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城区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index.do)、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qingxiu.gov.cn/qxcgw/)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8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XZC2021-G3-00314-001
采购计划文号:QXZC2021-G3-00314-001
项目名称:城区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
预算金额:12556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城区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26日至2021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index.do)、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qingxiu.gov.cn/qxcgw/)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5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说明:为配合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及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请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青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联系方式: 陆工 0771-5826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南宁市茅桥路18号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03室
联系方式: 0771-5826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 话: 0771-5826112
QXZC2021-G3-00314-001城区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公告).doc |
目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46317093" 第一章 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446317169" 第三章 评标方法 8
HYPERLINK \l "_Toc446317173"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14
HYPERLINK \l "_Toc446317174" 一 总则 17
HYPERLINK \l "_Toc446317175" 二 公开招标文件 20
HYPERLINK \l "_Toc446317176" 三 投标文件 20
HYPERLINK \l "_Toc446317177" 四 投标 24
HYPERLINK \l "_Toc446317178" 五 开标与评标 24
HYPERLINK \l "_Toc446317179" 六 合同授予 27
HYPERLINK \l "_Toc446317180" 七 其他事项 29
HYPERLINK \l "_Toc44631718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0
HYPERLINK \l "_Toc446317183"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2
第一章 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城区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index.do)、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qingxiu.gov.cn/qxcgw/)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8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ZC2021-G3-00314-001
采购计划文号:QXZC2021-G3-00314-001
项目名称:城区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
预算金额:12556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城区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6日至2021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index.do)、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qingxiu.gov.cn/qxcgw/)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为配合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及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请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青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联系方式: 陆工 0771-5826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南宁市茅桥路18号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03室
联系方式: 0771-5826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 话: 0771-5826112
第二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一、服务需求 |
||||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分项预算合价(元) |
1 |
职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服务 |
1 |
一、项目内容 本采购项目为职工食堂食品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按照南宁市青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具体要求,将食堂需要的食品及物资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服从南宁市青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监督、协调、指导与管理。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本次招标采购1名入围单位做为定点供应商,服务期限为2年,具体采购量以实际成交数量为准。入围供应商应负责货物的供应、包装、运输、交货、培训,以及途中冷链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二、供货要求 1、一般供货要求:采购方根据实际需要,当天列出一份第二天需要补充采购的食品请购清单,在收到采购方发出供货通知后,供方最迟在次日上午7:00前提供当次现场供货(实际供货时间也可双方协商)。 2、紧急供货要求:在收到采购方发出紧急供货通知后,供方最迟1小时内完成当次现场供货。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方食堂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采购方食堂的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4、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同意后方可中止合同。 5、供应商必须配合青秀区食堂采购扶贫农产品目录内食材,若目录内食材价格高于询价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6、送货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食堂、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1号食堂(如有变动,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三、人员、车辆及仓库要求 1、配送人员必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办理健康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正式员工的健康证明、食品安全培训证、近一季度或近期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须配备有配送车辆(必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照片、车辆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 (3)投标人在南宁必须有配送用的储存仓库,必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不能提供的作无效标处理。 ①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②租赁合同必须是两年以上(含2年)的合同,合同有效期至少保持为至2023年6月30日有效; 四、验收要求 1、原材料的验收工作由采购方、供应商、食堂服务方共同进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参照附表验收标准),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2、验收工作的一般程序为:根据食品清单的具体要求,对所购物料进行清点、外观检查以及对物料的各项指标和性能进行实测,并逐项记录。检测结束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对未能通过验收的或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不适用食材,一律退货、更换直至验收合格(要求1小时内完成退换)。 五、安全责任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冻品类、鲜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2、采购人每餐都有食物留样,质量原因造成中毒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鉴定确认的,供应商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采购方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六、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在南宁市市场平均价格的基础上以优惠率报价,即:结算价格=市场平均价格×(1-中标优惠率)。 市场平均价格确定:供应商供货结算价格要随着市场的价格变化而变化,市场平均价格以采购人每月在南宁淡村菜市、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海吉星市场等就近不低于三家菜市现场新鲜食材的询价为基础,采取平均价作为市场平均价格,特殊情况(重大活动、节假日、自然灾害等)可双方协商确定。 |
1255.6万(627.8万/年) |
二、商务要求 |
||||
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二、服务期:贰年。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 (1)完成采购人指定服务内容的食材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食材的退换费用及其他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2)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人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派出工作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要的费用 ★2、付款方式:当月采购的货款于次月下旬结算。采购人按月进行公对公账户转账,以采购人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中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财务规定出具以采购单位为名头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才予以付款,并于收到正式发票之日起次月30日内付清完毕。 |
附表:
《各类原料感官品质验收标准》
一、粮油类
1.大米
大米的粒型要均匀整齐,无碎米。大米的腹白及米粒有光泽,手摸时有光滑感。无米糠米、未脱皮的完整糙米。没有杂物、虫害、无晦点和霉味,无破袋。
2.面粉、面包粉、糯米粉、粘米粉、澄面、玉米面、全麦面、生粉
白色粉状、无霉变和结块、气味正常、无异味和异嗅。
3.食用油(调和油)
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二、干货调料、蛋类
1.干货调料: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鲜蛋类:正常鲜蛋的蛋壳应清洁完整,无裂纹,灯光透视呈微红色,气室小,看不见蛋黄或略见阴影于中心。打开后蛋黄膜不破裂、凸起、完整并带有韧性,蛋黄蛋白分明,颜色鲜艳。
三、冻品类
1.冰鲜鱼类
冰鲜鱼是指已死但还新鲜,并以碎冰或冰水来保持其鲜度的鱼。感官鉴别:皮肤——类金属、光泽哑色的表面显示其已不新鲜;眼睛——饱满明亮、清晰且完整、瞳孔黑、角膜清澈;鳃——鲜红色或血红色、含粘液且没有粘泥;肛门——内收或平整,不突出,不破肛;体外粘液——透明或水白;肉质——坚实且富有弹性,轻按下鱼肉后,手指的凹陷处可马上恢复;气味——温和的海水味或鲜海藻味,无氯味腐臭味;体表鱼鳞完整、无破损、大小要均匀。
2.冰鲜家禽类
原料包装要有“SC”标识。进口原料的外包装要有中文标识。无淤血、色泽光亮、无毛。
四、新鲜肉类
1.猪肉、牛肉
无异味、无酸败味。新鲜肉的肌肉色泽呈鲜红色,有光泽,肥肉部分接近白色,肌肉有弹性且结实,用手指压下,手指的凹陷处可马上恢复,用手背触摸肉质,若有黏手感觉,说明肉没注水。猪肉无牛肉般鲜红。
2.家禽类
新鲜的家禽肉肌肉色泽呈淡黄红色,肌肉有弹性且结实,无腥臭味、不黏滑、皮肤光滑。骨髓色泽呈鲜红色,变灰、变绿为品质不佳。凡出现肉淤血、骨折、露骨、脱皮等现象拒收货。
鸡:鸡体内应有小蛋花存在的为合格品,鸡大腿内侧用刀切开后无明显水迹。单只光鸡重为1.15-1.4kg。
乳鸽:无破皮、无血斑、内脏喉管掏干净、个体均匀、乳鸽一只不能低于 0.8 斤、无病态(皮肉颜色翻红)无注水。
3.河鱼类
体表有光泽,鳞片完整、不易脱落,黏液无混浊,肌肉组织致密、有弹性;鳃丝清晰,色鲜红或暗红,无异臭味;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有浑浊;肛门紧缩或稍有凸出。
感观鉴别:神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映敏捷。体态——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体表—
—鳞片完整无损、表面无异物、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鱼鳞。
4.田鸡肉
感官鉴别:个大均匀、活蹦乱跳(或能活动)。
五、新鲜果蔬类
各种蔬菜都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有光泽,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多数蔬菜具有清香、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不应有腐败味和其他异味;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的特殊味道;多数蔬菜具有新鲜的状态,如蔫萎、干枯、损伤、变色、病变、虫害侵蚀等,则为异常形态,还有的蔬菜人为地使用了激素物质会长成畸形。
1.根茎类:茎部不老化,个体均匀,外表圆滑,未发芽、变色。不良品质:叶子发黄、变软、
2.叶菜类:色泽鲜亮,切口不变色,叶片挺而不干枯、不发黄;质地脆嫩、坚挺。球形叶菜坚实、无老帮。不良品质:叶黄、水伤腐烂、有泥土、有虫及虫眼。
3.花果类:允许果形有轻微缺点,但不得变形、过熟。不良品质:变色、变软、擦伤、枯萎。
六、水果的收货标准
1.柑橘类:果实结实、有弹性,手掂有重量感,果形完整、果肉酸甜清香,有色泽、无疤痕 、不萎缩、不变色、不挤压变形,柚类无褐斑、黑点。
2.苹果类:结实多汁、有光泽,表面光滑,无压伤、疤痕,不干皱、腐烂。
3.雪梨:结实、甜而多汁,个体均匀、不变色、不干皱,无压伤。
4.香瓜:果形完整,结实、无开裂、无压伤,果皮黄绿、绿白或金黄,厚而粗糙,带有凸起纹路,果形椭圆,果肉甜香多汁、爽滑。
5.芒果:果粒大小均匀,果皮光滑细腻,果肉幼滑甜香。劣质品:表皮发黑或有黑斑,失水萎缩,果柄处腐烂。
6.荔枝:果实心形,色泽鲜红带绿,口感结实有弹性,香甜美味,脆嫩多汁,无爆裂。
六、粉、面、豆制品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1.豆腐:色泽洁白,形态完整,质地细腻,有弹性,无酸味,无卤味,水分适度。
2.豆腐丝、豆腐干、豆腐泡:表面清爽无粘液,无酸味、霉变。
七、杂物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八、乳制品类:
1.巴氏奶:正规知名厂商生产,外包装上必须注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等内容,产品在保质期内且生产日期新近,全程须冷链配送。
2.常温奶: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符合GB 2760和GB 14880中允许使用的品种。产品采用复合袋或利乐包装等,包装无破损、变形,产品在保质期内且生产日期新近。
第三章 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服务内容、业绩及信誉等方面内容打分。其中价格分20分,技术分56分,商务分24分,诚信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四)中标标准:评委将投标人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进入详评的投标人,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依次轮候到下一家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方法
(一)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20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的规定: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评标价=投标价×(1-10%)。(投标人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2%)。
另: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桂财采[2016]25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广西区内政府采购中对监狱企业及其产品的认定,由自治区司法厅负责(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企业产品目录);省外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对价格给予折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
该投标人优惠率
(2) 某投标人的价格分 = ×20分
投标人中最高优惠率
2、技术分……………………………………………56分
(1)配送方案分(满分8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食堂原材料配送的熟悉程度、经营措施和计划可行性、配送流程等,以及对经营服务过程中所有内容考虑的周详性等方面评审后统一打分(本项未提供不得分)。
一档(3分):对食堂食材配送的熟悉程度、经营措施和计划可行性、配送流程的方案一般,可操作性较低。
二档(5分):对食堂食材配送的熟悉程度、经营措施和计划可行性、配送流程的方案较好、较详细,可操作性较好;
三档(8分):对本项目食堂食材配送的熟悉程度、经营措施和计划可行性、配送流程的方案完整、详细,有可落实的具体操作流程。
(2)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分(满分8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等方面评审后统一打分(本项未提供不得分)。
一档(3分):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这几个方面描述较一般、较简单。
二档(5分):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这几个方面描述较清晰、较详细。
三档(8分):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这几个方面全部描述清晰、详细,有完善可行的具体措施。
(3)管理制度分(满分8分)(本项由评委讨论进档打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管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等制度的完善性、可行性、实用性等方面评审后统一打分(本项未提供不得分)。
一档(3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简单,可行性一般。
二档(5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较全面,较完整,较完善,可行性较好。
三档(8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完整,完善,可行性高,实用性强。
(4)应急预案分(满分8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具体、全面、可行性等方面评审后统一打分(本项未提供不得分)。
一档(3分):投标人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简单、一般。
二档(5分):投标人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较具体。
三档(8分):投标人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具体、全面、可行性高。
(5)配送能力分(满分5分)
投标人需具备一定的运输配送能力,自有配送汽车或租赁车辆在8辆(含)以上的(须有2辆或以上冷链车)得5分;5-7辆的(须有1辆或以上冷链车)得3分;2-4辆的得1分;不足2辆的不得分。(需以投标人名义购买或租赁,提供车辆发票或租赁合同、车辆照片、经年审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6)资源保障能力分(满分8分)
投标人拥有自有种植、养殖基地和合作相对稳定的肉联厂(需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或与其他种植、养殖基地合作的,提供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或合作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只需有效的表明租赁、合作事项的页数及首尾页以及相关的图片等证明,原件备查)。种养基地面积大于等于2000亩的,得8分;面积在1500-1999亩之间的,得6分;面积在500-1499亩之间的,得4分;面积在100-499亩之间的,得2分;低于100亩的,得1分。无自有或合作种养基地的,不得分。
(7)货物存储能力分(满分8分)
投标人在南宁有食材配送场地,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场地照片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①食材配送场地面积≥1500㎡的得6分;面积在1000-1499平方米的得4分;面积在500-999平方米的得2分;面积在100-499平方米的得1分;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不得分。
②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有冷藏库的,面积≥300㎡的得2分;面积≥100㎡的得1分,无冷藏库的得0分。
(以上评分取最高分作为投标人得分,不重复记分;冷藏库面积与普通仓储面积同为食材配送场地面积)
(8)检验检测能力分(满分3分)
投标人需有农药残留实验室及检测设备,有制度保证落实检测工作,并安排有出证资质的专人负责检测,可以每天出具检测报告的,得3分;无实验室、设备、制度和有资质人员的,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需提供实验室照片、检测设备发票复印件、检测制度、食品检验员证和供应商为该岗位从业人员近期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
3、商务分……………………………………………24分
(1)投标人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项证书得1分(满分3分)。(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上述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情况。年总保额≥1000万的得5分,500万≤年总保额<1000万的得3分,年总保额<500万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满分5分)。(提供加盖公章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获得AAA级资信等级、AAA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单位、AAA级诚信经营示获单位、AAA级质量服务信誉单位等荣誉证书的,每项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满分4分)。(提供加盖公章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等提供食材供应项目业绩。每个业绩0.5分(满分10分)。(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所供农产品具有绿色环保标志荣誉证书或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诚信分
投标人在截标日前1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约违规情形的(以财政部门出具的书面材料为评分依据),每次扣除3分,最高扣分6分扣完为止(投标人应提交而未提交的,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5、总得分= 1 + 2 + 3 + 4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详细内容 |
1.1 |
采购人 |
名称:南宁市青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联系人:陆工 电话:0771-5826835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宁市茅桥路18号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03室 联系人:韦工 电话:0771-5826113 |
1.3 |
项目名称 |
城区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 |
1.4 |
项目编号 |
QXZC2021-G3-00314-001 |
1.5 |
采购预算 |
12556000.00元 |
1.7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网上下载 |
1.8 |
采购预留份额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2 |
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
(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
3.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4.2 |
质疑受理 |
质疑书的提交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质疑咨询电话:0771-5826113 |
8.7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报价文件:副本4份 资格文件:副本4份 商务文件:副本4份 技术文件:副本4份 |
11.4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无 |
12.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13.1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5.1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1 年05月18日 9 时 30 分 |
15.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
15.3 |
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 |
无 |
15.4 |
递交投标样品地点 |
无 |
16.1 |
开标地点 |
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相同 |
18.3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24.1 |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
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中心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1个工作日内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由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中心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
27.1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29.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本项目无须报名。 2.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方式,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 |
一 总 则
1.项目概况
1.1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性资金
1.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预留采购份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2.1 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成交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将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index.do)、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qingxiu.gov.cn/qxcgw/)。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竞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竞标的,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竞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竞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项的要求,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2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竞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竞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分标竞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作废;竞标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计算;联合体供应商的名称应统一按“××××公司与××××公司的联合体”的规则填写;联合体各方均应在《联合体协议》的签章处签章(包括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盖章),其他竞标材料签章处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章;在签订《政府采购采购合同》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均应在合同的签章处签章。
3.4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项目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疑问和质疑
4.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出询问。
4.2 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后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质疑有效期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该项目质疑。(质疑材料统一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提交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及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公开招标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将属于采购人受理和答复的质疑材料及时移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应将质疑处理情况及时函告采购代理机构。)
4.3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4.4 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4)相关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的日期;
(6)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在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4.5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为质疑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近期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4.6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4.3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7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
5.投诉
5.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青秀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5.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5.3 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5.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5.2项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属于青秀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青秀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5 青秀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5.6 青秀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
二 公开招标文件
6.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本公开招标文件包括六个章节,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公告
第二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第三章 评标方法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2根据本章第7.1项的规定对公开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公开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 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编制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充分了解招标的内容、技术参数要求和商务条款以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
8.2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8.3 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标注★号的内容在评标时不得作为判定投标无效的依据。
8.4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投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投标人的风险,很可能导致该投标无效。
8.5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了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
8.6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8.7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资格文件正本、技术文件正本、商务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投标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9.2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3 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需编制的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四部分,投标人应按下列说明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
10.1.1 报价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投标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函(格式)”的要求填写;
(2)投标报价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的要求填写。
(3)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的要求填写;
(4)监狱企业证明: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第三章“竞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的要求填写;
(6)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格式)”的要求填写。
其中,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2)项必须提交;第(3)~(6)项如有请提交。
10.1.2 资格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投标人资格文件:根据本章第3.2项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企业的,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和经营范围)和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用声明:按第五章竞标文件格式提供的“信用声明(格式)”格式及要求填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相符。
(4)投标人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保持有效;
(5)投标人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其中,资格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5)项必须提交。
10.1.3 技术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格式)”的要求填写;
(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根据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所采购的强制节能货物提供,提供的证书必须是针对竞标产品及其型号的认证证书,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3)其它:针对本项目所竞标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相关的图纸、图片,产品有效检测和鉴定证明复印件,等等。
其中,技术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项必须提交;第(2)项在所采购货物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时必须提交;第(3)项根据“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具体要求进行提交。
10.1.4 商务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售后服务承诺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的要求填写;
(2)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的要求填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的要求填写;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
(5)联合体协议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的要求填写,协议中应清晰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6)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审计报告;
(7)其它:投标人通过国家或国际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同类服务实际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投标服务近三年的质量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投标货物的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生产厂家的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等等。
商务文件中的第(1)~(2)项必须提交;第(3)、(4)项在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第(5)项在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交;第(6)、(7)项如有请提交。
10.2 投标人应编制目录,按上述顺序将报价文件、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特别注意投标报价不得出现在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中。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可就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某单个分标内容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也可就某几个或所有分标内容分别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附带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3 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其组成部分详见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投标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11.4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12.投标有效期
1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使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13.投标保证金
13.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 投标
14.投标文件的密封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正、副本文件统一装入一个文件包装袋中加以密封。
15.投标文件及投标样品的递交
15.1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4 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 开标与评标
16.开标
16.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1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并签到。如未按时签到,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6.2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投标人代表按本章第14.1项的规定交叉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4)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分标名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投标报价、交货期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记录人负责做开标记录;
(5)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7)开标结束。
17.资格审查
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8.评标
18.1 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从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专家。
18.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8.3 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三章“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18.4 评标程序:
18.4.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宣读评标现场纪律要求,集中管理通讯工具,询问在场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18.4.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概况及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但不得发表影响评审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推选评标组长(原则上采购人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18.4.3 评标委员会按分工开展评标工作:
18.4.3.1投标文件初审。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2)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8.4.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4.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8.4.3.4编写评标报告,并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
18.4.4 整个现场评标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既定的程序组织评委评审,针对评委作出的评分、评标结论现场认真进行核对和复核,如有错漏,应及时请当事评委进行校正。
18.5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18.6 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9.投标文件的修正
19.1 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的原则如下:
(一)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19.2 按上述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无效。
20.拒绝接收
20.1 投标人未在本章第15.1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本章第15.2项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0.2 投标人未在本章第15.3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样品送达至本章第15.4项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样品。
21.无效投标
21.1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不具备本章第3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8.7项的规定标识或未按规定的正、副本数量递交的;
(3)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10.1项的规定编写和提交的(包括缺少应提交的文件或格式不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4)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10.2项规定的;
(5)投标报价不符合本章第11项规定的或超过采购预算(包括分项预算);
(6)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14.1项规定的;
(7)投标人出现本章第18.4.3.1项所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的情形的;
(8)投标人出现本章第19.2项所述情形的;
(9)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需求以外的条件使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接受的;
(1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2.废标
22.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①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分标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②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核心产品的名称在服务需求一览表中以▲注明。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2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废标理由,不再另行通知。
六 合同授予
23.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3.1 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评标方法”的规定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4.成交通知书
24.1 评标结束后,成交公告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4.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投标文件及投标样品的退回
25.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其未中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
25.2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样品由采购人保管,做为验收的依据,验收后由采购人退回。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样品由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
26.签订合同
26.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要求载明的合同签订期内,根据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订立书面合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6.2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并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如仍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应及时报青秀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经同意后,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4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二份报青秀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如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存在26.2至26.4情形的应及时报告青秀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以维护自身权益。
27.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27.1 成交供应商应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时交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上。
27.2 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7.3 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付成果或服务期起始后自行转为服务的质保金;在质保期/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成果和服务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质保期/服务期满后该款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七 其他事项
28.解释权
28.1 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2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9.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1.1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二、资格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1.2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三、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1.3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四、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1.4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
1、我方愿意以(大写)优惠率 百分之 ( %)的投标总报价,保险服务有效期(无分标时填写): ,提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相应采购内容。
其中(有分标时填写):
分标报价为(大写)优惠率 百分之 ( %)的投标总报价,保险服务有效期: ;
分标报价为(大写)优惠率 百分之 ( %)的投标总报价,保险服务有效期: ;
......
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函,并承诺在“投标人须知”第12.1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响应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
5、我方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7、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8、如我方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须知”第13.7项所述的情形之一的,贵方有权不予退回我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9、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的行为。
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服务类投标报价表(格式)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优惠率(%) |
备注 |
1 |
|||||
2 |
|||||
... |
|||||
优惠率(大写)百分之 |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注: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服务类技术资料表(格式)
请根据所投服务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项号 |
招标文件需求 |
投标文件承诺 |
偏离说明 |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名称 |
所提供服务的内容 |
||
1 |
…… |
1 …… 2 …… 3 …… …… |
…… |
1 …… 2 …… 3 ……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2 |
…… |
1 …… 2 …… 3 …… …… |
…… |
1 …… 2 …… 3 ……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 |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注: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⑵当投标文件的服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由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部分的售后服务要求自行填写。)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请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项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需求 |
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 |
偏离说明 |
一 |
1 …… 2 …… 3 …… …… |
1 …… 2 …… 3 ……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二 |
1 …… 2 …… 3 …… …… |
1 …… 2 …… 3 ……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 |
1 …… 2.合同签订日期: …… 3.交货期: 年 月 日前 4.交货地点:南宁市 路 号 5 …… |
1 …… 2.合同签订日期: …… 3.交货期: 年 月 日前 4.交货地点:南宁市 路 号 5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注: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⑵投标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需求,如果招标文件需求为小于或大于某个数值标准时,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投标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⑶当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或商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在职正式员工 (姓名和职务)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联合体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如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请填写此条,否则无需填写;如联合体成员中有多个小型、微型企业的,请逐一列出。】
6、合同款的支付对象为联合体牵头人。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公司在本次投标/竞标中或者工程项目中提供的下述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详情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制造厂商及原产地 |
投标价 |
备注 |
1 |
||||||
2 |
||||||
...... |
||||||
广西工业产品 合计价格: |
占投标总价比例: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竞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竞标人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竞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竞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信用声明(格式)
致: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竞标服务成果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经查询,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说明:
1.竞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竞标人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竞标截止时间前10日至竞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竞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竞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青 秀 区 政 府 采 购
(项目名称) 合同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文号: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目 录
一、青秀区政府采购合同书
二、合同附件
成交通知书
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如有请提交)
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请提交)
投标函
投标报价表
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交)
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青秀区政府采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 采购计划文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青秀区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收乙方为本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的___分标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服务内容
1.1 服务名称:
1.2 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 合同优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