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详见附件。
项目编号:WHJT-2021-021
含山县昭关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承包服务
磋
商
文
件
采购人: |
含山县昭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编制时间: |
二0二0年四月 |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9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18
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22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8
一、报价一览表 30
二、报价函 31
三、服务报价一览表 33
四、分项报价清单 33
五、对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的响应 34
六、对合同条款的响应 35
七、服务方案 36
八、各类资质证书及其他重要资料 37
九、附件(格式) 39
第七章 评标办法 45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含山县昭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含山县昭关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承包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WHJT-2021-022
2、项目名称:含山县昭关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承包服务
3、项目单位:含山县昭关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10万(注:服务期一年,10万/年)
6、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包别。
二、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法人(无被有关招投标管理部门网上公告限制投标的);
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3、已从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 至 2021年5月10日12时00分(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
2.1供应商需到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2.2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红案、白案厨师证书、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使用A4纸,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不退还)至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1年 5月10日15.00时(注:距磋商文件发售开始时间不少于10日)
2、磋商地点:含山县昭关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法
联系方式:
发 包 人:含山县昭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含山县昭关镇政府大院
联 系 人:孙部长
电 话: 13865656001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含山经济开发区刘小安置房10号楼103室
联 系 人: 从基平
电 话: 13956663096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八、重要提示
1、磋商前14天内,有境外和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新冠病毒核酸或血清特异性lgM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系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者以及出现发热、咳嗽、胸闷、腹泻等异常症状未明确诊断者,不得参加开标、投标和评标活动;
2、磋商时,参加开标和评审人员需持健康码或通行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小于或等于37.3℃,方可进入评标室。
3、磋商时,参加开标和评审人员是安徽省外或开标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需持3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或通行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小于或等于37.3℃,方可进入评标室。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
采购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3 |
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4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电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5 |
磋商开始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6 |
分包与磋商响应:本项目不分包 |
7 |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
8 |
磋商有效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60天 |
9 |
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应提交以下原件或者“公证”件: 1、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要求的原件内容提供相关原件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2)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完整提交以上原件或“公证”件,其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供应商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技术标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结合“第七章评标方法”里要求携带原件或“公证”件供评审时查验。供应商如未按要求完整提交相关原件或“公证”件,由此产生对其不利的评审后果自行承担。 3、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携带原件或“公证”件等,在磋商开始前当场一次性全部提交,否则不予认可。 |
10 |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 □是 否 |
11 |
本项目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 √是 □否 履约保证金:在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前,成交人向采购人递交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
12 |
磋商响应文件数量: 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正1份、副本2 份。 |
13 |
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适用纸质招标文件) 1、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启封”的字样。信封外封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2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拒绝接受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 |
14 |
本项目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是 □否 |
15 |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16 |
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7 |
签订合同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 |
18 |
本次磋商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
19 |
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的活动,供应商经采购人同意后自行踏勘现场。如供应商不踏勘现场或踏勘现场不仔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20 |
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政策: 1、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号)有关规定:中小型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本项目投标,对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产品投标声明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提供的中小企业服务内容及服务提供商,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涉嫌造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5、如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针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被质疑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5个工作日)内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认定材料,否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
21 |
评审过程中,当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各类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供投标产品的服务成本、销售成本、投标成本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票据、人员工资表等)及其他证明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如果供应商没有提供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其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产品的各类成本,磋商小组可以认定该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投标时,自行决定是否另行携带投标报价不低于各类成本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单方面承担由于未携带证明材料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
22 |
放弃投标:供应商已报名因自身原因放弃投标,后果自行承担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
1.2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所述货物/服务。
2、项目概况: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3.2其他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3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还应仔细阅读该项目资质要求。
3.4已从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3.4.1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国境内供应商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请按规定时间到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3.4.2供应商未报名成功而从其它途径获取磋商文件的,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3.4.3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的项目,即使供应商在该项目某个包别报名成功,但不能代替其他包别的报名。如供应商参加该项目其他包别的磋商,还需对其他包别进行报名,否则对应包别的磋商响应无效。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磋商风险
5.1供应商一旦报名领取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复印件、影印件)必须清晰,如因提供的资料难以辨认,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6.1国家对本次货物/服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6.2安徽省及马鞍山市、含山县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6.3采购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6.4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7、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采购人拖欠成交供应商合同款不承担任何连带或非连带的责任,任何情况下,成交供应商若主张或要求其合同款相关的民事权利均只能直接针对采购人主张或要求。
8、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报名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磋商文件
9、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别或者不分包别的同一项目的磋商:
9.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9.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9.3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因本次磋商活动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合同纠纷),有关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马鞍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1、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二)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构成
1.1磋商文件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2采购人根据本节第2条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1.3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包括磋商文件修改和磋商文件澄清),若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磋商有可能被拒绝。
2、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及修改
2.1磋商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疑问,都必须在磋商文件发出后5日内。按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盖供应商公章)形式(如信函、传真,下同)通知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只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2.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任何疑问,都必须在磋商文件发出后5日内提出,磋商开始后,不接受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和投诉。
2.4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更改等,都及时通知所有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澄清、更正、更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5如果上述答复涉及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则它将被视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凡原先所发磋商文件中的内容与答复中的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后形成的为准。
2.6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以改变磋商时间、磋商地点,并及时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使用简体中文。磋商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翻译成中文,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不接受。
2、除非磋商响应文件中另有规定,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编制要求
3.1磋商响应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并装订成册,为节约和环保,建议磋商响应文件双面打印(适用纸质磋商响应文件)。
3.2磋商响应文件采用胶装,牢固装订成册(适用纸质磋商响应文件)。
3.3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编排目录、标明连续页码。
3.4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给出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按顺序编制。
4、磋商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4.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评委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
4.2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4.3磋商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可能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5、磋商报价
5.1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供应商应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供应商在填写报价表时,金额单位要统一,数字、文字要清晰。
5.2磋商响应文件的货物/服务报价表上应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清楚地标明报价货物/服务的名称、主要货物/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合价和总价。
5.2.1如果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没有列明货物/服务名称、主要货物/服务内容,一旦成交,采购人有权进行指定且价格不作调整,供应商不得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详细列明为由而拒绝。每种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方案和报价将不予接受。
5.3总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服务人员的 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税费及公众责任保险费和合理利润外, 还应包括管理、劳务、服装、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维修、通讯、 宣传服务、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办公费(包括电话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服务中损坏物赔偿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以及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此次项目支付任何费用。
5.4总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但为全面实现报价货物/服务内容及要求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除外,如磋商文件中未列明这些设施或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成交价格中扣除。
5.5供应商应负起审慎调查的责任,总报价中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一经报价,除了不可抗力和采购人违约的情况外,不得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没有列明细目为由要求增加或调整报价。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5.6除磋商文件中明确由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外,供应商不得将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列为选购项,否则,评审时将把这部分价格计入其总报价,但在授予合同时,这部分价格将从其成交价格中扣除而不予支付。
5.7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形式的最后报价及相关承诺。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供应商相关承诺不得低于磋商文件要求。货物/服务单价按下列方法核算:合同单价=(最后报价÷报价一览表中总报价)×分项报价清单中的该货物/服务的单价。
5.8供应商最后报价不得超过“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规定的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价。超过预算价的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5.9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6、磋商保证金,本次磋商不需交纳磋商保证金,
6.7当成交人具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时,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不采用)
(1)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磋商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
(3)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质证书或资料;
(4)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两家以上的成交人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其中实质性条款多处出现雷同,成交人未能说明理由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成交人的其他不正当行为。
7、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
7.1如本项目要求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按照要求制作、装订。
7.1.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数量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
7.1.2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磋商响应文件副本”字样。如供应商参加多个包别的磋商,磋商响应文件可以合并编制。
如各包磋商响应文件分开编制,各包磋商响应文件资料不得相互替代使用,磋商小组评审时只根据对应包别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料进行评审,不在其他包别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寻求资料。
8.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按照要求签署和盖章后,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复印(适用纸质磋商响应文件)。
8.1磋商响应文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否则由此导致在评审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由成交人承担。
8.2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正本、所有副本),请供应商自行做好备份。除此之外的情形,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请供应商自行做好备份。
8.3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当一致,若发现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因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废标等不利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9、磋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9.1.1在磋商文件给出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凡是标明由供应商盖章的地方,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盖供应商统一对外的公章(与企业名称完全一致的公章,下同);凡是标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或签章)姓名全称。
9.1.2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盖章的,成交人必须加盖供应商统一对外的公章。在有授权文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供应商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磋商无效。
9.2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0、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详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签字(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签字人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应向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3.1在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之后递交的;
3.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的;
3.3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
3.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不应当接收的其他情形。
4、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如果有修改和撤回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能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其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在信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5、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响应保证金将不再退还。
(五)磋商注意事项
1、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熟悉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除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外,对供应商委派的其他人员,磋商小组有权拒绝与其磋商。
2、磋商小组及人数: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共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
3、在磋商后至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4、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应当据实答复。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 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有权允许或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六)评审
详见“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七)成交及签订合同
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将磋商情况写出磋商评审报告,并按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向采购人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资格确认:
2.1确定成交人: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磋商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1名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2采购人和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审查。审查包括查验有关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的原件、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及信誉等。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于采购人完成最终审查并依法确定满足磋商文件各项指标,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人后,在含山先峰网网上发布成交公告。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须按要求交纳相应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持汇款凭证复印件及授权书、身份证,主动到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人单方面承担。
3、履约保证金:在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前,成交人需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如不能按期履约完毕,采购人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4、合同签订、见证
4.1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2如果成交人逾期未能按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成交人签订合同后未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退还其磋商保证金。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成交无效并根据情节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合同的组成:磋商文件、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澄清、最后报价、成交通知书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7、合同公告及见证:
(1)合同一式五份(必须正反页打印),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含骑缝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含山先峰网发布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8、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或履约过程中,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八)保密和披露
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
2、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
3、采购人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货物/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约条款等。
4、采购人或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发布成交公告时,有权对成交人所报相关内容、期限、金额等进行公告。
%1.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含山县昭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同意在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见证下,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同一单位文件内容如有抵触,以后形成的文件为准):
1.1磋商文件(含山县昭关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承包服务采购,项目编号:WHJT2021-022)
1.2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
1.3附件: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采购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乙方在评审答疑时及磋商有效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乙方磋商时随同磋商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成交通知书;双方澄清、确认共同签字、盖章的补充文件。
1.4甲方磋商文件、乙方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本合同及各附件的适用顺序如下:
①各附件规定有抵触,但本合同有规定的,按本合同执行;
②各附件有抵触的,且本合同没有规定的,按甲方磋商文件执行;
③甲方磋商文件未规定的,按乙方磋商响应文件执行。
2、服务内容
2.1为采购人提供中餐食材加工、餐饮服务。
2.2采购人食堂食品原料、食材、水、电、气、设备正常维修或更新、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2.3采购人提供的设备、设施所有权归采购人,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归中标人保用。中标人要妥善使用各种设备设施,损坏的餐具类设备要按期身采购人办理报损手续,如未按操作规定使用或不负责任使用造成损坏、丢失的要照价赔偿。正常使用的报损的除外。小件餐具按行业规定折旧报损。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时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4、服务费支付
4.1本项目合同总价为劳务管理费、派往食堂的工作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利润、税金以及政策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
4.2服务费按季度支付,中标人提供税票及相关资料,采购人审核后次季度初月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打网人出台考核办法的考核结果付款。
5. 履约保证金
5.1乙方应在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前向招标人提供壹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项目验收合格后为止。
5.2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5.3如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服务周期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加收违约赔偿。
6.违约责任
6.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拒付服务款项的 ,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
6.2甲方延期付款(有正当拒付理由除外),应向乙方偿付拖欠款项的违约金,金额每日按逾期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
6.3如果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6.4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乙方延迟服务或安装,或影响甲方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
6.5上述违约金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双方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7.其他
7.1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2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全程监督。
8.争议的解决方式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马鞍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9. 本合同一式四份,必须正反页打印,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含骑缝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含山县昭关镇人民政府 |
乙方: |
通讯地址: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电话:0555- 传真:0555- |
电话: 传真: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第1节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一、项目主要内容:
1、服务地点:昭关镇人民政府食堂
2、就餐人数:负责80人的工作餐;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时起一年;
二、人员配备及相关费用
1、人员配备:
大厨: 1人
副厨: 1人(兼职)
服务员 2人
2、投标报价应包含以下内容(可以不限于):
1、人员工资
2、社会保险费(含“五险”)
3、管理费(含合理利润及其他相关费用:劳务、培训、体检、工作服等)
4、水、电费
5、税费
三、服务内容
1、为采购人提供中餐食材加工、餐饮服务。
2、采购人食堂食品原料、食材、水、电、气、设备正常维修或更新、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3、采购人提供的设备、设施所有权归采购人,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归中标人保用。中标人要妥善使用各种设备设施,损坏的餐具类设备要按期身采购人办理报损手续,如未按操作规定使用或不负责任使用造成损坏、丢失的要照价赔偿。正常使用的报损的除外。小件餐具按行业规定折旧报损。
4、合同期满,中标人应保证上述相关设备完好并通过验收后交与招标人。
四、投标报价要求
根据上述服务范围及标准,实行劳务承包服务费年报价,本次招标报价为第一年度劳务承包服务费标准,第二年度劳务承包服务费标准保持不变。
第二节 服务、管理相关要求
一、食堂服务人员要求:
1、人员招聘及管理: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负责从业人员的聘用和培训(符合从事饮食业的要求)、管理和工资待遇。
2、食堂服务人员与中标人依法签订用工合同。
3、中标人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从事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项目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加工类食品经营活动。
4、中标人服务人员必须按照行业标准和“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质量标准从事工作。
5、中标人服务人员必须到指定的疾病防治中心进行规定的项目体检,体检合格并持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服务人员要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二、食堂日常管理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等有关条例规定,确保饮食卫生安全。要有防蝇、防尘措施,严禁加工、出售变质和不合格食品。负责水电气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和合理节约能源。
2、服务人员必须穿戴统一式样的工作服、工作帽、卫生口罩、卫生手套,佩带服务上岗证,并要搞好个人卫生和食堂的卫生保洁及设施,设备外部的清洁,操作间物品及餐厅桌椅要摆放整齐,为采购人员提供清洁良好的就餐环境。
3、接受各级卫生防疫部门和业主主管部门或伙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餐具每月进行一次盘查。
4、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接受统一管理,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办齐工作人员健康证,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5、供应商应本着对采购人负责和厉行节约的态度,合理地安排食谱,实事求是的使用所需的生产原料,对所采购的米、面、油、菜等各种食品原料及主副食品原料、调味品等必须进行严格的原材料表象、质量查验和数量验收,确保食品原料采购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