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04-19 11:11:00]
项目概况
芜湖市公交集团职工节日慰问品提货券团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JJZZB-2021-020
2、项目名称:芜湖市公交集团职工节日慰问品提货券团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市本级财政资金,□县区级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5、预算金额:517.5万元/年
6、最高限价:517.5万元/年
7、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9:00 至12:00 ,下午12:00 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芜湖市银湖北路绿庄大厦502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现场报名(报名须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售价:捌佰圆(售后不退、只开具收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芜湖市银湖北路绿庄大厦5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缴纳
1.1缴纳金额:人民币51700元整,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转账。
1.2 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上午10时。
1.3 缴纳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从其他账户汇出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芜湖扬子银行长江路支行
账号:20000273523710300000018
2、其他事项说明
2.1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2 信用标:
t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获取分数) 。
2.3、代理服务费:
(1)支付方:¨招标人;t中标人。
(2)支付标准:
¨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
¨按竞价结果元收取。
t其他: 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享8折优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芜湖市长江路57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0553-5712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富邻广场科研1栋1502
联系方式:王工 18019517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8019517920
采购人:芜湖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9日
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内容:
在传统“三节“为招标人职工提供节日慰问品提货券,业主职工人数约为3450人,以实际人数为准,招标人支付中标单位总价约为3450人*1500元/人=517.5万元。其中端午节节日慰问品标准:300元/人;中秋节节日慰问品标准:400元/人;春节节日慰问品标准:800元/人。
二、服务期:一年
三、优惠条件:提货券券面赠值率不得低于6%
四、服务要求:
1、在传统“三节“为招标人职工提供节日慰问品提货券,其中端午节节日慰问品标准:300元/人;中秋节节日慰问品标准:400元/人;春节节日慰问品标准:800元/人;
2、优惠赠值额纳入物品提货券面额之内;
3、提货券可兑换投标人在市内所有门店售卖的任何物品(超出券面额度部分由提货人自行支付);
4、提货券所设期限:以每个节日为起点两个月内提货完毕。
五、售后及质保要求
确保物品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定。
六、付款方式
1、需要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务专用发票;
2、在每个节日提货券使用到期后按使用实际张数结算。
七、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方应按照本金办理退款,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扣罚履约保证金,并享有追偿权:
1、合同执行期间发现投标人有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情况时;
2、若因市场监管等部分检查或媒体曝光投标人出现质量问题时。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提货券券面赠值率 |
备注 |
1 |
2021年传统“三节“职工慰问品提货券 |
1、在传统“三节“为招标人职工提供节日慰问品提货券,其中端午节节日慰问品标准:300元/人;中秋节节日慰问品标准:400元/人;春节节日慰问品标准:800元/人; 2、优惠赠值额纳入物品提货券面额之内; 3、提货券可兑换投标人在市内所有门店售卖的、不超过劵面价值的任何物品; 4、提货券所设期限:在节后3个月内提货完毕。 5、本项目按提货券券面赠值率报价,且不得低于6%。 |
1 |
项 |
注:提货券券面额=业主实际支付金额*(1+提货券券面赠值率),例如:提货券券面赠值率报价为6%,则“三节”提货券券面额分别为:
端午节提货券劵面额:300*(1+6%)=318元;
中秋节提货券劵面额:400*(1+6%)=424元;
春节节提货券劵面额:800*(1+6%)=8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