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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公安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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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ZC-HQFW2021010泰州市公安局物业管理费(交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JSZC-HQFW2021010泰州市公安局物业管理费(交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26

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姜堰大队 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姜堰大队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11日下午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ZC-HQFW2021010

项目名称: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姜堰大队物业服务

预算金额:年预算人民币150万元

最高限价:不超过150万元

采购需求: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姜堰大队物业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2021年5月到2022年5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 2021年5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泰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taizhou.gov.cn/zfcg/index.html)

方式: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5月11日下午3点(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各投标人相关人员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出示当日的“祥泰码”或“苏康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

2、投标确认函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在2021年5月6日(工作日)17:00之前将《投标确认函》盖章传真至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0523-86886388)。

(2)格式:

项目投标确认函(格式)

我公司已领取了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姜堰大队物业服务采购的招标文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公司名称(盖章)

2021年 月 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泰州市公安局

地址: 泰州市凤凰东路69号

联系方式: 张先生,0523-86326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

地 址: 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

联系方式: 0523-86886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祝女士

电 话: 0523-86886388

JSZC-HQFW2021010泰州市公安局物业管理费(交警)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doc

泰 州 市 政 府 采 购

竞 争 性 磋 商

采 购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TZZC-HQFW2021010

采购项目名称: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姜堰大队

物业管理服务

集中采购机构: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

2021年4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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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0

15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我中心受泰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姜堰大队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姜堰大队物业管理服务

2.项目服务期:1年

3.项目预算:共150万元

4.招标内容:物业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以下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3. 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由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如成立不满一年,可不提供)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磋商保证金

此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5月11日下午2:30;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5月11日下午3:00,磋商截止时间后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文件接收地点: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1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

五、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

项目联系人:祝女士;电话:0523-86886388

采购单位:泰州市公安局 张先生,联系电话:0523-86326135


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姜堰大队物业管理服务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

项目编号

TZZC-HQFW2021010

4

采购人

泰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23-86326135

5

招标人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

联系人:祝女士;电话:0523-86886388

6

投标人

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的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预算金额

年预算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8

投标保证金

此项目不需缴纳保证金

9

现场勘察及答疑

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4月29日;

地点: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姜堰大队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523-86326135

10

投标时间地点

接收时间:2021年5月11日下午2:30;

截止时间:2021年5月11日下午3:00;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1室(402)

11

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

开标一览表:贰份

12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1日下午3:00;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1室(402)

13

签订合同地点

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姜堰大队

14

服务地点

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姜堰大队

15

招标服务时间

2021年5月到2022年5月 ,共计一年(含三个月试用期)。

16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三十(30)天

(一)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以下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3. 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由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如成立不满一年,可不提供)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2)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4)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或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三、投标有效期

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天),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方协商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四、磋商文件的组成

1.本文件及磋商答疑文件和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

2.磋商文件及磋商答疑文件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材料为准,口头答复一律无效。

五、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在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如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正,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将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补充或修正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磋商材料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成交)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六、踏勘现场

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项目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二) 标文件

七、供应商应认真检查招标人发放的磋商文件等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于发标后2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八、响应文件的组成:

1、首次报价表;

2、空白加盖公章的最终报价表(用于二次报价);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服务方案;

5、拟派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一览表;

6、资格审查材料;

7、根据评标定标办法投标人认为应当递交的其他资料。

九、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准备一式三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

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三)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

十、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志:

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封袋上必须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

供应商须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磋商文件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志(在封袋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这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人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四)开标、评标、定标

十三、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磋商会议,并当众公布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数量和名单等内容,宣读内容不涉及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开标会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磋商会议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密封、盖章的。

十五、供应商或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未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的;

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十条)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4、响应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供应商法人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质量目标的要求;

6、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工期和试用期的;

7、投标报价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8、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9、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中标的;

10、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六、评标活动依法进行,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并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的评标方法,具体见附件“评标定标办法”。

十七、磋商小组:

1、磋商会议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将对实质性响应报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十八、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1、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资格条件的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资料不全或不在有效期内、有虚假行为、有不符合本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标准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得进入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如果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2、评委会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响应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3、初审中,对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投标方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甲方与中标单位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委会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十九、响应文件的澄清:

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

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第2条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十、评标过程保密:

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二十一、磋商程序:

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随机确定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然后由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根据需要,磋商小组可以自主决定磋商轮次,直至与三家或以上供应商达成采购人认可的磋商意见。

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二十二、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前,中标结果将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五)授予合同

二十三、合同授予标准:

磋商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综合打分,根据评标得分的情况,由高向低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十四、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1、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招标人授标时不得对响应文件中确定的内容做实质性改变。

二十五、中标通知书:

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供应商。

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3、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说明的情况存在故意隐瞒或虚报的,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并在标书有效期内按投标人的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下一投标人按原投标价格承接本项目。

4、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十六、签订合同:

1、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中标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磋商文件、中标方的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违约条款:

由于中标方责任造成的项目违约,由中标方向招标方支付合同最高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第三章 项目业务要求

一、物业管理项目基本情况

物业管理要求概述:物业管理包括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姜堰大队综合楼内部及大院清洁卫生工作、大院安保(含门卫管理和车辆引导管理)、伙食保障和设备管理等工作;事故处理中队楼内部及大院清洁卫生工作、大院安保(含门卫管理和车辆引导管理)和伙食保障等工作;车管所大院安保(含门卫管理和车辆引导管理)等工作;城区二中队楼内部及大院清洁卫生工作、大院安保(含门卫管理和车辆引导管理)和伙食保障等工作;溱潼中队、白米中队及顾高中队伙食保障等工作。

概况:

总建筑面积:约10000㎡。

主要功能:办公室、各类会议室、业务大厅、设备房、计算机房、车库等。

(一)物业服务委托内容

1、本次招标的物业服务范围包括:

(1)姜堰大队部、事故处理中队、车管所、城区二中队院内安全保卫、人员及车辆进出管理、车库巡查管理;

(2)姜堰大队部大楼设备日常运行管理和水电维修,协助做好特种设备的年检和维保工作;

(3)姜堰大队部、事故处理中队、城区二中队所有公共区域、卫生间、开水房、会议室内外以及大院广场、停车场、道路、餐厅等区域的卫生清洁。

(4)姜堰大队部、事故处理中队、城区二中队大楼、广场公共地段化粪池、窨井、下水管道、雨水井、污水井等定期检查,垃圾日产日清;

(5)认真做好服务范围内的各项节能工作,并达到节能管理目标要求;

(6)协助做好由采购人提出的其他临时性事务工作。

2、物业管理费包括:中标人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福利、加班费、服装、食宿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等;中标人办公费用;购置、维修保养各类工具的费用;安全保卫使用的对讲机及其消耗品、安保用品等。非因采购人原因导致的各类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赔偿费用;中标人应支付的各类税费;物业服务中的劳务费及消耗的易耗品费用(不含洗手间洗手液、擦手纸、卫生纸、垃圾袋等易耗品);购买物业管理责任险费用等。

3、空调、电梯、消防、智能化系统、高配高压部分电气检测保养、绿化养护和大楼玻璃幕墙清洗等均由采购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要求的专业维保单位实施,费用不含在本次报价中。物业公司负责报修和监管责任。

4、工程维修材料不含在本次报价中。

(二)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

1、 安全保卫

(1)范围为整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姜堰大队部、事故处理中队、车管所、城区二中队院内楼内及其院内广场、停车场、建筑物等。

(2)组织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保安队伍,执行严格的纪律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综合楼安全、有序。

(3)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确定值勤岗位、值勤时间、岗位职责等,确保万无一失。

(4)对一般来访、办事人员,建立询问登记制度;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对重点办公区域、保密室、设备机房、停车场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

(5)维护办公和公共场所肃静,制止喧闹现象,杜绝闲杂人员随意走动;制定并落实保密管理制度,未经用户批准不得在办公区照相、录音和录像,不得泄露用户内部工作人员电话、车牌号等私人资料。

(6)重要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和监控。整个区域做到24小时有安全保卫人员巡查。

(7)确保无中标人管理疏忽引起的火灾、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

(8)设立防火工作专责小组,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火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9)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必要时及时报警并报告采购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协助保护现场。

(10)负责非经常性物品搬运等工作。

(11)组织内部员工开展消防演练每半年不少于1次,协助采购人开展综合性消防演习每年不少于1次。

(12)其它与安全保卫有关事项。

2、停车管理

做好日常院内停车场的交通引导工作。

3、清洁卫生

(1)清洁范围包括办公楼公共部位、会议室、卫生间、开水房以及大院内广场、停车场、餐厅、道路等公共区域。

(2)中标人按工作程序对管辖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清扫保洁,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做到全天候、全方位保洁,特别是卫生间要做到定人定点定时管理、巡查、监督。

(3)保持大楼公共楼梯、区域内广场、道路等整洁,办公楼及地下车库内无乱堆放杂物现象;收集、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理垃圾箱。

(4)定期灭杀蚊、蝇、鼠,白蚁、蟑螂等害虫,做到无滋生源。消杀使用的药剂由采购人提供。

(5)、清洁卫生及消杀作业具体要求与标准不能低于下表:

清洁卫生作业要求与标准

位置

序号

清洁项目

作业要求

清洁标准

每日

每周

每月

每季

1

道路、运动场地

清扫多次

全面清洁一次

干净、无杂物、无污渍

2

公布栏、宣传栏

擦抹二次

清洗一次

明亮光洁、无污渍

3

灯具

清抹灯罩一次

用不锈钢油擦抹灯柱一次

干净光亮

4

栏杆

清抹一次

用清洁剂清 抹一次

干净、无污渍

5

沟渠、雨、污水井及井盖

清理一次

全面清理一次

确保通畅,无异物异味

6

车库岗亭

清抹一次

洗一次

干净、无污渍

7

雨棚

清洗两次

无积尘、无杂物

8

连廊天花

清理一次

无蜘蛛网、无积尘、无污渍

1

地面、墙面

地面清拖三次

地面清洗一次

墙面清洁一次

光滑明亮、无杂物、无污渍、无水渍

2

玻璃门

清抹若干次

干净、无污渍

3

楼 梯

清扫二次地面

清抹一次扶手

干净明亮、无污尘

4

消防设施

清抹二次

干净明亮、无污渍

5

垃圾桶

垃圾及时清理,垃圾筒的垃圾不能超过2/3,无虫、无异味。清抹二次

用清洁剂清抹一次

干净、无杂物、无污尘

6

管道井

清扫二次

干净、无蜘蛛网

7

管道设备

除尘一次

无灰尘

8

防火门

清抹一次

用清洁剂清抹一次

干净、无污渍

9

卫生间

每小时清拖一次,冲洗若干次,擦抹洁具、门框、隔板、纸盒、洗手台、镜面、灯具等

用清洁剂清洗二次

干净,无尘、无异味、无污水、无便迹、无污渍,保持地面干燥。

1

地面

石材地面:每日清拖一次。瓷片地面:清拖两次

石材地面按前述标准

石材地面按前述标准

无杂物、无污渍、无水渍

光亮度90%以上。

2

墙面

随时保持清洁

全面清扫一次

无污渍、无灰尘、无蜘蛛网。

3

门、窗

清抹一次

用清洁剂清抹一次

无尘、无污渍

4

桌、椅

清抹一次

用清洁剂清抹一次

无污渍

5

饰物

清抹一次

用清洁剂清抹一次

无尘、无污渍

6

天花灯饰

清扫一次

干净、无蜘蛛网

7

垃圾箱、篓

清洁一次

无过夜垃圾

8

空调出风口

清洗一次

无尘、无污渍

9

地毯

吸尘杀虫一次

清洗一次

无尘、无污渍

l

地面

清扫三次

清拖一次

用清洁剂清洗一次

干净、无杂物、无污

渍、无积水

2

墙面

随时保持清洁

全面清扫一次

干净、无灰尘、无污渍

3

天花灯饰

清扫一次

全面清抹一次

干净、无蜘蛛网

4

门、消防栓

清抹一次

用清洁剂清洗一次

干净、无污渍

5

楼梯通道

地面扫若干次,扶手清抹一次

清拖一次

用清洁剂清洗一次

干净、无杂物、无污渍

6

设 备 房

清扫一次

全面清拖一次

干净、无积水、无蜘 蛛网

7

地下室车库

清扫一次

冲洗一次

干净、无臭、无污水

1

不锈钢表面

用不锈钢油

清抹若干次

全面清洁一次

光洁明亮、无污渍

2

轿箱地面

清洁地面若干次

3

轿箱内地脚线

清抹一次

用清洁剂清抹一次

干净、无尘

4

接钮、灯

饰、箱顶

清抹一次

用清洁剂清洁一次

干净、无灰尘

消杀作业要求与标准

序号

位置

消杀项目

药物消杀安排

工作标准

每 周

每 月

1

蟑螂

10%爱克宁、奋斗呐粉剂、拜力坦浮油交替喷洒到蟑螂藏藏身的洞穴、缝隙、角落、墙角等入,每周二次

1、灭鼠标准:鼠密度不超过5%(粉迹法)

2、灭蚊标准:积水中三龄幼景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

3、灭蝇标准:蝇类孽生地三龄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

4、灭蟑螂标准:蟑螂密度不超过1%(粉迹法)

5、灭白蚁标准:按《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执行。

蚊、蝇

用家虫清、奋斗呐悬浮剂喷洒二次

老鼠

于老鼠经常出没之地投放鼠药毒饵两次,几种鼠药轮换投放

2

消防通道地下室电梯间

蟑螂

10%爱克宁、奋斗呐粉剂、拜力坦浮油交替喷洒到蟑螂藏藏身的洞穴、缝隙、角落、墙角等入,每周二次

蚊、蝇

用家虫清、奋斗呐悬浮剂喷洒二次

老鼠

于老鼠经常出没之地投放鼠药毒饵两次,几种鼠药轮换投放

3

污水井污水沟

蟑螂

10%爱克宁、奋斗呐粉剂、拜力坦浮油交替喷洒到蟑螂藏藏身的洞穴、缝隙、角落、墙角等入,每周二次

蚊、蝇

用家虫清、奋斗呐悬浮剂喷洒二次

用球形芽孢喷洒两次

4

污水井

老鼠

于老鼠经常出没之地投放鼠药毒饵两次,几种鼠药轮换投放

5

垃圾桶

蟑螂

10%爱克宁、奋斗呐粉剂、拜力坦浮油交替喷洒到蟑螂藏藏身的洞穴、缝隙、角落、墙角等入,每周一次

蚊、蝇

用家虫清、奋斗呐悬浮剂喷洒一次

老鼠

投放鼠必杀两次

6

建筑物内 外

白蚁

利用其生活习性和活动规律找巢,或利用药物借助于白蚁习性在群体内进行扩散,最后使全巢白蚁死亡,具体作法:用毒死蜱、灭蚁灵等进行诱杀、毒杀一次

4设备管理要求
①按国家有关规范和要求派专业人员对各系统定期检查,测试,保养,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含电梯、空调、高配高压部分电气检测保养、消防报警和联动部分等专业维保项)
②熟悉大楼内设备系统建设总体规划,掌握各子系统的总体布局和具体分布,并建立相关技术档案。
③对维保项目每周不低于1次进行日常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修复,并作为考核维保工作的依据。
④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认真分析运行中出现的异常现象和薄弱环节,制定、完善、演练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确保处置及时有效;
⑤提供24小时报修热线,随时接受业主的服务请求;如紧急情况,3小时内到达现场。 
⑥维保人员到达现场后需持续工作直到设备正常运行,一般故障应当在24小时内修复;如需等待购买配件或因设备本身等原因不能及时修复的,要立即向业主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在此期间,无特殊情况,系统中断运行不得超过12小时。
⑦维护保养过程中需购买、跟换设备或配件的,应事先向业主报告,由业主代表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维修或更换。更换后的损坏件应交由业主查验。更换的设备(或器件)的型号参数不得低于原设备(或器件)型号参数,并记入设备维修(更换)记录单。 
⑧系统或设备修复后必须由甲方相关人员确认。
5、水电维修服务工作要求
人员配置要求:高低压配电间值守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操作证)、熟练掌握岗位技能,身体健康,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范,确保用电安全。
①严格按照供电部门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②严格按照日巡视、周维护、月检查内容认真做好变压器、配电柜等供配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认真做好公用设备运行维护,维护保养记录齐全,确保设备运行安全正常。
③巡查用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发现故障,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排除;根据业主用电性质,做好分流和供电保障。
④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认真监视各类运行状态显示系统、做好避雷系统运行试验,保障系统运行正常,保障供电设备、设施使用安全。
⑤每天巡查水电设施设备,做好巡查记录。
⑥接到水电设施报修,及时修复。

6、伙食保障服务

①按时为大(中)队提供一日三餐伙食保障,(食材、大米、油、调味品等由采购人负责提供)

②确保安全卫生,食品分类摆放、生熟分开,注意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

③协助采购人建立每周食谱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

④规范伙食保障操作流程,防止事故发生;

⑤妥善使用及保管炊具、餐具等,发现损坏及时向采购人报备;

⑥做好操作间及餐厅的卫生清洁工作,就餐环境干净舒适;

⑦工作时间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三、人员配置的最低要求

1、中标人配备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1名,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持有物业企业经理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证书,具备项目经理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2)安全秩序维护12名,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男性,以中青年为主。体检合格,有责任心,有处理突发事故的经验,保安持有保安员证。

(3)保洁人员7名,其中: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体检合格,有相关保洁工作经验,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素养和职业道德。

(4设备维护、水电维修人员1名,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熟练掌握岗位技能,有工作责任心,有工作经验,有实际操作能力,有良好素养和职业道德。

(5)伙食保障厨师3名、厨工10名,年龄在50周岁以下,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厨师持国家厨师职业资格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

2、以上人员不能有违法犯罪、劳教等记录,必须是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知识和技能的合法、合格劳动者。中标人对录用人员须严格政审,采购人保留最终政审权。

四、相关事项说明

1、中标方在日常服务管理中经营方式为:包干制;

2.投标人应认真进行现场勘察工作,场地现状及限制性因素由投标人向招标人查询并自行勘察核实,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视为已充分调查、了解、核实场地现状,并同意接受而准备履约合同,因履约合同所有约定而涉及可能发生。

3、中标单位除按相关规定与采购方签订物业服务管理合同,必须服从招标方的监管考核。


第四章 评标定标办法

评委会将按照本章第16条的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打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委会专家独立地对每家投标人分别评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取专家评分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物业管理方案一项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具体打分办法如下:

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评标办法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分 数

报价 (15分)

物业服务费总报价

以合格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它按如下方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15

企业综合实力

(28分)

荣誉

(10分)

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服务的物业类项目2017年以来非住宅类项目(以获奖日期为准)获得(住建部门、不含各类协会)奖励、表彰,地市级荣誉每一项计1分 ,省级及以上荣誉每一项计2分,最高得8分(不含个人所获荣誉;须提供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8

2017年以来投标人获得地市级或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表彰的,有一次得2分,最高得2分(不含项目、个人所获荣誉;须提供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

公司业绩(10分)

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且在管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服务内容应至少包括安保、保洁、水电维修、食堂保障中任意三项,服务面积1万平方米(含1万平方米)以上的得1分;服务面积3万平方米(含3万平方米)以上的得2分;服务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含6万平方米)的得4分,最高得10分。

(须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提供在管项目、对应印证材料页码一览表;提供合同及用户单位对服务满意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无满意评价不得分;合同不清楚的,以甲方证明为准,印证原件备查)

10

公司信誉(2分)

投标人获人社部门颁发的信誉证书(如劳动保障诚信企业)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

(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或相关文件作为加分依据,原件备查。未提供的不得分,时间以证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2

认证(6分)

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认证有效期内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

6

服务管理方案

(36分)

管理服务的整体方案和策划思路(4分)。 根据合理性、科学性打分。

4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包括项目机构运作流程,管理制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条)(4分)。 根据合理性、科学性打分。

4

进场准备工作及承接查验方案(4分)。 根据合理性、科学性打分。

4

项目经理工作方案(3分)。 根据合理性、科学性打分。

3

保洁服务方案(3分)。 根据合理性、科学性打分。

3

治安、车辆管理与应急处置预案(3分)。 根据合理性、科学性打分。

3

食堂服务方案(4分)。 根据合理性、科学性打分。

4

管理重点难点和措施(4分)。 根据合理性、科学性打分。

4

合同到期交接方案(4分)。 根据合理性、科学性打分。

4

服务承诺、质量保证等(3分)。 根据承诺的内容、质量标准以其合理性、科学性打分。

3

人员配置及服务承诺

(19分)

(1) 人员配备的合理性 (2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人员、劳动人员配备情况,对各岗位的人员设置安排、人员到位等材料,以及组织管理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评审。

2

(2)项目经理资质、经验 (4分)

拟派本项目经理具有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或住建部门颁发的物业企业经理上岗证的得2分(须提交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该项目经理近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凭的得2分。项目经理必须驻场,不能兼顾其他项目。

4

岗位资质13分(须提交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2020年3月以来为其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拟派本项目维修电工持有安监或应急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

拟派本项目保安员均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员证的加2分,拟派保安队长具有高级保安员证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3

拟派本项目厨师有厨师证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6

员工培训计划

根据合理性、科学性打分。

2

经费测算

物业各项费用测算合理性。

2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姜堰大队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一)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

我方收到贵方编号TZZC-HQFW2021010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报价。

1、? 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报价,总报价见《报价一览表》。

2、? 我方愿意提供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

3、? 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报价的有效期限为报价截止之日起90天。

4、? 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5、? 我方认为泰州公安局有权决定成交者。

6、? 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7、? 我方认可并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8、? 如果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愿意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9、? 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单独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二)(报价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采购项目编号:

日期: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

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首次报价一览表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

¥ 元

(大写): 元整/年(为平均壹年的总报价)

标书

份数

正本:1份 副本:2份

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

2.开标一览表格式及内容不得自行改动。

3.本表不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请一式两份用信封密封后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投标报价表(含税)(一年)

附件(1)

物业管理费测算表

编号

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人均工资

月总价

年总价

备注

1

人员工资

...

...

...

小计

2

服装费

1

3

社会保险

1

4

物耗品

1

5

垃圾清运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