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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智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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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智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配套项目(一期)餐厅运营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惠州市智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配套项目(一期)餐厅运营竞争性磋商

2021年04月30日 08:53

附件106.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项目概况

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配套项目(一期)餐厅运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河南岸白泥一路7号冠好光电2楼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SZC-HC-20210404

项目名称: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配套项目(一期)餐厅运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备注

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配套项目(一期)餐厅运营

1项

本项目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5年。每月由惠州市智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若连续3个月考核不达标则取消其服务资格重新进行选取。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非联合体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依法取得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供应商应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按规定在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30日 至 2021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9:30至14: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河南岸白泥一路7号冠好光电2楼201室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0日,每天9: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河南岸白泥一路7号冠好光电2楼201室)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按磋商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按磋商文件)。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须按顺序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在封面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每页均需盖有供应商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提交日期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须同时提供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河南岸白泥一路7号冠好光电2楼2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河南岸白泥一路7号冠好光电2楼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智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仲恺六路137号

联系方式:0752-3855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河南岸白泥一路7号冠好光电2楼201室

联系方式:丘小姐 0752-28291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丘小姐

电 话: 丘小姐 0752-2829145

公开招标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YHSZC-HC-20210404

采购项目名称:中韩产业园集中配套(一期)餐厅合作运营项目

采购人:惠州市智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5877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1

HYPERLINK \l _Toc2479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HYPERLINK \l _Toc3006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HYPERLINK \l _Toc8859 三、获取磋商文件 1

HYPERLINK \l _Toc21848 四、磋商日程安排 2

HYPERLINK \l _Toc23923 五、项目公示时间及提出质疑的要求 2

HYPERLINK \l _Toc13980 六、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3

HYPERLINK \l _Toc8036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4

HYPERLINK \l _Toc28217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

HYPERLINK \l _Toc29790 二、投标要求 4

HYPERLINK \l _Toc8044 三、项目概述 4

HYPERLINK \l _Toc25983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20

HYPERLINK \l _Toc32386 一、说 明 20

HYPERLINK \l _Toc28402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24

HYPERLINK \l _Toc13227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25

HYPERLINK \l _Toc2578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30

HYPERLINK \l _Toc9495 五、开标、磋商及评标 31

HYPERLINK \l _Toc5516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36

HYPERLINK \l _Toc27408 七、废标与处理 37

HYPERLINK \l _Toc29577 八、质疑 37

HYPERLINK \l _Toc1536 九、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8

HYPERLINK \l _Toc13863 十、适用法律 38

HYPERLINK \l _Toc28028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44

HYPERLINK \l _Toc13520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51

HYPERLINK \l _Toc2250 一、自查表 53

HYPERLINK \l _Toc31021 二、资格性文件 55

HYPERLINK \l _Toc25728 2.4退还磋商保证金声明函 59

HYPERLINK \l _Toc10437 三、商务部分 65

HYPERLINK \l _Toc22058 四、服务部分 71

HYPERLINK \l _Toc30860 五、价格部分 76

HYPERLINK \l _Toc1567 相关附件: 77

“信用中国网”信用查询指南

1、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在首页点击“信用服务”,依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3、进入搜索结果页面,查看是否有负面记录和受惩黑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指南

1、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2、点击首页左侧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如下图:

3、输入公司名称,然后点击“查找”,查看是否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如下图: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智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配套项目(一期)餐厅运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YHSZC-HC-20210404

2、采购项目名称: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配套项目(一期)餐厅运营。

3、项目地点:潼湖生态智慧区。

4、预算金额:约人民币380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5年每月由惠州市智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若连续3个月考核不达标取消其服务资格重新进行选取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非联合体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依法取得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应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按规定在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0日,每天9: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河南岸白泥一路7号冠好光电2楼201室)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按磋商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按磋商文件)。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须按顺序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在封面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每页均需盖有供应商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提交日期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须同时提供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四、磋商日程安排

1、磋商截止时间:2021年5121000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河南岸白泥一路7号冠好光电2楼201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5120930分~1000分,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

3、开标、磋商时间:2021年5121000

4、开标、磋商地点: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河南岸白泥一路7号冠好光电2楼201室);

五、项目公示时间及提出质疑的要求

1、项目公示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之内。

2、提出质疑的要求: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提交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注:供应商购买纸质磋商文件之日早于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纸质磋商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六、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智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仲恺六路137号

联系方式:0752-3855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河南岸白泥一路7号冠好光电2楼201室

联系方式:丘小姐 0752-2829145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非联合体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依法取得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应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按规定在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二、投标要求

1、供应商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建议时,必须列出具体数值,如果只注明“符合”、“满足”、“差不多”、“接近”等不明确表述的,将导致磋商小组拒绝其报价。

2、在采购项目商务及服务要求中建议的指标,特别是“★”号的部分为本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如果供应商响应服务的具体技术指标存在负偏离,且磋商小组认为该负偏离将对采购人使用服务造成重大影响的,且采购人不接受该负偏离,将导致磋商小组拒绝其响应;凡标有“▲”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供应商应尽量满足,否则将影响评分

三、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 YHSZC-HC-20210404

2、采购项目名称: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配套项目(一期)餐厅运营。

3、项目地点:潼湖生态智慧区。

4、预算金额:约人民币380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5年。每月由惠州市智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若连续3个月考核不达标则取消其服务资格重新进行选取。

(二)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备注

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配套项目(一期)餐厅运营

1项

本项目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部分。

(三)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配套项目(一期)餐厅运营拟发包给一家有资质、有经济实力、诚信度高、管理严格、安全卫生、质量可靠的服务管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自负盈亏,不得转包他人。

1、服务内容

(1)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租赁该场地,用作餐饮经营场地,因场地租赁及使用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承诺的分成点位作为收益(按月度营业总收入×分成点位计算),不再收取场地的租金。

(2)成交供应商需自费投资、购置提供餐饮膳食服务所需的、必备的设施设备及装修装饰等,包括但不限于厨房、餐厅的装修装饰、配置开餐所需的整套厨房设施设备以及配餐运输所需的设施设备等。其中,成交供应商的装修方案及厨房开餐所需设备的采购清单需报采购人审核备案。

(3)成交供应商负责餐厅食材、配料等一切所需物资的采购及加工服务。

(4)成交供应商以自身的名义聘请经营餐饮所需的劳动人员,并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及支付薪酬待遇等。

2、经营要求

(1)供餐要求

餐厅以经营经济快餐(分为套餐和自选餐)为主。服务时间:早餐7:00至9:30,午餐11:30至13:30,晚餐17:30至19:30。全年不间断提供早、午、晚三餐(特殊情况除外)。

(2)菜式要求

1)早餐标准品种不少于10个,具体品种包括有斋汤(炒)粉、面、肉汤(炒)粉、面、中式包点、西式包点、白粥、肉粥、鸡蛋、牛奶、青菜等。

2)午、晚餐标准菜式品种:午、晚餐需提供不少于2个主菜,不少于3个配菜,1个汤。

3)菜谱公示:菜谱需每周公布(每周五午餐前公布下周菜谱)。

(3)管理要求

1)材料采购和验收管理

①采购食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关证照、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②认真做好购进食品原料的验收和台帐登记工作,台帐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所购入的食品及原料须经验收员验收登记后方能使用。

③做好下列食品的索证、验收、登记管理工作:米、面、食用油、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

④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在入库前,库管员应对其食品质量情况进行检查。

2)服务人员卫生管理

①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体检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③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个人卫生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做到个人卫生整洁。

④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仪容仪表整洁、符合要求,上班不带戒指、耳环、手表,不涂指甲油。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

⑤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日如实汇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凡患有5种传染病如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凡出现腹痛、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肿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黄疸等症状时,及时停止制售食品工作,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确已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岗位工作,患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如流涎症、牛皮癣等,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的工作。

⑥餐饮服务环节制售食品时应保持双手清洁,在加工直接入口食品前、处理食品原料、接触与食品无关的物品后必须洗手。

3)服务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①从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②认真执行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③新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④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4)餐厅卫生管理:

① 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洗手设施。

②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5)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保洁:

①设有专用洗刷水池,盛放生、熟、荤、素食品的用具要严格分开,摆放整齐。加工生、熟食品的菜墩、刀用具要有明确标志;要经常消毒,保持用具整洁、干净,做到清洁卫生、专人负责,使用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完全无害。

②操作台、货物架、售货台、各类粥车、汤桶、淘米桶、洗碗盆等要保持清洁无灰尘、无油污;洗菜池、盆、筐等要无泥沙、无脏垢、无异味。

③盛装食品所用盆、盘等餐具和生产加工用具要生熟分开,各种容器均保持干净、清洁,不得直接落地放置。

④公用餐具和用具做到每餐必须消毒,消毒时间每次不低于30分钟,出售食品必须用售货工具;餐具的消毒首选100℃煮沸消毒10分钟、100℃蒸汽消毒15分钟,也可用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再用净水冲洗干净。

⑤对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清洗干净,保持干燥,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清洗消毒程序:必须严格按“一洗、二漂、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消毒完毕的用具应当立即放于清洁的厨柜内保洁,餐具、用具可用电子消毒柜消毒,容积大的用具可用含氯消毒剂消毒。

⑥厨房用具(砧板等)和餐具每餐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清洗后存放在保洁橱内或有盖保洁柜中。

6)食品安全综合检查:

①制定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②各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生,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检查记录备查。

③厨师长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餐饮服务操作习惯。

④采购人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应对各餐饮部位进行1-2次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位的自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7)食品原料库房管理:

① 食品库房应专用。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② 仓库达到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要求,库房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③做好食品及原料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和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④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⑤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⑥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备。肉类、水产品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⑦ 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8)控制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管理:

①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

②食品的加工场所按照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顺序予以布局,体现由污染逐渐走向清洁区的加工顺序。

③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盛装食品所用盆、盘等餐具和生产加工用具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各种盛具均保持干净、清洁,不得直接落地。

④ 严格按照各室功能和食品加工流程:生进、熟出进行操作,烧煮好的食品从传递窗口进入备餐间。

⑤ 每天做好厨房、副食品仓库等场所的灭蝇、灭蚊、防蟑螂、防鼠和消毒工作,各餐间消毒灯定员定时开关,随手关闭备餐间门窗,防止蚊蝇叮咬食物和掉入菜中。

⑥ 厨房用具(刀、盆、砧板等)和餐具每餐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清洁后存放在保洁柜内。

⑦ 严格执行“五四”制度:四不制度、四隔离制度、四过关制度、四定制度和四勤制度。

9)粗加工食品安全管理:

① 餐厅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域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② 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不得分叉使用。盛装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③ 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要离地离墙。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④ 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地清洗下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⑤ 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去净羽毛、内脏。

⑥ 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及时清洗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餐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10)烹调加工食品安全管理:

① 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② 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外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③ 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④ 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⑤ 刀、砧板、盆、抹布用后清洗消毒;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⑥ 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⑦ 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11)面点制作食品安全管理:

①加工前要对待加工使用的食品原料质量感官检查,发现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情况,不能加工。

② 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食品安全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应该浸泡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再加工制作。

③ 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④ 当餐未用完的面点,应当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要冷藏,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⑤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⑥ 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晒备用。

⑦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⑧ 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

12)配餐间食品安全管理:

① 配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② 配餐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要求戴口罩。

③ 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开紫外线灯30分钟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④ 操作前应对配置食品进行检查,凡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时,不得配制使用。

⑤ 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台上,不得落地存放。

⑥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配餐间环境卫生,确保配餐台无残渣、汤汁,无油渍、污渍,地面清洁卫生。

13)冰箱食品安全管理:

① 冰箱、冰柜、冷库要分类存放、生熟分开,有明确标志,保持清洁无异味,箱、柜、库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发现有腐烂、变质、超期储存的食品要及时处理;冷藏设备必须保证运转正常,且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超过lcm,冷藏的温度不超过10℃,冷冻温度不超过-1℃。

② 公用餐具和用具做到每餐必须消毒,消毒时间每次不低于30分钟,出售食品必须用售货工具;餐具的消毒首选100℃煮沸消毒10分钟、100℃蒸汽消毒15分钟,也可用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净水冲洗干净。

③ 存放原料、半成品和熟食品的冰箱或冰柜以及食品留样冰箱应分开使用,并标明用途及责任人。

④ 冷藏、冷冻库装温度显示装置良好,定期校验,确保冷藏设施正常运转和使用。

⑤ 定期清洗、除霜、除臭,结霜厚度不超过1cm,冷藏温度保持在0-10℃,冷冻温度保持在-1℃—20℃,做好除霜记录。

⑥ 冰箱内不得存放未清洗干净的非包装食品,不得超量贮存食品。

⑦ 肉类、水产类分库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开罐食品或成品、半成品应倒入盛器加盖(或保鲜膜)保存,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

⑧ 自行加工的成品、半成品需要存放时应贴上标签,注明加工日期和保质期限,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⑨专人负责,落实责任,每日对存放的食品进行检查。

14)餐厨废弃物管理:

① 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应交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并签订处置协议。

② 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③ 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④ 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⑤ 餐厨废弃物的容器应当密闭,整洁完好,并有明显标识。

⑥ 餐厅负责人应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15)常见事故的预防:

厨房常见事故有割伤、跌伤、烧烫伤、触电、盗窃、火灾等。

割伤

①在使用各种刀具时,注意力要集中,方法要正确。

②刀具等所有切割工具应当保持锋利,实际工作中,钝刀更易伤手。

③操作时,不得用刀指东划西,不得将刀随意乱放,更不能拿着刀边走路边甩动膀子,以免刀口伤着别人。

④不要将刀放在工作台或砧板的边缘,以免震动时滑落砸到脚上;一旦发现刀具掉落,切不可用手去接拿。

⑤清洗刀具时,要一件件进行,切不可将刀具浸没在放满水的洗涤池中。

⑥禁止拿着刀具打闹。

⑦在使用具有危险性的设备(绞肉机或搅拌机)之前,必须先弄明确设备装置是否到位。

⑧在清洗设备时,要先切断电源再清洗,清洁锐利的刀片时要格外谨慎,洗擦时要将抹布折叠到一定的厚度,由里向外擦。

⑨厨房内如有破碎的玻璃器具和陶瓷器皿,要及时用扫帚处理掉,不要用手去拣。

⑩发现工作区域有暴露的铁皮角、金属丝头、铁钉之类的东西,要及时敲掉或取下,以免划伤人。

跌伤

由于厨房内地面潮湿、油腻、行走通道狭窄非常容易造成跌伤。其预防措施为:

①工作区域及周围地面要保持清洁、干燥。油、汤水撒在地后,要立即擦掉,尤其是在炉灶操作区。

②厨师的工作鞋要有防滑性能,不得穿薄底鞋、已磨损的鞋、高跟鞋、拖鞋、凉鞋。平时所穿的鞋脚趾脚后跟不得外露,鞋带要系紧。

③所有通道和工作区域内应没有障碍物,橱柜的抽屉和柜门不应当开着。

④厨房内员工来回行走路线要明确,尽量避免交叉相撞等。

烧烫伤

①在烤、烧、蒸、煮等设备的周围应留出足够的空间,以免因空间拥挤、不及避让而烫伤。

②在拿取温度较高的烤盘、铁锅或其它工具时,手上应垫上一层厚抹布。同时,双手要清洁且干爽。

③无油腻,以防打滑。撤下热烫的烤盘、铁锅等工具应及时作降温处理,不得随意放置。

④在使用油锅或油炸炉时,特别是当油温较高时,不能有水滴入油锅,否则热油飞溅,极易烫伤人,热油冷却时应单独放置并设有一定的标志。

⑤在蒸笼内拿取食物时,首先应关闭气阀,打开笼盖,让蒸汽散发后再使用抹布拿取,以防热蒸汽灼伤。

⑥使用烤箱、蒸笼等加热设备时,应避免人体过分靠近炉体或灶体。

⑦在炉灶上操作时,应注意用具的摆放,炒锅、手勺、漏勺、铁筷等用具如果摆放不当极易被炉灶上的火焰烤烫,容易造成烫伤。

⑧烹制菜肴时,要正确掌握油温和操作程序,防止油温过高,原料投入过多,油溢出锅沿流入炉膛火焰加大,造成烧烫伤事故。

⑨禁止在炉灶及热源区域打闹。

电击伤

①使用机电设备前,首先要了解其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程操作,如不懂得设备操作规程,不得违章野蛮操作。

②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冒烟、焦味、电火花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申报维修,不得强行继续使用。

③厨房员工不得随意拆卸、更换设备内的零部件和线路。

④清洁设备前首先要切断电源。当手上沾有油或水时,尽量不要去触摸电源插头、开关等部件,以防电击伤。

⑤厨房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6)消防安全

造成厨房火灾的主要原因有:电器失火、烹调起火、抽烟失火、煤气罐起火、加热设备起火以及其它人为因素造成的火灾等。为了避免火灾的发生,需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① 每天上下班对炉具和用电设备进行仔细检查,炉灶和用电设备用后及时关闭,防止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② 厨房各种电气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③ 厨房的各种电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野蛮操作。各种电器绝缘要好,接头要牢,要有严格的保险装置。

④ 厨房内的各种灶具附近不准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煤气罐要与燃烧器及其它火源的距离不得少于1.5米。

⑤ 各种灶具及煤气罐的维修与保养应指定专人负责。液化石油气罐即使气体用完后,罐内的水不能乱倒,否则极易引起火灾和环境污染。因此,在使用液化石油气时,要由专职人员负责开关阀门,负责换气。

⑥ 液化石油气管安全附件必须定期检查,对于破损、损坏的安全附件及时更换。

⑦ 炉灶要保持清洁,排油烟罩要定期擦洗、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工作。

⑧ 厨房在油炸、烘烤各种食物时,油锅及烤箱温度应控制得当,油锅内的油量不得超过最大限度的容量。

⑨ 正在使用火源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岗位,不得粗心大意,以防发生意外。

⑩ 消防器材要在固定位置存放。

7)检查与考核

① 餐厅负责人每日对食品卫生、食品留样、环境卫生、设备电气和防火等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② 成交供应商应每周对餐饮卫生、环境卫生、电气和防火安全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提出整改问题并跟踪解决。

③ 采购人有权对餐厅的食材采购、食品卫生、餐饮环境卫生及餐饮安全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8)安全责任要求

① 若成交供应商在运营期间因处理食材不当(或食材采购、加工、储存、运输、质量等)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经采购人所在地相关部门认定),成交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赔偿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等,采购人将视情节和后果轻重程度考虑解除合同。

② 若合同执行期间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卫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合同执行期间以无法履约为由终止合同执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服务考核细则

① 由采购人每月组织对服务食品卫生、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进行调查,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餐饮服务连续3个月考核低于70分(考核标准详见附件一《餐厅工作考核细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② 采购人将成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餐厅经营服务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并进行每月综合考核和年度考核。

③ 对成交供应商的抽查和考核按附件一《餐厅工作考核细则》标准,考核总分为100分,每个检查项目不设扣分上限,按实际检查情况进行评分。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1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分拆,中标后不得将本次采购的合同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供应商。

1.2 本项目的报价采用收入分成比例方式,采购人的收入分成比率必须不低于5.00%。投报总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费用的总和,包括标的服务及其他附属服务的服务费用、升级改造费、水、电、煤气费用、各项管理费、人员工资、人员住宿费、人员的服装费(衣、帽、鞋、口罩、围裙、手套等)、劳保福利、劳动用工手续、计划生育管理、体检、社会保险费、公积金、风险金和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和履约过程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5年。每月由惠州市智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若连续3个月考核不达标则取消其服务资格重新进行选取。

3、人员要求:

3.1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派出相应餐饮经营管理服务人员。

3.2所有员工入职时须建立档案报采购人备案。

3.3 成交供应商派遣的员工须按照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规范用工,如发生劳资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问题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3.4 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4、其他要求

4.1合同终止后,成交供应商在承包经营期间增添的餐厅所有设备及餐厅装修装饰的产权归采购人。

★4.2项目中标后必须由成交供应商或其分公司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中标无效。

★4.3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经营本项目。

4.4 成交供应商派出的餐饮经营管理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熟悉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操作技能,有足够能力完成本项目餐饮经营管理服务所需的工作。

4.5 成交供应商派出的餐饮经营管理队伍必须具有相应服务、管理资质,保证服务项目达到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合同中的餐饮经营管理服务条款的要求。

4.6 成交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采购人将定期评估成交供应商及其员工的日常工作情况。成交供应商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应服从采购人的具体工作安排,并遵守其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4.7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服务需求,制定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人力资源管理方案、具体的日常岗位工作安排和应急管理方案以及员工管理制度和奖惩条例并提交给采购人备案,采购人有权要求其修订相关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4.8 为保证用餐人员饮食安全卫生,成交供应商所聘请的服务于本项目的全部员工,必须经过政府有关卫生检验部门体验合格,并取得健康证。

5、履约保证金

5.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5.2 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保函方式(若采用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其保函需为“见索即付”型保函)

5.3 服务期满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财产损坏等问题,保证金全额退回给成交供应商,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财产损坏等问题,视情节轻重在履约保证金中适当扣除一定的金额,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6、采购人每月收入分成的结算方式

6.1以餐厅每月实际营业收入进行结算,采购人每月收入分成=餐厅每月营业收入总额×收入分成比例(即成交供应商投标书承诺的收入分成比例),当中韩产业园配套(一期)入住人员数量达到2000人以上时,成交供应商每月支付给采购人的收入分成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500元。

6.2 鉴于餐厅所在场地(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配套项目(一期))初步交付,计划2021年12月30日全部竣工交付,公寓宿舍入住人员不多,餐厅建设投入期,采购人不收取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的餐厅营业收入分成,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按规定收取餐厅营业收入分成。

7、付款方式

7.1采购人每月10日前与成交供应商核对上月餐厅营业收入,采购人每月收入分成=餐厅每月营业收入总额×收入分成比例(即成交供应商投标书承诺的收入分成比例),采购人根据核对确认后的金额于每月15日前向成交供应商开具同等金额且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开具的发票且审核无误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采购人收入分成支付至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注:服务和商务要求中带“★”条款任何一项负偏离(劣于)则做投标无效处理。所列▲号条款为重要评分依据,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提供、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扣分。


附件一:《餐厅工作考核细则》

编号

考核项目

考核细则

得分

得分

1

制度健全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各工种岗位职责;

仓储保管制度;

卫生责任划分制度;

5、粗加工管理制度;

6、清洁消毒制度;

7、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8、面点操作管理制度;

9、安全防范制度与措施;

10、餐厅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未健全管理制度每项扣2分

2

品质保障

不得有霉烂、变质、老化的蔬菜食品入库;

捡菜人员必须将不合格的菜品分出来,未清洗和清洗后分开放置,无乱堆放现象;

成品、半成品、调料必须有厂商、生产如期、合格证;

烹饪加工品质控制有指定的专业责任人;

无蟑螂、苍蝇、老鼠等有害动物;

无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物品存放。

现场抽查,违反一项扣2分

3

品质口味

是否对荤菜品种变化调整;

是否对蔬菜品种搭配变化调整;

是否对点菜、汤品进行变化翻新;

每餐有无约定品种供应;

每周是否有菜单公布。

现场抽查,违反

一项扣 1 分

4

清洁卫生

熟食品、面点、酱菜等有无防蝇措施;

操作间地板、墙壁无油污、水渍,厨具、设备清洁,定位整齐,厨具整齐摆放于固定位置;

灶具、锅炉洁净;

就餐大厅地面、门窗清洁,无积尘、蛛网,地毯清洁,铺设整齐;

厨具、餐具按规定消毒,无污物,无水渍;

定期疏通排水沟和管网,确保畅通;

餐厅人员个人服装整洁,无不良卫生习惯;

工作人员卫生:勤换洗工作衣帽、口罩,无长指甲,不对食物打喷嚏、咳嗽。

现场抽查,违反

一项扣 2 分

5

窗口服务

服务态度是否热情;

是否发生与员工争吵;

是否有员工投诉;

计价是否准确。

现场抽查,违反

一项扣 1 分

6

安全防范

食品、储藏室有专人管理、钥匙专管;

2、餐具消毒清洗有流程、方法和责任人;

3、餐厅人员会使用灭火器,有预防措施和安全责任人。

现场抽查,违反

一项扣 2 分

7

公众监督

1、用餐人员投诉:有投诉的且查实为成交供应商责任的,每次扣 5 分。

2、媒体监督。

3、上级监督。

有负面情况导致媒体或上级监督,直接定为不合格。

得分

检查人:

被检查人: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1.2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惠州市智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3“监管部门”是指:/。

2.4“采购单位”是指:惠州市智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5“响应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

2.6合格的响应供应商: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约定。

2.7“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供应商。

2.8知识产权:

响应供应商应保证其享有所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磋商过程及货物使用过程不受到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应由响应供应商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如果在诉讼或仲裁中被认定构成侵权,货物的使用被禁止,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费用并承担替换或修改,使之不再构成侵权,并在实质上用同样的质量进行同样的服务,并向有关各方赔偿由此所致的经济损失,此外,采购人保留解除与响应供应商订立的合同、追究响应供应商违约责任的权利。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2.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响应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商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

2.10中小企业投标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2.10.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10.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2.10.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及相应小微企业证明材料。

2.11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12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2.13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2.14关于供应商诚信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企业警示信用信息记录。

3.合格的货物、服务和工程

3.1“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其中包括: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3“工程”是指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

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及本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关于缴纳成交服务费的约定。本次成交服务费包括采购代理服务费和评审专家劳务费,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中,采购代理服务费为包干价人民币36000元计取;评审专家劳务费按实际支付额度计取。

(1)成交服务费币种与成交通知书中成交价的币种相同。

(2)成交服务费不列在投标报价中。

(3)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当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4)收款单位账号信息:

收款人: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水北支行

账号:4422 5701 0400 0943 5

(注:成交供应商应在银行汇款单据的用途一栏注明“(本项目采购编号)成

交服务费”)。

5.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规定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传真号码以潜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登记的为准。潜在供应商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复则视为已收到并同意通知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潜在供应商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6.纪律与保密事项

6.1响应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响应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6.2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响应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

6.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响应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6.4由采购人向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7.关于串通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8.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用户需求书

3)磋商须知

4)合同书格式

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8.2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8.3本磋商文件中,凡标有“★”号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实质性的指标要求及性能要求。响应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响应。若有一项带“★”号的指标未响应或响应为“负偏离”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凡标有“▲”号的内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及性能要求,“▲”号条款为可以偏离的响应条款,将影响供应商的综合分得分。

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9.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截止时间五日以前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9.2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0.l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10.2修改后的内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并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潜在响应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确认。

10.3为使响应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1.投标的语言

11.1响应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

13.1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响应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13.2响应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3.3响应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响应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3.4如果因为响应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14.投标报价

14.1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4.2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采用收入分成比例方式报价。

14.3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备选方案

15.1只允许响应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竞争性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6.联合体投标

1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响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7.1响应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非联合体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依法取得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应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按规定在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17.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须同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8.关于关联企业

18.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未符合规定的, 磋商小组在磋商时将予以拒绝。

18.2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其中分项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凡为整体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18.3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注明为整体采购项目或其中分项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名称。

19.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作为响应供应商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书复印件。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磋商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总公司及总公司下属其他分公司的人员及业绩不作为响应供应商的人员或业绩,若磋商文件另有详细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20.关于中、小、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20.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0.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20.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0.4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0.5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20.6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20.7关于供应商诚信管理

根据《政府采购法》、《惠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惠府〔2015〕145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企业警示信用信息记录。

21.磋商保证金

21.1响应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

磋商保证金金额(按采购预算的2%计算):人民币柒万陆仟元整(¥76000.00元);

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我公司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广场支行

账号:4405 0171 8135 0000 1135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磋商保证金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开标会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支付的磋商保证金,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保证金票据可在开标日期后至少5个工作日内能承兑,否则上报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并可能记入企业不良诚信记录。若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并在凭证“备注”一栏注明:(本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

21.3凡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其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21.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退保证金说明函》的要求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原额退还。

21.5成交供应商,其磋商保证金是本次采购活动的部分约束,直至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提交一份合同原件至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后,按《退保证金说明函》的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2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已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磋商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如磋商文件要求)。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磋商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2.投标的截止期

22.1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21年512日10时00分,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2.2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23.1响应供应商应准备唱标文件一份,磋商文件正本一份,磋商文件副本两份和不作任何加密的相应电子文档一份(以光盘或U盘为载体提交),无论成交与否都不予退还(电子文档应是全套磋商文件的有效的、未经压缩处理的电子版本,其文字、表格、图表应以WORD、EXCEL软件编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应逐页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盖章签署后的复印件。每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3.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

23.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1为方便开标时唱标,响应供应商应将《开标/报价一览表》原件一份、投标文件电子档(以光盘或U盘为载体)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文件”字样。

响应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

24.2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和“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24.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4.4响应供应商将磋商响应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原封退回。

2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5.1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5.2 响应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响应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单位

25.3 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磋商及评标

26.开标

26.1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磋商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监督代表和响应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以供查验。

26.2响应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地点。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到磋商响应文件后,如实记载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响应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6.3 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打印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存档。

26.4开标时,由全体响应供应商代表或按签到顺序递交响应文件的前三名响应供应商代表作为全体响应供应商推选代表检查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予以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保证金缴纳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6.5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有效响应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停止开标,并将密封响应文件退还给响应供应商,本项目将视为采购失败。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重新采购。

27.磋商

27.1磋商小组

27.1.1磋商由惠州溢桓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采购人代表、专家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依法从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27.1.2磋商小组在磋商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7.1.3磋商小组依法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响应供应商进行磋商及对磋商响应文件和最终磋商结果进行评审,并据此推荐成交候选人。

27.1.4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磋商至磋商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说明,本须知关于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磋商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磋商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磋商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

27.2磋商程序

27.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以签到先后顺序作为磋商的先后顺序。

27.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7.2.3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签到的先后顺序作为磋商的先后顺序与每个供应商分别进行先商务技术条件的磋商,后价格的磋商,本次磋商采用一轮磋商,一次最终报价形式进行。磋商小组也可视实际情况确定磋商轮次。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响应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27.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正

27.3.1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磋商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27.3.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因此,该签字人参加磋商时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否则,其签字的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无效。

27.3.3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

28.评标

28.1评标方法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评审、比较,并量化打分,最后根据各项得分之和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评价得分。磋商小组将按各供应商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第一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28.2评标步骤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供应商方有资格提交最终报价及进入综合评审。

(1)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本项目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28.2.1初步评审:

(1)采购人代表根据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采购人代表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对资格性检查不通过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参与磋商。

(3)磋商小组根据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4)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8.2.2磋商:

(1)磋商文件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

磋商小组集中与每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形成磋商纪要。磋商的内容主要是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等。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填写《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确认表》,在该文件上注明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

《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确认表》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增加新的需求,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2)磋商文件发生实质性变动的

1)书面通知变更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由磋商小组书面通知所有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磋商

磋商小组集中与接受磋商文件变更的每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形成磋商纪要。磋商的内容主要是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等。不接受磋商文件变更的供应商,视为自动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含报价)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