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综合保障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综合保障中心天津市东丽区教育综合保障中心等两单位采购食堂劳务加工、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2104-B12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综合保障中心天津市东丽区教育综合保障中心等两单位采购食堂劳务加工、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2104-B121)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综合保障中心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综合保障中心等两单位采购食堂劳务加工、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2104-B12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综合保障中心等两单位采购食堂劳务加工、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2104-B121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教育综合保障中心等两单位采购食堂劳务加工、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2万元
最高限价:65.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5.2 65.2 餐饮服务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用于完成本项目食品加工的中央厨房,经营主体必须是供应商,不得以租赁、承包等类似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1日到 2021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方式:(1)供应商须提供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为有效供应商网页截图。(2)供应商关注“津泽青诚招标咨询”微信公众号“点我报名”获取报名表或点击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RyVFrAP-sxiCzP4iDBe8Q 提取码: ta4c获取报名表。(3)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回传至1497393421@qq.com邮箱并在正文内编辑报名登记表内全部信息,邮箱主题为“公司全称+报名表”,可参考微信公众号“回复模板”。(4)添加微信15122120063备注公司全称并支付文件费用。(5)报名表信息核对无误及文件费用到账后,统一发送文件电子版,纸质版文件需现场领取。(6)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咨询报名负责人张老师15122120063。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5号(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西分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5号(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西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收取保证金:10000元 收取方式:电汇或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 电汇要求: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购买包号,须是供应商对公账户(基本户)汇款。 支票填写要求: 本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出票人账号、密码 外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 注:支票填写方式为机打、手填,只能有一种方式 如出现电汇未到账、支票出现退票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户名: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天津通兴支行 账号:120066016018000012005 磋商保证金在2021年5月7日10:00前以以上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转账支票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递交至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教育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3号
联系方式:022-249654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联系方式:022-27923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69804948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J-2104-B121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

(一)项目背景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保障中心(就餐人数 43 人)、天津市东丽区少年宫(就餐 人数 27 人)目前共用食堂就餐,经二家单位协商决定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的方 式,选择一家符合政策要求的单位提供早、午餐服务。 (二)项目需求 一)食堂餐饮服务 1. 基本要求清单 餐 次 餐品种类 餐 标 其他 早 餐 每周早餐品种不少于 9种,其中每天 包括:3 种主食、2 种稀食、4 种佐 餐菜等,符合当地人的就餐口味,保 证用餐合理营养健康。 8元 /人 次 1. 每逢国家法定节日和风俗 节日,根据各节日的风俗习惯 调整菜单,并供应应季食品。 2. 以本地家常风味为主,川 湘鲁粤等其他地方风味为辅, 保证菜单每周一更新,每日供 应品种 80%不重样。 午 餐 每周午餐品种不少于 12 种:每天热 菜 4 种(1 荤 1 半荤 2 素)、主食 2 种、稀食 1 种,水果 1 种或乳品 1 种,要求品种丰富。 16 元/ 人 次 2. 人员岗位要求 序 号 岗位 名称 人数 要求 是否接受 退休人员 1 厨师 1 ① 年龄 50 周岁以下,男性; ② 具备 5 年以上餐饮主厨经验和厨房管理经 验,提供厨师人员的技术承诺书及相关履历材 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否 序 号 岗位 名称 人数 要求 是否接受 退休人员 2 面点 1 ① 非退休人员,性别不限; ② 具备 3 年以上餐饮服务经验,掌握多种面 点技术,对精细搭配、营养餐有一定研究,提 供面点人员的技术承诺书及相关履历材料加 盖供应商公章: 否 3 帮厨 库管 等 3 ① 非退休人员,性别不限; ② 具备 3 年以上餐饮服务经验,提供面点人 员的技术承诺书及相关履历材料加盖供应商 公章: 否 ★本项目所委派的餐厅服务人员总数不得低于 5人,供应商须承诺组织项目服务 人员办理《健康证》。 二)食材采购 1. 执行标准 (1)小麦粉产品为不添加任何添加剂,经清理、磨粉等加工工序而得到的 小麦粉。小麦粉产品颜色洁白、组织松散、无明显结块、无长虫、无长霉、无异 物、有小麦粉正常之气味,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小麦粉国家质 量标准》(GB1355-86)。 (2)大豆油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大豆油》(GB1535-2003)技术标准。 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3)米产品应该无虫蚀、无异物、色泽气味正常,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强 制性技术标准《大米国家质量标准》(GB1354-2009)。不得有非法添加和滥用 添加剂。 (4)鲜、冻鸡肉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鲜、冻禽产品》(GB16869-2005) 技术标准。 (5) 未列国家标准的按照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2. 采购及配送要求 (1) 供货商须独立完成原材料采购及配送、保证所供货物的食品质量和卫 生安全。 (2) 运输器具应清洁、无污染,并有防尘、防雨设施。 (3) 质量保证: ① 食材采购和食品加工及配送过程须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地方卫生 检验检疫及食品加工标准。 ② 采购人有权对供货商服务的过程,完成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③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 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 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食品产品质量规范的要求。 (4) 供应商要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 理办法》等国家及地方食品安全部门的要求做到食品采购和配送的卫生,按时按 点提供食堂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以保证采购人的就餐需求及安全。 (5) 供应商应派专人负责食材仓库的管理工作,并向采购人透明当日采购 单价及数量。 (6) 供应商须承诺所采购的粮油、调料、禽蛋类商品的价格不高于我市大 型超市(如家乐福、华润万家、大润发超市)的平均价格,蔬菜、水果、牛羊肉、 水产品类及冷冻食品价格应略低于所配送地区市场的平均零售价格。 (7) 供应商应承诺所供食品集中采购,提供的食品均标明进货渠道和进货 方式,应保证食材的质量安全可靠,副食品调料须选用品牌产品,确保所有食品 原材料的安全健康,须冷藏的食材应及时冷藏储存,保证食材新鲜。并承诺为需 方提供所供食品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检验合格证,散装食品要有包装,果蔬类 食品,其感官应新鲜,伤耗、破损应在 5%以下,水产品(冷冻)、应感官新鲜、 无刺鼻异味、净质量符合相关规定,牛羊肉类应无注水、感官新鲜、无刺鼻异味 且提供卫生检疫证。 (8) 食品采购及配送时,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分装成箱,应使用符合卫生要 求的封闭式运输车辆(汽车),运输车辆及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并保证在运 输途中的防雨、防尘、保温,列出各项措施。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在运输过程中也应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 污染。 三)项目要求 1. 思想政治要求 (1) 政治上与采购人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对员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做到仪表干净整洁,服务周到、热情大方,避 免与采购人发生冲突。供应商必须服从与采购人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在政治上必 须与采购人保持高度一致。项目服务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骨干人员和重要岗位 人员要加强政治思想学习,了解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修养, 并在日常的管理服务中加以落实,确保每名员工政治可靠、身体健康、业务过硬。 (2) 要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警惕性 项目服务人员对外来陌生人员和社会媒体询问楼内部情况和政务事项时,都 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绝不能擅自接受询问。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做到不 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动的不动。 2. 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安全生产法》。 3. 供应商各项操作流程须按国家、天津市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如卫生防疫、 消防安全、食品检验、食品加工制作、健康证、食品留样等。 4. 供应商应在服务期间对食品 48小时留样备查。 5. 具有完善的食品操作、安全管理、员工管理流程、应急预案(突发事件 预案及安全事故处理预案)、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投诉解决方案及各项 操作流程。 6. 服从和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保密制度。 7. 严格执行餐饮行业相关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已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需 提供规章制度、实施措施、服务承诺、突发事故的处理预案等)。 8. 供应商应恪守经营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保证不断增加食品花色品种, 利润合理适度。供应商的各种主副原料采购必须从国家工商部门认可的经销企业 进货,应索证备查,留好采购收据及发票,以备采购人查验,并建立主、副食品 台账。 9. 在供餐的过程中,当日的餐饮不允许使用上一餐的剩菜剩饭。 10. 供应商需具备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求,按要求提供正常服务项目之外的 应急任务,如各类应急任务的餐饮保障。 11. 上岗工作人员需统一着装,员工工服由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支付 此项费用。 12. 供应商须定期对生产环境、生产区域进行病媒生物消杀工作。使用的消 杀制剂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指派的工作人员或外委的消杀公司须具备相应资格。 13. 供应商的操作环境须满足干净、干燥、无污染、无杂物、无残渣、无异 味、无油垢、无蝇虫、无老鼠。 14. 制作场地、餐厅、库管及后厨设备、工具、办公室,由采购人提供。 15. 涉及餐饮服务的水、电、燃气等能源,由采购人提供。 16. 供应商负责支付 100元以内的设备单品维修费用,超过 100元的,由采 购人支付差价,无法维修的设备由采购人购置。 五)服务要求 1、服务期内,供应商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 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防火、防毒、防盗、 卫生管理、物流采购和供应等方面。 2、供应商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招标人有权 进行监督和检查。 3、供应商员工由供应商自主招聘,负责承担其工资、社会保险等,供应商 应与员工签订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工合同,供应商所有员工均与招标人无任 何隶属关系,招标人有权对供应商与属下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审核。 4、招标人审定供应商提交的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监督并配合供应商工作 的实施及执行。 5、招标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供应商员工在工作中出现 过失、过错及违反招标人约定的服务标准或招标人管理规定之行为时,招标人有 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员工进行更换。 6、招标人有权查验供应商为在本项目工作的员工支付工资、保险、福利待 遇等相关票据。 7、在供应商严格履行合同及服务标准的情况下,招标人应按时支付供应商 的服务费。 8、招标人对供应商执行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饭菜卫生和质量、服务水平、 卫生环境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整改完善。 9、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招标人无关。 10、招标人保证供应商的经营环境不受干扰,一旦出现上述情况由招标人负 责处理。 11、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 食。 12、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供应商未能按协议要求供应膳食,责任由招标人负 责。 1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转让或转包服务,一旦查出,视为违约将立即解 除协议,并追究法律责任。 14、食材验收工作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管理人员现场验收供应商所代购的 食材,合格后签字确认,供应商所交的食材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标准的,招标人 有权拒收。 15、因食材和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市场监管部门或 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 生的相关费用由食材质量责任方承担。 六)供应商需要担负的职责 1、采购人所需原材料,食材均由供应商负责: 2、负责所有从业人员的体检并办理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同 时必须配有专门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承担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卫生管理的职能, 做好检验工作。确保加工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3、应保证加工地点的环境卫生,严防食物中毒。如发生食品安全卫生事故 或相关部门检査不合格,供应商承担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供应商应恪守经营项目。利润合理适度。供应商的各种主副原料采购必 须从国家工商部门认可的经销企业进货,供应商应索证备查,并建立主副食品台 账。严禁采购三无、变质过期、有害物质污染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的食品及调味品。 如发现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责令供应商作出检查或停业 整顿,停业整顿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5、若有相关部门对加工场所进行检验检疫以及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费用均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服务食品安 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建 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配送的卫生与安全,由于配送食材造成 的安全事故,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七)供应商服务承诺 1、保证配送食材达到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 2、按时服务,风雨不改。 3、要求开放式经营,接受采购人及关部门组织的监督。采购人有权不定时 对厨房原材料的数量、质量、卫生进行监督。采购人将指定监督员,对供应商食 材的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控。 4、食材应集中采购,应保证食材的质量安全可靠,副食品调料须选用品牌 产品,确保所有食品原材料的安全健康,须冷藏的食材应及时冷藏储存,保证食 材新鲜。 八)对供应商的卫生要求 1、加工场地卫生管理 2、厨房地面和墙壁水管要保持干净卫生无油污,下水通道保持畅通。 3、加工完成后,须把工作台上下的脏物冲刷干净。 4、切配食材的各种机械用具,要保持无锈渍,无油污,经常擦洗案板。 5、加工间须保持各种原料的清洁卫生,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以免发生食品 污染,工器具都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九)环境卫生管理 1、加工地点的门口、楼梯、洗手间、下水道等的卫生须由专职卫生员负责。 2、加工地点的垃圾要有专一的地点存放,每餐要清倒并打扫干净。 3、加工地点的走廊、阳台要保持干净、无脏物、杂物堆放,地面无脏水。 4、加工地点要做到消灭四害,杜绝蚊蝇横飞的现象出现。 5、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6、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7、食品存放要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 药物隔离;肉类与蔬菜隔离。 8、食品加工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标准进行,冻品要完全解冻,需浸泡的物 品要充分浸泡,杜绝使用有毒、霉、变质的食材。 9、食材采购和食品加工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食品安全及卫生标准和规范。 六)其他要求 1、半成品制作所用食材的采购要求: ①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要求规定,需提供食 材供应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所供食材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或货品合格证,并将各 批次证书复印件交予服务学校留档备案。供应商提供的证件和报告必须为真实有 效的,不得造假。 ②食材经国家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符合国家标准。通过 国家食品生产许可且具有 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③食用油必须为非转基因食用油,需持有批次检测报告与第三方检测报告。 ④食品加工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提供年度水质检测 合格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⑤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每批原料均提供与供应食材名称及生产厂家 相对应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及兽药残留检测证明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⑥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每批原料均提供与供应食材名称及生产厂家 相对应的检验报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⑦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农药残留危害责任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岗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生病或非 正常死亡均与采购人无关,相关纠纷及赔偿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处理善后事宜。 3、在服务期内,因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人员所产生的一切不法行为, 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4、成交供应商如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给采购人进行供应,须提前 1个月通知 学校,否则必须按照合同签订期限执行。 5、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配送,不得延误。若成交供应商当 月送货延误次数为 3次以上(不含 3次)或成交供应商不能认真执行本招标项目 其他要求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服务资格,同时采购人将无条件与其解除服务合同, 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6、如发生食品质量及安全事故时,在事故责任明确前,暂停从成交供应商 处采购;若明确为成交供应商责任,则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 应责任和赔偿,同时采购人将无条件与成交供应商解除服务合同,且采购人不承 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7、如果成交供应商提供非法渠道食材,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 成交供应商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采购人保留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 规追究其他责任的权利。 注:★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做无效标处理。

附件(1)

我要登录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