疾病、死亡、调离所在单位、辞职、犯罪、移民等原
因确须变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经学校同意更换的;
(2)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
四、供餐企业退出
供餐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停止其供餐资格:
1、供餐企业工作人员不能满足就餐需要,经学校多次提出不予整改的;
2、供餐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未经批准更换的;
3、掺杂使假,使用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节严重
者。
4、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者。
5、供餐期间对就餐学生进行克扣、延时、减量、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
有打骂(体罚)学生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者。
7、在协议供餐时间内停止供餐一天以上者,或频繁发生停止供餐情况者。
五、学校监督管理
1、学校应加强对食堂的领导与管理,把其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
容,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企业供餐管理员。
2、学校应对供餐企业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
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决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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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格式)
合同名称 编号
买 方: 卖 方:
电 话: 电 话:
住 所: 住 所:
(买方)的(项目名称)中所需(产品名称) 经公开招标,确定(卖方)为中标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本合同文件
下列每一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阅读和解释:
(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
(4)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
2.采购标的、数量、质量要求
3.合同价
合同价为 费率。
4.付款方式: 乙方在次月的10号前缴纳上月的使用设备折旧费。使用设备折旧费为
当月食堂营业收入乘以中标费率。
5.合同供货(服务)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6.验收要求及违约责任
7.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方法
8.合同的生效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买 方: 卖 方:
名 称:(盖章) 名 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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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 41 页
食堂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 安徽省明光中学
乙方:
一、依据合同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乙方为安徽省明光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提供原料购买、餐饮食品加工、制作、服务等(含所属区域的卫生保洁),本着相互合作的
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 合同范围和要求
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是乙方为甲方的原料购买、餐饮制作、服务项目提供食品加工、制作、
服务等(含所属区域的卫生保洁),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环境卫生保护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三、 服务内容和地点
1、服务内容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设施、设备、餐、厨具等。
乙方负责原材料采购、伙食调剂、加工制作、备餐、原材料验收、食品卫生安全和人力
资源管理。乙方负责食堂内部卫生保洁,餐饮,管理和节约食材,维护设备等经营以及与经
营产生一切费用。
2、服务地点
安徽省明光中学食堂
四、 项目工作内容
1.服务员工作内容
1.1餐前
1.1.1工作时,按餐厅规定统一着装、佩带口罩、操作手套上岗;
1.1.2工作时,根据菜单要求,布置场地、自助餐台,餐台上配备所需的盘子、汤勺、
勺子等用具,餐厅的桌椅要摆放整齐。
1.1.3工作时,需佩戴专用手套将消毒后的餐具整齐地摆放在消毒柜内。
1.2餐中
1.2.1工作时,将烹制好的各种冷、热食,分类摆放在布置好的餐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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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服务人员应主动用公用用具,分派的菜肴;
1.2.3工作时,要随时检查盆内饭菜是否充足,一般盆内余1/3时应立即添加;
1.2.4开餐过程中,应随时撤去餐台上的空盘并保持餐台整齐干净;
1.2.5及时清理餐桌、地面,保持用餐场所整洁、卫生。
1.3餐后
1.3.1餐后,应将使用过的餐盘,分类叠放,轻拿轻放,安全运送至后堂;
1.3.2就餐结束需清洗餐桌,拖洗地面,处理垃圾;
1.3.3每天需用“消毒液”对餐具保洁柜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
1.3.4就餐结束后,应检查并关闭电器开关、燃气、蒸汽阀门、水龙头、门窗等,做好
安全检查工作。
2.案板厨师工作内容
2.1餐前
2.1.1按餐厅规定统一着装上岗;
2.1.2工作前先要了解所有原料的数量、质量以及切配要求;
2.1.3按照规格要求和程序进行切配工作。
2.2餐中
2.2.1严格配制菜肴、排菜等操作程序,把好菜肴质量关;
2.2.2按照菜单制作,妥善安排菜肴顺序。
2.3餐后
2.3.1将剩余食品按规定存放好并将冰箱、橱柜关好;
2.3.2将菜砧面洗净并打扫卫生区卫生;
2.3.3 下班前检查剩余食品的存放情况,关闭所有照明开关。
3.炉台厨师工作内容
3.1餐前
3.1.1按餐厅规定统一着装上岗;
3.1.2根据案板情况和当日菜单要求,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3.1.3严格遵守工作程序,烹调规格,严把原料质量关;
3.1.4检查开餐所需的原料、调料是否配齐,数量是否充分,需提前上火的食品是否准
备就绪;
3.1.5将各种调味品、用品等整齐地摆放在规定的位置上,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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氽水、过油、涨发、吊汤等各种酱料的熬料等。
3.2开餐
3.2.1严格把握菜肴的色、香、味、形等质量关;
3.2.2保持工作台面的整齐清洁;
3.2.3合理烹调原料,确保上菜数量、质量和上菜速度;
3.3餐后
3.3.1检查剩余原料、酱料、调料是否按要求存放,各种用具是否洗净挂好;
3.3.2做好餐后的收尾工作和卫生清洁工作;
3.3.3检查并关好循环水、然气阀和照明电源。
4.面点厨师工作内容
4.1餐前
4.1.1按餐厅规定统一着装上岗;
4.1.2工作前先消毒工作台面和工具;
4.1.3接受领班工作分配,了解原料性质,认真做好点心的制作;
4.1.4保持工作场面的清洁卫生,检查成品、半成品及馅料是否按卫生要求摆放和存放;
4.1.5根据蒸、炸等不同工艺做好餐前点心的准备工作。
4.2餐中
4.2.1根据当日供应量,按顺序上点心,做到迅速、准确;
4.2.2确保各类点心、米饭、汤面类的质量和温度。
4.3餐后
4.3.1做好餐后各种用具的洗净消毒和安全检查工作;
4.3.2准备好下一班的点心用量,并用保鲜膜包好,放冰柜储存;
4.3.3将剩余的原料和馅料储存冰箱内;
4.3.4下班前检查自来水阀门,柜锁、门、照明灯是否关闭。
5.冷菜厨师工作内容
5.1餐前
5.1.1按餐厅规定统一着装、佩带口罩、操作手套上岗;
5.1.2根据当天用餐人数领用原料并检查冷菜原料的质量;
5.1.3检查冰箱温度,防止存放食品变质;
5.1.4检查各种原料,卤汁及冷菜制作的规格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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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检查各种用具是否清洁,消毒;
5.1.6做好原料的焯水、改刀等工作,随时准备起菜;
5.1.7冷菜间的用具必须做到使用专一,消毒专一;
5.1.8成品保藏要做到分类存放。
5.2餐中:
5.2.1确保凉菜卫生、可口,出菜速度迅速;
5.2.2工作场所,工作台面应保持清洁卫生。
5.3餐后:
5.3.1检查冰箱内直接入口的食品是否放在保鲜盒内储存;
5.3.2做好工作台、砧板、刀具、抹布、水池等部位的清洗消毒工作;
5.3.3根据次日菜单开列原料订购单;
5.3.4下班前检查餐饮设备,门、灯是否关好。
6.洗碗工工作内容
6.1餐前
6.1.1按照餐厅规定统一着装上岗;
6.1.2清洗工作场地卫生,确保洗碗间卫生清洁、整洁、干燥;
6.1.3准备当日有关用具和消毒液,检查洗碗机气压、温度,检查等待机状态是否正常,
相关机用液量是否够当日使用;
6.1.4洗洁精,消毒液按比例配比后,分别倒入清洗池和消毒池内备用;
6.1.5清洗用具,并用“消毒液”消毒。
6.2餐中
6.2.1将收集来的使用过的餐具分类摆放,并将餐具中剩物用海绵刮擦到垃圾桶内。刮
擦时应迅速,不能损坏餐具;
6.2.2刮擦过的餐具,放入洗洁精中清洗,餐具清洗干净后再放入清水池中冲洗干净;
6.2.3冲洗干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消毒池中浸泡20分钟以上;
6.2.4将浸泡好的餐具整齐地摆放在洗碗机用筐架上。餐具摆放时不能将餐具正反面重
叠扦放,也不要背对背装架;
6.2.5将摆放好的机用餐具筐上洗碗机进行冲洗,冲洗时应确保足够的水压冲掉所有污
物;
6.2.6冲洗后的餐具过洗碗机进行清洗,清洗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从事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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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6.2.7洗好的餐具由专人戴专用手套,将餐具摆放在专用餐具筐内,用专车送达指定地
点,放入消毒柜中储藏,进行再次消毒,防止洗净餐具被污染;
6.2.8存放餐具地点要始终保持清洁卫生,消毒柜应按说明书正确操作;
6.3餐后
6.3.1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后存放,并对工作场地进行清洗,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卫生。
五、 合同履行期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经营产生费用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a.乙方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管理费、采购手续费、税金。
b.服装、劳动保护用品(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防滑胶鞋、黄皮手套、隔热手套、
黑皮手套、布围裙、皮护袖、皮围裙、厨师帽)等乙方在项目外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c.卫生防疫部门的年检费,乙方人员的从业健康年检费,乙方员工的住宿费等。
d.餐盘等餐具。
e.乙方承担低值易耗品(机用液、催干剂、、洗洁精、“84”消毒液、“914”保鲜膜、白
提袋、卷筒塑料袋、大水勺、木筷、米筐、刷锅把、木砧板、磨刀石、锅铲把、灭蟑药、机
用保险膜、不锈钢漏勺、不锈钢油格、大刨刀、小刨刀、十八子菜刀、大铁丝捞勺、不锈钢
小碗、不锈钢中碗、不锈钢汤勺、不锈钢饭勺、不锈钢菜勺、铁锅、不锈钢菜夹、塑料饭盒、
炒菜勺、喷水壶、小排刷、面刮刀、面铲、竹把漏勺、烤鸭尾针、烤鸭钩、2518托盘、2015
托盘、一次性筷子、白色大塑料筐、蓝色大塑料筐、不锈钢中汤桶、不锈钢大菜盆、小锅铲、
保鲜盒、扫把、拖把、簸箕、)不含餐厨具等保障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的用品、用具。
(二)乙方派往甲方从事餐饮制作服务的人员与甲方无劳动关系。
(三)乙方对其派驻甲方服务人员关系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等,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四)经营产生水电、卫生费用等一切费用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次月的10号前缴纳上月的使用设备折旧费。使用设备折旧费为
当月食堂营业收入乘以中标费率。
(六)中标费率为 %。
七、 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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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承包该项目的专业、服务人员核验身份信息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督查如:卫生、安全、消防、综合治理等,特别要禁止食物
中毒事故发生,如若发生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责任方的责任或终止本合同。
3.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未达到饭菜质量要求,甲方有
权要求进行适量赔偿或解除本协议。
4. 甲方有权在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或造成甲方损失时予以制止、劝阻,并视情
节轻重报警,并要求乙方就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5.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工作必须的场所、食品加工、储藏设备、厨具、餐具、用具、用
水、用电、用气等辅助设施,为乙方提供简单的办公、存放各类工具、更换服装的场所。
甲方将对乙方月度、全年水、电、气用量进行综合评价,其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是否续签
合同的重要依据。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整厨师及服务员等工作人员,确保菜肴质量、服务质量。
如乙方未及时调整的,乙方当年折旧费增加0.5%。
7、甲方因工作需要增加或减少业务量时,双方协商,据实结算。
8、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等紧急情况时,乙方应立即指派人员到现场处理;同时第
一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协助乙方采取力所能及的临时救助措施。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具备有资质的厨师 2 人及以上,自行选聘符合要求工作人员。
2)制定和执行相应的工作范围、现场管理、食品卫生安全、员工招聘、培训、调配、和奖
惩等规章制度。
3)乙方有权自主采购食品原材料。
4)按照约定每年含节假日提供早、中、晚、夜餐,特别是中晚餐延长 1.5 小时,临时性不
定时工作餐加工制作。
5)根据伙食费标准做好伙食调剂,每周公布菜谱,控制伙食成本,杜绝浪费。
6)餐厅服务员,品行端庄,身体健康,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7)按照*元/人/天进行成本核算制定每周食谱,符合就餐群体的总需求、符合营养配餐要求,
每周四提供下周食谱,报甲方食堂管理员确认后于下周一公布。按照食谱进行菜肴烹制,
保证按时供餐,提前 15 分钟做好开餐准备工作。
8)乙方须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负责员工的使用、管理、教育、培训、奖惩和调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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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负责员工意外事故和劳动纠纷的处理工作;按时支付员工工资、保险及其他福利。
9)负责餐饮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乙方员工及第三人出现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事故,
乙方要负完全责任,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10)负责食堂安全,安排专人对食堂水、电、燃气和设备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
报甲方。
11)虚心听取就餐人员意见,有针对性改进工作。食堂厨师长和乙方负责人须按甲方要求参
与会议。甲乙双方每月还须进行一次协调会,以确保合作双方有效沟通及提高工作效率
和用餐人员满意度,食堂厨师长和乙方负责人必须参会。
12)合理使用并爱护设备设施和公物,要节约用水、电、气等。
13)机械设备不得转让、转包、转租、变卖或擅自挪作其他用途,易耗物品在合同期满不得
带走。
14)乙方员工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15)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食品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如发生其他意外,经相关部门鉴定为乙
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16)乙方应为食堂定期轮换各地口味。
17)乙方应相应具有完善的餐饮管理体系及管理标准。
18)乙方因餐饮质量、服务质量不高,经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或乙方
在承包期内有一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9)乙方经营期间因效益需求自行添置的设备,在合同期满时有权自行处置,与甲方无关。
八、 其它
(一)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相关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同时认可甲方的一
切规章制度对乙方派往甲方从事外包服务的人员具有约束力,如乙方或乙方的外包服务人员
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月设备折旧费1%作为违约金。
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当予以全部赔偿。
(二)验收标准及违约赔偿
1.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乙方违约,当月折旧费增加0.5%作为违约金。
1.1原材料没有保管好使原材料变质(在按其原价值赔偿基础上),造成浪费的;
1.2各种菜肴,面点没有按卫生标准存放,发生变质、串味等现象(在按其原价值赔偿
基础上);
1.3凉菜调拌没使用专用器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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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无健康证上岗;
1.5上岗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不熟知各类报警电话;
1.6上岗人员年龄不符合谈判文件年龄要求的;
1.7凉菜间生料与熟食应分离加工。没按规定执行的;
1.8私拿和占用餐厅的食物和公共物品;
1.9员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理发、勤洗澡、勤修剪指甲,工作服应保持干净整
洁。个人物品应存放在更衣室内;
1.10 违规使用国家严禁进入校园的食材和辅料。
2.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当月折旧费将增加1%。
2.1因交接班不清、影响和延误供餐。
2.2相互抵触、互不协调、相互脱节影响供餐。
2.3因准备工作不充分,影响下一道工序生产,延误餐厅供餐。
2.4菜肴原材料切配厚薄不匀,长短不一,条丝不清,造成菜肴出炉生熟不均,有员工
投诉的。
2.5提供的菜肴原材料没洗干净,存在卫生问题造成员工投诉。
2.6凉菜间使用的刀具、砧板、抹布等用具,必须每天进行消毒,没按规定执行的。
2.7出炉的菜肴因烧咸、糊、生等问题,造成用餐员工投诉的。
2.8在制作的菜肴,汤、面点内发现异物,造成用餐员工投诉的。
3.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当月折旧费增加3%。
如甲方要求乙方及时调整厨师及服务员等工作人员,乙方未及时调整的。
4. 乙方员工有违反以下行为的:
(一)员工未按时上下班(下班时间根据接待任务定)签到、别人代签到、管理负责人
不在岗的;
(二)乙方员工将非食堂工作人员带进食堂和后厨的;
(三)乙方员工将东西带出带入食堂的(个人手包除外);
(四)节假日乙方未达到平时一半以上员工在岗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员工随意找人
代班的,管理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在岗的(管理负责人原则上每月休息不得超过四天);
(五)乙方未根据就餐人员制定饭菜数量造成浪费,餐后剩菜量明显超出十人量以上的;
(六)乙方未认真履行食材的验收责任的;
(七)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停止供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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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上述规定的:
第一次甲方将当月折旧费增加0.5%,作为处罚;
第二次出现同样问题的,甲方将当月折旧费增加5%,作为处罚
第三次出现同样问题的,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
5.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将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并终止合同。
5.1安全卫生达不到B级及以上标准。
6.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增加当月折旧费的100%及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 万元人
民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6.1乙方应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
管理办法》、《环境卫生保护法》及其它相关的法规的有关条款进行食品加工,严防食品安
全事故的发生。由于工作中没有遵守而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6.2乙方应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安全使用设备、水电、
煤气等,由于没按操作程序使用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除正常调休外,乙方项目经理、厨师长每脱岗1天,扣罚150元,其他员工每脱岗1
天,扣罚100元。
8、项目经理1年内不得更换(患有传染疾病除外)否则罚款5万元,确需更换需经甲方
书面同意,且更换的项目经理资质条件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并提供1年以上的乙方单位社
保证明。
九、 合同变更、终止与续签
(一)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如确需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
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如需延续,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合同。
十、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一)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标准完成工作,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二) 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
费用5%的违约金,对违约而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 乙方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身伤亡等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立
即终止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5%的违约金、并承担其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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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向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合同效力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双方签字且盖章后次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 51 页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信证明格式文件
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一)
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第 52 页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
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
(3)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如有);
(4)投标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和业绩汇总表(如有);
(5)诚信投标承诺书、近五年内未出过食品安全问题,无违法违规经营并提供承诺函;
(格式见附件);
(6)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信评审的支持资料;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材料。
(8)投标保函(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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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_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
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编号)招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
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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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
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
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
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
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
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8、被滁州市县两级
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10、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
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第 55 页
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
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
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
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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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投标保函
编号:
(受益人。受益人为采购人):
鉴于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招标(采购),
投标人 按照该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书。我行特开出
以贵方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的投标保函。
一、我方承诺,下列事项中,我方将在收到经贵方加盖公章的索赔通知书和生效的法律
文书后 7 个工作日内,以保函金额为限向贵方承担担保责任: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采购)人订立合同或者签订合同时向招标(采
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3.投标人在中标后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
4.投标人在投标中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包括视为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
5.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
6.招标(采购)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保函不得转让,我方对除贵方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三、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本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为该项目投标有效期(或延长
的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
四、在本保函的保证期内,投标人被立案查处的(有关部门书面通知我方投标人被立案
查处),被立案查处投标人的保函保证期延长至案件结案,结案时间以有关部门出具的结案
报告时间为准。
五、投标人未发生本保函第一条所列之违约事项、保函超过保证期,本保函即行失效;
发生本保函第三条延长投标有效期或第四条投标人被立案查处情形的,本保函保证期予以延
长。
六、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在受益人
所在地诉讼。
担保人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注:投标文件中投标企业提供的投标保函文字、格式可以微调,但具体条款不得与招标文件
提供的投标保函格式提供的条款有歧义或冲突。
第 57 页
附件 4
近五年内未出过食品安全问题,无违法违规经营并提供承诺
函;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近 年内未出过食品安全问题,无违法违规经营并提供承诺函。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
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5 业绩汇总表
序
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签订
时间
体现 证明材
料所在
页码
1
2
3
…
第 58 页
二、技术标格式文件
技术标
(投标文件二)
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第 59 页
目 录
(1)项目经营方案:为本项目实施所采用的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等;
(2)服务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审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标评审及技术标评分的支持资料,包括:证书、证明等资
料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证明材料。
第 60 页
附件 1:
服务承诺书
致: (采购人):
本承诺声明: (投标人名称)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
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61 页
三、商务标格式文件
商务标
(投标文件三)
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第 62 页
目 录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 63 页
附件 1
开标一览表
(注:开标一览表必须编入投标文件,唱标时,以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进
行唱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总投标价\供货
(服务)期
使用设备折旧费率 (大写):
(小写) : %
其中,小、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报价(注:非小微等企业可以
不填写)
(大写): 元
(小写): 元
供货(服务)期:
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64 页
附件 2
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编号: )”
的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
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 (项目编
号)”项目的货物与服务,使用设备折旧费率(大写) (小
写) % ;供货(服务)期 : 。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的投标
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文件或成为合同签字人后
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保证金的权力。
5.若我方中标,愿意为本项目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
副本二份。
6.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确认
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
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第 65 页
附件 3
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附件 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第 66 页
附件 1
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
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
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
动。
(一)工程建设项目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
信行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③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
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
下失信行为: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
单的。
3 、 滁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
取消期限内的;
第 67 页
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
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
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
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二)政府采购项目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
信行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
下失信行为: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
单的。
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 、 滁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第 68 页
①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
取消期限内的;
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
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5、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
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
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
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
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
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
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
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
对评审最终得分排序前 3 名(含)的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
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
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
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
基准值。
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
记录留存。
第 69 页
4、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对预中标候选人信用查询结果进行复查,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5、结果公告须提供有评标委员会、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现场见
证人员查询记录三方签字表方可发布。
三、相关要求
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
进行自查或承诺,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包括但
不限于上述自查或承诺内容)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 5
日内)。
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
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
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
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
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附件 2执行)。
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第 70 页
附件 2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
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
列举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 1 年内累计发生 3
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
动的;
(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
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
(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
的;
(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
(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
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
第 71 页
(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
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
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
(安监总办〔2017〕49 号)第二条
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
工建设的;
(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
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
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
(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
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
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
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
(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
第 72 页
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
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
(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
(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
场检查的;
(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
应不力的。
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环发〔2013〕150号)
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
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
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
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 投标
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
第 73 页
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 关招
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
(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
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
取中标的;
(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
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的;
(九)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
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 决后
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
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 性工
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协议
的;
(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
重的;
第 74 页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
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 对供
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 人进行
协商谈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
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 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 他不
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 或者
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
(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
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
(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
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
(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 正
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 购代
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 他不正
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 绝有关部
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
(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
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
(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
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
第 75 页
戒的备忘录》
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
(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 投
资运营的;
(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 险
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
(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
(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
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
检查, 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
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
(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
第 76 页
(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 1年内累计发生 2
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
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
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
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
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
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
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一)三万元以上罚款;
(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
外);
(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
外);
(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 78
条修改前作出的处罚决定)。
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
第 77 页
七、水利建设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
(二)围标、串标的;
(三)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
(四)有行贿、受贿违法记录的;
(五)对重(特)大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六)公开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
各类别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进行判断。
第 78 页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 安徽省明光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采购人:安徽省明光中学
委托代理人:邢 广从
联系电话:13505556307
2021 年 04 月 15 日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道群
电 话:13955010538
2021 年 04 月 15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总则
二、投标文件初审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四、比较与评价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10、所有窗口收费汇入总账户,所有窗口不单独产生计费清单。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格式)
1.10违规使用国家严禁进入校园的食材和辅料。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2021-04-16T10:53:41+0800
1页(260,116)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