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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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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2021年度副食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2021年度副食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项目需求书.doc

项目概况 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2021年度副食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2号楼A座90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XC20210401

项目名称: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2021年度副食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321.9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1.9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2021年度副食配送项目,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本项目对满足资质要求的服务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家投标单位为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2021年度进行副食配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日之前一个月内有效);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期的缴税付款凭证(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最近一期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银行付款回单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若为法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2日 至 2021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2号楼A座909)

方式: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2号楼A座91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革新道与重光路交口北行200米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方式:杨帆15822274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2号楼A座909

联系方式:薛工156020171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工

电 话: 15602017184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总体要求

本次招标配送项目为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肉类、蔬菜,配送范围: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建昌道消防站、中山路消防站、幸福道消防站、育红路消防站、民族路消防站共6个伙食单位(均在天津市河北区)。配送品种:食堂所需牛羊肉、猪肉、蔬菜、水果等。

二、配送及服务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配送价格要合理,配送提供的所有食品价格应保持在自由市场的零售价和大型综合批发市场的批发价之间,配送价格包含配送企业的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保险等一切费用。

2、招标方每周五下班前通过传真或电话、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向配送商送达下一周的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3、配送商接到订单后,个别品种因天气、季节等客观原因缺货而无法提供或质量无法保证的,配送商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及时通知招标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法,经招标方同意修改订单,严禁未经招标方同意私自调换配送食品的品种、规格或数量。

4、双方可根据蔬菜等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订单的品种和数量。配送方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时蔬品种供招标方选择。

(二)配送要求

1、配送车辆、人员:配送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运输车辆为具有运输能力的车;车体内外干净、整洁;不得人货混装;配送人员有健康证,疫情等特殊时期需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健康证明材料。

2、配送时间:每日配送一次,于上午9点前送到各伙食单位。

3、配送商每天将订单内所有食品送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配送商提供《配送清单》一式三份,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

4、所有品种按除去包装物及冰品、纸品后的净菜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5、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置食堂人员指定的地点。

(三)数量、质量、品质要求

1、合格率:配送商提供的食品合格率应达到100%。

2、实际采购时如因天气问题导致某些配送品种的数量和质量难以满足订单要求,配送商经招标方同意可视实际情况采购同等性质、同等价位的食品代替。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配送商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分由配送商负责按招标方要求补足。

3、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4、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5、质量必须达到本标书所列要求,并且品质(品种、品相)不低于定价日招标方在各大蔬菜批发市场的自购标准。

6、发票要求:配送商须开具本公司正规有效发票。

(四)产品技术工艺基本要求

1、生肉类(猪肉、牛羊肉等):表皮白净、毛少或无毛;脂肪洁白有光泽,肉呈鲜红色或玫红色;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黏手;无异味,合格率应达100%。

2、蔬菜类: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合格率应达100%。

3、水果类: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成熟度良好、新鲜。农药残留不超标,合格率达100%。

(五)配送方的售后服务承诺

1、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和招标书提供的相关要求,保持保量为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配送所需食品。若供应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引发不良事件发生,由中标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在服务过程中,中标方方严格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时间供货,由于中标方原因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概由中标方承担。

3、中标方保证按照招标方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配送,验收时若发现货物质量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中标方无条件在招标方规定时间内更换,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若未更换或未按时更换,中标方自愿接受招标方处罚。

4、若中标方出现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不予更换或未按时更换的情况三次,招标方有权扣除中标方全部风险保证金并解除本合同。

5、中标方接到招标方每批次送货通知后,超过1日未能履行送货义务,招标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风险保证金予以没收。

6、在服务过程中,中标方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及招标方营区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发生交通事故等,由中标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对于违反上述条款要求,招标方有权终止和取消中标方的供货资格。

(六)须遵循的标准规范

1、食材采购和食品加工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食品安全及卫生标准和规范。

2、每次提供的生肉类须检疫合格,供货时提供肉类检疫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无法证明检疫合格的生肉类,招标方有权拒收。

(七)配送估算量:

序号

品名

全年估算量

单位

1

牛羊肉

27594

2

猪肉

13797

3

禽肉

13030.5

4

鱼虾

13797

5

禽蛋

18396

6

冻品

9198

7

水果

26827.5

8

蔬菜菌菇

137970

9

牛奶(16包/箱)

4790

(八)其他

1、中标方承诺的其它服务:中标方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其他服务条款在投标文件中列明。

2、风险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和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一次性向招标单位缴纳风险保证金1万元(因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等产生的费用及损害赔偿费用优先从风险保证金中扣除),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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