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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物资采购办公室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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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物资采购办公室某部统训点副食品集中筹措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某部物资采购办公室某部统训点副食品集中筹措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2021-JWSCLS-F1003.pdf

项目概况 某部统训点副食品集中筹措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WSCLS-F1003

项目名称:某部统训点副食品集中筹措

预算金额:2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3年,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二)投标人具有:1.食品经营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6日 至 2021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6号

方式: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军队内网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凉山州西昌市健康二环路群星楼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介绍信和网络报名流程详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物资采购办公室

地址:凉山州西昌市健康二环路群星楼8楼

联系方式:张先生 18892871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佳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6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0825-29180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8892871336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我部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 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统训点副食品集中筹措 二、项目编号:2021-JWSCLS-F1003 三、服务概况 本招标项目,目的在于为我部招标集中配送副食品投标人,此次 招标确定的投标人将承担先期试点工作,主要负责在西昌市部分单位 的副食品配送,预计副食品采购金额共计? 240 万元。 (一)配送副食品类别: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 责采购、供应和配送肉类、水产、蔬菜、干货、调料等副食品。采购 人以副食品食谱的书面形式,将需要采购的食品通知投标人,投标人 根据该计划单所列明的食品品名、数量、质量要求组织筹措供应。 (三)交货(服务)地点: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当日的计划,每 日上午 9 点 30 分前将当日所应供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选取供应商数量:公开招标确定 1家副食品筹措配送投标 人。 (五)预算金额:预计配送金额约为? 240 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格式见附件 8)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除书面声明外,须提供开标时间前三天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截图中 没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的“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为事 业单位的,可不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但须提供 “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3 年,非外资独资 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三)投标人具有:1.食品经营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投标人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等 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2.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 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信用 报告或网页截图]。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 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 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和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 年 5 月 6 日-2021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方式: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 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 份。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 投标人开具的“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须注明领取人的姓名、 公民身份证号,并附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报名途径① 网上办理:(1) 将相关材料加盖供应 商 单 位 公 章 后 扫 描 成 PDF 文件 发 送 至 2790370390@qq.com。报名咨询 电话:0825-2918096。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 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 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 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注:报名资料原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交予采购代理机构。 报名途径② 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 (银座)13 楼 6 号。如未按格式要求填写,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导致 报名失败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投标供应商承担。 (三)供应商可选择以上任一报名途径进行报名登记备案。 (四)售价:300 元/份。 六、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 (一) 截止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地点:凉山州西昌市健康二环路群星楼 8楼。 (三) 递交方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现场递交投 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凉山州西昌市健康二环路群星楼 8楼。 (三) 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军队内网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92871336 招标人:某部物资采购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佳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 6 号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康女士 座机电话:0825-2918096 电子邮件:2790370390@qq.com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本招标项目,目的在于为我部某单位招标副食品集中配送商,预 计副食品采购金额共计? 240 万元。根据试点情况,下一步将逐步扩 大配送区域及配送规模。 (二)交货(服务)地点 ★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当日的计划,每日上午 9时前将当日所应 供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副食品配送服务要求 (一)基本内容 1.配送货物: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采购、供 应和配送肉类、水产、蔬菜、干货、调料等副食品。采购人以副食品 食谱的书面形式,将需要采购的食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根据该计划 单所列明的食品品名、数量、质量要求组织筹措供应。 2.价格依据: (1)每半月组织一次市场价格抽查(通常为每月 15日、30 日), 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对西昌市两家大型超市和一家农贸市场进行询价 (并拍摄影像资料备查),取三方平均价作为当月基准价格。当月基 准价格一经确定,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调价。 (2)结算价=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价格×投标结算率。 3.价格管理:各类副食品应实行每半月定价制度,供应商应在每 月 15日、30 日之前(各地发改委官网通常于每周二公布价格监测情 况),依据前款确定的基准价计算各类副食品配送价格(此报价有效 期为半个月,半月内无论市场价格涨跌,报价不变),并向采购单位 提供副食品价格目录,采购单位在核对确认该目录符合合同价格条款 规定后,编制每周食谱、制定采购计划。 4.价格监督:每半月,采购单位内部信息网公布副食品价格目录, 接受广大官兵监督;每月采购单位主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汇总审核各 伙食单位伙食费开支明细,重点核查合同价格条款执行情况,作为伙 食费结算依据。 5.配送要求: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当日的计划,每日上午 9点前 将当日所应供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做好验收交接登记确认;采 购人如需补货、换货的,须在接到需求 1 小时内完成补货、换货。 6.供应商要求:副食品配送应指派专职经理(专职经理应是与供 应商具有合同关系的正式员工),应按生熟、荤素、干湿进行分类, 各类物品分箱盛放、密封输送,做到定人、定时、定位。 (二)标准要求 1.质量标准:(1)供应商供应的各类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 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 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 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供应商供应的蔬菜食品,必须符合国 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供应 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必须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 方面的法律要求,必须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 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 物品或食品,并要求供应商立即更换物品和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 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供应商应承担全部法律责 任。 2.服务质量要求:(1)副食品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伙食单位采 购计划执行,若发现配送数量与计划数量不相符,伙食单位有权根据 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验收。(2)一般情况下,实际配送数量超过采购 计划数时,超过 5%以上部分伙食单位不得验收;低于计划数时,低 于 5%以上的部分供应商应负责及时补足,结算数量以实物验收时认 定为准。(3)供应商所供副食品质量应符合合同约定,不得以劣充 优、以次充好,验收时若发现过期、腐烂、变质等菜品质量问题,供 应商必须在 1 小时内进行调换。 3.卫生管理标准:(1)从业人员身体状况须符合卫生部门规定 的食品行业健康标准,每半年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食品类),建 立健康档案;(2)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悉卫生 安全制度,掌握行业操作规程;(3)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 生,操作前应进行卫生消毒,按规定穿戴卫生、整洁的工作服、工作 帽和口罩;(4)遇有从业人员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 传染性疾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 因排除病症,体检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品安全溯源管理:(1)建立详细的食品溯源管理档案;(2) 应自觉接受我部副食品集中筹措管理部门的抽查检查。 三、中标供应商管理 (一)中标前实地考核 由我部副食品集中筹措领导小组,采取查阅审核资料和实地调查 检验相结合的方式,对供应商企业资质、生产加工、配送能力、卫生 标准、溯源管理、价格质量和企业信誉进行全面复核审查,并留取音 视频资料。若考察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作出虚假承诺或 生产加工、配送能力、卫生标准、溯源管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取消 中标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二)供应商中标 ★实地考核通过的中标人应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期为 1 年。合同签订前,拟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缴纳中标价的 5 %作为履约保 证金。 (三)中标供应商使用 中标供应商时,应从中标通知发出 30日内签订副食品配送合同, 合同期为 1 年。按配送规模的 5%(预期配送金额的 5%取整)向采购 单位(支队级)缴纳履约(质量)保证金。 (四)中标供应商退出机制 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副食品配送: 1.合同已到期且未续签合同的; 2.提供虚假资质材料骗取中标的; 3.不履行合同义务; 4.在月度供应商服务质量考评中反应较差的; 5.在履约过程中,副食品供应商发生无法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 服务要求的情形,主动申请退出副食品配送的; 6.有严重违约行为的; 7.其他违反国家、军队有关规定的。 除第 1款、第 4款、第 5 款所列情形外,因其余情形退出副食品 供应的应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 (五)考核和评价 1.日常考核:投标人所供副食品质量应符合合同约定(副食品验 收参考标准详见附表),不得以次充优、以次充好,验收时若发现过 期、糜烂、变质等质量不达标情况,应要求投标人在 1 小时内调换, 不得影响伙食单位正常开伙,并立即留取音视频资料,供应商不及时 调换整改的,伙食单位应上报我部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主管部门(集 中配送管理部门)建立供应商配送质量(服务)档案,投标人如有服 务态度差、价格虚高、质量不达标、不按时配送等违约行为被伙食单 位投诉并查证属实的,每次给予 5000 元经济处罚,从履约(质量) 保证金中扣除,并记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达到 5次 以上,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质量)保证金,并上报列入 军队采购黑名单。 2.定期抽查:副食品集中配送管理部门定期“不打招呼”抽查供 应商食品来源、制作场所和加工流程,并如实记录抽查报告。 3.动态监管:每月副食品集中配送管理部门应组织所属伙食单位 开展副食品供应商服务质量群众评议,收集汇总存在问题并逐项查证 属实,并以约谈形式督导供应商改进配送质量,同步上报上级副食品 集中筹措管理部门备案,作为年度量化考评依据。 4.年度考核:每月,我部副食品集中配送管理部门组织对副食品 投标人进行考查,组织供应商服务质量考评,结合投标人服务质量档 案,采取群众评议、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淘汰,并采取招标方式补 充副食品供应商(评分表模板见附表 1)。 5.投诉:伙食单位有权随时向副食品集中配送管理部门投诉副食 品供应商违约行为,投诉应采取实名书面形式,副食品集中配送管理 部门接到投诉后,应核实投诉问题是否属实,并按问题情节后果轻重, 给予相应处理。 四、保密要求 投标人严格遵守军队有关保密规定要求。严禁泄露副食品配送信 息,配送有关人员需签订保密协议。违反保密协议,将按国家和军队 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单独提供承诺,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介绍信 四川佳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兹介绍 同志(身份证号: ),代 表我公司办理 (项目编号: )项 目报名事宜,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请予以接洽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缴费日期: 支付方式:微信?,现金?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网络报名流程(请仔细阅读)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投 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投标人开具的“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须注明领 取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并附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项 目有分包需体现报名包号)。 2.报名费转款凭证(★转款备注需附上公司名称,转款凭证需体现转款时间,只 能在工作时间转款)。 以上资料请在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 发送至 2790370390@qq.com 邮箱无需添加好友 (邮件发送后请致电:0825-2918096,若当日 17:30 未收到回复邮件请再次致电) ★注:报名日期需与缴费日期一致。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部统训点副食品集中筹措 二、项目编号:2021-JWSCLS-F1003 三、服务概况 本招标项目,目的在于为我部招标集中配送副食品投标人,此次招标确定的投标人将承担先期试点工作,主要负责 (三)交货(服务)地点: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当日的计划,每日上午9点30分前将当日所应供食品送至采购人 (四)选取供应商数量:公开招标确定1家副食品筹措配送投标人。 (五)预算金额:预计配送金额约为? 24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七)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和售价 六、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八、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二、副食品配送服务要求 (一)基本内容 1.质量标准:(1)供应商供应的各类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服务质量要求:(1)副食品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伙食单位采购计划执行,若发现配送数量与计划数量不相符 三、中标供应商管理 (一)中标前实地考核 由我部副食品集中筹措领导小组,采取查阅审核资料和实地调查检验相结合的方式,对供应商企业资质、生产加工 (二)供应商中标 ★实地考核通过的中标人应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期为1年。合同签订前,拟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缴纳中标价 (三)中标供应商使用 (四)中标供应商退出机制 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副食品配送: 1.合同已到期且未续签合同的; 2.提供虚假资质材料骗取中标的; 3.不履行合同义务; 4.在月度供应商服务质量考评中反应较差的; 5.在履约过程中,副食品供应商发生无法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的情形,主动申请退出副食品配送的; 6.有严重违约行为的; 7.其他违反国家、军队有关规定的。 除第1款、第4款、第5款所列情形外,因其余情形退出副食品供应的应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 (五)考核和评价 1.日常考核:投标人所供副食品质量应符合合同约定(副食品验收参考标准详见附表),不得以次充优、以次充 3.动态监管:每月副食品集中配送管理部门应组织所属伙食单位开展副食品供应商服务质量群众评议,收集汇总 4.年度考核:每月,我部副食品集中配送管理部门组织对副食品投标人进行考查,组织供应商服务质量考评,结 5.投诉:伙食单位有权随时向副食品集中配送管理部门投诉副食品供应商违约行为,投诉应采取实名书面形式, 四、保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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