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安徽省明光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省明光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省明光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徽省明光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5月08日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cg202104-082
项目名称:安徽省明光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1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0 万元
采购需求:安徽省明光中学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整体委托供餐校区一幢食堂,共三层,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分二个标包:一标包安徽省明光中学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一层和教工区(西3楼));
二标包安徽省明光中学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二三层区)
(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二个标包,只能中一个标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参加后标包开标评标,但不参加中标候选人排名。开标顺序先开一标包,再开二标包。)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同一公司的不同单位同时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餐饮企业;
2、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近五年内未出过食品安全问题,无违法违规经营并提供承诺函(新成立公司不满五年至少需提供三年);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 R拒绝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截止2021年05月0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05月 08日 09 点 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光分中心第二开标室(明光市祁仓路与柳湾大道交叉口祁仓路9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公开招标限额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公开招标数额以上项目按下列要求:
1.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 、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人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安徽省明光中学
地址:明光市笃学路18号
联系方式:13505556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会峰路72-12号门面房
联系方式:1395501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广从 罗道群
电 话:13505556307 13955010538
附件 :
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一、项目概述(一)标包划分本次分二个标包:一标包:一层和教工区;二标包:二三层区。投标人需制定相应经营方案。(二) 设施设备1.采取整体委托供餐企业方式。学校提供现有的食堂经营的厨房、厨具、餐厅、场地、设施设备,供餐企业须负责学校提供的厨具、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和承担维护保养费用,爱护学校设备设施,加强厨具、餐具、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所有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和正常工作,常用餐具,企业文化等有供餐企业自行负责。在承包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应完好无损移交学校,破损者须照价赔偿。2.学校尽力做好服务工作,对就餐人员的变动情况、供水供电部门的停电停水情况等及时通知供餐企业。
二、经营要求1、主厨区域即一楼1至10号窗口,二楼1至7号窗口由承租人直营,不得转租或分租。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更不能违法经营,一经发现给予经济处罚5万元人民币,2周内不能完成整改学校有权取消承包人承包资格。教工食堂不得对社会营业。不得使用罐装液化气及煤炉等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2. 招标方协助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供餐企业配合提供资料。 3.食堂经营:供餐企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食堂工作人员由供餐企业自行聘用,人员经费自理。食堂管理人员须与公司有合同关系。供餐企业与学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学校无关。供餐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每周到学校督查工作不少于一个工作日,项目负责人每周在校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同时学校派人随时监督食品原料的采购、使用、加工、售卖整个过程。凡遇到学校通知,供餐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到校方参加会议,参与检查或处理事件。学校有权对供餐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价格质量、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结算管理。4.经营期限为暂定三年。期限结束,学校对供餐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认合格后,学校可以与供餐企业续约。不合格的,或供餐企业不续约的,学校另行选择供餐企业。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终止,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学校预先通知供餐企业做好准备。5.供餐:一日三餐,但不得对校外经营。6.管理要求:要保证开饭时的窗口数量并且服务热情。供餐企业需自行用标准隔离设施布置好就餐排队隔离带。食堂餐厅、操作间、烹调区、售饭区、加工区、主副食仓库、更衣室等均属于供餐企业管理范围,其卫生防疫、就餐环境等必须达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制定的标准。食堂操作人员应有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供餐企业自理。按照餐饮企业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标准进行管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操作,确保食堂不发生火灾和食物中毒事故。燃气使用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严禁违规使用。因供餐企业管理责任造成食物中毒,或受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由供餐企业承担一切责任。供餐企业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承包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工具物品及不动产的安全完好。不得将产权属学校的设备、用具等拿到校外。需送外维修的,必须经过学校同意,办理出门手续后才能出门。供餐企业应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人员到岗和变动前需向学校通报和备案相关信息,提交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以及相关证书。所属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统一着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所有员工不允许带家属(老人、小孩、包括不在校内工作的配偶等)进入学校。出现工作人员工伤或死亡事故,供餐企业负完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7.质量要求:保证采购、储存、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供餐企业使用的食用油、米、面以及所有调料由供餐企业采购并索证索票。原料厂家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具有相应资质。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求制定搭配合理的不同食谱,每周在供饭窗口墙上公布和及时更新菜谱、饭菜分量及价格,并接受学校和师生监督。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学校要求建好各类台账,如:索证、食品添加剂领用记录、消毒记录、采购、支出账目等。接受学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虚心听取意见,对所提出的问题和师生投诉及时清查和整改。8.使用设备折旧费:每月按投标文件约定的比例交给学校。供餐企业单独安装水表电表,水费电费由供餐企业自行负责。食堂内部和周围清洁要及时,清洁费(含排污/垃圾清运)由供餐企业自行负责。学校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不足的由承租方自行添置和处理。9、供餐企业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为食堂投保公众责任险。10、所有窗口收费汇入总账户,所有窗口不单独产生计费清单。
三、供餐企业的日常管理1、供餐企业应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餐饮行业的监督、指导与管理。2、供餐企业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承担食品卫生管理职责。3、供餐企业应依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相应岗位技能培训;供餐企业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4、供餐企业采购的主副食品原材料应符合规定标准和有关要求,建立台帐管理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流程;销售食品要符合卫生规范;销售食品成品要实行留样制度;不得制作售卖凉菜。5、供餐企业应建立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6、供餐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要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和学生餐桌。7、供餐企业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原材料采购索证验收、仓库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除虫灭害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上墙明示。8、供餐企业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9、供餐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防止火灾事故发生。10、“明厨亮灶”所需的设备及管理费由供餐企业自行负责。11、在合同期间,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食堂人员非因以下原因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手续后方能变更人员,并且替换的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因管理人员重大疾病、死亡、调离所在单位、辞职、犯罪、移民等原因确须变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经学校同意更换的;(2)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
四、供餐企业退出供餐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停止其供餐资格:1、供餐企业工作人员不能满足就餐需要,经学校多次提出不予整改的;2、供餐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未经批准更换的;3、掺杂使假,使用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节严重者。4、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者。5、供餐期间对就餐学生进行克扣、延时、减量、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有打骂(体罚)学生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者。7、在协议供餐时间内停止供餐一天以上者,或频繁发生停止供餐情况者。
五、学校监督管理1、学校应加强对食堂的领导与管理,把其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企业供餐管理员。2、学校应对供餐企业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决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项目概况 安徽省明光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5月08日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cg202104-082
项目名称:安徽省明光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1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0 万元
采购需求:安徽省明光中学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整体委托供餐校区一幢食堂,共三层,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分二个标包:一标包安徽省明光中学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一层和教工区(西3楼));
二标包安徽省明光中学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二三层区)
(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二个标包,只能中一个标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参加后标包开标评标,但不参加中标候选人排名。开标顺序先开一标包,再开二标包。)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同一公司的不同单位同时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餐饮企业;
2、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近五年内未出过食品安全问题,无违法违规经营并提供承诺函(新成立公司不满五年至少需提供三年);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 R拒绝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截止2021年05月0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05月 08日 09 点 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光分中心第二开标室(明光市祁仓路与柳湾大道交叉口祁仓路9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公开招标限额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公开招标数额以上项目按下列要求:
1.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 、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人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安徽省明光中学
地址:明光市笃学路18号
联系方式:13505556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会峰路72-12号门面房
联系方式:1395501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广从 罗道群
电 话:13505556307 13955010538
附件 :
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一、项目概述(一)标包划分本次分二个标包:一标包:一层和教工区;二标包:二三层区。投标人需制定相应经营方案。(二) 设施设备1.采取整体委托供餐企业方式。学校提供现有的食堂经营的厨房、厨具、餐厅、场地、设施设备,供餐企业须负责学校提供的厨具、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和承担维护保养费用,爱护学校设备设施,加强厨具、餐具、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所有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和正常工作,常用餐具,企业文化等有供餐企业自行负责。在承包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应完好无损移交学校,破损者须照价赔偿。2.学校尽力做好服务工作,对就餐人员的变动情况、供水供电部门的停电停水情况等及时通知供餐企业。
二、经营要求1、主厨区域即一楼1至10号窗口,二楼1至7号窗口由承租人直营,不得转租或分租。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更不能违法经营,一经发现给予经济处罚5万元人民币,2周内不能完成整改学校有权取消承包人承包资格。教工食堂不得对社会营业。不得使用罐装液化气及煤炉等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2. 招标方协助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供餐企业配合提供资料。 3.食堂经营:供餐企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食堂工作人员由供餐企业自行聘用,人员经费自理。食堂管理人员须与公司有合同关系。供餐企业与学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学校无关。供餐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每周到学校督查工作不少于一个工作日,项目负责人每周在校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同时学校派人随时监督食品原料的采购、使用、加工、售卖整个过程。凡遇到学校通知,供餐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到校方参加会议,参与检查或处理事件。学校有权对供餐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价格质量、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结算管理。4.经营期限为暂定三年。期限结束,学校对供餐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认合格后,学校可以与供餐企业续约。不合格的,或供餐企业不续约的,学校另行选择供餐企业。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终止,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学校预先通知供餐企业做好准备。5.供餐:一日三餐,但不得对校外经营。6.管理要求:要保证开饭时的窗口数量并且服务热情。供餐企业需自行用标准隔离设施布置好就餐排队隔离带。食堂餐厅、操作间、烹调区、售饭区、加工区、主副食仓库、更衣室等均属于供餐企业管理范围,其卫生防疫、就餐环境等必须达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制定的标准。食堂操作人员应有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供餐企业自理。按照餐饮企业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标准进行管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操作,确保食堂不发生火灾和食物中毒事故。燃气使用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严禁违规使用。因供餐企业管理责任造成食物中毒,或受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由供餐企业承担一切责任。供餐企业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承包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工具物品及不动产的安全完好。不得将产权属学校的设备、用具等拿到校外。需送外维修的,必须经过学校同意,办理出门手续后才能出门。供餐企业应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人员到岗和变动前需向学校通报和备案相关信息,提交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以及相关证书。所属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统一着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所有员工不允许带家属(老人、小孩、包括不在校内工作的配偶等)进入学校。出现工作人员工伤或死亡事故,供餐企业负完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7.质量要求:保证采购、储存、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供餐企业使用的食用油、米、面以及所有调料由供餐企业采购并索证索票。原料厂家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具有相应资质。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求制定搭配合理的不同食谱,每周在供饭窗口墙上公布和及时更新菜谱、饭菜分量及价格,并接受学校和师生监督。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学校要求建好各类台账,如:索证、食品添加剂领用记录、消毒记录、采购、支出账目等。接受学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虚心听取意见,对所提出的问题和师生投诉及时清查和整改。8.使用设备折旧费:每月按投标文件约定的比例交给学校。供餐企业单独安装水表电表,水费电费由供餐企业自行负责。食堂内部和周围清洁要及时,清洁费(含排污/垃圾清运)由供餐企业自行负责。学校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不足的由承租方自行添置和处理。9、供餐企业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为食堂投保公众责任险。10、所有窗口收费汇入总账户,所有窗口不单独产生计费清单。
三、供餐企业的日常管理1、供餐企业应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餐饮行业的监督、指导与管理。2、供餐企业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承担食品卫生管理职责。3、供餐企业应依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相应岗位技能培训;供餐企业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4、供餐企业采购的主副食品原材料应符合规定标准和有关要求,建立台帐管理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流程;销售食品要符合卫生规范;销售食品成品要实行留样制度;不得制作售卖凉菜。5、供餐企业应建立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6、供餐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要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和学生餐桌。7、供餐企业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原材料采购索证验收、仓库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除虫灭害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上墙明示。8、供餐企业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9、供餐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防止火灾事故发生。10、“明厨亮灶”所需的设备及管理费由供餐企业自行负责。11、在合同期间,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食堂人员非因以下原因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手续后方能变更人员,并且替换的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因管理人员重大疾病、死亡、调离所在单位、辞职、犯罪、移民等原因确须变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经学校同意更换的;(2)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
四、供餐企业退出供餐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停止其供餐资格:1、供餐企业工作人员不能满足就餐需要,经学校多次提出不予整改的;2、供餐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未经批准更换的;3、掺杂使假,使用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节严重者。4、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者。5、供餐期间对就餐学生进行克扣、延时、减量、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有打骂(体罚)学生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者。7、在协议供餐时间内停止供餐一天以上者,或频繁发生停止供餐情况者。
五、学校监督管理1、学校应加强对食堂的领导与管理,把其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企业供餐管理员。2、学校应对供餐企业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决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