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一年)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
|
|
发布时间: 2021-04-27 |
一、项目编号: TD2021E071 二、项目名称: 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一年)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容城县中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城镇城内村罗萨大街19-2号 | 91130638666559361C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日期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说明 | 优惠价/入围价 | 容城县中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一年) | 食堂外包服务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780000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琳娜、李俐、吴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7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 号) 的指导意见》 【中招协(2015)026 号】的规定,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计算招标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容城县公安局 地址 : 容城县板正南大街21号 联系方式: 张强 0312-5690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保定通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 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4号楼18层 联系方式 : 尹志鹏 0312-5061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志鹏 电话: 0312-5061572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一年)磋商文件
|
|
|
第 1 页 共 52 页
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一年)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TD2021E071)
采购人:容城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保定通达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第 2 页 共 52 页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 评审办法.....................................................................................................18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 26
第五章 主要合同条款............................................................................................ 2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2
第 3 页 共 52 页
第一章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一年)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用项目管理 V3.0
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2021E071
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一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900000 元;
最高限价:900000 元;
采购需求:食堂外包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4 月 14 日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00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用项目管理 V3.0 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其他
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26 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金台西路和永贵大街交叉口)。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 年 4 月 26 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金台西路和永贵大街交叉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第 4 页 共 52 页
1、供应商报名登记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
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
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注册并核验通过后,即可在通用项目管理 V3.0 全流程
电子交易系统上自主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供应商自身
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若报名及下载磋商
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容城县公安局
地 址:容城县板正南大街 21 号
联系方式:张强、0312-5690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定通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 4号楼 18 层
联系方式:尹志鹏、0312-5061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志鹏
电 话:0312-5061572
第 5 页 共 52 页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名称:容城县公安局
地址:容城县板正南大街 21 号
联系人:张强
联系方式:0312-5690133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保定通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 4 号楼 18 层
联系人:尹志鹏
联系方式:0312-5061572
3 项目名称 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一年)
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6 采购内容 食堂外包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8 质量标准 合格。
9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4 月 26 日 9点 30 分
10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历天
11 磋商保证金 无
12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3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金台西路和永贵大街交叉口)
14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第 6 页 共 52 页
15 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2021 年 4 月 26 日 9 点 30 分
开启地点: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金台西路和永贵大街
交叉口)
16 磋商小组组建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
其余 2 人均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17 付款方式 按月据实结算。
18 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需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执行
19 采购代理服务费
根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
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的指导意见》【中
招协(2015)026 号】的规定,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招
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关于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计算招标
代理费,以总报价为计费基数,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人支付代理
费
20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900000 元;
最高限价:900000 元;
21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
品相关问题
本项目不涉及;
22 信用记录
采购人将对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
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经
营异常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
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
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3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1)采购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依据财库〔2019〕9 号相关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
第 7 页 共 52 页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
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财库〔2019〕18 号、〔2019〕19 号中规定品目清单:《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4)财库〔2019〕16 号中规定: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机构,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
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
(5)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有关规定。
(6)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有关规定。
(7)符合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
(8)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
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
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
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
(9)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财库〔2016〕125 号第二条第
三款规定,信用信息查询起始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查询截止时
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24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如本磋商文件条款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相冲突或未涉及问题均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25 名词解释
(成交人、成交供应商)为同一意思。本项目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保
定通达招标有限公司所有。
26
因受疫情影响,为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安全,供应商拟派参与开标人员应为 1 人,委托代理人
需持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承诺函(疫情附件一)。
关于中高风险地区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须持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
第 8 页 共 52 页
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
27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用项目管理 V3.0 全流程
电子交易系统”查询供应商报名登记情况,未按要求进行报名登记的,将失去参与资格,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疫情附件一: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开标评标人员相关情况调查表
(适用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等参与现场开、评标人员)
项目名称:
开/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1. 基本信息
1.1 姓名:
1.2 身份证号:
1.3 单位:
2. 联系方式:
2.1 联系电话:
2.2 紧急联系人电话:
3.居住情况(如实填写本次开标(评标)日前 14 天至今的居住地址)
居住地 1: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居住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街道) 号
居住地 2: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居住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街道) 号
居住地 3: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居住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街道) 号
4. 本次开标(评标)日前 14 天至今,中高风险地区居住或旅行史
4.1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是 □否
4.2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是 □否
第 9 页 共 52 页
4.3 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时间: 月 日
5. 本次开标(评标)日前 14 天至今,病例接触情况
是否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是 □否
如有接触史,请立即向所在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6. 本次开标(评标)日前 14 天至今,接触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情况
6.1是否接触过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是 □否
6.2最后接触时间 月 日
7. 本次开标(评标)日前 14 天至今,发热情况
7.1 是否发热:□是 □否
7.2 发热日期: 月 日
7.3 确认诊断结果:
8. 本次开标(评标)日前 14 天至今,聚集性发热情况
8.1 同一家庭是否有聚集性发热:□是 □否
8.2 发热日期: 月 日
8.3 确认诊断结果:
9. 截至今日网络查询,是否与新冠肺炎患者同程出行过(火车、飞机、公共汽车)
是否同程出行过:□是 □否
10. 目前身体情况
是否有如下症状和体征:
□发热:最高温度 ℃ □乏力 □干咳 □咳痰 □鼻塞 □流涕 □寒战
□气促 □呼吸困难 □咽痛 □头痛 □肌肉酸痛 □关节酸痛 □胸闷 □呕吐
□腹泻 □其他
?不存在上述症状和体征
11.到本次开标(评标)地点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请具体到车次、乘车区间,自驾的
写明停留过的服务区)
交通 1:
交通 2:
交通 3:
本人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准确。
签字: 日期: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日期:
注:本附件非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无需附于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自行打印、签字、盖章,并于开标之
日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第 10 页 共 52 页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
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
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服务期限、项目实施地点、质量要求
1.3.1 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项目实施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联合体投标要求:不接受。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
任承担此费用。
第 11 页 共 52 页
1.6 保密
参与磋商采购活动的各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可以自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
的现场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9.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
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9.3 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
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10 磋商前答疑会
不组织。
2.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
第五章 主要合同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为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2.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
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暨磋商公告
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未下载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效响应
的,自行承担责任,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
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第 12 页 共 52 页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全部内容。
3.2 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分项报价表”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
要求。
3.2.3 供应商的报价应按磋商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现行规范的相应规定,在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难易程
度、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竞争性报价。
3.2.4 供应商的报价应涵盖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
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回其响
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4 磋商保证金
3.4.1 供应商应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交纳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4.3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
金,自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响应文件的编制
3.5.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
的组成部分。
3.5.2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限、响应文件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
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
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 13 页 共 52 页
或盖章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5.4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
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5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散页无效,并编制目录及页码。
4.投标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密封(正副本可封装在一起也可分开封装),加贴封条,并在
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1.2 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供应商: (单位名称)
北京时间 2021 年 4 月 26 日 9 点 30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4.1.3 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加写标记的,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识别、错误启封、提前启封等情况,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未按要求密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本章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
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
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加盖单位公章和签字。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
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4.1.2 条规定进行密封、
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第 14 页 共 52 页
5.开启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2 会议议程
(l)宣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查询供应商网上报名登记情况;
(3)宣布会议纪律;
(4)宣布与会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
(5)供应商代表检查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6)评审阶段。
6.评审
6.1 磋商小组
6.1.1 评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磋
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
6.3 评审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
章“评审办法”未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4 评审过程的保密
6.4.1 响应文件开启后,直至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
有关的资料、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
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6.4.2 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
小组施加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否决。
6.4.3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
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第 15 页 共 52 页
6.5 响应文件的澄清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视为无效响应。
6.6 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将评审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
归还采购人。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响应文件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
购。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磋商小组按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 3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排名
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
7.2 成交通知
在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
成交的供应商。
7.3 签订合同
7.3.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
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8.1 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库〔2015〕124 号》
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8.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8.3 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8.4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 16 页 共 52 页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
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
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质疑和投诉
9.5.1 接受单位只接受同一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9.5.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5.3 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
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9.5.4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5.5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9.5.6 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
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9.5.7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9.5.8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9.5.9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
一式二份。
第 17 页 共 52 页
9.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9.5.11 接收单位只接收同一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统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9.5.12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9.5.13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
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
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9.5.14 磋商文件质疑与投诉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相关规
定执行。
10.验收
采购人应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 18 页 共 52 页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总则
(一)评审原则
1、科学、择优、公平、公正原则;
2、依法评审、严格保密;
3、鼓励充分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
(二)评审监督
采购人接受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服务项目磋商采购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审程序
(一)评审程序
磋商小组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审:
1、磋商小组成员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选举磋商小组组长;
磋商小组首先应推选一名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组组长负责评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
(1)磋商小组组长应组织磋商小组成员认真研究磋商文件,了解和熟悉采购的目的、采购内容、
主要合同条款、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掌握评审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审表格的使用。
注:磋商文件及本办法中未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磋商小组提供评审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磋商文件、未在响应
文件开启会上当场拒绝的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会议记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采购人或
磋商小组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4、资格审查;
采购人根据磋商文件,按照资格审查表的内容,对所有供应商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要求的,不再
参与任何后续评审。
5、符合性评审;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按照符合性评审表的形式,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
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
理,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
6、详细评审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平等
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第 19 页 共 52 页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
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且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如果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无变更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及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
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
交候选供应商,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
7、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审报告并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采购人递交评审报告;
8、评审结束。
(二)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关于评审活动暂停。
(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
评审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活动方可暂停。
(2)发生评审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
且具备继续评审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审。
2、关于评审中途更换磋商小组成员。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确需在评审中途退出评审活动;
(2)发现某磋商小组成员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
3、退出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己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
4、由采购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三)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依据财库〔2019〕9 号相关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
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或强制采购。
注:供应商投标货物含有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响应文件附加盖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
印件,否则其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
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需要在磋商时提供分支机构的有
效证明资料。
第 20 页 共 52 页
(4)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
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5)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
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6)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该通知规定的享受
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
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将随成交公告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磋商小组工作纪律
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评审过程中采购人的代表不得发表超出磋商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倾向性或引导性的言论,如
关于供应商的考察等情况。磋商小组其他成员应充分发挥个人技术能力、水平,依据磋商文件独立进行
评审工作。
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进行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
假方式投标的,应否决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并将有关情况记录于评审报告。
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应当回避的评审活动主动提出回避;不得与
任何供应商进行私下接触,收受供应商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5、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
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磋商小组成员:
(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评审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的。
第 21 页 共 52 页
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评审办法
附表一:资格性审查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备注
1 营业执照副本
有效,响应文件中附有加盖公章的复
印件
2 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
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有效,响应文件中附有加盖公章的复
印件
3
2020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
明材料和 2020 年 1 月至今
(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
险的缴费凭证或社会保险缴
纳证明)
响应文件中附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
加盖公章的网上缴费证明打印页(如
依法免税或不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4 中小微企业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扶持小微企业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声明
响应文件中附有加盖公章的原件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响应文件中附有加盖公章的原件
7 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地址:信用
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
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地址:中
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经营异常名单、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地址: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渠道:采购人从
“信用中国”、“中国
政府采购网”、“中国
河北政府采购网”和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查询;
查询截止时间:资格审
查时;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
录(信用中国);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
采购网);失信被执行
人(中国河北政府采购
网);经营异常名单、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第 22 页 共 52 页
公示系统);
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站打印页。
审查结果 是否通过
注: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在进入符合性审查。
附表二:符合性审查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备注
1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2 签字、盖章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签字
3 响应文件内容 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
4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载明有效期不低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
5 总报价 只有一个总报价且未超过采购预算上限
6 质量标准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7 服务期限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8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法人授权代
表身份证、被授权人
2020年 1月至今(任
意一个月)在所属单
位缴纳养老保险对
账单或社保机构出
具的有效证明
有效
如被授权人到
场响应文件中
提供①,如法定
代表人到场响
应文件中提供
②证明材料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
有效
审查结果 是否通过
第 23 页 共 52 页
附表三: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
内容
评分说明和标准 分值
1
报价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
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备注:磋商小组认为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5 分
2
整体
实施
方案
食品质量控制方
案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原材料采购、运输、检验、保存等)进行评价:
第一档:内容全面、详细、可操作性强得 6.01-12 分;
第二档:内容较全面、较详细、可操作性较强 3.01-6 分;
第三档:方案一般得 0-3 分。
12
服务质量控制方
案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餐饮服务、卫生服务等)进行评价:
第一档:内容全面、详细、可操作性强得 6.01-12 分;
第二档:内容较全面、较详细、可操作性较强 3.01-6 分;
第三档:方案一般得 0-3 分。
12
卫生控制方案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卫生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进
行评价:
第一档:内容全面、详细、可操作性强、控制得当得 6.01-12
分;
第二档:内容较全面、较详细、可操作性较强、控制得当得
得 3.01-6 分;
第三档:方案一般得 0-3 分。
12
操作规程控制管
理方案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包
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管理、财产管理、监督管理、奖惩等)
进行评价:
第一档:内容全面、详细、可操作性强、控制得当得 6.01-12
分;
12
第 24 页 共 52 页
第二档:内容较全面、较详细、可操作性较强、控制得当得
得 3.01-6 分;
第三档:方案一般得 0-3 分。
食品保存管理方
案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食品保存管理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储存方式、品种分类等)进行评价:
第一档:内容全面、详细、可操作性强、控制得当得 6.01-12
分;
第二档:内容较全面、较详细、可操作性较强、控制得当得
得 3.01-6 分;
第三档:方案一般得 0-3 分。
12
应急预案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
火灾、燃气泄漏、食物中毒、人身伤害、人员急救、其他突
发事件等)进行评价:
第一档:应急处理方案全面、及时、完整的得 6.01-10 分
第二档:应急处理方案较全面、完整的得 3.01-6 分
第三档:应急处理方案一般的得 0-3 分
10
3 人员
配备
1、供应商拟投入的人员数量在满足采购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加 1分,最
高得 2分。
4
2、拟投入人员中具有烹饪技能或餐饮相关技能证书的,每有一名加 1分,最
多得 2分。(响应文件中附技能证书复印件)
4 食谱
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谱进行横向比较:
第一档:食谱价值与就餐标准相当,荤素搭配合理,营养匹配科学,色香味俱
佳,老中青皆宜的得 5 分。
第二档:食谱价值与就餐标准相当,荤素搭配较合理,营养匹配较科学,色香
味较佳,老中青皆宜的得 3 分。
第三档:食谱搭配一般的得 1分。
不提供食谱不得分。
5分
5 公司
实力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个得 2 分。
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二者保持一致,否则不得分。
6分
注:如缺项,所缺项得“0”分。
磋商小组应遵照以下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
各磋商小组评委对同一供应商的综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有效小数),磋商小组按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
第 25 页 共 52 页
成交供应商。如果在排序中出现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最终报价较低的供应商排序优先;如果最终报
价也一样,则技术部分得分较高者排序优先。
五、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评审报告
应当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并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3、响应文件开启记录;
4、无效响应情况说明;
5、评审标准、评审方法;
6、经评审的评分一览表;
7、经评审的供应商排序;
六、成交供应商选定及选定后的工作
1、成交供应商的选定
磋商小组按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 3名成交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
应商。并将结果在指定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
2、成交供应商的通知
根据评审的成交结果,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如成交供应商拒给予履行其中标义务,成交供应商被视为放弃中标;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
采购人可将成交资格依次顺延或重新采购。
3、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正式签订合同(包括期间达成的所有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均具有约束力,直到项目合同得以签署时为止。
第 26 页 共 52 页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
一、餐食要求
1、供应标准:服务单位提供食堂的职工餐(早中晚)、节假日值班用餐服务、招待餐、会议接待餐等。
按成本制作,早餐标准为 4 元/人,午餐标准为 13 元/人,晚餐标准为 3 元/人,全天共计餐标 20 元-
人。就餐人数 80 人左右。
2、餐点种类:
①早餐:供应至少包括中式主食、鸡蛋、凉菜、热菜、西点、现场制作、汤羹、流食等,请在方案中明
确每天早餐上述类别餐食的种类数量,以及菜单轮换的周期。
②午餐:供应至少包括中式主食、西点、现场制作、凉荤素菜、热荤素菜、水果、汤羹、小食、清真食
品、特色风味食品(包括西式餐点、韩式或日式餐点、铁板、砂锅、面食等),请在方案中明确每天午
餐上述类别餐食的种类数量,以及菜单轮换的周期。
③晚餐及周末:供应可在上述午餐餐食类别基础上适当减少,请在方案中明确每天晚餐及周末上述类别
餐食的种类数量,以及菜单轮换的周期。
3、营养及品种基本需求
① 高、中、低档搭配、荤素搭配、粗细搭配、冷热搭配,营养丰富合理。
② 食品制作要充分体现色、香、味、型的特点。
③ 小吃要品种多样、口味纯正、东西结合、南北结合。
④ 招待餐需能够制作出 10 套以上不同品种,不同档次的菜肴。
⑤ 服务商要充分掌握服务对象的用餐需求、口味,保证员工吃上可口饭菜。
二、采购人负责内容
采购人提供服务场地、设备设施等以保证服务商的正常营业,并承担餐厅日常经营所需水电暖费用、
燃油、低值易耗品、厨杂和设施设备维修、烟道清理等费用。
三、服务商服务要求
1、服务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使用腐烂变质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保持菜肴的新鲜、卫生和食品安全的要求。
2、服务商厨房员工不得私自携带采购方物品离开,违者将按采购方规章处罚。
3、服务商必须保持餐厅良好形象,做到餐厅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餐具必须坚持每餐消毒,随时接
受采购方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
4、厨房及餐厅的残渣和垃圾倒在采购方指定的位置,不得乱扔乱倒。
5、服务商要定期清理和疏通厨房的排水沟,厨房、餐厅范围内外的卫生应由服务商负责,保证卫生整
洁。
6、每周五制定并公布下一周食谱。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两周不重复食谱,实际工作中两周食谱不得重复,
第 27 页 共 52 页
公布食谱前须经采购方审核。
7、服务商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工作时间穿戴统一服装,要做到穿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8、服务商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当使用厨房的各项设施,因服务商不当操作造成意外事故的,由
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
9、食堂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均由服务商负责。
10、督促厨房员工遵守采购方单位的管理制度、厨房纪律及机关有关规定。
11、自觉服从采购方的管理,并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服务商提供食品的品种、质量和服务
水平等高于采购方要求,并继续创新提高。
12、保证采购方人员按时就餐,如有加班人员额外用餐,采购方需提前告知食堂工作人员。
13、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环境建设由服务商负责。如因服务商商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
染、人身安全、生产安全等事故。所有涉及到人身、财产等损失由服务商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
任。
14、承包方不得转包他人。
15、服务商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否则依法追究责任。
四、人员配置需求
1、人员配备数量不少于 5人(含 5人),所有人员应五官端正(岗位应包含:厨师、面点师、洗碗工、
服务员等)各主要人员要求如下:
1.1 厨师
厨师及各主管应身体健康,组织能力强,个人技术好,年龄在 22 岁至 50 岁之间,厨师必须具有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出具的烹饪技师资格证书,并具有较强的协调管理能力,能够满足甲方会议、接
待用餐的运营需求;主食(面点)厨师应具备中级以上厨师资质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出具的面
点证书,具有熟练掌握主要菜系制作、主要面点、食品、冷荤制作、风味小吃主要配制方法的能力。
1.2 洗碗工、服务员
员工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懂得礼仪的基本要求(男女不限),具有良好的餐饮服务意识。
五、人员服务基本要求
1、礼貌、和蔼、衣帽穿戴整洁、举止端庄、语言得体,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
2、知晓迎客、迎宾礼仪,让客得体。
3、卫生清扫及时,餐闭用餐人员餐具整理迅速。
六、卫生基本要求
1、符合卫生部颁布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颁布的《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2、凉菜间、切配间、面点间、热菜间工作要求:符合卫生部颁布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
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颁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第 28 页 共 52 页
七、管理要求
2.5.1 服务商需保证按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各类会议用餐及特定用餐需求的接待服务工作。
2.5.2 服务商知悉并理解本项目不定期举行的外事活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可能会对餐厅经营造成
一定影响,服务商确认采购人无需对上述因素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2.5.3 服务商保证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其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有健康证、上岗证、身
份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2.5.4 服务商负责服务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服务区域所有设施,工具物品及不
动产等安全完好。
2.5.5 服务商接受采购人等监督检查,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及客户投诉及时整改纠正。
2.5.6 服务商在服务期间必须按本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的承诺完成各项工作,采购人每天派出专人
按合约规定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合约规定的问题,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服务商要配合在限
定时间内纠正,并视情况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处罚条款予以罚款。
2.5.7 采购人每月组织一次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与方式由采购人与服务商共同确定,双方各派至
少一名代表执行调研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计算满意度,要求就餐满意度不得低于 85%。
若单次就餐满意度低于 85%,采购人有权根据食客反映情况,要求服务商于一个月内整改;连续三次或
一年内累计五次满意度调研低于 85%,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产生的相应损失由服务商自行承
担。
第 29 页 共 52 页
第五章 主要合同条款
(仅供参考,具体合同以甲乙双方签订为准)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委托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河北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 号文)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
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
1、甲方以 (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
。
内容包括: 。
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
自______年___ 月 日至______年___ 月 日止,共计 天。
3、服务地点: 。
第二条 合同金额
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服务质量标准为:
第四条 验收方及验收标准
第五条 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
第六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付款方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第 30 页 共 52 页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
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 %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__ %的数额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__ %的违
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__ %的违
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__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第九条 知识产权归属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
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
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
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
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 号、冀政办〔2014〕3 号文件规定的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四条 税费
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
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 31 页 共 52 页
第十六条 补充条款
1、谅解与备忘条款:
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
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本合同订立地点: 。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保定通达招标有限公司壹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壹份,政
府采购办壹份。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
附件一:服务质量标准
附件二:验收标准(打分办法)
附件三: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 32 页 共 52 页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 33 页 共 52 页
(封面)
采购编号:TD2021E071
(正本或副本)
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一年)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章或签字)
供应商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第 34 页 共 52 页
目录
一、报价函..................................................( )
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四、报价一览表..............................................( )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七、技术方案................................................( )
八、人员配置................................................( )
九、公司实力................................................( )
十、诚信廉洁承诺书..........................................( )
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十四、监狱企业声明函........................................( )
注:供应商需自行编制页码、资格审查项索引、评分项索引,可自行调整目
录或编制二级目录。
第 35 页 共 52 页
附件 1
报价函
容城县公安局:
根据 TD2021E071 号磋商文件要求,我单位授权 同志代表我方参加此次采购活
动,并提交下述文件:
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宣布本次磋商总报价: 元人民币,服务期限: ;
质量标准: 。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磋商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
一定要选择最低价的供应商;
5、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有效期为 天。
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第 36 页 共 52 页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容城县公安局:
兹委托 同志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一年)的采购
活动(TD2021E071),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采购的有关事宜。
附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岁,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手机):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
本授权书有效期:本授权书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附件:被授权人 2020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所属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
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
第 37 页 共 52 页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 应 商:
单位类型: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第 38 页 共 52 页
附件 4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总报价(元)
大写:
小写: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 39 页 共 52 页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商务条款内容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正偏离或负偏离或
无偏离
偏离内容
1 服务期限
2 项目实施地点
3 有效期
4 付款方式
5 质量标准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 40 页 共 52 页
附件 6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0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20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
件加盖公章)
第 41 页 共 52 页
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容城县公安局:
我公司 (公司全称)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特此郑重声明!
供应商(盖公章):
第 42 页 共 52 页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容城县公安局:
我公司 (公司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一年)(项目
编号:TD2021E071)的采购活动,我公司在完全理解本项目招标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
其他内容后,决定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如我公司中标或成交,我公司将提供
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项目采购合同正常履行。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
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同意按我方合同违约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供应商(盖公章):
第 43 页 共 52 页
附件7
技术方案
(1)整体实施方案
(2)食谱方案
(供应商按照评分标准自行编制)
第 44 页 共 52 页
附件 8 人员配置
本单位人员配备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岗位种类 数量
拟在本项目
担任的任务
附:拟投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评分标准中相应证明文件(如有)。
第 45 页 共 52 页
拟投入外聘人员配备
序号 岗位种类 数量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任务
第 46 页 共 52 页
附件9
公司实力
附:评分标准中相应资质(如有)。
第 47 页 共 52 页
附件10
诚信廉洁承诺书
为充分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市场秩序,本单位
在参与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一年)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以保证在采购活动中无任何
违规、违纪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违反,甘愿接受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及相应处
罚,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不以任何手段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谋取投标的不正当照顾。
2.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谋求不正当利益。
3.在确定成交人前,不向评审专家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采购单位就投标价格、投标
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5.不与供应商之间相互串标、串标。
6.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7.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骗取成交。
8.成交后,不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
9.成交后,与采购单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不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0.不存在供应商须知 1.4.3 条规定的情形。
11.主动接受并配合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第 48 页 共 52 页
附件 11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 49 页 共 52 页
附件 12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
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第 50 页 共 52 页
附件 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
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未提供本声明函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价格扣除。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本声明函不作为响应文件格式强制要求,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提
供此格式,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
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 51 页 共 52 页
附件 14
监狱企业声明函
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声明函不作为响应文件格式强制要求,
非监狱企业可不提供此格式,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
一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 52 页 共 52 页
附件 15
最终磋商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总报价(元)
大写:
小写: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
2、此表须提前加盖单位公章(无需胶状在响应文件,但属于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
结束后,则需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报出最终磋商报价并提交此表格。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采购内容、服务期限、项目实施地点、质量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2.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2 报价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4 磋商保证金
4.投标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启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5.2 会议议程
6.评审
6.1 磋商小组
6.2 评审原则
6.3 评审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2 成交通知
7.3签订合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9.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第三章评审办法
一、总则
二、评审程序
(1)采购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依据财库〔2019〕9号相关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
注:供应商投标货物含有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响应文件附加盖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其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
(4)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
(5)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
(6)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
三、磋商小组工作纪律
四、评审办法
五、评审报告
1、成交供应商的选定
2、成交供应商的通知
3、签订合同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
采购人提供服务场地、设备设施等以保证服务商的正常营业,并承担餐厅日常经营所需水电暖费用、燃油、低值易
三、服务商服务要求
2.5.7 采购人每月组织一次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与方式由采购人与服务商共同确定,双方各派至少一名代
第五章 主要合同条款
(仅供参考,具体合同以甲乙双方签订为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供应商名称: (盖章)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章或签字)
供应商联系方式: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