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厨房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编号:F-GB2018041208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委托,就其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厨房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政府分散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 F-GB201804120836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厨房设备 | 1项 | 143 | 厨房设备、餐桌、热水系统、厨房小件等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厨房设备制造商;
3、投标人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4、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相关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前将报名资料送至代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瓯海区西山南路凯裕花园会所二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8日9:30。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瓯海娄桥洲洋路2号)。
八、开标时间:2018年5月8日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瓯海分中心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供应商使用CA证书网上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分配的保证金子账号在本项目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汇入投标保证金,在CA系统里自行打印凭证,以此作为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凭证,且不再需要开据保证金收据。
备注: CA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77-88151217、0577-88151121。
十一、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法定代表授权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投标报名申请表;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初验,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5、投标人需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zae.gov.cn/was/portals/index.html)注册供应商后领取CA锁,使用供应商账号登陆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并使用CA证书网上报名本项目。供应商使用CA证书网上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分配的保证金子账号在本项目截止时间前汇入投标保证金,且不再需要开据保证金收据。供应商在新系统里进行在线付款,并从基本户汇入子账号。
6、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77-88522238
7、招标人名称:温州市瓯海区外国语学校 联系人:任老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西山南路凯裕花园会所二楼。
联系人:胡先生、王先生 电话:0577-89502089 15858758581/13857720929
温州市瓯海区外国语学校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6日
附件信息:
图纸.dwg
2.1M
附件:采购清单终.doc
2.2M
【定稿-招标文件】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厨房设备.doc
419.5K
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F-GB201804120836
招标项目: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厨房设备
招标方式:公 开 招 标
招 标 人:温州市瓯海区外国语学校
招标代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50975261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HYPERLINK \l "_Toc509752620"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8
HYPERLINK \l "_Toc509752621" 一、 说明 8
HYPERLINK \l "_Toc509752622" 二、 招标文件 8
HYPERLINK \l "_Toc509752623"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HYPERLINK \l "_Toc509752624"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HYPERLINK \l "_Toc509752625" 五、 开标和评标 13
HYPERLINK \l "_Toc509752626" 六、 授予合同 16
HYPERLINK \l "_Toc509752627"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18
HYPERLINK \l "_Toc509752628" 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22
HYPERLINK \l "_Toc509752629" 第四部分 附件 27
HYPERLINK \l "_Toc509752630" 第五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38
HYPERLINK \l "_Toc509752631" 第六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40
注:招标文件中部分加“▲”且加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厨房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编号:F-GB2018041208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委托,就其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厨房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政府分散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 F-GB201804120836
1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厨房设备 |
1项 |
143 |
厨房设备、餐桌、热水系统、厨房小件等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厨房设备制造商;
3、投标人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4、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相关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前将报名资料送至代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瓯海区西山南路凯裕花园会所二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8日9:30。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瓯海娄桥洲洋路2号)。
八、开标时间:2018年5月8日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瓯海分中心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供应商使用CA证书网上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分配的保证金子账号在本项目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汇入投标保证金,在CA系统里自行打印凭证,以此作为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凭证,且不再需要开据保证金收据。
备注: CA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77-88151217、0577-88151121。
十一、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法定代表授权书;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 投标报名申请表;
1)?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初验。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5、投标人需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zae.gov.cn/was/portals/index.html)注册供应商后领取CA锁,使用供应商账号登陆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并使用CA证书网上报名本项目。供应商使用CA证书网上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分配的保证金子账号在本项目截止时间前汇入投标保证金,且不再需要开据保证金收据。供应商在新系统里进行在线付款,并从基本户汇入子账号。
6、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77-88522238
7、招标人名称:温州市瓯海区外国语学校 联系人:任老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西山南路凯裕花园会所二楼。
联系人:胡先生、王先生 电话:0577-89502089 15858758581/1385772092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招标人 |
招标人名称: 温州市瓯海区外国语学校 联系人:任老师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温州瓯海区西山南路凯裕花园会所二楼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5858758581 |
3 |
项目名称 |
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厨房设备 招标编号:F-GB201804120836 |
4 |
招标内容 |
厨房设备、餐桌、热水系统、厨房小件等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采购预算:143万元。 |
5 |
▲供货期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6 |
▲投标人资质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厨房设备制造商; 3、投标人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4、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相关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8 |
踏勘现场 |
□组织 不组织 |
9 |
投标预备会 |
□召开 不召开 |
1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年5月8日9时30分整(招标公告为准)。 |
11 |
分包 |
□允许 不允许 |
12 |
偏离 |
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 |
1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 |
1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的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为准,以汇到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供应商用CA证书网上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分配的保证金子账号在本项目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为准)前一次性汇入投标保证金,在CA系统里自行打印凭证,以此作为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凭证,且不再需要开据保证金收据。 |
15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一式6份,正本1份,副本5份 。 |
16 |
包装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于包封袋中,并加盖密封印章,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17 |
递交投标 文件地点 |
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瓯海娄桥洲洋路2号) |
18 |
开标时间 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瓯海分中心 |
19 |
开评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授权代表到场; (3)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 (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员或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的逆序;先开启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评审结束后,再开启报价文件; (6)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授权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并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7)宣布开标结束。 (8)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过程,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
20 |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
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除招标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
21 |
履约担保 |
□不需要 需要 合同签订前中标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
22 |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
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优惠。 |
23 |
投标人信用 查询 |
(1)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信用中国”具有负面记录或受惩黑名单的投标人,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具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
24 |
合同备案 |
(1)中标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52040414@qq.com。 |
25 |
合同履约管理 |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26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27 |
注意事项 |
1)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 2)本招标文件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 3)招标文件资料费用:根据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招标代理公司将收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费500元/份。 4)同级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联 系 电 话:0577-88522238 |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1.? 本次招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
2.? ▲合格投标人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投标人必须为厨房设备制造商;
2.3 ▲投标人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2.4 ▲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相关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 投标人代表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现场勘察及投标费用
4.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察勘现场和召开标前会。
4.2 为了便于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如需要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除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外,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4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2.? 招标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人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招标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1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天前,招标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前,作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发布变更公告。
3.2 本项目投标人均可在本项目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政采云”(http://www.zjzfcg.gov.cn);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政采云”(http://www.zjzfcg.gov.cn)。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日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投标人法律责任
12.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2? 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 投标文件的构成:
13.1? 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和原件证明材料三部分构成:
(1)技术资信标
1)? 投标函 (附件一)
2)?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复印件加盖公章);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3)? 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四)
4)? 资信证明文件(本部分为技术资信评分内容,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附件六)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
?? 所投产品检测报告(如有)
?? 其他资信证明文件
5)? 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附件九)
6)? 质保期满后二年内主要零配件不变价报价单 (附件八)
7)? 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书,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材质、品牌、性能、工艺、特点和质量水平等综合性能详细描述,含产品图片(不允许仅用产品样本来代替);
8)? 针对本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工作进度方案、供货、调试方案、人员培训方案;
9)? 投标供应商企业详细描述(包括企业规模、人员组成、企业资信、主要加工设备、制造执行准等)
10)? 售后服务保障及承诺
11)?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附证明材料) (附件七)
12)?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 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
说明:
a)? 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
b)? 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对招标服务的技术规格和要求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并使招标人满意。同时在技术偏离表中作出详细说明。
c)?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评分不予认可:
?? 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
?? 2015年至今,合同签订时间为有效时间节点,证明材料内必须体现相关信息;
?? 证明材料内必须体现合同金额等相关信息;
?? 类似项目业绩界定为厨房设备类,合同内必须体现相关信息;
(2) 商务(报价)标
1)? 开标一览表 (附件二)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三)
13.2?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以活页夹形式装订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应有目录以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3)? 技术资信标与商务标分别包装于各自标函袋中。
4.? 投标报价
14.1? ▲投标报价是指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所有的货物价款,即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材料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总报价。
14.2? 投标人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4.3?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4.4?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
14.5? 招标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招标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14.6?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单位汇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公告》),否则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并与买方签订了供货合同后并合同经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wzzbtb.com)查询保证金退还的通知。
15.2?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 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
(5)? 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6.? 投标有效期
16.1? ▲自开标之日起 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7.?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7.1? ▲投标人应提供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各一式陆份的投标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
17.3? 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17.4?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8.1?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分别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8.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 ▲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收标地点;
11.2? ▲投标人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期到账(提供保证金收据或到账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会确认投标资格;
11.3? ▲投标人如是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期到账(提供保证金收据或到账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资格。
1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如密封在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中,在技术资信标开启后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并送达到招标人,但不得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12.2? “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2.3? 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3.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3.2? 未购买招标文件;
13.3?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13.4? 未密封或未装订的投标文件及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13.5? 以电讯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 开标和评标
1. 评标委员会
1.1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1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招标人和采购人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3. 开标、评标
3.1 本项目采用“先开启并评审技术资信标,后开启并评审商务报价”的开评标流程顺序。
3.2 投标截止后,首先在开标室内公开进行“技术资信标”开标拆封程序。
(1)核验出席开标活动现场的各授权供应商代表身份,并分别签到,无关人员可拒绝其进入现场。
(2)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
(3)对供应商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初步查验(最终以评委会审查为准),提请供应商代表查验“技术资信标”密封情况。
(4)按投标文件提交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技术资信标”数量,随后将拆封后的“技术资信标”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评审地点,同时告知供应商代表拆封“商务(报价)标”的预计时间(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采购响应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供应商代表。
3.3 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信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合格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期到账证明(原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料或经审查资料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招标文件中加“下划线”且加“▲”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对于标书中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如响应时出现有微小偏离的,判定是否构成实质性偏离,由评委会来判定。
3.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6 评标委员会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制订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综合比较评定打分。
3.7 技术资信标评审完毕后,在开标室内公开举行商务(报价)标开标会
(1)出席开标活动现场的各授权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无关人员可拒绝其进入现场。投标供应商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公布技术资信标评审后的有效供应商名单(及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如有),宣布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资信标得分情况。
(3)检查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报价)标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开启,宣读“投标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唱读结束后,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对唱读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并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若投标供应商代表非因“投标报价一览表”唱读内容及记录结果有误拒绝签字确认或者有误之处已被更正但仍拒绝签字确认的,视为无异议。
(4)开商务(报价)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给投标供应商。供应商代表应签字确认。
(5)开商务(报价)标时,招标采购单位指定专人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3.8 “商务(报价)标”开标会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评审时发现投标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要求该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计算上的错误,可按下面方法修正:
(1)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2) 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价格错误进行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3.9 在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
(3)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中主要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
(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技术指标及参数;
(8)商务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以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9)投标人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评标委员会要求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12)在“信用中国”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有不良记录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9)违反公平竞争的原则,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2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以上有(13)至(18)情形之一的,还应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处理。
4. 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5. 投标文件的澄清
5.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授权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5.2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6. 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6.1 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确认后将成为中标供应商。
6.2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即技术分与商务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选取综合得分排序前 2 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6.3 若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或已签合同却拒绝按合同约定履约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中标(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该供应商中标资格取消,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6.4 采购人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7. 评标细则详见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
8. 未详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 授予合同
1.? 确定中标人
1.1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1.2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平台上公示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4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 签订合同
2.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
2.2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在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中标人对商务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中标人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和评委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2.4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2.5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合同文本原件报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3.? 履约保证金
3.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3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安装验收结束之日止有效。有效期满后,买方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卖方。
4.招标代理服务费
4.1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货物类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该标段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100以下 |
1.50% |
100-500 |
1.10% |
4.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本次项目招标代理中标金额为5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费额如下:
50万元*1.5%=0.75万元;
4.3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
1、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
(3)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标人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
(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与价格折扣比例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中,缺一不可):
(1)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加入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不包括公示期内,提供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页面截图或其它入库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附件1)
(3)《中小企业资格确认意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附件2)
4、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5、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非单一产品采购,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且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1.?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3.?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2
中小企业资格确认意见书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兹确认 公司为 行业的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省(市、县、区)中小企业局
(或投标人注册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盖章
日期:
附件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说明:
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示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本条款为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条款,买卖双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签合同条款,正式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为准。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述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工地价)。即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材料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
1.3? “货物”是指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其它材料。
1.4? “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5? “现场”是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运行的地点。
1.6? “验收”是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1.7? 本合同项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在招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颁布的最新版本标准或行业(部)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行业(部)标准的则按企业标准执行。
1.8?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专利权
2.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卖方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 包装要求
3.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储存等并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复杂情况(例如恶劣天气)和温州地区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问题。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3.2? 每一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合格证和齐全的技术资料等。
4? 装运标记
4.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侧用不可擦除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标注下列标记:
1) 收货人
2) 货物名称和箱号
3) 合同号
4) 发货标记(唛头)
5) 到达站或到货地点
6) 外型尺寸(长×宽×高用厘米表示)
7) 毛重/净重(用公斤表示)
4.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同时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还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防潮”、“此端向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标志。
5? 交货方式:
5.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买方指定的现场并落地就位。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5.2? 在现场交货条件下,卖方在货物发运前15天,将要发运货物的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箱件数、重量、包装箱尺寸(长×宽×高)和货物的卸车,贮存的特殊要求以及运输工具名称以及启运日期,以传真形式通知买方。
5.3?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传真形式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6? 交货时间:
6.1?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否则按本合同15款执行。
7? 交货、安装地点:买方指定的安装工地现场。
8? 安装、调试
8.1? 安装前开箱时,卖方须通知买方及有关单位共同参与开箱检验。并按采购合同、询标记录、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共同检验产品的数量、外观质量及产地等。
8.2? 安装前,招标人将委托地(市)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依据采购合同、询标记录、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工艺进行抽检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
8.3? 产品最终验收前的人员及设备安全,概由卖方负责。
9? 产品最终验收
9.1? 设备的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试运转考核无故障,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10?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如卖方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的则买方有权拒签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买方向卖方支付30%的预付款;货物全部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对买方指定人员培训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同时无息退还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余5%的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的15日内,如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11? 技术文件和资料
11.1? 提供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种类和数量在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中规定,买卖双方可根据采购要求和需要订立具体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交付时间和数量。
11.2?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途中丢失,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文件、资料补齐。否则买方有权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
12? 质量保证
12.1? 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应保证是企业原厂生产的产品而不是其他地方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包装未拆封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使买方满意的性能,并且确保一次性通过各项检验和测试。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材料和配套件的缺陷所产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2.2?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的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期限内,用与投标时采用的零件、部件或材料来更换有缺陷的或不符合要求的零件、部件或材料,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2.3? 本合同项下货物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向买方移交之日起二年(24个月),货物上标明的质量保证期超过以上规定期限的,以标明的质量保证期为准。
13? 交货方式:
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供货、安装。
14? 卖方履约延误
14.1? 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误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14.3? 除了合同条款中不可抗力的情况外,除买方同意延误并不收赔偿费外,卖方延误交货或提供服务将按合同条款12条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14.4? 所有提供的设备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都应服从买方的统一安排。
15? 误期赔偿费
15.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延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破坏性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时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或双方协商解决。
17? 税费
17.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17.2? 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17.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承担。
18? 违约终止合同
18.1? 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合同全部,通知到达卖方时合同即行解除。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18.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9? 履约保证金的罚没
19.1? 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给买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买方有权从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补偿。
19.2?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买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另行追索违约赔偿金。
19.3? 卖方提供的货物须和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货物规格、数量、型号等相符(合同中另有规定除外)如不符,除追究卖方责任外,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20? 双方责任
20.1? 买方
(1) 按合同规定向卖方支付货款。
(2) 组织对货物的验收。
20.2? 卖方
(1) 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
(2) 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质量问题无条件负责处理。
21? 争端的解决
21.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可向履行合同所在地或合同签约地的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2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1.3? 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21.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执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22? 转让和分包及产品不可替代
22.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履行合同的义务。
22.2? 产品不可替代,卖方在没有取得买方的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货物的生产制造转交其他生产厂商或以其他厂商的产品替代。
23? 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4? 合同生效及其他
24.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4.2?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七份,买卖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鉴证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执一份,同等生效。
24.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买方:(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
卖方:(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投 标 函
温州市瓯海区外国语学校: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我方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分别单独密封装袋:
(一)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二)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内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三)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四)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五)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六)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被通报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或(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处罚)或(在 至 期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是期限届满,须附相关证明文件)
(七)在投标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名单。)
(八)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授权代表及本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九)如有列情形之一的,我方愿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如中标),并可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同时继续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解释:
(1)提供虚假材料(承诺)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不提供此函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内容 |
交货及完工周期 |
|
瓯海区外国语学校厨房设备 |
||
投标报价 (总价) |
(大写): (小写): |
说明:
1.此表格中“投标报价”应与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合计总价”相一致。
2. 投标报价包括了全部报价,即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材料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除此外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请投标人如实填写,任何漏报、少报,都视为已包含在总价中。
▲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不提供《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