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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惠泽进出口有限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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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渝北中央厨房设备 (热处理类标段)补遗

招标详情

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渝北中央厨房设备 (热处理类标段)补遗
浏览次数:39 更新时间: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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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惠泽进出口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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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热处理、分餐线

一、修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条。原表述:“取报价排序前7名(若实际投标人数量小于7家时,则全部纳入)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修改为:“取报价排序前7名(若实际投标人数量小于7家时,则全部纳入)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三家作为中标入围候选人

二、修改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设备清单(热处理、分餐线等)”,将原设备清单全部替换为如下内容:

说明:1、第五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一)设备清单”也全部替换为如下内容:

说明:2、在第五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增加《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渝北中央厨房热处理、分餐线等加工设备 材料及维修费用报价清单(样表)



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渝北中央厨房热处理、分餐线等加工设备报价单

填写说明:1、自己公司生产的品牌在“自产/外购/否”栏填写“自产”,非自己公司生产的品牌但可供货的填写“外购”,非自己公司生产的品牌又不能供货的填写“否”。3、其它需说明地方填写在备注栏。4、此页可用A3纸打印

序号

区域

设备名称及总需求数量

甲方需求功能简述

以下由投标厂家填写

设备名称

需求数量

品牌型号及是否自产

品牌型号及主要功能

产能及能耗

单价及金额/元

备注

总需求 数量

单位

基本功能

大概产能

品牌型号

自产/外购/否

功能/材质/特点/主要技术参数

产能

KW/H

电压V

水T/H

天然气Nm?/H

单价

总价

 

1

熟食加工区

燃气汤锅

1

用于煮粥、熬汤、煮饺子、烧菜、卤肉、炖肉等

280L/次

 

 

 

 

 

 

 

 

 

 

 

2

燃气可倾式炒锅

2

用于炒制、蒸煮各种菜肴

150L/次

 

 

 

 

 

 

 

 

 

 

 

3

自动炒菜机

1

适用于炒制各种菜肴

30-50KG/次

 

 

 

 

 

 

 

 

 

 

 

4

燃气自动漂烫锅

1

漂烫各类菜品

200L/次

 

 

 

 

 

 

 

 

 

 

 

5

推车式蒸箱

1

 

80-120kg/车

 

 

 

 

 

 

 

 

 

 

 

6

燃气蒸气发生器

1

 

80kg/h

 

 

 

 

 

 

 

 

 

 

 

7

米饭加工区

智能米饭生产线
带机械手、每小时300公斤

1

 

300KG/H

 

 

 

 

 

 

 

 

 

 

 

8

分餐间

变频配餐流水线(约16米,19工位,具体见图纸)

2

速度可调

 

 

 

 

 

 

 

 

 

 

 

 






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渝北中央厨房热处理、分餐线等加工设备 材料及维修费用报价清单(样表)

序号

设备名称及型号

主要配件或易损件【配件属性:为主要配件的填写A,为易损件的填写B,为配套件的填写C(如切丁机的刀组)】

备注

名称

型号

配件名称及配件型号

单位

配件单价 -单位:元/单位

保质期外维修费用 -单位:元/次

配件属性

1

 

 

 

 

 

 

 

 

 

 

 

 

 

 

 

 

 

 

 

 

 

 

 

 

 

 

2

 

 

 

 

 

 

 

 

 

 

 

 

 

 

 

 

 

 

 

 

 

 

 

 

 

 

3

 

 

 

 

 

 

 

 

 

 

 

 

 

 

 

 

 

 

 

 

 

 

 

 

 

 

 



三、修改招标文件中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一”条第“5”款,原表述履约时间:甲方本次采购设备计划分三批次实施。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甲方需求的首批设备履约时间为?45 日历天。该时间包含乙方投标函中承诺首批设备的生产、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时间。计划到货日期:???????????日。

计划安装、调试时间:?15 日历天”

修改为:履约时间:甲方本次采购设备须一次性到货。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合同乙方履约时间?45 日历天。该时间包含乙方投标函中承诺设备的生产、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时间。计划到货日期:???????????日。

计划安装、调试时间:?15 日历天”

四、修改招标文件中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四”条,第“四”条原表述“四、设备批次到货及貨款支付的约定:

1.甲乙双方约定,本采购合同中的设备分三次到货。

2.乙方供应的设备首批到货时间须满足甲方要求,首批设备最迟到货时间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历天,即??????????日。

3.除首批设备外,其余二批次设备到货、安装时间乙方须无条件以甲方安排为准,其余二批次设备履约时间为: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45日历天内。

4.货款支付的约定:乙方设备送到甲方指定位置,甲方指定位置为重庆市渝北区宝环路65号中央厨房厂房内,经甲方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货设备70%货款给乙方。乙方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再次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货设备25%货款给乙方。其余5%的货款作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再行支付。”修改为:“四、设备到货及貨款支付的约定:

1.甲乙双方约定,本采购合同中的设备须一次性到货。

2.乙方供应的设备到货时间须满足甲方要求,最迟到货时间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历天,即??????????日。

3、(该款取掉)

4.货款支付的约定:乙方设备送到甲方指定位置,甲方指定位置为重庆市渝北区宝环路65号中央厨房厂房内,经甲方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货设备70%货款给乙方。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可达到正常使用状况,经甲方再次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货设备25%货款给乙方。其余5%的货款作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再行支付。”

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4 月 27日10时 00 分。

本补遗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为准。

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惠泽进出口有限公司

20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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